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鞋说
我曾把鞋子说成是“臭脚的容器”,这看来是不对的。应该说,它是“人生的容器”。要知道除开睡眠时间,人剩下的时间大多是在鞋上度过的。随着昼夜交替,人交替着把自己搁在床上,装进鞋里。
鞋子因脚与土地的长期较量而出现,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鞋”这个汉字造得有点意思,右边两个“土”相叠,鞋底是“土”。鞋面也是“土”。它真正是一路风尘。帽子虽高高地戴在头上。但它的重要性远不及鞋子。人可以不要帽子,却不可不穿鞋子。漫漫人生路上,会踏上多少刺脚的荆棘、硌脚的石块、烂脚的秽物?没有鞋子,人就是有一双铁打的脚板。也受不了刺、硌、蚀的摧残。鞋以自我牺牲为代价,帮助易伤的脚征服了路的漫长和崎岖。
鞋子因实用而存在,但它的存在已不具有形而下的意义。
对一个生命的祝福,往往少不了鞋子。乡村至今还有这样的风俗:凡小孩做满月、做周岁、做十岁。或是成人做寿等,送礼的至少要备一双鞋。那意思是祝福人家顺利、健康地走向新的人生里程。十岁那年的生日,我收到很多的礼物,但最中意的还是二娘送的一双黑帆布胶鞋。它是那么合脚、那么软和,穿着它走路,欢喜得让人连蹦带跳的。这让我今天想起来,还感到有一股生命祝福的深意在涌动。
过去的女性精于女工,但只有与你最亲密的女性才会为你做鞋。她大多是母亲、妻子或情人。常忆起儿时的冬夜,母亲在油灯下纳鞋底。她用顶针使劲地将针顶过厚鞋底,再用钳子夹住那露出的针尖将它拔出来,随后用手拉着针眼后的白线不停地抽。抽一截刺啦一声响。我在这断断续续的响声中渐渐睡去。次日一早,枕畔或许就卧着一双新鞋。鞋里装满了母爱的温暖。
“文革”时期,在村前那条碎石铺成的公路上,经常有所谓的黑帮分子被游斗。造反派不让他们穿鞋,让他们把两只鞋用绳子系了,挂在脖子上,扎脚的石粒刺得他们直蹦高,路上留下一串鲜红的血迹。
那些造反派还一个劲地在身后推搡。那是一种怎样的人间折磨!德国曾经有一个展览,里面有幅黑人抱着流血的赤脚痛苦万状的照片。一个叫弗里茨的人当众流下了眼泪,他办起修鞋店,建了捐鞋台——带动德国人逐年向非洲捐鞋。从对裸足受难人的不同态度,我们可以检测出这个人的善恶。要知道,鞋的有无关乎幸福与痛苦,鞋的予夺见出大爱与大恶。
鞋与脚还有一个合与不合的问题。鞋子最重要的品质不在美观,不在耐穿,而在合脚。鞋子合脚,人才能在人生路上迈开大步。鞋松不得,松了会不跟脚;也紧不得,紧了会不养脚。跟脚,养脚,才算得合脚。脚与鞋要经过一个磨合过程,才能达到“合”的极致。乡下人常言,三天穿不上是一双好鞋,三天穿得上是双草鞋。鞋子开始是要紧一些的,需用鞋拔子帮忙,才能勉强把人的脚装进鞋子里去,三天不舒服过后。就很跟脚、养脚了。现在不少城里女性只讲时髦、漂亮,不讲跟脚、养脚,彻底违背了人类穿鞋子的初衷,结果往往自虐如受刑,这真令人叹息。
鞋子是否合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人穿有形的鞋,也穿无形的鞋,人与鞋的关系可以上升到哲学层次。
当第一双鞋子穿在远古初民的脚上,人类就再也离不开鞋子了。从襁褓中那种底部塞满棉花的软鞋到能让人穿着行走的草鞋、布鞋、胶鞋、塑料鞋、皮鞋等样式的鞋,早已形成一个完整系列。鞋陪伴人的一生。陪伴每个人走过或平坦或泥泞的征程,走过希望的田野,也走过失败的麦城。各式各样的鞋负载着我们的生命,如同接力一般.把我们送抵一个个的人生驿站。“人生能著几两屐”是谢灵运说的话,意在劝导人们寄情山水。我们何尝不能把这句话视为对人生的警戒?流光不驻,生年有限,我们不能辜负了那些珍惜我们生命的鞋。
(2008年10月19日《中国教育报》第4版)
作者在文中阐述了鞋除了实用意外的哪些意义?
