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方阳光
王鼎钧
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围成天井,房屋的门窗都朝着天井。从外面看,这样的家宅是关防严密的碉堡,厚墙高檐密不通风,挡住了寒冷和偷盗,不过,住在里面的人也因此牺牲了新鲜空气和充足的阳光。
我是在“碉堡”里出生的。依照当时的风气,那座碉堡用青砖砌成,黑瓦盖顶,灰色方砖铺地,墙壁、窗棂、桌椅、门板、花瓶、书本,没有一点儿鲜艳的颜色。
北面的一栋房屋,是四合房的主房。主房的门窗朝着南方,有机会承受比较多的阳光。中午的阳光像装在簸箕里,越过南房,倾泻下来,泼在主房的墙上。开在这面墙上的窗子,早用一层棉纸、一层九九消寒图糊得严丝合缝,阳光只能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这是一片光明温暖的租界,是每一个家庭的胜地。
现在,将来,我永远能够清清楚楚看见,那一方阳光铺在我家门口,像一块发亮的地毯。然后,我看见一只用麦秆编成、四周裹着棉布的坐墩,摆在阳光里。然后,一双谨慎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停在墩旁,脚边同时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生着褐色虎纹的狸猫,咪呜一声,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用心翻弄针线筐里面的东西,玩弄古铜顶针和粉红色的剪纸。那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如果当年有人问母亲:你最喜欢什么?她的答复,八成是喜欢冬季晴天这门内一方阳光。她坐在里面做针线,由她的猫和她的儿子陪着。我清楚记得一股暖流缓缓充进我的棉衣,棉絮膨胀起来,轻软无比。我清楚记得毛孔张开,承受热絮的轻烫,无须再为了抵抗寒冷而收缩戒备,一切烦恼似乎一扫而空。血液把这种快乐转遍内脏,最后在脸颊上留下心满意足的红润。
母亲常常刺破手指。正在绣制的枕头上面,星星点点有些血痕。据说,刺绣的时候心烦虑乱,容易把绣花针扎进指尖的软肉里。母亲的心常常很乱吗?
不刺绣的时候,母亲也会暗中咬牙,因为冻伤的地方会突然一阵刺骨难禁。
她的脚是冻伤的。当年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不见阳光。寒凛凛的水气,从地下冒上来,从室外渗进室内,首先侵害她的脚,两只脚永远冰冷。
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才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
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很显然,她希望在那令人留恋的几尺干净土里,她的孩子,她的猫,都不要分离,任发酵的阳光,酿造浓厚的情感。她享受那情感,甚于需要阳光,即使是严冬难得的煦阳。
芦沟桥的炮声使我们眩晕了一阵子。母亲的世界也测到一些震波。
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说过许多梦、许多故事。
那年冬天,我们最后拥有那片阳光。
她讲了一个梦,对我而言,那是她最后的梦。
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站在一片昏天黑地里,不能行动,因为她的双足埋在几寸厚的碎琉璃碴儿里面,无法举步。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好像一个琉璃做成的世界完全毁坏了,堆在那里,闪着磷一般的火焰。而母亲是赤足的,几十把琉璃刀插在脚边。
我躺在母亲怀里,睡得很熟,完全不知道母亲的难题。母亲独立苍茫,汗流满面,觉得我的身体愈来愈重,不知道自己能支持多久。母亲想,万一她累昏了,孩子掉下去,怎么得了?想到这里,她又发觉我根本光着身体,没有穿一寸布。她的心立即先被琉璃碎片刺穿了。
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她咬牙支撑,对上帝祷告。
