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下面文段,回答文后各题。   
读 树
李国文
其实,一棵树,固然是一本书,再往深处探究,但更像一个人
  这些太庙里的,曾经慰我孤独的老树,也许看得多了,久了,它们的身影,居然烂熟于心,如同老朋友那样,有一点变化便会觉察出来。树木如人,都是生命的载体,都有其生命的流程。因此,人的历史,是一本可读的书,树的历史,也是一本可读的书。尽管,人这本书,没有树这本书厚实,但是,树这本书,却没有人这本书复杂,这就是人和树的不同处。
  所有的人,尤其有了一点名气的人,都会要顽强地表现出自己的存在,惟恐别人漠视,将他忽略或者忘却。最害怕的事情,莫过于不把他当回事。而树木,没有连根砍掉锯断之前,它的年轮,那一圈圈深深浅浅的岁月隐秘,都是密藏不露的。在其中所凝固着的她的一生,也许并不费解,可压根儿就没打算让人知道。
  不想为人知,更不在乎人知或不知,这是树的性格。
  惟恐人不知,恨不能吵吵嚷嚷得满世界都对他大惊失色,这是人的性格。
  所以,读一读这些古老的树,能够多少参悟出一些人生道理
古树与老人,相同之处,都有一份难得的历史感;不同之处,古树无言,老人要份;古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苦日无多的老人,却总爱跟世界较劲。这就是树和人的差别所在,树怕拔高,人不怕拔高,树拔高一寸,会死,人拔得天高,也是不会死的;有的人,初老尚好,犹知收敛,更老以后,灵性消失,感觉迟钝,精力不逮,思想麻木,便要做出不拔高不行,拔不高也不行的令人不敢恭维的尴尬事。
  树比人长久,它能活到人的十倍以上的年纪。因为见多,自然识广,因为识广,自然看得要远。所以,巍峨庄重,枝根虬结,苍劲肃穆,气势不凡。在她周围,许多年轻的后辈树,映衬出它的老迈龙钟,也反托出它那种上了年纪的大度宽容。树和树相处,天空很高,大家一齐向上生长,人和人相处,地盘有限,难免就要磕磕碰碰。因此,读树以后,再来读人的话,就会懂得老人再老,也不能因年纪的包袱,而嚣张跋扈,同样,拥有优势的新一代,只有在蓝天白云的上升空间里,才能大展宏图。
  树老,和人老也差不多,老人通常行动迟缓,老树通常也就长得很缓慢,老人通常不那么活跃,老树通常也就不是很起劲地生长。那残断的枝桠,萎缩的树干,不太振作的针叶,留下了太多的时光痕迹,好像时间在古老的身躯里凝滞住了,使人肃然起敬的同时,也多少使人生出一丝惆怅。
  往事已矣,过去的那些灰暗的记忆,也就让其渐渐淡忘,渐渐消逝。
  如今来到这座太庙,那满园关不住的春色,那一片郁郁葱葱,青绿苍翠,唱主角的已非这些前辈树木了,老树的光辉,已是昨日的事情。看来,还是年轻好,因为在成长着,意味着拥有时间,因为在成熟着,意味着来日方长,这就成为今天读树的新篇章。
  所以,陆陆续续栽种的别的什么树,比起老树来,要生机盎然,要朝气蓬勃,显得生命力特别旺盛的样子。风一来,你可以听到那白杨树的硕大叶片,或细细低语,或大声聒噪。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后来居上的局面,未来属于谁,谁就拥有最多的话语权,而徜徉在古树底下,就没有这一份热闹。
  展眼望去,所见皆绿,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白杨,爬满了照壁瓦墙的藤萝,拥塞的行路夹道的冬青灌木,花飞花落招蜂惹蝶的丁香海棠,令读树的我不禁觉悟,古树的缄默沉思,庄重成熟的状态,固然具有历史的魅力,但是,要没有这半个世纪种下的树木花草,仅凭那些爷爷辈的老树,是构不成这一片苍葱凝碧的绿色世界。正因为老树之外,更多的是新树的出现,才形成这一片怡人景色。
其实,树的世界如此,人的世界又何尝不如此呢?看一看挤在书市里的人群,年轻人远远多于老年人,年轻作家的书远远要比老年作家的书卖得好,便知道文学的这种新人辈出的过程,和树木的繁衍一样,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必然。只有新鲜血液的不停输入,机体才会不断更新,焕发青春,才能后浪追逐着前浪,一浪更高于一浪,才能生气勃勃,气象万千。
  买书,看压缩在书中的空间和时间;看树,阅读大自然,那可是活生生的大块文章。树的世界,人的世界,其实都在新陈代谢的进化规律之中。懂得这一点,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能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就像园子里的这些新的、老的树木,融洽相处,和衷共济,社会的祥和氛围,肯定会日益地浓烈起来。
  历史,总是要往前走的,那些懊丧,那些悔恨,那些苦痛,那些沉沦,就让它留在树木的年轮里,随风而去吧!
