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理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学校):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厅 2025 年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度会关于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程的精神,进一步减轻学生学业和考试负担,经研究,现就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 2025年初中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录取记分办法
1.2025年初中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2025 年,初中三年级考试科目及分值与 2024 年保持一致,共 8个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等 7 科;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由全市统一标准,各县市区(管理区)组织实施。
2.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记分办法。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记分科目为10科,总分值750分。即:2025年初中三年级8科,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含听力)10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历史80分、道德与法治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2024年已完成考试的初中二年级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计入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二、关于2025年初中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2025年,初中二年级生物学、地理科目,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以A、B、C、D 等第形式呈现。在各县市区招生区域内,考试成绩排序在前20%(含)的为A,排序在前20%-60%(含)的为B,排序在前 60%-90%(含)的为 C,排序在后 10%的为D。其结果与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挂钩,录取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须全部达到C等及以上。
三、关于实验操作考试及结果运用
2025年,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按照"全市统一、人人必测"的原则组织实施,最终考查成绩根据考生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划定A、B、C、D 等第,其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学生学业水平评价项目。
四、关于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
2025年,全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比例提升到56%,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
五、关于普通高中录取优惠政策
2025年,非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全面取消考少数民族优惠加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由当地参考《湖南省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湘民宗通2023〕10号)文件精神,制定中考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
来源:永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