分析文中划线的两个句子,按要求回答问题。
(1)作者为什么把鞋说成是“人生的容器”?
(2)“无形的鞋”指的是什么?应当怎样处理与“无形的鞋”的关系?
文章第五段写到了母亲在等下纳鞋底的情景,请具体分析这一段描写的表达特色。(6分)
作者在文末引用谢灵运的话并抒发了一番感慨,对此应如何理解?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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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德国海•格兰特]
⑴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⑵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⑶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⑷“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⑸“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⑺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⑻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樱桃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⑼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⑽“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⑾“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⑿“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⒀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⒁母子俩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⒂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⒃“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⒄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⒅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樱桃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⒆“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⒇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小说第三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运用了什么样的手法?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心理?
(1)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
(2)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请结合小说中有关樱桃蛋糕的情节,简要分析培德的心理变化过程。
请简要概括齐姆森这一形象的特点并分析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唐诗现在又开始让人感觉真切和亲切了,这是经历了和传统文化分别的痛苦之后才有的内心感觉。经历了千年,唐诗还留下那么多,可以想象当时的创作盛况。那么多唐诗显然不可能都是为了功名而写作的。它是一种流行的东西,是社会场合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时候就像现在的歌词。王之涣和高适、王昌龄几个去歌台舞榭,听歌女唱他们的诗。几轮下来,独独听不到王之涣的诗。王之涣指着歌女中最美的一个,对在座的人说,如果她唱的不是他的诗,从此自己就不写诗了。那个最美的歌女出场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那一首。这说明我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当时很可能多是传唱的歌词。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在晚唐大概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杜甫的诗,可能文本些,难以流行;杜甫的崇高地位,在他死去数十年后才建立,应该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歌唱的内容就是人的现实和梦想,譬如生命、爱情、母亲、故乡、离别、重逢、游历和从军等等。这些在唐诗里也都写遍了。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对于故乡的依恋和怀念,和李白的《静夜思》是一样的精致平实。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和孟郊的《游子吟》可以匹敌,《思念》和李商隐的无题诗,美感是相通的。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
把现在的歌词和唐诗比较,只是想说明两者是同样的东西。尽管不在同一时空,两者的文化身份是一样的。虽然两个时代的作品无法混淆,同样的留别的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罗大佑的《追梦人》就不一样。但徐志摩的文本的诗无愧于时代,罗大佑的歌词同样无愧于时代。至于说历代的歌唱同样珍贵,为什么唐诗让我们心存景仰,甚至是徐志摩的诗总觉得要比现在的歌词好多了?且以唐三彩为例。唐人见到的唐三彩一定和我们见到的不一样。我们见到的唐三彩要美得多,是时间和距离产生了美。当时的唐三彩和唐诗一样流行,时尚,时时面对的东西美不到哪里去。迎面的歌唱可能不被看重,千百年前的歌唱,会滋润和鼓舞同样歌唱着的心。
