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红楼梦选读》中的选段,完成文后各题
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节选)
如今且说林黛玉因夜间失寐,次日起来迟了,闻得众姊妹都在园中作饯花会,恐人笑他痴懒,连忙梳洗了出来.刚到了院中,只见宝玉进门来了,笑道:“好妹妹,你昨儿可告我了不曾?教我悬了一夜心。”林黛玉便回头叫紫鹃道:“把屋子收拾了,撂下一扇纱屉,看那大燕子回来,把帘子放下来,拿狮子倚住,烧了香就把炉罩上。”一面说一面又往外走.宝玉见他这样,还认作是昨日中晌的事,那知晚间的这段公案,还打恭作揖的.林黛玉正眼也不看,各自出了院门,一直找别的姊妹去了.宝玉心中纳闷,自己猜疑:看起这个光景来,不像是为昨日的事,但只昨日我回来的晚了,又没有见他,再没有冲撞了他的去处了.一面想,一面由不得随后追了来.
……
宝玉因不见了林黛玉,便知他躲了别处去了,想了一想,索性迟两日,等他的气消一消再去也罢了.因低头看见许多凤仙石榴等各色落花,锦重重的落了一地,因叹道:“
这是他心里生了气,也不收拾这花儿来了.待我送了去,明儿再问着他。”说着,只见宝钗约着他们往外头去.宝玉道:"我就来。"说毕,等他二人去远了,便把那花兜了起来,登山渡水,过树穿花,一直奔了那日同林黛玉葬桃花的去处来.将已到了花冢,犹未转过山坡,只听山坡那边有呜咽之声,一行数落着,哭的好不伤感.宝玉心下想道:“这不知是那房里的丫头,受了委曲,跑到这个地方来哭。”一面想,一面煞住脚步,听他哭道是: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闺,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
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玉听了不觉痴倒。有鉴赏家说,林黛玉的这首《葬花辞》处处紧扣诗题在写“花事”,而又处处联系林黛玉的身世及处境暗写“人事”。请试举例将“花事”写“人事”结合起来作简要分析。
2(评价赏析).有鉴赏家说,这首诗也并非一味专写林黛玉的哀伤凄恻之情,也有诗句写出了她心中的不平之气。也请试举例联系林黛玉的处境与遭遇加以简析。请说说林黛玉怎么会在诗中写“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一诗时联想到了“杜鹃”这一意象,这一意象在诗中起什么作用。
曹雪芹的友人明义曾说:“伤心一首葬花辞,似谶成真自不如。”所谓“似谶成真”即事后都应验了的话语。联系《红楼梦》中描写林黛玉写《葬花辞》后的情节,从诗中举出诗句为例,说说后来的情节有什么样的应验?
有人说,曹雪芹的《葬花辞》是塑造林黛玉这一艺术形象、表现其性格特性的重要作品。你同意这样的说法吗?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埃利奥特是个奇怪的病人。他有着超高的智商与过人的谈吐,却无法决定用蓝色的笔还是黑色的笔写作,不能选择听哪个电台的广播,每到饭前,必须到很多个餐厅比较菜单、环境甚至灯光效果,却往往徒劳无功。甚至当医生给出了两个复诊日期供他选择时,他都要花费足足半个小时时间在记事本上列出两个日期的好处和坏处,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简单说来,他失去了决定的能力。
这一切源于几个月前的一次小手术,医生在他的大脑皮层靠近额叶的地方切除了一小块肿瘤。此后,埃利奥特就奇怪地丧失了情绪体验,即使看到刺激性很强的图片,如血肉模糊的脚或着火的房子,也变得无动于衷。
在20世纪80年代,这一病例令人感到震惊。当时的神经科学普遍认为情绪是非理性的,一个没有任何情绪的人理应能够做出更好的决定,最简单的推理是,如果没有感情用事,人们就不会刷爆信用卡。
在《为什么大猩猩比专家高明——如何让大脑帮你做出正确的选择》一书里,作者乔纳·莱勒这样解释埃利奥特现象——他被损伤的脑区是被称作眶额叶皮质的组织,专门负责将感官层面的情绪整合到决定过程中。当某人被某道菜吸引时,情绪脑系统会告诉他“就该选择这个”,而一旦这种神经连接受损,我们将无法做出有分寸的决定。
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感情用事,人们连刷哪张信用卡都不知道。
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做出决定的时候,我们是更该听从直觉还是分析做出决定呢?
