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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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红灯的年
迟子建
除夕的清晨,我被零星的爆竹声扰醒。撩开窗帘,见山色清幽,太阳还没出,于是又钻回被窝,睡到八点多。再次被接二连三的爆竹声唤醒时,霞光已经把兴安岭的一道道雪线映红了。看来老天也知道过年了,特意让霞光化做春联,贴在山间。想必老天贴的春联,是用云彩做的砚,用银河之水做的墨汁,用彩虹做的笔管,所以这不凡的春联看上去明丽脱俗,充满了朝气。
吃过早饭,我也给家门贴上春联和福字。那副烫金的大红春联,看上去就像两行飞向天空的金丝雀,给人喜气洋洋的感觉。而门中央的福字,真的像丁亥年的一头小金猪,肥嘟嘟的,讨人喜欢。
③我喜欢大自然的红色,如朝霞晚霞,玫瑰百合。可对针织品的红色,我热爱不起来。我不喜欢红色的床盖.窗帘和衣服,见了它们,眼睛会疼。前年春节回家,妈妈给我的卧室挂上了一幅红地黄花的新窗帘,我感觉窗前就像飘着两朵乌云,说不出的压抑。结果,当夜就把米色的窗帘换回去,这才心臆舒畅,安然入梦。二十五岁前,我还穿过几件红衣,戴过红帽子。可是近二十年来,红色的衣服在我的衣橱中几乎绝迹了。我钟爱黑白.灰色和咖啡色。每年除夕,家人大红大紫地装扮自己的时候,我依然素衣素服,最多穿上一双红袜子。结婚的时候,我打了一件红色毛线开衫,可婚礼一过,就把它压在箱底了。我的一个朋友,说我的命运变故与爱穿黑白色的衣服有关,这说法着实把我吓着了。如果那样的衣服真的是生活的下下签,我为什么要屡屡抽它们呢?于是,我尝试着改变颜色,将眼界放在水粉和橘黄上。可对于红色,我还是有些犹疑和畏惧。就连我妈妈和姐姐看我穿了红衣服后,也会摇着头说:不好看,不好看!
④2007元旦过后,我逛商场的时候,看到了一件枣红色的羊绒开衫。它软软地,茸茸地搭在衣架上,看上去懒洋洋的,很有点邻家女孩的味道,让人觉得亲切。它的红是收敛的红,红得有分寸,有气质,不张扬,不造作,我动了心。但因为它是红色的,还是心存着警惕,从它身边走开。回家后,我的眼前老是晃动着那件红衫,它像一团火在我心中燃烧,于是,隔了几天,把它买回,即刻穿在身上。站在镜子面前,觉得自己身披霞光,便没舍得脱下,一路穿进年关。如今,它陪伴着我,给家门贴上了大红的春联;又在阳台结了霜雪的窗前,挂上了大红的灯笼。
家中有了春联和灯笼,如同有了门神和天使的眼睛,关上这样的门时,虽然知道家中无人,可却觉得屋子里是有呼吸和脚步声的。
我锁上自家的门,下楼,去弟弟家。每年除夕,母亲都会在他那里。母亲在哪儿,哪儿便是年
这样的雪路我已经不知走了多少遍了。
从我家到弟弟家,是由城东到城西。塔河是个小城,腊月时,人们都在忙年,采买物品,街上是热闹的。到了除夕,年是瓜熟蒂落了,街市中就少见行人车辆了。我沿着街边的雪路,慢慢地走,呼吸着清冷而新鲜的空气。不管什么季节,兴安岭的天空都是蓝的。这种透明的无瑕的蓝,对久居都市.为烟尘所困扰的我来说,就是福音书。阳光把雪地照得焕发出橘黄的光芒。街灯下面,是一串串的红灯笼。白雪红灯,格外分明。
弟弟家已经把年夜饭准备好了。他们家的阳台,也挂起了红灯笼。天色渐晚,寒意愈深,红灯笼亮了起来。站在阳台向下一望,见那满街的红灯笼,就像老天垂下来的一只只红碗!它们盛着星光和爆竹幽微的香气,为人间祈福。这座白雪覆盖着的小城,因为有了这些红灯笼,暖意融融。在没有鸟语花香的春节里,在北风和飞雪中,红灯笼就是报春花啊。
我恍然明白,人们之所以穿上红衣,是想用这火焰般的颜色,烧碎这沉沉暗夜,驱散这弥漫在天地间的苍凉啊。看来夜有多黑,就有多么光明的心;世界有多寒冷,就有多么如火的激情!如果没有这样的红色作为使者,北方的年,又怎能有春的气象呢。(有删节)
贯穿全文的线索是什么?请加以具体说明。
分析词句含义:
(1)“如果那样的衣服真的是生活的下下签,我为什么要屡屡抽它们呢?”一句中“下下签”的含义。
(2)“母亲在哪儿,哪儿便是年”一句话的含义。
作者在文章第3段极力写自己不喜欢红色衣饰,而却在第4段写魂牵梦绕地买了那件红毛衣,这是什么手法?在此有怎样的表达作用?
