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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灵走近蒲松龄
韩青
一个人沿崂山古径攀援,直至崂顶。在这与天穹比邻的天界,择石坐定。那苍海波涛,翩飞鸥鸟,尽收眼底;那阵阵经声,缭绕烟雾,也随罡同一起遁入云端。一个人的世界,最易浮想。想到自己离开生我的这片海边热土已近三十余载了,而这些年来,我苦苦求索的精神之旅中,每每徘徊不定时,冥冥中不时有一面容清癯的老者与我直面,让我汗颜。我知道,他就是清代伟大的布衣作家蒲松龄。
我似一颗蒲公英的种子,从海边起飞,降落在鲁中的孝妇洞畔,一呆就是三十余年。一旦在这儿扎下了根,就再也不想挪窝起飞了。在淄博,我经常以地主的身份带领外地客人去蒲家庄蒲松龄故居访问。岁月不居,前尘如海。蒲松龄既平凡近人又崇峻旷远的形象,便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灵深处。记不清去蒲家庄多少次,但给我印象刻骨铭心的还是我一人前往的第一次。
第一次去拜谒蒲松龄先生正是“文革”动乱年代,当我听说蒲松龄的墓椁被挖开了时,我的心震颤了,便乘公共汽车到洪山,再沿乡间泥路磕磕绊绊地去了蒲氏墓园。那时墓园没有围墙,老远就能见到几丛高大的古柏下新挖的黄土堆积如丘。走近了,看清墓穴洞开着,只见些许朽木、碎骨、发丝,墓地周遭纸灰飘零,据附近一老者言,这是墓中一部书的残迹。这是一部从未面世的书,是作者临终前叮嘱家人务必与其合葬的一部书。
果真如此,这太可悲了。日后若以现代高科技摄像技术,必将全真迹大白于天下。先生《聊斋志异》成书后,王渔洋1688年题写了那首著名的《戏书蒲生<聊斋志异>卷后》的绝句:“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时。”这一年,蒲松龄48岁,离他驾鹤西去,还有27年的人生旅程,作为一生勤奋笔耕的蒲留仙,决不会坐等时光,我想坟前这部“飞天”之作,很可能就是他继《聊斋志异》之后,又一部力作。我想,在写作上,或许会丢掉他惯用的狐鬼花妖的表现形式,而选择直抒胸臆的笔触,既然要去另一世界阅读,就不必再讳避文字狱的加害了。
上述王渔洋“戏书”的绝句,肯定了《聊斋志异》源于民间生活的现实意义和艺术价值,却忽略了作者创作此书的“孤愤”襟怀。蒲松龄在《次韵答王司寇阮亭先生见赠》言道:“《志异》书成共笑之,布袍萧索鬓如丝。十年颇得黄州意,冷雨寒灯夜话时。”这就让我们真真切切地看清楚寒夜灯下,一个受难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灵魂的拷问和鞭笞。这与《聊斋志异》所言:“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正说明作者是有所寄托的,而并非仅为“姑妄言之”。
“文革”期间,蒲松龄故居的大门被一把锈锁将其与外边疯狂的喧嚣隔开。当我被留守故居的蒲玉水老人从一个便门带进院内时,顿觉寂静异常,满院荒草离离,墙壁、屋宇都露出些破败的样子。蒲松龄居住过的正房那纸糊着的窗棂,被风当作口哨不时吹响,几只麻雀从窗棂间飞进飞出,我们步入屋内,见几样破旧物件随便地堆在地上,正面悬挂“聊斋”匾额的背后,已被一对麻雀夫妇选作生儿育女的暖巢,破败至此,令人不免心寒。但当我听到蒲玉水介绍说,蒲松龄墓穴中出土的印章、灯台、酒盅等什物,还都保存完好时,我不仅感到这个死后不得安宁的灵魂,日后必将还有重修墓园之日。我相信:泯灭的是肉体,而不死的是灵魂。文章第一段画线的句子,写法上有什么特点?作用是什么?