美国心理学家蒂莫西·威尔逊进行过这样一项实验。他找到一批大学生选择自己喜爱的海报,候选的作品是:一幅莫奈的风景画、一张凡·高的紫色百合以及三张有趣的小猫海报。在开始选择前,大学生们被分为两组,一组为不思考组,凭感觉选择;另一组测试者的任务则复杂得多,他们要回答为什么喜欢或不喜欢那张海报。
实验结果非常有趣。不思考组95%的测试者选择的要么是莫奈,要么是凡·高。但是,那些思考组的测试者却有一半以上的人选择了小猫。而在几星期后的追踪访谈里,不思考组的测试者中没有一个人后悔自己选了印象派,选择小猫的人则有75%以上表达了后悔之情。
“分析过度会造成危险,你会失去知道你真的想要什么的能力,然后你选择了最糟糕的小猫海报。”威尔逊总结道。
①我有过类似的经历。小时候进商场买衣服,我总习惯于把所有买得起的品牌看个遍,最终的结果往往是,精挑细选的常常转天就后了悔,第一眼看上的则八九不离十。
心理学家迪克特赫斯认为,直觉在决定中起到多大作用往往取决于情境。当面临简单的选择时,比如厕纸、灯泡等家用品,顾客往往只需要计算性价比这一种变量。这时,思考时间越长,做出的决定越满意。一旦选择局面复杂起来,理性就败给了感性,他曾观察过在宜家家居购买家具的人,发现人们在分析各种选择上耗费的时间越长,往往后悔的几率就越高。
他的结论是:应该大胆启用理性脑解决简单的问题,因为这些分析不会让我们的前额叶皮层难以承受。而当进行异常复杂的决定时,直觉告诉你的往往是最好的选择。
但我想,真正的问题恐怕在于,人们总是不那么容易看出某个决定是不是属于复杂的类型。
②比如和部门同事坐在一起玩“升级”这种扑克游戏时,我常常把计算牌面上还剩下多少张主牌这种事情视为复杂的局面,并大胆运用情绪脑参与游戏。
结果呢,就是我的“便携式计算机”总是被大家的“过时计算器”打败,成了个喜欢“瞎出牌”、屡屡被对家鄙视的坏典型。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埃利奥特这一病例令人感到震惊的原因是,当时的理论认为一个理性的人应能够做出更好的决定,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
B.埃利奥特失去了决定的能力,原因是专门负责将感官层面的情绪整合到决定过程中的脑区(也就是被称作眶额叶皮质的组织)被损伤了。 |
C.美国心理学家蒂莫西·威尔逊进行的一项实验结果表明,分析过度会令人失去知道自己真的想要什么的能力。 |
D.心理学家迪克特赫斯认为,直觉在决定中起到更大的作用,因为人们在分析各种选择上耗费的时间越长,往往后悔的几率就越高。 |
E.“我”的“便携式计算机”之所以总是被大家的“过时计算器”打败,是因为“我”常常在解决简单问题时,运用情绪脑参与游戏。请简单概括文章的思路。(不超过6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画线处作者用了自己的两个亲身经历作为例子分别想说明什么?这样的例子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篇科普文读起来不显得枯躁,甚至让人觉得十分轻松,为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凯利太太的妖怪
[美]乔恩·富兰克林
冬天,一个寒冷的早晨,脑外科专家达克尔医生天没亮就起床了。妻子只给他端上华夫饼干,没有咖啡。咖啡会使他手发抖。
57年来,妖怪一直躲藏在凯利夫人头颅里。凯利夫人出生时后脑一处畸形血管缠结形成一个结。由于逐渐发展,开始在头颅内压迫健康脑组织。从此,剧痛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她开始把它叫作“妖怪”。“这种情形绝不能继续下去了,”今天她胆战心惊,却横下一条心,“我再也不愿这样活下去了。”凯利夫人决定做这个手术。
