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意见:是“甜睡”还是“酣睡”,请酌)。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原文有删改)
14.根据文意,说说“我”对黑夜有着怎样的“柔情”。
15.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
(2)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
16.为什么说“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17.第四段中,作者用大量笔墨描述自己被疼痛折磨的过程,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血的故事
林海音
南腔北调的夏夜乘凉会,一直聊到月上中天,还没有散去的意思。
大家被彭先生的故事迷住了。
彭先生是张医师的朋友。张医师最近常鼓励大家去验血型。大家都没有动过大手术,对于血的一切不够亲切。
今晚又谈到了血型。这位彭先生说,作为现代的国民,血型不可不验,而且它或许还有意想不到的妙用呢!
这时,钱太太开腔了:“干脆说罢,我就怕验出是AB型的!”
钱太太所以这么说,实在也怪张医师,他曾说AB型是不祥之兆。
“我丈母娘就是AB型的。”这时,彭先生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钱太太“咯”地笑了:“还管丈母娘的血型呢!”
张医师紧接着说:“提到彭先生的丈母娘,你们别笑,这里还有段恋爱悲喜剧呢!倒是可以请彭先生讲给你们听。”
“谈起来,是五年前的事了,”彭先生躺在藤椅上,仰着头,喷着烟,微笑着,他倒真是在做甜蜜的回忆呢!“那时秀鸾在秘书室做打字员,天天从我办公桌的窗前经过。”
“你就拿眼盯着看!”有人插嘴。
“不错,我盯着她那会说话的眼睛,淘气的鼻子,甜蜜的小嘴儿……”
“结果认识了没有?”
“我们当然有机会认识啦!日子一久,我们就坠入情网了,互订终身。热带的小姐,实在另有她们可爱之处。”
“台湾小姐?”到这时大家才知道是位台湾小姐。
“糟糕的就在秀鸾是台湾小姐。”彭先生接着说。
“我知道,一定是聘金的问题。”有人说。
彭先生悠然地吸着烟,摇摇头:“是我那位老丈人的问题!”
“我那老丈人真是铁打的心肠,任凭秀鸾怎么哀求,就是不许她嫁给我。”
“他认准了‘外省郎’没好的。秀鸾跟她爸说,如果不答应,她宁可去死。老头子也说,你要嫁给那小子,我只当你死了。结果,秀鸾还是投进了我的怀抱。”
“但是关于你丈母娘的AB型呢?”这时钱太太又想起了这件事。
大家笑起来了,彭先生接着讲:高&考%资(源#网
“我是很乐观的,我总以为我们结婚以后,一定会把我们翁婿之间的关系慢慢调整过来。可是一年下来,我的愿望始终就没实现,有时看着秀鸾挺着大肚子进去,就让我风里雨里站在门口,我真想冲进去。可是我心疼秀鸾,到底还是忍住了。”
“真惨!”林太太不胜唏嘘。
“倒是我那丈母娘会偷偷出来塞给我点心什么的。”
“有一天我独个儿上了老丈人家的门儿喽!”
“好大胆子!”有位先生插嘴。
“你以为我上门找打架哪,我是报告秀鸾入院待产的消息去了。大胖儿子生下了,算是又见了一代,可是我们的情形并未见好转,老丈人在他女儿面前连半个字都没问过我。”
“迭格【注】老泰山凶得来!”
“硬是要不得!”
“有一天,”这段回忆大概很有趣,彭先生自己也未语先笑了,“秀鸾匆匆忙忙回来了,慌慌张张地说:‘爸爸病了!’‘什么病呀?’‘肠子!肠子要剪断!快走。!唉!我那铁石心肠的老丈人呀!也有一天柔肠寸断了!”
大家听到这里哄然大笑。林太太说:“彭先生,你解恨了,是不是?”
