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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说
我曾把鞋子说成是“臭脚的容器”,这看来是不对的。应该说,它是“人生的容器”。要知道除开睡眠时间,人剩下的时间大多是在鞋上度过的。随着昼夜交替,人交替着把自己搁在床上,装进鞋里。
鞋子因脚与土地的长期较量而出现,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鞋”这个汉字造得有点意思,右边两个“土”相叠,鞋底是“土”,鞋面也是“土”,它真正是一路风尘。帽子虽高高地戴在头上,但它的重要性远不及鞋子。人可以不要帽子,却不可不穿鞋子。漫漫人生路上,会踏上多少刺脚的荆棘、硌脚的石块、烂脚的秽物?没有鞋子,人就是有一双铁打的脚板,也受不了刺、硌、蚀的摧残。鞋以自我牺牲为代价,帮助易伤的脚征服了路的漫长和崎岖。
鞋子因实用而存在,但它的存在已不仅仅具有形而下的意义。
对一个生命的祝福,往往少不了鞋子。乡村至今还有这样的风俗:凡小孩做满月、做周岁、做十岁,或是成人做寿等,送礼的至少要备一双鞋,那意思是祝福人家顺利、健康地走上新的人生路途。十岁那年的生日,我收到很多的礼物,但最中意的还是二娘送的一双黑帆布胶鞋。它是那么合脚、那么软和,穿着它走路,欢喜得让人连蹦带跳的。这让我今天想起来,还感到有一股生命祝福的深意在涌动。
过去的女性精于女红,但只有与你最亲密的女性才会为你做鞋,她大多是母亲、妻子或情人。常忆起儿时的冬夜,母亲在油灯下纳鞋底。她用顶针使劲地将针顶过厚鞋底,再用钳子夹住那露出的针尖将它拔出来,随后用手拉着针眼后的白线不停地抽,抽一截刺啦一声响。我在这断断续续的响声中渐渐睡去。次日一早,枕畔或许就卧着一双新鞋,鞋里装满了母爱的温暖。
“文革”时期,在村前那条碎石铺成的公路上,经常有所谓的黑帮分子被游斗。造反派不让他们穿鞋,让他们把两只鞋用绳子系了,挂在脖子上。扎脚的石粒刺得他们直蹦高,路上留下一串鲜红的血迹。那些造反派还一个劲地在他们身后推搡。那是一种怎样的折磨!德国曾经有一个展览,里面有幅黑人抱着流血的赤脚痛苦万状的照片。一个叫弗里茨的人当众流下了眼泪,他办起修鞋店,建了捐鞋台——带动德国人每年向非洲捐鞋。从对裸足受难人的不同态度,我们可以检测出人的善恶。要知道,鞋的有无关乎幸福与痛苦,鞋的予夺见出大爱与大恶。
鞋与脚还有一个合与不合的问题。鞋子最重要的品质不在美观,不在耐穿,而在合脚。鞋子合脚,人才能在人生路上迈开大步。鞋松不得,松了会不跟脚;也紧不得,紧了会不养脚。跟脚,养脚,才算得合脚。脚与鞋要经过一个磨合过程,才能达到“合”的极致。乡下人常言,三天穿不上是一双好鞋,三天穿得上是一双草鞋。鞋子开始是要紧一些的,需用鞋拔子帮忙,才能勉强把人的脚装进鞋子里去,三天不舒服过后,就很跟脚、养脚了。现在不少城里女性只讲时髦、漂亮,不讲跟脚、养脚,彻底违背了人类穿鞋子的初衷,结果往往自虐如受刑,这真令人叹息。
鞋子是否合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人穿有形的鞋,也穿无形的鞋,人与鞋的关系可以上升到哲学层次。
当第一双鞋子穿在远古初民的脚上,人类就再也离不开鞋子了。从襁褓中那种底部塞满棉花的软鞋到能让人穿着行走的草鞋、布鞋、胶鞋、塑料鞋、皮鞋等样式的鞋,早已形成一个完整系列。鞋陪伴人的一生,陪伴每个人走过或平坦或泥泞的征程,走过希望的田野,也走过失败的麦城。各式各样的鞋负载着我们的生命,如同接力一般,把我们送抵一个个的人生驿站。“人生能著几两屐”是谢灵运说的话,意在劝导人们寄情山水。我们何尝不能把这句话视为对人生的警诫?流光不驻,生年有限,我们不能辜负了那些疼爱我们生命的鞋。
(2008年10月19日《中国教育报》第4版)
作者在文中阐述了鞋除实用以外的哪些意义?