结合全文,就文章结尾谈谈对文章主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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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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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茶坊(节选)
汪曾祺
天已经很黑了,房顶上的雪一定已经堆了四五寸厚了,我们该睡了。
正在这时,屋门开处,掌柜的领进三个人来。这三个人都反穿着白茬老羊皮袄,齐膝的毡疙瘩。为头是一个大高个儿,五十来岁,长方脸,戴一顶火红的狐皮帽。一个四十来岁,是个矮胖子,脸上有几颗很大的痘疤。戴一顶狗皮帽子。另一个是和小王岁数仿佛的后生,雪白的山羊头的帽子遮齐了眼睛,使他看起来像一个女孩子。——他脸色红润,眼睛太好看了!他们手里都拿着一根六道木二尺多长的短棍。虽然刚才在门外已经拍打了半天,帽子上、身上,还粘着不少雪花。
老刘小声跟我说:“是坝上来的……是赶牲口的,——赶牛的。你看他们拿的六道木的棍子。”随即,他和这三个坝上人搭起话来:“今天一早从张北动的身?”
“是。——这天气!”
“就你们仨?”
“还有仨……在十多里外,两头牛掉进雪窟窿里了。他们仨在往上弄。俺们把其余的牛先送到食品公司屠宰场,到店里等他们。”
“这样天气,你们还往下送牛?”
没法子。快过年了。过年,怎么也得叫坝下人吃上一口肉!”他们把粑粑头放在火里烧了一会,水开了,把烧焦的粑粑头拍打拍打,就吃喝起来。
我们的酱碗里还有一点酱,老乔就给他们送过去。“你们那里今年年景咋样?”
“好!”高个儿回答得斩钉截铁。显然这是反话,因为痘疤脸和后生都噗嗤一声笑了。
“不是说去年你们已经过了黄河’了?”
“过了!那还不过!”
老乔知道他话里有话,就问:“也是假的?”
“不假。搞了“标准田’。”
‘啥叫‘标准田’?”
“把几块地里打的粮算在一起。”
“其余的地?”
“不算产量。”
“坝上过‘黄河’?不用什么‘科学家’,我就知道,不行!”老乔向我解释:“老刘说的是对的。坝上的土层只有五寸,下面全是石头。坝上一向是广种薄收,要求单位面积产量,是主观主义。”
老乔把烟口袋递给他们:“牲畜不错?”
“不错!也经不起胡糟践。头二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 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想去吧!——他们仨咋还不来?去看看。”
高个儿说着把解开的老羊皮袄又系紧了。
疸疤脸说:“我们俩去。你就甭去了。”
“去!”
他们和掌柜的借了两根木杠,把我们车上的缆绳也借去了,拉开门,就走了。
听见后生在门外大声说:“雪更大了!”
老刘起来解手,把地下三根六道木的棍子归在一起,上了炕,说:“他们真辛苦!”
过了一会,又自言自语地说;“咱们也很辛苦。”
老乔一面钻被窝,一面说:“中国人都很辛苦啊!”
“过年,怎么也得叫坝下人吃上一口肉!”我老是想着大个儿的这句话,_心里很感动,很久未能入睡。这是一句朴素、美丽的话。
半夜,朦朦胧胧地听到几个人轻手轻脚走进来,找睁开眼,问:
“牛弄上来了?”
高个儿轻轻地说:
“弄上来了。把你吵醒了!睡吧!”
他们睡在对面的炕上。
第二天,我们起得很晚。醒来时,这六个赶牛的坝上人已经走了。
小说第一节在文中有哪些作用?请简要概括。
文中两处划线的句子,分别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说“中国人都很辛苦”;结合全文看,为什么这么说?
