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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当垆,相如涤器”新解
吴康零
汉代饮酒之风盛行,不仅官吏、富豪、文化墨客饮酒,一般百姓甚至奴仆也普遍饮酒。王褒《僮约》就曾严格限制奴仆饮酒的数量,“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牛”。当时城邑中出现了专门酿酒的作坊,市场上设有销售酒的商铺,路边道旁开有沽酒的小店,路上常见推酒的独轮车和挑酒的挑夫。在这幅酿酒、售酒、饮酒图中,“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故事,是众所周知的千古佳话。
司马相如(前179—前117年),字长卿,蜀邦成都人,是我国汉赋的奠基者,汉景帝时曾担任武骑常侍,后东游梁国(西汉封国)受到梁孝王的热情接待,写了《子虚赋》等名篇。梁孝王死后,司马相如返回成都。因家贫,受临邛令王吉之邀到了临邛(今邛崃市)。一次,临邛巨富卓王孙大宴宾客,邀请县令王吉与司马相如参加。酒酣,王吉请司马相如演奏古琴。相如知道卓王孙之女卓文君才貌双全,丈夫死去不久,正寡居家中,于是拨动琴弦,弹奏了一曲《凤求凰》。卓文君早就仰慕司马相如的才华,听到相如奏出的琴音中含有挑动之意,又从窗户中窥见了相如的翩翩风度,于是二人通过琴音产生了爱情。一天深夜,卓文君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毅然投奔司马相如住处,二人结伴驰归成都。卓王孙对女儿的叛逆行为十分气愤,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一钱不分也。”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成都一贫如洗,无以为生,不久便一起回到临邛,“尽卖车骑,买酒舍,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感到丢了面子,杜门不出。后经昆弟诸公反复劝告,卓王孙才改变态度,“分与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这段史料,《史记》和《汉书》均有记载,内容基本一致。《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据此,通常的理解是,他们在临邛开了一家卖酒的小店子,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司马相如则负责跑堂刷洗酒碗酒杯。这种理解,未必妥贴。因为,《汉书·司马相如传》说他们“尽卖车骑,买酒舍”。这“酒舍”,可以理解为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即通常所说的前店后坊,自酿自销。既然西汉时期的“甘酒”可以“一宿而熟”,而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糟的又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聪明能干的卓文君很可能就是一名酿酒高手。司马相如身穿犊鼻裈(围裙或裤子),“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既表现了司马相如“大不拘”的“名士风度”,又说明他们所开的“酒舍”还雇佣了若干名酿酒卖酒的小工,并不是规模很小的夫妻店。至今邛崃市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如果只开一个零售酒店,而当时的酒,所含酒精浓度本身就低,再从井中取水往酒里注,那还有什么酒味呢?如此说来,司马相如在临邛开的是一家自产自销的酿酒作坊,卓文君应当是“文君酒”的创始人。
成都的琴台,相传是司马相如的故宅,唐宋时期为成都名胜古迹,宋以后荒芜不存。明代觅址修建的琴台,已非故址。当年的琴台在哪里?说法不一。据专家考证,大约在今通惠门附近的东南面。后来的好事者,多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再次返回成都后,曾在“琴台卖酒”。梁载言《十道志》复谓“琴台即相如与文君卖酒处”。此说大谬。因为,《史记》、《汉书》都说“文君当垆”之地在临邛而非成都,更何况他们已经得到卓王孙的资助,回成都即“买田宅,为富人”,何必再去卖酒?今日成都琴台路上的“文君酒家”,自称即为当年文君卖酒之处,显然是一种商业炒作。
(选自《巴蜀文化研究通讯》2004年第3期)

本文是对“文君当垆,相如涤器”一说的新解,那么,作者不同以往的观点是

A.以往人们以为“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地点在成都,但作者认为文君开店卖酒之处在临邛而不在成都琴台。
B.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酒店很小,夫妻二人自为庸保,但作者认为他们开的酒店雇佣了一些小工,具备一定的规模。
C.以往人们认为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但作者认为卓文君可能不在卖酒,而在酿酒。
D.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是一家卖酒的零售小店,但作者认为他们二人很可能开的是一家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


