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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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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疗法包治百病?
①事故、疾病和年龄在我们身上一一留下痕迹——身体机能的退化如此复杂,以至于任何药物和手术都束手无策。然而,近25年来的研究却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方法——细胞疗法,即利用活细胞来修复肌体组织和器官。  
②将身体受损部分换掉,这一想法是在器官移植的早期提出的。器官移植手术证明,以整个器官的方式进行细胞移植是可行的,手术和药物的发展可以阻止排异反应的出现。  
③而细胞疗法为肌体的修复提供了一种更好的方式。细胞能够被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至少理论上如此),并且能够促进肌体的修复机能。在不久的将来,细胞疗法将为人类医学带来重大发展,足以改变我们的生活。  
④共有两种细胞能够用于细胞疗法——干细胞和体细胞。干细胞可以无限增殖并能够发展成为不同类型的体细胞,而体细胞的生命周期则有限。近20年来,人们利用干细胞疗法,例如骨髓移植手术来治疗白血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并利用皮肤细胞治疗烧伤,促进慢性伤口的愈合,例如糖尿病导致的足部溃烂等。然而,直到1998年威斯康星大学的詹姆斯•汤姆森发现了胚胎干细胞,人类才真正踏入细胞疗法这一领域。 
⑤生物医学教授彼得•安德鲁斯说:“培养干细胞的要求相当高。这不仅需要科学手段,还是一门艺术。”但我们还不清楚该如何按照人类的意愿培养这些细胞。和所有具有生命的东西一样,细胞需要人们的精心照看,它的生长需要营养物质、充足的氧气、合适的温度,这并不算什么,更具挑战性的是要保证细胞朝着你所希望的类型生长。如果研究人员希望使细胞分化成大脑细胞,以修复中风造成的损伤,那么他们需要了解在细胞分化过程中应如何对其进行正确引导。通常,这要求运用不同的化学信号(例如成长因子)来刺激细胞,促使细胞开启正确的基因切换,以确保他们能够发育成脑细胞,而不是肝细胞或其他体细胞。对于已经分化的细胞,最大的难题就是让它们自己保持已有状态。 
⑥此外,细胞研究还牵扯到其他问题,例如安全隐患。另外接受器官移植的肌体对于“外来”移植细胞会产生排斥。解决方法之一就是运用“体细胞核移植”的方法(即创造克隆羊多莉的技术)来创造一个与主体基因完全相同的胚胎,为主体提供干细胞,以供日后肌体修复之用。这种治疗性克隆的想法已经引发了许多争议,然而从技术角度来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治疗性克隆并不可行。 
⑦到目前为止胚胎干细胞疗法尚未开展任何临床实验。关于应用,胚胎干细胞疗法可能会最先应用在无需供血的的体外小型器官上,如头发、软骨、皮肤等。现在,医生已经能够通过胎儿细胞移植来治疗帕金森病。
下列对“细胞疗法”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 

A.“细胞疗法”是以整个器官的方式进行细胞移植,通过药物阻止排异反应的医疗方法。
B.“细胞疗法”是利用细胞能够被复制的理论,按照人类意愿培养胚胎干细胞来修复肌体的医疗方法。
C.“细胞疗法”是不用任何药物和手术,而利用细胞能够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原理,促进肌体修复机能的医疗方法。
D.“细胞疗法”是利用细胞能够被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能促进肌体修复机能的原理来修复肌体组织和器官的医疗方法。

对原文内容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 

A.近20年来,人们已经用骨髓移植手术治疗白血病和免疫系统疾病,但真正踏入了细胞疗法这一领域,却是后来的事情。
B.“体细胞核移植”能解决移植细胞后肌体产生本能排斥的问题,但技术尚不成熟,在可预见的未来并不可行。
C.胚胎干细胞疗法尚未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不过它将最先应用在无需供血的体外小型器官上,例如头发、软骨、皮肤等。
D.“细胞疗法”在治疗帕金森病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主要是通过胎儿细胞移植来完成的。