就在完全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这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谢天谢地,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我依然睡得很熟。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是一个斜坡,像是又陡又长的滑梯,长得可怕,没有尽头。我快速的滑下去,比飞还快,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在难以测度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的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母亲知道她的儿子绝不能和她永远一同围在一个小方框里,儿子是要长大的,长大了的儿子会失散无踪的。
时代像筛子,筛得每一个人流离失所,筛得少数人出类拔萃。
于是,她有了混和着骄傲的哀愁。
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问:“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当时,我唯一的远行经验是到外婆家。外婆家很好玩,每一次都在父母逼迫下勉强离开。我没有思念过母亲,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同时,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跃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伤感留恋的母亲。
母亲放开手凝视我:“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选自散文集《风雨阴晴》,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文章的开头描写了四合院什么特点?从全文看,这种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文中说,“母亲的心常常很乱吗?”结合全文,怎么理解这句话中包含的深刻含义?(4分)
母亲对我讲了一个梦,“对我而言,那是她最后的梦。”这个梦反映了母亲的什么感情?请综合文意,分条简述。(6分)
文章为什么要以“一方阳光”为标题?(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春到齐鲁
余光中
①清明节前一星期,我乘坐的飞机降落在济南的机场。邀请我去齐鲁访问的虽然是山东大学,真正远去郊外欢迎的,没有料到,却是整个春天。从机场进城,三十公里的高速公路上,车辆稀少,但两侧的柳树绿阴不断,料峭的晴冷天气,千树新绿排成整齐的春之仪队,牵着连绵的青帐翠屏,那样盛况的阵仗,将我欢迎。
②从城之东北进入山东大学的新校区,外事处的佟光武处长和刘永波副处长把我安顿在专家楼,就将我留给了济南的春天。一千年前,济南的才女李清照说:“宠柳娇花寒食近,种种恼人天气。”我在山东十天,尽管春寒风劲,欺定我这南人,却是一天暖过一天,晴得十分豪爽。愈到后来,益发明媚,虽然说不上春深似海,却几乎花香如潮了。不,如潮也还没有,至少可以说沦纹回漾。
③专家楼外,有几树梨花,皓白似雪,却用淡绿的叶子衬托,分外显得素雅,那条巷子也就叫梨花路。偌大的山大校园虽然还只是初春,却已经众芳争妍,令惊艳的行人应接不暇了。桃花夭夭,冶艳如点点绛唇。樱花串串,富丽得不留余地给丛叶。海棠树高花繁,淡红的风姿端庄而健美,简直是硕人其颀。
④但令我一见就倾心,叹为群艳之尤的,是丁香。这名字太美了,美得清纯而又动听,令人生起爱情的联想,“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李璟的名句谁读了能忘记呢?丁香与豆蔻同为桃金娘家的娇女,东印度群岛中的马鲁古群岛,即因盛产这两种名媛,而有“香料群岛”的美称。早在战国末期,中国的大臣上朝,就已用丁香解秽。干燥的花蕾可提炼丁香油做香料,也可以入药,有暖胃消胀之功。此花属聚伞花序,花开四瓣,辐射成长椭圆形,淡绿的叶子垂着心形,盛开时花多于叶,簇簇的繁花压低了细枝,便成串垂在梢头,简直要亲人,依人。你怎能不停下步来,去亲她,宠她,嗅她,逗她。
⑤后来我写了《丁香》一诗,便有“叶掩芳心,花垂寂寞”之句,不但写实,也借以怀念李清照,中国最美丽的寂寞芳心。
⑥初春的济南,到处盛开着丁香,简直要害人患上轻度的花魇、花癫,整天眼贪鼻馋,坐立不安。山大校园里的丁香就有乳白、浅绯、淡紫三种,好像春天是各色佳丽约好了一齐来开游园会,你不知该对谁笑才好。
