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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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然走过乞丐
毕淑敏
1喜欢张爱玲的一个理由,是她说自己不喜欢乞丐。凡人不敢说厌恶乞丐,特别是女性,那样显得多不善良啊!
2乞丐是一个现象,它把贫穷和孱弱表面化了,把人的无助赤裸裸地表达着,让他人在同情之后,起了帮助的欲望和收获施予的喜悦。于是乞丐就成了常说常新的话题。听过一个女子讲述,她最终决定嫁给丈夫,是因为那个男人在看到乞丐的时候,总是一往情深地掏钱。某次竟把请女孩吃饭的钱悉数捧出,以至于两个人只能空腹沿江散步(女孩的钱只够两人回家的路费)。女孩认定男子值得信赖,很快和他结婚了。那个衣衫不整的乞丐不知不觉中成了红娘。当我对女孩见微知著的聪敏欣赏不已时,她脸色陡沉,说婚后不久发现丈夫狭隘虚伪,很快分道扬镳。于是那个乞丐又在浑然不觉中成了罪人。
3我茫然了。
4某天和海外宗教界的朋友结伴走地铁。肮脏的老乞丐裹着污浊破毡,半跪半俯地挡住了阶梯,破旧草帽中,零星小币闪着黯淡的光。毡下像枪管一般刺出半截腿,该长脚的地方,却是一团褐色的腐肉。情景的惨和气味的熏,使人不得不远远抛下点钱,逃也似地躲开。
5我知趣地退后了几步,和朋友拉开距离。依她的慈悲和博爱,无论捐出多少,都是心意,也是隐私,我尊重地闪开为好。她端庄地走了过去,俯身对残疾老人说,请您让一让,不要阻了通道,您没看到人们都绕开你走吗?这让大家多不方便啊。老人抬起半张脸,并不答她的话,我行我素道:行行好,太太,给几个小钱……朋友悄然走了过去,不曾放下一枚分币。进入地铁,找到站内的工作人员,她说,通道上有个乞丐,妨碍了交通,请你们敦促她走开。
6我无声地看着这一切,心想不给钱尚能理解,比如恰逢心绪不佳,无有余力关顾他人,但找了公安驱赶老乞丐,是不是也嫌过严?忍不住替她找理由,说:我看到报载,有些乞丐骗吃骗喝,白天在街上行乞衣衫褴褛,下了班之后,西装革履下馆子;有的干脆以此为业,几年下来,居然在乡下起楼造屋成了当地首富……想你一眼看出那乞丐正是这路人等?
7朋友笑了,说我哪有这份神功。你说的那些事例我也在报上看过。具体到这位老人,没有证据,我们不可以随便怀疑。我疑惑道,既然你不认为他是坏人,为何不施舍?
8朋友道:可我也不能判断出他是否真的贫病无告,难以自食其力啊?!我说,这却难了。每个人在掏腰包施舍之前,难道还要雇个私人侦探,一一查访乞丐们的收入情况吗?
9朋友正色道,这正是现代社会的为难之处。农耕社会,谁个穷谁个真无助,十里八乡的人都心里有数。进入信息社会了,人员大量流动,我们知道火星几日几时几分大冲,一般人却无法掌握乞丐们的真实背景。我说,那怎么办呢?有些乞丐挡住你的路,展示他们的残疾和可怕,吓得你不得不甩钱。几个人同行,若你袖手而过,就显出小气和不仁,压力也挺大啊。
10朋友说,我是从不在马路边施舍的。那样不是仁慈,而是愚蠢。当然了,我不敢说马路边的每一个人都不该救助,但救助,也要有现代的意识。你给了一点钱,他就叩头,他靠出卖尊严得到金钱,你收获了廉价的欲望满足。那种靠展示生理恶疾,压榨人们的感官,更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和逼迫。利用丑恶博得金钱,古来就被称为“恶乞”,被人所不齿。如果你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助长了不良之风,不正与你善良的愿望相悖吗?!