文章开篇说“其实,一棵树,固然是一本书,再往深处探究,但更像一个人”,作者为什么这样说,这句话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
作者所“读”到的“树”与“人”的有哪些不同点,写这些不同点有何用意?
文章以“读树”为题目,请简要概括作者是怎样围绕着“树”展开全文的。
文章说“读一读这些古老的树,能够多少参悟出一些人生道理”,这些道理有哪些,作者认为读懂这些道理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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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 每小题3分)
学会敬畏经典
谭旭东
最近,媒体上有两则报道很吸引眼球:一是李少红导演的新版《红楼梦》,让林黛玉裸体死去,面对公众的质疑,她认为这是“很震撼”、“很现代”的戏分;二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某副教授在博客上发文要求删除课本中朱自清的散文名篇《背影》,认为其中“父亲跳下月台横穿铁道去买橘子”不但违反了交通规则,而且“是不理性和实用主义的一个表现”。为什么这两件事看起来不大,各媒体的反响却非常之大,综合一下网友意见,我们发现,原因在于人们无法理解经典何以会遭到如此的曲解和篡改。
  随着大众媒体时代的到来,经典的命运确实有了很大的改变,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一些人不再敬畏经典,而是想尽办法“戏谑经典”,“颠覆经典”,试图以此来吸引眼球或获得媒体的曝光率,如前几年网络上就有人“大话经典”和“水煮经典”,在一些图书和网络文字上把《西游记》、《水浒传》等经典改成笑料,颠倒人物形象,把主体精神价值解构,这虽然从侧面反映了大众媒体时代言论的民主性和文化的多元取向,但也显示了文学经典面临否定和解构的危机。
  应该看到,文学经典之所以为经典,一是因为它有值得我们学习的美学品质,比如它有很标准的文法,它代表着某一个民族某个时代对生活的准确而深刻的表达方式;二是因为它有思想震撼力,它容纳了深刻的生活内涵,并浓缩了一个时代人类的智慧与思索。正因为如此,文学经典的意义与价值非同寻常,值得后人“重读”。对待这样的文学经典,没有理由生硬地否定,而应该予以同情的理解和阐释,即把它放到合情合理的情景中,感受它的真挚情感,琢磨它如何艺术地传达个人体验。
  对经典提出质疑不是什么坏事,但必须是站在“同情之理解”的立场上,给经典以应有的尊重,才不会任意篡改经典和否定经典,即使对那些并不能“永恒”而只是一时风行的作品,也要从审美体验出发,从创作的情境出发。当然,这就需要我们提高文学的文化的素养,在细致的品读中,真正感受经典的魅力,体验欣赏经典的乐趣。李少红之所以让林黛玉在新版“红楼”中裸死,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她不理解经典,或者她不懂得经典究竟应该如何“重读”;二是她可能并不懂得艺术的根本在哪里。不然的话,她肯定知道要使新版“红楼”更有震撼力,更具现代感,不一定要林黛玉脱衣服呀!再说,《红楼梦》原著中的林黛玉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子,对爱有着纯真的痴迷,从“黛玉葬花”就可以看出她内心世界的美好与柔软,怎么可以让死后的她裸体与人相见呢?这非但不能给观众现代感,反而让人觉得恶俗。
当前影视艺术的低俗化之所以有愈演愈烈之势,恐怕与一些导演的艺术素养不高,不懂得经典文化有关。如果靠情色成分来抓住观众的眼球,只能说明导演不理解艺术吸引读者和观众的真正奥秘。
靠把经典恶俗化来吸引眼球,其实是在愚弄观者、低估读者的智力。大众媒介时代文化环境的开明和文化形态的多样,给我们提供了更多阐释经典的机会,但我们也应该珍惜经典,传递经典,并以新一代人的智慧和识见来不断丰富和完善经典。只有在这基础上,我们才能继承经典中最值得学习的品质,才能把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原载2010年7月20日《人民日报 》,有删改)
下列对新版电影《红楼梦》中林黛玉“裸死”的评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李少红导演的新版《红楼梦》让林黛玉裸体死去。作者认为,导演的这种做法是影视艺术的低俗化表现,但对导演重新阐释经典、体现文化多元取向这一方面则进行了肯定。
B.新版电影让林黛玉“裸死”, 李少红导演认为这是“很震撼”、“很现代”的戏分;而本文作者认为,这种做法让人觉得恶俗,是在愚弄观者、低估观者的智力。