分析文中划线的两个句子,按要求回答问题。
(1)作者为什么把鞋说成是“人生的容器”?
(2)“无形的鞋”指的是什么?应当怎样处理与“无形的鞋”的关系?
文章第五段写到了母亲在灯下纳鞋底的情景,请具体分析这一段描写的表达特色。
作者在文末引谢灵运的话并抒发了一番感慨,对此应如何理解?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啊题。(共16分)
春 雨
伯纳德·马拉默德
乔治·费舍尔已经醒了,但仍然躺在床上,他想着白天目睹的那次车祸。一个年轻人被一辆汽车撞了。乔治深深地同情这个人,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八九岁,当时,他很想上前安慰他,可是就是不知该怎样说出来。乔治回家,心中一直还憋着这未说出口的话。
回到那间黑暗的屋子,躺在床上,听到女儿弗洛伦斯把钥匙插进锁里的声音。她悄声对人说:“你不进来呆一会儿吗?”
“不。我明天九点有课。”
乔治想,这个小伙子真是好孩子。弗洛伦斯和他在一起,一准叫人放心。她有点像她妈妈,不知道该怎样和好人相处。
一连不少天乔治都没有睡觉,这是因为他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他总是躺在那里想象着,这些事情都是冲着他发生的。在这些无眠的夜里乔治想着白天所发生的事,他对那个垂死的年轻人说“不要怕”,他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说“你理解我的孤独”。他告诉妻子和女儿他对她们是怎么想的。
“贝蒂,”他对妻子说,“有一回你让我说了话,但是那不是你,而是海,是那黑暗,还有那水拍打桥墩横梁的声音。这些富于诗意的东西让我感到了人是多么孤独……”
他对弗洛伦斯说:“你从小我就爱你,可自从你拒绝上大学,我对你就失去了最后一点点感情。你让我最满意的事情是常常把像保罗那样受过教育的小伙子带回家,但你却又和他们处不长久……”
乔治不断地向自己说这些事,直到黎明的第一抹灰白色的光溜进卧室,睡在另一张床上的贝蒂的侧影更清晰。
一天,门铃响了。来人是保罗,他戴一顶旧帽子,穿一件雨衣,肩上已淋湿了。
“保罗,下雨啦?”
“下点小雨。”
保罗进来了,但没有脱下雨衣,“弗洛伦斯呢?”
“她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了,她母亲到什么地方去打桥牌或玩麻将了。”
保罗有点失望,朝门口走去。
“哦,很抱歉。”乔治说,心里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待一会儿。
保罗到了门口又转过身来,“费舍尔先生。”
“嗯?”乔治应道。
“和我出去散散步怎么样?”
“你不是说在下雨吗?”