下面哪一项不是佐证作者“新解“的支撑材料

A.《汉书·司马相如传》载“尽卖车骑,买酒舍”。“酒舍”,既可以理解为卖酒的小店,又可理解为自酿自销的作坊。
B.“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可见,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开的“酒舍”颇有规模。
C.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精的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
D.现在的邛崃市(汉时的临邛)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文君井极有可能是酿酒的取水之井。


.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文君当垆,相如涤器”,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酒舍”的初衷在于谋生,摆脱贫困。
B.司马相如不拘于小节,与佣人杂处劳作,颇有名士风度。
C.司马相如为追求才貌双全的卓文君,便于宴会时弹奏古琴,一曲《凤求凰》让卓文君听出了弦外之音,这是发生在临邛的事;而成都的琴台仅是司马相如的故宅。
D.“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斗”这说明统治阶级严格禁止奴仆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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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钟鼓楼
洪 烛
我忘不掉刘心武的《钟鼓楼》——它堪称北京平民生活的当代画卷。对他们默默无闻的身世的关注,确实太少了。他们只作为画外音而存在——人们更热衷于把视线投向高高在上的紫禁城、风起云涌的天安门以及诸多曾经控制着时代走向的人物与事件,而获得对这座城市的宏观认识……
而我偏颇地认为:对于这座古老城市所经过的漫长历史,天安门自然是它尊贵的面孔,而钟鼓楼却是它朴素的心脏。怦然心动的钟鼓楼啊,日积月累地撞击着元明清三代北京城里帝王将相及平民百姓的集体记忆。直到民国初年之后,由于封建王朝的结束及钟表的普及,它才完成了庄严的使命,功成身退地沉默于被遗忘的角落。这北京城里光荣的更夫,不知确切是哪一个日期停止了心跳——但那肯定是一个既令人心痛又令人惊喜的日子:在它六百多年从不间断地提醒与呼唤之后,新的纪元开始了,从封建时期的阴影中挣扎而出的中国进入一个文明的新时代。伴随着皇权被推翻,钟楼哑了,鼓楼聋了,钟鼓楼就像一个聋哑的老人,以缄默封存住一个人在人类听觉中逝去的北京。
《元一统志》曾记载它们最初的生日:大都钟鼓楼始建于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时名“齐政楼”。鸣钟击鼓的功用在于报时。据金焘纯老人说:“鼓楼的神经中枢是一套测时准确的铜壶滴漏系统……壶前立一铙神,张臂执铙作欲击状。待至壶水一尽,双铙立时击响,不爽毫厘。其后,同时击响的二十四面更鼓总汇成惊天动地的巨大鼓声……”玉壶冰心,水滴石穿。这不无诗意的描述,使我穿透岁月烟云,目睹并聆听到一门时间的艺术——关于人类怎样掌握时间、从蒙昧中获得时间醒悟的艺术。从第一滴水珠(那简直是幸福的泪水)划破夜空、流星般坠落的瞬间开始,时间不再是上帝保守的秘密,时间由神秘莫测的野生之物而成为玩弄于人类掌心的驯化之物。钟鼓楼在北京城平地而起,则把时间与权威联系在一起,使时间的艺术在形式上发挥到极致——这毕竟是统一了华夏大地的时间概念,从中简直能辨别出王权的尊严与傲慢——它本身就构成纷繁复杂的国家机器上既有装饰意义、又不可或缺的零件。古老的时间的齿轮,辚辚运转,它的正面与背面分别是夜与昼、荣与辱、权力与服从、战争与和平,最终激荡起冲天的喧嚣与尘土,多少年之后才能在纸上归于平静。
鼓楼的那面绝大皮鼓极其有名,据说1900年入都的八国联军曾恶意用刺刀将皮鼓一角捅破——由于一种对古老东方文明的破坏欲?这是捅在中国心脏上的一道伤口,这是捅在近代史上的一道耻辱的伤口。但皮鼓是坚强的,音色未减,照样夜以继日鼓声不息——只有了解历史的人才能从中倾听出一个民族强忍的疼痛与愤怒。至于钟楼的钟声,相比而言则稍显平白。北京城最有名的一口钟安置于西北郊的大钟寺内——名叫永乐大钟,有“钟王”之誉,一度是全世界最大的钟。此钟之声最远可传达四五十公里,可谓一鸣惊人,再鸣倾城。
炉火纯青的钟,众志成城的鼓,曾经控制着北京城里的日出日落。它不仅仅是时间的道具,更是时代的道具。暮鼓晨钟标志着一个离我们远去的时代——同样远去的还有众多不为人知的生活细节。哦,那远去的钟声,远去的鼓点——远去的古典!
我站在钟鼓楼脚下,站在听不见钟声与鼓声的地方,怀念着那时间的艺术、时间的音乐——那应该算人类最早的打击乐吧?它的产生和它的消失,都来自于同一种力量。我站在钟鼓楼的影子里,抬起手腕,给佩戴的机械表拧紧发条。没有一个路人能发现,我在用这个动作为钟鼓楼唱一首无声的挽歌,我在和历史核对时间!
为什么说对于北京这座古老城市所经过的漫长历史,钟鼓楼是它朴素的“心脏”?从第三段来看,钟鼓楼落成以来有哪些意义?请分条简要概述。
末段中“我站在钟鼓楼的影子里,抬起手腕,给佩戴的机械表拧紧发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4)分)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起笔将“高高在上的紫禁城、风起云涌的天安门”与钟鼓楼相映衬,否定前者而肯定后者,突出了钟鼓楼的地位。
B.“伴随着皇权被推翻,钟楼哑了,鼓楼聋了”,文章以拟人之笔,表明钟鼓楼完成了庄严的历史使命,同时也标志着新纪元的到来。
C.八国联军用刺刀捅破皮鼓,皮鼓“照样夜以继日鼓声不息”,象征着中华民族忍辱负重、不断抗争、坚强不屈的精神。
D.文章指出钟声鼓声“应该算人类最早的打击乐”,强调钟鼓楼在打击乐史上的意义,进一步表现了北京钟鼓楼的价值。