“不敢!”彭先生虽然这么说,可是仍然可以看出他的轻松。“秀鸾说爸爸需要输血,但秀鸾是A型,小舅子是B型,丈母娘是AB型……”
“他们都不能给病人输血,买血要五百块钱100CC,共需300CC一千五,秀鸾母女在着急。我对秀鸾说:‘这样说来,你爸爸是O血型的喽?’秀鸾点点头。我说:‘你何必着急呢!现成的大血人在这儿哪!我也是O型的呀!’
“第二天,我那干巴巴的老丈人,一把拉住我的手,‘你金家伙!你金家伙,’……”
“你金家伙?是日本话,还是骂人的话?”
“‘你金家伙’,台湾话‘你真正好’也!我们爷儿俩的手紧紧地握着,两股热血交流,一切嫌隙都被血般的事实给溶化了!”彭先生说到这里,向张医师挤了一下眼,微笑着,“所以,我要奉劝诸位,血型不可不验,它实在有意想不到的妙用!”
故事讲完了,大家觉得非常有趣,林先生首先说:“血型不可不验,明天就去验。张医师,先给我挂个号。”
“对!对!血型不可不验。”大家同声地说。 (有删改)
【注】迭格:吴方言,意为“这个”。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张医师紧接过彭先生的话,让彭先生讲述自己的恋爱悲喜剧,因为他事先知道彭先生的爱情故事很是生动曲折。 |
B.台湾姑娘秀鸾与彭先生相爱,却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为了捍卫爱情,她不惜牺牲亲情,以至于以死抗争。 |
C.“铁石心肠”的老丈人有一天“柔肠寸断”,这是他改变对女婿态度的起因,而这一情节设计是作者的匠心所在。 |
D.这篇小说借助人物之间的对话,讲述了一个与血型有些关系的婚恋故事;巧妙地传达了作品的内在意蕴。 |
E.这篇小说的内容是关于南腔北调的外省人在台湾的爱情故事。小说带有浓郁的台湾风情,文笔诙谐而又细腻。小说一开始就写乘凉会上“南腔北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外省郎”彭先生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题目是“血的故事”,但主要内容是围绕血型而展开的,如果以“血型的故事”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免疫系统为人体健康保驾护航已成为一种常识,然而,近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发现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参与炎症反应、促进伤口愈合的免疫细胞竟然与肿瘤的恶化息息相关,它们会促进肿瘤生长,帮助癌细胞转移到其他组织里面去。
要理解炎症与癌症之间的关系,首先得弄清两个基本问题:机体如何对入侵者作出反应;当炎症反应持续时间过长,正常的伤口愈合过程怎样加速癌变进程。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一颗钉子,一些细菌会乘机从脚底钻入身体,但它们无法在人体内兴风作浪,因为一进入人体,细菌就会受到一群免疫蛋白和细胞的猛烈攻击。参与防御的免疫蛋白除了抗体外,还有30来种补体蛋白,它们可以导致病菌溶解,而病菌一旦溶解,人体内的吞噬细胞就会出动,将病菌的残余部分吞食掉。一旦遇到不速之客,巨噬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就会将它们整个吞下,消化掉。除了上述两种细胞,吞噬细胞还包括自然杀伤细胞、肥大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伤口的愈合除了要消灭入侵病菌,还需要血小板的参与:它们从充斥着血管的内间质层迁移至表皮破损处,使血液凝固。然后,在一些酶的作用下,大量蛋白质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将皮肤细胞固定下来。伤口开始结痂,皮肤又会长回原样,炎症战场也逐渐沉寂下来。不过,炎症反应有时并未真正停止。不仅是皮肤,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从而变成心脏病、癌症等疾病的“温床”。
