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快乐的死亡 陆文夫
作家有三种死法。一曰自然的死,二曰痛苦的死,三日快乐的死。
自然的死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一种普遍的死亡形式,没有特色,可以咯而不议。快乐的 死和痛苦的死不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人还活着,作品已经或几乎是没有了!
作家没有了作品,可以看作是个人艺术生命的死亡、职业的停顿。其中有些人是因为年事已高,力不从心。这不是艺术的死亡,而是艺术的离休,他自己无可自责,社会也会尊重他在艺术上曾经作出的贡献。
痛苦的死亡却不然,即当一个作家的体力和脑力还能胜任创作的时候,作品已经没有了,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种苦难和折磨包括自我折磨所造成。折磨毁了他的才华,苦难消沉了意志,作为人来说他还活着,作为作家来说却正在或已经死去。这种死亡他自己感到很痛苦,别人看了心里也很难受。
快乐的死亡却很快乐,不仅他自己感到快乐,别人看来也很快乐。昨天看见他大会上做报告,下面掌声如雷;今天又看见他参加宴会,为这为那地频频举杯。昨天看见他在高朋中大发议论,语惊四座;今天又看见他在那些开不完的座谈会上重复昨天的意见。昨天看见他在北京的街头;今天又看见他飞到了广州……只是看不到或很少看到他的作品发表在哪里。
我不害怕自然的死亡,因为害怕也没用,人人不可避免。我也不太害怕痛苦的死,因为那时代已经过去。我最害怕的就是那快乐的死,毫无痛苦,十分热闹,甚至还有点轰轰烈烈。自己很难控制,即很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因为我觉得喝酒不一定完全是坏事,少喝一点可以舒筋活血,据说对心血管也是有帮助的。作家不能当隐士,适当的社会活动和文学活动可以开阔眼界,活跃思想,对创作也是有帮助的。可是怎么才能不酗酒,不作酒鬼,这有益的定量究竟是多少呢?怕只怕三杯下肚,豪情大发,嘟嘟嘟,来个瓶底朝天,而且一顿喝不上便情绪不高,颇有怨言,甚至会到处去找酒喝。呜呼,快乐地死去!
一九八五年四月五日
18.简要概括作者对三种死亡所持的态度。3分
19.文章最后一段关于喝酒的描述和议论,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20.本文“快乐的死亡”是单对作家而言的吗?对其他的人有什么启迪作用?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诗和其他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人在理智未发达之前先已有情感;在理智既发达之后,情感仍然是理智的驱遣者。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其中有许多人所共同的成分,也有某个人所特有的成分。这就是说,情感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是得诸遗传的,是永恒的,不易变化的;个性是成于环境的,是随环境而变化的。环境随人随时而异,所以人类的情感时时在变化;遗传的倾向为多数人所共同,所以情感在变化之中有不变化者存在。
艺术是情感的返照,它也有群性和个性的分别,它在变化之中也有不变化者存在。比如单拿诗来说,四言、五言、七言、古、律、绝、词的交替是变化,而格律则为变化中的不变化者。变化就是创造,不变化就是因袭。把不变化者归纳成为原则,就是自然律。这种自然律可以用为规范律,因为它本来是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是只有群性而无个性,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也就不能产生艺术。末流者忘记这个道理,所以往往把格律变成死板的形式。
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这是事实,但是这决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格律不能束缚天才,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如果真是诗人,格律会受他奴使;如果不是诗人,有格律他的诗固然腐滥,无格律它也还是腐滥。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都从格律入手。艺术须寓整齐于变化。一味齐整,如钟摆摇动声,固然单调;一味变化,如市场嘈杂声,也还是单调。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从整齐入手,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会使作者在整齐之中求变化以避免单调。从变化入手,则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后来都做到脱化格律的境界。他们都从束缚中挣扎得自由,从整齐中酝酿出变化。格律是死方法,全赖人能活用。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打到娴熟时虽无心于球规而自合于球规。在不识球规者看,球手好像纵横如意,略无牵就规范的痕迹;在识球规者看,他却处处循规蹈矩。姜白石说得好:“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工在格律,而妙则在神髓风骨。
孔夫子自道修养经验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从心所欲,不逾矩”,艺术的创造活动尽于这七个字了。“从心所欲”者往往“逾矩”,“不逾矩”者又往往不能“从心所欲”。凡是艺术家都要能打破这个矛盾。孔夫子到快要死的时候才做到这种境界,可见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大非易事。下列关于“格律”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格律是诗歌中的不变化者,体现的是整齐、规范和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格律就会变成死板的形式。 |
