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一幅烟雨牛鹭图
汤世杰
一眼看见那幅大地上的水墨小品,我还真有些忘情:烟雨中一头灰黑的水牛孤零零地站在路边,脚下是无边无际待耕的田野。黝黑的身影像一具活体雕塑,身后的木犁是另一件静物,犁把翘翘直指云天,晶亮的犁铧斜插进泥土。耕作像是在不该停下的时候骤然停下——高黎贡山①西麓的雨来去无定,说下就下说停就停,农事却不能等待。阵雨初停自不必说,稍小些就要抓紧犁田耙地。农人大约直到雨下得太大才去躲躲——不知是躲在某棵大树下眼巴巴地等着雨停,还是蹲在自家老屋屋檐下抽着旱烟?只有那头老牛留在那里,忠实而又无奈。人有时真是太粗心,为什么就让牛站在雨里的泥水之中?其实旁边就是一道弯弯的田埂,只几步就能让它站到干一些的地方。现在它只能一动不动,一任烟雨把它淋得透湿,浑身的短毛紧贴在身上,看上去倒比裸体更像裸体。雨顺着老牛的脊背直往下淌,头,角,嘴,穿着牛绳的鼻子,无望的眼睛,牛轭,滚圆的牛肚子,都在滴水,耷拉着的尾巴竟像一根水管,水流成线。
一群白鹭就在那时飞来,从阴绿模糊的背景划过,银白的身影如同闪电,在老牛四周上下翻飞盘旋。一动不动的老牛连眼都不眨。白鹭越飞越低了,通红细长的脚爪伸出来,像飞机降落前放下了起落架。老牛“哞”地叫了一声,给老朋友打着招呼:地我刚犁过,有的是虫子!白鹭叽叽喳喳地齐声欢呼,盘旋俯冲终至落定,一如几页湿透的情书,撒在老牛的四周。那只胆大些的竟在牛背落下,单腿而立,引颈而望,活像个临时风向标。然后它开始走动,好似淑女优雅的碎步,在牛背上从尾部踱到双角之间,然后再次返回——或许它眼里的牛背根本不是牛背,怎么走都是一条宽敞的步行街。
面对这个场景,时装设计师或能看到一场山野T台秀:高黎贡山西麓,牛和鹭的联袂献演,是大与小的默契组合,既有静与动的古老元素,也有黑与白的时尚流行。诗人呢,说不定会在便条簿上记下突来的灵感:持重与轻盈相辅相成的野趣,敦实与机巧搭配的哲理,憨厚与灵慧共生的诗情。画家将一幅水墨在心头铺开,顺手拾起《老牛白鹭图》的几个细节:细雨如烟,老牛如定,木犁如船,白鹭如歌,翻开的土垡如波如浪……
我像什么都看到了,但又像什么都没看到——我在想着那个农人。在远处躲雨的农人一直没有入画,但我相信他一直在场。眼前的一切都与他有关,他才是那个场景真正的主角。21世纪,风雨中的老牛木犁,暗示的是古老的农耕的伟大。大山下的土地是农人惟一的财富,其实不也是整个人类的唯一财富?那个场景尽管太古老太原始,一无现代文明的气息——没有拖拉机,没有化肥,没有杀虫剂,没有汽油味儿,没有订单农业,没有CEO(首席执行官),没有与污染一起抵达的富裕;有人在渴望它的改变,有人在期待它的延续——一切都在两难之中。我忘情地凝神,仿佛怕它转眼终会消失,就像它所象征的那种生存方式终将消失一样。拍一张照片吧,或者干脆就像我这样,用目光把它留在心中:那是少小离家的游子思念中的家园,在遥远的梦中看上一眼,暗夜醒来,泪水也会悄然洇湿枕角——一片自由自在充满闲趣却供养着我们的田野,怎么都是从简朴的远古出走的现代人的永远的牵挂。
[注]高黎贡山:在云南怒江西部的中缅边界附近。
1、文章开头两段的景物描写各有什么特点?你更喜欢哪一段?请从修辞手法的运用上说明理由。
答:  
2、作者在描绘“烟雨牛鹭图”后,又写了时装设计师、诗人和画家的感受,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答:  
3、请阅读文中画线的句子,结合全文,简要说明作者对古老农耕文明的态度是什么。
答:  