大量证据显示,慢性炎症与某些肿瘤的恶化有着密切的联系。1863年,德国著名的病理学家鲁道夫•魏尔啸在恶性肿瘤中发现了免疫细胞;1978年,意大利的阿尔贝托•曼托瓦尼在某些肿瘤附近,观察到先天性免疫细胞有聚集的倾向;1986年,美国的癌症生物学家哈罗德•F•德沃夏克指出,癌症是“无法愈合的伤口”。 上世纪90年代末,英国的弗朗西丝•鲍尔克威尔研究了人体内的一种蛋白分子。这种分子类似于激素,是一种免疫信号分子,在浓度较高时,可以杀死癌细胞,因此科学家把它叫做肿瘤坏死因子(TNF)。但是,当低浓度的肿瘤坏死因子长期滞留于肿瘤中时,却可能起到截然相反的作用。在一次试验中,鲍尔克威尔敲除了小鼠身上编码肿瘤坏死因子的基因,使它无法合成肿瘤坏死因子。试验结果令人惊讶:小鼠竟变成了癌症“绝缘体”!她回忆道:“这一结果在科学界引发了一场‘地震’,所有把肿瘤坏死因子当作抗癌药物来研究的科学家都傻眼了,原本的抗癌分子一下子变成了癌症加速剂。”
新发现并非对传统观点的全盘否定。实际上,免疫系统是一把“双刃剑”。这个系统的细胞和分子网络的复杂程度仅次于大脑,而且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有时它对癌症亮“绿灯”,但有时它又亮“红灯”。有些先天性免疫细胞,比如自然杀伤细胞,的确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而其他免疫细胞,在平时都是消灭肿瘤的“正义之师”,只有当微环境处于炎症状态时,才有可能“助纣为虐”。而且,炎症反应并不是在所有器官中都会导致肿瘤的形成。关于炎症与通过血液扩散的癌症之间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确定。下列对“免疫系统”的说明,不准确的一项是 ()
A.免疫系统是保护人体免遭细菌入侵的保障系统。 |
B.免疫系统复杂程度很高,仅次于人脑的复杂程度。 |
C.免疫系统由免疫蛋白、自然杀伤细胞和血小板组成的。 |
D.炎症是免疫系统对抗入侵细菌而引发的人体生理反应。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近年来,一系列的重大发现推翻了人们对免疫系统作用的传统认识。 |
B.很早以前,科学家就在关注免疫细胞与肿瘤恶化之间的联系。 |
C.对于入侵的细菌,免疫细胞负责溶解,免疫蛋白质负责吞噬。 |
D.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并导致形成肿瘤。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尽管大量的证据显示,慢性炎症与某些肿瘤恶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免疫系统对人体健康的保障作用是不容否定的。 |
B.炎症反应是人体正常的生理现象,但反应时间过长的慢性炎症可能对人体有害,应当引起患者高度的重视。 |
C.免疫系统的细胞和分子网络非常复杂,所以要在短时间破解有些免疫细胞“助纣为虐”的现象,的确有点困难。 |
D.通过基因疗法,修复人身体中的肿瘤坏死因子(TNF),就可以达到抑制肿瘤的生长并最终消灭肿瘤。 |