B.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但这并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而是人不能活用它造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
C.格律不能束缚天才,天才之作往往工在格律而妙在神髓风骨。格律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即使他遵循了格律,诗歌也仍然腐滥。 |
D.古今大艺术家的创造活动都从格律人手,但后来都达到了脱化格律的境界;是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使他们在整齐之中求变化,避免了单调。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它先于理智而产生,但在理智发达之后,情感又会受到理智的驱遣。 |
B.艺术是情感的流露,它也有群性和个性之别,讲究寓整齐于变化,但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 |
C.诗歌从四言、五言到七言,从古、律、绝到词,体现的是形式的变化,但它们又都讲究格律,体现的又是诗歌的共同特点。 |
D.“从心所欲”和“不逾矩”是一对矛盾,艺术家要打破这个矛盾,做到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它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由遗传得来,不易变化;个性则成于环境,会随着环境而变化。 |
B.作者认为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旨在说明将格律用到出神人化的境界时,就可以超越格律的束缚而达到自由的创作境界。 |
C.作者认为一味变化也还是单调,所以他不主张从变化人手,认为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
D.“从心所欲,不逾矩”是道德家和艺术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这也说明道德与艺术常常是相关联的,道德境界高的人往往也能在艺术上达到较高的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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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于泥土
耿立
①泥土是乡村的娘家,乡村是泥土做的。泥土给了乡村生命、灵魂和呼吸。
②好长时间没回家乡了,麦收时看到父母,回到城里,胳膊、肩肘、脚踝都有红红的隆起的斑点,一如乡村泥土堆起的岗子。也许这就是警示,把故乡记在皮肤上,这是泥土给的。即使皮肤过敏也是乡村的徽章,让我对故乡充满眷顾。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正如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故乡给你皮肤的红点和瘙痒亦是如此,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③农民和庄稼都是从泥土里生出来的,庄稼是泥土给农民的礼物,农民是泥土给庄稼的礼物,他们是默契的厮守者。有时一茬庄稼熟了,与泥土厮守的人也熟了;有时庄稼不熟,与泥土厮守的人也会熟。几千年几万年了,有谁知道有多少茬庄稼熟透了?又有谁知道有多少人熟透了?应该说泥土是沉默的,总不会絮絮叨叨说三道四,熟了就熟了,没有那么多文人的牵扯。
④惊蛰了,那么一个响雷陡然在泥土上喊话,泥土经不住这样大的诱惑,于是不管黑土黄土,都不再矜持,先把自己的身子软下来,让一切生灵在自己的怀里蠕动。惊蛰了,枯了一年的野草又重返人间,那天羊的嘴突然感到了草的多汁,羊的蹄子突然感到了泥土的粘脚。连囤里的粮食种子也知道了泥土的喊话,于是一垄一垄的种子开始告别储藏,到泥土里,像褪掉衣服洗澡。节气到了,该释放的就释放。
⑤我曾看到父亲用手扒开泥土,看泥土的成色,有时他竟然把泥土放在嘴里尝尝咸淡。故乡的泥土不能说每一寸都有父亲的脚印,但每一寸土地都有他注视的目光。对泥土和节气,父亲一直敬畏,即使他老年病了。有一次在田野里,我看到父亲用抓钩在地里敲砸土垃,一下一下那么专注,有时砸不开,他就蹲下,用手把那土块攥在掌心,一下一下揉搓。太阳就在头顶,泥土被晒得白花花。我不理解父亲,就埋怨说把最后的这地给人算了。但他固执地说:“没有了土地,那怎算农民。到泥土里转一转,薅一把草,捉一下棉花和芝麻上的虫子,也比闲着强。”
⑥不能亏待土地,你亏待了它,它就报应你,收成不好,炊烟不起。与土地厮守的人,彼此都清楚对方的脾气秉性。哪块泥土性硬,你就多掺和点肥料,多给些水;哪块泥土面软,你就让它歇一茬歇一季。泥土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你伤了它,它就给你脸子看。
⑦父亲用抓钩敲砸土块,说: “到挪不动了,再说不种庄稼的事,能种一茬是一茬。”是的,故乡是用一茬一茬的庄稼来计量生命的长度。有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茬念想;送走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次沉稳的收获。
⑧庄稼的茬子是无穷尽的,人的一生是有尽头的,而在泥地上劳作的人是无穷尽的。即使乡村都起了高楼,即使乡村的路面都铺成了柏油,农民也还是和土地亲近。那时,庄稼还是一茬一茬,还有播种还有收获。真的没有了播种没有了收获,大地上没有了农民,没有庄稼,那大地还会留存什么呢?
