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幸福倒计时
李世民
搅拌机像一个巨大的蜗牛突突啦啦旋转着,民工三元认真而自然地扳动着离合器,把黏糊糊混凝土倒在了伙伴们的小车里。
三元已经彻底地喜欢上了这个巨大的蜗牛一样的搅拌机,尽管搅拌机的声音尖厉刺耳,尽管搅拌机还常常会把星星点点的灰浆喷溅到三元黑红色的脸膛儿和敞开衣扣的肚皮上,三元还是觉得,搅拌机就像自家喂熟的大黄牛一样听话,让它吃料它就吃料,让它旋转它就旋转,让它停下它就停下。
每天上班的时候,三元总是比伙伴们早到一会儿,看看搅拌机的线路是不是有问题,给轴承和齿轮加些油什么的;每天下班的时候,三元总是晚走一会儿,冲刷一下搅拌机的里里外外,或者是紧一紧螺丝。三元越发觉得,搅拌机就是自家喂养的那头牛,你只要好好侍候它,它就听你的使唤,卖力的干活。
搅拌机的左侧,有一根柳木柱子。说它是柱子,其实是不对的,春天工地开工的时候,大家安装搅拌机,随意插了一根柳木,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柳木的梢头居然抽出了几根枝条,生出了翠绿的嫩芽来,应该算是一棵柳树了吧。柳木上挂着一块黑板,黑板上写着一行醒目的字:工程离竣工还有120天,
在黑板的最下面,还有一行用粉笔写的小字:离三元结婚还有30天。这行小字,除了三元之外,工地上其他人可能都不知道,因为他们根本不会在意也看不清楚。这是三元的秘密,也是三元无法掩饰的幸福,看着这行字,三元常常会无端地发出嘿嘿的笑声,他觉得那个不断变化的数字,像一根根火柴,一次又一次地擦亮了自己的眼睛,映红了自己的脸膛,这样的时候,三元的心里也会像涨潮的海水一样,涌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幸福。
三元的对象叫柳琴,是过年的时候村里的媒人介绍的。有时候,三元使劲地想柳琴的模样,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其实,这也不是三元的错,三元和柳琴,总共才见了三次面,头一回,是三元和柳琴相亲,第一眼,三元就相中了柳琴,他觉得柳琴好看,越是好看,三元越不敢多看,三元越是不敢多看,好看在哪里,三元也说不上来。第二回,三元去柳琴家送彩礼,带去了一台大彩电,和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记得当时柳琴说,这么多衣服,啥时候才穿得完啊,三元直搓手,不知道说啥好。第三回,三元来城里打工,柳琴送他去车站,那天是正月十六,天冷得厉害,柳琴的手冻得通红,有几回,三元都想拉住柳琴的手,这样一是给她暖暖手,二就是两人牵牵手。三元只是这样想,却没有拉住柳琴的手,现在三元想起来多后悔呀,他真的想不出拉住柳琴的手是什么样的滋味,他想等结婚以后,天天都要拉住柳琴的手……
工地的对面有一个超市,休息的时候,三元常到里面看,三元看中了超市里的一条毛巾被,粉红色,带点暗花,上面有鸳鸯戏水的图案。三元不止一次地看那条毛巾被,他想柳琴一定会喜欢的,想着想着,三元的脸就红了。三元还想,城里的东西就是好,城里的东西也很贵,一条毛巾被二百多块钱,顶两只山羊呢,顶好几袋玉米呢。但是,三元还是拿定了主意,等到回家结婚那一天,一定要带回这条毛巾被。
工地上,每天都要用一袋又一袋的水泥,这些水泥,是三元一袋又一袋从仓库搬到搅拌机前的,用过了水泥,三元就把一条又一条的水泥袋收藏起来,隔上三五天,就有收废品的小贩上门收一次,三元计算着,到了临走的时候,卖水泥袋的钱差不多也能买一条毛巾被了。
黑板下方的数字在三元的期盼中一天比一天变小了,三元结婚的日子也来临了。
那天,三元怀揣着水泥袋换来的二百块钱,一阵风催着一阵雨地朝对面的超市赶去,就要推开超市的玻璃门时,三元禁不住回头望了一眼,三元看见,搅拌机还在像蜗牛一样旋转着,伙伴们还像过年一样装着石子推着沙子;三元听见,搅拌机还呼呼啦啦地响着,伙伴们还嘿嘿呀呀地喊着号子……
从超市走出来的时候,三元左手拎着一只烧鸡两只板鸭三条炸鱼,右手拎着四瓶高梁酒。其实三元是在看到超市门前那个巨大的酒瓶才改变主意的,三元像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涨红了脸,他在想,这个时候为什么不请兄弟们喝杯酒呢?