C.作者认为,要使新版“红楼”更有震撼力,更具现代感,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艺术手段来表现。让林黛玉裸死“红楼”,这是曲解经典、篡改经典。
D.新版 “红楼” 的事件表明:如果导演都能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深刻理解经典文化,不靠低俗的成分来吸引观众的眼球,那么,当前影视愈演愈烈的低俗化趋势可能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李少红导演的新版《红楼梦》让林黛玉裸体死去和某副教在博客上发文要求删除课本中朱自清的散文名篇《背影》,其实都是对经典的曲解。
B.一些图书和网络文字把《西游记》、《水浒传》等经典改成笑料,颠倒人物形象,解构主体精神价值,这种大众媒体时代人们言论的民主性,造成了文学经典面临否定和解构的危机。
C.文学经典值得后人“重读”的原因是文学经典有思想震撼力和值得我们学习的美学品质,容纳了深刻的生活内涵,并浓缩了一个时代人类的智慧与思索。
D.大众媒介时代文化环境的开明和文化形态的多样,给我们提供了更多阐释经典的机会,但我们并不能因此随意曲解否定经典。

作者认为,我们要学会“敬畏经典”,那么,该如何“敬畏经典”?请结合全文,分点作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穿旗袍的女人
丁立梅
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小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
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奉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睛一亮。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
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笑意姗姗,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件两件小商品带走,心满意足地。
几年后,女人攒足了钱,再贷了一部分款,居然就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了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车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
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十几万元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了。
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亮的笑容。
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在开。
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
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吗?还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儿没见老。
就心安了。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也淹没不了它。
结合全文,说说加点词的含义。
(1)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

(2)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

文章题目为“穿旗袍的女人”,这“旗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请你说说穿旗袍的女人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分点概括。
