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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园织梦
从维熙
几次去北戴河,竟然不知与其一桥相隔的南戴河,有个方圆600多亩的水上中华荷园。直到今年7月,我才在南戴河畔,见到了如诗、如梦、如痴、如醉的荷园。
所以用诗、梦、痴、醉的字眼,来诠释我在荷园时的心怀,全然因为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水上荷园和这么多品种的荷花。当小舟在荷花丛中荡过时,朵朵白荷犹如千百名京剧中的青衣,在微风中舞动着水袖;那一望无边的朵朵粉荷,时而在清风中低垂下粉腮,时而又高仰起醉红的脸,真像一代艳后在水上重现《贵妃醉酒》时的狂癫。此情此景,引人遐想万千,流连忘返。特别吸引我眼球的是,在红荷、白荷的绿裙之下,间或还看见一丛丛睡莲,它们的稚嫩的叶片像是娃儿的手,托起了一个个美丽的花冠,似在窥视着中国“青衣姐”和“花旦姐”的表演。睡莲的家园是欧洲,我在法国巴黎卢浮宫的珍藏馆里,曾见过法国大画家莫奈笔下的长卷《睡莲》。这个西方百花中的公主,今天也远涉重洋跑到中华荷园,与中国荷花家族联姻、并窥视着东方的京剧表演,真可谓是东西文化合璧之奇观。
月下,我再次走到荷园水边,品味荷塘月色之雅。面对几百种美荷,我突然想起了纷繁文坛里,独具雅荷品格的作家孙犁。他辞世于2002年7月,而此时此刻是2009年的7月,是不是他不死的灵魂光环,把我吸引到中华荷园来的?散文学会的作家红孩,电话中请我来南戴河时,我内心有点犹豫;当他说到我们下榻在中华荷园时,我就勃然为之心动了。荷园之所以对我产生磁场般的强大引力,全然在于莲荷的美,正是孙犁形影的化身。他被文学界誉为文学大师,但他多次自我瘦身拒戴这顶帽子;他被评论界定性为“荷花淀派”一代文学宗师,他又多次否认“荷花淀派”的存在,并为此发表过严正声明。他说:“影响刘绍棠、从维熙他们小说创作的是他们的生活占有和他们自身的文学天赋,不能归结到我孙犁头上。因而,没有‘荷花淀派’的存在。”如此淡定的人生恪守,不但让评论界仰目,连我们深受其影响的一代作家,都感到孙犁行文和做人,都是我们高巍的生活坐标。以此,对比文坛中那些自肥其身、自封大师的人来说,不是楚河汉界、清浊分明了吗?
回到宾馆,虽然极度疲劳,却难以成眠。我记起当年的7月15日,去天津参加他的告别仪式时,难以忘怀的一瞬:他平静地卧在灵堂上,周围摆满了荷花。那是荷乡人民,特意在当天黎明从白洋淀采摘下来,马不停蹄地运到灵堂与孙犁告别的。所以,当天津报刊对我采访时,我举起灵堂前的一束红荷,回答记者说:“她就是孙犁的精灵。荷花已然雅致无瑕,花儿凋谢了头上结出莲蓬,根下还盘结出甜藕。我是汲取他的藕汁,成长起来的一野荷!”