那天晚上,高梁酒的香味在整个工地上荡漾着,伙伴们呼天喊地的猜枚声也响彻了整个工地,大家都说喜酒不醉人,实际上大家都喝醉了。喝醉了伙伴们说就稠了,有人问三元你媳妇好看不好看,三元说好看,有人说三元你媳妇好看带过来让大伙也看看呀,三元说这回俺请了半个月的假,结婚后,就把媳妇带到工地上来,让大家好好地看两天……
第二天,三元在伙伴们的簇拥下乘上了火车。三元还不知道,自己的行李包里,多了一条粉红色暗花的毛巾被;三元更不知道,工地上黑板下面的那行小字,此刻已经变成了醒目的大家:离三元回工地还有15天。
(选自《百花园·小小说原创版》2006年第12期)小说中的“三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小说在刻画三元这一人物形象时,主要采用了哪些手法?试简要说明。
小说的题目是“幸福倒计时”,请结合全文说明“幸福”的具体含义。
小说多次写到“搅拌机”这一劳动工具,试分析它在小说中的具体作用。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
世界政坛采访之母
《纽约时报》9月16日的讣闻版,占据了显著版面位置的,是一位77岁名叫法拉奇的意大利女人。在意大利佛罗伦萨一家私人诊所里,当地时间9月14日夜晚,这位“世界第一女记者”死于癌症。
她一生中与数十位世界风云人物交锋。《洛杉矶时报》把她称作为“没有一个世界大人物会对她说不的记者”。
据称,美国新闻专业的一些教科书中,有“法拉奇式采访”这样的术语。“她能钻进每个采访对象的心灵深处,询问他们的思想、情感和决定……她用尖叫和争吵来获取更多的事实真相。”她未经授权的传记作者圣·阿里科说。
而在中国,上世纪80年代,她的著作“被一些新闻从业者当作‘圣经’”。有评论认为,她给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新闻界,带来一种“记者的风范”,一种样式,一种精神,甚至一种价值。
这个不到1.60米的女人,不惮于挑战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华盛顿邮报》形容她“剥光了”这些大权在握者,将他们“刺激出少有的坦白和情绪爆发”。而《洛杉矶时报》则称“她把领袖们逼到角落里”。
1972年,当时世界政坛的超级明星基辛格,便在她的穷追拷问下,公开承认美国发动的越南战争是一场无用的战争。她甚至将“你是尼克松精神上的奶妈”这样的评语当面扔给了基辛格。而在一系列设计精巧的提问抛出后,这位政坛老手终于说漏了嘴,按捺不住得意地宣称,他之所以成为风云人物,甚至似乎比总统尼克松还要有名,是因为“我总是单枪匹马地行事”,美国人喜欢“那些总是独来独往的牛仔”。“牛仔论”引起美国舆论大哗。按基辛格回忆,尼克松非常生气,一度拒绝见他。
这是法拉奇的风格:不厌其烦地挖掘大人物的内心世界,探究他们的真实动机。这次采访后来被基辛格称为“我与媒体人士最灾难性的一次谈话”。
她的采访甚至是挑衅式的。1979年她采访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不得不像伊斯兰妇女一样裹上长袍,这令她感到羞辱,采访中她无礼地问:“如果你也穿着长袍,你怎么游泳?”霍梅尼回答:“我们的风俗不关你的事。如果你不喜欢伊斯兰服装,没人强迫你穿。因为伊斯兰服装是给那些良好端庄的年轻女士们穿的。”“你真是太好了!”法拉奇叫了起来,“既然你这么说了,我立刻把这愚蠢的、中世纪的破衣服脱下来。”说完她一把把长袍扯了下来。霍梅尼被激怒了,他“像猫一样敏捷”地跳了起来,撇下她走了。不过很快,他又约见了她,继续被中断的采访。据法拉奇回忆,这次,当他看到她时,他先是微笑,再是大笑。霍梅尼的儿子在采访结束时对法拉奇耳语道:“相信我,我从没见父亲大笑过。”
她有极大的勇气,敢于对任何人说出任何她想说的话。这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严酷环境中培养出来的近似原始的生气,成就了她的采访。
