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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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运第一人
(1)1932年7月8日上午。上海黄浦江畔。
(2)刘长春,这个正要踏上第十届奥运会征程的中国唯一的选手,踏着微微颤动的渡桥,登上威尔逊总统号。他回眸岸上,送行的人们挥动着红红绿绿的小旗,如潮水般向码头边流涌。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汇集成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江上船只都减速行驶,几艘货轮和客轮拉响了汽笛,向即将远行的健儿致敬。刘长春不由涌出两行热泪,心情十分激动、亢奋,可又是沉重、悲壮的。是的,偌大的中国,四万万同胞,第一次出征世界奥运会,仅仅派出他一个选手!自己的两肩,能挑得起这千钧重的国人期待吗……
(3)刘长春出生在大连一个寻常人家。沦陷于日寇铁蹄下的大连,小学里日本孩子欺侮中国孩子,中国孩子不能还嘴、还手。刘长春不干。每当中国孩子挨打挨骂时,他总是冲上前打抱不平,他力大如犊,常常打赢日本孩子。日本教师知道了,狠狠地打刘长春耳光,还把他提起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刘长春自己爬起来,不肯低头,苦闷的心情无以排解,就到操场上拚命地跑呀、跑呀。有些日本孩子想追上踢他,却怎么也赶不上他……
(4)刘长春14岁时,100米成绩已达到11秒8,400米成绩59秒。1927年,他的百米成绩提高到11秒。年底,他被东北大学录取为体育系学生。一次,与俄侨进行4×400米接力对抗赛,刘长春接第4棒时已经落后几米,可他急如闪电,竟然先于对手十多米到达终点,令俄国裁判目瞪口呆。1929年的一次中、日、德田径运动会上,他以10秒6的百米成绩名列世界前10名。这是当时世界上中国人百米成绩的最好名次。
(5)7月29日下午4时,在太平洋上颠簸了二十五个昼夜的威尔逊号,在数百华人的欢呼声中抵达洛杉矾港。刘长春乘上轿车,在美国警察的四辆摩托车引导和护送下,直朝唐人街开去。闻讯赶来的华侨华人排成近1公里的长龙,为刘长春欢呼,鞭炮声、锣鼓声、汽笛声、喇叭声冲天而起,场面十分壮观。许多热情的美国人聚集在奥运村,发现刘长春便欣喜地高喊: “China!”请他签名,围住他问长问短,刘长春久久难以脱身。当然,也有蔑视与嘲弄他的美国人,一家美国报纸登出了他的照片,照片说明是:“看看,这个小中国人明天如何跑法……”
(6)8月1日,第十届奥运会男子百米预赛正式开始。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休整的刘长春直接参加比赛,被分在第二小组第四跑道。发令枪声一响,各国好手奋力冲刺,刘长春用尽全身力气冲向终点的红丝带,20米,10米,5米刘长春仍然跑在第四名。美国观众热情地欢呼着,给刘长春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身体触及丝带的一瞬间,他奋力超过了前面一名法国选手。裁判报告他的成绩为11秒35。可惜的是,按照规定只有前8名才有资格参加决赛,而第8名的成绩为11秒02。
(7)刘长春千里迢迢远涉重洋,在海上颠簸近月,到达洛杉矾第二天就得参加比赛,身体疲乏,无法正常发挥水平,竞与奥运决赛失之交臂,国人为之扼腕。
(节选自《安东尼奥•萨马兰奇》,有册改)
文章第三、四自然段插叙刘长春小时候的事情,突出了刘长春哪些特点?(4分)
文章第五自然段末尾,作者为什么还选用了一家美国报纸蔑视与嘲弄刘长春的材料?(5分)
刘长春只身远涉重洋参加奥运会,送行和迎接的场面热烈壮观,海内外华人及华侨的热情和期盼超乎寻常。对此你有何见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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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问题。
我读高三那年,母亲去世了,本来就不大宽裕的家庭变得更紧巴了。偏偏那年我又没有考上大学,心情坏到了极点,父亲并没说我什么,只是话语更少了。一天中午,他忽然给了一沓钱:“你去复读吧。”我奇怪哪里来的钱,但终究没问他。后来才发现,那头跟了我们家多年的毛驴没了。从此父亲更加艰难地挑起了家里所有的担子,从那年起,他的白发我再也数不清了。
