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明月清泉自在怀
贾平凹
读王维的《山居秋瞑》时年龄还小,想象不来“松间明月”的高洁,也不懂得“泉流石上”是什么样。母亲说这是一幅很美很美的风景画,要我好好背,说背熟了就知道意思了。可我虽将诗句背得滚瓜烂熟,其意义依然不懂。什么空山、清泉、渔舟这些田园风物也只是朦胧,而乡野情致则更模糊了。
后来上了大学,有了些古文功底,常常自豪于同窗学友。翻来覆去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也能时常获得师长赞许。再后来深入乡村,那儿有田园,却无松竹流泉;及至上华山、峨眉山,并且专在月夜听泉,古刹闻钟,乘江南渔舟,访溪边浣女,都为寻找王维《山居秋瞑》的那种灿烂意境,都为了却“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那份执著情结。一段时间,于人世纷杂之中,自以为林泉在胸,甚至以渔樵野老自居,说和同事纠纷,劝解祸中难人。自以为心中有了王维,就了却了人间烦恼,看透了红尘纷争;更自以为一壶清茶,便可笑谈古今。
真正进入了人生的生存程序:结婚、生子、住房、柴米油盐,等等,才知道青年时代“明月松间照”式的“超脱”,只不过是少年时代“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浮雕和顺延。真正对王维和他的诗的理解,是在经历了无数生命的体验和阅历的堆积之后。人的一生,苦也罢,乐也罢;得也罢,失也罢——要紧的是心间的一泓清泉里不能没有月辉。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顶上的松明,足下的流泉以及座下的磐石,何曾因宠辱得失而抛却自在?又何曾因风霜雨雪而易移萎缩?它们自我踏实,不变心性,才有了千年的阅历,万年的长久,也才有了诗人的神韵和学者的品性。我不止一次地造访过终南山翠华池边那棵苍松,也每年数次带外地朋友去观览黄帝陵下的汉武帝手植柏,还常常携着孩子在碑林前的唐槐边盘桓……这些木中的祖宗,旱天雷推折过它们的骨干,三九冰冻裂过它们的树皮,甚至它们还挨过野樵顽童的斧斫和毛虫鸟雀的啮啄,然而它们全都无言地忍受了,它们默默地自我修复、自我完善。到头来,这风霜雨雪,这刀斫虫雀,统统化做了其根下营养自身的泥土和涵育情操的胎盘。这是何等的气度和胸襟?相形之下,那些不惜以自己的尊严和人格与金钱地位、功名利禄作交换,最终腰缠万贯、飞黄腾达的小人的绳营狗苟算得了什么?且让他暂去得逞又有怎样!
王维实在是唐朝的爱因斯坦,他把山水景物参悟得那么透彻,所谓穷极物理,形而上学于他实在是储之心灵,口吐莲花!坦诚、执著、自识,使王维远离了贪婪,附庸、嫉妒的装饰,从而永葆了自身人品、诗品顽强的生命力。谁又能说不呢?的确,“空山”是一种胸襟;“新雨”是一种态度;“天气”是一种环境,“晚来”是瞬时的境遇。“竹喧”也罢,“莲动”也罢,“春芳”也罢,“王孙”也罢,生活中的诱惑实在太多太多,而物质的欲望则永无止境,什么都要的结果最终只能是什么都没有得到。惟有甘于清贫、甘于寂寞,自始至终保持独立的人格,这才是人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王维的人生态度正是因为有了太多的放弃,也便才有了他“息阴无恶木,饮水必清源”的高洁情怀,也便有了他哲悟金铂般的千古名篇!
