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这段文字,按要求回答。
滋  味
①能吃的东西才知味道如何。上帝造人时,特别设计了舌头这种精妙绝伦的零件,可见他的确充满了仁爱之心。有了这件宝贝,人就能咂摸出酸、甜、苦、辣、咸、涩等各种滋味,也就能把吃鱼跟吃肉的不同分辨出来。试想,如果鼻子先闻到了美食的食气,入口之后却味同嚼蜡,那是何等扫兴。有了舌头,人也就变了挑剔鬼,从最初的茹毛饮血,发展到后来的满汉全席,口腹之欲真是越来越膨胀。从古时神农尝百草到今天大开山海宴,算不算得上文明的进步呢?“吃”早已成为国人头等重要的事情,硕鼠和馋猫同席,或于觥筹交措之前握手言欢,或于酒酣耳热之后结为兄弟。舌头的功用可谓大矣
②品酒是一门学问,品茶则是一种风雅,都不是俗人做得来的事情。那滋味显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胡喝狂饮之辈也就只能舌头舔舔嘴唇,随便说一声:“好!”
③古人说:“百般滋味,要在心中品味。”
④表面看来,舌头对此鞭长莫及。其实不然,它完全可以调和出心中的百味。岂不闻“甜言美语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舌头的功用比马尾巴的功能要强得多,切不可等闲视之。话讲得好听,就顺耳顺心顺意,一顺而再顺而三顺,就无所不顺,无往不利。为什么谄媚取容者屡屡得手(几乎没有失手的时候),因为这些专往舌头上抹蜜的人深明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听的话往往才下舌头,便上心头。让别人受用了,自己的日子就肯定好过,你若问他的人格何在,他会说那只是一双烂草鞋,弃之不足为惜。世间那些往舌头上抹蜜的人也是往鞋底抹油的人,一旦你失去了利用价值,他们就会像采尽了花粉的蜂群一样飞往别处。
⑤舌头其实相当世故,至少比眼睛、鼻子要世故得多,它知道自己若说了直话真话,就不可能再吃香喝辣,因此,它最不济时也只是沉默。若硬是被认死理的主人派去说直话真话,就命该一辈子无可奈何地咬菜根,它一定含恨不已。
⑥人人都知道“口蜜腹剑”这个成语,但又有几人识得甘言谄人者是别有居心用意呢?对一个假话连篇的人推心置腹是何等不值和危险呵,这是授人以柄,你忧乐的机枢就被他完全掌握了。他的那把藏于腹中的“剑”是迟早会抽出来的,同样的舌头到时候吐出来的就是蝮蛇的毒液了。
⑦名利本身是好东西,无论以力取,以智取,只要手法干净漂亮,都令人悦服。但有时候好端端的名利被群小人糟踏了,变成了猫腻滋味和腐鼠滋味,他们仍然争得头破血流,而且对谁都猜疑,生怕别人要来染指,要来分一杯羹。《论语》中说孔子“鱼馁、肉败、割不正,不食。”但在今之小辈看来,那是圣人的臭讲究,他们才不顾什么变味不变味呢,先塞进口中再说。猫腻和腐鼠都有人食之津津有味,如此,就遑论其余了。
⑧我们见了某人某事的龌龊之处,常说“心里真不是滋味”。其实,这“不是滋味”本身就是一种滋味,它至少表明了你的态度。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题目“滋味”的主要含义是,生活的滋味往往是辛酸和苦涩,只能在漫长的人生中慢慢品尝。
B.作者从舌头的饮食功用讲到舌头在人际关系中所发挥的种种“功用”,由此及彼,讽喻世人。
C.文章第二段与主旨关系不大,应该删去,使文意更加显豁。
D.第五段末句“它一定含恨不已”,用拟人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认死理”“直说真话”的人必然得到恶运,有一定的劝诫意味。

E.结尾说“‘不是滋味’本身就是一种滋味”,这里的“不是滋味”指的是在心里反感、鄙弃这类龌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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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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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的成长
①1939年,费因曼进入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深造。麻省理工是一所完全美国化的学院,学生不修边幅,学风自由散漫,但却充满了灵气;而普林斯顿则具有浓厚的美国传统,优雅而严谨。费因曼不喜欢繁文缛节,不过,普林斯顿有些地方很合他的胃口。学校规定晚餐时,学生必须穿上统一的又宽又大的长袍,费因曼很快发现了它的好处,每次打完球回来,大家不用洗澡换衣服,套上长袍就直奔餐厅,从而省了不少麻烦,费因曼觉得穿这样的长袍太方便了。
②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都有回旋加速器。麻省理工的回旋加速器放在一间洁净的房间里,控制室则在另一间房间,那里一尘不染,学生一般是不能接触这台机器的。而普林斯顿的那台回旋加速器,则放在一幢陈旧的大楼的地下室,房间里爬满了电线,许多开关悬在电线上,冷却水从水阀不住地滴出来,各式各样的工具扔得到处都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乱的实验室了。费因曼面对这“一团糟”的实验环境兴奋不已,这里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正说明这台仪器是科学家们自己亲手安装的,每个人都知道这部机器的来龙去脉和每一部分的功能,普林斯顿之所以出了那么多的研究成果,正是因为科学家们真正在使用这台仪器,而不是把这台昂贵的机器做摆设。