文中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你认同她“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的生活态度吗,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建筑成为一个重要的审美对象,首先是因为它凝聚着人类物质生产的巨大劳动,是人类自觉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直接成果。建筑虽然起源于防寒、祛暑、荫蔽、安全等实用的生活要求,但在建筑史上,人类为解决生活实用而付出的劳动却远远不如为非实用的方面付出的多。宫殿、庙宇、祭坛、陵墓、教堂、纪念碑、园林等等,这些全部或基本上服务于精神生活的建筑,其成就远远超过了住宅、作坊、堡寨等服务于物质生活的建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的演变,往往是一代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最敏感的见证。在西方,人们形象地称建筑是“石头写成的历史”。
人对建筑的美感,客观上来源于建筑的形式,舒畅、别扭、恐怖、惊讶、幽静、轻松、肃穆……这是视觉反应的直觉情绪;质朴、刚健、柔和、雍容、华贵、纤秀、端庄……这就进入了初步的审美判断。所有的这些主观的感受,无不是建筑的序列组合、空间安排、比例尺度、造型式样、色彩质地、装饰花纹等等外在形式的反映。但是这些感受(美感)又不是抽象的,其中往往包含着某些特定的内容,因而使得建筑的美感有可能突破单纯形式美的法则而深化发挥。像秩序井然的北京城,宏阔显赫的故宫,圣洁高傲的天坛,诗情画意的苏州园林,清幽别致的峨嵋山寺,安宁雅静的四合院住宅,端庄高雅的希腊神庙,威慑压抑的哥特式教堂,豪华眩目的凡尔赛宫,冷峻刻板的摩天大楼……所有这些具体感觉形式,无不包含着深刻的历史因素,以及整个时代的民族的审美倾向,无不包涵着悬念、感触、素养、格调等等主观因素。建筑的美感是朦胧的,但又可以是明确的;是抽象的,但又可以是具体的;是无声的空间凝聚,但又可以是有声有色的时间的延伸。
目前对建筑美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甚至给建筑美学下一个定义也是困难的。但是,把建筑作为一项艺术门类,从它的艺术特征,它的艺术风格和它的形式美法则入手加以研究,无疑将有助于探索更为深入广阔的课题。例如,建筑美感的组成因素,特别是它的心理构成因素,建筑创作的形象思维特征,自然美与环境美在美学内容,形式美的形式与发展等等。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建筑是一个重要的审美对象,而对其具体观照会获得更多的美学感受。
B.建筑的美感有可能突破单纯的形式美的法则,从而获得更多内容。
C.文章叙议结合,有的放矢,充分阐述了当今建筑美学研究的课题缺陷。
D.本文结尾提出了作者的主张,要从建筑艺术特征、艺术风格和形式美法则入手以研究建筑美。

根据本文,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建筑美感源于形式,但随着时代向前发展,所有美感必将突破单纯的形式美法则而得以升华。
B.建筑美学研究应该作为一项艺术门类,它必定有助于课题空间拓展、深入探索和建筑学的发展。
C.建筑美学的研究历史悠久,虽然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完整体系,但将来必定成为一门艺术性较强的新兴学科。
D.建筑美感终会明确具体,并成为有声有色的时间延伸,从流动到稳定,从单纯到复杂。

第二段加点的“某些特定的内容”具体指什么?
们为什么会形象地称建筑是“石头写成的历史”?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雁阵
狗娃冷冷地瞅着驼爷颠儿颠儿地晃来,双眼就变成两柄利剑。
他来了,他还算是条汉子!
晚秋的野地死静死静,身后的湖水像面硕大无比的镜子。狗娃分明感到,袖子里的刀已急不可耐蠢蠢欲动了。
驼爷在狗娃面前驻了足。许是走得急了些,额上竟排满了豆大的汗粒。
“好天!”驼爷歪起头,不无吃力地瞅着蓝空的日头。
狗娃没料到驼爷此刻还有雅兴评论天气的好坏,心就有些发躁。“你果真来了!”狗娃咬牙切齿,恶狠狠地吐出一句。
“哪能不来呢?”驼爷说,驼爷的厚嘴唇一个劲儿地抿动,“一接到你的信,我的心便踏实了。你总算出来了,且在城里找了份工作,这比啥都好!”
这个老狐狸,嘴倒甜!“行啊你,把我整进大牢里一呆就是五年,我狗娃真该好好报答报答你!”
眯起眼,驼爷读狗娃脸上的那道月牙疤。“你也真够狠的,一夜间毁了那么一大片林子。”驼爷把目光撒向湖畔,五年前倒下的松林,至今还在他的心头滴血。“呐,我又栽上了。”驼爷喃喃着。驼爷是个护林员。
“哼!”狗娃重重射出一口浓痰,蓦地从袖管里抽出那把长刀。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
嗬嗬嗬,驼爷笑了,笑得极坦然:“好歹当过兵,打过仗,啥家伙没见识过?”