过了午夜,我才模模糊糊地睡去,但荷花织成的夜梦,却又闯进我的心扉:我看见一身素衣足穿布鞋的孙犁,含笑地向我走来,我急忙地迎了上去,想握住他的手;但是我的手抓到的只是一朵荷花。
我惊奇地喊道:“您在哪里?您在……”
没有任何回声。但我手里的那朵荷花,却魔术般地变了形体——它变成了一盏荷灯。我再远望面前的荷园,成了荷灯的大河;荷灯顺着水波缓缓流动,灯心一束束红烛的火焰,照亮了河水,照亮了荷塘。我正陷入茫然之中时,素衣布鞋的孙犁,突然又出现了,他站立于荷灯光环的中心,向远方凝思远望……
我再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却把我自己叫醒了。我马上明白过来,刚才是一个午夜之梦;而做梦的缘由,是美丽荷园勾起了我的思绪万千。至于那身着素衣的孙犁,我也找到切入心扉的依据:白洋淀的荷花丛中,水乡人给他立起一座银色的雕像——全身是用汉白玉石雕塑而成,他是从白洋淀的荷花丛中走来,到这个名冠全国的荷园赏荷来了。于是引发了这儿荷花仙子们的祭悼,万朵美荷摇身变成了万盏荷灯。文章第二段运用了什么手法,写了荷园中的什么景物?寄寓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这个西方百花中的公主,今天也远涉重洋跑到中华荷园,与中国荷花家族联姻、并窥视着东方的京剧表演,真可谓是东西文化合璧之奇观。
(2)我是汲取他的藕汁,成长起来的一野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荷园织梦”的理解。
文学评论界将以孙犁、刘绍棠为首的一群作家称为“荷花淀派”,而孙犁却多次否认“荷花淀派”的存在。对此你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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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活动是一种自然的生命的活动,其生命活动和生活需要的全部物质都依赖于自然界。地球生物圈是人类的诞生之地和生存环境,汤因比将其比喻为人类的母亲。人类也和生物圈中的其他物种一样,其生存环境依赖于和生物圈血肉相关的联系,也必须服从自然不可抗拒的法则,因此构成了人对自然界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对象化的活动方式就是生产活动。而传统的生产活动完全服从岁时的安排,逐渐形成了顺应自然变化、适应社会生活的岁时节令习俗。
那达慕是否可以称为节日,学术界似乎还有争论。与农耕民族的节日相比较,草原民族的节日似乎不是固定到“日”,草原那达慕的节日的文化场域也比较宽泛。据调查,自1963年以来,该旗首府乌里雅斯太镇共举办大型那达慕10次,大都出于庆贺牲畜增加头数。牧人说,哪年雨水好,就举行那达慕。还有一种说法:举行了那达慕,雨水就更好。而雨水好是牧业丰收的代言词。所以传统那达慕的节期是相对固定的,一般在农历6—7月。民俗,它与人们的出生地、族属、国籍、性别等与生俱来之物相关,那达慕节期的选择既是蒙古族情感的产物,又建立在民间知识的基础上。
这个节日的产生与蒙古族古代的历法有关。蒙古族世世代代从事的随水草而迁徒的游牧活动需要掌握天文历法知识。在对天象的观察中,他们创造了自己的历法。由于草场是牧业的生命线,他们以草木计年。宋彭大雅《黑鞑事略》云:“但见青草则为一年。”宋孟珙《蒙鞑备录》云:“其俗每青草为一岁,有人问其岁,则曰几草矣。”牧草的荣枯标识着牧业生产的一个周期,因此“草”具有年的意义。注意这里的草不仅含有自然意义,而且含有人文意义。对于时间,正如法国哲学家所说,我们不可以深入理解,只可直觉与体验。牧人对时间的体验与农民不同,他们观察天体的变化是以草为参照物的。在不同的生态环境下从事不同的生计方式对时间的体验有所不同。什么叫节日?节日是人们在生产中与生活中对时间感受和对时间进行切分操作的人文符记,在每年特定的节期、特定的文化空间,人类表演庆典的整体形态。草原那达慕的时间选择在夏末秋初,这个节庆的时间有相对的固定性:“时间标志法取决于不同工作条件及其与自然节奏的关系”。在夏末秋初这个一年里的特定时间,草原上举行那达慕,体现的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精神。
与农耕文化的节日的文化空间不同,那达慕的文化空间是广袤的草原。文化空间从其自然属性而言,必须是一个文化场所,即具有一定的物理空间和场所,必须具有周而复始的循环性;从其文化属性看,则应该具有岁时性、周期性、季节性、神圣性、娱乐性等等。
草原是牧民的生活之源。在草原上,游牧民所从事的劳动、迁徙,与五畜、与自然界的草场和气候构成了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人是文化的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文化的中介表达的,牧业的生活方式是在草原生态中生存的牧人的一种特殊的文化表达。“对于人类学家而言,每一个民族的概念性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有从该民族的眼光去了解,我们才能掌握文化真正的意义。”那达慕的文化空间是广袤的草原,因为经过牧民的劳动,把自然界的草原变为文化的草原。草原是牧民的家园,同时也是牧民节日的文化空间。