有人认为小说《七里茶坊》中写的那些人,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支柱。结合选文,试作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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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来主义
鲁迅
中国一向是所谓“闭关主义”,自己不去, 别人也不许来。自从给枪炮打破了大门之后, 又碰了一串钉子,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别的且不说罢,单是学艺上的东西, 近来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览,但终“不知后事如何”;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听说不远还要送梅兰芳博士到苏联去,以催进“象征主义”,此后是顺便到欧洲传道。我在这里不想讨论梅博士演艺和象征主义的系,总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说,也可以算得显出一点进步了。
但我们没有人根据了“ 礼尚往来”的仪节,说道:拿来!
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
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冠冕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
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叫作‘发扬国光’”“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说,也可以算得显出一点进步了”,这里运用了何种修辞?

选文第三段运用什么论证方法?作者写这段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作者在阐述“拿来主义”之前,为什么先谈“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
怀念乡村春节
冰 客
①又是一年一度的春节了,因为搬了新家,这个春节我们是在市区过的。
②大年三十,各家各户亮出代表各家财富的鞭炮,尽情地燃放,鞭炮声一浪高过一浪,经久不息,而到了零点辞旧迎新之时,鞭炮声浪更是此起彼伏,你家放万响鞭炮,我家可能要放十万响,甚至数十万响;东家放三五分钟,西家能放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如果还不过瘾则要拿出那些烟花燃放,俨然一种比拼贫富的架式。仿佛那就是财富、身份甚或地位的象征,那火药味十足的鞭炮声已经弥漫着比拼的气势。听着这些杀声四起的鞭炮声,我的心里顿然对新年感到乏味。这早已失去了传统意义新年的热闹气氛了,我不堪与他们比拼贫富贵贱,也丝毫没有比拼的念头,我就是我,一个来自乡下的平民,在城市平凡地生活着,不与人争。那硝烟弥漫的鞭炮声,使我不由得又回想起了那让我至今念念不忘的乡村春节。
③乡村春节是我永生都无法忘怀的记忆,虽然那时的乡村很穷,童年的我们总是日日盼望着春节的到来,这样好改变我们贫穷的味口,可以狼吞虎咽地饱食大鱼大肉。尽管我们这一代人经历的那个年代并不富有,但春节,大鱼大肉必不可少。就在团年的鞭炮声还没有响起,大人们还在忙年的时候,我们那一群活泼可爱的小伙伴们自然会三五成群地带着一些鞭炮,去寻找我们的欢乐。那时的鞭炮当然没有现在这么多的花样,顶多只是买上一两封小鞭炮,然后拆开一个一个地放,既经济实惠,又为我们的童年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只有那些父亲或母亲在外工作稍微有钱的人的子女们才会偶尔放一些冲天炮或是烟花,那才算是当时的“高档产品”,也会令众多的小伙伴艳羡。
④而团年时分,每家的鞭炮不过一封,长的万响,短的百响、千响,家境稍差的甚至连放鞭炮这一形式也省略了。在今天这个鞭炮声震天的新年气氛中,似乎少了年少时那种放鞭炮的欢乐。除夕夜里,村民家家必要放鞭炮,毕竟难得一年啊!都期望通过这一欢乐的形式带来来年的好景象。
⑤除夕夜虽然没有月亮和星星,在乡村更没有路灯,但家家户户门前必要悬挂一盏门灯,哪怕在没有用上电的日子里,挂一盏点燃煤油的马灯,也要照亮乡村的年夜。那时,我们一群孩子们自然会怀揣一盒火柴、一封鞭炮,游走于年夜里,游走在各乡邻家中,寻找小伙伴,燃放鞭炮。春节大家相互串门拜年,这时无论小孩单独行走,还是有大人在场,厚道纯朴的各个农家必是一视同仁,端出令小伙伴们欢喜的苞谷花、红薯丁,让小孩们吃;大人们则每到一家,必要端上三五个凉菜,喝酒、聊天,畅谈一年的收成,欢声笑语荡漾山间。
⑥如今这乏味的城市年夜,人们除了在鞭炮声中展示自己的富有之外,防盗门一关,各自在家中海吃山喝,既不知道对面的人家姓甚名谁,也不知道楼上楼下的邻居来自何方,更别说串门了。
⑦虽然城市这种过年的方式已沿袭已久,谁也无法改变,但我这个过惯了那种朴实的乡村春节的乡下子民,没过正月初二,我就携妻带子,再回到属于我的乡村,去寻找和体味乡村那种让我永生难忘的春节。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第①节交代“这个春节我们是在市区过的”,在结构上有何作用?

