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生命的两万天该留点什么
吴志翔
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我知道那是我的生命在流淌。
不知从哪一天起,我们开始对自己的年龄敏感起来。20岁以前,总觉得没有进入生活,但今天回过头看,偏偏又觉得那时候的故事最多,记忆最饱和。日历一页页地翻,年龄无声息地长,偶尔翻翻旧照片,会惊异于那双满是稚气的大眼睛曾经属于我!忽然间,我们似乎意识到,许多东西在不经意中已经永远湮没在黑暗中了。在成长的同时,我们也失落了渴盼成长的心情。
我曾经好多次向朋友们问过同一个问题:“人一般能活多少天,凭你的感觉尽快报个数字出来。”
“10万天!”
“20万天!”
几乎每个人的声音都响亮而充满自信。然而我却告诉他们,人的生命实际只有两万多天。起初,没有一个人相信我的话,说:“是不是少了一个零?”经过一番计算之后,朋友们深深地叹息了:“怎么?人生如此短暂!”
天黑下来了,我拧亮台灯。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我知道那是我的生命在流淌。我打开一本书,米兰·昆德拉正在说:“我讨厌听我的心脏的跳动;它是一个无情的提示,提醒我生命的分分秒秒都被点着数。”可是我没法不听,正如我们没法拒绝两万多个日子一个个溜走;我的心脏没法不跳动,正如树叶在秋天里没法不飘落。心脏停止跳动,那便是我们的末日。我平静地想着:我们怎样才能在最后走进坟墓之前没有遗憾?这个问题非常接近那段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语录:“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
这个时代已经不可能只存在一种声音,也失去了响亮的压倒一切的“黄钟大吕”。当年奉为圭臬的东西今天或许被扔进了垃圾箱。人们更懂得珍惜自己的琐细欲望,为物质和肉体急急奔忙。人们抛弃了一个英雄的时代,继而也抛弃了英雄所具有的精华。没有了殉道者般的神圣和信仰,没有了朝圣者般的坚忍与顽强,没有大爱,没有大恨,没有大悲,也没有大喜。
于是,我想到一个人,半个世纪以前,他在《生命的路》中写道:“自然赋予人们的不调和还很多,然而生命决不因此回头。”这个人就是鲁迅,他追索的是大生命。他“为了肩起黑暗的闸门而拥有一颗黑暗的心”,他“是现代中国最痛苦的灵魂,不管怎样,他都是一个战士”。可以有千万个陶渊明、苏东坡,可以有数不清的林语堂、梁实秋;但是鲁迅,只有一个。
一种坚挺、鲜亮的人格精神在今天是极其稀罕的。
几天前,重读小说《北方的河》,我再一次被感动。瞧那个人,他坚定地站着!他有一种足以震慑群生的气度,他的硬朗的质地是对众多聪明人的嘲讽,他的沉默和铁一般的冷峻令机会主义者心惊。那个人,他是来自欧亚大陆高纬度的坚硬的风,他有信仰,“信仰,你这纯钢百炼的处女!”
还有海子,质朴而清亮的海子。这位诗人没有活满1万天,但他永远保持了纯洁。他“站在太阳痛苦的光芒上”,复活了。
“诗意是人的栖居必备的基本能力。”海德格尔下了这样的断语。这诗意,动物不会有,它是我们人类的粮食。
夜深了,时钟依然嘀嗒嘀嗒地走着,我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声音。我合上眼睛,看到了这样一幅幅图景:鲁迅在夜里一边咳嗽,一边写文章,灯光昏黄,“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予的光明”;弗朗茨·卡夫卡彻夜写完自传体小说《判决》,完成了与自己灵魂的对话,“我的心脏周围隐隐作痛”;马赛尔·普鲁斯特从35岁到死,生活在暗室中,门窗紧闭,房间里点着蜡烛,《追忆似水年华》成为他惟一的安慰;张承志做着“静夜功课”,午夜时分,他点燃一支烟,纪念夜与黎明相连的瞬间……
这群孤独的人,这群饱满的灵魂!
