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
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是她,这个46岁的高龄产妇,在1966年3月的一个下午把我带到谷里。这之前,她曾生育三个女儿,两个存活,一个夭折。我是她最后的念想,是她强加给未来生活的全部意义,所以,不管是上山砍柴或是下田插秧,甚至于大雪茫茫的水利工地,她的身上总是有我。挖沟的时候我在她的背上,背石头的时候我在她的胸口。她对我加倍呵护,好像双手捧着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闪失。
因为不停地升学,这个小心呵护我的人,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13岁之后,我回故乡的时间仅仅是寒暑假。我再也吃不到清明节的花糯饭,看不到秋天收稻谷的景象。城市的身影渐渐覆盖乡村,所谓想家其实就是想念家里的腊肉,担心父母的身体,渴望他们能给我寄零花钱。故乡在缩小,母亲在放大。为了找钱供我读书,每到雨天,母亲就背着背篓半夜出门,赶在别人之前进入山林摘木耳。这一去,她的衣服总是要湿到脖子根,有时木耳长得太多,她就捡到天黑,靠喝山泉水和吃生木耳充饥。家里养的鸡全都拿来卖钱,一只也舍不得杀。猪喂肥了,一家伙卖掉,那是我第二个学期的路费、学费。母亲彻底想不到,供一个学生读书会要那么高的成本!但是她不服输,像魔术师那样从土地里变出芭蕉、魔芋、板粟、核桃、南瓜、李子、玉米和稻谷,凡是能换钱的农产品她都卖过,一分一分地挣,十元十元地给我寄,以至于我买的衣服会有红薯的味道,我买的球鞋理所当然散发稻谷气息。
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稍微松了一口气。但这时的她,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她的头发白得像李花,皮肤黑得像泥,脸上的皱纹是交错的村路,疲惫的眼睛是干水的池塘。每个月我都回村去看她,给她捎去吃的和穿的。她说村里缺水,旱情严重的时候要到两公里以外的山下挑,你父亲实在挑不动,每次只能挑半桶。那时我刚工作,拿不出更多的钱来解决全村人的吃水问题,就跟县里反映情况,县里拔款修了一个方圆几十里最大的水柜。她说公路不通,山货背不动了,挣钱是越来越难。我又找有关部门,让他们拨了一笔钱,把公路直挖到村口。她说某某家困难,你能不能送点钱给他们买油盐?我立即掏出几张钞票递过去。在我有能力的时候,母亲的话就是文件,她指到哪里我就奔到哪里,是她维系着我与故乡的关系。
后来,父亲过世了,我把母亲接到城市,以为故乡可以从我的脑海淡出。其实不然,母亲就像一本故乡的活字典,今天说交怀的稻田,明天说蓝淀塘的菜地,后天说代家湾的杉木。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刻在她记忆的硬盘里,既不能删除也休想覆盖。晚上看电视,明明是《三国演义》的画面,她却说是谷里荒芜的田园。屏幕里那些开会的人物,竟然被她看成是穿补巴衣服的大姐!村里老人过生日她记着,谁家要办喜酒她也没忘记,经常闹着回去补人情。为了免去她在路上的颠簸,我不得不做一把梭子,在城市与故乡之间织布。她在我快要擦掉的乡村地图上添墨加彩,重新绘制,甚至要我去看看那丛曾经贡献过学费的楠竹,因为在她昨晚的梦里大片竹笋已经被人偷盗。一位曾经批斗过她的村民进城,她在不会说普通话的情况下,竟然问到那个村民的住处,把他请到家里来隆重招待。只要能听到故乡的一两则消息,她非常愿意忘记仇恨。谁家的母牛生崽了,她会笑上大半天,若是听到村里某位老人过世,她就躲到角落悄悄抹泪。
有一天,这个高大的矮个子母亲忽然病倒,她铁一样的躯体终于抵挡不住时间的消耗,渐渐还原为肉身。从来不住院从来不吃药的她被医院强行收留,还做了化疗。三年疾病的折磨远远超过她一生的苦痛。她躺在病床上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多少次,她央求我把她送回谷里,说故乡的草药可以治愈她的恶疾。但是,她忽略了她曾送我读书,让我有了知识,已经被现代医学所格式,所以没有同意她的要求。她试图从床上爬起,似乎要走回去,可是她已经没有力气,连翻身也得借助外力。她一直在跟疼痛较劲,有时痛得全身发抖,连席子都抠烂了。她昏过去又醒过来,即便痛成这样,嘴里喃喃的还是故乡的名字。临终前一晚,不知道她哪来的气力,忽地从床上打坐起来,叫我满姐连夜把她背回故乡。我何尝不想满足她的愿望,只是谷里没有止痛针,没有标准的卫生间,更没有临时的抢救。因此,在她还有生命之前,我只能硬起心肠把她留在县城医院,完全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赖。