⑦同为地灵所育,灼灼群芳只争妍一季,堂堂松柏却支撑着千古。从济南的千佛山到灵岩寺,从岱庙到孔庙与孟庙,守护着圣贤典范、英雄侠骨的,正是这一排排一队队肃静而魁梧的金刚。阴翳的树影萧森,轻掩着屋脊斜倾的鳞鳞密瓦,或是勾心斗角的犄望屋檐,再往下去,覆盖在横匾与楹联上,或是土红粉白的墙头,或是字迹漶漫的石碑。若是树顶有鸦鹭之类来栖,则磔磔怪争声中更添寒禽古木的沧桑。
⑧鲁中寺庙里巍巍矗立的,多半是柏,本地人把它念成“北”。那十天我至少观叹过上千株古柏,其风骨道貌却令人引颈久仰,一仰难尽。那气象,岂是摄影机小气的格局所能包罗?从千佛山到灵岩寺,从孟庙到孔林,那成千上万的木中长老,柏中华胄,哪一树不是历经风霜,饱阅世变,沧桑的记忆那么露骨地深刻在糙皮上面?朝代为古柏纹身,从蟠根到盖顶,顺着挺峻高昂的巨干,一直削上天去,像是凿得太痛,苍老而坚毅的霜皮竟都按着反时钟的方向朝上面拧扭,回旋成趣。
⑨岱庙里有五株汉柏,传说是当年汉武帝来泰山封禅,亲自手栽。耿耿汉魂,历劫犹健,但毕竟是两千多岁了,槎桠的枝柯早已炭化,霜皮大都剥落,只靠残余的片段向古根汲水,去喂预上虬蟠的苍青。问他们建元的往事,问张骞和苏武几时才回国,古木穆穆,只鸦啼数声便支吾了过去。泰山上的五大夫松,相传是因秦始皇在树下避雨而受爵,虽然更老,却不如汉柏长寿,早在明朝就被山洪冲走,要到康熙年间才加补植,现在也只剩下两株。
⑩古来松柏并称,而体态不同。大致而言,柏树挺拔矗立,松树夭矫回旋。譬之书法,柏姿庄重如篆隶,松态奔放如草书。泰山上颇有一些奇松,透石穿罅,崩进而出,顽根宛如牙根,紧咬着岌岌的绝壁,翠针丛丛簇簇,密鳞与浓鬣蔽空,黛柯则槎桠轮困,能屈能伸,那淋漓恣肆的气象,简直是狂草了。
⑾杜甫的《古柏行》说古树“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不过是修辞的夸张。就算加州海边的巨杉,俗称红木者,最高拔的也不过三百六七十英尺。加州海边的怪松,天长地久,被太平洋的烈风吹成蟠曲百折的体态,可称“风雕”,而以奇石累累为其供展的回廊,神奇也不下于泰山之松,只可惜奇石怪松独缺名士品题,总觉得有景无句,不免寂寞。所以山水再美,也需要人文来发挥,需要传说来画龙点睛,才算有情。
(本文有删改)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的题目“春到齐鲁”,既指春回齐鲁大地,又指作者在春天时节来到济南,一语双关,意味深长。 |
B.在作者的眼中,济南的春天具有人的灵性和情怀,她敞开胸怀,满腔热情地欢迎远走他乡的游子的归来。 |
C.文章说“花香如潮”,又说“如潮也还没有”,准确地写出了济南的春天变化多端、难以捉摸的特点。 |
D.文中称济南古柏为“柏中华胄”,将其比作华夏后裔,借以表达对历经沧桑而坚毅不屈的民族精神的赞颂。 |
E.齐鲁大地的景物众多,作者却只选取丁香和松柏来写,是因为这些景物最能够用来承载作者的精神寄托。作者为什么对丁香“一见就倾心,叹为群艳之尤”?请简要分析。
文章末尾说:“山水再美,也需要人文来发挥,需要传说来画龙点睛,才算有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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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的兰花
1862年,在《物种起源》发表3年后,达尔文出版了一部研究兰花的著作。达尔文研究兰花的目的,是要证明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为《物种起源》提供补充材料。
野生兰花有两万多种,花的形状、大小、颜色、香味千奇百怪,但是目的只有一个:用花香吸引昆虫(或蜂鸟)来采蜜,花粉沾到了它们的身上,就能帮助兰花传粉。因此兰花的繁衍离不开这些授粉者,不管它有着什么样奇怪的形状、构造,也都是为了适应授粉者。授粉者为了能采到花蜜,也要适应兰花。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兰花和授粉者会一起进化。只有自然选择才能解释兰花构造的由来,这是达尔文研究兰花一书的主旨。
但是有一种原产马达加斯加的彗星兰却让达尔文感到了为难。这种彗星兰拉丁文学名的意思是“一尺半”,其名称源自它那“令人惊骇”(达尔文语)的花的外形:它有又长又细的花距,从花的开口到底部是一条长达28.6厘米的细管,只有底帮3.8厘米处才有花蜜。“什么样的昆虫能够吸到它的花蜜?”达尔文大胆地猜测:“在马达加斯加必定生活着一种蛾,它们的喙能够伸到25厘米长!”