7时15分。11号手术室。技师在检查脑外科手术显微镜,护士摆好绷带和手术器械。凯利夫人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达克尔医生走进手术室,在夹着X光片的读片器前停住,这些片子早已深印脑海,但他现在仍然又把目光久久地停留在片子上两个脆弱的主动脉瘤上。“我们不能出一丝一毫的差错。”他说,确信夹钳的三个夹子已将凯利夫人的头颅牢牢地固定住。
心脏“怦,怦,怦”跳着,每分钟70次,很稳定。
现在时间是上午8时25分。
今天达克尔医生预备切除那两个对凯利夫人生命构成直接威胁的动脉瘤。以后,他将再直接对付妖怪。这是个极担风险的手术,注定要把达克尔医生推向神经外科的是非之地。好几个专家说他根本不该做这个手术,说只有让凯利夫人死亡。不过,达克尔医生说:“病人手术中死亡的可能性占三分之一。我曾在心里反复考虑,并和其他专家斟酌商量。我也替病人想过。在手术会怎么样和不手术会怎么样之间权衡利弊,我相信应当做这个手术。”
达克尔医生切开凯利夫人的头皮,露出肉白色的骨头。半英寸长的钻头的震颤声在手术室里嗡嗡作响,淹没了心肌监测器的怦怦声。当达克尔医生将2×4英寸大小的三角颅骨递给手术助理护士时,时针指向9时20分。
心脏跳动有力。1分钟70次,1分钟70次。
达克尔医生把脸贴到显微镜上,小巧圆头的探针1毫米1毫米地往前移动。达克尔医生小心翼翼。
现在是10时58分。
自从上午8时25分在病人右眼上方开颅以来,医生已成功地找到并切除了两个致命动脉肿瘤中的一个。动脉瘤如果破裂就意味着死亡。它的出现是因为妖怪——后脑动脉和静脉发生大块畸形。达克尔医生最终希望切除或堵塞那块畸形,但今天的目标只限于切掉它上面的两个肿瘤。
现在正在寻找第2个肿瘤,达克尔医生决定继续向前。小心,再小心。每深入1毫米都充满危险。手术越来越难,出血也越来越多。达克尔医生精殚力竭。“真是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医生嘀咕着。
他身后的心脏监视器怦、怦、怦、怦响着。每分钟70次,很稳定。
时钟指在上午11时5分。
达克尔医生脸贴在外科显微镜上,全神贯注地开辟凯利夫人脑中通路。监视器灯光闪烁,示波器上波形频频跳动,数据不断变化,扬声器传来心跳声。手术更慢了。达克尔医生一直在向脑子中心进发,有筷子那么长的一段仪器伸进去了。
心跳在继续,怦,怦,怦,每分钟70次。
达克尔医生继续往深处推进,轻轻地,轻轻地。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静脉血管,突然露出惊讶而又懊丧的表情。坏了,上X光片的当了!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妖怪。小探针小心翼翼地想绕过它。
怦,怦,怦…怦…怦……怦……怦……
“心跳减慢。”麻醉师警告。
像手指头碰到火焰一样,探针缩了回去。
怦……怦……怦……怦,怦,怦。
“恢复正常。”麻醉师说。
达克尔医生换了一个方向,试图绕过妖怪。
怦,怦,怦,怦……怦……
时针指向12时29分。
医生不无抱怨。“我们已经碰到它了,我们知道它的位置。但是怎么也夹不住它。我们离它这么近,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就是够不到它呢?我们试了有10次。”
又一次接近。
怦,怦,怦,怦……怦……怦……
又一次尝试。
时间已是13时6分。
一次,又一次,再一次。
怦……怦……怦……
麻醉师警觉着仪表上的数字:“糟糕!”