王渔洋“戏书”的绝句,肯定了《聊斋志异》源于民间生活的现实意义和艺术价值,请结合诗的内容作简要分析。
作者认为蒲松龄写作《聊斋志异》“并非仅为‘姑妄言之’”,理由是什么?
标题为什么说“用心灵”走近蒲松龄?
文革动乱时期,蒲松龄的墓椁被挖,与蒲松龄合葬的一部力作遭到破坏。关于这部书风格的推断,你是否赞成作者的观点,请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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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艺术与宗教
①北京天坛象征天,颜色是蓝的,形状是圆的,人到了天坛祭天时,人感到天的至高无上,人在天坛下,只能翘首仰望,天显得高不可攀。祭天的仪式只能由皇帝主持,只有皇帝才能与天发生关系,老百姓根本没有资格祭天。这是中国儒教的政教合一的一种表现。宗教利用艺术让人们接受宗教神学观点,通过图像说明宗教的真理。艺术作品以物质作为媒介、手段,表达宗教最高的理想。宗教用的媒介有声音、色调、线条、建筑材料、语言等,各种媒介表达人们的观念、祈求,也就是表达宗教所提倡的“意向”。
②以音乐为例,各种宗教音乐不一样,基督教颂神诗与佛教的佛曲不一样,但它们也有共同之处,都是表达对信仰对象赞叹、仰慕的感情,都表达一种要求得到外来强大力量拯救苦难的心情。宗教建筑的色调、线条也如此。大的宗教建筑,天幕的颜色都较庄重,摒弃华丽的颜色。寺庙建筑也是尽量的高大宏伟,使瞻仰者站在建筑物前感到自己的渺小。从这不难看出,宗教与美学之间的关系,即宗教利用形象表达宗教的抽象的世界观或意识形态,用有形来表达无形,以种种方式,通过视觉、听觉施以宗教建筑、音乐的刺激,引起敬慕之感。对神的崇拜,也就是对自己的缩小,一方面夸大崇拜对象,一方面缩小自己。不管什么宗教都要使人感到在神面前自己是微不足道的。不管什么宗教都要证明人对自己的命运无能为力,只有神的权力是无限的,是永恒的。这些可以用哲学、文学来表示,也可用艺术表示。
③在许多社会未知数面前,宗教在社会上还起作用。比如宗教画的圣母像,表现圣洁、慈祥。因为在到处充满争斗、竞争的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残酷而紧张,宗教宣传它那里有真正的同情和怜悯。塑造佛像面貌多表现为慈祥,用来反衬人世间的冷酷,给苦难者以精神上的满足。这是俘虏信徒的一种手法。从高大的佛塑像的头部挂一条垂直线到地面,可以发现佛像并不是垂直的,而是全身微向前倾斜。这并不是塑造者技术上的失误,恰恰表示塑造者的匠心,它可以使朝拜者产生佛像与朝拜者亲近的印象。这是以艺术形象表示宗教意图。从这可以看出,宗教艺术的作用不能仅仅看作美的形象。研究宗教,要时刻想到它的社会性,忘掉这一点就会忘掉宗教之所以为宗教这一主要性质。
④宗教音乐,一般不激烈、不刺激,节奏缓和,无很高的高音,也无很低的低音。这种音乐可以收到较好的宗教效果。信徒们从闹嚷嚷的世俗生活中,一下子进入了一个清静、安谧、肃穆的境界,暂时摆脱了紧张、喧闹,享受一下缓和松散的气氛,使内心得到调整。
⑤在中国,封建社会要维持它的存在,维持阶级的统治,必须有一整套上层建筑,从各个领域共同维护纲常名教,忠君忠国、孝顺父母,儒教、佛教、道教都一样,通过文学、艺术、音乐为一个共同的封建社会服务。
(选自《天人之际》有删改)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A.作者认为,祭天的仪式只能由皇帝主持,因为只有皇帝才能与天发生关系,老百姓没有资格祭天。 |
B.借助于艺术,宗教可以表达、宣传其真理、神学观点和最高理想。 |
C.宗教提倡的“意向”正是人们利用各种媒介所表达的观念和祈求。 |
D.宗教通过具体的形象刺激人们的感官,表达抽象的世界观或意识形态。 |
E.宗教艺术既有美的形象,亦有社会作用,而后者是主要的方面。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为了使瞻仰者感到自己的渺小,宗教建筑都会建得高大宏伟,摒弃华丽的颜色。 |
B.不管是哪一种宗教音乐都会有相同的地方,即表达对神的崇拜,对人自身的缩小。 |
C.无论用哲学、文学还是艺术的形式,宗教都要证明只有神的权力才是永恒无限的。 |