“明月松间照”,照一片娴静淡泊寄寓我无所栖息的灵魂;“清泉石上流”,流一江春水细浪淘洗我劳累庸碌之身躯。浣女是个好,渔舟也是个好,好的质地在于劳作,在于独立,在于思想——这是物质的创造,更是精神的明月清泉。在文中,作者写出了自己在人生不同阶段读王维《山居秋暝》的不同感受,请概括说明。
作者把王维和爱因斯坦联系起来,认为“王维实在是唐朝的爱因斯坦”,请你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结合全文,请分析题目“明月清泉自在怀”的深刻含义。
结合对全文内容的把握,分析最后一段在文章中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1~14题。
故乡
林贤治
①我不只一次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他们没有故乡。
②故乡的一切——田野、林木、农舍,饲养和吆喝牲畜的语言,是人类的摇篮。我来大都市将近十年,故乡犹自温柔着,在暗暗老去的心中……
③我思念月亮。月亮是城里所没有的。它无声地泻落在乌黑的屋瓦、霉墙、石子路,清凉如水,池塘是别一风味,粼光如荧光,而荧光又是别一种风味。月夜的笛声是好的,难怪帕斯卡尔因吹笛而赞美了人的脆弱。还有潇潇春夜雨,满枕蛙声,客人不来不也很好吗?我思念我的小屋子,以及那棕色的小木门。傍晚,父亲常常走出大屋巷口,高高叫唤着乳名催我吃饭,见我迟不归,就会径直过来,手扶木门,静静的看我读书和写字……
④故乡!那里像土地一样浑厚,牛一样勤劳,野草一样生生不已的人们,是我所怀念的。我一直在生活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假使怀乡病可以算一种病,那么,当年为什么要逃一般地离开?
⑤为我所熟悉的土地,多年来渴望着农机、化肥、优良的管理。偶尔回乡,却见阡陌纵横,界标林立,若抹去几根电线杆子,直是走在陶渊明和范成大的诗行里了。笔直的机耕道固然不得见,连几年前铺就的石板路也日见颓废,运河桥原有的两道护栏,因为少许的钢筋被盗,已经彻彻底底地坍没了。未来的管理人员,成批地中辍了读书的机会,而提前进入了庞大的劳动队伍之中。殷实的庄稼人,收入都靠出售有限的粮食和鸡豕。有的人家,甚至连半条牛腿也没有,一到农忙,只好以人力换畜力,幸好庄稼依然茁壮——神农的后裔呵!
⑥都市是富足和享乐的象征。芸芸众生,充满人性的弱点,怎么可能抵御都市文明的巨大诱惑?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留守家园?如果有可容劳作和享受的地方,何处不可以成为故乡呢?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
⑦我不禁暗自吃惊于这个结论,然而,不管如何深爱着故乡,也无法推翻本身生活固有的逻辑。好在农民们都是生活的忠实儿女,无须恪守任何教条,只要周围有一个缺口,他们就会充满幻想,充满活力,邀呼着聚集着喧哗着从故乡出发,向陌生的城市。他们所到之处,旋即形成“盲流”,形成“丐帮”,形成建筑大军,形成保姆市场……
⑧看一眼矗立乡野的大风车,或是盘挂悬崖的行人道,可以知道农人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在他们的名字中,除了阿猫阿狗,尚有不少叫做阿福阿运阿改阿变之类,便可窥知他们意欲扭转命运而不能的时代相传的痛苦情结。
⑨此刻,农民以和平的方式改变命运的历史性尝试已经开始。这实在很可以鼓舞祝祷的。然而,我们所见的是:农民潮水般地涌向城市,最后不免潮水般地退回乡村,在不断地潮汐涨落之间,劳动者角色遂时时得以替换,且得继续替换下去。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给了城市,由是,城市永远年轻。
⑩为什么农民不可以一次性地选择城市呢?为什么出发点总是成为终点?纠缠的社会问题,如何是我可以数说明白的呢?但我已经自觉,精神还乡是一种奢侈;而表同情于离乡,也不过“忏悔贵族”的心情罢了。除了这些近乎无聊的话,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选自《平民的信使》,有删改)
11. 文中哪些地方能反映出农民并不安贫乐道?请分条列举。(6分)
12.文章第③段描写了故乡的风物,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5分)
13.“我一直生活在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假使怀乡病可以算一种病,那么,当年为什么要逃一般地离开?”这些叙写在全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作具体说明。(6分)