4、文章把“烟雨”称为牛鹭的活动场景,作者的用意是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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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从以下三、四两大题中选定一大题作答,不得选做另一大题内的小题)
四、实用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体操王子飞天点圣火
——记最后一棒火炬手李宁
2008年8月9日零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手持祥云火炬腾空而起,沿“鸟巢”上方飞身“奔跑”一周,在全世界热切期盼的目光中,点燃了北京奥运会主火炬。熊熊燃烧的奥运圣火,让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变成了现实。
24年前,就是这个身影,在洛杉矶奥运会上一举夺得自由体操、吊环和鞍马的三枚金牌。此外,他还获得男子团体以及跳马的银牌和个人全能的铜牌。在同一届奥运会上取得如此辉煌的战绩,至今在中国运动员中无人超越。
这个熟悉的身影,就是“体操王子”——李宁。
一个月前,当李宁作为最后一棒火炬手候选人之一参加排练时,他说,自己当时很平静。“能在中国举办的奥运会上被选中成为最后一棒,无论是我还是其他奥运冠军,都是一件无比荣幸的事情。在此之前我没有想过,也不会去刻意追求。从1988年汉城奥运会以后退役,距今已整整20年了。20年来,无论挫折还是成功,无论在商海还是其他领域,我都在自己心灵中悄悄保持一块最纯洁的圣土。这就是非常单纯的从当运动员开始就树立的为国争光的朴素信念。当年,我是带着祖国的期待去比赛的,今天更是带着中国人民的百年梦想和祖国的重托去点燃主火炬的。我不希望加上更多的色彩。我希望把这种最美的、最纯洁的享受保持一辈子。
李宁从接受这个光荣任务到今天整整一个月,为了保密的需要,他每天都是深夜去“鸟巢”训练。他说,一些空中动作当然与他练体操时的高难动作不可相提并论,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仍有一定的难度。每天排练完回到家里,都是晨曦微露,也让他在近30天的时间里体重整整掉了10斤。
他说,点火炬的难度与比赛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情。比赛容许成功或失败,但点火只能成功。要实现这个目标还是蛮有挑战性的。“尽管我有练体操的底子,但每天的训练我仍然不敢有任何懈怠和疏忽”。
“一开始我只是候选人之一,虽然几天前奥组委领导正式通知我接受这个任务,但我想得最多的依然是如何完成好这个光荣的任务。我很平静,因为我知道,这不是我个人的事情,是我们国家、人民的梦想。就是在最后一刻,我也只想如何做好这些动作,而不会去想到其它。这些天,我甚至在梦里都在做最后的点火动作”。
作为北京奥运会最后一棒火炬手去点燃主火炬台的奥运圣火,李宁有很多感受。这最后一棒,凝聚了五千年古老中国的梦想,凝聚了13亿中国人民的期待,凝聚了全体中华民族的激情。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体育事业也蒸蒸日上,经过几代体育人的奋斗,终于跻身体育强国行列。
当奥运会的圣火在中国、在北京、在美丽的“鸟巢”上空点燃时,每一个华夏儿女,怎能不为之自豪和骄傲?
(选自2008年8月9日《人民日报》第7 版)
请简要分析第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第四段中“我希望把这种最美的、最纯洁的享受保持一辈子”的含意是什么?