如何理解文中“培养干细胞的要求相当高。这不仅需要科学手段,还是一门艺术。”这句话?
干细胞和体细胞的特点分别是什么及应用现状如何?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实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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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免疫系统为人体健康保驾护航已成为一种常识,然而,近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发现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参与炎症反应、促进伤口愈合的免疫细胞竟然与肿瘤的恶化息息相关,它们会促进肿瘤生长,帮助癌细胞转移到其他组织里面去。
要理解炎症与癌症之间的关系,首先得弄清两个基本问题:机体如何对入侵者作出反应;当炎症反应持续时间过长,正常的伤口愈合过程怎样加速癌变进程。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一颗钉子,一些细菌会乘机从脚底钻入身体,但它们无法在人体内兴风作浪,因为一进入人体,细菌就会受到一群免疫蛋白和细胞的猛烈攻击。参与防御的免疫蛋白除了抗体外,还有30来种补体蛋白,它们可以导致病菌溶解,而病菌一旦溶解,人体内的吞噬细胞就会出动,将病菌的残余部分吞食掉。一旦遇到不速之客,巨噬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就会将它们整个吞下,消化掉。除了上述两种细胞,吞噬细胞还包括自然杀伤细胞、肥大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伤口的愈合除了要消灭入侵病菌,还需要血小板的参与:它们从充斥着血管的内间质层迁移至表皮破损处,使血液凝固。然后,在一些酶的作用下,大量蛋白质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将皮肤细胞固定下来。伤口开始结痂,皮肤又会长回原样,炎症战场也逐渐沉寂下来。不过,炎症反应有时并未真正停止。不仅是皮肤,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从而变成心脏病、癌症等疾病的“温床”。
大量证据显示,慢性炎症与某些肿瘤的恶化有着密切的联系。1863年,德国著名的病理学家鲁道夫•魏尔啸在恶性肿瘤中发现了免疫细胞;1978年,意大利的阿尔贝托•曼托瓦尼在某些肿瘤附近,观察到先天性免疫细胞有聚集的倾向;1986年,美国的癌症生物学家哈罗德•F•德沃夏克指出,癌症是“无法愈合的伤口”。 上世纪90年代末,英国的弗朗西丝•鲍尔克威尔研究了人体内的一种蛋白分子。这种分子类似于激素,是一种免疫信号分子,在浓度较高时,可以杀死癌细胞,因此科学家把它叫做肿瘤坏死因子(TNF)。但是,当低浓度的肿瘤坏死因子长期滞留于肿瘤中时,却可能起到截然相反的作用。在一次试验中,鲍尔克威尔敲除了小鼠身上编码肿瘤坏死因子的基因,使它无法合成肿瘤坏死因子。试验结果令人惊讶:小鼠竟变成了癌症“绝缘体”!她回忆道:“这一结果在科学界引发了一场‘地震’,所有把肿瘤坏死因子当作抗癌药物来研究的科学家都傻眼了,原本的抗癌分子一下子变成了癌症加速剂。”
新发现并非对传统观点的全盘否定。实际上,免疫系统是一把“双刃剑”。这个系统的细胞和分子网络的复杂程度仅次于大脑,而且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有时它对癌症亮“绿灯”,但有时它又亮“红灯”。有些先天性免疫细胞,比如自然杀伤细胞,的确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而其他免疫细胞,在平时都是消灭肿瘤的“正义之师”,只有当微环境处于炎症状态时,才有可能“助纣为虐”。而且,炎症反应并不是在所有器官中都会导致肿瘤的形成。关于炎症与通过血液扩散的癌症之间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下列对“免疫系统”的说明,不准确的一项是 ()

A.免疫系统是保护人体免遭细菌入侵的保障系统。
B.免疫系统复杂程度很高,仅次于人脑的复杂程度。
C.免疫系统由免疫蛋白、自然杀伤细胞和血小板组成的。
D.炎症是免疫系统对抗入侵细菌而引发的人体生理反应。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近年来,一系列的重大发现推翻了人们对免疫系统作用的传统认识。
B.很早以前,科学家就在关注免疫细胞与肿瘤恶化之间的联系。
C.对于入侵的细菌,免疫细胞负责溶解,免疫蛋白质负责吞噬。
D.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并导致形成肿瘤。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尽管大量的证据显示,慢性炎症与某些肿瘤恶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免疫系统对人体健康的保障作用是不容否定的。
B.炎症反应是人体正常的生理现象,但反应时间过长的慢性炎症可能对人体有害,应当引起患者高度的重视。
C.免疫系统的细胞和分子网络非常复杂,所以要在短时间破解有些免疫细胞“助纣为虐”的现象,的确有点困难。
D.通过基因疗法,修复人身体中的肿瘤坏死因子(TNF),就可以达到抑制肿瘤的生长并最终消灭肿瘤。