1873年,著名博物学家赫曼·缪勒在《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的哥哥曾经在巴西抓到过喙长达25厘米的天蛾,说明达尔文的预测并不那么荒唐。1903年,这种蛾终于在马达加斯加被找到了——一种长着25厘米长的喙、像小鸟一般大小(展翅13-15厘米)的大型天蛾。它被命名为“预测”。这时候距离达尔文做出预测已过了41年。
达尔文之所以敢于做出这个令人惊骇的预测,是因为他深知自然选择的威力。兰花的花距应该略长于授粉者的喙,这样授粉者在尽量伸长喙去吸花距底部的花蜜时,身体挤压到花冠,花粉才会沾到授粉者的身上。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兰花的花距越长,就会迫使授粉者沾到更多的花粉,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反过来,授粉者的喙越长,就越容易吸到花蜜,有更充足的营养,也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如此这般长期互相竞赛的结果,使兰花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天蛾的喙也变得越来越长。
在南非,生活着十几种“长鼻”的蛾类,它们也长着细长的喙,长度可以与“预测”天蛾相媲美,但到目前为止,在当地人们还没有发现细长的花距的花。在马达加斯加还有一种与“一尺半”彗星兰同属的兰花,它的花距还要长,长达40厘米。1991年,美国昆虫学家基因·克里茨基(Gene Kritsky)学达尔文做出预测:在马达加斯加还存在着一种未知的大型蛾类,其喙长达38厘米!
这个预测还未被证实。这种兰花在野外已经绝迹了,靠人工栽培存活了下来。它的传粉者是否也已灭绝?我们只能希望,它能靠吸取其他花的蜜而生存下去。也许用不着再等41年,又会有一种奇特的天蛾令人惊骇。下列关于彗星兰进化成目前这种形状的原因。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为了使授粉者吸花距底部的花蜜时能沾到更多花粉,彗星兰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 |
B.为了使昆虫(或蜂鸟)能够采到花蜜,彗星兰的花距才进化成细长的奇怪形状。 |
C.彗星兰的花距越长,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后代彗星兰的花距也就越来越长。 |
D.彗星兰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是它和天蛾的喙长期互相竞赛,自然选择的结果。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达尔文认为只有自然选择才能解释兰花构造的由来,他对于兰花的研究,很好地弥补了《物种起源》理论的缺陷。 |
B.喙长的天蛾,容易吸到花蜜,营养更充足,容易留下更多后代,于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天蛾的喙变成现在这样长。 |
C.1873年,著名博物学家赫曼·缪勒在巴西亲自抓到过喙长达25厘米的天蛾,证明了达尔文的预测是有科学依据的。 |
D.马达加斯加还有一种花距长达40厘米的兰花,但在野外已经绝迹了,这是因为现实中不存在喙长达38厘米大型蛾类。 |
有人认为:诞生天才的土地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某物的崇敬心”。请结合本文中达尔文天才的预测,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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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廷芳:解脱原罪
徐虹
叶廷芳的故事讲到这里已千钧一发——
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日军从金华、龙游一带杀过来,顷刻间远处近处全是皮靴和马蹄的声响,还有古怪蛮暴的鸟语。叶廷芳全家躲进简陋的小楼二层,将梯子抽了去。院门被粗暴地打开。他们觉得上牙嗒嗒嗒嗒撞击着下牙,呼吸急促得像哮喘病人,整个楼板都随着他们的颤抖而颤抖起来。那时候他刚满6岁,之后的任何一次恐惧也没有超过那一次的剧烈程度。偏偏这个时候,母亲怀抱里的三岁的弟弟又因为口鼻处被捂得太紧而踢打哭闹起来!
