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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不容忽视的热污染
所谓热污染,是指现代工业生产和生活中排放的废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热污染可以污染大气和水体。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和钢铁厂的冷却系统排出的热水,以及石油、化工、造纸等工厂排出的生产性废水中均含有大量废热。这些废热排入地面水体之后,能使水温升高。在工业发达的美国,每天所排放的冷却用水达4.5亿立方米,接近全国用水量的1/3;废热水含热量约2500亿千卡,足够2.5亿立方米的水曙升高10℃。
热污染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水生物,由于水温升高使水中溶解氧减少,水体处于缺氧状态,同时又使水生生物代谢率增高而需要更多的氧,造成一些水生生物在热效力作用下发育受阻或死亡,从而影响环境和生态平衡,此外,河水水温上升给一些致病微生物造成一个人工温床,使它们得以滋生、泛滥,引起疾病流行,危害人类健康。1965年澳大利亚曾流行过一种脑膜炎,后经科学家证实,其祸根是一种变形原虫,由于发电厂排出的热水使河水温度增高,这种变形原虫在温水中大量孳生,造成水源污染而引起了这次脑膜炎的流行。
随着人口和耗能量的增长,城市排入大气的热量日益增多。按照热力学定律,人类使用的全部能量终将转化为热,传入大气,逸向太空。这样,使地面反射太阳热能的反射率增高,吸收太阳国辐射热减少,沿地面空气的热减少,上升气流减弱,阻碍雨云形成,造成局部地区干旱,影响农作物生长。近一个世纪以来,地球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不断增加,气候变暖,冰川积雪融化,使海水水位上升,一些原本十分炎热的城市,变得更热。专家们预测,如按现在的能源消耗速度计算,每10年全球温度会升高0.1℃—0.26%:一个世纪后即为1℃—0.26℃,而两极温度将上升3℃—7℃,对全球气候会有重大影响。
造成热污染最根本的原因是能源未能被最有效、最合理利用。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环境热污染将日趋严重。然而,人们尚未有用一个重值来规定其污染程序,这表明人们并未对热污染有足够重视。为此,科学家呼吁应尽快制订环境热污染的控制标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治热污染。
、下列对于“热污染”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热污染”是一种主要污染大气和水体的环境污染。
B.“热污染”是热量来源是工业生产和生活排放的废热。愈是工业发达的国家,“热污染”愈严重。
C.地面水温升高是废热对水体污染的直接表现。
D.“热污染”是由于对能源的利用缺乏先进的技术造成的。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第二段意思的一项是(   )

A.由于水温升高,水中溶解氧减少,同时,水生生物代谢加快,这样造成水生生物缺氧而直接受损。
B.“热污染”能够引起疾病流行,目前唯一可以证实的事例是1965年澳大利亚曾流行过一种脑膜炎。
C.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的直接原因是一些水生生物在热效力作用下发育受阻或死亡。
D.河水水温上升给所有的微生物造成一个人工温床,使它们大量繁殖,引起民疾病流行。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第三段意思的一项是(   )

A.在现代工业的发展和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类消耗的能量,最终只能转化为热,传入大气,逸向天空。
B.由于地表对太阳能的反射率增高,吸收太阳辐射热减少,使空气流动减弱从而阻碍了云雨的形成。
C.气候变暖,冰川积雪融化,使海水水位上升,已经使原本炎热的城市,变得更加炎热,造成这种状部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地球大气中二氧化碳不断增中。