(本大题共5小题,共23分)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锦书谁寄东西
①人是怀旧的动物,什么消失了就怀念什么,什么消失得越快便怀念得越迅速,比如我就怀念过麦芽糖、弹弓、军衣、汽枪、鞭炮、压岁钱、爱情以及白日梦……不要伤感,因为这种怀念是明摆着的,只要生活在时间的链条里,谁都逃不过去。但有些怀念却在悄悄地孕育,即使对象还没有完全消失,却已经让我怀念了。
②书信,正是这么一种值得怀念的对象。我平生收到的第一封信,是在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天,老师把一封信递给我。那是来自部队的信,上面赫然写着我的乳名。我哆嗦了半天,才把信封撕开,原来信是我从未见面的表哥寄来的。他当兵了,挎驳壳枪了,所以要把这个喜讯告诉我父母,而我的父母大字不识一个,他只好让信在我这里拐一个弯。这封信被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揣在心窝子的旁边,不时地按一按,生怕它丢掉。它除了能给我走夜路壮胆之外,还使我对山外边有了大胆的设象,当时我是多么希望能像表哥那样,成为一名光荣的士兵。
③后来,我外出求学,书信成了我跟家里讨钱的惟一工具。我的信一去就是一两个月,犹如石沉大海,基本上得不到回音。于是我的思绪就跟着那封信一遍遍地走,想象它怎么到达县里、乡里、村里,再怎么到达我姐夫的手上,我姐夫又如何如何地读给我父母听……我知道不等信读完,父母的眉头早就紧锁了,他们不知道向哪里去找钱,猪还没有出栏,木耳还没长起来,鸡又发瘟了,粮食本来就不多……在我这头,信是希望,是期待,甚至是温暖;然而在我父母那一头,信也许就是钢刀,就是恐吓,就是一张张罚款单。好在我的父母都能咬紧牙齿,一次次完成我的罚款任务,才让我有了今天。所以,不是全部的信都是美好的,但却值得我去回忆,值得我去感激。
④写信最多的日子,是在初恋的岁月,我跟恋人分居两地,几乎每天一封。当看到好的小说我会在信里谈感想;当工作上稍有成绩,我会在信里大吹特吹……而她的工作和生活也是通过信件向我呈现。这样的通信常常使我没有时间概念,几天前发生的事情往往要在我收到信件的时候才知道,也就是说她经历的我也会经历一遍,已经消失的事件因为书信便存活下来。这是文字的力量,书信的力量,它让我分享喜悦,共渡难关。在当时,我几乎把文字当作最有力的工具,就像一个名人说的:书生报国无它物,惟有手中笔如刀。所以我选择写作,以为拥有了文字就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⑤但是错了,当我像暴发户那样拥有一部砖头似的手机时,才知道一个声音的时代已经来临。你只要在手机上按下一串数字,就可以听到千里之外的呼吸,方便了,近了,世界变成村庄了。我们在“喂、啊”声中,把一切摆平,搞定,书信的仪式、期盼的心情、遥远的想象、纸上的墨香统统地被声音覆盖,说话更直接,心灵更草率,仿佛吃快餐,只为填饱肚子。再也不会有人像李白那样:“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连回味的时间都不曾空出。这几乎是集体性的叛变,哪怕我这样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人,也因为图方便,不再愿意拿起笔来写信。于是,我对书信除了抱歉就是怀念。
⑥几年前,我因为向作家叶兆言(叶圣陶之孙)约照片,收到过他的两封来信。那信是用一种特制的书画纸写成,竖式,每页八行。明明他年长于我,却在抬头处称为我兄;明明我是小辈,他却在落款处称自己为弟。这是多么谦逊的表达!暂且不说称谓,单凭那纸、那字你就感受到了一种尊重,书香之气扑面而来。也许这就是信的最后贵族,留住它便是对书信的最高尊敬。
怎样理解文中划线句子“不是全部的信都是美好的,但却值得我去回忆,值得我去感激”的含意?
答:
根据文章②③④段内容,概括书信对作者的意义。
答:
本文以“锦书谁寄”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第⑥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答:
在文章第⑤段,作者写到“这几乎是集体性的叛变,哪怕我这样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人,也因为图方便,不再愿意拿起笔来写信”。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的态度和情感;并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你这一现象的看法。
答:

(本大题3小题,共11分)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村落的消失,城市进程中的文化灾难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最近在接受采访时称,中国每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速度之快令人咂舌。这些消失的村落中有多少具有文化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则无人知晓。
如潮水般无法阻挡的城市化进程,让无数村庄成了只能记忆的碎片。人口的大量流动与迁徙,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与生活秩序,也毁坏了乡村社会的文化。记忆中曾经有过的田园生活被异化,牢笼般的城市蜗居成为人们必须的选择。农村人盼着进城,小城市的人走向大城市。在急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毫无节制地迅速膨胀,农村被一步步蚕食。割裂的城市与村庄之间,充斥的不仅仅是“乡约”的遗失,还有被毁的精神家园。
还有多少农村被遗忘,等着消失?似乎谁也说不清楚。而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农村成了底层边缘的象征。悲怆的农民工身后,那日渐荒凉、寂寞凋敝的村落,正在高楼大厦的阴影下消失。与之相伴的,还有留守儿童与孤苦老人的无望与无助,农民养老、教育、医疗的缺失,以及农村自然环境的破坏,农村家庭的裂变……
尽管现有政策对农村的倾斜前所未有,然而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城市化经营的逻辑依然在运行。在这个过程中,确如冯骥才所说,地方政府经营农村的运动,对村落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在有些地方,全县已经找不到一个有点历史厚重感的村落。
孟子曾说:“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这是乡土中国延续千年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乡土中国不仅是地理意义的农村,也是整个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我们对自己的民族过于不自信,一切都想连根拔起,但乡村是否真的就适合用全球化、现代化的模式来发展呢?我们在追求发展的同时,是否应该考虑到这片土地的根性呢?”这是《中国在梁庄》一书作者梁鸿的困惑,更是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所必须进行的思考。
任何单向度的城市化都不可能取得永久成功,唯有城市与农村的双向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均等,现代化能够在尊重传统社会的基础上进行,才是不可逆转的取向。偌大的中国不能没有农村,也不能没有农民。
村落不能消失,社会延袭千年的传统不能被一时的政绩发展所粉碎。这应是现代化进程中该保有的敬畏。我们应该让先人的气息能够在祖辈居住的村落上空徘徊,社会能够自然地延续那些乡土中国的价值,延续属于自己的文明。
(选自2012年10月22日《重庆时报》)
【注】①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老百姓无论埋葬或搬家都用不着背井离乡,在家乡同耕一块田地。
下列选项,不属于“村落的消失”是“城市进程中的文化灾难”的表现一项是

A.城市化进程迅速而凶猛,让无数村庄成为过去,只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中。
B.古人所说的“小桥流水人家”的场景已被异化,人们被迫选择蜗居于城市。
C.因为城市毫无节制地迅速膨胀,农村的土地被一步步蚕食。
D.旧的村落消失后,新农村的建设,大多都是按照城市化经营的逻辑在运行着。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村落消失的过程中,农村、农民逐渐被边缘化,一系列棘手的问题亟待解决。
B.我们现在采用的城市化模式折射出了我们对本民族文化的不自信。
C.在现代化进程中我们不能为了政绩而破坏村落有关的传统,这是我们应有的敬畏。
D.只有城市与农村的共同发展,均衡发展,尊重传统与现代,现代化才是不可逆。