1929年,法拉奇出生在佛罗伦萨一个弥漫着反抗情绪的佃工木匠家里,法拉奇10岁起就“参加了革命”,给抵抗运动放风、传递情报,还曾把逃出法兰西斯魔掌的盟军士兵领到安全地带。渴望自由的父母注重培养孩子勇敢坚毅的性格,1943年9月盟军轰炸佛罗伦萨时,法拉奇随父母躲在教堂里,轰炸开始后,14岁的她吓得哭了起来,这时父亲走过来,照她脸上就是一个重重的耳光,还紧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训斥:“女孩子不要哭,也不许哭!”从此,法拉奇与眼泪彻底绝缘。
21岁那年,她受雇于《欧洲人》杂志。一度,她被派去好莱坞采访明星们。后来,她成了战地记者,奔波于世界各地战火中,从越南到中国到拉美再到南非,她还采访过世界政坛风云人物,以及受到全世界敬重的我国领导人邓小平。这些采访后来被法拉奇本人汇集出版,书名为《采访历史》。
她两次获得圣·文森特新闻奖,一次获得班卡瑞拉畅销书作者奖,她还获得美国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名誉文学博士学位,这些丰富的经历与她的成功相互交织,才塑造出了明星般的奥莉亚娜·法拉奇。
【相关链接】
①法拉奇是20世纪最为著名的新闻工作者、战地记者和小说家之一,她以独特的采访风格和独具个性的文学创作,在新闻界取得骄人的成绩,赢得了极大的国际声誉。
②正如《纽约时报》在法拉奇的讣闻中所说:“奥莉亚娜·法拉奇是一个善于解剖权威的采访者,一个善于打碎偶像却让自己成为偶像的记者。”
③“作为一个女人,你得更激烈地战斗。也就是更多地观察,更多地思考和创造。”二战的惨痛回忆使法拉奇一直无法摆脱法西斯的阴影,她厌恶德国,厌恶法西斯和一切形式的极权主义。
④“无论是战争时期,或是和平时期,我都忠于自己的原则,为了自由,为了反抗各种形式的专制主义而奋斗不已。”1993年法拉奇在中国采访时如是说。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法拉奇能够成功采访世界风云人物,和她个人综合素养有关,也离不开她的努力,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详细研究采访对象所在国的历史、政治、经济与外交现状,以及采访对象的背景和气质等等。 |
B.《华盛顿邮报》发文称“她能钻进每个采访对象的心灵深处,询问他们的思想、情感和决定……”,这些评语折射出法拉奇思想的深度。 |
C.她采访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彼此之间产生了不愉快。不过很快,他又约见她,继续被中断的采访。这次,当看见她时,霍梅尼先是微笑,再是大笑。表明霍梅尼觉得法拉奇有个性,认为采访颇为痛快。 |
D.年少的法拉奇因盟军的轰炸而痛哭,她脾气暴躁的父亲,却给她一记耳光,还盯着她的眼睛训斥她,这让她记住了仇恨。 |
E.“凭自己的良心说话”,按照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去报道新闻人物和事件,她有极大的勇气,敢于对任何人说出任何她想说的话,这种个性天然的展示,给新闻界带来一种样式,一种精神,甚至一种价值。
(2)材料详细介绍法拉奇采访基辛格和霍梅尼的趣事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概括分析。
(3)结合材料,概括分析奥莉娅娜·法拉奇采访的特点。
(4)奥莉娅娜·法拉奇成为“世界政坛采访之母”,结合文本谈谈其成功的原因有哪些,请就其一点联系现实阐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一(4)题。
大漠里的旗帜
刘建超
她来看他,是为了离开他。
他不知道,兴奋紧张搓着一双皲裂粗壮的手,这么远,天啊,你怎么来了?