14.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作者对“农民”、“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请根据全文探究作者在文中所表达的思想感情。(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城市里的蟋蟀吴丹红
和城市站在一起,也就渐渐远离了自然。“唧……唧……唧……”,那曾经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天籁似已远去。我已无法解读弥漫着欲望泡沫的城市生活,内心总处于无边的焦虑与渴望之中。
不记得有多久没有数过星星了,抬头望天俯身看地的感觉似乎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站在阳台上,隔着那些被几何化的不锈钢防盗网,望着被分割成俄罗斯方块般的世界,看着闪烁的霓虹灯和过往匆匆的都市人,我总觉得有一个声音在召唤着我。
那是童年时的那只蟋蟀的声音。
儿时,在外婆家。“唧……唧……唧……”的虫鸣声似乎成了乡村每晚必定上演的歌剧,蟋蟀们如矜持羞涩的少女,又如风度翩翩的绅士,不用伴舞,不用伴奏,只是清唱,顶多来个小组唱,就这么简简单单,却和着泥土的气息,唱出了自然与生命的真谛。
外婆不知从哪里给我捉来了一只蟋蟀,我把它养在一个花盆里。一次,邻居小姐姐把她的蟋蟀放在我的蟋蟀身边,我们用枯树枝轻轻撩拨。忽然,两只蟋蟀大战了起来。几个回合之后,小姐姐的那只败下阵来,我的那只却是一副得胜将军的模样。我们为蟋蟀的精彩表演啧啧称赞。后来,我在作文中常常写到那只蟋蟀,老师说我的作文中充溢着一种乡情。
我的童年就这样在蟋蟀的吟唱声中度过。后来我还是被带进了城市,带进了贴着红白蓝瓷砖的高楼,带进了有空调有电脑有俄罗斯方块游戏,却没有泥土没有草丛没有蟋蟀的房间……
在城市,我习惯了这种俄罗斯方块般的生活。早出晚归,步履匆匆。
不知何时起,我学会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学会了“防人之心不可无”,学会了冷眼旁观,学会了猜疑与妒忌……那只承载着我童年欢笑的蟋蟀,早已被压在了心底。也许,是我把它给遗忘了。前不久,我在一个商店里看到有竹制的或塑料制的蜻蜒、蟋蟀卖,便兴冲冲地买回了一对塑料蟋蟀,把它们放在一个塑料花草丛中。后来,我在网上看到诗人流沙河的《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四川乡下听到的那一只”。我想我应该记得童年的那只蟋蟀,可是它却无处可寻。我在俄罗斯方块中感到一阵茫然和悲哀。
我那童年的可爱的蟋蟀,你在哪儿?
“唧……唧……唧……”,也许是因为过度的思念,我竟然有些幻听,仿佛当年那只蟋蟀在我耳边低吟,释放出一种平和的伤感,是的,它在为我现在的寂寥而伤感。我知道我无法寻觅它,因为那只是幻觉。我却仍然探头往窗外搜索。窗外很眩,有红绿灯,有汽车尾气;窗外很吵,有人在蹦的唱K,有人在猜拳行酒,也许这些都是城市应该有的声音吧。闪烁的霓虹灯尽情地展示着城市的繁华与躁动不安,一如千娇百媚的舞女。难怪贾平凹会说:“找热闹的地方容易,寻清静的地方难;找繁华的地方容易,寻拙朴的地方难”。楼顶上的激光柱不停地旋转着,它在扫射着城市的夜空;波音777、空中客车在不停地起降。激光柱、客机的灯光让月光星光都暗淡无光。生活的节奏在各种各样的挑战中不断地膨胀,不断地加快,喧嚣的环境、乏味的生活、残酷的竞争使我们烦躁不安。我要将自己藏在哪里,才不至于被这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淹没?
没有人告诉我,只有暗淡的月亮对我凄然一笑。
我到底还是惦记起那一只蟋蟀了。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中会有我们的蟋蟀吗?在这里,我的蟋蟀已无处躲藏。它逃离了不属于它的方格,逃离了充盈着欲望泡沫的城市。而我却站在原地,无法跳出俄罗斯方块。
就是那一只蟋蟀/在你的记忆里唱歌/在我的记忆里唱歌/处处唱歌/比最单调的乐曲更单调/比最和谐的音响更和谐/凝成水/是露珠/燃成光/是萤火/变成鸟/是鹧鸪/啼叫在乡愁者的心窝……
我知道我的蟋蟀不是流沙河的那一只,但他的诗还是引起我深深的共鸣。也许,每个城市人心中都有一只蟋蟀。城市人,你找到了心中的蟋蟀了吗?
16.文中说“我想我应该记得童年的那只蟋蟀,可是它却无处可寻,我在俄罗斯方块中感到一阵茫然和悲哀”,这里的“茫然和悲哀”有怎样的内涵?