我把泪咽进肚里,苦读了一年。一年后当我把通知书交到父亲手上时,他也并没表现出太多的高兴,只记得他喝了许多酒,过后他看着地图自言自语地说:“兰州,到底远了点。”我分明看到他冷峻的脸上有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慈祥的伤感,但很快他便忙着给我打点行李,到处借学费去了。
⑥我临走时正赶上父亲要去市里的一所师范进修,他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淡淡地笑了笑说:“到时候我就不送了,你自己去吧,大学生了,还能丢了吗?”我也笑一笑,但不知怎么,一开口鼻子却酸了。
…………
没想到在我走的前一天晚上,他却风尘仆仆地从百里之外赶了回来(这时他才去了两天),“老觉着不放心呢,回来看看,看看!”看着父亲那一头汗淋淋的灰发,泪,在我眼里打转。夜里,父亲说:“到了兰州给家里回句话。”我应着。沉默了一阵子,他又说:“用钱就言语一声,一个人在外头,别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让人家瞧不起,家里怎么也好对付……”
节选自《父亲不写信》
“第2段中写“他冷峻的脸上有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慈祥的伤感”,结合上下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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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传》序(节录)
  ①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而伟大的人。②好似他们之中最伟大的一个,说是我们要叙述他的生涯的人所说的:“除了仁慈以外,我不承认我还有什么优越的标记。”③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也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所有的只是些空虚的偶像、匹配下贱的群众的:时间会把他们一齐摧毁。④成败又有什么相干?⑤主要是成为伟大,而非显得伟大。
  这些传记中人的生涯,几乎都是一种长期的受难,或是悲惨的命运,把他们的灵魂与疾病的铁砧上锻炼;或是,目击同胞受着无名的羞辱与劫难,而生活为之戕害,内心为之破裂,他们永远有遭难的日子;他们固然由于毅力而成为伟大,可是也由于灾患而成为伟大。所以不幸的人啊!切莫过于怨叹,人类中最优秀的和你们同在。汲取他们的勇气做我们的养料吧;倘使我们太弱,就把我们的头枕在他们的膝上休息一会吧,他们会安慰我们。在这些神圣的心灵中,有一股清明的力和强烈的慈爱,像激流一般飞涌出来。有意无意探询他们的作品或倾听他们的声音,就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行动里,即可看到生命从没像处于患难时的那么伟大,那么丰满,那么幸福。
  在此英勇的队伍中,我把首席给予坚强与纯洁的贝多芬。他在痛苦中间即曾祝愿他的榜样能支持别的受难者,“但愿不幸的人,看到一个与他同样不幸的遭难者,不顾自然的阻碍,竭尽所能地夸为一个不愧为人的人,而能借以自慰。”经过了多少年超人的斗争与努力,克服了他的苦难,完成了他所谓“向可怜的人类吹嘘勇气”的大业之后,这位胜利的普罗米修斯,回答一个向他提及上帝的朋友:“噢,人啊,你当自助!”
  我们对他这句豪语应当有所感悟。依着他的先例,我们应当重新鼓起对生命对人类的信仰!
第一自然中“我们要叙述他的生涯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在横线上写出人名)
第一自然段由五个句子组成,分别标记为①②③④⑤。根据作者的思路,该段的层次划分恰当的一项是 ( )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③/④⑤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⑤

用不超过15个字,把第一节中“成为伟大”的意思概括出来。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自然段有两层意思,请你用不超过35个字,把这两层意思概括写出来。
  答:第一层意思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层意思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课文,写出伟大的人物所受到的磨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贫穷与疾病的铁砧上锻炼”一句话中,“铁砧”是什么意思?所用的修辞是什么?
