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1~14题。
故 乡
林贤治
①我不只一次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他们没有故乡。
②故乡的一切——田野、林木、农舍,饲养和吆喝牲畜的语言,是人类的摇篮。我来大都市将近十年,故乡犹自温柔着,在暗暗老去的心中…… []
③我思念月亮。月亮是城里所没有的。它无声地泻落在乌黑的屋瓦、霉墙、石子路,清凉如水,池塘是别一风味,粼光如荧光,而荧光又是别一种风味。月夜的笛声是好的,难怪帕斯卡尔因吹笛而赞美了人的脆弱。还有潇潇春夜雨,满枕蛙声,客人不来不也很好吗?我思念我的小屋子,以及那棕色的小木门。傍晚,父亲常常走出大屋巷口,高高叫唤着乳名催我吃饭,见我迟不归,就会径直过来,手扶木门,静静的看我读书和写字……
④故乡!那里像土地一样浑厚,牛一样勤劳,野草一样生生不已的人们,是我所怀念的。我一直在生活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假使怀乡病可以算一种病,那么,当年为什么要逃一般地离开?
⑤为我所熟悉的土地,多年来渴望着农机、化肥、优良的管理。偶尔回乡,却见阡陌纵横,界标林立,若抹去几根电线杆子,直是走在陶渊明和范成大的诗行里了。笔直的机耕道固然不得见,连几年前铺就的石板路也日见颓废,运河桥原有的两道护栏,因为少许的钢筋被盗,已经彻彻底底地坍没了。未来的管理人员,成批地中辍了读书的机会,而提前进入了庞大的劳动队伍之中。殷实的庄稼人,收入都靠出售有限的粮食和鸡豕。有的人家,甚至连半条牛腿也没有,一到农忙,只好以人力换畜力,幸好庄稼依然茁壮——神农的后裔呵!
⑥都市是富足和享乐的象征。芸芸众生,充满人性的弱点,怎么可能抵御都市文明的巨大诱惑?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留守家园?如果有可容劳作和享受的地方,何处不可以成为故乡呢?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
⑦我不禁暗自吃惊于这个结论,然而,不管如何深爱着故乡,也无法推翻本身生活固有的逻辑。好在农民们都是生活的忠实儿女,无须恪守任何教条,只要周围有一个缺口,他们就会充满幻想,充满活力,邀呼着聚集着喧哗着从故乡出发,向陌生的城市。他们所到之处,旋即形成“盲流”,形成“丐帮”,形成建筑大军,形成保姆市场……
⑧看一眼矗立乡野的大风车,或是盘挂悬崖的行人道,可以知道农人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在他们的名字中,除了阿猫阿狗,尚有不少叫做阿福阿运阿改阿变之类,便可窥知他们意欲扭转命运而不能的时代相传的痛苦情结。
⑨此刻,农民以和平的方式改变命运的历史性尝试已经开始。这实在很可以鼓舞祝祷的。然而,我们所见的是:农民潮水般地涌向城市,最后不免潮水般地退回乡村,在不断地潮汐涨落之间,劳动者角色遂时时得以替换,且得继续替换下去。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给了城市,由是,城市永远年轻。
⑩为什么农民不可以一次性地选择城市呢?为什么出发点总是成为终点?纠缠的社会问题,如何是我可以数说明白的呢?但我已经自觉,精神还乡是一种奢侈;而表同情于离乡,也不过“忏悔贵族”的心情罢了。除了这些近乎无聊的话,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选自《平民的信使》,有删改). 文中哪些地方能反映出农民并不安贫乐道?请分条列举。(6分)
.文章第③段描写了故乡的风物,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5分)