作为最后一棒火炬手,李宁有哪些感受?联系全文简要回答。
文章最后一段有何表达效果?请简要赏析。

(请从以下三、四两大题中选定一大题作答,不得选做另一大题内的小题。)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消失的故乡
谢冕
①这座曾经长满古榕的城市是我的出生地,我在那里度过难忘的童年和少年时光。可是如今,我却在日夜思念的家乡迷了路:它变得让我辨认不出来了。通常,人们在说“认不出”某地时,总暗含着"变化真大"的那份欢喜,我不是,我只是失望和遗憾。
②我认不出我们熟悉的城市了,不是因为那里盖起了许多过去没有的大楼,也不是那里出现了什么新鲜和豪华,而是,我昔时熟悉并引为骄傲的东西已经消失。
③我家后面那一片梅林消失了,那迎着南国凛冽的风霜绽放的梅花消失了。那里变成了嘈杂的市集和杂沓的民居。我在由童年走向青年的熟悉的小径上迷了路。我没有喜悦,也不是悲哀,我似是随着年华的失去而一起失去了什么。
④为了不迷路,那天我特意约请了一位年青的朋友陪我走。那里有梦中时常出现的三口并排的水井,母亲总在井台边上忙碌,她洗菜或洗衣的手总是在冬天的水里冻得通红。井台上边,几棵茂密的龙眼树,春天总开着米粒般的小花,树下总卧着农家的水牛。水牛的反刍描写着漫长中午的寂静。
⑤那里蜿蜒着长满水草的河渠,有一片碧绿的稻田。我们家坐落在一片乡村景色中。而这里又是城市,而且是一座弥漫着欧陆风情的中国海滨城市。转过龙眼树,便是一条由西式楼房组成的街巷,紫红色的三角梅从院落的墙上垂挂下来。再往前行,是一座遍植高大柠檬桉的山坡,我穿行在遮蔽了天空和阳光的树阴下,透过林间迷蒙的雾气望去,那影影绰绰的院落内植满了鲜花。
⑥那里有一座教堂,有绘着宗教故事的彩色的窗棂,窗内传出圣洁的音乐。这一切,如今只在我的想象中活着,与我同行的年青的同伴全然不知。失去了的一切,只属于我,而我,又似是只拥有一个依稀的梦。
⑦我依然顽强地寻找。我记得这鲜花和丛林之中有一条路,从仓前山通往闽江边那条由数百级石阶组成的下山坡道。我记得在斜坡的高处,我可以望见闽江的帆影,以及远处传来的轮渡起航的汽笛声。那年北上求学,有人就在那渡口送我,那一声汽笛至今尚在耳畔响着,悠长而缠绵,不知是惆怅还是伤感。可是,可是,我再也找不到那通往江边的路,石阶和汽笛的声音了!
⑧这城市被闽江所切割,闽江流过城市的中心。闽都古城的三坊七巷弥漫着浓郁的传统氛围,那里诞生过林则徐和严复,也诞生过林琴南和谢冰心。在遍植古榕的街巷深处,埋藏着飘着书香墨韵的深宅大院。而在城市的另一边,闽江深情地拍打着南台岛,那是一座放大了的鼓浪屿,那里荡漾着内地罕见的异域情调。那里有伴我度过童年的并不幸福,却又深深萦念怀想的如今已经消失在苍茫风烟中的家。
⑨我的家乡是开放的沿海名城,也是重要的港口之一。基督教文化曾以新潮的姿态加入并融汇进原有的佛,儒文化传统中,经历近百年的共生并存,造成了这城市有异于内地的文化形态,也构造了我童年的梦境。然而,那梦境消失在另一种文化改造中。人们按照习惯,清除花园和草坪,用水泥封糊了过去种植花卉和街树的地面。把所有的西式建筑物加以千篇一律的改装,草坪和树林腾出的地方,耸起了那些刻板的房屋。人们以自己的方式改变他
们所不适应的文化形态,留给我此刻面对的无边的消失。
⑩我在我熟悉的故乡迷了路,我迷失了我早年的梦幻,包括我至亲至爱的故乡。我拥有的怅惘和哀伤是说不清的。
作者在第二自然段中说“我昔时熟悉并引为骄傲的东西已经消失”,根据文章内容,作者写到哪些东西消失了?请用自己的话分条概括。
第九自然段中作者所写的“有异于内地的文化形态”和“另一种文化改造”分别指的是什么?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写到“迷了路”,它们的含义是否相同?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对“消失的故乡”作者怀着怎样的情感?表达了怎样的思想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谁更“现代”?