17.作者在文中为什么用了大量笔墨写儿时听蟋蟀、斗蟋蟀的事情?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
18.乡愁,是城市人一种共同心理。有人认为这是现代人精神家园失落所致,有人认为这是无病呻吟。你是怎样看的?请结合原文加以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大地上的事情
苇岸
①我观察过蚂蚁营巢的三种方式。小型蚁筑巢,将湿润的土粒吐在巢口,垒成酒盅状、灶台状、坟冢状、城堡状和疏松的蜂房状,高耸在地面;中型蚁的巢口,土粒散得均匀美观,围成喇叭口或泉心的形状,仿佛大地开放的一枝黑色花朵;大型蚁筑巢像北方人的举止,随便、粗略,不拘细节,它们将颗粒远远地衔到什么地方,任意一丢,就像大步奔走撒种的农夫。
②写《自然与人生》的日本作家德富芦花,观察过落日。他记录太阳由衔山到全然沉入地表需要三分钟。我观察过一次日出,日出比日落缓慢。观看落日,大有守待圣哲临终之感,观看日出,则像等待伟大英雄辉煌的诞生。太阳从露出一丝红线,到伸缩着跳上地表,用了约五分钟。
③世界上的事物在速度上,衰落胜于崛起。我看到一具熊蜂的尸体,它是自然死亡,因疾病或敌害而死,不得而知。它僵卧在那里,翅零落地散开,肢蜷曲在一起。它的尸身僵硬,很轻,最小的风都能将它推动。我见过胡蜂巢、土蜂巢、蜜蜂巢和别的蜂巢,但从没有见过熊蜂巢。熊蜂是穴居者,它们将巢藏在房屋的立柱、檩条、横梁、椽子或枯死的树干上。熊蜂从不集群活动,它们个个都是英雄,单枪匹马到处闯荡。熊蜂是昆虫世界当然的王,它们身着的黑黄斑纹,是大地上最怵目的图案,高贵而恐怖。老人告诉孩子,它们能蜇死牛马。
④麻雀在地面的时间比在树上的时间多。它们只是在吃足食物后,才飞到树上。它们将短硬的喙像北方农妇在缸沿砺刀那样,在枝上反复擦拭。麻雀蹲在枝上啼鸣,如孩子骑在父亲的肩上高声喊叫,这声音蕴含着依赖、信任、幸福和安全感。麻雀在树上就和孩子们在地上一样,它们的蹦跳就是孩子们的奔跑。树木伸展的愿望,是给鸟儿送来一个个广场。
⑤在山冈小径上,我看到一只蚂蚁在拖蜣螂的尸体。蜣螂可能被人踩过,尸体已经变形,渗出的体液粘着两粒石子,使它更加沉重。蚂蚁紧紧咬住蜣螂,它用力扭动身躯,想把蜣螂拖走。蜣螂微微摇晃,但丝毫没有向前移动。我看了很久,直到我离开时,这个可敬的勇士仍不懈地努力。没有其他蚂蚁来帮它,它似乎也没有回巢去请援军的想法。
⑥麦子是土地上最优美、最典雅、最令人动情的庄稼。麦田整整齐齐摆在辽阔大地上,仿佛一块块耀眼的黄金。麦田是5月最宝贵的财富,大地蓄积着精华。风吹麦田,麦田摇荡,麦浪把幸福送到外面的村庄。到了6月,农民抢在雷雨之前,把麦田搬走。
⑦下过雪许多天了,地表的阴面还残留着积雪。大地斑斑点点,仿佛一头在牧场垂首吃草的花斑母牛。积雪收缩,并非因为气温升高了,而是大地的体温在吸收它们。
⑧我时常忆起一个情景,它发生在午后时分,如大兵压境滚滚而来的黑云很快占据了整面天空。随后,闪电迸绽,雷霆轰鸣,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烟雾四起,骤雨是一个丧失理性的对人间复仇的巨人。在这万物偃息的时刻,我看到一只衔虫的麻雀从远处飞回,雷雨没能拦住它,它的儿女在雨幕后面的屋檐下。在它从空中降落飞进檐间的一瞬,它的姿势和蜂鸟在花丛前一样美丽。
⑨立春一到,便有冬天消逝、春天降临的迹象。整整过了一冬的北风已经从天涯返回。看着旷野,我有一种庄稼满地的幻觉。踩在松动的土地上,我感到肢体在伸张,血液在涌动。我想大声喊叫或疾速奔跑,想拿起锄头拼命劳动一场。爱默生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与这世界上的劳作保持着基本关系。劳动是上帝的教育,它使我们自己与泥土和大自然发生基本的联系。
⑩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人,一生从未踏上土地。
【注】苇岸(1960-1999),一个寂寞的作家。他短短的一生,无论生前身后都属于寂寞无闻的一类。然而时间会告诉我们他是伟大的,他的心灵深度与博大胸怀在当代显得鹤立鸡群,甚至像一个异类。
16.文章第三段首句写到:“世界上的事物在速度上,衰落胜于崛起。”作者这样说有什么依据?把它放在第三段有什么作用。
答:
17.作者在写麻雀时写到:“它们将短硬的喙像北方农妇在缸沿砺刀那样,在枝上反复擦试。”试析北方农妇砺刀与麻雀擦试硬喙有什么相似点?这一比喻有什么深刻含义?