11我听得点头,从那以后,我可以坦然走过乞丐身旁。对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对那些扬长而去之人也不再侧目。当然了,也积极向正规机构捐助并期待他们的清廉。
(《解放日报》 2003.10.17)
1.文章开头,作者说喜欢张爱玲,以表示对乞丐的不喜欢。作者不喜欢乞丐主要有哪些原因。
答:                                                                
2.第二段中插叙了“一个女子的讲述”,可否删去?请简述理由。
答:                                                                 
3.第三段中,作者说“我茫然了”,在第十一段又说“我可以走过乞丐”,“茫然”和“坦然”各指什么?两者是否矛盾?请简要分析。
答:                                                                 
                                                                     
4.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作者提到喜欢张爱玲,是因为张爱玲不喜欢乞丐,与作者的心思暗合,表明自己作为女性心地不够善良的一面。
B.朋友对乞丐的施舍的“现代的意识”,具体表现为作者说的“积极向正规机构捐助并期待他们的清廉”。
C.本文围绕“如何对待乞丐”这一话题,深入探讨了恶丐的品性,,对现实中如何对待乞丐也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D.文章从“不喜欢”开始,再到“茫然”,最后是“坦然”,思考层层深入,叙事议论抒情相结合,使全文浑然一体。

E.文章结尾说“对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对那些扬长而去之人也不再侧目”,这是对待乞丐健康心态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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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陈小手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要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梭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看。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请简要说明其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如何理解这一矛盾的情节?
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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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究竟死于何地
《太史公书》问世至今已两千年,随着这部巨著的流传,项羽自杀于乌江似是无疑的了。其实,这是历史上的讹误。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是乌江而是东城,即今安徽定远东南(距乌江约三百里)。
《史记·项羽本纪》论赞中就曾点明,项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只不过一般人不去注意这点罢了。《汉书·灌婴传》也记载:“项籍败垓下去,婴将车骑追项籍至东城,破之,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那么,司马迁何以在《史记》中有“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一段生动的描述呢?
这段描述仅为民间传闻,理由有三。一、项王垓下被围时已兵疲食尽,“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又“汉军围之数重”。当时,项羽已“自度不得脱”,又何以能忽而来到三百里之外的乌江呢?再说,项羽垓下之败,其势是急转直下的,纵乌江亭长有救籍之心,又何以会料事如神,预先舣船以待?二、《史记·项羽本纪》通篇叙事谨严而缜密,尤其是对战事的描述,双方渡江涉河、斩关夺隘时的地理形势,都能于回旋曲折之中,给人以条理分明、江山如望之感。东城之后却为何三百里沙场竟无所交待,情节亦淡然松弛了呢?司马迁只说“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巧借一“欲”字将流传在乌江的一段民间佳话与东城真实的血战情节缝缀弥合了。这就是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多年来频频质疑并作出种种臆度误解的根源所在。三、项羽崛起于吴中,“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在南征北战中,吴中子弟以及江东父老与项羽是建立了感情的。因而,
在他死后即传说起“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司马迁曾游历过此地,自然有充分的机会采撷到这些民间传闻,以完善这个英雄形象,也实在是十分自然的。