.“我一直生活在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假使怀乡病可以算一种病,那么,当年为什么要逃一般地离开?”这些叙写在全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作具体说明。(6分)
.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作者对“农民”、“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请根据全文探究作者在文中所表达的思想感情。(6分)
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题目。
远处的青山
【英】高尔斯华绥
⑴不仅仅是在这刚刚过去的三月里(但已恍同隔世),在一个充满痛苦的日子——德国发动它最后一次总攻后的那个星期天,我还登上过这座青山呢。正是那个阳光和煦的美好的天气,南坡上的野茴香浓郁扑鼻,远处的海面一片金黄。我俯身草上,暖着面颊,一边因为那新的恐怖而寻找安慰,这进攻发生在连续四年的战祸之后,益发显得酷烈出奇。
⑵现在总算有了完结,于是我又一次登上了这座青山,头顶上沐浴着十二月的阳光,远处的海面一片金黄。这时心头不再感到痉挛,身上也不再有毒气侵袭。和平了!仍然有些难以相信。战争持续了这么长久,我们不少人似乎已经忘记了1914年8月的战争全面爆发之初的那种盛怒与惊愕之感。但是我却没有,而且永远不会。
⑶在我们一些人中——我以为实际在相当多的人中,只不过他们表达不出罢了——这场战争主要会给他们留下这种感觉:“但愿我能找到这样一个国家,那里人们所关心的不再是我们一向所关心的那些,而是美,是自然,是彼此仁爱相待。但愿我能找到那座远处的青山!”关于忒俄克里托斯的诗篇,关于圣弗兰西斯的高风,在当今的各个国家里,正如东风里草上的露珠那样,早已渺不可见。即或过去我们的想法不同,现在我们的幻想也已破灭。
⑷和平之感在我们思想上正一天天变得愈益真实和愈益与幸福相连。天空中各种禽鸟的飞翔,海鸥、白嘴鸭以及那往来徘徊于白垩坑边的棕色小东西对我都是欣慰,它们是那样自由自在不受拘束。一只画眉正鸣啭在黑莓丛中,那里叶间晨露未干。轻如蝉翼的新月依然隐浮在天际,远方不时传来熟悉的声籁,而阳光正暖着我的脸颊。张目四望,不管你看看眼前的蜗牛甲壳,雕镂刻画得那般精致,恍如童话里小精灵头上的细角,而且角端作蔷薇色;还是俯瞰从此处至海上的一带平芜,它浮游于午后阳光的微笑之下,几乎活了起来,这里没有树篱,一片空旷,但有许多炯炯有神的树木……
⑸整个世界的逐渐恢复——生命这株伟大花朵的慢慢重放——在人的感觉与印象上的确是再美不过的事了。我把手掌狠狠地压在草叶上面,然后把手拿开,再看那草叶慢慢直了过来,脱去它的损伤。我们自己的情形也正是如此,而且永远如此。战争的创伤已经深深侵入我们的身心,正如严霜侵入土地那样。在为了杀人流血这桩事情而战斗、护理、宣传、文字、工事,以及计数不清的各个方面而竭尽努力的人们当中,很少有人是出于对战争的真正热忱才去做的。但是,说来奇怪,这四年来写得最优美的一篇诗歌,亦即朱利安·克伦菲尔的《投入战斗!》竟是纵情讴歌战争之作!但是如果我们能把自那第一声战斗号角之后一切男女对战争所发出的深切诅咒全部聚集起来,那些哀歌之多恐怕连笼罩地面的高空也盛装不下。
⑹然而那美与仁爱所在的“青山”离我们还很遥远。什么时候它会更近一些?人们甚至在我所偃卧的这座青山也打过仗。根据在这里白垩与草地上的工事的痕迹,这里还曾宿过士兵。白昼与夜晚的美好,云雀的欢歌,香花与芳草,健美的欢畅,空气的新鲜,星辰的庄严,阳光的和煦,还有那清歌与曼舞,淳朴的友情,这一切都是人们渴求不厌的。但是我们却偏偏要去追逐那浊流一般的命运。所以战争能永远终止吗?……
⑺这是四年零四个月以来我再没有领略过的快乐,现在我躺在草地上,听任思想自由飞翔,那安详如海面上轻轻袭来的和风,那幸福如这座青山上的晴光。本文第⑷段的描写十分精彩,请分析其表达特色与表达效果。(4分)
如何理解第⑸段中“我们自己的情形也正是如此,而且永远如此”这句话?