至少从十九世纪初开始,人们就非常关注现代性问题,但人们很少对现代性进行评估。美国的一些政治学者对此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在他们看来,“现代性”不仅意味着缺少传统信仰,还意味着自我表现。
为了对这种属性进行评估,他们在研究中使用了“世界价值标准研究”中的评估标准,该项研究是通过对占世界总人口80%以上的、许多国家的民众广泛提问而进行的一种国际合作研究。其第一项标准即 “世俗理性”标准,指人们对宗教的态度、对权威的尊重以及对爱国主义的态度。第二项标准即 “自我表现”标准,源自有关人身安全、信任他人、两性角色以及个人幸福等问题,而“自我表现”从定义上说是指从生存的迫切需求中摆脱出来。
各个国家的数据被归类为9大文化群体,大多数西方国家表现出具有很高的现代性程度,而发展中国家通常表现出现代性程度较低。有儒家传统和世俗价值标准的国家与西方国家相比,往往具有较强的世俗理性特点和较低的自我表现标准。
拥有相同文化的西方国家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信奉新教的欧洲国家比信奉天主教的欧洲国家以及讲英语的国家具有更高的“现代性”程度,这反映了很低的宗教信仰程度和高度的宽容和信任,这也是欧洲新教的传统特点。有研究者认为,天主教社会的现代性位置较低,可能是由于罗马天主教是—种等级分明、集中管理的宗教;讲英语的国家所处位置还要低,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特别是美国具有较高的宗教信仰程度。
经济情况是决定某一社会在世界态度及不同文化群体中所处位置的基本因素,但在任何社会内部,宗教文化传统都起着重要作用。比如,在美国,天主教徒的基本价值观类似于新教徒的基本价值观;而在尼日利亚,基督教徒的价值观与穆斯林价值观非常接近,但与西方基督教徒的价值观却相距甚远。
人们普遍认为,世界正日益美国化,但有关的分析表明,美国化主要发生在可口可乐、麦当劳和肯德基等表面层次上,因为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欧洲国家所走的道路与美国不同,与其他具有同样繁荣程度的社会中的民众相比,美国民众具有更多的传统价值观和信仰。位于现代性前沿的不是美国,而是北欧各国。
从原文看,下列对“现代性”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现代性”不仅意味着缺少传统信仰,还意味着自我表现。
B.“现代性”与“世俗理性”、“自我表现”的内容密切相关。
C.“现代性”是指一种从生存的迫切需求中摆脱出来的情况。
D.“现代性”的高低程度在相同的文化群体中并不完全相同。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评估现代性使用了“世界价值标准研究”中的评估标准,并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80%以上的民众进行了广泛提问。
B.有儒家传统和世俗价值标准的国家现代性程度较低,因为它们往往世俗理性特点较强和自我表现标准较低。
C.西方国家中,现代性程度由高到低依次是:信奉新教的欧洲国家、信奉天主教的欧洲国家、讲英语的国家。
D.“美国化”不能说明美国现代性程度最高,因为美国民众比生活在同样繁荣程度社会中的民众有着更多的传统价值观和信仰。

依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一个社会的宗教信仰程度与现代性程度呈现的反比正是宗教信仰和现代性之间存在尖锐矛盾的体现。
B.从现代性的特点来看,对佛教或伊斯兰教有着高度信仰的国家,它们的现代性程度是相对较低的。
C.经济情况是决定一个社会在世界态度中位置的基本因素,因此,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其现代性程度必然较低。
D.美国的现代性落后于北欧各国的现代性,发展中国家应该逐渐远离美国文化,学习更现代化的欧洲文化。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跪拜礼”的起源和消亡
原始社会中,人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用一些象征性动作,来表示他们的意向、感情。这些动作,有的后来成为社会生活的习惯,并常常被用作维护社会秩序、巩固社会组织和加强部落之间联系的手段。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利用其中某些习惯,加以改变和发展,逐渐形成各种正规的“礼”。“礼”成了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组织和对民众进行统治的一种手段。