⑨霜降了,庄稼叶子颜色慢慢发暗,没了精神,树的枝条开始删繁就简。“删繁就简三秋树”,那删繁就简的手,是霜降,是节气。
⑩霜降过后,父亲说:“泥土也该躺倒睡一会,谁不累呢?泥土也要歇息一下筋骨。与泥土厮守的人要讲良心,让泥土安静地睡一觉,不要打搅。”泥土睡觉的时候,连故乡的狗也会噤声。有时土地有了鼾声,那雪就会覆盖下来,鼾声就成了白色。
(选自《藏在草间》,贵州人民出版社,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2段中划线句子用身体的部位不适引发疼痛类比,说明故乡在人心灵中打下的烙印,通俗形象,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第6段中“报应”“它就给你脸色看”等词语,表明泥土有灵魂有记忆的,也有着极强的报复心理,人不能亏待土地。 |
C.文中的父亲是一个勤劳朴实、懂得感恩、热爱生活的人,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劳动人民朴素的土地观。 |
D.这篇散文以泥土为中心,托物寄情,抒写了泥土、庄稼、人三者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抒发了对泥土的热爱,表达了在经济大潮下土地逐渐萎缩的伤感,呼吁人们要呵护土地。 |
E.文章运用了多种修辞方法,从自身经历和审美形态等层面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对泥土进行了述写和认识,情感真挚,富有哲理。简要分析作者用大量篇幅叙写父亲 “敲砸土块”一事的作用。
联系全文,从表达技巧的角度整体赏析第4段和第10段中划线的句子。
《庄子·在宥》有这样一句富于哲理的话:“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意思是,而今万物都生长于泥土而又复归于泥土。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 “归于泥土”内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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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书法理论往往从审美特性这个角度出发来总结书法的成就,这种探索自然是有意义的。但是,当我们过多地把目光集中在书法之“美”或书法所激起的“审美体验”上时,却往往忽视了书法和写字之间的朴素联系。
我们觉得书法是艺术的,而写字却是实用的,可是说到底,书法家不过是无穷无尽的写字者中的一员。书法家卓然独立,只是因为他把某个字体写到了极致,从而使它具有典范的意义。书法家从来都不能无中生有。在书法家的书法产生之前很久,汉字已经在集体书写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形态,发展出了一套高度有序的偏旁、笔划体系,这套体系即使脱离了汉语,也一样具有汉字的魅力。
符号学美学关心汉字和书法的有序性。书法系统的有序性无疑就是以汉字系统的高度有序性为基础的,无论是无名氏还是书法家,为了书写汉语和汉字,都不得不首先遵从汉字的规则。承认书法之美依赖于汉字符号系统的有序性,并不会削弱我们对书法艺术家独创性的评价。在西方传统美学的影响下,我们把创作者的迷狂状态看得过于神秘了。许多人觉得,不管是在作者那里,还是在读者那里,都有一种全然不同于日常经验的“审美经验”在起作用。然而,笼而统之用“审美经验”来说事,非但不能增加艺术性,反而会败坏具体而微的艺术感觉。相形之下,用“高峰堕石”、“夏云舒卷”等来形容书法的古人,反倒要离事情本身更为接近。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作为书法基本造型“材料”的汉字,既不是象形的图画,也不是抽象的图案,而是一套具有极强抽象性和系统性的符号。书法家并不关心如何在理论上把握文字的符号性,他们关心的是这些符号性的文字如何从感性上得以生动的显现。就跟玫瑰花的能指不会被它的所指(爱情)耗尽一样,在以写字为美的文化生活形式中,文字的能指也不会被它的所指耗尽——人们在读懂字义的同时,也停留在字的表面,琢磨如何把字写得更好。