(本大题共5小题,共23分)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锦书谁寄东西
①人是怀旧的动物,什么消失了就怀念什么,什么消失得越快便怀念得越迅速,比如我就怀念过麦芽糖、弹弓、军衣、汽枪、鞭炮、压岁钱、爱情以及白日梦……不要伤感,因为这种怀念是明摆着的,只要生活在时间的链条里,谁都逃不过去。但有些怀念却在悄悄地孕育,即使对象还没有完全消失,却已经让我怀念了。
②书信,正是这么一种值得怀念的对象。我平生收到的第一封信,是在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天,老师把一封信递给我。那是来自部队的信,上面赫然写着我的乳名。我哆嗦了半天,才把信封撕开,原来信是我从未见面的表哥寄来的。他当兵了,挎驳壳枪了,所以要把这个喜讯告诉我父母,而我的父母大字不识一个,他只好让信在我这里拐一个弯。这封信被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揣在心窝子的旁边,不时地按一按,生怕它丢掉。它除了能给我走夜路壮胆之外,还使我对山外边有了大胆的设象,当时我是多么希望能像表哥那样,成为一名光荣的士兵。
③后来,我外出求学,书信成了我跟家里讨钱的惟一工具。我的信一去就是一两个月,犹如石沉大海,基本上得不到回音。于是我的思绪就跟着那封信一遍遍地走,想象它怎么到达县里、乡里、村里,再怎么到达我姐夫的手上,我姐夫又如何如何地读给我父母听……我知道不等信读完,父母的眉头早就紧锁了,他们不知道向哪里去找钱,猪还没有出栏,木耳还没长起来,鸡又发瘟了,粮食本来就不多……在我这头,信是希望,是期待,甚至是温暖;然而在我父母那一头,信也许就是钢刀,就是恐吓,就是一张张罚款单。好在我的父母都能咬紧牙齿,一次次完成我的罚款任务,才让我有了今天。所以,不是全部的信都是美好的,但却值得我去回忆,值得我去感激。
④写信最多的日子,是在初恋的岁月,我跟恋人分居两地,几乎每天一封。当看到好的小说我会在信里谈感想;当工作上稍有成绩,我会在信里大吹特吹……而她的工作和生活也是通过信件向我呈现。这样的通信常常使我没有时间概念,几天前发生的事情往往要在我收到信件的时候才知道,也就是说她经历的我也会经历一遍,已经消失的事件因为书信便存活下来。这是文字的力量,书信的力量,它让我分享喜悦,共渡难关。在当时,我几乎把文字当作最有力的工具,就像一个名人说的:书生报国无它物,惟有手中笔如刀。所以我选择写作,以为拥有了文字就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⑤但是错了,当我像暴发户那样拥有一部砖头似的手机时,才知道一个声音的时代已经来临。你只要在手机上按下一串数字,就可以听到千里之外的呼吸,方便了,近了,世界变成村庄了。我们在“喂、啊”声中,把一切摆平,搞定,书信的仪式、期盼的心情、遥远的想象、纸上的墨香统统地被声音覆盖,说话更直接,心灵更草率,仿佛吃快餐,只为填饱肚子。再也不会有人像李白那样:“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连回味的时间都不曾空出。这几乎是集体性的叛变,哪怕我这样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人,也因为图方便,不再愿意拿起笔来写信。于是,我对书信除了抱歉就是怀念。
⑥几年前,我因为向作家叶兆言(叶圣陶之孙)约照片,收到过他的两封来信。那信是用一种特制的书画纸写成,竖式,每页八行。明明他年长于我,却在抬头处称为我兄;明明我是小辈,他却在落款处称自己为弟。这是多么谦逊的表达!暂且不说称谓,单凭那纸、那字你就感受到了一种尊重,书香之气扑面而来。也许这就是信的最后贵族,留住它便是对书信的最高尊敬。怎样理解文中划线句子“不是全部的信都是美好的,但却值得我去回忆,值得我去感激”的含意?