楼下的鸡鸭飞跳扑腾几下已被拔毛下锅,猪也大吼一声气息断绝,七八个手上沾了血的日本兵紧急烧火做饭居然没时间杀人然后零乱地整队离开。楼上的他们却因为长时间姿势停留在某一个造型上已如雕塑般僵硬……69年后的今天,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研究员、我国卡夫卡研究权威的叶廷芳都无法形容当时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噩梦。“战争就这样刻进我的骨头,我在惊惧中开始早熟。”
战争的阴霾尚未退去,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1945年夏,他在一次玩耍中跌伤左臂,却偏偏被一个庸医误治而断失,还溃烂了九个月之久。或许治疗不幸的良药是更大的不幸。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农村,家族生计比一个失去左臂的孩子的内心感受更为重要。“我父亲常常瞪大眼睛暴怒起来,骂道:当初你为什么不干脆死掉?!”他在家里被彻底孤立。正如卡夫卡曾经说的,“在自己的家里我比一个陌生人还要陌生”。他从此背负起一生的“原罪”。
这是不是他与卡夫卡之间心息相通的隐秘通道呢?
叶廷芳在他所撰述的《卡夫卡:现代文学之父》、《现代艺术的探险者》、《现代审美意识的觉醒》等著作中这样分析:卡夫卡一生都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他父亲对周围的人包括子女动辄破口大骂,常威胁“我要把你撕碎!”他喜欢讥讽,“做这事对你要求太高了吧?”还常用最后通牒的语气发布命令……这些都使卡夫卡厌恶、害怕、不安——他把父亲看作一个暴君。他在《致父亲的信》中写道,“你坐在靠背椅上统治着世界。只有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其他人的意见都是发疯的、不正常的……”
在叶看来,从卡夫卡的书信、日记和小说中都可以看出,他这个人自尊又自卑。重要的是,他时常追究自卑感的起因,把问题的根子归结到父亲那儿去……“这种负面情绪流露在他对自己作品的认知中。他认为他写的东西,既不是这个,又不是那个,不伦不类,没有价值,甚至晚年动了毁稿之念。尽管世人都说他是天才。”
但是至少,自卑比嫉妒或者邪恶要好。如果说,前者提供了由于不断怀疑与否定而丢失自我、超越自我的两个方向的可能性,后者却并不着力于提升自我,而是带着暴虐和邪念,吞并与侵犯自身之外的他者,它的实质是智力的懒惰、德性的放任。就此而言,上帝给了叶廷芳一次肢体残缺却灵魂完善的机会。
他的自信始于一次反叛。1950年,他父亲强调缺钱不准他上学。“我从来没有向父亲提任何要求的胆量,只得一次次躲到暗处去哭泣。学校已经开课两个星期了,我还照料着两头水牛……”但是那一次,他断然在一个雪天穿上蓑衣、草鞋,挑着铺盖,跋涉45里进了城,从堂兄那里借了45斤大米,交了学费……
在中学期间,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他学着用一只手把蛇皮做成胡琴。他编鱼篓打鱼,用尺画线制图,用刻刀“剪窗花”。他一边否定一边肯定,一边犹疑一边进益。他晨跑、冷水洗浴、骑车、游泳、歌咏,做正常人所能做的一切。在1956年考取北大西语系德语专业之前,他感觉自己已经置之死地而后生。
多年以后的1972年,叶廷芳在中国书店淘旧书时发现了德文版《卡夫卡选集》,从而开始了对这位西方现代文学之父的研究,此后一以贯之30多年。20 08年他获得欧洲名校苏黎世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衔,这是德语国家最高的学术荣誉。最近他获得国际歌德学会授予的“荣誉会员”殊荣。可以说,在中国,他引领着卡夫卡研究走向显学。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作者通过叙述和描写,形象地再现了日军的侵掠给叶廷芳造成的心理创伤。战争给他带来的恐惧刻骨铭心,也使他很快成熟起来。 |