然而,在当今这个时代,汉字越来越成为一种单纯为语言服务的记号。数码化的汉字固然也保留了各式各样的字体,甚至各式各样的书法式样,但是今日之大众并不打算去临摹它们,而是 更愿意像拣字工人那样消耗它们。书法家是精益求精的写字人,和拣字工人不同,他从不把汉字看作现成的可以消耗的材料,而是看作不确定的、需要不断反复才能形成的东西。当电脑键盘摧毁了书法赖以生长的广阔的民间土壤时,书写汉语的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终结了。一方面,汉字变得越来越像纯粹的记号;另一方面,书法变得越来越像脱离语言的图像。这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
(摘编自陈岸瑛《从符号学的角度看文字与书法》)下列有关“书法”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审美特性这个角度来说,书法的成就在于它的“美”或由它所激起的“审美体验”;但我们不宜过多地把目光集中于此。 |
B.书法和写字之间有着朴素的联系,书法从根本上讲也是写字,当书法家把某个字体写到极致,从而使它具有典范的意义时,“写字”就变成了“书法”。 |
C.书法的美必须遵从汉字的规则,依赖于汉字符号系统的有序性,而不能由书法家凭空创造。 |
D.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其具体而微的艺术感觉只适合用“高峰堕石”“夏云舒卷”等具体优美的比喻来形容。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汉字系统的高度有序性是指汉字在集体书写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高度有序的偏旁、笔划体系,这一体系即使脱离了汉语,也仍然具有汉字的魅力。 |
B.汉字既不是象形的图画,也不是抽象的图案,而是一套具有极强抽象性和系统性的符号,从符号学的角度看文字与书法就是以这一观点为基础的。 |
C.书法家把汉字看作不确定的、需要不断反复才能形成的东西,对写字精益求精,这与捡字工人把汉字看作现成的可以消耗的材料不同。 |
D.随着电脑的普及,书法赖以生长的民间土壤已被摧毁,虽然数码化的汉字保留了各式各样的字体和书法式 样,但书写汉语的终结已经无法挽回。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玫瑰花的能指是作为植物的玫瑰花,其所指是爱情;文字的能指是它作为符号的形态,所指是符号背后的含义。书法家更为关心的是文字的能指而非所指。 |
B.书法以艺术为目的,书法家正是凭借全然不同于日常经验的“审美经验”来创作书法作品的,读者也正是以这样的“审美经验”来欣赏作品的。 |
C.作为书法基本造型的“材料”,汉字具有超越汉语的独特魅力,因此我们即使看不懂一幅书法作品的内容,也有可能被它生动显现出来的形态美而感染。 |
D.汉字变得越来越像纯粹的记号,书法变得越来越像脱离语言的图像,这两种现象本质上是一样的,都背离了以写字为美的文化生活形式。 |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问题。
温暖的村庄安庆
①村庄真是一个固执的地方,多少代就在那里矗立着。而且村庄自信,从村庄走出的人,无论走多远,有了多大的变化都还会回来看她。而远走的人,无论去了哪里,梦里都还是村庄里的人村庄里的事。
②春节在家时,有一天儿子对你说,爷爷的手工面真好吃。儿子去老人的锅里给你盛了一碗。你怔怔地捧着,自己就是吃父亲的手工面长大的啊,现在自己的孩子也喜欢上父亲的手工面了,想起自己在城里馋时去吃街上的手工面,父亲的手工面才是最最好吃的啊。你的泪掉在了碗里。
③走在流浪途中的人最频繁想起的一个词,就是“村庄”。那个在某棵树下埋着自己胞衣的地方是永远忘不了的。那里才是你最终的灵魂,才是你灵魂的栖息之地。是又一次远行,背起行囊就要回家的时候你忽然地想起村庄,忽然想起“温暖的村庄”这几个字,你对村庄的温暖有了一种疼痛的体味。当脚步踏在村口的时候你的心悸动起来,那是一种远行,带着一种漂泊,一种苦寻的远行。你在村口闭上了眼睛,真的,一刹那,你竟然不敢大睁着眼睛去看自己的村庄。但你还是睁开了,你实在想看看想念中的村庄,永远系着你灵魂的村庄。树叶在你离开时才刚刚成片,才刚绽出一年的旺盛,现在竟然也开始落了。时光真是无情,时光真像一把锋利的钳子,再坚硬的钢丝也能铰断。妻子和两个孩子站在胡同口,你看见他们了,他们手拉着手看你慢慢地走近。妻子牵着他们的手不让他们跑,你悠然看见孩子们长高了。时光也真是有意思,女儿的辫子撵上妈妈的长了,儿子在用一双孤疑、期盼又调皮的眼神看着你。