答: 根据文章②③④段内容,概括书信对作者的意义。
答: 本文以“锦书谁寄”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第⑥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答: 在文章第⑤段,作者写到“这几乎是集体性的叛变,哪怕我这样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人,也因为图方便,不再愿意拿起笔来写信”。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的态度和情感;并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你这一现象的看法。
答:
(本大题3小题,共11分)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村落的消失,城市进程中的文化灾难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最近在接受采访时称,中国每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速度之快令人咂舌。这些消失的村落中有多少具有文化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则无人知晓。
如潮水般无法阻挡的城市化进程,让无数村庄成了只能记忆的碎片。人口的大量流动与迁徙,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与生活秩序,也毁坏了乡村社会的文化。记忆中曾经有过的田园生活被异化,牢笼般的城市蜗居成为人们必须的选择。农村人盼着进城,小城市的人走向大城市。在急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毫无节制地迅速膨胀,农村被一步步蚕食。割裂的城市与村庄之间,充斥的不仅仅是“乡约”的遗失,还有被毁的精神家园。
还有多少农村被遗忘,等着消失?似乎谁也说不清楚。而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农村成了底层边缘的象征。悲怆的农民工身后,那日渐荒凉、寂寞凋敝的村落,正在高楼大厦的阴影下消失。与之相伴的,还有留守儿童与孤苦老人的无望与无助,农民养老、教育、医疗的缺失,以及农村自然环境的破坏,农村家庭的裂变……
尽管现有政策对农村的倾斜前所未有,然而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城市化经营的逻辑依然在运行。在这个过程中,确如冯骥才所说,地方政府经营农村的运动,对村落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在有些地方,全县已经找不到一个有点历史厚重感的村落。
孟子曾说:“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这是乡土中国延续千年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乡土中国不仅是地理意义的农村,也是整个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我们对自己的民族过于不自信,一切都想连根拔起,但乡村是否真的就适合用全球化、现代化的模式来发展呢?我们在追求发展的同时,是否应该考虑到这片土地的根性呢?”这是《中国在梁庄》一书作者梁鸿的困惑,更是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所必须进行的思考。
任何单向度的城市化都不可能取得永久成功,唯有城市与农村的双向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均等,现代化能够在尊重传统社会的基础上进行,才是不可逆转的取向。偌大的中国不能没有农村,也不能没有农民。
村落不能消失,社会延袭千年的传统不能被一时的政绩发展所粉碎。这应是现代化进程中该保有的敬畏。我们应该让先人的气息能够在祖辈居住的村落上空徘徊,社会能够自然地延续那些乡土中国的价值,延续属于自己的文明。
(选自2012年10月22日《重庆时报》)
【注】①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老百姓无论埋葬或搬家都用不着背井离乡,在家乡同耕一块田地。 下列选项,不属于“村落的消失”是“城市进程中的文化灾难”的表现一项是
A.城市化进程迅速而凶猛,让无数村庄成为过去,只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中。 |
B.古人所说的“小桥流水人家”的场景已被异化,人们被迫选择蜗居于城市。 |
C.因为城市毫无节制地迅速膨胀,农村的土地被一步步蚕食。 |