D.按照现在的能源消耗现状,一个世纪后,城市的温度变化要比农村更为明显。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推断。解决“热污染”的最佳途径是(   )

A.人们应大力发展高科技,以快速提高现代化的工业生产技术水平。
B.一定要控制人口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以降低生活中的废热排放。
C.对“热污染”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最合理、最有效地进行能源进行。
D.制定一系列严格的“热污染”控制标准,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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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的声音
沉樱
如果说花是春的颜色,那么鸟应该是春的声音了。但是幼年生长在枯燥的北方,住的又是城市,就是春天,也过得异常寂寞。所谓春了的时候,除了满城风沙,气候干燥之外再没有别的感觉。花草不是随地可见的,鸟声更是完全隔绝。当时在幼稚的心目中,总以为所谓鸟,不过是那“喳喳”的喜鹊,“哑哑”的乌鸦,和终日在院中成群觅食的麻雀罢了。
②不知是哪一次战争,那时我好像有八九岁,为了避乱,全家搬到了乡下,恰好是三四月的光景,我这才第一次认识了并且享受了春天。
③初次离开到处拥挤着房屋和街道的城市,到了一望无际的旷野,那愉快是难以形容的。整天奔走在绿油油的田野里,编柳枝采野花之外,还有一桩乐事,便是听“播谷”叫。这鸟的叫声,无论什么时候听去,总是远远的,仿佛要同人保持一种距离,故意躲在什么地方,却又一声声地清楚地叫着,像是对人说话那么富于亲切活泼的意味。听了它的鸣声而不动心的人,恐怕是没有的。难怪农人听了,觉得它是在提醒着“播谷!播谷!”,而受折磨的儿媳妇听了,说它是大声疾呼着“姑恶!姑恶!”对于小孩子,虽然听不出什么意义,却也觉得趣味无穷。不知是谁把它似通非通地谐作“光棍托锄”,并把这作为它的名字。每逢这鸟一叫,我们便仰望着那声音所的远方,模仿着它的调子做一种唱和。我们对唱的开场是听它自报姓名似的先叫一声:“光棍托锄!”我们便紧跟着问:“你在哪里?”刚问完,它又叫第二声,像是回答:“我在山谷。”又问:“你吃什么?”“我吃石头。”“你喝什么么?”“我喝香油。”大概小孩简单的头脑再也想不出别的可问的了,便就此为止,只反复地问一遍又一遍,它也总不厌其烦地照样回答了又回答……
④“播谷”以外,还有一种为我所深爱的鸣鸟,便是鹧鸪。前者可说是儿时的游伴,后者则是成年后才交结的朋友。一切鸟声似乎都有婉转清脆的共同点,唯有鹧鸪的叫是低沉的缓慢的。在我的心中,“播谷”好像一个活泼快乐的小孩,它叫的时候也仿佛是在蹦蹦跳跳的,而鹧鸪则像是一位沉思默想的老人,动也不动地缩在什么地方慢腾腾地自言自语。它也是远远地离开了人,可是它“咕咕咕”地一叫起,就立刻把那繁华蓬勃的春天笼上一片宁静、和平与悠闲,使人不知不觉流入遐思,同时像对“播谷”似的悠然神往于飘渺的远方—— 一座人迹罕至的深山,或一片无边无际的幽林。
⑤抗战中到了四川,住在乡下之后,对于鸟的认识增广了不少。但是为了这两种鸟的偏爱,那些枝头上的清唱,尽管多么悦耳,总引不起很大的兴趣。
⑥可是后我又为一种鸟只得心动了。这最初听见的时候,觉得有点像“播谷”,因为它是一声声地诉说什么似地反复叫着四个音的调子。但仔细听去,便完全两样了,一点没有轻快的意味,相反地竟十分凄厉。一样地有着使人不能不听的魔力,但听绝对没有使人像听播谷叫时那样做唱和的闲情,或像听鹧鸪叫时那种深思冥想的余裕。这是越听越觉不安,使人心中增添着难言的烦躁、焦灼和悲切,直到不能忍受的程度,尤其中夜醒,往往要被它叫得不能再睡。