(选自邢莉《在第六届草原文化节•草原文化论坛上的发言》)下列关于前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那达慕,作为草原民族的节日,它不像农耕民族的民俗节日那样具体到某一天,它的节日的文化场域相对比较宽泛。 |
B.从已经举行过的大型那达慕看来,它们大多出于庆贺牧业丰收,而牧业丰收的前提就是雨水好,所以传统那达慕的节期相对固定。 |
C.自1963年以来,该旗首府乌里雅斯太镇共举办大型那达慕10次,大都出于庆贺牲畜增加头数,据此可见,那达慕是牧业丰收的代言词。 |
D.传统那达慕的节期一般在农历6—7月,这节期的选择既是蒙古族情感的产物,又建立在民间知识的基础上。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人对自然界形成对象性关系,因而人类生存环境必须依赖于和生物圈血肉相关的联系,人类的生产活动也必须服从自然不可抗拒的法则。 |
B.彭大雅《黑鞑事略》说“但见青草则为一年”,孟珙《蒙鞑备录》说“其俗每青草为一岁”,从宋朝的这记载中可见蒙古族当时是以草木计年。 |
C.节日是人们在生产与生活中对时间感受并进行切分操作的人文符记,它具有三大元素,即特定的节期、特定的文化空间和呈现表演庆典的整体形态。 |
D.草原民族在自己的劳动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特定的生活方式,从而把自然界的草原变为文化的草原,广袤无垠的草原就成了那达慕的文化空间。 |
根据原文,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像那达慕这样的岁时节令习俗是蒙古族顺应自然变化、适应社会生活的结果,也是其传统的生产活动完全服从岁时安排的结果。 |
B.蒙古族世世代代从事的随水草而迁徙的游牧活动需要掌握天文历法知识,而他们创造的天文历法知识自然要服从并服务于他们的生产生活。 |
C.不同的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决定着不同的时间感受,所以牧人对时间的体验与农民不同,因为他们观察天体的变化以草为参照。 |
D.对于人类学家,每一个民族的概念性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只要从该民族的眼光去了解,我们就能掌握文化真正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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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朱湘
拿起一本书来,先不必研究它的内容,只是它的外形,就已经很够我们的赏鉴了。
那眼睛看来最舒服的黄色毛边纸,单是纸色已经在我们的心目中引起一种幻觉,令我们以为这书是一个逃免了时间之摧残的遗民。他所以能幸免而来与我们相见的这段历史的本身,就已经是一本书,值得我们思索、感叹,更不须提起它的内含的真或美了。
还有那一个个正方的形状,美丽的单字,每个字的构成,都是一首诗;每个字的沿革,都是一部历史。飙是三条狗的风:在秋高草枯的旷野上,天上是一片青,地上是一片赭,猎犬风一般快的驰过,嗅着受伤之兽在草中滴下的血腥,顺了方向追去,听到枯草飒索地响,有如秋风卷过去一般。昏是婚的古字:在太阳下了山,对面不见人的时候,有一群人骑着马,擎着红光闪闪的火把,悄悄向一个人家走近。等着到了竹篱柴门之旁的时候,在狗吠声中,趁着门还未闭,一声喊齐拥而入,让新郎从打麦场上挟起惊呼的新娘打马而回。同来的人则抵挡着新娘的父兄,作个不打不成交的亲家。
如果在你面前的是一本旧书,则开章第一篇你便将看见许多硃色的印章,有的是雅号,有的是姓名。在这些姓名别号之中,你说不定可以发见古代的收藏家或是名倾一世的文人,那时候你便可以让幻想驰骋于这硃红的方场之中,构成许多缥缈的空中楼阁来。还有那些硃圈,有的圈得豪放,有的圈得森严,你可以就它们的姿态,以及它们的位置,悬想出读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少年,还是老人;是一个放荡不羁的才子,还是老成持重的儒者。你也能借此揣摩出这主人翁的命运:他的书何以流散到了人间?是子孙不肖,将他舍弃了?是遭兵逃反,被一班庸奴偷窃出了他的藏书楼?还是运气不好,家道中衰,自己将它售卖了,来支持家庭?书的旧主人是这样。我呢?我这书的今主人呢?他当时对着雕花的端砚,拿起新发的硃笔,在清淡的炉香气息中,圈点这本他心爱的书,那时候,他是决想不到这本书的未来命运。他自己的未来命运,是个怎样结局的;正如这现在读着这本书的我,不能知道我未来的命运将要如何一般。
更进一层,让我们来想象那作书人的命运:他的悲哀,他的失望,无一不自然的流露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让我们读的时候,时而跟着他啼,时而为他扼腕太息。要是,不幸上再加不幸,遇到秦始皇或是董卓,将他一生心血呕成的文章,一把火烧为乌有;或是像《红楼梦》《水浒传》一般命运,被浅见者标作禁书,那更是多么可惜的事情呵!