“只是春雨而已。”保罗说。
“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
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
整个天空都飘洒着白白的雾水,街灯上也挂满了水珠。充满水汽的风从新泽西州吹来,越过赫德森河,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有时,风把雾珠吹进乔治的眼里,使他好像触了电一般,身上一阵惊悸。他迈着大步跟上保罗。他很想喊出来,但他不想让保罗看出来。
保罗一直在讲话,他讲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们的故事,谈起这次战争,又谈论起了人民。乔治向这个孩子讲了在车祸中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故事,当他发现这个故事让保罗深受感动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后来他们就谈起了弗洛伦斯。乔治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
“弗洛伦斯挺漂亮,长着那么一头红发。”保罗说,他那个神态好像是在讲述自己。
乔治没有说什么。
“费舍尔先生,”保罗很认真地告诉他,“弗洛伦斯爱上我了,她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也想爱她,因为我很孤独,可我不知道——我对她爱不起来。我们在河滨路散步,她说我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她要去看电影。”
乔治感到自己心跳得很厉害。他感到他是在倾听他们的秘密,然而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因为他一生中早就知道这些。他想要说话——告诉保罗自己也和他一样。他想要告诉保罗他一生中是如何孤独,如何彻夜不眠,不是做梦就是想这想那直至东方发白。但是他没有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保罗。”他说。
他们冒着雨往回走,雨下得大起来……
进屋,乔治脱掉雨鞋,把淋湿的帽子和雨衣挂到了卫生间。他轻轻地从收音机里调出一些爵士音乐,点燃一支雪茄,然后关了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他来到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去。
春雨飘落着,落在一望无际黑黝黝的泽西河岸,落进奔腾流淌的河水。雨点拍打着高大的枫树的叶子,发出单调的声音。冷雨洒窗,乔治感到泪水已流到了腮边。
他内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他想要说他从来没有说出的话。他想要告诉她们他发现了自己,而且再也不会失落,再也不会沉默。他爱保罗,他爱弗格伦斯和贝蒂,他也爱那个在车祸中死去的年轻人。
“我必须告诉她们。”他想,他先推开了弗洛伦斯房间的门。
弗洛伦斯在睡觉。他能听到她那轻轻的呼吸声。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有删改)当谈起弗洛伦斯时.乔治为什么会“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
怎样理解乔治的两次激动?请作分析。
①“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
②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结合文意,赏析文中画线部分。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小说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从结构和主题的角度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保存“时间记忆”的脑部细胞
数十年来,神经学科的科学家在理论上推测人类的大脑中有一部分细胞可以在大脑中为我们日常发生的事件打上“时间标签”,这样我们就可以及时回想起过去的事情的发生时间。但是,在科学界一直没有找到可以让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这部分帮助我们记忆事件发生的时间的脑细胞的存在。
最近,麻省理工大学的安•格雷布耶尔教授和他的研究小组发现,在灵长类动物的大脑中有一类神经元细胞可以将时间信息精确地编译储存。安•格雷布耶尔说:“我们的大脑给所有事情都加上了时间的标签,这样就使得我们回忆事情显得非常简单。我们回忆事情的时候首先通过过滤这些时间标签,然后通过时间标签将相关的事情从记忆中提取出来。”这种准确的时间记忆对于开车或弹钢琴等日常活动以及对于我们回忆往事极为重要。这个发现发表在《美国科学进程》杂志上。这项研究成果可用于帕金森综合症等导致记忆力丧失的疾病的治疗上。
这些储存时间记忆的神经元细胞位于脑部前额叶皮层和纹状体区域——这些区域同时也是人类大脑掌控学习、运动和思维的重要区域。安•格雷布耶尔表示,尽管这次实验主要是研究猕猴脑部前额叶皮层和纹状体区域,但是脑部的其他区域肯定也存在这些可以储存时间记忆的神经元细胞。