⑦这一天到晚叫了又叫的是什么鸟呢?我正纳闷着想问人,一天傍晚,我住楼下,路旁又照例聚着饭后出聊天的人们,都是所谓下江人,各种的方言形成一片嘈杂,使人颇觉烦扰。可是这时候,那鸟声不受影响地仍旧地在叫着,一直叫到那些闲谈得非常起劲的人们都注意起了。忽然一个南京口音的打住了话头茫然地问着:“这是什鸟?”另一个湖南口音的回答说:“就是杜鹃啦。”那个问的人没有再说什么,可是我想,他一定和楼上的我一样地在心中“呵”了一声吧!这个使人恍然的名字,仿佛是一个暗示,一经点破,从此我听懂了它反复在叫着的是什么了。一点也不错,是:“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⑧一天,半夜里忽然响起警报,依仗着住在乡间,我仍然没有躲避,但也不能安睡,起床伏在窗口张望着。不用说,这是一个月夜,那银色的月光像水一样淹没了无边的田野和山林,那么温柔寂静,好像大自然也正在安眠。但警报一再怒吼,击碎了美梦。忽然漫山遍野散布着紧张骚动的人群,匆促地奔窜着,四下里躲藏着,过了一会儿却又恢复了看不见一个人影,听不见一点声音的月夜。不过这时已不是温柔的宁静,而是令人悚然的噤寂。幸而还有田里的蛙,打诨一般阁阁地唱成一片,多少解除了些窒息似的恐怖。但同时也传无温情的杜鹃的叫唤,趁了一切都在静静躲藏着的当儿,向那些侧听机声的耳朵更起劲儿地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⑨“等是有家归不得,杜鹃休向身边啼!”虽然是在繁花如锦的蜀国之春,又有谁会忘记了家乡呢?但愿没有太多人知道它就是杜鹃,就是子规,而它叫的就是“不如归去”吧,我当时曾这样在默念着。
⑩家乡是归去过了,但曾几何时又离开了。现在宝岛上,我又住在乡下,在这四季如春的地方,花是够繁茂的,但常使我觉得奇怪的是鸟声并不太多。看了到处盛开的杜鹃花,我的耳边似乎又响起杜鹃鸟的“不知归去!”的叫唤。是的,什么时候我再归去听听那些“春的声音”呢?
1939年写于重庆北培,1949年重写于台湾
(选自《当代散文鉴赏》,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A.文章后半部分,“不如归去”反复出现,不仅令读者产生如闻其声、如临其境之感,也深切表达了作者对故土的思念。
B.本文开篇便点明主旨,提纲挈领,随后围绕主旨写了不同地方的三种鸟儿及它们的叫声,层层推进,扣人心弦。
C.行文时,作者穿插了许多过渡句,自然而然地写出了时间的流逝,如“那时我好像八九岁”“抗战中到了四川,住在乡下之后”等。
D.虽然播谷等三种鸟儿的声音都是文章所说的“春的声音”,但在具体描述三者时作者着墨不同,有所侧重。

E.文末“什么时候我再归去听听那些‘春的声音’呢”一句表明作者现在身处的地方没有“春的声音”,而这引发了作者想回去听春之声的感慨。
文章开头“如果说花是春的颜色,那么鸟应该是春的声音了”一句在文中有哪些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本文写到播谷、鹧鸪、杜鹃三种鸟的叫声,请选择两种鸟的叫声,简要概括各自特点和作者听到鸟鸣后的感受。
本文题目是“春的声音”,正文以大量的篇幅写了三种鸟鸣,写春鸟是作者写作本文的真正用意吗?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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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考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献中,常见“领袖”一词,既可以作名词,也可以作动词。作名词时表示“同类人中的杰出者”“楷模”。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道意》“张角,钜鹿人,创太平道,自称大贤良师,为后汉末年黄巾贼之领袖。”作动词时词义是“做他人的楷模、为他人作表率”。
“领袖”最早见于汉代文献,实际上是“衣服的领和袖”。如《庄子•徐无鬼》“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斲之。”“郢人”,《汉书音义》作“獿人”。服虔曰“獿人,古之善涂塈者,施广领大袖以仰涂,而领袖不污,有小飞泥误著其鼻,因令匠石挥斤而斲之。”(《庄子集解》)在服虔注中,“领袖”与前文“广领大袖”相对应,表示“衣服的领和袖”意思甚明。
“领袖”为什么能表示“同类人中的杰出者”呢?让我们首先探讨一下组成这个词的两个字的意义和作用。“领”的本义是“脖子”。如《诗经•卫风•硕人》“领如蝤蛴,齿如瓠犀。”毛传“领,颈也。”按照认识规律和词义引申规律,衣服挨近脖子的部分也可称为“领”即“衣领”。如晋陶潜《闲情赋》“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