本文作者善于在对比中表达对战争的厌恶,全文主要有哪几组对比?请作简要概括。
作者将这篇散文取名为“远处的青山”,结合全文,探究“远处的青山”蕴含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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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演员”
于是之
①我记得十年前的一天,于夫人李曼宜大姐突然打来电话,告知老于病危。我立即赶到医院,与李大姐一起商量善后。我提了个建议:在送遗体火化前,先将灵车开到首都剧场门前停留五分钟,让老于与他心爱的剧场告别。
②但天佑是之,他奇迹般地逃过一劫。不过身体每况愈下,由失忆而失语而失去感知,很快就离不开医院的二十四小时护理。李大姐每天下午到病房去陪老于,老于无语,只是有泪。
③然而,李大姐是坚强的。她1月20日晚七时许打来电话,平静地对我说:“老于今天下午5时19分走了,已经商定不去八宝山,就照你的建议,24日火化前先把灵车开到人艺转一圈,让老于与剧场告别。”
④于是之和首都剧场,但愿这能成为一个让一代代戏剧人感奋的戏剧童话。清华的梅校长有言:“大学非大楼之谓也,而是大师之谓也。”剧场何尝不是因大师而放出异彩!
⑤2006年5月16日,香港话剧团在首都剧场演出《倾城之恋》,演完谢幕,剧团艺术总监毛俊辉动情地在台上对观众说:“香港话剧团能在首都剧场演出,瀑感荣耀,因为伟大的于是之、朱琳、英若诚曾在这个舞台上献艺。”
⑥于是之最后一次在首都剧场演戏,是1992年7月16日的《茶馆》告别演出。老于后来写了一篇文章,倾吐了他的感受。他自觉这场戏演得不太好,却又偏偏受到了热烈欢呼,整篇文章成了他的“忏悔录”。最后他这样写道:“卸装完了疲倦极了,剧院用车送我回去。在首都剧场门口,没想到还有观众等着我。千不该,万不该,再疲倦也应下车和他们告别,但我没有这么做,一任汽车走去,每想起这件事来,我总谴责自己。”
⑦老于在这里故意隐瞒了一个细节:在车上还坐着我和剧院一位年轻干部,车开到门口时见有一群观众等着,那位年轻干部怕老于体力不支,便招呼司机“别停车”,司机说:“不停车还不容易。”老于立即轻声说了一句:“可我们就对不起观众了。”车里一片沉默。我想,老于是有意识地略去这个细节的。
⑧有次我送老于一张贺卡,上边写着:“祝你健康!因为除了健康之外,你什么都不缺。”他回答我说:“我还缺文化。”于是之的文化也体现在他一生对于文化的不倦探求上。
⑨他有篇文章叫《幼学纪事》,劈头就是这样一句:“我出生于一个完全没有文化的家庭。”文章里写了他青少年时代的苦读经历,也记述了一位与他同住那个大杂院里的老郝叔,文中一段深情的文字就是献给这位苦命的洋车夫的:“老郝叔又早已作古。他无碑、无墓,所有的辛劳都化为汗水,洒在马路和胡同的土地上,即刻就化为乌有。他奔波一世,却仿佛从未存活过人间。”
⑩后来剧院排演《骆驼祥子》,于是之主动申请扮演剧中的洋车夫老马,他从内到外地描摹他心中的老郝叔,老马的那场篇幅不大的戏,成了全剧的华彩乐章。通过老马的舞台形象塑造,他给“无碑无墓”的老郝叔,在舞台上立起了一座丰碑。
11《幼学纪事》曾入编中小学语文教材,于是之作文,大俗近雅,很耐读,而他的书法更受人称道。l985年他给我写了个条幅,用汉碑体写了“宁静”两字,下边用行书作跋:“道明同志嘱书,录石门碑以求正,汉碑初学,有辱所命,企谅。于是之。”他为什么要学写汉碑呢 ?因为其时他准备在谢晋筹拍的《赤壁大战》中演曹操,他知道曹操当年是写汉碑的。
12于是之在《一个演员的独白》中说:“我们所创造的形象必须是一个文学的 形象,美术的形象,可以入诗,可以入画的形象。”而于是之所创造的程疯子、老马、王利发、魏勒等角色,就是“可以入诗,可以入画的形象”。
13黄宗江先生著文谈于是之,标题是“一代演员”。于是之是真正称得上这个崇高称号的。
141897年3月28日,病中的契诃夫与托尔斯泰,就人死后灵魂是否存在的问题展开了讨论。托尔斯泰持肯定态度,契诃夫持怀疑态度,我当年写《契诃夫传》写到这一段时,只是不持立场地作了介绍。听到于是之死讯后,我突然想认同托尔斯泰的想法:人,死后因为灵魂还存在而获得永生是可能的。