母亲在一场瓢泼的大雨中回归故乡的土地。我怕雨水冷着她的身体,就在新堆的坟上盖了一块塑料布。当母亲彻底离开我之后,故乡猛地就直逼过来,显得那么强大那么安慰。故乡像我的外婆,终于把母亲抱在怀里。
今年10月,我重返故乡,看见母亲已变成一片青草,铺在楠竹湾的田坎上。我抚摸着那片草地,认真地打量故乡,发觉天空比过去的蓝,树比过去的高,牛比过去的壮,山坡上的玉米棒子也比过去的长得大……曾经被我记忆按下暂停的村民,一个个都动起来,他们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第一次那么醒目。我跟他们说粮食,谈学费,讨论从交祥村拉自来水,研究怎样守住被邻村抢占的地盘,仿佛是在讨好我的母亲。如果说过去我是因为爱母亲才爱故乡,那现在我则是通过爱故乡来怀念母亲。因为外婆、父亲埋葬在这里,所以母亲才要执著地回来。又因为母亲埋葬在这里,我才深深地眷恋这座村庄。为什么我在伤痛的时候会想起谷里?为什么我在困难时刻家山北望?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故乡已经代替了我的母亲。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止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选自《天涯》2008年第3期,有删改)从全文看,文章开头“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一句有哪些作用?请具体说明。
文中画线的两处,在表达上有什么共同之处?他们各自又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母亲的丰富情感。
试探究本文题目“故乡,你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的深刻含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滋润
刘醒龙
(1)生活在南方,对湿润有着别样的感情。
(2)去年十一月,我去西北某地时,突然接到朋友的邀请,从干涸到十几个人共用一盆水洗脸的黄土坡上的窑洞,直接飞到宁波。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由于是深夜到达,直到第二天早起,才产生对她的第一感觉。一个在长江边玩水长大的人,去到那种干旱得对水都麻木了的地方,自然更加怀念天设地造的江河湖泊了。
(3)我是一个对水怀有不舍之心的人,偏偏宁波读懂了我。在我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就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好雨。
(4)那一天,只要在户外,自己就坚持不使用任何雨具。并说,自己是从西北来的,那里的人将打伞当成一种罪过。
(5)宁波的雨,竟然如此深得我心。人在室内时,她便下得激越而豪迈。一旦发现我们走到门口,那雨马上变得温婉而抒情,细细密密地从空气中弥漫下来,比打湿脸庞多一点,比浇透衣服少一点,让人实实在在地放心地走在雨中。
(6)说来很怪,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机会来宁波,来过一次后,不算因故没有成行的那几次,仅成行的,半年之内竞达三次。
(7)第二次从武汉自驾来宁波,时值四月,沿途都是艳阳高照。一到宁波,天就下起雨来,待我离开宁波,出城区不远,那雨就消失了。所以,第三次来宁波时,心里已经不可能有其他假设了。从武汉开出的动车到上海后,不出站依然是动车转到宁波,七小时的动车车程,我一直在入神地看一位藏族肢残写作者的长篇小说打印稿。一旦放下书稿,朝着车窗外若有所思时,一定会在心里重复地问:宁波会再下雨吗?