达克尔医生从显微镜前移开身子,整整有一分钟他缄默无语。终于,他说:“医学上有句格言:如果无能为力,听其自然吧。”言词之间流露出失败、沮丧的情绪。达克尔医生又来到X光片面前,瞅着后面那个瘤,即第2个瘤,也就是使他失败的那个瘤。他细细看着X光片,想找出以前没有看出的妖怪伸出的触须。他还是没找出一点蛛丝马迹。
监视器响着。怦,怦,怦,1分钟70次。现在稳定了。
医生们将颅骨装回原处,缝合刀口。一切匆匆结束。
座钟指向13点43分,一切都结束了:凯利太太死亡,妖怪胜利了。
(原刊于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晚报》,有删改)下列对这篇新闻特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做第二个动脉瘤手术的过程中,达克尔医生试了差不多10次,随着麻醉师的警告,他终于在失败、沮丧的情绪支配下决定结束手术,“听其自然”了。 |
B.早餐没有咖啡,不是因为它会影响达克尔医生的健康,而是因为它会影响作为脑外科专家达克尔医生手术中手的动作精度,由此可见达克尔医生敬业、自律之严。 |
C.达克尔医生很快很容易地切除了患者两个致命的脑动脉瘤中的一个,但接下来医生却遇到了难以预料的困难,虽花费了很长时间,耗费了极大精力却还是失败了。 |
D.达克尔医生流露出失败、沮丧情绪主要是他没有能看出“妖怪”的蛛丝马迹,没有能预料到会和它不期而遇。本文以此暗示他的医术还不够高超,以致手术失败。 |
E.达克尔医生知道病人术中死亡的可能性,但站在病人和医学的立场上决定做这场风险很高的手术,显示出敢于担当的个性,让读者对这位“失败者”有了新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莫言自述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究竟“腐败”到什么程度呢?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的。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了以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为什么不错呢?因为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我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呼吸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
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只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
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
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说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作“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
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
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
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
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代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
B.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
C.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影响。 |
D.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
E.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一样平实朴素。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简要概述。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莫言在写小说时,说自己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请结合原文简析莫言的“胆”体现在哪里。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托尔斯泰说:“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的文学王国,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水仙
高璨
①水仙在我心中的位置与蜡梅相当,甚至觉得比蜡梅更容易亲近。因为我总是不忍将任何一朵蜡梅花摘下让它陪在身边。它是那么的美丽,蜡质的容颜却没有人类制作的蜡像那种苍白、虚拟感,它们开在没有一片叶子的树枝上,具有一种安静的气质。水仙花却可以买来,摆在家里,想它时就可以清晰地观赏到。
②我喜欢水仙花的样子,但几年未见我已有些淡忘,在这样的想念下我养了三株水仙。看到它们时,我才准确地忆起水仙这种天使的神态与模样,还是那样甜美的笑靥,还是那样洁白、鲜亮而温柔的黄,还是那样的随意,眼神会看到任意方向的风景。我一直以自由的原则养着它们,它们的长势令我满意,并且在新年第一天的零点绽放了,我并没有刻意希望它们在什么时候开放,但这样的开放时节照样令我惊喜。
③它是同窗外的礼花一同绽放的。由于今年的时间实在不够宽裕,我也是等到去年的最后一天才点燃了第一只礼花。人们仿佛都变得忙碌了,到点了才出门,到点了才开始在地面铺展鞭炮,谁都没有闲情逸致在临近过年的时候,像以往那样扔几个震耳欲聋的鞭炮,使附近车辆受到惊吓而呼喊起来……
④天空被各种颜色的礼花映照得明亮,轰隆隆的炮声包围了一切。这个时候,人和人的交流变得很困难,好像声音挣脱着要离开我们,好像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将声音挽留。这个时候,我感到的不是喧闹,不是声音的嚣张,而是寂静,是声音的凋零!