D.宗教音乐通常节奏缓和,音调适中,让信徒在聆听时摆脱世俗的喧嚣,获得心灵的宁静。 |
第三段中有这样一句话:“这是以艺术形象表示宗教意图。”请说说以哪些艺术形象表示什么宗教意图。
四川乐山大佛是唐代摩崖造像中的艺术精品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石刻弥勒佛坐像。大佛依山凿成,头与山齐,双手抚膝,神情肃穆,临江危坐。大佛通高71 米,头宽10米,脚背宽9米,脚面可围坐百人以上。依据文意,分析乐山大佛如何体现宗教与艺术(或美学)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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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版的周庄
王剑冰
①你可以说不算太美,你是以自然朴实动人的。粗布的灰色上衣,白色的裙裾,缀以些许红色白色的小花及绿色的柳枝。清凌的流水柔成你的肌肤,双桥的钥匙恰到好处地挂在腰间,最紧要的还在于眼睛的窗子,仲春时节半开半闭,掩不住招人的妩媚。仍是明代的晨阳吧,斜斜地照在你的肩头,将你半晦半明地写意出来。
②我真的不知道,你在那里等我,等我好久好久。我今天才来,我来晚了,以致使你这样沧桑。而你依然很美,周身透着迷人的韵致。真的,你还是那样纯秀、古典。只是不再含羞,大方地看着每一位来人。周庄,我呼唤着你的名字,呼唤好久了,却不知你在这里。周庄,我叫着你的名字,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动人。我真想揽你入怀。只是扑向你的人太多太多,你有些猝不及防,你本来已习惯的清静与孤寂被打破了。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有些厌倦与无奈。周庄,我来晚了。
③有人说,周庄是以苏州的毁灭为代价的,眼前即刻闪现出古苏州的模样。是的,苏州脱掉了罗衫长褂,苏州现代得多了。尽管手里还拿着丝绣的团扇,却已远不是躲在深闺的旧模样。这样,周庄这位江南的古典秀女便名播四海了。然而,霓虹闪烁的舞厅和酒楼正在周庄四周崛起,周庄的操守能持久吗?
④参加“富贵茶庄”奠基仪式。颇负盛名的富贵企业和颇负盛名的周庄联姻。而周庄的代表人物沈万三也名富,真是巧合。代表富贵茶庄讲话的,是一位长发飘逸的女郎,周庄的首席则是位短发女子,又是巧合。富贵、茶、周庄、女子,几个字词在春雨中格外亮丽。回头望去,白蚬湖正闪着粼粼波光。
⑤想起了台湾作家三毛,三毛爱浪游,三毛的足迹遍布全世界,三毛的长发沾的什么风都有。三毛一来到周庄就哭了,三毛搂着周庄像搂着久别的祖母。三毛心里其实很孤独。三毛没日没夜地跟周庄唠叨,吃着周庄做的小吃。三毛说,我还会来的,我一定会来的。三毛是哭着离去的,三毛离去时最后亲了亲黄黄的油菜花,那是周庄递给她的黄手帕。周庄的遗憾在于没让三毛久久留下,三毛一离开周庄便陷入了更大的孤独,终于把自己交给了一双袜子。三毛临死时还念叨了一声周庄,周庄知道,周庄总这么说。
⑥入夜,乘一只小船,让桨轻轻划拨。时间刚过九点,周庄就早早睡了,是从没有电的明清时代就养成的习惯?没有喧闹的声音,没有电视的声音,没有狗吠的声音。
⑦周庄睡在水上。水便是周庄的床。床很柔软,有时轻微地晃荡两下,那是周庄变换了一下姿势。周庄睡得很沉实。一只只船儿,是周庄摆放的鞋子。鞋子多半旧了,沾满了岁月的征尘。我为周庄守夜,守夜的还有桥头一株粲然的樱花。这花原本不是周庄的,如同我。我知道,打着鼾息的周庄,民族味儿很浓。
⑧忽就闻到了一股股沁心润肺的芳香,幽幽长长的经过斜风细雨的过滤,纯净而湿润。这是油菜花。早上来时,一片一片的黄花浓浓地包裹了古老的周庄。远远望去,色彩的反差那般强烈。现在这种香气正氤氲着周庄的梦境,那梦必也是有颜色的。
⑨坐在桥上,我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周庄,从一块石板、一株小树、一只灯笼,到一幢老屋、一道流水。这么看着的时候,就慢慢沉入进去,感到时间的走动。感到水巷深处,哪家屋门开启,走出一位苍髯老者或纤秀女子。那是沈万三还是迷楼的阿金姑娘?周庄的夜,太容易让人生出幻觉。文中前两段用“你”称呼周庄,这样写有什么表达效果?
