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河县
清河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5分;
清河一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8分;
清河志臻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73分;
清河县挥公实验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73分;
清河县职教中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0分;
邢台特顿中等职业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77分。
(二)临西县
临西实验中学录取控制分数线:统招生620分,指标生570分。
临西县第二中学录取控制分数线:460分。
临西县职教中心职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450分。
临泰高级中学(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510分。
翰林高级中学(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400分。
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为350分。
(三)威县
1. 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
威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公助分数线676.2分;
威县第二中学普通高中公助分数线614分;
威县苏威仲夷学校高中部(一中北区)普通高中分数线594.4分;
威县苏威仲夷学校普通高中分数线529分;
威县洺阳高级中学普通高中分数线448分。
2. 威县职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
威县第一职业技术中学职业高中公助生录取控制分数线590分;
威县职业高中(苏威)自费生录取控制分数线523分。
3.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实验班控制分数线541分;
职业高中班、3+2贯通班控制分数线478分;
中专就业班控制分数线385分。
4. 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448分
(四)宁晋县
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分数线657分,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7分。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53分。
(五)隆尧县
省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招生620分,指标生570分。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0分。
职业高中(中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40分。
(六)巨鹿县
1. 普通高中
巨鹿中学: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60分。
巨鹿县第二中学: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0分。
新华学校(民办):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30分。
2. 职业高中、中专
巨鹿县职教学校职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0分。
巨鹿职教学校普通中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30分。
3. 中等职业学校“3+2”贯通培养模式
巨鹿县职教学校“3+2”(3年中职+2年高职)培养模式:录取控制分数线240分。
(七)新河县
1. 新河中学
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为690.4分
指标生控制分数线为640.4分;在控制分数线内仍不能完成指标数的,从高分到低分不分学校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2分(不含特长生)。
2. 职业学校
职业高中最低分数线为300分,普通中专最低分数线180分。
来源:清河教育发布、临西教育、威县教育局、宁晋教育、隆尧县教育局、巨鹿教育、新河县教文广体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