只说书这件东西,它是再与世无争也没有的了,却要受这种厄运的摧残。至于白鹤一般兀傲的文士,他们的遭忌更是不言可喻了。试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们在不得意时,有的樵采,有的放牛,无异于庸人,然而,世俗越对他白眼,他却越有精神。他们有的把柴挑在背后,拿书在手里读;有的骑在牛背上,将书挂在牛角上读;有的在蚊声如雷的夏夜,囊了萤照着书读;有的在寒风冻指的冬夜,拿了书映着雪读。然而时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们学问已成的时候,眼光是早已花了,头发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们的头额上新添加了一些深而长的皱纹。
咳!不如趁着眼睛还清朗,鬓发尚未成霜,多读一读“人生”这本书罢!“单是纸色已经在我们的心目中引起一种幻觉,令我们以为这书是一个逃免了时间之摧残的遗民。”请阐释画线部分在文中的意思。
请概括作者在文中写到了哪几类人的命运。
请简要分析本文的内容是如何逐层深入的。
本文切入点与其他写读书的文章有什么不同?作者又怎样把本文写得情趣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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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以下简称“南都”):你最近在香港出了一本《莫言了不起》,你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关注莫言?
刘再复:1986年读了他的《透明的红萝卜》。这部中篇写得太好、太动人了!我被它深深打动。因为作家主体的感觉太敏锐、太丰富,才能发现这种在极艰难的环境中又极顽强生存着的生命现象,并用充满色彩的语言塑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形象。
南都:(1)
刘再复:莫言的作品,我之所以“几乎每部都读”,不是因为他的“水平”超群,而是因为他的作品带给我无穷尽的阅读“至乐”。读一读莫言的喜剧性作品,就会开怀大笑。林语堂在世时提倡幽默,可惜他未能遇到莫言。而我与莫言相逢了,这真是幸运。
我第一次读《红高粱家族》,觉得语言没有《透明的红萝卜》那么精美,但仍然震撼我。而且让我意识到,莫言在进行“颠覆性写作”:颠覆权力叙事,颠覆官方的历史叙事,颠覆教科书的惯性叙事。多年后我读《丰乳肥臀》,更觉得莫言通过宏大叙事在“解构”历史,颠覆历史,即用人性的历史解构“阶级性”历史。
南都:你对莫言的第一印象如何?
刘再复:他在科罗拉多大学作讲演,第一句话就是“在座的刘再复先生就是我的老师”,其坦率与真诚一下子就打动了我。之后我和妻子把东亚系的一些老师和同学请来,听莫言讲故事。他讲的几乎全是饥饿的故事。离开美国前我送他一顶牛仔帽。因为他在我的心目中,也是一个胆识过人的牛仔。
南都:(2)
刘再复:荒诞喜剧与荒诞小说在20世纪的西方文学中确实占有极重要的位置。但说他属于西方荒诞文学谱系未必精当。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也可能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但直接师法的还是蒲松龄的“狐幻现实主义”。蒲松龄创造了中国的短篇小说的巅峰。莫言很聪明,就在山东的土地上找到自己天才的老师。莫言没有“贵远贱近”的弱点。
南都:莫言这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否与其作品魔幻性得到西方世界的承认有关?