B.战争的磨难和断臂的不幸,是叶廷芳的两段重要人生经历。作者以此为切入点,探究叶廷芳的心路历程及其对学术研究的影响。 |
C.文章对叶廷芳求学过程和学术成就的记叙,表现了他的心智聪慧、心理健康、意志顽强和他所达到的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 |
D.卡夫卡父亲的粗暴、专制,造成了卡夫卡心理和性格的扭曲。他曾在给父亲的信件和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对父亲的不满情绪。 |
E.本文叙议结合,在叙述传主人生经历的同时,结合传主的学术研究,分析他是如何背负和解脱原罪的,展现了他的精神世界。本文讲的是叶廷芳的故事,却有相当的篇幅叙及卡夫卡。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叙述。(4分)
答:“原罪”一词原指人类生而俱来的罪过,是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源。叶廷芳背负的“原罪”是什么?他为什么能解脱“原罪”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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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先生的小辫
(德)乔希姆﹒弗里德里希
爱先生长了一张很普通的脸,留了个很一般的发型,就连他穿的西服几乎在任何一家商店都能买到。这样的人常常被其他人所忽视,爱先生也不例外。爱先生早上去上班,有时碰到他的邻居,他总是友好地问候邻居,但是邻居却不理会。在办公室的时候几乎没人给他打电话,即使有电话大多数也是打错了的。
有一天,爱先生送给他的小女儿安娜一件礼物——一套原装美发用具,里面有梳子、刷子、镜子和两个特别漂亮的红蝴蝶结。这件礼物他是在玩具店里买的。唉!在那里又是等到其他顾客买完后才轮到他。
“人们总是忽视我,”他对妻子说。
“或许你应该穿得更时髦一些,明天我们去服装精品店看看。”妻子提议道。
第二天,爱先生和他的妻子就去了市内卖最贵、最时髦的服饰的服装店。
“这是最新款式,只剩下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售货员拿了一条鲜艳的带点的彩色领带推荐道。
“太棒了!”爱先生毫不犹豫地买了这条领带。
第二天早上,爱先生系上新买的领带,照了照镜子,觉得格外漂亮。早餐后,爱先生和从前一样同安娜玩了一刻钟。
“爸爸,我可以用新梳子给你梳头吗?”安娜问。爱先生没有反对。
于是,安娜不仅给爸爸梳头,而且还给他扎了两个小辫子,并在辫子上系了两个漂亮的红蝴蝶结。爱先生入迷地欣赏着他的新领带,根本没意识到女儿所做的一切。当安娜回房间拿她的镜子时,爱先生看了一下表,哎呀,他必须马上走,否则就会错过那班地铁。他向安娜和他的妻子喊了声“再见”,就跑出了家门。当安娜从她房间出来时,大吃一惊,爸爸已经走了。天哪!爸爸头上还扎着两个带红蝴蝶结的小辫子呢!她希望爸爸不要生她的气。
在楼下,爱先生碰到他的邻居并友善地打招呼。邻居瞪大眼睛看着他,竟也跟他打了招呼。
“你系的是啥东西?”邻居问。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下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爱先生坐在办公室,他的老板从他的办公桌经过时停了下来。老板几乎每天都经过这里,以前他可从来没有停下过。
“你系的是啥东西?”老板问。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我很满意!”老板喊道,“我们办公室需要时髦人物!你是新来的吗?”
“不,我在这儿工作二十五年了。”爱先生回答说。
“活见鬼!”老板喊道,“马上给你涨工资,让你的同事们瞧瞧,我是多么喜欢时髦人物!”
