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宪法使独立后的美国从邦联制发展为联邦制共和政体,其重要作用是( )
①结束了松散的状态,维护了国家统一
②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权益的要求
③确立了美国的责任内阁制
④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A.①④ | B.①② | C.②③ | D.①③④ |
俾斯麦企图建立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立宪议会制度,以达到保持普鲁士王朝政治统治优势之目的。这种设想在1871 年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下列能体现这一目的的正确选项是( )
A.联邦议会由民选产生 | B.帝国议会掌握着立法大权 |
C.帝国皇帝有主宰议会之权 | D.宰相对联邦议会负责 |
有学者指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法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最简短、最经济主义的一部宪法,第三共和国宪法的含糊不清、残缺不全可谓是达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这一现象的出现乃是当时特殊的政治环境使然。”这里的“特殊政治环境”是指( )
A.共和派以一票多数的微弱优势通过宪法 |
B.君主派和共和派相互斗争又相互妥协 |
C.君主派实力超过共和派 |
D.法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充分 |
有学者认为:“(光荣革命)不是一次微不足道的政变,也不是一次以建立‘平衡宪法’为归宿的政治妥协,而是议会与国王权力关系史上的决定性转折点。”这里“转折点”指的是( )
A.通过《权利法案》结束了国王的权力 |
B.议会与国王在国家权力上实现了制约与平衡 |
C.国家权力的重心由国王转移至议会 |
D.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
中国秦朝时期制定的法律细密严苛,实行“轻罪重罚”;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以上材料说明二者( )
A.都依法治国形成法治社会 | B.对犯罪的界定不同 |
C.打击犯罪的效果不同 | D.立法的出发点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