其实,项羽“身死东城”,从来有史迹为证。高达数丈的虞姬墓至今犹在,《定远县志》载:“虞姬墓即嗟虞墩,县南六十里近东城。”阴陵、东城两地,《定远县志》记载则更为明确:“阴陵城,县西北六十里,镆邪山南,周围二里。……羽溃围南驰,汉骑将灌婴追羽过淮,羽过阴陵迷失道即此。”“东城,县东南五十里。项羽至阴陵迷失道,汉追及之,羽复引而至东城即此。”
项羽殉难前在定远县境内留下的遗址遗迹,除阴陵、东城。至今仍存十余处。从霸王寨(项王迷路处)到刘会桥(为汉军追及处),从下马铺到嗟虞墩,构成了项王在这块土地上与汉军周旋的一条完整路线。
从文中看,下列不属于项羽殉难于东城的证据的一项是

A.《史记》《汉书》等史书中都有项羽兵败并死于东城的记载。
B.从史料记载来看,项羽东城突围的可能性极小。
C.定远县内的许多遗址、遗迹均证实项羽“身死东城”。
D.项羽崛起于吴中,兵败垓下,愧对江东父老,无颜东渡乌江。

下列不属于对项羽同情或肯定的一项是

A.《史记》中有“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般船待”的生动描写。
B.乌江一带流传着项羽欲东渡、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
C.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频频质疑并作出种种臆度误解。
D.作者认为司马迁利用民间传闻来完善项羽这一英雄形象。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司马迁知道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在乌江而在东城。
B.项羽从嗟虞墩到阴陵,再到东城,最后死在东城。
C.《史记》记述项羽败至东城和东城到乌江的细致程度不一样。
D.项羽战死前的主要活动都在安徽定远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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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我的中国色
乔良
他站在一架冲沟纵横、褶皱斑驳的山梁上。天可真低,他想,一抬手准能碰到老天爷的脑门儿。
残阳把他周身涂成一色金黄。他伸出手臂,出神地欣赏着自己的皮肤,金黄的晖光从手臂上滑落下去,掉在高原上。一样的颜色,他想,我的肤色和高原一样。
豪迈的西风从长空飒然而至,他的衣襟和裤角同时低唱起喑哑而粗犷的古歌,刹那间,他获得了人与天地自然、与遥远的初民时代那种无绦无隙的交合。是一种虚空又充实,疏朗又密集,渺小又雄大的感觉。
他不禁微微一笑。
然而,只一笑,那难以言喻的快感消退了。渐渐塞满胸壑的,是无边的沙漠,莫名的苍凉。竟然没有一只飞鸟,竟然没有一丛绿草。只有我,他想,我和高原。于是他又想,这冷寞、这苍凉不仅仅属于我,还属于遗落在高原上的千年长史。
一千年。
畏惧盗寇的商贾们抛离了驼队踩出的丝绸古道,面对民族的武夫们丢弃了千里烽燧和兵刃甲胄,一路凄惶,簇拥着玉辇华盖,偏安向丰盈又富庶的南方。
南方,绿油油、软绵绵、滑腻腻的南方。没有强烈的紫外线辐射,没有弥漫天际的黄沙烟尘,没有冰,没有雪没有能冻断狗尾巴的酷寒,有丽山秀水,丝竹管弦,有妖冶的蛾眉,婀娜的柳腰,有令人销魂的熏风、细雨……那叫人柔肠寸断的杏花春雨呵,竟把炎黄子民们孔武剽悍的魂魄和膂力一并溶化!而历史,却在某个迷茫的黄昏,被埋进深深的黄土。
有多厚的黄土,就有多厚的奥秘的高原,每一只彩陶罐、每一柄青铜剑都会讲一个先民的故事给你听的高原,沉默了。陪伴它的,是一钩千年不沉的孤月。
唉,南方,南方。
他忽然想到了西方。当黄皮肤的汉子们由于贫血而变得面色苍白时,麦哲伦高傲的船队刚刚在这颗星球上画完一圈弧线。野心勃勃的哥伦布,正携着西班牙国王致中国皇帝的国书,横渡大西洋,惊喜地打量着近在咫尺的新大陆。真是一群好汉子。有了他们,西方才后来居上。他感到胸口有一团东西被揪得发疼。
他看到斯文·海定、斯坦因、华尔纳们,正把成捆的经卷盗出敦煌,正把昭陵的宝马凿下古壁,而恭立一旁的黄种汉,手里只有一杆能把自己打倒在地的烟枪!
想喊。
他想站到最高的那架山梁上去,对着苍茫的穹窿嘶喊:
难道华夏民族所有的武士,都走进了始皇陵与兵马俑的行列?
没有风。没有声息。高原沉默着。
一块没有精壮的血性汉子的土地是悲哀的。
他想起了他那些戴着立体声耳机、抱着六弦琴横穿斑马线的兄弟们,他们全都身条瘦长,脸色煞白,像一根根垂在瓜架上的丝瓜。他们要去参加这一年中的第367次家庭舞会吧?他们的舞跳得真好。他们忧郁的歌声真动人。但,他们只从银幕上见过高原和黄土。他们不知道紫外线直射进皮肤和毛孔时的滋味,更不知道那黄土堆成的高原上埋着的古中国。
可那才是中国,那才叫中国。在病榻上呻吟了八百年,又被人凌辱了二百年的,不是真正的中国。真正的中国是闪着丝绸之光、敦煌之光,修筑起长城,开凿出运河,创造了道教,融合了佛教,同化了一支支异族入侵者的中国。
真正的中国是一条好汉。
这裸着青筋、露着傲骨的高原也是一条好汉。
他真想把那些整天价只会怨天尤人的小白脸们都带到这里来,染他一身一脸的国色——黄帝、黄河、黄土高原的本色。让他们亲近一下泥土的纯朴和漠风的豪气。
他想,要使这片贫瘠的、失血过多的土地复苏过来,需要的是更强劲的肌肉,更坚硬的骨骼,更热的黄河一般湍急的血流。需要比麦哲伦和歌伦布们还勇健的如守护始皇陵的武士俑那样的壮汉。
他想,我也该是这样的汉子。
他想,有了这些男子汉,高原,这金子似的高原便不会死去。因为轩辕柏在这里扎着一根粗大的、深邃的根茎。
文章开头将“他”的肤色、阳光的金色与高原的颜色融为一体,写出天人合一的阔大境界。这样描写的作用是什么?