152013年1月20日17时19分,于是之停止呼吸的那一刻起,于是之的新的生命又开始了。
(节选自《演员于是之》,王宏韬、杨景辉编,有删改)文章第⑤段引用了香港话剧团艺术总监毛俊辉的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
⑥⑦两段中,作者是如何处理详略的,为什么这样安排 ?
文中说“于是之的文化也体现在他一生对于文化的不倦探求上”,于是之对文化的不倦探求,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
作者认为,于是之是真正称得上“一代演员”这个崇高称号的。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一代演员”内涵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捉贼
张爱国
天地间一片死寂,只有大朵大朵的雪花落地的“沙沙”声。虽然裹着厚厚的棉袍棉裤,但还是无法抵御彻骨的寒气。我弓腰缩背,双手紧拢,踩着没过脚踝的雪,跟着父亲走向村外的后岗。父亲仿佛看出了我的怨气,说:“今晚一定能捉住那个贼。”
“不就几捆稻草吗?大半夜还出来受冻!”我没好气地说,我总以为父亲是小题大做。
“你说的轻巧,没了稻草,开春后咱家大牯牛吃什么?”父亲说着就愤愤起来,“再说了,不要脸的贼你不捉住他,还不知要祸害多少人呢!”
到了后岗,父亲用手电筒四下照了照,茫茫雪地里,只有我家一大一小两个草堆,顶着厚厚的雪,静静地矗立着。我和父亲钻进小草堆洞里,茫然地看着黑咕隆咚的雪的世界。
草堆洞里虽然比外面暖和了许多,但绝比不上家里,更比不了暖和的被窝,我的双脚很快就冻得生疼。“今晚不会有贼了吧?”我说——我想让父亲同意我们早点撤退,可父亲却传出了轻微的鼾声——他天天劳作不闲,今儿又推了一整天的磨,实在太困了。
不知过了多久,雪停了,却下起了冰子,纷纷扬扬地撒进草堆洞。草堆洞俨然成了冰窖,没有一丝温度。我正要推醒父亲回家,却见一窝微弱的灯光向这边慢慢移来。很快,我看到了,是两个孩子,一大一小,提着防风的煤油灯,径直来到我家大草堆前。
“从里面拉,轻点,别拉倒了草堆。”小个子低声对大个子说,还挥了挥右臂——半截的右臂!天啊,她不是孩子,是矮婶啊!我忘记了推醒父亲:矮婶怎么会干这种事?怎么干这种事还带着儿子小江——小江比我还小一岁啊。
小江双手抓着一捆稻草使劲往外拉,一个没注意,重重地滑倒在雪地里。矮婶急忙上前扶起,叫他接着拉。小江嘴里却愤愤地嘀咕着什么,站立一旁,不愿拉了。寒风中,母子俩僵持着,浑身颤抖——小江上身穿一件破棉袄,下身是一件旧单衣,而矮婶上下身穿的都是破旧的单衣。
矮婶放下煤油灯,用左手吃力地拉着小江刚刚拉过的那捆稻草,可稻草压得太紧,她发了好几次力也拉不下。小江终于不忍,上去帮忙,母子俩好不容易才拉下了一捆稻草。然后,他们又合力拉下一捆。矮婶提起一捆稻草就要回家,小江却犹豫着说:“娘,再拉一捆吧,够牛吃三天了。”矮婶看看草堆,摇着头说:“算了吧,你四伯家的牛也要吃草呢。”说完,母子俩就提着稻草一前一后地往回走。
我已经决定不叫醒父亲让他们走了,可父亲却突然醒来,一声大叫,明亮的手电筒的光就照上了三四丈开外的母子俩身上。我急忙抓住要往外冲的父亲,与此同时,父亲刚出口的“不要脸的……”也硬生生地吞回了半句——他也似乎明白了什么,慢慢地坐回原地。
手电筒的灯光里,矮婶怀抱稻草,弯着腰,脸紧紧地贴着稻草,一动不动。呼呼的北风已掀翻她单薄的衣服,枯瘦的后背整个地裸露在寒风中,任由密密的冰子肆无忌惮地击打。小江更是吓坏了,提着稻草,浑身颤抖得异常厉害。
“是矮婶。”我贴着父亲的耳朵低低地说。
“哦,拿草的是二柱三柱吧……你们……”父亲关了手电筒,大声地说,“你们拿回去吧,明天……明天我再找你们算账……”
回到家,母亲还坐在床上纳鞋底,问我们抓没抓到贼。见我们谁也不说话,母亲才发现我们的神情很凝重,就一再追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哎,老天造孽啊!”父亲长长地叹口气说,“你这就起来,给桂香送稻草去……”