(摘编自陈鹏举《诗与歌词》)
下列对于唐诗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让人们感到真切和亲切的唐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人的情感所难以割舍。
B.在唐朝,人们盛行写诗和传唱诗,所以可以肯定,其中有一些诗并不是为了求取功名而创作的。
C.现在人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唐朝既被用作一种社交方式,又被作为流行歌曲的歌词,其中尤以后者为多。
D.即使是大诗人李白的诗的传唱,到晚唐也就渐渐不再流行了,唐朝诗人之多,于此可见一斑。

下列关于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的比较,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历史上唐诗最终为宋词元曲所取代,而三十年来中国的流行歌词却能长盛不衰,这是值得欣喜的。
B.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一样,写的都是人的现实和梦想,都会使人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
C.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和李白的《静夜思》,在表现对故乡的依恋和怀念方面可谓异曲同工。
D.比起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来,北京奥运会的主题歌《我和你》显得更为出色。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之涣说,如果最美的歌女唱的不是他的诗,从此就不写诗了。这说明王之涣的诗当时曾被广泛传唱。
B.杜甫的诗,可能表现得文本一些,这应该跟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一定的关系,所以难以流行。
C.在唐代,唐三彩和唐诗一样也是流行的、时尚的东西,因而当时的人们是不会把它看得很珍贵的。
D.时间和距离能够产生美,可以想见,现在流行歌曲的歌词在若干年后应该也会被人们推崇的。

被时间决定的讲述
张锐锋
①我来到一个古老的村庄,帝舜耕作过的地方。从早上开始,我亲眼目睹了村民们一天的生活。
②鸡叫声是一天生活的起点。不到早上六点钟,鸡鸣响起,几千年来,这样的永不毁坏的大自然的钟表,精确无比。它总是将人的生活正点代入一个不朽的方程式,只是得出的答案日日常新。林一家人开始起床,林的老父亲年过古稀,照常起来做第一件事情:劈柴。锋利的斧头,在暗淡的天光里发出黑蓝的光,一个还未来得及被完全照亮的人的轮廓,用有点笨拙的姿势,预备一天的炊火之薪。斧头上下挥动,从高过头顶的地方,借取了这一高度上的自然能量,猛烈地越过空间。这一动作,这一被压缩了的短暂时间,以及啪的一声闷响,劈木开裂,舜的以前或舜的以后,从未改变。
③林的妻子早晨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鸡栅,一群鸡涌到院子里。她撒一把米,鸡们怀着感激之情扑动翅膀,争夺地上的米粒。然后她开始拿起扫帚打扫庭院,就像每天洗脸一样,对生活的敬畏含于其中。村庄的独特声息渐渐大了起来,那种类似于琴瑟的音乐之声,优雅,古老,节奏鲜明。这与城市庞大、庞杂的噪音能量不同,它代表着清淡、恬淡、恬静的基本秩序。林和大儿子一起,到院外的柿树上采摘柿子。邻居们做各自的事情,狭窄街道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古老的笨重石磨转动起来,金黄的玉米被缓缓磨成面粉。一切劳动几乎没有语言的参与,似乎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交谈。然而,这一点儿也没有损害劳作中的默契,仿佛一出戏剧的出演,已经经过了预先的排练。
④秋天就要过去,天气仍很暖和。地里的活儿已经做完,再有一场雨,就可以把冬小麦种好,那时的庄稼人就可以享受一年中最安逸的季节了。林这些天的习惯性动作,就是仰望天空,蓝,蓝,白云停留一会儿,就又很快散尽,剩下的,仍然是蓝。趁着这样的间隙,邻居开始盖房,林和妻儿前去帮工。他的老父亲则挑着柿子到河边的石头上晾晒,顺手用小刀将柿子皮削掉,以利于它的水分很快蒸发,以便在冬天贮存。河边的大石头献出了自己的平面,供老人坐下,他眯起眼睛发呆地望着远方。他在想什么?我们谁也不可能猜到。也许他所想的仅仅是眼前的一片蓝,天边的蓝。
⑤天很快就黑了下来。一天的光阴就像几千年的光阴,简单而迅忽。林的一家人陆续回到家中,林对着墙壁上挂着的日历,沉思了好久,好像想起了什么,又好像忘掉了什么,总之,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用老茧坚硬的大手,粗暴地撕下了一页。用大大的黑体字标着阿拉伯数字的日历,和造币厂刚刚印制的崭新纸币一样,挺括,坚韧,在黑夜到来前的最后时刻闪着光,它用每一个唯一的日子作为自己的防伪标志,一个日子根本不会与另一个日子混淆,只是在撕下它的一瞬,发出嗤的一声,尖锐,迅疾,刺激,不容置疑。一天的终结,多少年的终结,嗤的一声嘶裂。
⑥晚饭后才开了灯,一盏15瓦的灯泡,将并不明亮的光射向每一个角落,人们的脸庞现出明暗的分界,夸张的塑像都坐在小板凳上,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屏幕,在一片雪花斑点里推出了清晰度很差的人影,繁忙喧嚣的城市场景,豪华汽车和别墅,高架公路和人行天桥……奢华的生活只露出冰山一角,已经足够让人震惊。对于林一家人来说,电视剧中讲述的不过是一个传说,一个神话,和远去的舜的故事几无区别,甚至他们更相信后者。
⑦这个古老村落里的人们,几千年来恪守自己的寂静生活,按部就班,连步履也是那样从容、谨慎、不慌不忙,完全符合自然地悠悠节奏。但是其中仍然藏着神奇,平凡比非平凡可能更有价值,或者说,平凡乃是非平凡的极限。
(节选自《被时间决定的讲述》,有删改)
本文采用了什么叙述方式?有何好处?
如何理解文中画线部分的含意?