文章说:“周庄是以苏州的毁灭为代价的。”结合第三段,谈淡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本文开头说周庄“不算太美”,后文又说周庄“依然很美”,是不是自相矛盾?你怎样理解?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 )
A.标题《绝版的周庄》,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周庄的古典美得天独厚,不可复制;二是指像苏州这些从前的水乡古镇已变得现代,周庄已经是国内仅存的水乡古镇。 |
B.第六段中,作者生动形象地写出入夜在周庄乘小船的情景,用了拟人、排比、夸张等手法,写出了周庄与现代都市之夜截然不同的平和与安宁。 |
C.作者看到周庄四周正在崛起的舞厅和酒楼,不禁发出疑问:“周庄的操守能持久吗?”表现出对周庄能否抵抗得住现代化诱惑的深沉的担忧。 |
D.作者反复强调“我来晚了”,既有相见恨晚之意,表达自己对周庄的仰慕之情;也为自己没有早来周庄看到她最原始纯静之美,现在她的美已经变味而惋惜。 |
E.本文语言生动,想象丰富,自如地运用多种修辞手法,既充分描写出周庄淡雅的自然之美,又深刻表达出周庄纯秀的人文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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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并快乐说辣椒
对无辣不欢一族来说,吃辣椒意味着在酣畅淋漓中享受完美结合的痛与快乐。在美国及墨西哥,一些节日庆典中经常举办被喻为“狂欢节火刑表演”的吃辣椒比赛,观众看了都会有火烧火燎的感觉,。
一般认为,降血压、助消化、抗菌甚至镇痛等作用是人们喜爱辣椒的原因。但美国著名“辣感”研究专家罗津博士认为,单凭“辣椒有益人类”是无法解释人们酷爱辣椒食品这一现象的。吃辣椒的各种好处与人们爱吃辣椒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爱吃的理由很筒单——为了寻求痛苦。这种“享受消极活动”的复杂心理,体现了人类自我意识的高度发达。罗津通过吃辣椒实验来支持其“良性自虐”说。他让辣味从微辣、中辣到特辣等逐渐增加,直到参试者无法忍受为止。实验后对所有参试者的问卷调查表明,参试者最喜欢的恰恰是他们能承受的最高辣度的辣椒。这真是“心如刀绞却感觉良好”。
辣度的测试标准为斯科威尔辣度指标(SHU)。柿子椒的辣度指标为O单位,墨西哥辣椒的辣度从5000至50000不等,黄色哈瓦那辣椒的辣度为10万至35万之间,最辣的印度断魂椒为100万单位,可导致剧痛的纯辣椒素的辣度则高得惊人,达1600万单位。其实,辣椒产生辣味的机理很简单。一项研究表明,辣椒素是辣椒自我保护的利器,可以抵御真菌侵染辣椒种子。同一种野生辣椒植株,如果种在真菌易于生长的环境中,就会产生很多辣椒素,而种在不易受真菌威胁的干旱地区,产生的辣椒素就较少。