D.旧的村落消失后,新农村的建设,大多都是按照城市化经营的逻辑在运行着。 |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村落消失的过程中,农村、农民逐渐被边缘化,一系列棘手的问题亟待解决。 |
B.我们现在采用的城市化模式折射出了我们对本民族文化的不自信。 |
C.在现代化进程中我们不能为了政绩而破坏村落有关的传统,这是我们应有的敬畏。 |
D.只有城市与农村的共同发展,均衡发展,尊重传统与现代,现代化才是不可逆。 |
文中说到“孟子曾说:‘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这是乡土中国延续千年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这是一种怎样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你如何看待这种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答:。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流泪的滕王阁
潘碧秀
江畔小舟、轻摇的芦苇、南来聚拢的风……赣江上一览无余,视野里找不到期待的身影。
我在滕王阁的一隅,独想王勃。
游人的思绪如牵强的秋风,薄薄地依偎在滕王阁穿越时空的坚强里。站在清冷的滕王阁上,睁眼闭眼间全是王勃清瘦忧郁的神情。斜阳拥抱着欲泣的滕王阁,阁影斜斜地躺在江水里荡漾。帝王君子犹不见,槛外长江空自流。寂寞的阁上,觥筹交错的场景不复存在,诗弦管乐也只是附和。我坐在阁的阶梯上独自听江的声音,江波的皱褶里藏着绝代的才子王勃。
阁的忧伤无声息地让我追随。每一寸楼板、每一株丹朱都在我的心弦上颤动。想为流泪的滕王阁续一首诗,诗里面是伤痕累累的王勃。流泪的滕王阁日日孤寂地走入我梦中,独自徘徊复徘徊。我找不到王勃的诗句,无数醒着的黑暗的夜里,枕着阁影到天明。
有人说:所有的风景都会拒绝一部分人,偏爱一部分人,所有人,生来都会属于不同风景。在朝堂上得不到肯定的滕王,一再遭谴受贬,然而层层不得意却抹不掉他悠游于世,歌舞人生的脾性。贬到赣江边任小刺史,他仍意兴遄飞地要为自己建一座阁“拍檀板唱歌,举金樽喝酒”,吸引文人才子登临放歌。那个仲秋的日子,王勃的“独角戏”正演着。他深望着水天相接的江面,感慨人生如江面枝柯,沉浮复浮沉,一腔激情和渴望却在纸上无羁地飘洒,洋洋一派文章,力透纸背的全是对生活的向往。有人说“厚积”是为了“厚发”,王勃客居剑南数年,终有了其巅峰之作。滕王阁只不过是显其巅峰昂然之姿的一种凭藉罢了。此时的长安,或许已将王勃淡忘得一干二净。谁会在抚筝时,思绪在筝上游移间,想起王勃?如今,赣江畔的孤鹜年年此时都要背起王勃馈赠给它们的礼物一上一下翩翩地飞,托起无限秋水长天的风情。
“物是人非事事休”,游人仍在阁上徘徊留连,眺望阁外水云间,心似江水茫茫,欲拍栏杆。浅云灰灰地衬着阁,如一双饱蓄泪水的眼睑。
扁舟载着一截悠悠的阁影,忧郁地前行,涌起的江浪层层间依稀可见当年王勃的风姿。这个自幼饱读诗书,贯通九经的青年,行于线装书中陶陶然的青年,瑟缩在蜀地的乡居里,不再想读书之外的事情。蜀地去长安已遥遥又遥遥矣。无人识君,只有在迷惘中放纵文字:《蜀中九日》、《盛泉宴》……“每有一文,海内惊瞻。”(杨炯语)人生有许多门,可其中一些门只对一些人是永远敞开的;不要试图去敲门,去敲人生遗憾的门。王勃若一心为文,历史也许重新改写吧。可惜,王勃在剑南之地逍遥了二年,终究不甘寂寞,踌躇北上,到河南任参军。书生之迂,终惹大祸,龙颜大怒,险丢小命。人生沉浮反复,王勃心冷了。
一片阁/躲在云层下/疲倦和黄昏的鸟一样/面对江水恸哭。江水缓缓流,终有温柔得叫人落泪的时候。一介书生咬文嚼字,终有让人品错味的时候。该张皇?迷惘?失落?还是愤懑?毕竟人生不是“数点扁舟向斜阳”那样诗意、简单而又直观。——人无语,惟有惘怅地醉去。滕王阁不在出产帝王将相的长安,站在这玲珑典雅的阁上,赣江无限风情一览无余,王勃的梦魂可以与阁相依偎至永远了。
昆德拉说:生活是棵长满可能的树。王勃在客居剑南的日子里,也许模拟了日后的种种可能,却没料到人生最绝望的一种可能就立在水中候着。①
王勃如断线的纸鸢一头栽进江里去了,灵魂可依附在了江中鱼儿身上?想他经行处会不会开出一江的花来,让鱼儿也欣喜,让鱼儿也惘怅。
斜阳已成余辉,阁上人去,鸟去,空留一片寂寥。
(选白《散文》,有改动)
[注]①据《庸才子传》记载,王勃因溺水而亡。“人生有许多门,可其中一些门只对一些人是永远敞开的;不要试图去敲门,去敲人生遗憾的门。”对王勃而言,这里的“遗憾的门”的含义是什么?
“所有的风景都会拒绝一部分人,偏爱一部分人,所有人,生来都会属于不同风景。”说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王勃笔下的滕王阁是壮丽的,流光溢彩的,而本文作者笔下的滕王阁有何特点?这样写有何用意?
本文主题层层深入,见解独到,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