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1)难道华夏民族所有的武士,都走进了始皇陵兵马俑的行列?
(2)因为轩辕柏在这里扎着一根粗大的、深邃的根茎。
作者在文中提到“南方”、“西方”的用意是什么?
探讨作者为什么说高原是中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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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耐辐射微生物研究取得重大突破
新疆农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学者石玉瑚经过长达八年的不懈努力,终于从高放射性土壤中分离出一批耐高辐射真菌(含酵母菌)。目前,新发现耐辐射放线菌的成果已在该领域权威刊物《国际微生物系统分类学》(IJSEM)上正式发表。
石玉瑚说,经过初步试验,他们所发现的耐辐射微生物特别是耐辐射真菌还有很强的耐重金属(如铅、铬、钴、镍、铜)、耐紫外、耐有毒有机物、耐旱和耐盐等特性,对重金属具有富采、转化、释放等功能。这意味着为航天航空应用、农业及医疗新产品研发等提供了可行途径。
在一般情况下,人在5戈瑞(辐射强度的计量单位)的辐射下只能存活1个小时,10戈瑞相当于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的辐射剂量,普通细菌在2000戈瑞-5000戈瑞辐射下全部死亡,而石玉瑚此次分离的耐辐射真菌能在10000戈瑞-30000戈瑞的高强度辐射下存活。
微生物作为生态系统的积极参与者,对于环境修复和维持生态系统平衡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科技不断发展进步,包括耐辐射微生物在内的极端微生物,由于其特殊生命现象、生理特征、代谢机制和潜在的巨大开发价值等备受世界各国科技界的重视。
1956年,美国科学家在经辐照灭菌腐败的肉制罐头中发现了能在5000戈瑞-25000戈瑞辐射下存活的细菌,并将其命名为“耐辐射奇异球菌”,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诸多国家相继引进“耐辐射奇异球菌”进行相关研究,并取得重大进展。
从1945年7月美国第一次核试验至1998年5月的巴基斯坦核试验,全世界有8个国家在30多个核试验场进行了2083次核试验,这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不同性质的污染,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
2003年起至今,石玉瑚开始对我国高辐射污染区土壤进行耐高辐射生物资源研究,目前已经获得耐10000戈瑞-30000戈瑞辐射,包括“耐辐射奇异球菌”在内的各类耐辐射细菌、放线菌、真菌共1000余株。并初步确定耐辐射微生物新科1个,新属10个,新种20多个。其中1个以石玉瑚名字命名的耐辐射放线菌新属得到了国际认可,并将于近期刊出。
石玉瑚说:“分离出耐辐射真菌实现了耐辐射微生物从原核向真核的跨越,为探索耐辐射微生物的生命起源与进化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气候变化对地球物种影响提供了新的解释。”
石玉瑚表示,耐辐射真菌的发现可揭示原核生物与真核生物在同一辐射下基因修复遗传的差异性,进一步阐明微生物耐辐射机理,为放射性污染生物修复和防止核电站放射性核素渗漏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73岁高龄的石玉瑚,目前就职于新疆农科院微生物研究所。他先后完成过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0项,科研成果曾获得联合国科技发明创新之星奖,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下列对“耐辐射真菌”解说有误的一项是()

A.耐辐射真菌指在起码5000戈瑞以上高强度辐射下仍能存活的真菌。
B.耐辐射真菌作为一种极端微生物,有其特殊生命现象、生理特征、代谢机制和潜在的巨大开发价值。
C.耐辐射真菌有很强的耐重金属、耐紫外、耐有毒有机物、耐旱和耐盐等特性。
D.耐辐射真菌的发现为揭示原核生物与真核生物在同一辐射下基因修复遗传的差异性研究提供依据。