(8)宁波后来用我所喜欢的湿润回答说,会,一定会的。
(9)事实上,在我前往的路上,宁波正下着一场少有的豪雨,只是当我们走近时,那雨才变得温情脉脉。对于外来者,走马观花是其永无休止的真理。第一次来宁波,只与浙东古代雕刻艺术最集中、最精致、内容最丰富的建筑之一林宅,有一些接触,它仿王羲之《兰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的诗意而建造。第二次来宁波,也只看了两个地方,除了少有人去的国内最早全木榫穹隆顶结构的保国寺,还有赫赫有名的天一阁。坦率地说,第三次宁波之行,所了解的是此天一阁的存在更让人为之心动的另一种事实,二O一0年十一月工日的宁波日报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八十四家,其中国办七十一家,民办十三家:由文化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三十一家;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十家;向社会免费开放六十六家。让人觉得惊讶,同时又更觉得欣慰的是,文章所说的十三家民间博物馆,馆舍总面积有四万四千八百余平方米,藏品总数已逾一万九千六百件。这样的事实如何不让人心动,如何不使人觉得,这是一场无声细雨在湿润这座城市!
(10)在宁波的最后一天下午,去阿育王寺,瞻望佛顶骨舍利。
(11)一行人一边排着队,一边听管事的僧人细说瞻望之要领与心得。说是自从佛顶骨舍利供人瞻望以来,无数得到佛祖引领的人,所看到的景象,再没有任何重复的,人所各畀,异所各人。终于轮到我们一行,并终于轮到我自己,诚惶诚恐地上前去,尽可能地贴着阿育王塔的小小飞檐,放飞自己的视野。或许只有十秒钟,这样短的时间,想要看清一种影像该是何等的不易,更何况是在金碧辉煌的背景之中。所以,我只能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一种感觉。但至于是什么,则不敢轻易地说定。
(12)从寺庙里出来,上了车,迷迷糊糊中像是又遇到一片雨雾。
(13)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
(14)在阿育王寺内的阿育王塔中,我所看到的正是一种滋润,将人的渴望还给人,让人的渴求满足人的滋润。
(15)正如宁波的雨,可以轻浥心尘,却不会寒侵筋骨。文章的第③段写道: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作者为什么说是一场“好雨”?
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极力地写宁波的雨,这有什么作用?
作者三次到宁波的感受各是什么?请概述。
文章第⑩段中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滋润”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中国文化如何走向世界
葛剑雄
要考虑中国文化如何走向世界,首先必须明确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长期以来,国人认为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丰富灿烂、博大精深,固然都是事实,但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我评价,或者是就东亚汉语文化圈而言。如果放在世界范围内,与其他文化进行比较,整体上说只能是各有千秋。
在生产力和交通运输能力都还很落后的古代.世界上各大文化区之间缺少必要的人员和生活必需物资的交流,基本上都是独立发展的。由于不存在交流和比较,也谈不上哪种先进,哪种落后。从不同文化的群体开始相互接触以来,文化的传播一直有两种方式——自愿的和强制的。一般来说,对物质文化的接受大多是自愿的,而对精神文化的接受则两者兼而有之。强势文化往往会依靠武力、权力、财力、人力强制推广自己或抵制其他,今天世界上的制度、宗教、语言、文字以至生活方式的分布,大多是这样的结果。
在古代中国内部,同样如此。一方面,自认为居于“天下之中”的华夏诸族对自己文化的优越性深信不疑,因而绝不会向“非我族类”、尚未开化的“蛮夷”推广,仅给那些“仰慕华风”又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蛮夷”归化以后,就必须接受中国的主流文化。如清朝改土归流后,新设置的府、州、县内就必须办学校,兴科举,尊孔孟,以儒家学说教化百姓。如民间信仰和宗教一旦对主流文化构成威胁,也会被坚决取缔。