⑤声音是最空洞的事物。即使炮声垄断了这个世界,即使所有的炮声都这般雷同,也不能否认它们在很快地消逝,死去,不断地消逝,不断地死去。声音死去的无数间隙,就是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我们耳朵听见的是炮声,心灵听见的却是那些声音死亡的空隙,它让我们在炮声中丢失了自己的声音。再加上漫天烟花的烂漫,绚烂地将我们迷醉,我们在这样的庆祝时刻,脑海往往一片空白,连祈祷都忘记了。
⑥这是声音的魔术。
⑦然而,当我看着水仙,周围的一切就都像变魔术般涣散,哑然——一朵小小的花儿才教给我们应该怎样安静地走过一年的最后一个时刻,或是怎样走进新的一年。
⑧在这样热闹、温暖与多彩的背景下,构造自己安静的思想才是最幸福的。想一想有什么要对旧年说,有什么要对新年说,相当于与自己的老朋友诀别地告别,还有一位新朋友正微笑着向你迎来,我们不说准备礼物,也应该准备一份虔诚,而不是仓促。
⑨雪花不断飘过我的瞳孔,烟花消亡时漫天彩色的硕大泪滴令我心碎。我责怪自己的仓促,以至于这一年又要与我告别时,我都没有准备好送给它的一首诗。但是它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它从不会要求我写一首送别诗,它总是说过去一年的回忆就是送给它的礼物,它说这是可以陪伴它的唯一事物。我曾说那我写一首诗,你就当回忆把它也带在身边,但我最终没有写,你也没有为等待这样的一份礼物多停留一会儿,时光的马儿依然飞驰着将你带走。多少个你来,多少个你去。岁月的来去从来不肯停止,永远不肯停息……
⑩水仙在我身边安静地散发出清香,这与蜡梅花有几分相像,它们都会在远远的空气里用香味勾勒出自己的样子,它们都会用香味在远远的空气里为所有的陌生人画一条小路,通向自己。我喜爱这种宁静和清香,甚至喜爱花儿们画出的小路,通向美好。窗外的烟花不是路,它们是同我们一起迈过门槛的脚印,是离海最近的沙滩的脚印,浪潮一抹立即就消逝了。
⑪不要崇拜烟火,尤其不要在过年的时候让自己的心灵陷入空洞。这是水仙花穿戴着它的安静告诉我的。
(有删改)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借水仙在新年到来之时的安静表现,表达了“我们应从容面对时光的流逝”这一中心。 |
B.文章综合运用了多种表达方式,并以抒情和议论为主,使文章既具有抒情性,又具有哲理性和深刻性。 |
C.文章第①段写到了水仙和蜡梅,除了表现水仙的亲近随意,更加突出了二者相同的安静气质。 |
D.文章第⑩段说窗外的烟花“浪潮一抹立即就消逝了”,既写出了烟花生命的短暂,也说明烟花带来的迷醉是短暂的。 |
E.文章以“这是水仙花穿戴着它的安静告诉我的”一句结尾,用拟人的手法突出了水仙花的美丽。全文围绕“水仙”展开,请梳理文章的思路。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④、⑤段描写鞭炮的声音有什么作用?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说,“在这样热闹、温暖与多彩的背景下,构造自己安静的思想才是最幸福的”。你是否同意作者的观点?请结合生活体验谈谈你的看法。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归于泥土
耿立
①泥土是乡村的娘家,乡村是泥土做的。泥土给了乡村生命、灵魂和呼吸。
②好长时间没回家乡了,麦收时看父母,回到城里,胳膊、肩肘、脚踝都有红红的隆起的斑点,一如乡村泥土堆起的岗子。也许这就是警示,把故乡记在皮肤上,这是泥土给的。即使皮肤过敏也是乡村的徽章,让我对故乡充满眷顾。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正如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故乡给你皮肤的红点和瘙痒亦是如此,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③农民和庄稼都是从泥土里生出来的,庄稼是泥土给农民的礼物,农民是泥土给庄稼的礼物,他们是默契的厮守者。有时一茬庄稼熟了,与泥土厮守的人也熟了;有时庄稼不熟,与泥土厮守的人也会熟。几千年几万年了,有谁知道有多少茬庄稼熟透了?又有谁知道有多少人熟透了?应该说泥土是沉默的,总不会絮絮叨叨说三道四,熟了就熟了,没有那么多的文人的牵扯。
