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白桦林 肖复兴
我见过的白桦林不多,以前只在北大荒我们的农场和852农场见过。我们农场那片白桦林靠近七星河边,852农场那片白桦林就在场部的边上,当初大概就是因为有这样一片漂亮的白桦林,才会择地而栖将场部建在那里吧?在所有的树木中,白桦和白杨长得有些相像,但只要看白桦的树干亭亭玉立,树皮雪白如玉,一下子就把白杨比了下去。尤其是浩浩荡荡的白桦连成了一片林子,尤其是这两处白桦林都有几百年的历史,那种天然野性的气势更是白杨和其他树难比的。白桦林让人想起青春,想起少女,想起肃穆沉思的力量和寥廓霜天的境界。
在新疆。钻天的白杨到处可见,但白桦很少。所以,当到达阿勒泰,朋友说带我们看他们这里的桦林公园,我有些吃惊。但真正见到之后,第二天到哈纳斯湖旁看见白桦林,并没有一点惊奇。不是它们不美,是它们都无法和我在北大荒见过的白桦林相比。这里的白桦林大多长得有些矮,树干有些细,树冠又有些披头散发,没有北大荒的白桦林那样高耸入云,那种铺铺展展的野性和那股苗条秀气的劲头都弱了几分。特别是树皮也没有北大荒的白,而且多了许多如白杨一样的疤痕,皮肤一下子粗糙了许多。加之枝条散落,压低了树干,便更少了白桦林应有的那种洁白如云的气势。
想起北大荒的白桦林,总会想起秋天白桦的叶子一片金黄灿灿,像是把阳光都融化进自己的每一片叶子里似的。雪白的树干在一片金黄的对比中便显得越发美丽。到了大雪封林的时分,雪没了树干老深,像是高挑而秀气的一条条美腿穿上了雪白的高筒靴,洁白的树干静静的,在雪花的映衬下显得相得益彰、仪态万千。开春,是我们最爱到白桦林去的季节,那时用小刀割开白桦林的树皮,会从里面滴下来白桦的汁液,露珠一样格外清凉、清新。什么时候林子里去,都能见到斑驳脱落的白桦树皮,纸一样的薄,但韧性很强,而且雪一样的白,用它们来做过年的贺卡最别致。只是那时我们谁也没想到。
后来看普列什文的《林中水滴》,他描写雪中的白桦林时忍不住问:“它们为什么不说话?是见到我害羞吗?”雪花落了下来,才仿佛听见簌簌声,似乎是它们奇异的身影在喁喁私语——便想起北大荒的白桦林。
并不是因为青春时节在北大荒,便对那里的一切涂抹上人为诗话的色彩。确实那里的白桦林与众不同。我们那时的生活是苦楚而苍白的,但自然界却有意和我们作对比似的,那白桦林是那样的清新夺目,让我们感受到在艰辛之中诗意的生存并没有完全离我们远去。
有些树木是难以入画的,尤其是油画。列维坦曾经画过一幅《白桦丛》的油画,画得很美,但不是北大荒的白桦林,是阿勒泰和哈纳斯的白桦林。因为画的枝干瘦小、枝叶低垂,没有北大荒那种高大、粗壮、枝叶钻天带给我们的野性,和那种树皮雪白的独特带给我们的清纯与回忆。
不知852农场那片白桦林现在怎样了。几年前我们农场七星河畔那片白桦林已经没有了,彻底的没有了。说是为了种地多挣钱,便都砍伐干净。那么大一片漂亮的白桦林。说没有就没有了。 (选自《光明日报》)
1.北大荒的白桦林“会让人想起青春,想起少女”,根据文意,分析作者这样说的原因。(不 超过40字,4分)
答:
2.根据文意,分析文中划线处“诗意的生存”的含义。(不超过30字,4分)
答: -------------------------------------------------------
3.分析文章最后一段作者表现的思想感情。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为我们描绘了北大荒那片独特的白桦林,正是有了白桦林,那片原野才生机无限,“苦楚而苍白”的生活才具有了“诗意的生存”的内涵。 |
B.作者饱蘸感情的笔墨抒发了对北大荒的白桦林的欣赏和赞美,同时对那种“为了种地多挣钱”的行为进行强烈谴责。 |
C.文章对普列什文《林中水滴》以及列维坦油画《白桦丛》的引用,给文章增添了诗情画意,更突出了北大荒白桦林的清新夺目。 |
D.文章标题运用了反复的修辞手法,这不仅让读者联想到当年北大荒生活的“苦楚而苍白”,也使全文的基调充满了酸楚和伤感。 |
E.文章运用衬托的手法,极力渲染北大荒白桦林与众不同,在对过去的回忆与现实的反思中深化了主题。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问题。