  铁砧意思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修辞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下面句子“他们固然由于毅力而成为伟大,可是也由于灾患而成为伟大”,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在伟人成为伟人的过程中,毅力和灾难同等重要。
B.伟人成为伟人的原因,不仅仅是由于毅力,更重要的原因是灾患,他们在灾患面前表现了不同凡响的胆识和勇气,在灾患中成就了伟大的事业。可以说是灾患成就了他们的伟大。
C.在伟人的生命中,不幸不仅不是阻碍,反而成就了他们的事业。
D.在伟人的成就中,灾患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毅力的作用远远大于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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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不应该离我们远去
 有人说,鲁迅在离我们远去,周作人正在向我们走来。这或许是事实。但我却并不以为然。我是31年前读的鲁迅,1年前读的周作人,中间隔了30年。但鲁迅仍然离我很近,周作人仍然离我很远。一个人,在他的青年时代,首先读的是鲁迅还是周作人,我想,可能对他的一生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个时代,是提倡鲁迅还是周作人,我想,对于今后整整一代人也会产生很不同的影响。对今日中国青年,今日知识分子来说,更需要的还是鲁迅,而不是周作人。
  当然,鲁迅和周作人是亲兄弟,鲁迅也并不知道周作人的“后事”。但即使从周作人的“前事”而言,他与鲁迅的地位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不仅是从文学史角度的评价,而且是就他们对于中国文化对中华民族的意义而言的。鲁迅不仅是新文化运动的一名骁将,而且是新的民族精神民族灵魂的重铸者;鲁迅所批判的不仅是哪一种制度哪一个阶级哪一派文化现象,而是在几千年封建文化“酱缸”浸泡中、在近百年半殖民地政治“囚笼”扭曲中霉变畸形的民族灵魂。鲁迅积其一生之力铸造国人的灵魂。他自己也成为我们民族的不朽灵魂;周作人也曾是新文化的发言人,也曾是传统伦理文化的批判者。但很快,新文化只沦为他的工具。他仍然以传统士大夫的心态,用冲淡的白话语言去娴熟地玩起了器物文化来。悠悠五千年,这样的器物文化博大精深,世所罕见,吃喝玩乐衣食居行,随手拈来旧式文化,就是文明。用林语堂的话说就是,西文文明除去抽水马桶先进外,其它别无所长。这自然使周作人大有用武之地,今日提倡“玩文学”的青年哪能玩过周作人呢?
  玩物丧志,周作人最终几乎是自愿地出卖自己的灵魂,成为民族的罪人并不偶然。如此一个周作人如何能和鲁迅相比呢?
  但正因为如此,今天的周作人可以摆在地摊上大畅其销,因为它好读——茶余饭后,躺在沙发上,借周作人之笔触,摩挲一些小摆设,品味一些小感触体验一下昨日的民族风情,未必不是一件乐事。何况今日玩风甚盛,有闲者甚众呢?而鲁迅却是不能躺着读的。重读鲁迅,我仍然时时如针芒在背,为自己的灵魂所承受着的拷问。中国知识分子都应该经受鲁迅的拷问——因为鲁迅本人已经千百遍地拷问自己。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积淀形成的某种劣根性,是难以自省自察自知的。但它却是妨害我们民族进取的现代文明的痼疾。一个民族具有庸人气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人自卑自负又自慰的阿Q精神。德国在普鲁士时代曾经是庸人气息弥漫的民族,连歌德都不例外。但经过包括马克思在内一代代思想家、哲学家的批判,经过贝多芬这样伟大的艺术家的陶铸,百年过后的德意志民族已是世界上最有自信和自尊、最有生命活力和创造精神的民族之一。鲁迅作为伟大思想家、文学家的当代意义正在于此,因为虽然60年过去了,由于种种政治历史主题的变奏,我们的国民性改造任务还远没完成,毒化民族灵魂的阿Q精神仍在蔓延滋生。虽然舞台的阿Q已经被喜剧家们变成形象委琐的小丑,在青年观众的嘲笑声中退场了,生活中的阿Q却西装革履地作为弄潮英雄闪亮登场了,在人们歆羡的目光中臂挽着高学历“小秘”,招摇过市。虽然今日中国的成就令世人刮目相看,据说已经到了可以说“不”的时代,但从器物文明建设上处处散发出来的暴发户气息中,从种种时髦的学术论争和学术论题中所暴露出的盲目的民族自卑与自傲心理中,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嗅出阿Q主义的味道——今日之新国粹主义不正在国学热国故热中疯长吗?无知贫乏时的阿Q尚是可怜的,无知丰富时期的阿Q却变得有些可憎。如果我们不能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培育出刚健俊拔的民族品格和自信自谦的民族精神,最终,精神的贫乏将使中华民族难以真正崛起。
  当然,我并不排拒周作人。今日中国毕竟处于歌舞升平的时期。在这样一个“美酒加咖啡”不再具有亡国意味的时代里,玩物并不可怕,尚古也可尊敬,有些人欣赏周作人也很正常。但不能以此而排拒甚至贬低鲁迅。尤其作为民族精神体现和创造者的知识分子不能媚俗从众丧失操守地靠做翻案文章靠出卖民族的良知哗众取宠谋利发财。在鲁迅的伟岸形象面前,周作人永远是一黄土。
  鲁迅,不应该也不会离我们远去!