在作者眼里,城乡春节在哪些方面存在着不同之处?请概括作答。

文章结尾画线句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本文以“我”为视角构思全文,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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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笔与繁笔
周先慎
从来的文章都提倡简练,而繁冗拖沓为作文病忌。这诚然是不错的。然而,文章的繁简又不可单以文字的多寡论。言简意赅,是凝练、厚重;言简意少,却不过是平淡、单薄。“繁”呢,有时也自有它的好处:描摹物态,求其穷形尽相;刻画心理,能使细致入微。有时,真是非繁不足以达其妙处。这可称为以繁胜简。看文学大师们的创作,有时用简:惜墨如金,力求数字乃至一字传神。有时使繁:用墨如泼,汩汩滔滔,虽十、百、千字亦在所不惜。简笔与繁笔,各得其宜,各尽其妙。
一部《水浒传》,洋洋洒洒近百万言,作者却并不因为是写长篇就滥用笔墨。有时用笔极为简省,譬如“武松打虎”那一段,作者写景阳冈上的山神庙,着“破落”二字,便点染出大虫出没、人迹罕到景象。待武松走上冈子时,又这样写道:“回头看这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真是令人毛骨悚然。难怪金圣叹读到这里,不由得写了这么一句:“我当此时,便没虎来也要大哭。”最出色的要数“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写那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只一句:“那雪正下得紧。”一个“紧”字,境界全出,鲁迅先生赞扬它富有“神韵”,当之无愧。
以上是说用简笔用得好。同一部《水浒传》有时却又不避其繁。看作者写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鼻上一拳,“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眼眶际眉梢又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绽将出来”;第三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从味觉写,从视觉写,从听觉写,做了一大串形容,若是单从字面上求简,这三拳只须说“打得鲜血迸流,乌珠迸出,两耳轰鸣”,便足够了。然而简则简矣,却走了“神韵”,失掉了原文强烈地感染读者的鲁智深伸张正义、惩罚恶人时那痛快淋漓劲儿。
字面上的简不等于精练,艺术表现上的繁笔,也有别于通常所说的啰嗦。鲁迅是很讲究精练的,但他有时却有意采用繁笔,甚而至于借重“啰嗦”。《社戏》里写“我”早年看戏,感到索然寡味,却又焦躁不安地等待那名角小叫天出场,“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么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乱打,看两三个人互打,从九点多到十点,从十点到十一点,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从十一点半到十二点,——然而叫天竟还没有来”。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有谁像这样来说话、作文,那真是啰嗦到了极点。然而在这特定的环境、条件、气氛之下,鲁迅用它来表现一种复杂微妙、难以言传的心理状态,却收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刘勰说得好:“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无论繁简,要是拿“无可削”“不得减”作标准,就都需要提炼。但是,这提炼的功夫,又并不全在下笔时的字斟句酌。像上列几个例子,我相信作者在写出的时候并没有大费什么苦思苦索的功夫。只要来自生活,发诸真情,做到繁简适当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顾炎武引刘器之的话说:“文章岂有繁简耶?昔人之论,谓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于自然,而有意于繁简,则失之矣。”
(选自苏教版必修三《简笔与繁笔》,有删节)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文章在二、三两段中两次提到《水浒传》,各有什么作用?