我们今天所说的“袖”上古称为“袂”。汉代以前的“袖”是袂(衣袖)之长于手、反屈至肘的部分,相当于戏曲中的“水袖”。上古时“袂”为衣袖总称,说“袂”可以包括“袖”,说“袖”时只指局部,不能指全部的袖子。如《左传•襄公十四年》“余狐裘而羔袖。”即狐皮的衣服袖上接了一段羔皮的袖头。《战国策•燕策三》和《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荆轲刺秦王“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此句中“袖”即指袂之长于手的部分,因为是接上去的,就被拽断了。汉代以后,“袂”字逐渐消失,衣袖统称为“袖”。
“领”和“袖”之所以在文献中常常连称,一是因为在衣服的制作上二者都是另加的部分,又都起装饰的作用,二是因为二者都有特别的作用,提起领子,整件衣服就可以顺当地提起, 《荀子•劝学》“若挈裘领,诎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所谓“提纲挈领”即提住网的总绳和衣服的领子,比喻把问题简明扼要地提示出。袖则常用以挥动示意并能表示礼节,《易经•归妹》王弼注“袂,衣袖,所以为礼容者也。”孔颖达疏“所举敛以为礼容。”
由于“领”和“袖”在衣服上有重要作用,从而引申出“同类人中的杰出者”的比喻义。“领袖”的这个比喻义与组成这个词的两个词素义已不直接相关,两个词素已凝固而不可分,我们无法将表示“杰出人物”的“领袖”拆开用两个词素义的加合理解,因此,我们认为“领袖”已经由并列短语演变成为一个双音词。“领袖”成词的时代发生在两晋时期。
我们现在用“领袖”指称“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人”,此义是从“同类人中之杰出者”引申而的,早在明清时就已见用。《明史•曹于汴传》“时绍徽、应甲附魏忠贤得志,必欲害于汴,属其党石三畏以东林领袖劾之,遂削夺。”
下面关于“领”和“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领”字出现较早,最早在《诗经》中已有使用,“领如蝤蛴,齿如瓠犀”中的“领”即指人的脖颈。
B.“袖”字最初是指袂中长于手,反屈至肘的那部分,如《左传》中“余狐裘而羔袖”中的“袖”就是。
C.“领袖”连用最早见于《庄子》,该书记录“郢人”(“獿人”)“施广领大袖以仰涂,而领袖不污。”
D.“领袖”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献中常见在“同类人中的杰出者”或“做他人的楷模”等义项上被使用。

下列关于“‘领’和‘袖’在文献中常常连称”原因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领”和“袖”都是衣服的重要构件,都是另加的部分,且都有装饰性。
B.“领”和“袖”各自有其特殊的作用。
C.“领”和“袖”由其本义引申而的比喻义,让其最终合变成一合成词。
D.“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人”让“领袖”更加不能拆分。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两晋时,“领袖”虽然有“楷模”的义项,但也见有“为后汉末年黄巾贼之领袖”,可见其感情色彩尚不全是褒义。
B.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有“左手把秦王之袖••••••自引而起,袖绝”的记载,此句中“袖”即指袂之长于手的“水袖”,因为“袖”是另接上去的,所以易“绝”。
C.“领袖”一旦当做“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人”看待,它就已成合成词了,因为它的意义和其中两个语素的意义不再直接关联。
D.“为后汉末年黄巾贼之领袖”和“属其党石三畏以东林领袖劾之”的“领袖”同中有异,因为它们都不再是并列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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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孤寂如雪花飘落
春节回家,看古稀之年的母亲高兴地试穿着我为她新买回的衣衫,欢欣地张罗着做这做那,我便以为母亲还如往的健朗。可是到了晚上。发现母亲腿疼得连觉都睡不好,我便说为她捏一捏,或许能轻松些。可到第二天晚上母亲说没事了,不用捏了。可我知道她的疼痛依然。母亲说,你走了谁还给我捏?我说,我不还没走吗?心中酸楚,手上不由加了些力,冰凉的泪滴无声落在母亲的背上。