对于这次研究结果的应用,安•格雷布耶尔表示,这次研究的结果可以帮助帕金森综合症患者康复。帕金森综合症患者正是由于脑部时间记忆功能受损,在寻找和传输时间记忆时总是比正常人要慢。因此帕金森综合症患者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按照正确的时间规律来完成日常行动。根据这次实验的结果,在为帕金森综合症患者治疗时,可以通过轻轻拍打等外部刺激帮助患者脑部加速寻找关于时间的记忆,这样患者讲话时会显得更加清楚一些。另外,医生还可以通过神经元修复装置或者神经元修复药物(这些药物中含有神经元细胞所需的多巴胺和羟色胺等)来帮助帕金森综合症患者恢复。
下一步,安•格雷布耶尔将集中研究脑部是怎样制造这些含有“时间记忆标签”的神经元细胞的,并研究这些时间记忆细胞是如何控制人们的行为和学习活动的。为什么脑部在不同环境下对时间的感受会不相同?安•格雷布耶尔说:“我们有时候会感觉时间过得很快,有时候却感觉时间过得很慢,所有这些都将可以用带有时间记忆的神经元细胞来解释说明原因所在。”
美国匹兹堡大学的神经生物学教授彼得•施特瑞克对这次实验结果给予高度评价,施特瑞克认为这次实验结果是对脑部如何记录和表述时间概念的一次全新阐释。施特瑞克说:“对于光线、声音、触觉、冷热感知、嗅觉等,我们人体有特定的感觉接受器,但是对于时间我们并没有特定的感觉接受器,对于时间的感知和储存是由大脑自己形成并运行的。”对安•格雷布耶尔教授和他的研究小组的“研究”,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为以往的人类大脑中存在时间记忆细胞的推测找到了令人信服的证据。 |
B.发现了灵长类动物的大脑中存在可以储存时间记忆的神经元细胞。 |
C.研究了时间记忆细胞的形成及它们控制人们行为和学习活动的机制。 |
D.借助实验研究成果,找到了一些帮助帕金森综合症患者改善记忆的方法。 |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相符的一项是()
A.人体储存时间记忆的神经元细胞全部集中在脑部前额叶皮层和纹状体区域。 |
B.有了可以制造“时间记忆标签”的神经元细胞,人们的记忆活动就变得非常简单了。 |
C.脑部时间记忆功能受损,寻找和传输时间记忆就慢,也就不能完成正常的日常行动。 |
D.安•格雷布耶尔的研究实验被有关专家视为是对脑部时间记忆机理的全新阐释。 |
结合文本,请概括脑部细胞是如何运作“时间记忆”的。(25字以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些人
张晓风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在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不美呢!),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
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胁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
“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
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
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
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踞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
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
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作者写了自己记忆中的四个人,请你分别概括四个人的事迹以及他们被作者记在心中的理由。
请简要分析文中"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作者对四个人物的描写三言两语,各具特色。请你选择两个人物,从描写手法的运用和表达效果的角度作简要点评。
米店胖女人的一声"不敢",让作者感慨"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请你结合现实生活谈谈你对那种"无所畏惧"的人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徽州文化的商业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是农耕文明、伦理道德与宗族体制的结合体,它从本质上是排斥商业精神的。统治者历来奉行重农抑商政策,并以政治力量人为地划分“士农工商”等级,浸透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价值取向。然而在徽州文化长河中,我们却分明辨析出了宗族伦理和商业精神并行不悖、儒官商三位一体的对立统一机制,体现了有别于传统观念的重要特征。
徽州传统宗族制度与伦理道德精神堪称正宗中华文化的代表。然而正是在传统伦理宗族文化最浓厚、最稳重严格的地方却孕育出了中国古代最大的商业资本集团。传统社会中一直被视为末业的商业经营在徽州却获得很高的评价,成为荣誉地位和影响力的源泉。徽州人提倡营利,他们对商业和资本的追求是.执着的,“徽之俗,一贾不利再贾,再贾不利三贾,三贾不利尤未厌焉。”这些宗族社会中的徽州商人深深影响了徽州人乃至整个东南文化的社会风习、价值体系和行为模式。