严格地说,辣椒的刺激性并不能算是一种味觉,而只是一种灼热感,辣椒素刺激平日用于感受热刺激的痛觉感受器,就如同有人在你舌头上放了一把火。然而,人类很快就喜欢上这种“舌头被灼烧”的感觉。有证据表明,早在6000年前,从巴哈马群岛到安第斯山脉,人们就已开始食用“驯化的辣椒”。之后,辣椒从美洲传播到了欧洲、亚洲和非洲;到16世纪中叶,辣椒已经在印度和中国广为人知了。
目前,人类从吃辣椒的痛苦中荻得快感的具体机理尚无人能确认,但罗津认为,吃辣椒的快感属于一种刺激兴奋感,与过山车给人带来的快乐极为相似。他说,“人类,且只有人类,才会去享受一些‘本来就消极’的活动。此外,再也找不出喜欢辣椒的动物了”。 耶鲁大学心理学家布鲁姆也认为,“哲学家经常定义人类的基本特征——语言、理性和文化等等。在我看来,只需要一点就足够了:人类是唯一酷爱塔巴斯科辣沙司(一种极辣的辣椒酱)的动物。”同时,他也强调,人类对辣椒的喜爱纯属“意外事件”。
喜爱辣椒既没什么深层的含义,也没多少进化价值,喜爱就是喜爱。但是,从吃辣椒这种也许本身并不愉悦的活动中寻找快感,必须建立在复杂奇异的自我意识的基础上,因此,到目前为止,只有人类能坦然享受这种快感。下列关于“痛并快乐”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吃辣椒比赛被视为狂欢节目,参赛者如受火刑却又有酣畅淋漓的快乐。 |
B.辣椒有降血压、助消化、抗菌、镇痛等作用,可以给人们带来快乐。 |
C.吃辣椒是一种“良性自虐”行为,看似“心如刀绞”实则“感觉良好”。 |
D.辣椒素作用于我们的痛觉器官,但它能给我们带来一种刺激兴奋感。 |
下列对原文意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介绍了吃辣椒是为寻求痛苦、人们喜辣无“理”而“妙”、吃辣椒体现复杂的自我意识等观点。 |
B.人类“享受消极活动”的复杂心理,体现了人类自我意识的高度发达,这就是吃辣椒的深层意义。 |
C.辣椒素是辣椒用来抵御真菌侵染进行自我保护的利器,辣椒素的多少与环境中真菌的多少成正比。 |
D.人类能够从吃辣椒的痛苦中获得快感,罗津和布鲁姆都以此作为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基本特征。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辣度指标高达1600万单位的辣椒,人们吃了后可以享受到极度的快乐。 |
B.四川人喜欢吃辣椒,属“无辣不欢一族”,这与盆地自古盛产辣椒有关。 |
C.人与动物的区别将不再是能否制造和使用工具,可定义为能否吃辣椒。 |
D.人类复杂奇异的自我意识,可以使人从本身并不愉悦的活动中寻找快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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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皮筏子划过的岁月
安福学
①在兰州穿城而过的古老黄河上,现代大都市的喧嚣中还保留着一幅令人心醉神迷的古老图画,它像是远古的图腾,又像是奶奶娓娓讲述的故事。这就是至今还保留在黄河上游地区的古老渡河工具——羊皮筏子。而在黄河波涛上奋力挥动着船桨的筏子客们,他们那浓烈的西部口音、发达的高原胸肌,还有黑里透红的粗糙脸膛,都会在乘坐过羊皮筏子的人们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那博大、雄浑,甚至还有几分原始的画面,总会复去还来地令人心旌神摇。
