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打不碎的鸡蛋
(意)马莱巴
一只帕多瓦种的母鸡,在靠近帕尔玛城的一所农庄里出生长大,它有个毛病:生出的鸡蛋的蛋壳很容易碎。原因在于其它的母鸡都吃小石块和石灰微粒,所以:它们生下的鸡蛋壳都结实;而它只吃小麦、高粱和玉米粒,或者吃小虫子,它吃的虫子有玫瑰色的、黑色的和其它各种颜色的,它从来不吃小石子和石灰微粒,因为它消化不了。要是偶然吃下去一颗石子,那石子就整天呆在它的胃里了,而且使它整夜合不上眼,所以,它生的鸡蛋壳很容易破碎。
一天,帕多瓦母鸡听到一位卖鸡蛋的商人对农庄的女主人抱怨说,有一只母鸡生的蛋太容易破了,每次运输途中都得碎。母鸡听了十分担心,因为它知道,一旦女主人发现了那些蛋壳易破碎的鸡蛋都是它生的话,那么很可能就会把它宰了。农庄附近有一家大理石匠铺。一天,母鸡试着去尝大理石粉末。石粉既不好吃也不难吃,但跟小石子和石灰微粒一样难消化。第二天,它生下的鸡蛋蛋壳呈大理石的颜色,外表十分好看,但还是很容易破碎。另有一天母鸡从石匠铺面前走过时,看到有一桶罐子打开着,上面写有“硬化剂”的字样。“但愿这东西从来没有毒。”可怜的母鸡自言自语道。母鸡在那白色的糊状物上啄了两三下,原来那是石匠用来粘大理石的粘胶。它随后跑回到鸡舍去,因为要是吃了那东西要死的话,它情愿死在自己的窝里也不能死在马路上。它久久地睁着眼睛等着肚子作疼,最后它睡着了,它一夜睡到大天亮,黎明时它生了蛋。
它不像往常那样啼叫以通知女主人来取蛋,它拿了鸡蛋到一片树丛后面去。母鸡先用嘴啄,然后拿一块石子敲:这一回,它生的蛋可真硬,于是,它就把鸡蛋放回鸡舍去。
帕多瓦母鸡生下的蛋在运输途中没有破碎,它被放在市场的货摊上,让一位工人的妻子煎鸡蛋吃。女人回到家,把所有鸡蛋都放在碗边,她拿起帕多瓦母鸡生的这个鸡蛋在碗边一敲,但鸡蛋没有打碎,碗却打碎了。“咦,真怪!”女人自言自语,她拿起鸡蛋,在大理石做的桌子角上敲。大理石被敲掉了一角。她拿来了锤子,试着用锤子敲鸡蛋,还是敲不碎。于是她把那只蛋放在一边,因为她不好意思对丈夫和儿子说自己连一只鸡蛋也敲不碎。
丈夫与儿子吃了用三只鸡蛋煎的蛋,而不是四只。妻子说人家卖给她一只不新鲜的鸡蛋,也许已经坏了,所以她故意没煎进去。
第二天,她那个大学生儿子把几只烂西红柿和那只鸡蛋放进包里,因为那天有部长来参观。那个部长诡计多端,他想与大学生们见面,让他们鼓掌欢迎。大学生们商议好给予他应有的欢迎。当那位部长一出现在学校门口时,烂西红柿和臭鸡蛋朝他的前额扔过去。只听见“啪”,像是打过去一块石头似的,部长应声倒地。大家把他抬出去,用冰水袋敷在他的额头上,因为部长的前额正中长出一个大鼓包。尽管用冰水敷,他那个肿包越来越大,活像犀牛的角。
打从那天以后,部长再也不接见大学生了,也不再去参观什么开幕式了,因为不管怎么冷敷和治疗,部长额头上的那块包怎么也消不下去了。
小说采用的主要写作手法是          。
第二自然段中的画线句在文中有怎样的作用?