对这一矛盾现象如何诠释或许能使我们对徽州文化乃至整个传统文化有一番新的理解。
徽州商业文化发达,却并非缘于临海擅舟揖之利,而在于徽人不断用新安文化调适传统文化精神与现实之间以及纲常伦理与逐利之间的矛盾。他们对儒家传统文化与商业发展的关系有着全新的认识,在程朱理学纲常伦理的宗族理念中融入阳明新学的重商思想,创造出以血缘为核心、以地缘认同为外延的宗族商业网:“以儒术饰贾事”,用礼义、诚信等信条协调商业活动中的人际关系。因而,明清时期的徽商获得了“廉贾”、“儒贾”之美誉,不仅能“审积著,察低昂”,在商业活动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扫尽市井俗态,虽不服儒服、冠儒冠,翩翩有士君子之风焉”。徽州文化内核并非是单一的商业文化,其文化特质是多元的。在“服贾”的同时亦不忘“业儒”,特别是一些因商致富的大家族,更不惜重金从事宗族文化建设,以科举仕进为荣;鼓励子弟精习书画篆刻,许多名族保持着雕刻、版画等技艺世代相传的家学传统。这种商业文化与儒家文化及宗族制度的合流以及儒官商三位一体的价值观念,使得徽州文化多元发展,并且在商业资本领域和宦海仕途皆取得累累硕果。
徽商的巨大成功与徽州人的精神风格是分不开的。他们不辞劳苦,打破传统安土重迁观念,经常“无远弗届”,“走死地如骛”,乃至“数年不归”,“其货无所不居,其地无所不至,其时无所不骛,其算无所不精,其利无所不专,其权无所不握”。正是这种奋发坚忍的开创精神促进了徽州文化的全面繁荣。
尽管这一文化模式有其时代局限性,依附官本位的经商谋略及儒官商三位一体导向实为统治政策樊篱下迫于无奈的选择,难以突破传统社会结构尺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徽商毕竟没有放弃发展商业的冲动与最终追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调适弥和了农耕宗族社会结构与商业精神的矛盾,更多发展了传统文化灵活、变通、发展的一面,并以实践活动作出了新的阐释与探索。关于“徽州文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徽州文化区别于传统文化,其特征表现在宗族伦理和商业精神并行不悖、儒官商三位一体的对立统一机制。 |
B.徽州文化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孕育出了中国古代最大的商业资本集团,所以,堪称正宗中华文化的代表。 |
C.徽州商业文化发达,在于徽人能用新安文化调适传统文化精神与现实之间以及纲常伦理与逐利之间的矛盾。 |
D.徽州文化在宗族理念中融入了阳明新学的重商思想,创造出“血缘”与“地缘认同”相结合的宗族商业网。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是农耕文明、伦理道德与宗族体制的结合体,本质上排斥商业精神,但徽州文化作出了新的探索。 |
B.徽商的巨大成功与徽州人的精神风格是分不开的,徽州人奋发坚韧的开创精神促进了徽州文化的全面发展与繁荣。 |
C.因为对儒家传统文化与商业发展的关系有着全新的认识,徽州文化开始由原先的“服贾”,进而开始重视“业儒”。 |
D.明清时期的徽商“以儒术饰贾事”,用礼义、诚信等信条协调商业活动中的人际关系,被人们誉为“廉贾”、“儒贾”。 |
根据原文,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统治者历来奉行重农抑商政策,这从“士农工商”的排序中也可看出,这种等级的划分,完全是人为的。 |
B.徽州商人之所以能够在商业资本领域和宦海仕途皆获丰收,是基于价值观念的转变,这一转变使得徽州文化多元发展。 |
C.传统文化稳重严格,缺少变通,徽州文化在吸纳传统文化精神的基础上,为传统文化注入了灵活、变通、发展的因素。 |
D.徽州文化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难以突破传统文化的束缚,但它对传统文明与商业精神的协调作出了积极的尝试。 |
实用类文本阅读
我的早年生活(丘吉尔)
“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
刚满12岁,我就步入了“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主考官们最心爱的科目,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喜爱历史、诗歌和写作,而主考官们却偏爱拉丁文和数学,而且他们的意愿总是占上风。不仅如此, 我乐意别人问我所知道的东西,可他们却总是问我不知道的。我本来愿意显露一下自己的学识,而他们则千方百计地揭露我的无知。这样一来,只能出现一种结果:场场考试,场场失败。
我进入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是极其严格的。校长威尔登博士对我的拉丁文作文宽宏大量,证明他独具慧眼,能判断我全面的能力。这非常难得,因为拉丁文试卷上的问题我一个也答不上来。我在试卷上首先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写上试题的编号“1”,经过再三考虑,又在“1”的外面加上一个括号,因而成了〔1〕。但这以后,我就什么也不会了。我干瞪眼没办法,在这种惨境中整整熬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监考老师总算收去了我的考卷。正是从这些表明我的学识水平的蛛丝马迹中,威尔登博士断定我有资格进哈罗公学上学。这说明,他能通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他是一个不以卷面分数取人的人,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尊敬他。