我们怀着美感想他们,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青春必须苦难重重。我不希望青春被某一种方式囚禁,它应该是绚烂的,完全开放的;我不希望在20多年的岁月里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有人背它只是为了别人可以不背它。
我想说的只是:哪怕我们的世界变得越来越狭小,越来越平庸,也别让我们精神的花朵在春天枯萎;哪怕我们四面楚歌,也别忘记保持自己尊贵骄傲的呼吸。(选自《中国当代散文精华》)
结合全文,试分析“我不希望青春被某一种方式囚禁,它应该是绚烂的,完全开放的”的深刻含义。
作者列举鲁迅、海子、卡夫卡等人拥有精神感召的力量,其意图是什么?请给文中省略处再举一个类似的例子。
根据文意,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最后走进坟墓之前,没有遗憾?
文章多次写到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其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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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酒文化好像被认为是中国的古韵之一。但中国的人均酒精消费其实并不高,清朝时的传教士就发现:中国人有酒士但无酒鬼;餐酒传统不显著,但酒桌文化很醒目。大家会凑热闹,一起故意将人灌醉,但自己没事吃饭不会抿个小酒。即使现在,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酒精消费依然不是“强国”,主要原因还是餐酒传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资料,中国15岁以上人口年人均消费酒精大约4.21升,美国酒 精消费是8.44升——这在全世界也是一个很一般的水平,但足足比中国高了一倍。
全世界酒精消费水平较高的国家,都有着餐酒文化传统,比如俄罗斯是11.03升,捷克高达14.97升,法国德国奥地利和白俄罗斯是一个层级,大约都在11升左右,连亚洲的韩国都有11.8升。很显然,韩国人的餐酒文化传统比中国要浓,当然有人说,因为韩国人冬天冷的时间长,需要没事来点小酒御寒。但是暖和的泰国有6.37,非洲的尼日利亚和乌干达都有9.78和10.93。总的来说,我认为,中国人其实是不好酒的。
中国人不好酒的另外一个证据是女人的酗酒率,这个数据基本可以证明国民是否真的爱喝酒。日本、泰国和韩国的女人酗酒率都比中国高。女人的体内水分比男人少,在饮用同量的酒精后,女人血液里面的酒精含量会比男人高,所以女人如果真的爱喝,她们有着比男人更高的酒精依赖。女酒鬼出产比较多的国家,基本上都是餐酒文化非常盛行的国家。
另外一个试验是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所做的调查,他们 统计华人移民到加拿大之后的酒精消费,发现跟在中国时相比,这些人的酒精消费大减,降低幅度甚至高达70%。原因很简单,这些中国人在国内都是有身份的人,应酬很多,但搬到加拿大之后,没有多少熟人,适应了国外那种不咸不淡的人际关系,酒局大大缩减,而在加拿大的韩国人,酒精消费量依然如故。