E.文章以钟鼓楼从诞生到消失为线索,以钟鼓楼象征过去的时代,表现了继往开来的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纽约鸽子
一夜雨疏风骤,把纽约积蓄了一年的金黄,从树梢刮到地上。那遍地的落叶,如同碎落的金黄旗子,插满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让这个城市的色调与季节同步。
漫步在中央公园的小径上,恍若与周围这个世界之都的喧嚣隔着一个时代,宁静是公园鲜明的主题,一望无边的寂寞,让我的思路也飘上了一层清凉的露水。
热闹着的,是那没有季节的鸽子,她们是公园活动的标本。奔跑,飞翔,安坐,追逐,是如此的无忧,如此的安详。我的脚步播向哪里,鸽子的快乐就洒向哪里。鸽子是公园真正的阳光,她透过思乡的云层,照亮我的孤独。她让世界在沉寂的时分,披上一层灿烂的音乐。
中央公园很大,它几乎占曼哈顿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曼哈顿是纽约的五个区之一,也是最繁华,最重要的地区。联合国、世贸中心、帝国大厦……一些最重要的建筑和机构都在这里。如果说纽约是寸金之地的话,曼哈顿则是寸金之中的寸金。美国人却在寸金之地的正中央,开了这么大的一个公园。有了公园,就有了鸽子的天堂。有了公园,就有了我的迷茫。
潮湿的草地,不能留下我的脚印。厚厚的草层,托住了我对土地的印盖。脚印只留在坚实的土地上。就是沙地也不行。不信,步入海边,那无际的沙滩上,就是多么容易盖上的脚印,也不会长久。海浪会轻轻擦去你不大深刻的印痕。只有鸽子的脚印例外。她的脚印,播在风里,播在目光里,播在人们的心里。
一只鸽子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想赶走,却又不忍。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阳光,却因惧怕承受不起而轻易失去。鸽子全然不顾我的恍惚,她在与伙伴们进行着快乐的对话或咏唱。数分钟之后,她才轻描淡写地飞离了我的肩头。一阵轻风刮来,我纷乱的头发开始有了形状。中央公园的宁静,让我逐渐激动起来,我真想躺在地上打滚,染一身潮湿回家。潮湿不是宁静亲密的朋友吗?
走进喧嚣的大街,徜徉在百老汇、第五大道、时代广场,人流如潮。各种广告,各种叫卖声、车流声,让这个城市沸腾。抬眼望去,公园以外的城市没有一丝丝多余的空间。
令我惊异的是,我的两肩各站上了一只鸽子。她们全然不顾周围的忙碌奔波景象,独自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宁静。我俯首看看脚边,我的惊喜更是难以控制。成群成群的鸽子,散布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她们昂首阔步,同人类竞争着空间。人流在让着她们,车流在绕着她们。她们的悠闲,同世界的纷乱形成强烈的反差。我清醒地意识到,奔走在纽约的人们在照顾着脚边的鸽子。我想到了两名留法学生因烹吃两只鸽子而吃官司的事。我想到的不是东西方文化的反差,而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联。
一片金黄的叶子飘到了我的面前,轻轻地提醒了我的情绪。我知道,我不能深陷这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之中。
一群一群鸽子欢乐地飞起。她们是一组一组欢乐的音符,跳动在世界这架巨大的钢琴上。
第5段写潮湿的草地留不下自己的脚印,海边的沙地也很难留下脚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6段,作者写道,“一只鸽子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想赶走,却又不忍”。(1)为什么想“赶走”?(2)为什么又“不忍”?
联系全文看,(1)“我不能深陷这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之中”的“主旋律”指什么?(2)“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是什么情调?
下边对文章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鸽子给宁静的公园带来热闹,给喧闹的街市带来宁静,它是大自然的使者。人们对鸽子的照顾,表现了人类对自然的情感。
B.“有了公园,就有了鸽子的天堂。有了公园,就有了我的迷茫”。这是因为,公园是宁静的,但这种宁静只属于鸽子,不属于我。
C.“我想到的不是东西方文化的反差,而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联”这一句含蓄地批判了东方文化不注重与大自然和睦相处的弱点。
D.公园的宁静、鸽子的悠闲,与“喧嚣的大街”、奔走在纽约大街小巷中的人们形成对比,表现出作者对“纷乱”的世界的不满。