  注:周作人(1885~1967),现代散文家。力主平和冲谈,恬静闲适,以致思想日趋消极。抗战时期曾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
第二段“鲁迅也不知道周作人的‘后事’。但即使从周作人的前‘事’而言,他与鲁迅的地位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里的“前事”“后事”分别指什么?
  答:“前事”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事”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段提到的“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积淀形成的某种劣根性”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认为,鲁迅不应该离我们远去。支持作者这一观点的主要论据是什么?(可摘录原文,也可自己概括回答,分条列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段中作者说:“当然,我并不排拒周作人。”“有些人欣赏周作人也很正常。”请选出作者对周作人态度表述正确的项(多项选择) ( )

A.持不完全否定态度
B.“最终几乎是自愿地出卖自己的灵魂,成为民族的罪人”是无可厚非的
C.其任伪职、当汉奸是不可饶恕的
D.他的作品是出于传统士大夫心态对文学的玩弄,青年人不要被迷惑

  E.“有些人欣赏周作人也很正常”,是反语
  F.肯定他曾为新文化做过有益的事。他的书可读,但不应评价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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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之谜
  音乐的作用并不止于创造悦耳的乐式①,它还能表达感情。你可以津津有味地欣赏一首巴赫的序曲,好像观赏精美的波斯地毯一样,可是乐趣也只限于此。莫扎特则不然,听了他的《唐璜》前奏曲②,你不可能不怀有一种复杂的心情。它充满了魔鬼式的欢乐,但又使你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去迎接可怖的世界末日。听莫扎特的《天神交响乐》最后一章,你会觉得那是狂欢的音乐,响亮的鼓声如醉如狂,从头到尾交织着一种不寻常的悲伤之美。莫扎特的乐章又是乐式设计的杰作。贝多芬所做的,是把音乐完全用作表现心情的手段,完全不把设计乐式本身作为目的。也正是这一点,使得某些与他同时的伟人不得不把他当做一个疯人。不错,他一生非常保守地使用旧的乐式,但是他给它们注入惊人的活力和激情,包括产生于一定思想、信念的那种最高的激情,结果不仅打乱了旧乐式的对称,而且常常使人听不出在感情的风暴下竟还有什么乐式存在了。他的《英雄交响乐》一开始使用了一个乐式(这是从莫扎特幼年的一个前奏曲里借来的),跟着又使用了另外几个漂亮的乐式;这些乐式被赋予了巨大的内在力量,所以到了乐章的中段,这些乐式就全被不客气地打散了。于是,在只追求乐式的音乐家看来,贝多芬是发了疯了。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觉得非如此不可,而且还要求你也觉得非如此不可呢。这就是贝多芬之谜。他有能力设计最好的乐式;他能写出使你终身受用不尽的乐式;他能挑出那些最枯燥无味的旋律,把它展开得那样引人,使你听上一百次也每次都能发现新东西:一句话,你可以拿所有用来形容以乐式见长的作曲家的话来形容他,但是他的病症,也就是不同于别人之处,在于那激动人心的品质。他能使我们激动,用他那奔放的感情左右我们。一位法国作曲家听了贝多芬的音乐觉得不舒服,说:“我爱听听了能使我入睡的音乐。”是的,贝多芬的音乐是使你清醒的音乐;而当你想独自一个静一会儿的时候,你就怕听他的音乐。懂了这个,你就从18世纪前进了一步,也从旧式的跳舞音乐前进了一步,不仅懂得贝多芬的音乐,而且也能懂得贝多芬以后最有深度的音乐了。
  注:①乐式:指音乐作品的结构形式。
  ②《唐璜》:莫扎特(1756—1791)根据传说而写的歌剧,交织着悲剧和喜剧成分,主人公唐璜是个放纵的贵族,结局是被送入了地狱。
第二段中提到的“某些与他同时的伟人”,所指的一类人是(不超过2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一段中,作者所说的“最有深度的音乐”是指哪些音乐?(不超过2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音乐。
作者认为贝多芬的音乐成为一个“谜”的原因是什么?(不超过32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从巴赫到莫扎特到贝多芬在音乐创作上的发展变化。(不超过6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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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与莼菜
  叶圣陶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枝。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923年9月7日作
(选自《中国现代散文鉴赏》)
文章第一段为我们描绘江南水乡什么样的图景?联系全文,谈谈作者的用意。
作者为什么说“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
作者在结尾处表现手法来表达思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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