虽然中国没有像俄罗斯那样盛产大量酒鬼,但盛产大量居心叵测的劝酒士,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跟俄罗斯人相比,大部分中国人认为酒不是好东西,不需要抢着喝。那么为什么爱劝酒呢?中国人的这种想法其实是一种“投名状文化”:你必须通过某种伤残自身的方式来显示诚意,如果双方都显示诚意,那么就一起醉吧!如果不能喝酒的人愿意冒着头疼脑裂风险醉酒一场,那么他是值得信任的,或者进入了诚意的门槛。
中国社会长期是层级社会,是没有个人主义传统的,个人必须社区化或者官僚科层化生存。对于底层人来说,他们需要某种身体上的受损付出以获得信任,对于高层来说,他们顾忌的是面子,但也愿意用自己的“出丑”来获得信任。而酒桌的酒精文化则完美地满足了这两点。而在酒桌文化之后,中国人是厌恶喝酒的,他们大部分不愿意将酒精延续到家庭餐桌。
几乎所有的餐酒文化传统,都有限制酒精的各种文化或者势力,比如宗教。正儿八经的宗教基本上都是禁酒的,认为酒精消费是有罪的,虽然基督教有圣餐酒,但那是一种缀饮,将 酒看做是耶稣的血。伊斯兰对酒的禁止更是严酷,甚至严厉过猪肉的不洁。印度教也是讨厌酒的;就连鼓励多妻制,有点淫荡色彩的摩门教,也是限制酒精消费的。
事实上,中国一直以来没有对酒精限制的文化,本土的儒家、道家没有,连中国改良的佛教,在唐朝鼎盛时期,都没有向全社会推广禁酒的立场。主要原因是中国人本质上不好酒,酗酒不是个大问题,也没必要禁酒。可以说,中国的酒传统只是一种有点变态的“社交江湖机心术”。
(摘自《时代金融》2013年第2期作者 唐学鹏)
下列最适合作本文标题的一项是

A.酒士与酒鬼 B.中国人并不好酒
C.餐酒文化的影响 D.宗教与酒

下列理解与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人的酒桌文化很引人注目,但中国人历来没有餐酒传统,人均酒精消费其实并不高。
B.宗教认为酒精消费是有罪的,即使是改良的宗教,也是限制喝酒反对喝酒的。
C.餐酒文化是一种社交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生活环境、人种差异等没有必然 联系。
D.女人体内水分比男人少,所以女人如果爱喝酒,就更容易产生酒精依赖,成为酒鬼。

纵观全文,如何理解“中国的酒传统是一种有点变态的‘社交江湖机心术’”?

阅读下面一篇小小说,回答后面的问题。
退刀记
[新加坡]希尼尔
干了多年的店员,遇到的怪事可真不少。就说前些时候吧。一位老妇人来到了柜台前,硬说要把东西退回。
“老太太,这把刀子你已经用了一个时期了,退不得的呀!”
  “可是——可是这种刀子太阴冷,用了令人厌恶心寒!”“哼哈,老太太,您看看,这类牌子与款式,市面上流行得很啊!”
“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以前被用来杀了不少人呢。”
“不可能吧?这是最新设计的。”“有,有,杀了人……”
“您看见了?”
“哦,这——倒没有,我若看见了,我也没命了。”
“那可别乱说,小心警察找你问话。”
“但,我老伴,还有幼弟全家是被杀过的!”“全家!真的?报警了没有?”
“没有!不可能的……凶手还歪曲了真相……”
“哦……”
我不知如何接下去才好。老妇人看到我态度坚硬,没有意思接纳她的退货,也就怅然离开了。
临走时,我想想,不可能吧!这么一把小刀子,杀不了这样多人的。我拉开喉咙问道:“老太太,是在哪儿发生的啊?”
“南京。”“什么?南京街?”
我蹲下,把那种款式的刀子从柜台里取出,研究了好一阵子,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刀锋较光亮了些吧!还有一排小小横行的字样:日本制造。
概括小说的主旨,并结合文本说说其构思上的独到之处。
日本侵华战争已经过去七十多年了,我们应如何正确面对那一段历史?