答:
18.文章第①段与第⑤段都写到了蚂蚁,第④段与第⑧段也都写到了麻雀,作者分别对蚂蚁与麻雀的两次描写,其角度一样吗?试作简要分析。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缺憾的长度钟成才
缺憾,有长度吗?
缺憾的长度是多长呢?普通人家会有这样的经历,某个要紧处要用一寸长的钉子,你搜索家中积累的五金杂件,什么螺丝图钉垫片一大堆,好不容易清出一枚钉子,—试,钉子太长;又探雷似的犁一遍过去,看中一枚,比一比,短了。再尔地毯式的搜查,在笔筒或书架等平常比较冷清丧失关照的地方勘查出几十枚钉子,结果无—适宜。备用的钉子不算少,合用的就—枚。可是,这—枚就那么难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问题不太大,只好取长就短,凑合着用,但是,一时找不到钳子,只得用钢锯代劳,然而不巧,中途又断了锯条,让你一筹莫展。坚硬的五毫米,够短了,足以让你伤透脑筋。
一杆秤,秤锤与重物处于平衡状态的时候,如果秤锤移动五毫米,那么矛盾便立即激化,不可调和。平衡是—种美,缺憾便是短短的五毫米,那么—点点而已。
—点点,接近于忽略不计,用来表示少之又少。五毫米微不足道,但足以造成莫大的悲剧。缺憾似乎是一种意外,不,应当属于必然。也许删除缺憾,也就死了震撼。或许人世间越大的缺憾长度越短。在夜晚,漫步于原野花径,皓月悬空,云丝飘拂,离得很远,很美丽,如果靠得近探看冷宫,遂发现它不过是清寂寒虚止境而已;日间的太阳更远,更美丽,但是,除了夸父逐日,没有谁渴望舍命造访,好让自己靠近它,立刻化作灰烬。极致,有时更接近于虚无缥缈,算不得缺憾,充其量是多情的幻想。能被人感知动人心魄的大凡是寻常的事物。在艺术方面,缺憾便是常客。长度便是一毫,看得见,摸不着,即所谓添一毫嫌多,减一毫嫌少。一毫,成了美丑的分界,表面上薄如蝉翼,实质上厚似泥墙,所谓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这个看似透明的长度,可以促使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呕心沥血为之奋斗终生,也可以引诱科学家废寝忘食迷茫不醒。人类有可能借助科技在星际间旅行,却一定难以利用科技来描述和纠正感觉上存在的似有若无的长度。这是缺憾萦怀不化的魅力所在。
大概,宇宙诞生之时,缺憾也随之降临。没有缺憾,就不存在比较,也无所谓完美。缺憾不讲情面,不可抗拒地存在。面对缺憾,哭不顶用,笑一笑或许能感受缺憾之凄美。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一生中体味到的缺憾越多,就越接近于领悟到完美,心性就越澄明,慧根就越稳固。历史上,孔子不为诸侯所用而授徒三千,孙膑中奸计而有兵书,司马迁受酷刑而作巨著,李白命途多舛而溢诗情万丈,苏轼仕途不进而开一代宗风,叹惋唏嘘披盖百代,不能说与缺憾毫无关系。这么说来,缺憾并不可怕,她本来就是断臂维纳斯,是未竟的艺术品,是完美的前兆。要相信天无绝人之境,叶吐而燕子归来,花尽而硕果满枝,阴尽预示阳生之必然性。怎见得?南朝的吴均《赠王桂阳》:“松生数寸时,遂为草所没。未见笼云心,谁知负霜骨。”此即滴水映汪洋之态,星火具燎原之势。一种感叹,一种豪气,前景光明。缺憾是探路者,莫非是庄周化蝶的敲门砖?
(选自2006年《散文》第一期,有删改)
14、文章开头从生活琐事谈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15、作者说,缺憾“应当属于必然”,理由有哪些?
16、请分别说明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意。
⑴能被人感知动人心魄的大凡是寻常的事物。
⑵缺憾是探路者,莫非是庄周化蝶的敲门砖?