蓦然想到那个冬天,我出差回来路过老家,想顺便回家看看便下了车。天正下着雪。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飘舞,为冬季的乡村平添了几分宁静和冷穆。家里很静,院里的雪也静静地落着,无人打扰也无人踩踏。我破例没有一进院门便呼唤母亲,想给父母一个惊喜。我悄悄进了屋门,却只有母亲一个人躺在床上,我刚好看到母亲脸上正滴落的泪。我讶异而惊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母亲有些难为情地忙抹掉脸上的泪说,没什么,只是有点闷得慌。原来,母亲因为腿部骨质增生刚刚做了手术不能动,父亲出门去了。母亲一个人,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想到儿孙绕膝的热闹,觉得这有雪无人的日子不像个家了,不由得伤感起来。我默然,心中一根久已麻木的弦被拔动了,一缕愧疚闪过。忙碌而坚强的母亲,原来也有这么柔弱的一角,这被我们忽略多久了?不一会儿,我们分散各地的姐弟几个竟全部不期然回到了家中。那漫天飘舞的雪,使我们的相聚多了几分温润,母亲重又欢欣起来,慈爱的目光笼着我们进进出出。母亲的孤寂转瞬即逝,如若不是我偶然遇见,我们将永远不得而知,母亲也将会永远把这孤寂埋在心底。我们在外奔波累了,像倦飞的小鸟回到母亲的身边,熨帖心情,抚慰灵魂,然后在母亲不舍的目光中,带着满足和轻松重新上路。可我们谁知道母亲有过多少个这样孤寂伤感的瞬间呢?
我们常常习惯于母亲的关爱。儿女是母亲心中牵出的丝线放着的风筝,无论飞多高多远,始终难离母亲的目光。我们每一个细微的挣扎,都是母亲内心的一次牵痛。当我们习惯于这种目光,司空见惯于这种注视,我们又常常忽略她的存在如同忽略空气的存在,以为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对母亲偶尔絮絮的诉说,也经常似听非听,甚至对母亲所说的“鸡毛蒜皮”不以为然。我们有理由说我们太忙,我们在奔生活。
母亲的心胸博大宽广而包容一切,她甚至也包容自己的孤寂,包容我们的忽略。只是当我们像阵风一样匆匆拂过母亲的身边,会偶尔听一声轻微的叹息,我们也许会心动一下,但来不及品味那是因为劳累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只要母亲健朗,看到她还在进进出出,没有躺在床上,我们便很少顾及母亲的心境和情感,更不用说用心品咂了。习惯使我们麻木而习以为常。当然,母亲从不埋怨我们的视而不见,对我们的关爱也一如既往。可是,从那个冬季的雪天以后,我知道母亲也会孤寂的,心里默默请求着母亲的原谅。虽然由于羁绊太多,仍没有多少时间陪伴母亲,但在我的心里,对于母亲有了越来越多的牵挂。只要有机会,总要想方设法回到母亲身边,哪怕只一两天也好。
不知哪里传来悠悠的老歌,“从来就不曾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突然间泪水盈眶。远在家乡的母亲,儿女的思念能慰藉您孤寂的心吗?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A.“我”是文章的一个叙述者,将人物和情节串联起来,“我”在文中是一个线索人物。
B.文中虽然没有花费大量的笔墨描绘母亲为儿女所做的事,但一个伟大的母亲形象已突显出来。
C.本文善于借助多种表现手法,细节描写、环境描写、肖像描写等手法交错运用,刻画了母亲的形象。
D.这篇散文语言华丽,写了流淌着情感热血的人和事,有真情实感。

E.在当今社会,“如何孝亲”是一个必须认真面对的话题,文章洋溢着这种气息。
文中画线景物描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母亲在文中有着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在外奔波累了,像倦飞的小鸟回到母亲的身边,熨帖心情,抚慰灵魂,然后在母亲不舍的目光中,带着满足和轻松重新上路。可我们谁知道母亲有过多少个这样孤寂伤感的瞬间呢?”结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联系现实谈谈对“孝道”的看法。


现代文(论述类文本)阅读(共9分,共3小题,每小题3分)
为什么有人唱歌不着调?