现代文(文学类)阅读
陌 生 人
(法)普鲁斯特
多米尼克坐在熄灭的炉火旁边等待他宴请的宾客。每天晚上,他都要邀请几位爵爷和一些风趣的人跟他共进晚餐。由于出身高贵,富裕而且好客,他从来不会孤单。火把尚未点燃,屋子里的日光已经颓然消逝。突然间,他听到一个声音,一个遥远而又贴近的声音对他说:“多米尼克。”——他分明听到那声音在呼唤,在很远又很近的地方呼唤:“多米尼克。”他吓得浑身冰凉。他从未听见过这种声音,可这声音多么熟悉,他清楚地分辨出那是一个受害者,一个已经死去、出身高贵的受害者的声音。他寻思自己究竟犯下了哪条旧时罪孽却又想不起来。然而这声音的语调分明在谴责一种罪恶,一种无疑是他在不知不觉中犯下而又负有责任的罪恶——他的悲哀和恐惧便是明证。他抬起眼睛,看见他面前站着一个严肃而又亲切,模样混沌不清而又动人心魄的陌生人。多米尼克用几句充满敬意的话向他的那个忧郁而又自信的权威致意。
“多米尼克,难道我是你唯一没有邀请参加晚宴的人吗?你想用我来弥补旧日的过失,那是错误的。当你衰老的时候,我要给你介绍从未来过这里的其他人。”
“我邀请你参加晚宴。”多米尼克带着他也不明白的诚挚回答道。
“谢谢。”陌生人说。
他的戒指底座没有印刻任何徽饰,他通过言语传递的思想不曾结出锋利闪光的寒霜。然而多米尼克对他那亲如手足而又强劲有力的目光一见如故,陶醉在一种不可言喻的幸福之中。“不过,如果你想把我留在你的身边,你就必须打发走其他客人。”
多米尼克听见客人在敲门。火把尚未点燃,屋里一片漆黑。
“我不能把他们打发走,”多米尼克回答,“我害怕单独一人。”
“其实,跟我在一起你还是单独一人,”陌生人悲哀地说,“可是你必须挽留我,你从前错怪了我,你必须弥补。比起他们来我更喜欢你,让我教你怎样谢绝他们。当你衰老的时候,他们是不会来的。”
“我不能。”多米尼克说。
他明白自己刚才牺牲的是一种高高的幸福,遵奉的是一种不可推脱而又庸俗不堪的习俗,他为服从这种习俗所付出的代价根本没有乐趣可言。
“赶快选择吧。”陌生人傲慢地恳求道。
多米尼克去为客人开门,与此同时他头也不敢回地问陌生人:
“你究竟是谁?”
已经消失的陌生人对他说:
“你今天晚上牺牲我去服从这种习俗,到了明天你给我造成的伤口流出的鲜血将会更多。你遵奉的习俗一次比一次专横,它每天都使你离我更远,迫使你给我带来更大的痛苦。你很快就会杀死我,你再也见不到我了。然而比起其他人来,你欠我更多,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人会抛弃你。我与你融为一体而又始终离你很远,我已经几乎不存在了。我是你的灵魂,我就是你本人。”
客人们进来了,他们走进餐厅,多米尼克想把他与失踪的来访者的谈话讲出来,然而,看到晚宴主人的一脸烦恼和显而易见的疲惫,他的朋友吉罗拉莫不想让大家和多米尼克本人扫兴,他用这样的结论打断多米尼克的话题:
“永远不要单独一个人待着,忧郁是孤独的产物。”
接着,大家重又开始饮酒;多米尼克毫无喜悦地与人交谈,然而他却得到了所有到场的显赫贵客的一致恭维。
(选自《普鲁斯特随笔集》)
理解文中画线词语“幸福”和“习俗”的含义。
幸福:
习俗:
简析文章最后一段的作用。
有人建议把标题“陌生人”改为“孤独与热闹”,你认为哪一个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赏析文中多米尼克的形象。(不超过100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慢慢走,欣赏啊(节选)
朱光潜
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其中全体与部分都息息相关,不能稍有移动或增减。一字一句之中都可以见出全篇精神的贯注。比如陶渊明的《饮酒》诗本来 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后人把“见”字误印为“望”字,原文的自然与物相遇相得的神情便完全丧失。这种艺术的完整性在生活中叫做“人格”。凡是完美的生活都是人格的表现。大而进退取与,小而声音笑貌,都没有一件和全人格相冲突。不肯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 ,是陶渊明的生命史中所应有的一段文章,如果他错过这一个小节,便失其为陶渊明。下狱不肯脱逃,临刑时还叮嘱吩咐还邻人一只鸡的债,是苏格拉底的生命史中所应有的一段文章,否则他便失其为苏格拉底。这种生命史才可以使人把它当作一幅图画去惊赞,它就是一种艺术的杰作。