②除了老中青年的男性外,偶尔也会有中青年女性,操持着筏子客这古老的营生。在靖远的黄河岸边,我就曾遇到过一位漂亮的黄河女筏子客。这个双颊上有如盛开着艳丽桃花的黄河妹子,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豆蔻年华和青春梦想,浸泡在爷爷那只能熏醉长天和落日的老酒壶里。她高举着桨橹,把三村六寨里的过河人渡过来又渡过去,她的眼神里,柔情与野性并存,装束中,古朴与时尚同在。乘坐在她驾驭的羊皮筏子上,你的心中会泛起许多联想与遐思:这片土地真费人啊,费男人也费女人,这个费就是过快地消磨人的青春;这条黄河也养人啊,养男人也养女人,这个养就是滋润与调养人的精神。
③在兰州穿城而过的黄河上,尽管早已有YAMAHA快艇劈波斩浪,尽管游弋着各种豪华游轮,可这里的羊皮筏子仍不知疲倦地上演着古老的童谣。老爷爷那背负着半个世纪人间沧桑的双肩,把一代又一代黄河人对生命的渴望与执著,都划向那令人情牵魂绕的黄河岸上。羊皮筏子上的西北妹子,也曾羡慕都市少女的红唇短裙,曾眼热贵妇人在出租车里的高谈阔论,可她们至多也就是一声叹息。羊皮筏子上的哥哥只要望见晴空里的太阳停留在崖畔上,看到老辈人眯起昏昏的睡眼,一对有情人就又出现在黄河滩头或筏子上。正是这一代又一代的筏子客们,把现代都市边的风景一次又一次地摇向远古,把昨天荡气回肠的花儿调一遍又一遍地唱给未来。
④这羊皮筏子上生生不息的古老岁月哟,伴着一泻千里的大黄河,牵着多梦多歌的季节,春种秋收,把所有的情爱与希冀都溶入永恒的老河口。不知疲倦的高原风也和他们一起辛劳,而他们共同忙碌的结果,就是想把苦日子扔进河里让它流走;黄黄的一河高原雪水冲刷着黄黄的一山黄土,黄黄的一串老日子装点着这一道黄黄的风景线。爷爷的爷爷年轻时就划着这筏子运走了村里人的笑声;奶奶的奶奶年少时就乘着这筏子送走了山里人的叹息。
⑤霓虹闪烁的都市里,官场、商场、情场,也许正上演着金戈铁马的战事;西部的天空下,旱塬、戈壁、窑洞,也许正吟唱着古老的情诗与歌谣;而额头长满褶皱的筏子客只管吸着几代人传下来的水烟锅子,凭着一身胆气和汗水,把原本平平淡淡的光阴,划出像平川上那一朵朵牡丹花一样光鲜的日月。
⑥倒在筏子上的这把喝醉了几辈人的老酒壶还是那么古色古香,筏子客正是从这把酒壶里品出了活人的滋味;挥动在水面上这只劈波斩浪的旧船桨,放筏人正是从这桨声中听惯了风声水声和男女对歌的花儿声。他们对这个世界别无所求,就这样生生不息地放筏在滔滔黄水之上,打从天上来,又划向天边去,让这现代都市边的远古风景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就这么田园牧歌般地悠然着,就这么波峰浪谷之间里颠簸着,就这么平淡从容地划过春秋,又送走冬夏……
(选自《光明日报》2008年7月11日)文章第一段开头说“现代大都市的喧嚣中还保留着一幅令人心醉神迷的古老图画”,请说说这幅画为什么令人心醉神迷。
联系全文,谈谈第③段中“可她们至多也就是一声叹息”这句话的含义和作用。(6分)
文章多处写到了“酒壶”、“水烟锅子”、“船桨”,这些意象有何共同点?作者写这些意象的用意是什么?