④惊蛰了,那么一个响雷陡然在泥土上喊话,泥土经不住这样大的诱惑,于是不管黑土黄土,都不再矜持,先把自己的身子软下来,让一切生灵在自己的怀里蠕动。惊蛰了,枯了一年的野草又重返人间,那天羊的嘴突然感到了草的多汁,羊的蹄子突然感到了泥土的粘脚。连囤里的粮食种子也知道了泥土的喊话,于是一垄一垄的种子开始告别储藏,到泥土里,像褪掉衣服洗澡。节气到了,该释放的就释放。
⑤我曾看到父亲用手扒开泥土,看泥土的成色,有时他竟然把泥土放在嘴里尝尝咸淡。故乡的泥土不能说每一寸都有父亲的脚印,但每一寸土地都有他注视的目光。对泥土和节气,父亲一直敬畏,即使他老年病了。有一次在田野里,我看到父亲用抓钩在地里敲砸土坷垃,一下一下那么专注,有时砸不开,他就蹲下,用手把那土块攥在掌心,一下一下揉搓。太阳就在头顶,泥土被晒得白花花。我不理解父亲,就埋怨说把最后的这地给人算了。但他固执地说:“没有了土地,那怎算农民。到泥土里转一转,薅一把草,捉一下棉花和芝麻上的虫子,也比闲着强。”
⑥不能亏待土地,你亏待了它,它就报应你,收成不好,炊烟不起。与土地厮守的人,彼此都清楚对方的脾气秉性。哪块泥土性硬,你就多掺和点肥料,多给些水;哪些泥土面软,你就让它歇一茬歇一季。泥土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你伤了它,它就给你脸子看。
⑦父亲用抓钩敲砸土块,说:“到挪不动了,再说不种庄稼的事,能种一茬是一茬。”是的,故乡是用一茬一茬的庄稼来计量生命的长度。有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茬念想;送走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次沉稳的收获。
⑧庄稼的茬子是无穷尽的,人的一生是有尽头的,而在泥土上劳作的人是无穷尽的。即使乡村都起了高楼,即使乡村的路面都铺成了柏油,农民也还是和土地亲近。那时,庄稼还是一茬一茬,还有播种还有收获。真的没有了播种没有了收获,大地上没有了农民,没有了庄稼,那大地还会留存什么呢?
⑨霜降了,庄稼叶子颜色慢慢发暗,没了精神,树的枝条开始删繁就简。“删繁就简三秋树”,那删繁就简的手,是霜降,是节气。
⑩霜降过后,父亲说:“泥土也该躺倒睡一会儿,谁不累呢?泥土也要歇息一下筋骨。与泥土厮守的人要讲良心,让泥土安静地睡一觉,不要打搅。”泥土睡觉的时候,连故乡的狗也会噤声。有时土地有了鼾声,那雪就会覆盖下来,鼾声就成了白色。
(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②段中画线句子用身体的部位不适引发疼痛类比,说明故乡在人心灵中打下的烙印,通俗形象,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⑥段中“报应”“它就给你脸子看”等词语,表明泥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也有着极强的报复心理,人不能亏待土地。 |
C.文中的父亲是一个勤劳朴实、懂得感恩、热爱生活的人,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劳动人民朴素的土地观。 |
D.这篇散文以泥土为中心,托物寄情,抒写了泥土、庄稼、人三者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抒发了对泥土的热爱,表达了在经济大潮下土地逐渐萎缩的伤感,呼吁人们要呵护土地。 |
E.文章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从自身经历和审美形态等层面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对泥土进行了叙写和认识,情感真挚,富有哲理。简要分析作者用大量篇幅叙写父亲“敲砸土块”一事的作用。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全文,从表达技巧的角度整体赏析④段和⑩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庄子·在宥》中有这样一句富于哲理的话:“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意思是,而今万物都生长于泥土而又复归于泥土。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归于泥土”内涵的理解。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