其次,“修辞立其诚”是文章的要诀,一首诗或是一篇美文一定是至性深情的流露,存于中然后形于外,不容有丝毫假借。情趣本来是物我交感共鸣的结果。景物变动不居,情趣亦自生生不息。我有我的个性,物也有物的个性,这种个性又随时地变迁而生长发展。每人在某一时会所见到的景物,和每种景物在某一时会所引起的情趣,都有它的特殊性,断不容与另一人在另一时会所见到的景物,和另一景物在另一时会所引起的情趣完全相同。毫厘之差,微妙所在。在这种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们可以见出生命的造化。把这种生命流露于 语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风采,就是美满的生命史。
文章忌俗滥,生活也忌俗滥。俗滥就是自己没有本色而蹈袭别人的成规旧矩。西施患心病,常捧心蹙眉,这是自然的流露,所以愈增其美。东施没有心病,强学捧心蹙眉的姿态,只能引人嫌恶。在西施是创作,在东施便是滥调。滥调起于生命的干枯,也就是虚伪的表现。“虚伪的表现”就是“丑”,克罗齐已经说过。“风行水上,自然成纹”,文章的妙处如此,生活的妙处也是如此。在什么地位,是怎样的人,感到怎样情趣,便现出怎样言行风采,叫人一见就觉其谐和完整,这才是艺术的生活。
俗语说得好:“惟大英雄能本色。”所谓艺术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世间有两种人的生活最不艺术,一种是俗人,一种是伪君子。“俗人”根本就缺乏本色,“伪君子”则竭力遮盖本色。朱晦庵有一首诗说:“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艺术的生活就是有“源头活水”的生活。俗人迷于名利,与世浮沉,心里没有“天光云 影”,就因为没有源头活水。他们的大病是生命的干枯。“伪君子”则于这种“俗人”的资格之上,又加上“沐猴而冠”的伎俩。他们的特点不仅见于道德上的虚伪,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叫人起不美之感。谁知道风流名士的架子之中掩藏了几多行尸走肉。无论是“俗人”或是“伪君子”,他们都是生活中的“苟且者”,都缺乏艺术家在创造时所应有的良心。像柏格森所说的,他们都是“生命的机械化”,只能作喜剧中 的角色。生活落到喜剧里去的人大半都是不艺术的。
下列表述,不是导致“‘俗人’、‘伪君子’的生活大半都是不艺术的”一项是

A.他们是为生存而苟且生的“苟且者”。
B.这些人缺乏道德追求和良心。
C.这些人或缺乏本色,或掩盖本色,生命是干枯的。
D.他们的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像喜剧里的人物,叫人起不美之感。

下列表述不合乎文意的一项是

A.如同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一样,凡是完美的生活,其全部生活表现也与全人格息息相关。
B.每个人对于某一事物所引起的情趣都是独特而唯一的,是他人所不能替代的,并将不断发展变化,生生不息。
C.“风行水上,自然成纹”,也就是说,在什么地位,是怎样的人,感到怎样情趣,便现出怎样言行风采,这样才谐和完整。
D.俗人与伪君子之所以让人生厌,与东施一样,都是因为俗滥,也就是自己没有本色而蹈袭别人的成规旧矩。

作者认为艺术的生活应该具备哪些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马约翰与清华体育
①从1914年到文革前这段漫长的岁月里,凡在清华读过书的学生都会在操场上看到一个惹人注意的身影,他金发黄眼、高鼻梁、深眼窝,脖子上扎着领结,下身无论冬夏都穿着一条短裤,他总是不停地奔跑并大声喊着:“干!干!干!”他就是体育教授马约翰。
②马约翰在清华服务长达52年之久,一生从事他所热爱的体育事业。他培养和造就了清华师生热爱体育锻炼的风气,树立了良好的体育传统,使清华体育长足发展。许多老师称他是学生健康的原动力,是清华生气勃勃的一个象征。
③他是清华体育的倡导者。过去,各大学都不设体育课,至今西方许多名牌大学亦没有体育课程。而清华却从建校初始就把体育课摆在重要位置。那时,清华全校的中国教师、外国教师和校长都因为学生不肯出来运动,而主张采用强迫锻炼的方式:每天下午四点到五点钟,学校就将图书馆、教室、宿舍都锁起来,让学生出来活动,出来玩。但有一些学生仍躲在树底下看书,马约翰就东跑西跑去说服他们,他要学生们主动、活泼、自由地玩儿,自己去活动。不会活动不会玩儿的,他就耐心教,渐渐地学生们习惯于体育活动,对他也有了很深的感情。清华体育的普及,都是由他倡导起来的,学生们深受其益。