文中说到“孟子曾说:‘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这是乡土中国延续千年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这是一种怎样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你如何看待这种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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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泪的滕王阁
潘碧秀
江畔小舟、轻摇的芦苇、南来聚拢的风……赣江上一览无余,视野里找不到期待的身影。
我在滕王阁的一隅,独想王勃。
游人的思绪如牵强的秋风,薄薄地依偎在滕王阁穿越时空的坚强里。站在清冷的滕王阁上,睁眼闭眼间全是王勃清瘦忧郁的神情。斜阳拥抱着欲泣的滕王阁,阁影斜斜地躺在江水里荡漾。帝王君子犹不见,槛外长江空自流。寂寞的阁上,觥筹交错的场景不复存在,诗弦管乐也只是附和。我坐在阁的阶梯上独自听江的声音,江波的皱褶里藏着绝代的才子王勃。
阁的忧伤无声息地让我追随。每一寸楼板、每一株丹朱都在我的心弦上颤动。想为流泪的滕王阁续一首诗,诗里面是伤痕累累的王勃。流泪的滕王阁日日孤寂地走入我梦中,独自徘徊复徘徊。我找不到王勃的诗句,无数醒着的黑暗的夜里,枕着阁影到天明。
有人说:所有的风景都会拒绝一部分人,偏爱一部分人,所有人,生来都会属于不同风景。在朝堂上得不到肯定的滕王,一再遭谴受贬,然而层层不得意却抹不掉他悠游于世,歌舞人生的脾性。贬到赣江边任小刺史,他仍意兴遄飞地要为自己建一座阁“拍檀板唱歌,举金樽喝酒”,吸引文人才子登临放歌。那个仲秋的日子,王勃的“独角戏”正演着。他深望着水天相接的江面,感慨人生如江面枝柯,沉浮复浮沉,一腔激情和渴望却在纸上无羁地飘洒,洋洋一派文章,力透纸背的全是对生活的向往。有人说“厚积”是为了“厚发”,王勃客居剑南数年,终有了其巅峰之作。滕王阁只不过是显其巅峰昂然之姿的一种凭藉罢了。此时的长安,或许已将王勃淡忘得一干二净。谁会在抚筝时,思绪在筝上游移间,想起王勃?如今,赣江畔的孤鹜年年此时都要背起王勃馈赠给它们的礼物一上一下翩翩地飞,托起无限秋水长天的风情。
“物是人非事事休”,游人仍在阁上徘徊留连,眺望阁外水云间,心似江水茫茫,欲拍栏杆。浅云灰灰地衬着阁,如一双饱蓄泪水的眼睑。
扁舟载着一截悠悠的阁影,忧郁地前行,涌起的江浪层层间依稀可见当年王勃的风姿。这个自幼饱读诗书,贯通九经的青年,行于线装书中陶陶然的青年,瑟缩在蜀地的乡居里,不再想读书之外的事情。蜀地去长安已遥遥又遥遥矣。无人识君,只有在迷惘中放纵文字:《蜀中九日》、《盛泉宴》……“每有一文,海内惊瞻。”(杨炯语)人生有许多门,可其中一些门只对一些人是永远敞开的;不要试图去敲门,去敲人生遗憾的门。王勃若一心为文,历史也许重新改写吧。可惜,王勃在剑南之地逍遥了二年,终究不甘寂寞,踌躇北上,到河南任参军。书生之迂,终惹大祸,龙颜大怒,险丢小命。人生沉浮反复,王勃心冷了。
一片阁/躲在云层下/疲倦和黄昏的鸟一样/面对江水恸哭。江水缓缓流,终有温柔得叫人落泪的时候。一介书生咬文嚼字,终有让人品错味的时候。该张皇?迷惘?失落?还是愤懑?毕竟人生不是“数点扁舟向斜阳”那样诗意、简单而又直观。——人无语,惟有惘怅地醉去。滕王阁不在出产帝王将相的长安,站在这玲珑典雅的阁上,赣江无限风情一览无余,王勃的梦魂可以与阁相依偎至永远了。
昆德拉说:生活是棵长满可能的树。王勃在客居剑南的日子里,也许模拟了日后的种种可能,却没料到人生最绝望的一种可能就立在水中候着。
王勃如断线的纸鸢一头栽进江里去了,灵魂可依附在了江中鱼儿身上?想他经行处会不会开出一江的花来,让鱼儿也欣喜,让鱼儿也惘怅。
斜阳已成余辉,阁上人去,鸟去,空留一片寂寥。
(选白《散文》,有改动)
[注]①据《庸才子传》记载,王勃因溺水而亡。
“人生有许多门,可其中一些门只对一些人是永远敞开的;不要试图去敲门,去敲人生遗憾的门。”对王勃而言,这里的“遗憾的门”的含义是什么?


“所有的风景都会拒绝一部分人,偏爱一部分人,所有人,生来都会属于不同风景。”说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王勃笔下的滕王阁是壮丽的,流光溢彩的,而本文作者笔下的滕王阁有何特点?这样写有何用意?