失歌症从先天因素来讲,遗传(基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环境下会被放大,进而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从后天发育来说,当大脑产生病变后,易致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节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
唱歌不着调,又称为“失歌症”,是一种对音调把握不准,有乐感缺陷的异常表现,常伴随着对音乐记忆和识别上的问题。
有统计表明,有10%的人先天五音不全,唱歌跑调。其中的4%是先天性对音调精细识别的失敏。2002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的科研人员对失歌症者的脑部进行了全面的扫描,发现有大约一半的失歌症者在韵律认识方面有问题,且找到了一个与辨别音高和记忆旋律有关的大脑区域的脑白质与普通人的细微不同。他们推测,人脑中应该是存在有一个专门处理音乐的“模块”,当此部分发育不全就易导致失歌症症状。
人为什么会患上失歌症呢?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研究结果。不过从理论上来讲,它应该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先天因素来讲,人类大脑的右半球主管着人的想象、颜色、音乐、节奏等,遗传(基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情境下会被放大,进而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像色弱者无法分清波长相近的颜色一样,失歌者无法区别出音高相近的音符。当然,也有研究表明,失歌症与大脑左侧额叶的发育有关。左半脑额叶区的运动性语言中枢,管理语言、性格、判断力、注意力、书写等功能,与情感的清晰表达,声音的精准模仿等都密切相关。当大脑左半球颞叶前部产生病变后,易致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演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进而表现出其唱歌跑调。
2009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科研人员对53例脑卒中患者的左或右半球大脑中动脉进行了长期的跟踪研究。结果表明,失歌症组的左、右半球与正常人群并无太大差异,只是失歌症组常有着较多的额叶和听觉皮层病变。试验结果表明,后天失歌症的产生与一系列的认知功能、注意集中力、大脑运行功能,以及记忆能力相关。
当然,许多关于失歌症的研究也同样支持诸如初级听觉皮层、次级听觉皮层,以及边缘系统等多个皮层区域在音乐的处理中的重要性。研究者认为,其它皮层区域的病变,以及皮质厚度的异常,神经连接及大脑可塑性的缺陷等,也都与失歌症的发生有关。
另有一些研究表明,音调的处理一般是由大脑右颞区控制的(此区域有区分旋律、音调及间隔信息的功能),正常的次级听觉皮层会处理音调的变化并操控正确的语音语调。而最近的节奏分辨的试验提示,双颞区和神经运动区的互联动缺乏极可能是致使先天或后天失歌症产生的重要原因。
此外,记忆是有关识别和记录曲调的内部呈现,有助于识别熟悉的歌曲和将演唱歌曲的能力进入到脑中,故记忆的损伤也会很大程度造就失歌症的产生。
(《人民日报》2014年9月1日20版)
下列选项对“失歌症”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后天发育来说,失歌症者的大脑产生病变,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节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
B.失歌症是一种先天遗传和后天环境共同作用的,对音调把握不准,有乐感缺陷的异常表现,并常伴随着对音乐记忆和识别上的问题的现象。
C.有少部分人先天五音不全,唱歌跑调,对音调精细识别的失敏,这些是失歌症症状的表现。
D.失歌症的发生也与其它皮层区域的病变,以及皮质厚度的异常,神经连接及大脑可塑性的缺陷等有关。

下列有关“失歌症”产生的原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从理论上讲,失歌症应该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遗传因素占主导作用。
B.蒙特利尔大学科研人员研究发现大约一半失歌症者在韵律认识方面有问题,且大脑区域的脑白质与普通人不同。
C.失歌症者大脑的右半球会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像色弱者无法分清波长的颜色一样,失歌者无法区别出音符。
D.双颞区和神经运动区的互联动缺乏极可能是致使先天或后天失歌症产生的重要原因。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遗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情境下会被放大,因而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出现了。