二十年以后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简要分析下列语言或动作反映出的人物心理。
(1)鲍勃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2)鲍勃读便条时“微微地颤抖起来”。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括。
简要分析小说结尾的妙处并概括小说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粮 食学群
人和人见面,会问上一句:吃饭了吗?后来人们认为这样的问法很土,多半不这样问了,可是在乡下,那些种粮食的人,依旧这样问着,种粮食的人知道,他们问的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一桩事,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事情。
阳光在泥地上扎根生长,那便是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植物动物,用不同的方式获取阳光,最后又把它们身上的阳光传递给我们。它们就是我们的粮食。人类的一切,无不根植于粮食之中。无处不在的粮食,恰恰又是最容易被忽略被蔑视被糟蹋甚至被篡改的东西。
农业时代,就是将一些植物和动物生长直到走向餐桌的过程完整地置于人的面前,让人参与其中。一粒稻谷,从发芽到分蘖抽穗,到最后长成谷粒,那是天和地还有人一同来到一株稻秧上的结果。为了这,你需要一块合适的土地,需要将人与畜的劳作连同肥料一起加入泥土,还需要一份阳光一份雨水。稻子长成了,鸟会飞过来啄走一些,还有一些,会从人的收获中悄悄溜走,逃进泥土的怀抱。这样一粒经历了艰辛曲折甚至是传奇一生的稻子,当它来到餐桌上时,人怎么会随随便便对待呢?农夫和他们的妻儿都相信,糟蹋粮食会遭电打雷劈。
养一头猪是一个家庭屋顶下的大事件。一个“家”字早就说出了一头猪在家庭中的地位。一家人就像对待命根子一样对待它,喂它养它,为它搔痒,为它梳理毛发,清除上头的虱子。当年,我的爷爷奶奶就这样在家里养猪。
猪养大养肥了,整个村子都知道。一头猪大了,就得送往肉食站,就像男儿大了就得出门,女儿大了就得出嫁一样。送猪的头天晚上,奶奶特意往猪潲里多放了些红薯皮和糠,爷爷奶奶一齐过去,看着它吃,看它吃得那样开心,两位老人都有些于心不忍:它不知道这是它的最后晚餐。
送猪用的独轮车已经备好,奶奶特意在上头垫了一只麻袋,这是她能够为她的猪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独轮车转动起来,一路上的坎坷,全都通过那只上了辐条的木轮来到猪身上,在它腹部和肥膘上颤动、晃荡。猪跟着颠簸一路哼哼唧唧,起伏大叫得也响,叫得响肥膘也荡得汹涌一些。那不是一般的肥膘,那是春荒时的粮食,一家人的命根,路的一端传来奶奶的呼唤:
“猪娃子耶,回来哟!”
像是招魂,又像在呼喊着粮食。
大机器时代,人与食物,生命与他的源头被切断,来到人们面前的,只剩下大米、面粉和肉食,甚至连这些都不是,只是米饭、面包和精美的菜肴,或者干脆是一包包袋装的食品。一头接一头的猪或牛,被倒挂在流水线上,就那么嗞的一下,顷刻被一分为二,分别流向两边的生产线,被切割被包装,成为食品流向市场。轰鸣的机器对食物对生命不再怀有敬意,只有喧腾与暴力,再加上冷血与不可一世的狂妄,机器颠覆了粮食,也在颠覆吃粮的人和吃本身。吃饭成了工作,成了闲暇,成了友谊,成为角力场,成为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化肥和激素应运而生,改写了季节,改写了雨水,改写了大地和太阳的行期,改写了生命的密码,通往食物的路变得简单快捷,变得容易,农药又恰好可以代表人类的贪婪与凶恶在这个世界上出席,删改本属于上天的事情。人对于食物不再怀有敬意,有的只是贪婪的占有,只是吞噬撕咬带来的快感。饥饿已经远去,食物因多而贱,没有了饥饿,我们拿什么去尊敬食物呢?对食物的敬意没有了,我们拿什么去尊敬自己呢?