本文在情节设置上颇具匠心,请任选两点作赏析。
从文章看,你认为作者对这只帕多瓦种的母鸡持怎样的态度?请结合小说阐明理由。
小说中,这只不碎的鸡蛋给“工人的妻子”与“部长”惹了麻烦,请从小说主题表达的角度简析这两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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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爱的哲学
1919年的冬天,已经发表了《两个家庭》《斯人独憔悴》等问题小说的十九岁的冰心,很偶然地,看到了一个十分新鲜的名字——泰戈尔,当她读着那些关于上帝、神、生命、死亡和不朽的爱等等富于哲理而又十分清新美妙的词句的时候,这位十九岁姑娘那颗敏感、善良的心里,充满了虔诚的感动。而泰戈尔的思想,同样使她觉得与自己的思想十分合拍,觉得自己的思想与泰戈尔的思想“在‘梵’中合一了。”(《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也是在这一年的冬天,冰心在协和女大理预科这所教会学校里,学习了西方的“梵”学——《圣经》。
东方哲理诗人泰戈尔的诗句和西方的《圣经》,都对着她歌唱上帝的爱、神的爱、大自然的爱、人类的爱、不朽的爱;歌唱永生、死亡、幸福、受苦、沉默等等。那么,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在上面生存的世界到底是欢乐的还是烦闷的?年轻的女作家冰心,常常思考这样的问题。于是,她在1920年的八、九月间,连续写了三篇思索性的散文:《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无限之生”的界线》和《画——诗》。
最使冰心费神的是关于人生意义的思索。——既然每一个人的生命,最终都要匆匆地归结为死亡,既然世上所有的惊才、绝艳、丰功、伟业,一遇见死亡,就立即倒下,化为尘土,那么,“这样的人生,有什么趣味?纵然抱着极大的愿力,又有什么用处?又有什么结果?到头也不过是归于虚空,不但我是虚空,万物也是虚空。”(《“无限之生”的界线》)
冰心对于人生意义的探索,更多地表现在她的一些小说里。
1921年年初,冰心在参加了文学研究会之后不久,发表了一系列的小说:《超人》《世
界上有的是快乐……光明》《月光》等。其中《超人》引起强烈的反响,小说男主人公何彬,是生活在似寂寞荒凉的古战场一样的土地上,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的患有阴郁症的一位中国青年知识分子的形象。冰心想用母爱这一个无病不治的药方来医治像何彬这样的患着忧郁症的青年人。这正如她在《世界上有的是快乐……光明》中,想用童心这一个无病不治的药方来医治凌瑜这样的患有厌世症的青年人一样。这是她的善良愿望,她希望像何彬这样的同时代人,能够从苦闷、悲哀、抑郁、幻灭的精神境界中摆脱出来,重新走上热爱生活、热爱社会、热爱人类的道路。
冰心在为同时代人医治时代病的时候,也把求援的手,伸向了美丽的大自然。冰心认为大自然是灿烂庄严的,而寄居在大自然中的人类,却有许多的烦恼,还人为地造出来了许多的什么贫富、智愚、劳逸、苦乐等等。这种人类社会与美丽的大自然不相和谐的思想,在短篇小说《月光》中得到了很好的表现。《月光》中的那位青年维因,他觉得社会是充满了悲凄苦痛的,他本人生活在这个人类社会里,既乏味又无聊,他很想把自己与美丽的大自然调和起来。这种思想发展到极端,就使他想要选择一处极美的风景,在他的内心与大自然高度协调的时候,骤然地结束掉自己的生命。