“跪拜礼”是中国社会中使用年代最长、最频繁的一种基本礼节。
人类在刚刚能直立行走时,他们的行走姿势、大约跟现在动物园中猩猩单用后肢行走时的姿势差不多,弯腰曲背、身体前倾、步履蹒跚,前肢下垂、离地面很近。以这种姿势行走的人们,当他们站定表示友好或敬意时,前肢着地、后肢弯曲就是很自然的了。人类的先祖在静止时比行走时更不易保持直立,这一点,在近代力学中是找得到原理的。已经能直立行走的人类,做出的后肢弯曲,前肢着地的姿势,就是跪拜礼的雏形。
进入阶级社会初期,人们尚不知桌椅为何物,帝王平民皆席地而坐,所谓“两膝著地,以尻著朣而安者为坐”。这种坐姿,对于行跪拜礼,是很方便的。所谓“伸腰及股而势危者为跪,因跪而益至其恭,以头著地为拜”。以跪拜作为一种礼节,自然而然地得以延续和巩固。这种情景,我们在现在的日本“榻榻篾”上还能看到。日本民族在榻榻篾上“两膝著地,以尻著腫而稍安”为坐。当坐在榻榻篾上的日本人要表示敬意而欠动身体时,他们“伸腰及股而势危”,“以头著地”,很自然地构成了一个跪拜动作。
随着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的等级制度日益森严,经统治阶级改变和发展的各种礼仪礼节也日益繁杂化、规范化、经典化。仅跪拜礼一节,就被分为“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膜拜”等格式,各种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以及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所规定使用的跪拜礼都是不同的,它起到了维护、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关系的作用,起到了对人民加强其阶级统治的作用。例如,“稽首”,是最隆重的跪拜礼,属于“臣拜君之礼”;地位相等的人们之间通用“顿首”;而“吉拜”则属于“常祭之礼”等等。
当人们发明使用桌椅之后,跪拜礼已显得十分不便,似乎需要对它进行改革了。封建统治阶级也的确是根据其阶级利益,不断地在对各种礼仪进行改革兴废。例如,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清政府内外交困,财政危机,为了节约经费充实粮饷,明令废止了沿用三千年之久的“乡饮酒礼”。跪拜礼虽然有种种不便,但由于它有助于封建等级制的维护和巩固,有助于封建统治,对封建统治者有利无弊,所以,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几千年间,它一直被历代统治者所采用而无多大改变。只是到了乾隆年间,中国式跪拜礼受到了一次挑战,英国外交使节到北京谒见中国皇帝,他不愿意向清皇行中国式跪拜礼,经过一番交涉,乾隆皇帝同意接受英国使者的西洋式单腿跪拜礼。
“跪拜”,从原始社会中人们互相致意的姿势,到阶级社会演变成了一种表示臣服的礼节,“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行跪拜礼的,总是臣服者、卑贱者。跪拜礼被掺入了一种人格侮辱的成份,并日见其明显。以至“卑躬屈膝”一词成了损人尊严的贬义词。人民对这种礼节,从习惯到厌恶,从厌恶到反对,乃至提出改革的主张,也就是必然的了。
清末,四川民间传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从来不许人向他行跪拜礼,也教育百姓不要向任何人跪拜。石达开是否有过这种主张,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但这个民间传说本身,体现了中国人民反对跪拜礼的意愿
辛亥革命打倒了皇帝,西方资产阶级平等思想在中国大传播。有辱人格,维护封建制度的跪拜礼之取消,已势在必行。
正式废除跪拜礼节,这是辛亥革命的一大功绩。然而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久长,封建毒素至今不能说已被完全肃清。作为封建阶级的礼节,跪拜礼也尚未绝迹。不过,它现在主要使用于对偶像、亡灵的礼拜,而不是用于活人了。至于近现代作为一种惩罚的跪拜,则不能看作是一种礼节。但是,从中可以看到人们心目中对跪拜的厌恶。