小的时候,看到我的老祖父拾掇撒落的饭粒放进嘴里,一粒,两粒,缓缓地咀嚼,仿佛在从事一项极其庄严、极其神圣的事业。是啊,这是我们一生都要从事的事业。我们一生中的哪一天停了下来,生命也会随之停顿。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一家人围着一张桌子晚餐的情景:整个屋子只为这样一件事情而存在,油灯因为它而照耀,地球为了它从白天转到了夜晚!那时候,我们吃得最多的是红薯;那时候,我们讨厌红薯。但恰恰是这些红薯,还有少量稻米把我们喂养成人。红薯、麦子和稻米,正是它们决定了我后来的人生。后来我们看事物想问题,都带上它们的痕迹。
从一粒稻米身上,我听到一条江的流声,听到雪山在冬眠,又听到阳光在催它上路,听到云在飘,风在吹,雨水和泥土在窃窃私语。由此我知道,世间万事,人心的重量,全都可以用一颗麦子或是一粒稻米来称量。我知道,粮食不但进入血肉,也成了我们的灵魂。
(选自《散文》,2013年第10期,有删节)文章第一自然段在写法上有哪些特点?
综观全文,简析文中加点词“篡改”的内涵。
赏析文中“养猪送猪”的细节。
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散文,回答题。【10分】
说《易水歌》①
林庚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②以此得名,而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的感情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更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萧萧”二字诗中常见。古诗:“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③。”“风萧萧”三字所以自然带起了一片高秋之意。古人说“登山临水兮送将归④”,而这里说:“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它们之间似乎是一个对照,又似乎是一个解释,我们不便说它究竟是什么,但我们却寻出了另外的一些诗句。这里我们首先记得那“明月照积雪”的辽阔。
“明月照积雪⑤”,清洁而寒冷,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易水歌》点出了寒字,谢诗没有点出,但都因其寒而高,因其高而更多情致。杜诗说“风急天高猿啸哀”,猿啸为什么要哀,我们自然无可解释。然而我们不见那“朔风劲且哀”吗?朔风是北风,它自然要刚劲无比,但这个哀字却正是这诗的传神之处。那么壮士这一去又岂可还乎?一去正是写一个劲字,不复还岂不又是一个哀字?天下巧合之事必有一个道理,何况都是名句,何况又各不相关。各不相关而有一个更深的一致,这便是艺术的普遍性。我们每当秋原辽阔,寒水明净,独立在风声萧萧之中,即使我们并非壮士,也必有壮士的胸怀,所以这诗便离开了荆轲而存在。它虽是荆轲说出来的,却属于每一个人。“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⑥”,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这一点相知,我们人与自然间的一点相得,这之间似乎可以说,又似乎不可以说,然而它却把我们的心灵带到了一个更辽阔的世界去。那广漠的原野乃是生命之所自来,我们在狭小的人生中早已把它忘记,在文艺上乃又认识了它,我们生命虽然短暂,在这里却有了永生的意味。
专诸⑦刺吴王,身死而功成,荆轲刺秦王,身死而事败。然而我们久已忘掉了专诸,而在赞美着荆轲。士固不可以成败论,而我们之更怀念荆轲,岂不正因为这短短的诗吗?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
注释:
①选自《唐诗综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②[荆轲(?—前227年)]战国卫人(今河南北部)。称荆卿,③[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汉《古诗十九首·去者日以疏》中句子。④[登山临水兮送将归]《楚辞·九辨》中的句子。⑤[明月照积雪」南朝·谢灵运《岁暮》中的诗句。⑥[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出自汉乐府诗《饮马长城窟行》。⑦[专诸(?—前515)]春秋时吴国堂邑人。吴公子光(阖闾)阴谋刺杀吴王僚而自立,伍子胥荐专诸于光。僚十二年,光具酒请僚,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中,乘进献时刺僚,立死。专诸为僚之随从所杀。公子光遂自立为王。事见《史记·吴太伯世家》。填空并指出下列句中加点字在文中指代的内容:
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这”指代的内容是:读毕此文,想一想,《易水歌》中的短短两句,为什么能成为千古绝唱?本文对你鉴赏诗词的方法有何启示?