E.文章运用比喻拟人手法,鲜明生动地刻画了鸽子的形象,表现了作者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从而深化了文章主旨。

阅读下面的小小说《陆游》,完成下题。
陆 游
陆游已气息奄奄。
儿子要为他请郎中。
陆游摇头止住,说,没用了。陆游的眼里有泪。陆游说,思念能用药治好吗?儿子不懂。
陆游的眼睛投向北方的天空,久久地,不愿回来。儿子懂了,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他,故乡在遥远的北方。父亲已经用眼睛、手和语言告诉他千遍万遍了。
陆游继续写他的诗,他已经提不动笔,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吐,让儿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记。
儿子哭着劝,父亲别写了!
儿子很想问父亲,诗歌能够上阵杀敌吗?诗歌能够收复北方的大好河山吗?
还有一个冷酷的现实儿子没敢告诉父亲,国人早已不读诗歌,国人喜欢的是杭州西子湖畔的歌舞、暖风和醉醺醺的酒意。
陆游仍写。陆游说他靠诗歌滋养生命和思念,思念故乡的时候,就抓一把诗解馋。
陆游说,诗歌能让他的眼睛还亮着。
陆游要儿子听。陆游的脸一派紧张肃穆。
陆游吼,是地动山摇金戈铁马的杀伐之声啊!是金人攻我大宋城池啊!金人打过长江了!
儿子知道父亲已是回光返照。
哪儿有什么杀伐之声啊!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那边传来的歌舞声、管弦丝竹声正一阵阵地漫溢过来,暖风、歌舞和酒肉已经把大宋的江山浸泡得酥软软、醉醺醺的。
但儿子不敢说。
陆游大吼,叫儿子赶快操家伙,金人杀来了。一句句的诗歌,如一支支复仇的箭,从陆游的嘴中飞射而出。陆游说,诗歌也能抗敌杀敌。
儿子让父亲静一静。
一记响亮的巴掌掼在儿子的脸上,陆游吼,十万火急的军情你还能静?
儿子不知所措。突然,陆游猛然跃起。随着一声巨吼,一道箭柱从陆游的嘴里冲出,刺破茅屋直射北方的天空。
那是父亲的鲜血已经飞向北方的天空。它们慢慢地组合成一首28字的绝句,在汴梁的上空久久徘徊。
写诗怎么会把人写死呢,儿子胆战心惊。
西湖那边的歌舞仍然绵绵不断。能有好消息在家祭的时候告诉父亲吗?捧着那首带血的绝句,儿子一片茫然。
“思念故乡的时候,就抓一把诗解馋”中的“抓一把诗解馋”应如何理解?
⑴如何理解“暖风、歌舞和酒肉已经把大宋的江山浸泡得酥软软、醉醺醺的”?
⑵小说一再写到西湖的歌舞,这对表现陆游的形象有何作用?