作为一种社交礼节,跪拜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只是作为一块青记,它还残留在现代社会的臀部。它的最终消失,有待于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进一步丰富提高。
从原文看,下面对跪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最初的行走与跪拜礼有相似性,如后肢弯曲、前肢着地,这就是跪拜的雏形。
B.人类的坐姿与跪拜也有相似性,所谓“两膝著地,以尻著踵而安者为坐”,就体现了这一点。
C.跪拜礼形式多样,“稽首”“顿首”“空首”“膜拜”等,不同的形式,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等级差异。
D.坐在榻榻篾上的日本人要表示敬意而欠动身体时,他们“伸腰及股而势危”,“以头著地”的姿势,很自然的构成了跪拜礼的雏形。

“作为一种社交礼节,跪拜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只是作为一块青记,它不残留在现代社会的臀部。”根据原文对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社会的进步,人性的解放,人格的平等,决定了对人的跪拜都只能成为过去时。
B.但毕竟跪拜沿用了三千年之久,不是说要绝迹就能绝迹的,事实上,确实还有毒素存在于我们体内,比如从对偶像、亡灵的礼拜中可见一斑。
C.从以上意义来看,我们还要努力消除“毒素”,做一个健康文明的现代人。
D.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久长,封建毒素难以肃清,如近现代作为一种惩罚的跪拜,说明跪拜沿未绝迹。

依据原文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礼”是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内部组织的对人民进行统治的一种手段。“跪拜礼”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使用年代最长、最频繁的一种根本礼节。
B.本文娓娓道来,让人们清晰地了解到跪拜礼的起源和消亡的前因后果。跪拜礼的产生本是很自然的事,但一旦被统治者利用,就变了味,成了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跪拜礼的消亡自然也合乎历史的发展趋势。
C.封建统治阶级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不断对各种礼仪进行改革兴废。即使是跪拜礼,到了乾隆年间,也不得不改变。
D.跪拜,从原始社会中人们互相致意的姿势,到封建社会演变成了一种表示臣服的礼节。行跪拜礼的,总是臣服者、卑贱者。跪拜礼被掺入了一生中人格侮辱的成分。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回 家(节选)
台湾许达然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嚷着要回家。有乡思的地方就有中国人,连没老家的也要返乡间。
西方人的乡情虽也诗意,却不如中国的丰富深刻。希腊史诗《奥德塞》叙述伟大的回家旅程,但自荷马以后,西方人漂泊更远了。英国作家却斯特顿认为英诗里最美的一行是“遥远的在山那边”。有些诗人,像格雷、朋斯、丁尼生,也写过类似的诗句。一直到当代小说里,海明威的老人在鱼被吃后,想起究竟什么打败他时,他大声自答:“没有,是我走得太远了。”然而走远后,西方人并不一定像中国人感到“无奈归心,暗随流水到天涯”(秦观)。这归心在温庭筠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上,也在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上;无动词,因诗意已被乡思贯通了。乡思扩展了民族与历史意识。英文里的“父土”“母土”,或“家土”,我们叫“祖国”,把时间推得更远,感情拉得更近了。英文里的“生地”或“家镇”,我们叫“故乡”,把时空亲切地连在一起。中国诗人甚至把空间概念“旧家”或“故家”当作时间概念“从前”用,仿佛提到过去就想起家。
家与孝牵住中国人,照礼不许远离。然而留在家有时更要挣扎。唐朝王建有首诗写被官吏差遣的水夫,胸被纤索擦破了,脚被石砾割裂了,曾想溜掉算了,却又觉得“父母之乡去不得”;孝思使他忍痛拉船。离家既然出于不得已,出门前就拜祖宗,保佑早回来;有的还从井里挖出一把土,在异地生病时当灵丹服,想家时当亲人抚,而识字的就写诗了。