她看着他,看着相恋1 0年,那个曾经帅气充满诗意的小哥,如今粗犷得像工地上的装卸工,她还是没有忍住泪水,晶莹的泪珠在白嫩的脸颊冰冷地滑落。
她下了火车乘汽车,走了三天三夜,又搭乘过往的大货车颠簸了一天,才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看到了他居住的那个小屋。西部边陲的一个养路站,只有一个人的养路站。养护着近百公里的国道。
她和他在大学相识,他们都是学校野草诗社的。他俩相恋了,就因为都喜欢泰戈尔的诗,生如夏花,死如秋叶,还在乎拥有什么?在校园的雁鸣湖边,他轻轻地吻了她,说过不了几年,我将成为中国诗坛的一面旗帜。
浪漫似乎只在校园里才蓬勃畸形疯狂地蔓延。当毕业走上社会,才知道校园的美好都被现实的无情的铁锤砸得粉碎。为了寻找工作,他和她早把诗意冲进了马桶。
他的父亲是养路工,在西北。父亲生病期间,他去了父亲生活的城市照顾父亲,父亲去世后,他竟然接过了父亲手中的工具成为了一名养路工。
大漠荒烟,千里戈壁,他给她写信,描绘着他眼前的风景,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真的感受到泰戈尔这句话的含义了。
她感受不到那些诗意,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寂寞无聊。家里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都拒绝了。可是,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能等到个什么样的结果。
一年一年的春花秋月,把他们推向了大龄的边缘。经不住妈妈的哭闹哀求,她妥协了,去见了妈妈公司领导的儿子,小伙子很精干,谈吐也很睿智。她就模棱两可地处着,心中还是牵挂着远方的他。
她要了断同他的情缘,这样下去对谁都不公平。
她给他带了大包的物品。他笑着说,我这啥都不缺,啥都不缺。
她环顾四周,煤气炉,木板床,米面油,咸菜。
他笑了,似乎恢复了校园里的神气,玩笑说,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些我都具备了,就等着天降大任了。
晚饭,稀饭,馒头,她带来的熟制品。
他居然端出了一盘鲜绿的青菜。在这一抹黄的沙丘,见到鲜绿的青菜,她都舍不得动筷子。
你一个人不寂寞吗?她说。
不寂寞,白天养路,晚上看书,看你的信。我能背下来泰戈尔诗集,也能背下来你写的每一封信。
夜晚,她躺在床上,他躺在地上。荒漠的风狼一样嚎。
第二天风和日丽,天蓝如洗。她搭上了一辆过路的货车。司机是个很健谈的小伙子,踩上油门也打开了话匣子。小伙子说,这个养路站就像是他们跑长途车的司机的驿站,加油加水,填饱肚子。养路站就他一个人,他还学会了修车补胎。几千公里的路段,就他养护的这段路最好。
在一个大拐弯处,司机停下车,提着一只袋子下了车。
她伸头望去,路基的远处是一个低洼带,竟然有一片十几平方米的小菜地。菜地里的绿色格外养眼。怕菜苗被飞乌或小动物侵害,菜地的四周插满了树干,树干上挂着五颜六色的布条,像是挂满了万国旗。
司机把袋子里的土倒在菜地边,回到车上说,经常走这里的司机都知道给这块菜地带点土。这地方风沙大,就这一块是个避风的港湾。他每天都要骑车几十里来这里种菜浇水。来场大风暴,菜地就没了,风暴过去后,他重新再开。我们司机每次经过这里都要鸣笛致意,我们把它称为大漠里的旗帜。那些布条上都写着一些字,有人说是诗,我也不懂。反正我记得其中一个上面写着,生如夏花。
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的名字就叫夏花。
她回到家,眼前总是飘舞着大漠里那五颜六色的旗帜。
她又准备动身去看他,她带了一挎包土。她要告诉他,大漠里的旗帜下不该少了家乡的泥土。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4年第3期)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
A.“荒漠的风狼一样嚎”这一句景物描写,用了比喻的手法既写出大漠环境的艰苦,也衬托了“她”看到“他”的生活现状后更坚定了她要与他分手的决心。 |
B.文中“他居然端出了一盘鲜绿的青菜”,“居然”一词暗示下文写那片青菜地得来不易,也点明了小说的主旨。 |
C.小说以“她来看他,是为了离开他”开头,是为了设置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
D.小说主要从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等多个方面写“夏花”,塑造了一个对爱情充满向往但是又面临现实压力的女孩形象。 |
E.“她要告诉他,大漠里的旗帜下不该少了家乡的泥土。”小说的这一结尾写得含蓄蕴藉,极有韵味,给读者留下了充分体味的空间。