为什么说“诗歌也能抗敌杀敌”?

“捧着那首带血的绝句,儿子一片茫然。”⑴你能写出这首绝句吗? ⑵儿子为什么感到一片茫然?

阅读下面这篇小小说,按要求答题。
寻人启事
金文吉
读寻人启事的时候,女孩正坐在长椅上,浓浓的树阴牢牢笼罩着椅子,这就像母爱,寒冷而郁闷,女孩无言。
用女孩的逻辑讲,母亲不疼她,母亲除了爱好挣钱之外,最大的偏爱就是苛求她。必须、不准、专制、独裁是女孩给母亲的定义,并作为对母亲的代称。
离开这个没有温暖的家,女孩蓄谋已久。女孩在留下这样一张纸条后,终于把计划变成现实:“妈,我走了,按您的意思去把铁变成钢。别找我,我会活得很好。别忘了,我很漂亮。”
读这留言,女孩感到报复的快意。
令女孩满意的是,母亲第二天就调动了A市的新闻媒体,登了寻人启事,这要花很多钱的。能让母亲花不必要的钱,女孩心里高兴。
你永远找不到我。女孩甩头向火车站走去。在B市,女孩卖报、做工。只有在离家的时候才能品味出家的温暖。
半个月后,母亲把寻人启事散发到了B市,这次的寻人启事颇有一些检讨书的味道:女儿,回来吧,妈不再……不再……女孩开始惭愧。可不能就这么投降,女孩咬咬牙又去了C市。
每天晚上抱着寻人启事的报纸入眠,已经成了离家后女孩的一种习惯。在C市的两个月里,没有新的寻人启事,女孩感到失落和不安。
后来,女孩终于在《C市日报》上找到了一篇与自己有关的文字,但不是寻人启事,而是一则生日祝福:“女儿,生日快乐!”短短的几个字让女孩失眠了。
给母亲打电话,女孩第一次拨通了那个自己私下默念过百遍、千遍的号码。“此用户寻女未归,请留言。”挂上电话,女孩已泪流满面。
合同期总算结束了,女孩风尘仆仆赶回A市,她颤抖着按响了门铃,开门的却是个陌生人。原来,为了筹资找女儿,几天前,母亲将房子卖掉,去了南方。
第二天,报纸上多了一则启事:
寻母,速归。
第三段“没有温暖的家”是什么意思?请你根据这篇小说对“没有温暖”作出具体说明。
第四段说“读这留言,女孩感到报复的快意”,请你挖掘一下这“留言”中包含的“报复的快意”。
(1)把“母亲”的三次“寻人启事”看作一个变化过程,你从中读出了什么?(3分)(2)“女儿”三次读“寻人启事”及给母亲打电话后的心态变化说明了什么?(3分)
作为一个鉴赏者,你最欣赏这篇小说的哪一点?请作简要表达。(答案最好不超过80个字)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题。
马克思之墓(节选)
南帆
①在英国,可以见到许多名流的塑像。威灵顿、丘吉尔、司各特、牛顿,如此等等。牛津大学的图书馆是某一个富豪捐赠的,图书馆门前就有一尊这个富豪的铜像。伦敦的某一个地铁站口甚至塑起了一尊福尔摩斯像。
②海德公园里矗立了一座金碧辉煌的纪念碑。这座纪念碑如此之高,以至于拍照时不得不用广角镜头。纪念碑纪念的是一个叫做阿尔勃特的男人。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生平事迹,他最为重要的身份是女王的丈夫。据说他去世之后,伤心的女王大约有七年的时间不理朝政。这座纪念碑应当是爱情和皇家财富的共同象征。
③其实,英国人更为热衷的是另一桩爱情纠葛——戴安娜王妃的故事。纪念戴安娜的活动至今不衰。戴安娜逝世的周年忌日,无数人自愿地献上了鲜花和花圈。海德公园几条主干道的路面上,不远的距离就钉有一面铜牌子——因为戴安娜曾经从这几条路上走过。人们爱戴安娜的原因不仅是她的美貌,更重要的是她的平民精神。她时常以王妃的身份从事多种慈善活动,她不太在乎皇家装腔作势的清规戒律,也没有刻意将那一场举世瞩目的婚礼作为摆脱平民世界的仪式。