刘再复:莫言在我心目中他是天才,为我们的方块字争得巨大的光荣,他的获奖是我们母亲语言的胜利,方块字写作的胜利,仓颉造字的胜利。
南都:那你如何看待莫言获奖?莫言获奖对中国当代文学有什么影响?
刘再复:诺贝尔文学奖由于各种原因与条件,它变成一个世界公认的权威性大奖,一旦得奖,它便产生巨大的普世性效应。聂鲁达与马尔克斯、略萨的获奖,整个拉丁美洲文学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就提高了,至少是影响了我的阅读心理。莫言作品本就被翻译成二三十种文字,获奖后可能还会翻一倍。因此,莫言获奖肯定会提高中国当代文学整体在世界上的地位,会吸引更多种族、更多国家、更多心灵、更多语言来关注中国文学。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美国作家获奖,美国人不会太兴奋,但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则会为自己的同胞获奖而骄傲。1998年葡萄牙的霍塞·萨拉马戈获奖,尽管他一直站在共产主义立场反对政府,但总统、总理一听到他获奖的消息,就立即声明说,现在我们要放下分歧,共同庆祝葡萄牙语的胜利。葡萄牙政府领导人毕竟有文化,他们知道自己的同胞获奖是一件大事,是关系到葡萄牙语能否骄傲地自立于世界之林(至少不被西班牙语吞并)的大喜事。
(选自《南方都市报》2013年5月10日,有改动)请根据谈话内容,从记者的角度补写出(1)(2)两处的问题。
答:刘再复先生认为莫言作品有哪些特点?
答:为什么说莫言获奖“是我们母亲语言的胜利,方块字写作的胜利,仓颉造字的胜利”?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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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
梁实秋
①我爱鸟。
②以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雄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还有快乐吗?
③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候是独奏,有时候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④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他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⑤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已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⑥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在寒枝的稍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馀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⑦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请简要概括这篇散文的写作思路。
第二段写鸟儿的“苦闷”,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四段的语言表达很有特色,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赏析。
这篇散文作者善于联想,在写鸟的各种情态时,十分自然地联想到了济慈、雪莱、哈代有关鸟的作品,还联想到自己经历中有关鸟的种种镜头。请联系作品探究这样联想的好处。
材料概括分析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5分)
“全民焦虑”也称集体焦虑,它是一种广泛的弥漫于社会不同阶层的紧张心理状态。近日,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就“当下中国人为何焦虑?”做问卷调查,结论显示“全民焦虑”是当下中国的一种社会病基本成共识;而且焦虑问题多,焦虑度较高,特别是公众对关系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的焦虑程度远超对宏大命题的焦虑;更可怕的是这种焦虑情绪还可以相互传染,不容易通过心理的调适而化解。
近年来,社会流动渠道堵塞,处于较低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的人几乎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向上流动,小康社会的美好理想被冷酷的现实打破,这种心理落差使他们感到失落、挫折和无助,于是就焦虑起来,浮躁起来。再者,在吃饱穿暖之后,人们日益关注自身的健康安全,但是,因为对“看病贵、看病难”等医疗保障不完善的忧虑,对食品、药品不安全的担心,对能否长寿以及长寿了生命、生活质量能否得到保证的疑惑,加上一部分人的关注过度,出现了“关心则乱”的焦虑障碍。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引入了市场机制,旧的游戏规则被打破,而新的游戏规则正在建立之中,激烈的社会变迁使社会规范也变得不确定。在大多数人还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一部分人富裕起来了。在富裕起来的人中,又有一部分人的收入和财产与非法、违法、犯罪有着难以切割的联系,更有一部分官员通过贪污受贿来敛财。这就造成了整个社会在道德方面的严重焦虑。然而,要对这种普遍的焦虑进行诊断和治疗,不能简单武断,操之过急,只对公众的焦虑进行批评指责是不明智不公道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急剧转型的时期,彻底治愈“焦虑症”绝非朝夕之功。
(选自2013年《人民论坛》,有删改)从材料看,“全民焦虑”有哪些特点?
根据材料,简要分析为什么会产生“全民焦虑”。
结合材料,谈谈如何治疗“全民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