(2)小说中的“他”,性格中“浪漫”的一面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何以“大漠里的旗帜”为题?请简要分析。
(4)小说多次提到泰戈尔的诗,作者这样安排有何意图?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作为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潮菜初是伴随着潮商的足迹传遍东西洋的,而后通过南北贸易和移民,吸纳了东西洋各地的饮食精华,包括各种各样的食材和烹饪技法,进而融会贯通并走向成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潮菜在全国各地迅速的兴起,其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
按照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分类法,潮菜因为地处广东而归入了粤菜,但已故的美食家唐振常却不以为然。他在《饔飨集》中说:“八大菜系中无潮州菜,大约以为潮州菜可入粤菜一系,此又不然,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州菜的特点,凡食客皆知,试看香港市上,潮州菜馆林立,何以不标粤菜馆而皆树潮州菜之名?”为什么潮菜不能归入粤菜?为什么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自己的名声?
就潮州人而言,大概认为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与潮州人所吃的潮菜有明显的差别。还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197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组织当地大饭店的名厨整理出版一套6册的“菜点选编”丛书,没有把潮州菜汇编到《广东菜点选编》一书中去,而是与福建菜合编为《福建潮州菜点选编》。这说明在专家名厨的眼里,潮州菜反而与闽菜存在着更多的共性。
位于粤东一隅的潮州古属七闽,境内土著与闽越人无异,自秦始皇之后虽隶属广东,移民却多数来自福建,所以宋代的《舆地纪胜》说潮州:“虽境土有闽广之异,而风俗无漳潮之分。”潮菜的很多菜品及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者大同小异的,如蚝烙、生腌成蟹、古法蒸鱼、沙茶酱等;潮菜的很多特点,如善烹海鲜、重汤轻油、索尚清淡、注重养生等,也同时是闽南菜的特点。只不过到了近代,潮菜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菜系之名,实际是上世纪70年代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基本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属于地域范畴。而旧时莱肴是以族群风味饮食为分界,只有“菜点”和“帮口”(商帮口味)之说,属于族群范畴。历史上潮州人广布于世界各地,新中国之后,由于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各自生存发展,造成了族群文化的多样性,最终呈现出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菜流派。潮菜这种在本土之外出现的多流派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用流行的菜系理论也是难以解释的,但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一位多年后归国老华侨,一言不发地坐在汕头市外马路“爱西干面”摊挡前,一口气连吃四大碗干面之后突然泪流满面。在老华侨的心里,这种原本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凝聚了历史文化的美食。族群饮食,就是这样一些能够引起文化认同感的食物,它们跟语言一样是族群区分的标志,是饮食文化的真正边界。
(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下列关于“潮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潮菜是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具有善烹海鲜、重汤轻油、崇尚清淡、注重养生等特点,最初是通过潮商传遍东西洋的。 |
B.潮菜与粤菜或广东菜有明显的差别,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 |