时至今日,物质文化的传播已经不存在障碍。但在大多数人已经具有宗教信仰或其他信仰,自由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条件下.精神文化的传播只能以自愿接受为前提。中国文化再博大精深,儒家学说再高明玄妙,中国模式再快速高效,也别指望能取代别人已有的信仰、文化、观念、模式。因此,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主要目的,是让世界了解中国和中国文化。由于主观或客观的种种原因,中国与世界各国一直缺少人员和文化的交流。中国文化主动走出去,能让各国人民近距离或直接感受到中国文化的丰富多彩和独特魅力,有利于改变以往形成的片面和偏见。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批中国人走向世界,他们本身就是中国文化的传播者。如果他们普遍具备了优良的素质和文明的举止,中国文化的地位就能随之提升。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另一个目的,是要学习世界文化。我们不能坐等各种文化主动传入中国,而且通过走出去后的比较借鉴,不同文化优劣立显,取长补短顺理成章。中国既然以代表世界最先进的文化自许,了解和学习其他文化的优点是必不可少的。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主要途径。是向世界提供尽可能多的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这也是传播文化的有效途径。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文化商品大多还是来样加工、贴牌生产,外销商品中的文化含量还很低,文化服务近于空白.发展的余地非常广阔。
费孝通先生曾提出不同文化的相处之道: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荑与共,天下大同。这正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期待。关于“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后,通过借鉴比较,更能体现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体现出中国文化的优越性。’ |
| B.强势文化往往依靠武力、权力、财力、人力强制推广自己,中同文化走向世界则是为了抵御外来文化。 |
| C.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是为了推广快速丽高效的中国模式,提高自身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促进世界文化的发展。 |
| D.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目的是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并学习世界文化,实现各种文明相互促进的愿景。 |
针对“中国文化如何走向世界”的问题,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正确认识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既要防止盲目崇拜西方,也要避免极端仇视西方的情况出现。 |
| B.中国文化应主动出击,让世界近距离或直接感受中国文化的丰富与魅力,以便消解其他文化对中国文化偏见。 |
| C.要想让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向世界提供优质的文化商品及优良的文化服务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
| D.中国文化要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文化,就需要大批举止文明的中国人走出去并成为文化传播者。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A.国人认为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源于中国文化未能与其他文化相融,是国人的自我评价。 |
| B.清朝改土归流后,办学校,兴科举,尊孔孟,教化百姓等措施,表明对精神文化的接受,纯粹出于自愿。 |
| C.中国文化走出去后,就能通过比较借鉴,发现中国及其他文化的优缺点,以达到取长补缺的目的。 |
| D.要想处理好世界各国文明之间的关系,就要遵循相互欣赏、成人之美、共同繁荣之道。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历史的母本
余秋雨
在中国文化史上,让我佩服的人很多,让我感动的人很少。
这很自然。因为文人毕竟只是文人,他们或许能写出不少感动人的故事,自己却很少有这种故事。
有时仿佛也出现这种故事了,例如有的文人舍己救驾,有的文人宁死不降,但这又与文化史关系不大。他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以忠臣或守将的身份进入了政治史和军事史,而不是以文人的身份推进着文化史。
既能够牵动中国文化史,又能够牵动我们泪眼的人物在哪里?
还有比墨子和屈原更让我们感动的人物吗?