④可是,这种爱戴之中是不是仍然隐藏了某些势利之心?戴安娜的传奇寄托了众多凡人的白日梦,而且,载安娜故事的后半段仍然是这种故事的延续。她可以大步跨出肯辛顿宫的大门,然而,接走她的仍然是埃及巨富多迪的奔驰轿车。
⑤热衷于戴安娜平民精神的英国人大概不太想到马克思了。没听说英国的什么地方有马克思的塑像。马克思说了一些权贵们不爱听的话,有钱人当然不想为他树碑立传。令人感叹的是平民的沉默。穷困的马克思为无产者呐喊了一辈子,风雨无阻;然而,那么多人却慷慨地将鲜花和花圈掷给了象征性参加过几次慈善活动的戴·安娜。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⑥当然,还不是所有的人都被电视或者报纸上名流表演的消息所收买。还有人懂得马克思和《资本论》。英国的BBC主持了一项调查——谁是影响二十世纪的十位名人?广泛投票的结果,马克思竟然名列榜首。这个消息令许多人意外,也令许多人惊喜。这个消息令人恢复了一些信心;历史的天平仍然存在。
⑦前往拜谒马克思墓的时候才知道,马克思所安葬的海格特公墓已经私有化,一个毕生倡导公有制的思想家还是无法让他的葬身之地脱离旧世界。收购海格特公墓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规定进入公墓必须交费。尤为苛刻的是,每带入一台照相机必须加付一个英镑。
⑧马克思的墓原先夹杂在一大堆坟墓之间,平躺于地上。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英国工人和各国共产党合力重建了马克思墓。新的马克思墓位于公墓东北角的路边,墓碑是花岗岩砌就的一个高8英尺的方柱,方柱顶上安放着马克思的铜铸头像。“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看着墓碑上镌刻的这一句马克思的名言,心中无限憾慨
⑨返回的时候,有人问起马克思的后代。据说伦敦还有一个,不知是第几代孙子或外孙,在开出租车。如果这个传闻属实,那么,他至今应该还是标准的工人阶级的一员吧。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在写英人对名流的态度时用语包含讥讽,鲜明地表现出对世俗观念的否定,以及对英国平民的批判。
B.作者写到世人对马克思的态度和评价时情感复杂,但态度鲜明;能多给这位伟人一些注视的世界才是清醒公平的世界。
C.本文以“马克思之墓”为题,却用大量篇幅写了社会名流和权贵的塑像和纪念碑,这种欲扬先抑的手法,有力地突出了本文主题。
D.本文基调略显苍凉:立志改革旧世界,终生为平民奋斗的马克思在死后被众多平民冷落,连自己的墓地也成了他人的私有财产。

E.文章结尾关于马克思后代的传闻看似闲笔、实则深刻,因为作者从中得到安慰;马克思主义后继有人。
文中写戴安娜受到人们爱戴的原因是
。这样写对表现马克思起到了作用。
为了突出中心,文章中多有呼应对照的语句,请找出两处这样的语句,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呼应对照的语句


好处:
阅读⑤—⑧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1)第⑤段结尾作者含蓄地说“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请明确写出加点文字的意思。(不超过1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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