谈谈你对“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洪灾中挺起不屈的脊梁
——吉林省抗洪救灾纪实
这是一个悲情的夏天。
一场历史罕见的大洪水,席卷了吉林人民生活的家园。一排排房屋倒塌,一片片树木、庄稼连根拔起,上百万人含泪大转移……
扛起责任的担当
雨,不停地下,越下越大。暴雨引发的山洪裹挟着树木和泥沙,从山上咆哮而下,打破了黑土地的宁静。
7月27日晚至28日,吉林遭遇强降雨,降雨强度创下历史极值。永吉县朝阳站监测结果:2小时突降164毫米超强特大暴雨,3天降了335毫米。
暴雨引发了洪水。永吉县口前镇全城被淹,桦甸市一些村庄在洪水中消失,安图县万宝镇成为“孤岛”……
饮马河告急、温德河告急、第二松花江全线告急……
白山水库告急、丰满水库告急、石头口门水库告急……
长春告急、吉林告急、延边告急、白山告急、通化告急……
党中央、国务院对吉林省抗洪抢险工作极为关切,胡锦涛总书记等多位中央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指示。8月3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吉林省考察指导防汛抗洪工作,实地察看松花江流域汛情,深入灾情严重的永吉县城。他要求,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统一指挥,科学部署,团结奋斗,努力夺取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灾难面前,人民群众的生命高于一切。
挺起坚强的脊梁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危难之际,2.8万人民子弟兵、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民警,还有无数的党员干部挺身而出,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奋不顾身、舍生忘死,成为抗击洪水的中流砥柱。
8月1日,建军83周年,永吉县殡仪馆,两名普通解放军战士的追悼会在这里举行。
他们分别叫李守信、刘磊。7月29日,他们已经连续参加三次突击救援,又听说有任务时坚决请战。在永吉县灾区渡河救援被困群众时,冲锋舟侧翻,他们不幸落水,壮烈牺牲。
同李守信、刘磊一样,还有一位人民解放军军官的名字,被人民深深缅怀。他就是沈阳军区某集团军工兵团参谋长关喜志。
7月30日,关喜志正在哈达山水库奉命执行打捞化工原料桶的任务。突然间洪水上涨,舟桥失去控制,以极快的速度向闸门冲去。情急之下,关喜志大喊一声“跳”!舟桥上的官兵迅速跳入江中,在湍急的水流将落水官兵卷向水闸的危急关头,关喜志还不时将身边的战友推出水面。最后,四名战友获救,而关喜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关喜志、李守信、刘磊三名解放军战士“抗洪救灾勇士”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军民要以他们为榜样,坚守岗位、顽强拼搏、不怕牺牲、勇于奉献,为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英勇奋斗。
燃起重生的希望
8月6日,吉林省首个灾后重建的村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两江镇西江村正式异地动工。就在9天前,全村2 256人眼睁睁地看着汹涌的洪水摧毁了自己的家园,村庄几乎夷为平地。
损坏的电力设施修上了,冲毁的道路接上了,倒塌的电信设备安上了。洪水退到哪里,维修人员的身影就出现在哪里。
自来水来了,灯亮了,路通了,手机信号有了,阳光照进了灾区群众的心头。
“发这么大的水,我们没有哭的。不哭是因为心里有靠山,政府不会让我们饿着。”白山市浑江区红土崖镇红新村农民严兴全,一边从淤泥中寻找着能用的东西,一边说。