有。他叫司马迁。
我早就确认他是中国文化史上第一让我感动的人物,却一直难于表达感动的程度。
我认为司马迁最艰深的感人之处,有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司马迁让所有的中国人成了“历史中人”。
《史记》以不可超越的“母本”形态一鸣惊人,成为今后两千多年一代代编史者自觉仿效的通例。因此,是他,使中华民族形成了前后一贯的历史兴趣、历史使命和历史规范,成为世界上罕见的始终有史可循、以史立身的文明群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本人虽然早已去世,却是全部《二十五史》的总策划。他使书面上和大地上的两千多年历史变成同一部通史。
他使历朝历代所有的王侯将相、游侠商贾、文人墨客在做每一件大事的时候都会想到悬在他们身后的那支巨大史笔。他给了纷乱的历史一副稳定的有关正义的目光,使这种历史没有在一片嘈杂声中戛然中断。中华文明能够独独地延伸至今,可以潇洒地把千百年前的往事看成自家日历上的昨天和前天,都与他有关。
第二,司马迁以人物传记为主干来写史,开启了一部“以人为本”的中国史。
这是又一个惊人的奇迹,因为其他民族留存的历史大多以事件的纪年为线索,各种人物只是一个个事件的参与者,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司马迁把它扭转了过来,以一个个人物为核心,让各种事件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司马迁在《史记》中描写的那些著名人物,早已成为中国文化的“原型”,也就是一种精神模式和行为模式,衍生久远,最终组成中国人集体人格的重要部件。
这种轻事而重人的选择,使司马迁这位史学家能够“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因而同时具备了文学家和哲学家的素质。
更重要的是,他的这种选择使早已应该冷却的中国历史始终保持着人的体温和呼吸。中国长久的专制极权常常会采取一系列反人性的暴政,但是有了以人为本的历史观念,这种暴政实行的范围和时段都受到了制衡。人伦之常、人情人品,永远实实在在地掌控着千里巷陌,万家灯火。
第三,他在为中国文化创建“以史立身”、“以人为本”传统的时候,自己正承受着难以启齿的奇耻大辱。
他因几句正常的言论获罪,被处以“宫刑”。当时他三十八岁,作为一个年岁已经不轻的大学者,面对如此奇祸,几乎没有例外都会选择赴死,但是,就在这个生死关口上,他决定活下来,以自己非人的岁月来磨砺以人为本的历史,以自己残留的日子来梳理中国的千秋万代,以自己沉重的屈辱来换取民族应有的尊严,以自己失性的躯体来呼唤大地刚健的雄风。
而且,他一一做到了,他全部做到了,他真的做到了!
我想,说到这里,我已经约略勾画了司马迁最艰深的感人之处。
(节选自余秋雨《寻觅中华》,有删改)作者为什么说“在中国文化史上,让我佩服的人很多,让我感动的人很少”?
解释画线句子在文中的含意。
(1)司马迁让所有的中国人成了“历史中人”。
(2)他的这种选择使早已应该冷却的中国历史始终保持着人的体温和呼吸。作者最后说,“我已经约略勾画了司马迁最艰深的感人之处”,这种“最艰深的感人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谈谈对标题“历史的母本”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郑樵的治学精神及其史学成就
范兆琪
①郑樵是我国南宋初年著名的史学家。从小便勤奋好学,十六岁时父亲病故,他便和堂兄郑厚在兴化北郊的夹漈山,搭了三间茅屋,谢绝人事,刻苦攻读。他抱负很大,自比不下于西汉著名学者刘向和扬雄。但他不参加科举考试,认为科举文章不是“实学”。
②郑樵虽然专心钻研学术,但对民族命运也很关心。他二十四岁时,徽宗、钦宗被金兵俘虏北去,宋室南迁,广大人民和爱国志士坚决抗金。年轻的郑樵也坚决要求抗战,表示要以自己的才干为国效劳。但因无人引荐,投效无门,他又不愿与一般士大夫周旋应酬,于是只得重返山林,坚持在夹漈山过着淡泊清寒的生活,同时更加专心致志于学术研究和著述,一心一意要实现自己宏大的理想,要编撰一部继《史记》之后、贯通古今的通史。
③为了完成这部贯通古今的百科全书式的通史,郑樵以坚强的毅力,“三十年著书,十年搜访图书”,做了充分的准备。“风暴雪夜,执笔不休;厨无烟火,而诵记不绝”。当时,莆田学术文化很发达,藏书家之多,闻名全国。郑樵“周游所至,遇有藏书家,必留借读尽乃去”。“闻人家有书,直到其门求读,不问其容否,读已则罢,去住曾不吝情”。因此,他得以“搜尽东南遗书,搜尽古今图谱,又尽上代之鼎彝与四海之铭碣遗编缺简”。当时人们就曾称赞他说:“惟有莆田郑夹漈,读尽天下八分书。”这就为他完成《通志》的编撰,准备了博大深厚的基础。
④郑樵虽博览群书,但不死守书本。他认为研究学问,除了刻苦攻读外,还要重视实践知识,注意调查研究、实际考察。为了考察、研究动植物,他“结茅夹漈山下,与田夫野老往来,与野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他还主张读书人要与富有实际知识的农民“参合”,以求得“实学”。还要利用实物,来印证书本知识。他这种治学方法比较科学和进步,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⑤郑樵认为,要编撰这样一部贯通古今的百科全书式的通史,必须具备渊博的社会知识和自然知识。于是他以十年为经旨之学,三年为礼乐之学,三年为文字之学,五、六年为天文地理、虫鱼草木之学,八、九年为讨论(校雠学)、图谱、亡书之学;并把研究的成果,分别写成九十类、五十种专门著作。这许多著作,后来大都成为《通志》的底本。清代纪昀等人认为,“南北宋间记诵之富,考证之勤,实未有过于樵者”。他不愧为当时最博学的学者。
⑥郑樵开始酝酿编撰《通志》大约始于绍兴八年(1138),当时他三十五岁。绍兴十九年(1149),郑樵四十六岁,他感到年纪大了,体力也开始衰退,唯恐身后著作失传,于是他从已经写成的几百卷著作中,挑选出十八种,一百四十卷,徒步两千里,来到京城临安(今杭州)),向秘书省进献自己的著作,并呈上一封《献皇帝书》,说明自己三十年来刻苦攻读和勤奋著述的情况。结果得到高宗赵构的嘉纳,把他所献的书“诏藏秘府”。这使郑樵受到极大的鼓舞。他回到莆田夹漈草堂后,继续著书、讲学。这时他名声很大,四方之士从学者多达两百多人。地方官吏推荐他出来做官,但他都辞谢了。