狗娃一愣,顿觉眼前这个驼背老人很有些不好对付,但还是大声吼道:“你就不怕我一刀捅死你?”驼爷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款款地卷好一支烟,款款地抽。“狗娃不是人?狗娃一点人味也没有?我不信!”说罢,驼爷又哑哑地笑,竟一脸的灿烂。
怎么会是这样?其实,狗娃也没打算把驼爷咋样。狗娃只想让驼爷跪在地上求饶,然后狠狠地踢他一脚,再骂一句:“滚吧,爷不跟你一般见识,你这条老狗!”可事情发展得令狗娃不知所措了。
“咿呀!”驼爷扔掉烟头,又歪起脖子看天。狗娃也扬起了头。
雁阵。一群排成人字形的大雁,徐徐地朝南飞去。太阳赤灿灿,雁阵渐渐地融进那耀眼的光芒里。一首生命的诗,在蓝空中吟唱。
他呆了。他也呆了。
手中的刀陡地落到了地上。狗娃拾起刀,看了看,用力抛进湖里。沿着来路,狗娃大步而去。
“狗娃!”驼爷喊道,“你就忍心不回家看看爹娘?这几年,他们想你快想疯了!”
狗娃没回头。不混出个人样来,绝不见爹娘!狗娃的双眼溢满浊泪。
文中表现了“驼爷”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具体描写,分点说明)

文中“雁阵”的出现对情节发展和表现主题起什么作用?

除了“雁阵”,本文还有哪些自然景物描写?这些描写起了怎样的作用?

对本文内容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狗娃是个不思悔改的人,在监狱中被关五年,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找驼爷报复。
B.刀“急不可耐蠢蠢欲动”,“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这些描写,渲染了狗娃急于报复的心理。
C.面对“排成人字形”的雁阵,驼爷和狗娃蓦地都“呆了”,这一描写暗示狗娃内心有所触动,两人间的冲突将得到解决。
D.驼爷及时提醒狗娃莫忘爹娘,终于使狗娃幡然醒悟,认识到生命价值,且决心要混出个人样来。

E.这篇小说主要反映了护林工作的艰巨,说明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必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老人与狐
孙春平
德四爷听说大山里出了一只白狐狸,起初还有些不信。这些年,莫说白狐狸,山里连跟土疙瘩差不多的土狐狸都寻常难见了,扯玄吧。但后来听人说得多了,一个个信誓旦旦的,比如时间、地点,白狐的身子多长尾巴多大,长得啥样的嘴脸儿,谁谁谁亲眼见了,又谁谁可以作证,就不能不犯些琢磨了。
也不是德四爷见钱眼开,家里实在太需要钱了。德四爷的儿子上山打石头,被滚石砸死了,扔下一个孙子。孙子脑子好使,书念得好,正在县高中读高三呢,来年夏天就考大学。儿媳妇一次次带孙子来跟老人商量,说这孩子还考不?一年光学费就得好几千呢。
下了第一场雪后,德四爷在夜里带家里的黑子上山。狐狸是昼伏夜出的动物,多在夜里捕食野鸡山兔或田鼠,他还知道狐狸爱在什么地方选穴藏身,雪地里狐狸只要出来打食,则必留痕迹。那天夜里,他正在一片荒草掩映的乱石滩中搜寻着,便见黑子耳朵支棱起来,神情变得格外警觉。德四爷估计狐穴就在附近,开始琢磨该在哪里下套设夹了。
突然间,一道白光从石丛中闪出,直向山梁上奔去。黑子汪汪叫着,腾身飞快追奔。但很快,黑子就回来了,一副垂头丧气又很惭愧的样子。德四爷摩挲摩挲狗脑袋,算是安慰它。黑子也老了,又多年没跟他出来狩猎,已远不如狐狸敏捷,怪不得它了。没想,黑子又叫起来,腾身又追,眼见不远高岗处,那白狐竟立着身子往这边张望,直到黑子到了身边,才又一闪而去。黑子再回来,白狐也回来,如是三番。德四爷陡然醒悟,没等黑子再追,便喝了一声:“黑子,回来!
德四爷带黑子在附近石丛里找,果然找到一处洞穴,推开石块,就见一只长有尺余的小东西跳出来,黑子腾身一蹿,将小东西按在爪下。嗬,奇了,小狐崽子竟也是通体雪白,稀罕啊!德四爷脱下身上的褂子,将小白狐罩住,用褂袖绾了绾,便提在了手里,转身往家走。他心里得意,不由叨念了一句戏词,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啊!刚才,白狐一次次返回,就是想把他和黑子引到别处去,目的是掩护这只小狐崽,这回好,狐崽到了我手,就等于让我牵住了白狐的鼻子,你逃不出我手啦!