在传统文明不断受到现代文明冲击的今天,面对羊皮筏子这种古老、传统的运输工具,有人在渴望它的改变,有人在期待它的延续。对此,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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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系统为人体健康保驾护航已成为一种常识,然而,近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发现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参与炎症反应、促进伤口愈合的免疫细胞竟然与肿瘤的恶化息息相关,它们会促进肿瘤生长,帮助癌细胞转移到其他组织里面去。
要理解炎症与癌症之间的关系,首先得弄清两个基本问题:机体如何对入侵者作出反应;当炎症反应持续时间过长,正常的伤口愈合过程怎样加速癌变进程。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一颗钉子,一些细菌会乘机从脚底钻入身体,但它们无法在人体内兴风作浪,因为一进入人体,细菌就会受到一群免疫蛋白和细胞的猛烈攻击。参与防御的免疫蛋白除了抗体外,还有30来种补体蛋白,它们可以导致病菌溶解,而病菌一旦溶解,人体内的吞噬细胞就会出动,将病菌的残余部分吞食掉。一旦遇到不速之客,巨噬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就会将它们整个吞下,消化掉。除了上述两种细胞,吞噬细胞还包括自然杀伤细胞、肥大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伤口的愈合除了要消灭入侵病菌,还需要血小板的参与:它们从充斥着血管的内间质层迁移至表皮破损处,使血液凝固。然后,在一些酶的作用下,大量蛋白质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将皮肤细胞固定下来。伤口开始结痂,皮肤又会长回原样,炎症战场也逐渐沉寂下来。不过,炎症反应有时并未真正停止。不仅是皮肤,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从而变成心脏病、癌症等疾病的“温床”。
大量证据显示,慢性炎症与某些肿瘤的恶化有着密切的联系。1863年,德国著名的病理学家鲁道夫•魏尔啸在恶性肿瘤中发现了免疫细胞;1978年,意大利的阿尔贝托•曼托瓦尼在某些肿瘤附近,观察到先天性免疫细胞有聚集的倾向;1986年,美国的癌症生物学家哈罗德•F•德沃夏克指出,癌症是“无法愈合的伤口”。 上世纪90年代末,英国的弗朗西丝•鲍尔克威尔研究了人体内的一种蛋白分子。这种分子类似于激素,是一种免疫信号分子,在浓度较高时,可以杀死癌细胞,因此科学家把它叫做肿瘤坏死因子(TNF)。但是,当低浓度的肿瘤坏死因子长期滞留于肿瘤中时,却可能起到截然相反的作用。在一次试验中,鲍尔克威尔敲除了小鼠身上编码肿瘤坏死因子的基因,使它无法合成肿瘤坏死因子。试验结果令人惊讶:小鼠竟变成了癌症“绝缘体”!她回忆道:“这一结果在科学界引发了一场‘地震’,所有把肿瘤坏死因子当作抗癌药物来研究的科学家都傻眼了,原本的抗癌分子一下子变成了癌症加速剂。”
新发现并非对传统观点的全盘否定。实际上,免疫系统是一把“双刃剑”。这个系统的细胞和分子网络的复杂程度仅次于大脑,而且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有时它对癌症亮“绿灯”,但有时它又亮“红灯”。有些先天性免疫细胞,比如自然杀伤细胞,的确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而其他免疫细胞,在平时都是消灭肿瘤的“正义之师”,只有当微环境处于炎症状态时,才有可能“助纣为虐”。而且,炎症反应并不是在所有器官中都会导致肿瘤的形成。关于炎症与通过血液扩散的癌症之间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确定。下列对“免疫系统”的说明,不准确的一项是()
A.免疫系统是保护人体免遭细菌入侵的保障系统。 |
B.免疫系统复杂程度很高,仅次于人脑的复杂程度。 |
C.免疫系统由免疫蛋白、自然杀伤细胞和血小板组成的。 |
D.炎症是免疫系统对抗入侵细菌而引发的人体生理反应。 |
下列对“免疫系统是一把‘双刃剑’”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免疫系统既可以保护人体健康,又会危害人体健康,即可以杀死有害细胞,也会杀死健康细胞。 |
B.在正常情况下,免疫系统可以抑制杀死肿瘤;在炎症状态下,免疫系统又有可能加速肿瘤生长。 |
C.免疫系统中的肿瘤坏死因子浓度高时可以杀死肿瘤细胞,在浓度低时,又反过来被肿瘤细胞杀死。 |
D.炎症反应时间短,免疫系统就对肿瘤细胞亮“红灯”, 炎症反应时间长,免疫系统就对肿瘤细胞亮“绿灯”。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近年来,一系列的重大发现推翻了人们对免疫系统作用的传统认识。 |
B.很早以前,科学家就在关注免疫细胞与肿瘤恶化之间的联系。 |
C.对于入侵的细菌,免疫细胞负责溶解,免疫蛋白质负责吞噬。 |
D.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并导致形成肿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