B.人脑中应该存在有一个专门处理音乐的“模块”,当此部分发育不全就易导致失歌症症状,失歌症者的大脑的左右半球与正常人截然不同。
C.左右大脑在人体中各司其职,比如想象、颜色的判断、音调的处理等是由右脑主管,而语言、注意力、书写等由左脑主管。
D.认知能力、注意集中力、大脑运行功能及记忆能力与唱歌水平息息相关,只要这些能力欠佳,就必定会导致失歌症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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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的秋天
武志强
对秋的感应是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的,文人的感应就是留下一些文字,直到骨骸与灵魂一起都漂泊了,天地间只留下一枝瘦笔,让后人来读。
古秋中最喜欢苏东坡的秋。酒不醉人人自醉,苏东坡的秋就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一路走下来能把你醉倒。
秋天的天性要求人精神的皈依,苏东坡不止一次皈依了秋天。当他孤苦飘零到黄州时,作了《卜算子》一词: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写尽秋的凄清、冷寂,但在字里行间又有一股隐隐约约极细微的飘仙之气,我想苏东坡一定是饮了酒之后开始这月夜独往来的,千年之后依旧能嗅到他的酒仙之气,仿佛他不是用脚行走,而是孤鸿一样在飘。到底是深谙秋的人,也到底是酒中人,即便到心境死灭时也能散发出一股酒的芬芳,不要小看这点芬芳,正是它使苏东坡成为苏东坡,如果说是苏东坡写尽了秋,倒不如说是秋和酒拯救了苏东坡。
当你望着那湛蓝的秋空,眸子里不是盛满了渴望燃烧的酒液吗?沉寂的热情又一次被唤醒被点燃了。苏东坡把目光投向秋天,他又开始向往了。在他那篇脍炙人口、优美动人的《前赤壁赋》中,一句“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就展示了他博大宽广的襟怀。前后判若两人,但秋的精神又一以贯之,如果不是万里清秋,苏东坡能写出这样的词句吗?能通过这样的抒发疗救他的精神危机吗?正是秋天养育、调息着苏东坡的情怀,为他提供了纵横驰骋、跌宕腾挪的天地舞台,正是与秋天的遭遇才使他的酒气仙气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才竖立了一个完整的苏东坡雕像。
秋天的个性就是苏东坡的个性,秋天不能缺酒,有酒的苏东坡不能缺秋。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后,作了一首《水调歌头》,就是那首著名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我欲乘风归去……”够了,仅此一句“我欲乘风归去”就可使苏东坡笑看天下大红大紫、大富大贵和玩弄阴谋诡计的人,问问他们,能写出这一句吗?仅仅一句,谁能情怀真正的富有,唯有东坡。
秋天的个性就是苏东坡的个性,秋天不能缺酒,有酒的苏东坡不能缺秋。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后,作了一首《水调歌头》,或泪流满面,默立无语,秋天都接纳了,并把它仅有的余温给予我们,送我们上路。苏东坡就是这样的上路了,至今都向我们展示着一条明净的人生之路。
繁华喧嚣所给人的多是过眼烟云,而一些真正沉埋在心底的东西并不怕冷寂,它在等待勃发,就像一棵生了根的树定能将枝叶烘托出来。有成熟就有失落,有大的成熟就有大的失落,不怕失落,怕的是失落之后不再振作、奋起,不再否定、超载。这就是苏东坡给我们的启迪,也就是秋天给我们的启迪。
秋天其实就是一坛酒,苏东坡已品过这坛酒了,也该我们今人品一品了,我们应该比苏东坡品得更好。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酒后,苏东坡笔下的秋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因此让作者最喜欢苏东坡的秋。
B.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之后,作的《水调歌头》使作者泪流满面、默立无语。
C.文章启示我们应像苏东坡、秋天一样,要有开阔的胸襟、乐观地面对人生,通过努力成就人生的辉煌。
D.文中引用苏东坡的诗词,既能印证苏东坡与秋之间的密切关系,突出文章的中心;又能增加作品的文学情趣,使文章具有文采。

E.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对比、反问等手法,淋漓酣畅地抒发了对苏东坡的喜爱、赞赏之情。
为什么说“正是与秋天的遭遇”才使苏东坡的“酒气仙气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文中说“秋天的天性要求人精神的皈依,苏东坡不止一次皈依了秋天”,试结合文章内容回答,苏东坡是怎样皈依秋天的?
作者认为“秋天其实就是一坛酒,苏东坡已品过这坛酒了,也该我们今人品一品了”,那么,我们还能从秋天中品出什么?试联系实际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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