既然母爱、童心、大自然,都不能完全解除青年人的时代病,那么,烦闷的情绪大概就是永远难以避免的了。每当冰心这位年轻的女哲人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就用积极的态度来提醒着自己:“我的心啊!警醒着,不要卷在虚无的漩涡里!”(《繁星•五三》)
有人在熟读了冰心的诗作之后,会说她是一位诗人;而有人在看完了冰心的清新优美
的散文之后,又称她是一位散文家;而从冰心以“问题小说”步上文坛看,又称她是一位小说家。无论是她的诗作、散文或小说,在思想风格与艺术风格两方面,都充分地表现出了冰心“这一个”。那就是:有一种互相矛盾的心理,常常困扰着大学时代的冰心——使她在歌颂快乐的时候,也不曾忘记了忧愁;在歌唱幻想的时候,也不曾忘记了失望。这种互相矛盾的心理,逐渐地形成了冰心许多断断续续的思想和观念,于是它们便像深深的流泉一样,从冰心那颗聪慧的头脑里,潺潺地流向她那清秀的笔端。
(节选自《冰心传》)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A.冰心是因为看到了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从探索人生道路出发,以写作“问题小说”步入文坛的。
B.在接触泰戈尔的诗句和思想之前,冰心的作品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反响。
C.1920年八、九月间冰心连续写了《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无限之生”的界限》《画——诗》等三篇散文表达她学习《圣经》和读泰戈尔的感受。
D.冰心是一位艺术风格独特的作家。她的作品,不论是她的问题小说,哲理散文,还是清新的小诗,都体现着一种博大精深的爱。

E.当冰心发现母爱、童心、大自然,都不能完全解除青年人的时代病时,也曾被烦闷苦恼的情绪所困扰,但她始终不放弃希望。

(4)作者曾在写作本文前征求了传主的意见,冰心只是说:“真,我希望写得能够像我。”
你觉得本文达到了冰心的要求吗?为什么?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1.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2.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3.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阅读下面实用类文,回答下列各题
粗糙也是一种美
某日,在一朋友家中听古典名曲《化蝶》,是用那种老式唱机播放的。塑胶唱片在金属唱针下面不慌不忙地转溜着,如泣如诉的旋律,宛如一泓清波,一圈一圈地迭漾开来,伴着“哧哧哧哧”的电流声、唱片“咝咝咝”的滑动声,显得有些凝滞又有点厚重。虽是小提琴独奏,却有着交响乐的效果,释放出一份古典而又散漫的忧伤。这种用老式唱机、唱片送出来的音质,与高保真CD唱片相比较而言,却独具一种粗糙之美。
是的,粗糙也是一种美。粗糙,有时候能给我们提供更多的营养,比如黑面包,那种用有麸皮的面粉做成的面包,就绝对比那种用抽了筋、扒了皮的麦子做成的白面包有着更多的维他命。因此,小时候,母亲常常告诫我:别挑嘴,多吃点粗粮是好事!
相对于做工精细的高脚杯,我更钟情于粗瓷大碗。前者带来的可能是桨声灯影、酒绿唇红;后者带给我的,却是母亲慈爱的目光、父亲祥和的面庞,甚至是寒夜里冻得通红的脚趾头被一双老茧丛生的大手塞进热乎乎的被窝。
平日读书,对那些装帧精美的豪华本,我有一种天生的排斥感,总觉得这种书不是给人读的,而是用来装潢门面的。心下十分神往这样一个场景:在某个寂静的雨夜,听着豆大的雨点在窗台上跳来跳去,一个人躺在被窝里翻一本毛边的书,哧哧哧地掀着那些表面粗糙的书页,那该是一种多美的享受啊!