本文主题层层深入,见解独到,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古代西方传说鳄鱼在吃人时会流泪哭泣,因此有了“鳄鱼的眼泪”这个谚语。生物学家们当然不会相信鳄鱼真的会装哭,因为鳄鱼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水中,眼泪能有什么用呢?上个世纪早期有个科学家用洋葱和盐擦鳄鱼的眼睛,发现它们不会因此流泪,似乎支持这个说法。但是鳄鱼是有泪腺的,人们在野外和公园中有时能看到鳄鱼的确会流泪。海龟也会流泪,生物学家早就发现那是眼眶附近的盐腺在排泄体内多余的盐分。于是生物学家难免会猜测鳄鱼的眼泪也有这个作用。这个猜测很合情合理,毕竟,鳄鱼和海龟都属于爬行动物,身体结构和功能上应该很相近,而且有些鳄鱼生活在河流的入海口,也需要排出从海水吸入的盐分,在鳄鱼身体表面看不到有别的液体排出,眼泪就是个很好的候选。
但是这只是猜测。到了1970年,才有生物学家去检测鳄鱼眼泪的成分,发现海湾鳄鱼在海水生活一段时间后,其眼泪的含盐量有所增加。这似乎证明了鳄鱼的眼眶有和海龟一样的盐腺,被写入动物学专著和教科书。但是另一方面,这个实验表明鳄鱼眼泪的含盐量比海龟、海蛇等海洋爬行类的盐腺分泌物的含盐量明显要低,因此也有生物学家(包括这个实验的人)认为它其实否定了鳄鱼眼眶有盐腺的假说。
这场争论在1981年结束。那一年,悉尼大学塔普林和格里格注意到湾鳄舌的表面会流出一种清澈的液体,怀疑这才是鳄鱼盐腺的分泌物。但是液体分泌的速度太慢,无法收集进行分析,给鳄鱼注射盐水刺激盐腺分泌,也不成功。最后他们采用的办法是给鳄鱼注射氯醋甲胆碱,以前的实验已表明给其他海洋爬行动物注射氯醋甲胆碱能刺激盐腺的分泌。鳄鱼舌头上果然不停地分泌出液体,能够用针筒收集来分析钠、氯、钾离子的含量并测定渗透压。他们同时也搜集了鳄鱼的眼泪做比较。结果发现这些分泌液的盐分比血盐浓度高得多,大约是其3—6倍,渗透压则是血液渗透压的3.5倍,和海水的渗透压相当。而眼泪的盐分虽然也升高,但只是血盐浓度的2倍左右。随后他们对鳄鱼舌头做了解剖,在舌头的粘膜上发现了盐腺,其构造和其他海洋爬行动物的盐腺,特别是海蛇舌下的盐腺很相似。此后其他人的研究也都证实了这个发现。
如此,那么鳄鱼的眼泪起什么作用呢?鳄鱼通常是在陆地上呆了较长时间后才开始分泌眼泪,是从瞬膜后面分泌出来的。瞬膜是一层透明的眼睑,鳄鱼潜入水中时,闭上瞬膜,既可以看清水下的情况,又可以保护眼睛。瞬膜的另一个作用是滋润眼睛,这就需要用到眼泪来润滑。鳄鱼吃东西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会流泪?美国一位动物学家在鳄鱼饲养场观察、拍摄了4头凯门鳄、3头短吻鳄在陆上进食的情况,发现其中的五头的确会边吃边流泪。该动物学家推测这是因为鳄鱼进食时伴随着吹气,压迫鼻窦中的空气和眼泪混合在一起流出来的。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生物学家猜测鳄鱼眼泪能排泄体内多余盐分的理由的一项是()

A.鳄鱼和海龟都属于爬行动物,身体结构和功能上理当接近。
B.一些鳄鱼生活在河流的入海口,需要排出从海水中吸入的盐分。
C.鳄鱼眼泪的含盐量比海龟等海洋爬行类的盐腺分泌物的含盐量明显要低。
D.鳄鱼的身体表面看不到有别的液体排出。

下列有关“鳄鱼盐腺”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鳄鱼的盐腺存在于鳄鱼舌头的粘膜上,其结构和其他海洋爬行动物相似。
B.鳄鱼盐腺分泌液含盐量的高低与鳄鱼在海水中生活的时间长短有关。
C.鳄鱼盐腺的构造与海蛇舌下盐腺的构造相同。
D.鳄鱼盐腺的分泌会加速是因为给鳄鱼注射氯醋甲胆碱。

下列说法与原文意思相符的一项是()
塔普林和格里格的实验发现鳄鱼眼泪的盐分比血盐浓度高得多,大约是其3~6倍。
B.塔普林和格里格的实验以及之后其他人的研究结束了有关鳄鱼眼泪的作用的争论。
C.检测鳄鱼眼泪中的含盐量并不能确定鳄鱼是否有和海洋爬行类动物一样的盐腺。
D.有动物学家证明鳄鱼吃东西时流泪的原因是鳄鱼进食时伴随着吹气,压迫鼻窦中的空气和眼泪混合在一起流出来的。
人们对鳄鱼眼泪的作用的认识,从本文看,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变化过程?(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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