以③④段为例,简要分析本文语言上的特点。
你认为本文表达了怎样的思想情感?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寂寞龙应台
①我曾经三十天蛰居山庄,足不离户。坐在阳台上记录每天落日下山的分秒和它落下时与山棱碰触的点的移动。有时候,迷航的鸟不小心飞进屋内,拍打着翅膀从一个书架闯到另一个书架,迷乱惊慌地寻找出路。在特别湿润的日子里,我将阳台落地玻璃门大大敞开,站在客厅中央,守着远处山头的一朵云,看着这朵云,从山峰那边漫漫飘过来、飘过来,越过阳台,全面进入我的客厅,把我包裹在内,而后流向每个房间,最终分成小朵,从不同的窗口飘出,回归山岚。
②夏天的夜空,有时很蓝。我总是看见金星早早出现在离山棱很近的低空,然后月亮就上来了。野风吹着高高的树,叶片飒飒作响,老鹰立在树梢,沉静地看着开阔的山谷。我独立露台,俯视深沉的老鹰。
③有一年的12月31日晚上,朋友们在我的山居相聚,饮酒谈天,11时半,大伙纷纷起立,要赶下山,因为,新年旧年交替的那一刻,必须和家里那个人相守。朋友们离去前还体贴地将酒杯碗盘洗净,然后是一阵车马启动、深巷寒犬的声音。5分钟后,一个诗人从半路上来电,电话上欲言又止,意思是说,大伙午夜前刻一哄而散,把我一个人留在山上,好像……他说不下去。
④我感念他的友情温柔,也记得自己的答复:“亲爱的,难道你觉得,两个人一定比一个人不寂寞吗?”
(选自《目送》,有删节)
第二节用“沉静”、“深沉”形容老鹰,说说你对这一形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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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举作者在蛰居生活中关注自然的举动,并思考她所追求的生活境界是什么?(5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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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三、四两段写朋友们在“我”的山居相聚,这与文章的题目“寂寞”有何关系?说说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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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学运动的四兄弟:新诗、小说、散文、戏剧,同气连枝,而各有炎凉际遇。文苑春秋,也像世俗门庭,散文一支,似乎门楣偏低,矜贵不如新诗,显赫不如小说,风光不如戏剧,却也独树一帜,别有一番清华气象,“五四”一代的前辈朱自清说“散文不能算作纯艺术品,与诗、小说、戏剧有高下之别。”刘知几认为作史有三长:才、学、识。章学诚认定三者得一不易,兼三尤难,而更增一“德”字。袁枚以为写诗也须三长,而“识”为最先。王国维倡言文学二原质,曰景曰情。当代董桥说,散文须学、识、情,合之乃得“深远如哲学之天地,高华如艺术之境界。”综合诸家,神而化之,当可得散文三味
《中华散文名家名作》这部全景式的散文选集,给读者提供了多维的欣赏空间。读者一可以鸟瞰:通读全编,纵览全局,宏观散文世界的发展变化。人文世态的冷暖浮沉,时代潮流的推荡磨洗,也可以由此略见端倪。二可以平视:和素昧平生的作家一一相对,如倾肺腑。文心不同,各有其面,有的渊博,有的深秀,有的严峻,有的真挚,有的隽爽,有的风趣,有的娴雅,有的自然。三可以凝睇:心领神会,赏析美文之美。美在何处?大概离不开体貌、风神、襟怀、素质这些着眼点。而所有这一切,全部体现于抽象的文字符号。司空图品诗,说“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历来为人津津乐道。但这句名言,只宜意会,不可粘滞,因为文学的建筑材料只能是文字。要做到韵外有致,弦外有音,也只好通过文字的诱发暗示。白话文运动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功高北斗,缺点在于没有把白话文的实用性和艺术性明确区分。艺术性的白话文,不能以“明白如话”自给自足,应当有声有色有光有味,能静能动能歌能舞,善达意,善表情。“五四”至今,白话文成熟到什么程度,大可在散文中测量深浅。四可以远眺:看纸上烟云,字里风涛。散文家的心声常和时代的声音互相呼应,从散文的兴衰中,可以隐然看到一代的政治史、思想史、风俗史、心灵史。五可以浏览:工余无聊,假日休闲,枕边案头,窗前灯下,随兴所至,信手翻阅,是最有味有益的消遣。
(节选自柯灵《散文欣赏的多维空间》,略有删改)
结合文章有关内容,解说“综合诸家,神而化之,当可得散文三味”的含义。
作者认为《中华散文名家名作》为读者提供了五维的欣赏空间,其中第一维指的是“了解时代世态变化”,请概括其他四维的内容。
作者引述司空图“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名言,是要表达什么样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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