③费因曼的导师是著名的物理学家约翰。惠勒。在惠勒的指导下,他开始致力于解决如何消除量子电动力学中诸如电子自能等困扰物理学的老大难问题。他的想法是:一个电子对附近的电子作用,使他们产生效应,这才是辐射反应力的来源。为此,他试图用超距作用来避免自由场,并且使用推迟势和超前势的叠加来建立新的模型。费因曼的这套想法虽然和标准的量子力学理论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它却有可能解决古典物理中电子自我作用这一困难,从而展出一套量子理论表达的新形式。
④惠勒觉得费因曼的想法很有创意,因此建议他就这个问题做一次学术报告。尽管这是费因曼生平第一次做学术报告,他仍然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主持报告会的维格纳教授,他才感到了紧张。维格纳教授告诉他,罗素将来参加研讨会。罗素的大名把费因曼吓了一跳。维格纳接着说:“我想冯。诺伊曼教授也会有兴趣的。”诺伊曼教授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家,,费因曼吓得脸都黄了。维格纳接着又说:“爱因斯坦很少参加我们地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他也会来。”费因曼这时已是面无人色了。不过,等到真的上了讲台,费因曼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只要一思考物理问题,他就会全神贯注与要说明的问题上,一切杂念都会飞到九霄云外,下面的听众是谁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了。
⑤1941年12月,美国卷入世界大战,从而暂时中断了费因曼的研究工作。军队到普林斯顿校园招聘科学家,特别声明要物理学家。军队招聘物理学家的消息,使费因曼十分兴奋,也激起了他的爱国热情,他毅然放弃了到著名的贝尔实验室工作的机会,参加了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在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大师云集,而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个无名小卒,但他以大胆和敢提反对意见而著称。费因曼的顶头上司、理论物理部的主管是大名鼎鼎的汉斯。贝特,但和这样的人物谈论问题,费因曼也毫无顾忌地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与读书的时候一样,费因曼只要一谈物理问题,就会全用:“不,你错了”、“你简直疯了”之类的话去刺激对方。费因曼不怕大人物,不怕权威,而许多大人物也因此愿意接近他。一天,尼尔斯。波尔来到了洛斯阿拉莫斯。波尔在接见那些大人物之前,先找来费因曼讨论问题。因为老波尔知道这些大人物个个都怕他,只有费因曼会指出他的想法中的谬误,因此讨论问题时,单找那些只会说“是,波尔博士”的人是不行的,而应该先听听那些会说“你疯了”之类的小伙子的意见。
(摘编自《犹太名人传•科学家传》)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地两项是()

A.费因曼就学于普林斯顿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由顽童逐渐成长为一位令人赏识的科学家。
B.文中写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大学对回旋加速器实验室的不同设置与管理,目的在于突出两校迥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C.费因曼致力于决如何消除电子自能等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构想,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意义。
D.一谈到物理问题费因曼就会用话语去刺激对方,但许多大人物却愿意与他交流讨论,因为他能给对方学术帮助。

E.本文先写费因曼求学的一段经历,再写参加工作的后的一个片段,选材集中、丰富,富有典型意义和感染力。
第④段对费因曼进行了哪些神态描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费因曼的成长得益于哪些有利因素?请简要分析。