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在5戈瑞的辐射下只能存活1个小时,而普通细菌在2000戈瑞-5000戈瑞辐射下将全部死亡。
B.“耐辐射奇异球菌”是美国科学家在在经辐照灭菌腐败的肉制罐头中发现的,而我国科学家在对高辐射污染区土壤进行耐高辐射生物资源研究中也发现了它。
C.石玉瑚他们的研究已经确定耐辐射微生物新科1个,新属10个,新种20多个。
D.国际认可了石玉瑚分离出的1个耐辐射放线菌新种以石玉瑚名字命名。

请你分析我国科学家新发现耐辐射真菌的意义有哪些?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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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影下的家族(有删改)
朱以撒
①生前寂寞身后名,可以作为众多贤人的注解。孔子也不例外,他的行踪,实在是很可以给后人一些警策的。尽管他的身影已意象化,如一道遥远的风景。
②他活着的时候,美风良俗“礼崩乐坏”,物欲横流,生灵涂炭。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孔子不是躲在他的三间故宅里,作高头讲章,而是坚决地干预现实生活。如任鲁国大司寇时,见鲁定公喜爱淫歌妖舞,迷恋于齐国送来的八十名美女歌妓,便心急如焚。当劝谏无效时,他的文人脾性就上来了,辞去大司寇的职务,开始他颠沛流离的生活。
③他的漂泊,是以自己的身体语言在奋力抗争,阳光普照也罢,风寒霜雪也罢。只是在过于雄大磅礴的苍凉空间下,他觉得自己有些力不从心了。尤其是周游卫、陈、蔡、楚后,他的主张“终无任用”,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他的心一定在疲惫中触及到寂寞的苍凉了。夜间听漏,漏尽更残,失意仿佛没有尽头,氤氲迷雾中不见曙色。他的出行,在后人看来是一种象征,在当时却是怎样一种痛苦——他那摇摇晃晃却执着朝前的身影,成了思想史长廊里不朽的雕像。
④孔子是很讲“正名”的,讲究雍容之礼乐。但他却面对着扇自己耳光的窘境;周游列国时,那段“累累如丧家之犬”的日子;置身星空下,那种孤独而凄冷的仰望;逃离险境时,生命河床中无数的坎坷不平……此情此境,该如何为这种非雍容的狼狈“正名”?换了人,恐怕只有仰天长叹。孔子却是自由的,他从精神层面,消解了诸多污泥,包括浸入身边的冷落和嘲笑。用精神武器,孔子给我们展现了世间最绚烂的美丽、雍容和华贵,高洁和清贫就这么融洽地得以正名!
⑤怀想着几千年的事迹,我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在幽深的孔府里穿行。我在孔府的树影下变得那般弱小。古老的树影使我的呼吸变得滞重,树影上布满了时光的符号和思念的语言。尽管我和孔府相处是如此的短暂,寒冷却一直扑击着我
⑥孔子生前的执着和忧郁,他的后人没有体验,不能细品,却享用了名噪古今的荣华。一顶顶光焰四射的桂冠飞临,使孔府光芒万丈。声名的显赫对于前人来说,是一种肯定,一种精神上的追补,而对于后人来说,荣耀的同时也万般沉重。他们不能过普通人那般轻轻松松的寻常日子了,动不动就被称为多少代“衍圣公”,一举手一投足必然要有衍圣公那架式。除了给予孔子后人优渥的生活条件外,又增加了多少文化品位、美学价值于其中呢?就是那些封给孔子一顶顶桂冠的帝王们,好像尊孔得很,卫道得很,对儒家学说膜拜之至,可结果呢,看看宫廷内演出的一幕幕丑剧,尊孔只不过是骗人的幌子罢了。
⑦孔家的人早已不在高墙内树影下生活了,进入树影下的反倒是那些怀着各种各样心理的旅行者、朝拜者,和孔氏毫无瓜葛。我好几次抬起头,试图透过树影窥见头顶的青天,可是孔府接收阳光是那么的有限。这在我后来匆匆穿过孔庙的神秘和森严、孔林的枯寂和荒芜,目击那十万余树影下密集的坟茔时,我终于明白过来,是什么汇聚在树影之下。我还看见了那些风雨中面容残沥的翁仲,或蹲或倒的石兽,岿然不动,它们是在回望过去的鼎盛吧?
第①段写到“他的行踪,实在是很可以给后人一些警策的”,联系全文来看,孔子的行踪,可以给后人哪些警策?
第⑤段写到“寒冷却一直扑击着我”,除了孔府幽深的环境让人感到寒冷之外,还有哪些原因使作者产生这种感觉?
怎样理解题目“树影下的家族”中的“树影”的含义?
文章最后写了孔林的“翁仲”和“石兽”,其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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