根据文章内容,谈谈如何做到“简笔与繁笔”的“各得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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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参军
【美】玛格丽特·米切尔
最后一名士兵走过来了,那是个后排的小个儿,他的枪托一路在地上拖着,他摇摇晃晃,停下来凝望着前面的伙伴;他那张肮脏的脸像个梦游人的。由于疲倦而显得毫无表情,他像思嘉一样矮小,矮得几乎跟他的枪一般高,而他那肮脏的脸上还一点没有胡须呢。看来至多16岁,思嘉胡乱地想,一定是从乡团来的,说不定还是个逃跑的小学生。
她望着望着,那孩子的两个膝头便慢慢打弯,最后倒在尘土中了。后排有两个人一声不响地走回来,回到孩子身边,其中一人是个黑胡子老长的瘦高个儿,他把手中的枪连同孩子提起来扛到肩上,那轻而易举的姿态就像是专干这一行的老手。他跟在撤退的队伍后面缓缓地走着,两只肩膀因横扛着那个孩子而稍稍下垂,可那孩子虽然虚弱,却像一个被年纪大的人惹得生气的顽童尖叫起来:你这该死的家伙!放下我,放下我!我能走!那个长胡子毫不理睬,扛着他继续往前走,很快便在大路拐弯处消失了。
瑞德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前面那支队伍,手里的缰绳也放松了。黝黑的脸上流露出好奇的神情。随即拿根树枝在马背上狠狠地抽了一下,他们闯过一片着火的隧道,匆匆驶离大街,越过铁路,一路上瑞德始终在挥着鞭子,他的面容是镇定而冷静,仿佛忘记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了。他那宽阔的肩背向前躬着,下巴翘起来,似乎在想什么不愉快的心事。炽热的火光使他满头满脸汗水流个不停,但是他从没擦过。他们驶进一条又一条的小巷,然后又拐弯抹角地穿过一条条狭窄的街道,直到思嘉已完全看不出方向。“唔,瑞德”,她抓住他的胳臂小声说,“要是没有你,我们会怎么样?我真高兴你没有到军队里去啊!”他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他眼睛里已没有嘲弄的神色,他的目光是赤裸裸的,充满了愤怒和惶惑之情。他们颠簸着行驶了好一会,最后来到一条较宽广平坦的大路上。
瑞德把缰绳收紧,慢吞吞地问:“你仍然决定要干这种发疯的事吗?想冒险到塔拉去吗?那是自杀行为。史蒂夫·李的骑兵和北方佬的军队正在你前面阻挡着呢。”“啊,是的,是的!瑞德,求求你了,让我们快点走吧。”
“你们不能走这条大路到琼斯博罗去。你们不能沿铁路走。他们成天在南面拉甫雷迪一带激战呢。你知道还有旁的路好走吗?”思嘉像得救般地喊道:“我知道有条马车路可以走开琼斯博罗大道若干英里过去的。我和爸常常走那里。它是从麦金托什直接过来的,那儿离塔拉只一英里。”
“那好,也许你们可以平安通过拉甫雷迪了。史蒂夫·李将军整个下午都在那里掩护撤退,北方佬可能还没有到。也许你们能通过,如果史蒂夫·李将军的部队不把你们的马抢走的话。我要在这里跟你们分手了。我要到军队里去。”他的口气很干脆。
她好像放心而又厌烦地叹了一声。他干吗偏偏在这个时候开玩笑呀?哼,没听他说过,瑞德到军队里去!那些被战鼓声和讲演家的大话所诱惑而断送了性命的人都是傻瓜——牺牲自己来让聪明人赚钱的傻瓜吗?
“亲爱的,我可不是开玩笑。你居然不理解我勇于牺牲的精神,你的爱国心,你对于我们的光荣事业的忠诚,都到哪里去了呢?现在是你叫我光荣凯旋或马革裹尸而归的最好时机了。”他那慢吞吞的声调,在她听来是带讽刺的。他是在讥笑她,甚至她觉得也是在讥笑他自己。他究竟在说些什么呀?什么爱国心,马革裹尸,激昂慷慨的说?他所说的不见得真正是那个意思吧。在这条黑咕隆咚的路上,她身边带着一个濒死的女人、一个新生的婴儿、一个愚蠢的黑人小奴隶和一个吓坏的孩子,这时候,他居然如此轻松地提出要离开她,让她独自带他们从这广阔的战场、散兵游勇、北方佬和炮火以及天知道还有什么样的风险中穿过去,这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
“难道你不是这样吗,自私透了,亲爱的?只顾你自己的宝贵安全,便不管联盟的生死存亡了。试想,由于我在最后时刻出现,咱们的部队会受到多大的鼓舞啊!”他说着,声音中带有一种不怀好意的亲切感。“怎么?”他快活地笑道,“也许就因为我们所有南方人身上那种叛逆心理在作祟吧。也许——也许因为我觉得惭愧了。”
谁知道呢?
(选自《飘》,李美华译,有删节)
本文前两段是如何描写溃败撤退的士兵的?这样描写有什么样的作用?
请简要概括思嘉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说中的瑞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在明知战争必败的情况下,瑞德仍毅然决定参军,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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