C.“菜点选编”丛书,把潮菜与福建菜合编在一起,说明在专家名厨眼里潮菜与闽菜存在着很多的共性。 |
D.潮菜的很多菜品与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大同小异的。到了近代,潮菜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潮商的活动,使潮菜进一步走向成熟,潮菜的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所以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 |
B.在香港,潮州菜馆林立,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菜的特点,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的声名。 |
C.潮州在历史上曾先属七闽后属广东,移民多来自福建,这是潮菜的粤闽菜系之争形成的历史背景。 |
D.流行的菜系理论很难解释有着特殊发展过程的潮菜,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人们就可以更为清晰地认识这一饮食文化现象。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八大菜系”,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的,潮菜在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中被归人了粤菜。 |
B.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菜流派的产生,是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造成的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呈现。 |
C.潮菜在本土之外出现多流派的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这是潮菜在众多菜系中能独领风骚的主要原因。 |
D.一碗干面会让老华侨泪流满面。在他的心里,这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能引起他文化认同感的美食。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
方楚雄——溯源、汇流、精思
薛永年
方楚雄,广东普宁人。1975年入广州美术学院,1978年毕业留校任教。曾由学院派往北京、天津学习,得李可染、李苦禅、崔子范、孙其峰等人指教。擅花鸟、动物画,所作构图新颖,笔墨精到,既有传统笔墨韵味,又富有浓郁的时代气息,风貌别具。
在当代花鸟画创作与教学领域,方楚雄是引人瞩目的高手,也是成效显著的名师。他少年早发,精进不辍,年方耳顺,已有55年画龄,执教亦逾30年。
传统的花鸟画,以动植物为主体。其中,动物最能与人沟通。方楚雄的一个亮点,便是画百姓喜闻乐见的动物,既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又与环境依存,赋予意趣和情境。家禽家畜,多活跃于朴素的田园,流露出生命的自由,歌颂着生活的恬静温馨。山禽猛兽,每活动于大野长天、深山老林,赞颂着大自然的雄奇高旷。他画各种畜兽,既表现动物间的感情,更表现人的感受。幼畜的天真、舐犊的深情、情侣的亲密无间,无不是生命的感悟,亲情的寄托。
中国的花鸟画,讲求“移生动质”,方楚雄继承了这一传统,他精于描绘花木禽兽的生命状态,表现古木老竹的旺盛活力。他摆脱古人的“折枝”模式,不画细枝而画老干,放大局部,以特写镜头凸显生命的饱满、夺人的气势和内聚的张力。稍后更推出了大境界作品,以宏大的构图,仰视的角度,画硕大无朋的老梅老松,枝干如龙似虬,繁枝密叶,千花万蕊,铺天盖地,空隙透光处,露出无尽而邈远的长空,时有山禽飞翔栖止。他一反鸟大枝细的描写模式,恢复了真实比例,由意趣生动变为意境深远,从歌颂生命走向了更为开阔的礼赞生态。
有人说,方楚雄的画雅俗共赏,在我看来,更恰当的说法是谐俗而入雅。谐俗,一是题材的通俗性,二是顺应当代的文化心理与视觉经验。入雅,不是复兴古代的雅人高致,而是以“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文化观提升精神境界。当下,农业文明迅速向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迈进,与世浮沉的人们,有些追求感官刺激,有些注重物质欲望,习惯了快餐文化,浮躁情绪增长了,产生了无名焦虑,失去了精神家园。方楚雄的花鸟画,敏锐地把握住回归自然的心理,以抓住观者眼球入手,自觉接续花鸟画的文脉,讴歌和谐精神,注入人文关怀,把花鸟画当成寄托理想情操的精神家园。