17、结合全文,回答下面的问题。
⑴文章末尾引用南朝吴均的诗,有何作用?
⑵读了《缺憾的长度》一文,你认为读者应从文中获得哪些启示?请简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 题。
气破桑
刘心武
我农村书房温榆斋附近,还有些“田野碎片”。不去看那些渐次推进的楼盘,专去造访“田野碎片”,一时还颇能享受野趣。
在小河湾岸上,有三株古树。一株是桑。一株是杨。一株是樗。樗是文雅的称谓,村里人叫它樗的只剩几个比我还老的老头儿,一般人就叫作臭椿。那臭椿已经高达三十多米,因为离机场近,已有在它冠顶安装示高闪烁灯的计划。
桑树尽管比臭椿矮一半,但是树身十分粗壮。桑树的树皮布满大大小小的鼓瘤,而且,在树身中央,明显地裂开好大一个口子,那口子边缘鼓起打褶子的厚唇,仿佛在哑声呼叫。但这些鼓瘤裂口并不妨碍桑树的继续发育。每到春末,树上多男孩,树下多女孩,个个嘴巴乌紫,他们也曾拿些桑葚孝敬我这个爷爷,确实甜得醉心。
杨树不知从什么时候长歪了,因此整体高度不如臭椿。据说原来杨树是一大排,后来说品种不好,春天要扬好几十天的绒毛,都伐了另种白蜡杆,但是这棵被村里几代人唤作“大傻杨”的却特意保留了下来。因为这樗、桑、杨构成一个流传古远的典故,即使“大傻杨”入春还散绒毛,而且笔直地歪着显得有些邪行,缺一不可嘛,也就任它那么与臭椿、古桑为邻。
四十多岁以上的村友,不止一个人跟我侃过那个“臭椿封王,气破桑,笑傻杨”的典故。话说当年朱元璋跟元兵作战,也曾一败涂地过。有回甚至只剩几个随从,饭都没得吃。勉勉强强摸到这三株树下,东倒西歪且苟延残喘一时。忽然一阵风过,熟透的桑葚落到他们身上,搁到嘴里一吃,赛过佳肴!于是起身采集桑葚,饱餐一顿,补充到能量,体力大得恢复。又忽然见地平线上烟尘滚滚,想是追兵来了,于是赶快撤离。后来朱元璋又反败为胜,率领大军路过昔日桑葚救命之地,但季节却是秋天,朱元璋哪有什么植物学知识,见那臭椿树花落后结出的东西仿佛就是当年赖以活命的果实,马上指着它封为树王,然后又见地平线烟尘滚滚,知是元兵溃逃,立刻指挥部下追杀,匆匆离去。臭椿无功受封,桑树当即气破肚皮,而杨树只知看笑话,叶子仿佛千百巴掌,噼噼啪啪响成一片,傻乎乎不知停息。
朱元璋何尝领兵到过我们这个村子。但天下之树同种皆类。记得曾在江南蚕乡参观过桑林,细细一想,也怪,那些桑树都很年轻,却几乎株株都有“气破肚”的痕迹。
桑树气性虽大,破肚却并非“剖腹自尽”,它生气归生气,成长归成长。也许,反倒是被那不公道的待遇,激励出了更多的创造力,它把桑叶光合得更能肥蚕,把桑葚孕育得更加香甜。
其实所谓“树王”完全是个虚妄的名分。桑树完全不必为虚妄的名分动气。“大傻杨”面对不公道的局面,无法扶助公道本可原谅,却“站在干岸儿上看笑话”,不气无功受禄,却嘲劳而无功,是最无聊也最猥琐的一种态度。
臭椿固然不堪“树王”封号之重,其材质虽不堪打造家具,却可用来制造胶合板、造纸;叶可养樗蚕;种子可榨油;根皮供药用;特别是,可作为黄土高原及石灰岩山地造林的重要树种,在工矿区作为绿化树有利吸敛烟尘。
这样看来,世界本多样,“天生我材必有用”,连傻笑的杨树也自有其堪用之处。我徘徊在三株古树下,悟出许多妙谛。
16.文章结尾写“天生我材必有用”,文中的桑树、臭椿和大傻杨分别有什么用处?请简要概括。
17、文章写朱元璋封臭椿为“树王“的典故,有什么作用?
18、本文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
19、桑树对待臭椿被封“树王”一事前后态度有怎样的变化?这对我们有怎样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