费因曼是一位具有什么个性特征的科学家?从他身上,你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每小题3分,共9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C.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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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
①吴作人,安徽泾县人,生于江苏苏州,从师徐悲鸿先生,并参加南国革新运动。在素描、油画、艺术教育方面都造诣甚深,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更是别创一格,自成一家。吴作人是继徐悲鸿之后中国美术界的又一领军人物。
②吴作人于1930年赴欧洲学习,先入巴黎高等美术学校,后考入比利时布鲁塞尔王家美术学院白思天院长画室学习。入学第二年,即在全院暑期油画大会考中获金奖和桂冠荣誉。他勤奋学习,掌握了熟练的专业技能,创作了数量可观的油画作品,表现出非凡的艺术才能。
③吴作人在接受了西方现实主义艺术思潮的熏陶之后,很自然地形成尊重自然、以造化为师的艺术信念,力图以加强写实来克服艺术语言日益空泛、概念的厄运。因此,他明确提出:“要到社会中去认识社会,在自然中找自然。是自然之微奥、伟大,纷杂于万象之中而隐没,藉艺人之心再映,方显其美和其力。”
④吴作人首先认为大自然是“微奥、伟大”的,其中存在着“美与力”,这是一切艺术创造的源泉。画家要“创造万象”,必须先“深知造化”“师自然”。自然如同艺术的母亲,只有直接吸吮母亲乳汁才是最富营养的。所以,吴先生后来又比喻说: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⑤吴作人认为,一部极好的录像带,经过几次拷贝,色彩退化,影像失真,距原版已经十万八千里,如果以这样的基础再来“创造”,能有什么出息呢?其作品之低下蹩脚就可想而知了。只有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艺术之源中去汲取营养、获得灵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和克服摹仿因袭、一代不如一代的衰落退化局面。
⑥吴作人诚恳地以自然为师,又坚决反对作自然的奴隶,总是充满活力地进行艺术创造,有所取舍、夸张、变形、变调、加工、提炼。熊猫形象的创造,就是吴作人师造化夺天工艺术观念的具体体现。
⑦为了表现一种稚拙的情趣,吴先生大胆舍去那带着血丝的小红眼睛的真实刻画,把熊猫概括为黑白分明的色块组合。充分体现着形式美的构成原则,体现着书法艺术的情趣。这样,从生活到艺术,经历了一次质的飞跃。吴先生笔下的熊猫形象,是其创造的一种表现憨厚可爱、稚拙纯朴之美的典型。
⑧为了再创造,为了夺天工,吴先生把中国画关于立意和意境的观念,融入自己艺术创造体系。他说:“中国画主立意,‘贵乎思’,重‘气韵’,讲究‘意在笔先’,说明画家之‘心’,之‘意’、之‘思’、之‘气’,常常成为是否能‘夺天工’的关键因素。通过这些画,你可以听到隐于画后的画家的心曲,感到溢于画外的画家的激情,也可以体会到画家们在艺术劳动中的甘苦。”
⑨吴作人先生师造化、夺天工,力图融诗书画于一体,追求自然美、形式美、意境美、气质美。在现实主义艺术体系内最大限度的发挥艺术家主体的创造意识,把写实与写意、再现与表现结合起来,从而融合了东方与西方的审美情趣,融合了现代与传统艺术的追求。在具象艺术语系抒发得淋漓尽致,出类拔萃。
⑩早在40年代,吴先生就曾预言:“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正是中国新艺术面目孕育的时代,正是在作风与内容上谋新出路的时代,正是要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而这种接受外来影响建立新生命新形式的观念,因敦煌古壁画的启示而更确信。”
11自从那时以后,半个世纪过去了,吴作人先生当年“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的“新的面目”终于逐渐显现了。这种融汇东西古今而创造的新面目,逐渐为现代的中国接受、欣赏,也已经为西方人士所认可和赞扬。
(选编自2013年3月17日《江南时报》)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作人曾经师从徐悲鸿先生,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别创一格,自成一家,成为中国美术界绘画成就仅次于徐悲鸿的领军人物。
B.作者从吴作人早期在欧洲的学画经历与其作品的关系这一角度,以吴作人一系列画作为例,揭示了他的求学经历对其绘画作品的影响。
C.绘画作品中往往能体现出作者的艺术创作主张,吴作人笔下的熊猫,可以说是他实践自己创作思想的代表作品之一。
D.吴作人本人40年代主张“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并“建立新生命新形式”,说明他已经看出中国艺术远不如外来艺术,只有学习外来的才能创新。

E.在创作上,吴作人“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思想,并为中西方人士所接受,欣赏和赞扬。
吴作人是怎样在绘画中实践自己的创作主张的?