20世纪以来,西方艺术观念和写生训练的引进,一方面有助于改变晚清绘画主流的形疏神失,另一方面也对传统有所遮蔽。方楚雄的得天独厚之处,在于独特的学画历程与艺术道路。他早年从学王兰若和刘昌潮,接受了来自海派雅俗共赏又重视笔墨的传统。青年时代入广州美院,师从黎雄才、杨之光、何磊、陈金章,接受了岭南派折衷中西与时俱进的传统,获得了坚实的造型能力,养成了感悟花鸟世界的艺术思维。其后,他北上问学于李可染、孙奇峰,吸取北派的精雄大气,并上追宋元,旁及明清,由近及远,深入研究传统精神和历代画法,兼采西方形式法则,形成了创作式写生为基础细笔为主调兼容并纳的创作道路,在不断开拓题材提升境界的同时,推出了温煦而开张,严谨而不拘,清新而质朴,浑然大气而细节精到的风格。
就花鸟画而言,他既能工笔,又能写意,兼工带写是他的主要风貌。这种面貌的作品,材料是生宣纸,画法以工为主,以写为辅,以中为体,吸纳西法,由近及远,集传统之大成。倘加分析,可见有宋元人体察物象的精心,有明清人笔墨提炼的极致,有近代水墨写实的精微,也有西方现代绘画强烈的形式感。
“集其大成而自抒机杼”,曾是不少人借古出新的途径。方楚雄的不同之处,还在于高度重视对物写生,直接吸取源头活水,澄怀感物,寓情于理。他的写生方法,不外两种。一种是现场铺纸,取舍加工,挥笔运墨。二是以线描提炼对象,但不是被动的,而是有删减,有加工。古代的花鸟画家,大多以梅兰竹菊为基本功,理解如何以笔墨概括对象,怎样在平面上处理空间,方楚雄这方面的功夫很深,出版过梅兰竹菊四谱。但他绝不依样葫芦,而是依古人概括对象之理,在写生中提炼自己画法,形成自家图式。
教师的职责,被称为“传道、授业、解惑”。方楚雄学习历代中国画教学的经验,融入了独特艺术道路上的实践与思考,把院校教育的系统性、开放性与师徒教育的亲授性、引导性结合起来,主张路子要正,起点要高,目标要远。
方楚雄在花鸟画创作和教学上,都已成绩斐然。总结他的经验,可以概括为六个字:溯源、汇流、精思,亦即坚持吸取生活的源头活水,善于汇集传统和外来的艺术,精于思考传统精神和时代审美需要,这也是给予大家的启示。
(《人民日报》2014年6月版,标题有改动)
⑴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虽然是实用类文体,但本文在语言上十分考究,行文中大量使用排比、对偶,整散结合非常自然,富有文采又颇具音韵美感。 |
B.方楚雄高度重视对物写生,直接吸取源头活水,澄怀感物,寓情于理,与以往画家一样借古出新,真正“集其大成而自抒机杼”。 |
C.作为南方人的方楚雄年轻时曾长期受教于李可染、李苦禅、崔子范、孙其峰等大家,吸取了北派的精雄大气,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
D.同样是百姓喜闻乐见的动物,同样是活跃于朴素田园的家禽家畜,到了方楚雄的画笔下,总是能表现出比前人更高的对生命的感悟和对亲情的寄托。 |
E.方楚雄通过几十年的学习、摸索,对中国传统花鸟画有了独到的理解,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绘画成就。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还将这些独到的感悟运用到教学实践中,且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⑵能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取得不俗的艺术成就,方楚雄依靠哪些得天独厚之处?
⑶根据文意,说明传统花鸟画“折枝”是什么意思?方楚雄为什么要摆脱这种模式?
⑷文章把方楚雄的成功经验归结为六个字:溯源、汇流、精思,你认为哪两个字最重要?请说明原因并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感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
卖羊
相裕亭
六叔集上卖羊回来,天都快黑了。小村里,家家户户,炊烟袅袅。
六叔走在街上,不时听到“呱嗒呱嗒”的风箱响,就知道,该是吃晚饭的时候了,再看看沿街的人家,老老少少都围在桌边了。六叔没想到天黑得这么快!
本来,卖过羊,接过钱,就没有六叔的事了。可他递交羊绳时,那只没有上绳的小羊羔,怎么也不肯跟那戴鸭舌帽的买羊人走。
六叔把兜里喂剩下的几粒豆子,交给“鸭舌帽”,教他把豆子放在掌心,蹲在老羊身边,慢慢地张开手,那羊羔就过来了。可“鸭舌帽”按六叔说的做了,那羊羔就是不去吃他手中的豆子。
“鸭舌帽”身后藏着绳子,他想把那羊羔捆扎起来,放在车上推着,省得集上人多跑丢了。
六叔不忍心他那样做,六叔说:“不用捆,你牵着老羊前面走,它自然就跟着跑了。”
“鸭舌帽”试着拽老羊前头走,可那羊羔却围着六叔“咩咩”叫着打转转。
六叔说:“这小东西成精了!”