“是桂香啊?”母亲吃惊地大张着嘴,继而猛拍脑门,懊恼地说,“我应该早就想到是她娘几个了——秋天草堆失了火。”母亲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喃喃地说,“一个女人家,一见人就脸红,手又不便,还带着那么多孩子,再加上牲口,这冰天雪地的草不够用,可怎么熬啊……”
此后,每隔两三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母亲就带着我,将几捆稻草悄悄地放到矮婶家的门口。
有一晚送草回来,我睡觉做梦,竟梦见矮婶家的四周长出了青草,一大片一大片的,蓬蓬勃勃,青翠碧绿……
(选自《天池小小说》2013年第1期,有改动)小说开头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文中画线的句子“脸紧紧地贴着稻草”表现了矮婶怎样的心理?
请结合小说的内容简要分析父亲的人物形象。
小说的结尾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书会是宋代与科举有关的会社名称,或称课会,或称课社,或称文会。它和乡校、家塾、舍馆一样都是民间开办的学校,与宗学、京学、县学等国立学校并存而补充之。每遇大比之年,书会等民办学校也有人中榜及第,确实与科举考试有密切联系。抑或受到宋代都市文艺商品化趋势的左右,抑或为了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书会渐渐地由读书吟课的场所转变为从事文艺底本创作和伎艺表演的民间自发组织。宋代的书会应不少。由于书会渐渐走向专门化(即专门创作和表演某一种伎艺),以致被人们视同为一般的“行会”,且统称之为“社会”。书会中从事伎艺底本创作的人称之为书会先生。从有关资料看,书会先生据其专长,各有所司,分工明确。
宋代书会先生一般是没有功名而精于文艺的民间文人和艺人。他们通常按照自己的审美认识和道德评价标准去进行文艺创作,并以获得商业利润为创作目的,即以文艺创作为谋生的手段。因此,他们是一个职业化的、自治性的民间文艺创作群体。他们的生活是自由的,甚至是放纵的。北宋词人柳永可谓是书会先生的先驱。他早年浪迹市井,放骸坊曲,为歌妓作词的经历与后代书会先生的生活方式无甚差异。
宋代书会先生创作的作品应该不少,而由于失载和散佚,今天能确认为书会先生创作的作品已不多,如小说《简帖和尚》,鼓子词《刎颈鸳鸯会》、戏文《张协状元》及一些曲子词和赚词。从现存的资料看,词是宋代所有伎艺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决定着伎艺作品的艺术品位和语言风格。而伎艺作品质量的提高也是词的质量的提高,伎艺形式的创新也是词体的创新。书会的创作和表演有助于词的传播和发展,尤其是鼓子词、唱赚和戏文的创作,导致了词体的发展和演变,即由单章体向联章体、套曲体、戏曲体嬗变。
书会先生活动的区域一般在大都市,其“衣食父母”(作品的消费者)主要是都市居民。为了占据更大的艺术市场和拥有更多的作品消费者,他们必须符合广大市民的欣赏水平和审美趣味,创作出为市民阶层所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他们所创作的文艺作品也固然属于市民文学。因此而论,书会先生是职业的市民文学作家,他们的作品是早期的市民文学作品。正如谢桃坊先生在《中国市民文学史》第三章“中国早期市民文学”中所说:“在中国文学史上,书会先生开辟了一条新的创作道路。……其创作目的不是为了‘经国之大业’或‘不朽之盛事’,而是服从现实的商业利益。他们必须向艺人提供脚本或刻印脚本以取得合理的报酬,这样才能在都市里维持中等以下的生活消费。由此使文学走上了商业化的道路。”
书会先生的功绩也就在此。他们推动了都市通俗文学的发展,为词走向社会、走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