怎样理解画横线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试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吴作人成功之路给我们那些人生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
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文化一脉说家训
家训,是中国历史上的家长用于训诫、教育子弟后代的文字。它包括家诫、家规、家书、家范、家箴、家诰、遗训等形式。
家训的产生和发展源远流长,从周文王的《诏太子发》算起,成文的家训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历代的名人志士、文豪学者、文武大臣多以家训的形式训诫子弟、垂饬后代。这些家训有不少一直流传到今天,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很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有些家训收集了不少警世哲语,并将这些警世哲语加以编排、分类,读来朗朗上口,对今人也颇有警策意义。有些家训,如颜之推的《颜氏家训》,除了教子、治家等内容外,还涉及音乐、风俗等内容,简直可以说是一部家教百科全书了。
一般来说,家训的内容包括修身、治家、处世、为学、立志、气节、为政等几个方面,其中又以修身、处世、治家为最主要。
封建士大夫历来重视对子孙后代的人格教育,反映在家训中,就是勉子立志、劝子为学、教子修身的内容。教子为学方面的家训,关于学习方法和治学态度方面的论述所占比例极大,尤其在家书中,更是占绝大部分。其中如“志当存高远”、“有志者当勉学以就业”、“君子忧天下不忧个人”等,,足可让人奋发;“生不可不惜,不可苟惜”、“正不可不守”、“清白之家,当以家声为要”等,又足可让守定气节,义不受辱;反映戒骄戒躁、反躬自省、节欲制怒、淡泊寡欲等思想的训诫之言也举不胜举。
因为是“家训”,所以“治家”在其中占主要地位是可以理解的,由于中国封建时代盛行宗法制度下的大家族,所以“治家”不仅仅是父慈子孝,耕读传家,而且包括了相当部分的有关宗族礼法、墓域祠堂、田产房屋、奴仆侍役等方面的规定。其中立家以勤俭为本的思想为主,中间还夹杂安贫乐道、耕读传家、教子当早、教子当严、齐家以和、忍让兴家、教子以正等思想,这些思想都是今天应该加以弘扬的。
已广为人知的家书,是家训的一种重要形式。家书往往随事而写,有感而发,尽管不很系统,但富有情感,词气真切。在家书中,有的直接点出了教子的主题,如西汉刘向的《诫子歆书》、三国诸葛亮的《诫子书》等。
与家诫的板起面孔的训诫相比,家书中那些娓娓道来的长者之言,更富于感染力,更能启发、教育和鼓舞下一代。如诸葛亮的“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彭端淑的“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左宗棠的“志患不立,尤患不坚”等,都是家书中的教育名言。这些名言,今天读来,仍使我们的心灵为之震撼。
(选自《华人时刊》,2011年第十期,有删改)
下列关于“家训”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家训分家诫、家规、家书、家范等多种形式,历史上家长用其对子弟后代进行训诫和教育。
B.家训的产生和发展历史悠久。有些家训一直流传至今,最早的家训是周文王的《诏太子发》。
C.有的家训除了教子、治家等内容外,还涉及音乐、风俗等内容,如颜之推的《颜氏家训》。
D.家训中“治家”这一内容占主要地位,其中安贫乐道、齐家以和等现在也应弘扬的思想在家训中都有所体现。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家训的内容主要是修身、治家、处世,而家训中关于学习方法和治学态度方面的论述占绝大部分。
B.“治家”不仅仅倡导父慈子孝,耕读传家,还起到了强化封建社会宗法制度的作用。
C.古代家书富有情感而又词气真切,那些娓娓道来的长者之言比板起面孔的训诫更富于感染力,更能启发、教育和鼓舞下一代。
D.古代家书中不乏教育名言,如“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就充分表现出诸葛亮对求学者的教诲与期望。这些名言今天读来仍使我们受到鼓舞。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古代的名人志士多用家训训诫子弟,这些家训既教育鼓舞了子孙,又为今人留下了一笔很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
B.家书中那些含有让人奋发、守定气节、戒骄戒躁、淡泊寡欲等思想的训诫之言举不胜举,这和封建士大夫重视对子孙后代的人格教育有很大关系。
C.封建士大夫注重“勉子立志、劝子为学、教子修身”,尤其注重“劝子为学”,也留下了不少这方面的名言警句。
D.对于家训中有关宗族礼法、墓域祠堂、田产房屋、奴仆侍役等方面的规定,今人需要辩证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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