开始是离开后,偶尔忆起的浓甘薯香;逐渐是流浪中,时常遇见的薄人情味;后来是泥泞思路上,一踏就滑倒的激情;再后来是拥抱祖乡的意识。结束前,惨的是归不得:“我已无家,君归何里”;悲的是不得归:“天涯岂是无归意,争奈归期未可期”;妄的是不敢归,被江南迷住的韦庄甚至还吓别人“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但一般人的肠很有韧性,由于谋生、灾难、做官、放逐、当兵、亡国而离乡的,即使空肠也要回家。
出外谋生的盼望回去团圆。只因拒绝补破网而出去,回来就不愿是补破梦。虽然无地,仍要生儿女,自己只好出去,留下怨妇望君早归,硬望成石头了。即使有地,也不够女儿耕,儿女只好出去,想出头天。同样奋斗,不同遭遇,以至有敦煌抄卷提到的富不归贫不归,再贫下去就死不归了。为生活,甚至不得不出国也已几百年了。在异邦,用筷子,怎样夹都不如家乡味;思想起,怎样卧都不像长城;捧唐诗,怎样吟都不成黄河。再不如,不像,不成也要精神上认同;然而身在国外嚷叫心爱国内,口再响亮头顶的仍是别人的天空。不愿空做烟囱冒烟,袅袅,了了,乡思却变成精神分析家艾利克生所指的自责,责备自己脱离了把自己踢出的土地,良知吵着要回去。
即使几乎什么都有,做官的也叫不如归。中国的官僚制度一向发达,为了公正防私,不准在故乡当官。当官的在外,因大家不认识反而歪哥(腐败)。他们被罚怀乡,偶尔圣贤起来学在陈国时的孔子吵着要回家。清朝来台湾当官的大多要尽快捞回家,像凤山教谕吴周祯苦吟“落落竟忘归”是例外,连少数好官像孙元衡都哼“他乡莫望远”。从前好官也被功名误,慨叹“故乡回首已千山”(陆游),但也有不全为功名的被放逐后更发愿回去服务。
到比荒野还恐怖的战场打战的士兵数着归期。不像西方个人主义的反战诗很少提起家,从前中国诗反战的一个原因是要回家,早在《诗经》里就表达得很清楚。回乡“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徂东山”归来的士兵,段段“零雨其蒙”,回到家却发现妻已改嫁了。未婚的木兰从军,听到黄河呜咽,胡骑叫嘶,就听不到父母叮咛;凯旋后天子要把官衔给伊,伊毫无兴趣,因要快回去!人民防守边疆为的不是争功名而是保乡土。唐朝征战繁多,边塞也苍凉了。听到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李益),“日日双眸滴清血”(贯休)。战士流血未死还流泪,只因要回家。
既然想家就振作回去。归途心情“百尺风中旗”(孟郊),行路更难,“近乡情更切,不敢问来人”(宋之问)。终于回到祖地,有的用胡语胡吹,乡人越听不懂,他越得意。有的乡音依旧,但未离乡的孩童不认识老头,“笑问客从何处来?”(贺之章)幸亏仍懂乡音,没被撵出去。从前吴越王钱镠回乡后,也学刘邦把酒给乡亲喝并唱歌;但歌文雅得没人听懂,他改用乡音唱山歌时,大家才欢快的合唱。回乡有的只唱唱,有的要长住。陶潜住下后,比喻自己是失群鸟飞回孤松潜起来,并不想服务乡土;他一大早出去耕种,晚上才“带月荷锄归”,穷得开心。回乡有的满怀壮志,发现早已无家了,但总坚信家是自己创造的,最好在故乡。在作者看来,中西方的乡情有何不同?请结合文段简要分析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先后提到钱镠和陶潜的事意在表达什么?
本文是围绕“回家”展开的,请分点概括本文的思路。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有乡思的地方就有中国人”,思乡的中国人总会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乡之情。作者用其一管凝重的毫笔,完成了一次对“回家”、对乡愁文化的叙说。
B.文章主要讲的是一种文化层面的乡愁。作者在文章中谈古论今,沟通中外,广征博引。纵观全文,几乎是由中外历代乡愁作品贯串而成,可称得上是一部“思乡文化史”。
C.作者自觉地继承吸收古典文学语言,行文中有不少从文言中催化出来的极富韵味的语言,读来流利爽口有含有青苹果般的涩味,耐人咀嚼,回味无穷。
D.文中多处使用对偶句、排比句,整散结合,错落有致。作者在写作时, 颇为注意词语音节的调配, 尽可能使音节在变化中显示匀称美, 增强文章的节奏和气势。

E.质朴的文字、真实的情感,从文中隐透出来,重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他对青春时光、对家乡的绻恋,以及对社会的深刻感悟和省思,其中洋溢着理性的光彩和感性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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