“鸭舌帽”说:“你把它抱住递给我。”
六叔知道他要捆扎它。
六叔说:“这样吧,我给你牵着送送。”六叔说,反正他也没有什么事情,帮送出集外。
“鸭舌帽”似乎有些不大放心,含含糊糊地说:“……那也行。”
递交羊绳时,“鸭舌帽”问六叔:“哪庄的?”
六叔说:“下家套的。”
“下家套的?姓什么?”
六叔有些恼!六叔说:“跑不了。要不,我把钱再给你!”
“鸭舌帽”笑,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六叔说:“要不是急着用钱,我还不卖哩!”
“鸭舌帽”一脸坏笑地看着那羊,说:“那是,那是。”
后来,六叔帮送到集外后,又送了好远,直到人家说:“前面就到了!”他这才把羊绳交给“鸭舌帽”。也就在这同时,六叔帮人揽住小羊,“鸭舌帽”上来就把它捆扎上了。六叔从“鸭舌帽”捆扎小羊的狠劲上看,那人是个“小刀手”。当下,六叔就想到,那两只羊,只怕是连明天都活不过去了!往回走的路上,六叔的心里酸酸的。直到晚上走进家门,他满脑子里还是“鸭舌帽”咬着牙根,捆扎小羊的凶杀样儿!进门,女人问他:“卖了?”
六叔没有吱声。
“卖了多少钱?”
六叔不声不响地从怀里把钱掏出来,放在桌上。女人接过钱,凑在灯前的亮光里,蘸着口水,先又点出四块七,说是还街口二华家小店的酱油、味精钱;又点出八块,后天好去下家沟顺他三姨家喝喜酒;还剩下三十二块三,女人一连点了六遍,说:“这个钱,不能乱动了,全留给小顺子住校用。”
小顺子读初三了,吃住在山左口联中,每个星期都要花十几块钱。女人把留给小顺子读书的钱,用一块旧布条包好,放进床头的小包袱里,就来打听那羊的下落。女人问:“那羊,卖给什么人了?”
六叔不吱声。
女人又问一遍:“卖给谁了?”
六叔一时心焦,猛不丁地冒出一句:“谁出钱多,我卖给谁了。”随后,六叔把脸别在一旁,不搭理女人了。女人猜到,他一准是把那羊卖给“小刀手”了。早晨出门时,女人还交待过,让他千万别卖给“小刀手”。可他,还是卖给“小刀手”了。
女人轻叹一声,说:“哎!可怜那小羊,还没吃过开春的嫩青草!”
女人说着,随即抬起衣袖,抹起泪水。
⑴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刀手“鸭舌帽”对待羊羔的凶样让六叔不寒而栗,也与六叔形成鲜明的对比,一望而知,此类凶残暴虐之人必定也是唯利是图的奸商。 |
B.六叔夫妇十分怜惜自己饲养的羊和羊羔,但儿子上学的需求、柴米油盐的支出、礼尚往来的人情,让他们不得不忍痛割爱,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那个时代农民生活的窘迫。 |
C.卖与不卖是一个让六叔无比纠结的问题,小说正是通过这种激烈尖锐的矛盾冲突、一波三折的情节安排,让读者也深陷于这种纠结中,也不断地为人物的命运而担忧。 |
D.“抬起衣袖,抹起泪水”,极富生活化的动作描写,写出了“女人”为可预见命运的羊羔而伤感,很好地表现了人物的心境,作者惜墨如金,颇有写意之神韵。 |
E.虽然作者在语言上并不浓墨重彩,但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的精当运用,使小说的语言含蓄隽永、典雅洗练。
⑵小说的开头划线段落很有特色,说说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
⑶文中的六叔有何形象特点?“卖羊”反映了他怎样的复杂心理?
⑷有人说,《卖羊》和曾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山羊兹拉特》一样,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