作为一个喜欢怀旧的人,每当我回想起自己的童年,便对乡村生活中的许多旧物心存一份感怀。那做工粗糙的木板凳,那豁了口的饭勺,那缺了把的水瓢,那卷了刃的菜刀,那断了—条腿的木床,那脱了发的扫帚,还有那长满苔藓的石阶……隔着一层岁月的毛玻璃,细细打量这些曾经深深打动过我的旧物,叫人禁不住生出诸多感慨。
眼下已是一个追求细腻和精致的时代,一个对蒸馏水、太空水、纯净水情有独钟的时代。而笔者却是一个不合时宜的粗人,常年穿一身粗布衣服,终日吃的是粗茶淡饭,做事毛手毛脚,做人也不拘小节。与人相处,我最讨厌那些八面玲珑者,那种滑溜溜的感觉,总让人心里玄吊吊的,不踏实。我坚信,相互之间有摩擦才会有更深入的了解,有磕碰才会有“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的默契。
不敢想像,假如有一天我们的心也变成了一个精美细致的瓷器,处处都需要“小心轻放”,那将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情形!那样的人生岂不活得太累?
标题说“粗糙也是一种美”,请体会“粗糙之美”在文中的含义,说说“粗糙之美”在与人相处上应是一种什么样的表现?(4分)
作者说:“一个人躺在被窝里翻一本毛边的书,哧哧哧地掀着那些表面粗糙的书页,那该是一种多美的享受啊!”这里所倡导的是一种怎样的学习精神?(5分)
读了文章最后一句:“那样的人生岂不活得太累?”请联系文意,简要分析一下“活得太累”的原因。(不超过50字)(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人品文品与欣赏心态
深受欧美现代思潮影响的现代著名文学家、翻译家林雨堂先生在《艺术与消遣》中说:“人格伟大的艺术家产生了伟大的艺术,人格渺小的艺术家产生了渺小的艺术;心地卑劣的艺术家,纵使生命发生危险,也不能产生伟大的艺术,心胸伟大的艺术家,纵使生命发生危险,也不能产生下劣的艺术。”
纵观我国历代众多的文学作品,为文与为人,文品与人品,一般说是一致的,“著作以人品为先”“人高则诗高,人俗则诗俗”。因为一切有价值的文学作品都是作者“写情造文”的产物,而诗歌则更是“情动于衷而行于言”的结晶。
然而由于人的感情颇为复杂,有些作家的作品并非“为情造文”,而是刘勰(南朝著名的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自幼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所谓“为文造情”。这类作家的作品必然出现为人与为文、人品与文品相抵牾的现象。我以为这主要是由于作者在文章中有意地掩饰了其思想意识中的阴暗面,代之以与其品德情操迥然不同的格调之故。
欧美人欣赏文学作品,往往是就文论文,很少顾及作者人品的高下。在中国这样一个受儒家思想影响很深的国度里,人们欣赏文学作品,却首先要想起作者的人格背景。
由此可见,在我们中国,无论任何时代,提倡作家加强品德修养,确实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作者的品德修养如若低下,即使他能够写出有一定价值的作品,但它是绝对不会传之不朽的。
对文章开头引用林雨堂的这一段话,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儒家文艺观在中国人的心中是根深蒂固的。
B.林雨堂的欣赏心态没有受到欧美人的影响。
C.林雨堂很赞赏传统的儒家的欣赏观。
D.儒家对人品与文品相抵牾的现象是否定的。

对欧美人的欣赏心态,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欧美人对欧美作品的欣赏主要是看作品的本身。
B.欧美人对文艺作品的欣赏主要是看作品的本身。
C.欧美人对中国作家作品的欣赏持同样的心态。
D.中国人欣赏文艺作品首先看作家的人格背景。

对本文结尾的意思,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品与文品相抵牾的现象不是很多,其作品的“价值”是有限的。
B.所有人品低下的作家,其作品绝对不会传之不朽。
C.提高文品的关键,在于提高作家的人品——思想修养和境界。
D.从中国人的欣赏心态的角度,强调提高作家的思想修养。

根据本文的观点,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无名氏的作品的欣赏,只能是就文论文。
B.中国人对欧美文学作品的欣赏,同样看重人品。
C.中国人对无名氏的作品,评价不会太高。
D.欧美人对中国作品的欣赏,同样就文论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身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
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
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李济的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启示?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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