(龙建国《宋代书会与词体的发展》,有删改)关于“书会”,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书会与科举有密切联系,是和乡校、家塾、舍馆一样的民间学校,对宗学、京学、县学等学校起补充作用。 |
B.书会的功能后来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民间学校逐渐转换为从事文艺底本创作和伎艺表演的民间自发组织。 |
C.书会走向专门化的原因,既有受宋代都市文化商品化左右的因素,也有书会为了解决自身生存问题的因素。 |
D.书会后被视为行会,称为“社会”,其中有从事底本创作的书会先生,且他们据其专长,各有所司,分工明确。 |
对宋代“书会创作”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书会创作的主体是没有功名而精于文艺的民间文人和艺人。有其审美与道德标准,是业余松散的群体,赚取利润,用以谋生。 |
B.书会先生创作不是为了“经国之大业”,而是向艺人提供脚本或刻印脚本以取得合理的报酬,维持中等以下的生活消费。 |
C.书会的创作和表演有助于词的传播和发展,特别是鼓子词、小说、唱赚和戏文的创作,导致了词体的发展和演变。 |
D.词是书会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伎艺作品的艺术品位和语言风格,而伎艺作品质量的提高也是词的质量的提高。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北宋词人柳永浪迹市井,为歌妓作调的经历与后代书会先生的生活方式基本相同,他可以看作是书会先生的先驱。 |
B.为占据更大的艺术市场和拥有更多的作品消费者,书会先生在其创作中必须放弃自己的审美趣味,以迎合广大市民。 |
C.书会先生都生活在大都市,其作品的消费者是都市居民,创作的文艺作品为市民阶层所喜闻乐见,故其作品属于市民文学。 |
D.书会先生通过创作不仅为自己赢得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使文学走上商业化的道路,推动了都市通俗文学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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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诗人的生命
(加拿大)迈克·弗洛里安
建筑物的大片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红砖和白色的墙体。窗户上连玻璃也没有。三月的雨一直下着,地面上积了一个个小水坑。很久以前战斗刚打响时村民们就离开了这个名叫罗斯多夫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二十所小房子、一座东正教教室、一口井和几条泥泞的小道。一百公里之内几乎看不到人。
有两个俘虏坐在泥地里,低头盯着自己的膝盖。因为他们的其中一只手被一根粗的绳子和旁边站着的伙伴的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所以不得不举着它。
一百米开外处,一个黑衣女人站在一辆马车后面默默地看着他们。那匹没有上套的马背风立着,长长的马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女人把马拴在村中央的一口老井的手柄上,朝这群俘虏走来。
获胜的一方的十个士兵和他们的队长全身也都被雨淋透了,制服上沾着泥水和血渍。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佩带手枪,有些人端的是左轮手枪,还有几个人的身边放着步枪。队长的左肩上缝着一块黄色肩章。右肩上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了光光的皮肤和血淋淋的伤口。这个孤单的黑衣女人朝他走来。