同事们对此感到吃惊,而爱先生却很高兴。
下班后,爱先生想给他的妻子和女儿买一些好吃的,晚上和她们一起好好儿庆祝一下。商店里挤满了人。那里正在举办一个时装发布会,年轻貌美的女模特在展示着新款的漂亮衣服。当爱先生挤进去后,所有的人都不再看年轻貌美的女模特和漂亮的衣服,而是把目光都转向爱先生。
突然,有一个男人手持麦克风来到他面前说:“您系的是什么?”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活见鬼!”手持麦克风的男人喊道,“我们的观众对此肯定感兴趣!我们可以约请您做一次电视采访吗?”爱先生高兴极了,满口答应了下来。
当爱先生回到家,他的妻子已经在等他了。她想告诉爱先生,女儿因为小辫子的事感到难过,她希望爱先生不要生气。
可爱先生根本没让他妻子开口说话,就迫不及待地给她讲起今天的美好经历。看来爱先生并不知道辫子的事。这时,安娜悄悄地把爸爸的辫子解开,取下红蝴蝶结。爱先生只顾着激动地讲,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妻子看他这么高兴,也就不再提小辫子的事了。
第二天早上,爱先生当然又系上了他那条新领带。
“天晓得我今天还会经历些什么事,”他出门的时候边走边想,“或许其他人也都会系这种领带。”
但是,他没看到有人系同样的领带,而是看到街头所有人的头上都扎了两个小辫子,上面还系着漂亮的红蝴蝶结。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爱先生送给他的小女儿安娜一套原装美发用具这一情节,既能塑造爱先生的人物形象,又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
B.系着红蝴蝶结的小辫子是这篇小说的线索,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它来展开的,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突显了小说的主题 |
C.爱先生的老板和手持麦克风的男人在看到爱先生的“时髦”打扮后都说了一句“活见鬼”,他们当时的心理活动是基本一致的。 |
D.小说情节设置得非常巧妙:出门前,爱先生只顾欣赏他的新领带,没有注意到安娜做的事;回家后,爱先生只顾高兴,安娜为他解开辫子并取下蝴蝶结他也不知道。 |
E.虽然邻居、老板和记者在小说中都是次要人物,但作者对他们进行了详细的刻画,他们的出场为主要人物的活动创设了典型的社会环境。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结尾“街头所有人的头上都扎了两个小辫子,上面还系着漂亮的红蝴蝶结”这一情节的作用。
这篇小说有哪些讽刺意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乐坛“神曲”频出,是创新还是雷人?
上官云
日前,一首名为《狐狸叫》的歌曲进入中国网友的视线,并迅速受到热捧。在这首歌曲的配套MV中,歌手用无厘头的唱腔演绎了狐狸叫声的多种版本。此前,如《忐忑》、《江南Style》也因其强烈的节奏感纷纷走红,并被网友统一称为“神曲”。这些歌曲在走红的同时引发不少争议,科幻作家郑重就曾表示,这样的歌毫无生命力可言。人们纷纷质疑,“神曲”到底是音乐形式的创新还是雷人?
