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2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25年4月至5月,具体时间由各区(市)自行安排,报鹰潭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三、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1.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2.选考项目:
男生:田径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跳绳、篮球运球、排球垫球六个项目选二个。
女生:田径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跳绳、篮球运球、排球垫球六个项目选二个。
四、考试分值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6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必考项目1项,25分;选考项目2项,共35分,每项17.5分。
各单项测试成绩,起点为零分,不得设非零的最低分。
五、评分标准
1.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
2.选考跳绳、篮球运球、排球垫球等没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收录的项目,参照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
六、免考与缓考
1.因肢残、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
2.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202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分的100%计入中考总分。
3.因伤、因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获准免考的考生,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202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分的60%计入中考总分。
4.因伤、因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因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须在考前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入场后不得缓考(考生因考场受伤除外)。因考场受伤办理缓考的考生,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对未考项目,考生可申请缓考(或免考),并经现场确认,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缓考(或按免考项的60%计分)。参加缓考的考生,由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考,缓考过程中受伤的学生,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由考生申请免考并经现场确认,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免考项的60%计入总分。
5.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
6.各地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不得再参加体育升学考试,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7.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鹰潭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当地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审核。
来源:学在鹰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