⑦由于侍讲王伧和贺允中的再次推荐,绍兴二十八年(1158)二月,高宗赵构召见郑樵。他对高宗说,自己准备“取历代之籍,始三皇,终五季,汇辑为一,名曰《通志》,体参马、班,法则稍异”。高宗让他监潭州南岳庙,并允许给他笔墨用具,让他回家继续撰写《通志》。郑樵回到家乡后,虽年老体衰,却更加勤奋著述,日夜不辍。他整理、审订,删繁就简,不到两年时间,就完成了《通志》全书的编纂工作,实现了会通众史,“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的夙愿。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底,郑樵又一次来到临安,献上自己的著作。刚好高宗车驾去建康,没有得见。次年春,高宗下诏命郑樵把《通志》进呈;但是诏命下来时,郑樵却已不幸逝世了,终年五十九岁。
⑧郑樵以毕生的精力,独自编纂了卷帙浩繁的二百卷《通志》,他的成就是巨大的。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把郑樵与刘知几、章学诚并列,认为他的《通志》“足以不朽”,“史界之有樵,若光芒竞天之一彗星焉”,对他做了高度的评价。
(摘编自1988年第12期《文史知识》) 文中为我们展现的这个旧时代学者是怎样的形象
赏析画线语句
(1)郑樵“周游所至,遇有藏书家,必留借读尽乃去”。
(2)“史界之有樵,若光芒竞天一彗星焉”从④⑤两段来看,郑樵在治学上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分析。
郑樵不愿参加科举考试,不愿出来做官;而有人认为如果他出来做官,会更有利于个人理想的实现。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昆明的雨
汪曾祺
(1)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2)“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3)我想念昆明的雨。
(4)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5)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6)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7)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8)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土从,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土从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土从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纵,他跳下去把鸡土从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土从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做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叫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的溜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9)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10)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北京叫做“把儿兰”(这个名字真不好听)。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其实这跟桂花实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话又说回来,别处叫它白兰、把儿兰,它和兰花也挨不上呀,也不过是因为它很香,香得像兰花。我在家乡看到的白兰多是一人高,昆明的缅桂是大树!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11)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杯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12)我想念昆明的雨。题为“昆明的雨”,文章开篇为什么要描述给宁坤的画呢?
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
(1)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板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中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
(2)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第(3)段和第(12)段,作者都只有一句“我想念昆明的雨”,分析这两段在文中的作用。
《昆明的雨》能对读者产生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就在于作者对“凡人小事”的审视,用“以小见大”的视角,折射出了一位老人浓烈如火的情怀。结合文本,试分析文中是始何“以小见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