“神曲”的风行,大致以歌曲《忐忑》的出现为标志。2010年,龚琳娜的《忐忑》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曲《忐忑》并无歌词,全部为“啊啊啊啊哦,啊啊啊啊哦额……”的演唱方式,节奏变化多端,并配以歌手夸张的面部表情,从而被网络赋予娱乐色彩,广大网友称之为“神曲”。
在《忐忑》风靡乐坛之后,又出现了更多的“神曲”。2012年夏天,一首《江南Style》以极强的节奏感配合“骑马舞”,让来自韩国的“鸟叔”声名远扬。
而在2013年即将结束时,据《广州日报》报道,在YouTube上,一曲《狐狸叫》只用了30天的时间就突破了1亿点击量,打破鸟叔《江南Style》52天的纪录。在《狐狸叫》的MV中,一群舞者演绎狐狸叫声的多种版本,多为不断重复的拟声词汇,如“铃-叮-叮-叮-叮格铃格叮”、“哇-啪-啪-啪-啪-啪-泡”等。
就在不久前,龚琳娜又推出串烧戏曲名段的升级版《忐忑》,这首歌曲似乎很快得到认可,央视导演宋延在提到这首歌时表示,“龚琳娜的艺术造诣非一日之功,她游刃有余地驾驭各路戏种唱腔精髓,她亦将‘身眼手法步’戏曲功底表现得淋漓尽致。”
盘点诸多“神曲”,它们似乎并没有统一风格,走红原因也各不相同。据《长沙晚报》报道,知名音乐制作人吴娈将“神曲”分为三类。一种是《忐忑》、《狐狸叫》,有创意,是很好的艺术品;第二种类似于《最炫民族风》,本身契合人民的客观需求;第三种像《伤不起》,涉及了时事热点,但不那么深入。在吴娈看来,某些已经被定位为“俗”的神曲其实也有着独到之处,“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成功的神曲都是值得尊重的,这是一种智慧,这是民意的体现。改变艺术走向的审美,从来都诞生于江湖,而不是庙堂。”
其实,神曲的走红,关键或许并不在于音乐本身。有业内人士这样认为,《江南style》走红是因为骑马舞,没有MV就可能不会被注意;《忐忑》里龚琳娜那些夸张的面部表情,也是引起观众注意的“点”。
据《北京晨报》报道,陶喆在谈到神曲时曾说:“作品的好坏不是取决于点击率和榜单,而在于有没有让音乐变得更好,”陶喆认为,能够打动人的,无论什么类型都是好的音乐。”
虽然火爆程度非寻常歌曲可比,但“神曲”却并不因为传唱度高而成为一种高雅的歌曲,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神曲是“山寨机”的标配,代表着“雷人”与“庸俗”。
科幻作家郑重在谈及当下风行的“神曲”时曾说,社会文化环境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道德情操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事实表明,社会上许多道德失范行为都与不良文化的诱导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些所谓的“欢乐”文艺作品,亵渎艺术、消解崇高、泯灭人类尊严。这股低俗浊流,虽然不是文化发展的主流,却破坏了国家的文化形象。
郑重表示,像《江南Style》、《狐狸叫》这样的歌,没有生命力可言。真正能让人记住的,是打动人类心灵的歌声,是蕴含深厚文化底蕴的艺术。
有专家称,“神曲”带给人们欢乐的同时,也使得身处共同文化背景和历经共同社会事件的人们产生心理感受共鸣,这是一种社会正能量的传播,是民族共同心理的反映,因为好的歌曲会和人的深切的生命体验和生命关怀形成共鸣。至于“神曲”是否具有音乐价值与审美意义,则有待时间验证。
(选自《中国新闻网》2013年11月7日,有删改)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2010年,龚琳娜的《忐忑》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首歌曲的出现大致标志着“神曲”开始风行。 |
B.2013年即将结束时,《狐狸叫》打破了《江南Style》1亿点击量的时间记录,鸟叔时代宣告结束。 |
C.央视导演宋延认为,龚琳娜掌握了全部戏种唱腔精髓,其“身眼手法步”戏曲功底十分深厚。 |
D.《最炫民族风》的流行在于它契合人民的客观需求,即国力日益强大的今天,人人渴望实现中国梦。 |
关于“神曲”的理解,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神曲”中多会都包含着无厘头的演绎,这是它们迅速受到热捧的一个重要原因。 |
B.变化多端的节奏、夸张的表情、重复的拟声词汇都是“神曲”引起观众注意的“点”。 |
C.盘点诸多“神曲”,它们没有统一风格,走红原因也各不相同,所以“神曲”无标准。 |
D.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神曲代表着“雷人”与“庸俗”,它们虽然流行但与高雅无缘。 |
对于“神曲”,文中有两种对立的观点。请作概括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