结果,我当即被编到低年级最差的一个班里。实际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数第三。而最令人遗憾的是,最后两位同学没上几天学,就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相继退学了。
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我继续待了近一年。正是由于长期在差班里待着,我获得了比那些聪明的学生更多的优势。他们全都继续学习拉丁语、希腊语以及诸如此类的辉煌的学科,我则被看作是个只会学英语的笨学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牢记在心──这是光荣的事情。几年以后,当我的那些因创作优美的拉丁文诗歌和辛辣的希腊讽刺诗而获奖成名的同学,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语来谋生或者开拓事业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差。自然我倾向让孩子们学习英语。我会首先让他们都学英语,然后再让聪明些的孩子们学习拉丁语作为一种荣耀,学习希腊语作为一种享受。但只有一件事我会强迫他们去做,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语。
我一方面在最低年级停滞不前,而另一方面却能一字不漏地背诵麦考利的1200行史诗,并获得了全校的优胜奖。这着实让人觉得自相矛盾。我在几乎是全校最后一名的同时,却又成功地通过了军队的征兵考试。就我在学校的名次来看,这次考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因为许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败了。我也是碰巧遇到了好运──在考试中,将要凭记忆绘一张某个国家的地图。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将地球仪上所有国家的名字都写在纸条上放进帽子里,然后从中抽出了写有“新西兰”国名的纸条。接着我就大用其功,将这个国家的地理状况记得滚瓜烂熟。不料,第二天考试中的第一道题就是:“绘出新西兰地图。”
我开始了军旅生涯。这个选择完全是由于我收集玩具锡兵的结果。我有近1 500个锡兵,组织得像一个步兵师,还下辖一个骑兵旅。我弟弟杰克统领的则是“敌军”。但是我们制定了条约,不许他发展炮兵。这非常重要!
一天,父亲亲自对“部队”进行了正式的视察。所有的“部队”都整装待发。父亲敏锐的目光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他花了20分钟的时间来研究“部队”的阵容。最后他问我想不想当个军人。我想统领一支部队一定很光彩,所以我马上回答:“想。”现在,我的话被当真了。多年来,我一直以为父亲发现了我具有天才军事家的素质。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只是断定我不具备当律师的聪慧。他自己也只是最近才升到下议院议长和财政大臣的职位,而且一直处在政治的前沿。不管怎样,小锡兵改变了我的生活志向,从那时起,我的希望就是考入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再后来,就是学军事专业的各项技能。至于别的事情,那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实践和学习了。
补充介绍:温斯顿•丘吉尔(1874—1965)英国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丘吉尔的一生虽主要从事政治活动,但他的历史著述和传记文学写作也成就卓著。在195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学院把他比作“具有西塞罗文才的凯撒大帝”(《颁奖辞》)。下列对文段的分析综合,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段开头一句,运用比喻,显示了传主的自信和自谦,并隐喻了传主人生的微不足道。 |
B.“蛛丝马迹”一词幽默而又意味深长,自嘲了自己学识水平低下和哈罗公学校长的慧眼。 |
C.文段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叙述了自己求学中的尴尬和兴趣爱好,语言诙谐幽默。 |
D.文中叙述“背诵”和“征兵考试”两件事,旨在批判当时的教育制度扼杀青少年的个性。 |
E、学习英语、背诵长篇史诗、玩锡兵,这些事例隐含着传主的一个观点,学习要有自己的爱好,它关系自己今后的志向和发展。
F、本文语言诙谐幽默,不是单纯的搞笑,它折射出传主深厚的文学修养和深刻的思想。此文诙谐幽默,文中划横线的两个句子读后令人忍俊不禁,试简析它们的作用。
丘吉尔在哈罗公学的成绩不佳,后来却成为著名的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请结合全文和“补充介绍”,简要谈谈你从中受到的启发,请分条列举(可联系自身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