队长几天前就注意到她了,她牵着马车,远远地站着。
“同志,”女人走到队长身边用俄语喊道。队长吃惊地看着她,发现她并不漂亮。她上身穿着黑罩衫,脚上是一双平底宽靴子。一只靴子的前头被磨破了,露出了乌黑的指甲和弯曲的脚趾头。她的两只手共用一只手套,抵御着冰冷的雨水的袭击。她的头上顶着一块破布,眼睛和她的靴子一样黑,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
“就是那个人,”她指着其中一个俘虏说,“他不属于他们的队伍,我要把他带回家。我已经把马牵来了。他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
队长低头看看她的靴子,转过身对他的士兵们说:“准备列队。”
“他和他们不是一类人,”她又重复了一遍,“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俄国人,和我一样,是我的丈夫。”
队长没有搭理这个女人,而是背对着她,对他手下的士兵说:“站好队,每个人瞄准一个人头。”
“我已经跟踪你们五天了,他真的不是和他们一伙的,他是一个诗人。”她用俄语说。
队长仍然没有转过身来,他的士兵们排成了一行。
这个阵势把女人吓坏了。她看着她的丈夫,那一排被绳子连在一起的人中的倒数第二个。他站在那里,是唯一一个没有倚着墙的人。他的两只手臂被旁边的或坐或躺的人直直地朝下扯着。有些俘虏在抽泣,有些在祈祷,还有几个也像她丈夫一样沉默地站着。
她用一种被克制的急促的腔调说着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奥地利语、斯洛伐克语等等,甚至尝试了俄语和捷克语。当她用斯洛伐克语说“他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时,似乎看到队长动了一下,因此她就继续用那种语言说:“那个人两边的队伍都帮。他没有枪,只是给两边的伤员们提供药品和酒。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只是正当他在那边的队伍里时被你们的人抓到了,是运气不好。同志,他不是你们的敌人。”
队长仍然背对着她坐着。女人不敢接近他或碰他。她继续说:“他救了很多你们的人,也救了很多你们的敌人。他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带着酒不顾一切地穿越前线去救那些伤员。当他的马被一颗地雷炸死之后,他就跑着去那儿。”
“我跟着他翻过一座座高山。他想阻止杀戮和死亡,这个傻瓜。他是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士兵。看,这里有他写的诗。”她轻轻地挪到队长跟前,把一摞写满字的纸放在他身边的泥地上,纸上有不知是被雨水还是被泪水冲出的一道道水渍。
队长站起来走开了,那些写满诗行的纸被他的靴子踩进了泥地里。他走向那个人——女人的诗人,她的爱人、丈夫、傻瓜,她的生命。他从枪套里拔出左轮手枪,命令他的士兵们站在每个俘虏的身后照着他的样子做。
当他发布枪决令的时候,黑衣女人目击了这一幕情景。但是她的眼里只有队长、队长手里的枪以及她的丈夫。当蓝色的硝烟在一片血淋淋的尸体上方飘浮的时候,她的男人……
(选自《译林》2012年第6期,有删改)概括小说首段环境的特点并指出其作用。(4分)
简析“女人”的语言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4分)
根据语境,用一句话在文末省略号处补写出小说结局,并说明补写理由。(6分)
补写小说结局:她的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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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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