德四爷回到家里,从兔笼里揪出家兔,将小狐放进去,又用铁丝将笼门牢牢拴死,然后拍拍黑子的头,就回屋睡觉了。他知道,那白狐一定会远远跟在后面,但今夜它只会在村外转,不会追到家门口来。明夜,母狐就会不顾生死的跟过来了,那时再在院子四周下套子夹子。天亮时开门再看,笼子前竟有三只野鸡两只山兔。这是想讨好德四爷呢,还是乞求德四爷替它喂喂饥饿的小狐?
德四爷却偏让小狐饿着,也不给它水喝。小狐饥渴难耐的叫声是牵制白狐的最大诱饵,只有让狡猾的白狐彻底乱了心智,才有可能最后将其擒获。饿了两天加一夜的小狐的叫声果然渐渐弱下去,当夜幕再一次降临时,已是偶尔挣扎着叫一两声了。这一夜,月色又不错,德四爷眼见着白狐闪进了院子,在院心焦躁的转了一阵后,让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白狐突然正对着房门的方向,伏下了身子,两只前爪平伸着,脑袋就伏在那两爪间。它这是干什么?德四爷怔了一会儿神,提了棒子轻轻拉开房门,那白狐竟仍伏在那里不动。是它没有察觉动静吗?不会,决不会的。德四爷蹑手蹑脚,一步步走向白狐,清晰地看到白狐大瞪着一双黑葡萄样的眼睛,正无所畏惧地迎望着他。德四爷举起了棒子,看到白狐身子微微抖颤了一下,却仍不躲也不动,只是把眼皮轻轻的合上了。德四爷大惊,也顿时明白,白狐引颈受戮,想以此乞求德四爷放掉它的孩子。可怜的白狐它再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求一死!德四爷高举的双臂不由得软下来,长长叹息一声,就把棒子丢下了。天地之间,人与兽,都是血肉身躯,同情同理。那一时刻,他想起儿子刚死时,老两口悲恸欲绝的情景,老伴儿叨念足有上万遍:老天爷,让我死了吧,只求换回我的儿子……
德四爷从菜窖下提出兔笼,打开笼门,小狐蹿出来,就往白狐身上扑,那种绝处逢生、母子重聚的情景看了让人心热。白狐护定小狐,一直牢牢望着德四爷,那眼神说不出是感恩戴德还是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德四爷摆摆手说:“走吧,远点儿走,别再让那些人寻摸着你们了。”
白狐低叫了一声,小狐便跳上了母亲的脊背。白狐跳到院门口时,又转了几个圈子,然后立起身,合起两只前爪对德四爷做了个揖,便驮着小狐钻进夜色中去了。
老人唏嘘着回了房里。已隔窗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的老伴儿说,放得好,多少钱值这一片心啊!
德四爷没有分辨老伴儿这话是在赞白狐还是夸自己,这一夜他睡得格外香甜。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德四老爷上山捉狐,是因为他老年丧子,孙子读书需要钱。
B.白狐想用“三只山鸡两只野兔”来贿赂德四爷,期望得到德四爷的赦免,放小白狐归山。
C.小说明线叙述德四爷老两口丧子之痛,暗线叙述白狐失子、救子的过程。
D.德四爷“举”起了棒子,白狐“抖颤”了一下,不“躲”也不“动”,说明白狐的狡猾。

E.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儿子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别的,儿子们在这个大家庭里应该相互关爱,一贯高高在上的人类必须先学会关爱别的生灵。
德四爷陡然醒悟,没等黑子再追,便喝了一声,“黑子,回来!”在这里,德四爷“陡然醒悟”了什么?(5分)
文章第七段写“是它没有察觉动静吗?不会,绝对不会”,这一问一答有什么作用?(5分)
小说在前面写德四爷的艰难处境,有什么表达效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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