④村庄是很大的,要真正走遍村庄也是不容易的,村庄好像是让你永远都不会走遍的,你长到八十岁,回头一望,你真的会有没有走过的地方,没有去过的人家。其实这就是村庄的阔大,村庄给你的念想。村庄是太大了,多少年多少代她生长了多少树多少庄稼,衍生了多少人,养过多少鸟多少牲畜,建起了多少房子,多少人走成了多少路,你怎么会把村庄走遍呢?其实,村庄是很小的,抬一抬腿就到头了,村庄就是巴掌大的一个地方。只是那巴掌一握就会把好多游子,把好多时光,把好多的梦,把多少年庄稼的长势握在手里。
⑤你现在又离开村庄了,你又天天走在城市的大街上。有一天你又站在阳台上,你遥望着村庄,你忽然又想起“温暖的村庄”了,你想起了一棵孤独的坟树,坟树下的母亲,坟树上留恋着悠然盘旋的鸽子,坟树,其实是你最大最痛的怀念。你想起一生都守在村庄的父亲,你想应该让父亲来这个城市走一走。站在窗口忽然想,让父亲来看看城市的成长,城市的模样,让父亲也站在楼上望一望他住了一生的村庄吧。
⑥你的心已经跑回村庄。
⑦村庄永远固定地在那个地方等你。
(选自《散文百家》2007年第07期,有删节)总观全文,“村庄”具有哪些特性?
第③段说到离开村庄的人对村庄的温暖有一种“疼痛的体味”,这种“疼痛的体味”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末段“村庄永远固定地在那个地方等你”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文章的标题是“温暖的村庄”,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共17分)
把栏杆拍遍
梁衡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比如那首著名的《破阵子》。
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
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
辛词比其他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像。
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
说到辛弃疾的笔力多深,是刀刻也罢,血写也罢,其实他的追求从来不是要作一个词人。郭沫若说陈毅“将军本色是诗人”,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当权者不使为官,却为他准备了锤炼思想和艺术的反面环境。他被九蒸九晒,水煮油炸,千锤百炼。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锤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既然这股能量一不能化作刀枪之力,二不能化作施政之策,便只有一股脑地注入诗词,化作诗词。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说到底,才能和思想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遒劲的龙头拐杖,别是一种价值。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 文章第二段叙述辛弃疾南渡前以武起事的壮烈史事,在结构上有何作用?4分
答:结合原文相关内容,概括辛弃疾南归后不为朝廷喜欢的原因。4分
答:结合全文分析:为什么作者说“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 4分
答:本文作者说:“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包括社会、民族、军事等矛盾)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锤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请联系辛弃疾的人生遭际以及你的阅读或生活经验,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