8月3日,记者在去桦甸二道甸子镇的路边看到,一片荒芜的土地上,几个农民驾驶手扶拖拉机在耕作。“把地清理清理,能种点什么种点什么。”被洪水重创过的二道甸子镇,已经重新升起了炊烟,有人在做饭,有人在修理被洪水冲倒的栅栏。一对夫妻用自行车推着仅存的几件生活用品返回家园,车筐里的孩子睡得沉静香甜。
老人们说,洪水过后,一些埋在泥土里的种子仍然能够发芽生长。文章在“扛起责任的担当”部分连续使用了11个“告急”,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文中画线部分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这篇新闻纪实着重写了洪水给人们带来的灾难,为什么在文章结束时却描写了“车筐里的孩子睡得沉静香甜”,“老人们说,洪水过后,一些埋在泥土里的种子仍然能够发芽生长”?(4分)
这篇报道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爱与宁静曾经来过
张丽钧
雨季来临前,我们照例去楼顶检查一下避雷针。
同行的有一位专业人员。他指着避雷针的针尖部分对我们说:“你们看,这避雷针上有多么明显的引雷痕迹啊!这说明在去年的雨季它很尽职地工作,多次将本可能击中这栋高楼的雷电吸引到导体棒上,再经由导线导入大地,从而使这栋高楼免遭雷击。”听他这样一讲,我们不由肃然起敬,围着那枚不起眼的避雷针饶有兴味地观赏起来。
我看着那细细的针体,怎么也不敢相信它曾引走过那么多可怕的雷电。如果它有知,那么,它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是惊惶的呢,还是从容的呢?在闪电鞭笞天地,炸雷横扫乾坤的一刻,人与鸟与兽,能逃匿的都逃匿了,只有这小小的避雷针只身站在高处,招手吸引雷电,在遭到命定的电灼雷击之后,依然挺立着,安然迎接属于自己的阳光。
我让视线移开了一些,一低头,居然发现避雷针旁水泥楼顶的缝隙里长着一棵不知名的小草,而那小草上,赫然开着一朵淡黄色的小花!我俯身仔细端详那小花,发现它是复瓣的,花蕊小得几乎看不见。与它对视的瞬间,我突然就微笑了。我想,这个画面可真富有禅意啊! 它在这个初夏的黄昏撞上了我的心怀,要指望我用自己的智慧去解读它。
我得说, 面对这个美好的画面我有些自愧 。如果把我的肉身比喻成一座建筑,我又何尝不需要一枚神奇的避雷针呢?我的雨季均衡地分布在四季,电闪雷鸣是我人生气象的常态。似乎想都没有想过要避雷,“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歌里不就这么唱的吗?雷电袭来,就豁命地迎上去,痛了,伤了,哭了,忍了,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或者说,一直以为用血肉去亲吻剑锋是一种逃不掉的宿命。每次检点伤痕,都生出怨艾与哀怜,怨艾命运,哀怜自我。肉身被摧毁了一万次,每次都是抓住一根稻草挣扎着侥幸逃生。
从今天开始,可不可以试着为自己安装一枚避雷针?不以硬碰硬,不闪避逃遁,雷电袭来,就巧妙地将它引入广袤的大地,只把闪电看成一次心动,只把雷鸣看成一句表白,巧妙地,将扫荡整个生命的惊悚与战栗置换成针尖那么大的一丁点痛苦;最重要的是,在雷电呼啸着经过的地方,还要竭力雕琢出一朵惊世的小花,越是与苦难比邻,越有心思扮美素淡的光阴,借一朵随时可能凋零的微笑告诉世界,爱与宁静曾经来过。
我愿从所有的过往岁月中,抽出一根灵透的金属之丝,以境界为砧,以胸襟为锤,淬以智慧之火, 精心打造我生命的避雷针 ;还要提了感恩的喷壶,每日浇灌那一颗遗落在水泥齿缝间的种子,直到看它开出惊世的花朵。
(选自《散文》2009年19期)它在这个初夏的黄昏撞上了我的心怀,要指望我用自己的智慧去解读它。”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是什么?在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4分)
文中说,“面对这个美好的画面我有些自愧”,作者感到“自愧”的原因是什么?
如何理解“精心打造我生命的避雷针”?结合文本加以概括。(4分)
本文在写作上有何突出特色?请结合文本,谈谈它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