④马约翰认为体育能增进国人的民族自尊、自强意识。有一次,他跟校长周诒春谈到“清华每年要送出一百学生到美国去,送出的学生,总要像样一点,不能送去 “东亚病夫”。若干年后陈省身曾回忆到学生中有一个说法:“北大有胡适之,清华有体育馆”。
⑤马约翰一向不把获得健康的肌体看作体育教育的主要的、唯一的目的,他认为“体育的功效,最重要在培养人格,补充教育的不足”。在训练学校的体育代表时,他特别强调运动员的体育道德。他说:“球可输;运动道德可不能输。运动员不能说假话,不许欺骗,不许踢人、压人、打人。当时华北各校,都愿意同清华比赛,通过这种具有良好体育风尚、秩序井然的比赛,各校成绩都提高了。
⑥马约翰不但是体育的实践者,而且有一整套的体育理论。早在1928年暑期,他就与学校其他体育教师举办过“清华暑假体育学校”,结合教学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体育理论的研究。在从50年代到60年代这段时间里,他在多年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写出了多篇关于体育理论研究的文章,发表在《新体育》和《新清华》等报刊上。他还提出了一整套关于体育教育工作的论述,其中许多已经成为至理名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清华人。例如“运动是生命和健康的源泉”“体育是养成健全人格的重要手段” “体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身心健康,因而必须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体育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美术、音乐等均有广泛的和内在的科学联系”等,这些名言无一不闪烁着智慧与真理的光芒。
⑦马约翰热爱体育教育工作,只为了自己的信念,从不计较名誉、地位与得失。罗家伦来做校长以后,他瞧不上体育,认为体育部还有教授,不成体统。于是他将马约翰降职降薪,改为教员。马约翰没有理睬他。对于罗家伦的这种做法,教授们都看不过去,劝马约翰辞职。马约翰婉谢了他们的好意。不久,他带了清华足球队到天津去参加华北足球赛,赢得了华北冠军。回校时,学生燃放爆竹,热烈地欢迎马约翰,把他从西校门抬了进来。罗家伦一看体育也能为学校争光,马上就升他做了教授,恢复原职原薪,而且还送他一个银杯。马约翰对此却认为:“他们其实是完全不重视体育的。他们把体育只是当作一个沽名钓誉的工具,当做一块招牌。”
⑧马约翰经历了清华几个不同的时代,历尽艰难曲折,但始终勤勤恳恳、一心一意地工作在清华的岗位上,成为一名著名的体育教育家。同时,他还担任过国家运动队总教练、全国运动会总裁判等,他不仅受到清华师生的尊重,也受到了全国体育界的敬重。今日,马约翰先生的塑像耸立在西区体育馆南侧,只见他眼睛注视着前方的西大操场,露出慈祥的笑容,像是仍在关注着操场上正在锻炼的学子们。
(选自齐家莹《清华人物》,文章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马约翰为清华体育事业奋斗52年,因为他的倡导,而有了清华体育运动的普及,他曾被称为清华生气勃勃的一个象征。
B.对不爱运动的学生,学校采用强迫的简单办法,马约翰则与此不同,他对体育样样精通,能够积极劝导,耐心教授。
C.学生把清华的体育馆与北大的胡适之相提并论,说明清华学生高度认同马约翰,认为马约翰的魅力与胡适之的魅力不相上下。
D.由于马约翰强调体育道德,华北各校都愿同清华竞技,成绩普遍提升,说明优秀的体育成绩主要源于良好的体育道德。

E.本文用朴实无华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一位卓越的体育教育家的风采,表达了作者对传主的由衷敬意。
马约翰“受到清华师生的尊重,也受到了全国体育界的敬重”的原因是什么?请简要概括并分析。(6分)
文章第⑦段记述马约翰与罗家伦之间的事,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马约翰在体育教育中给予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热爱体育事业,重视体育道德,致力于体育普及。请就其中一点,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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