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鱼雷”闻一多
叶兆言
郭沫若对闻一多先生有个很新奇的比喻,说他虽然在古典文献里游泳,但不是作为一条鱼,而是作为一枚鱼雷,目的是批判“古代”,钻进“古代”的肚子,将“古代,炸个稀巴烂。”
闻一多的著名,是因为写新诗,因为被特务暗杀,这两件事都具有轰动效应。而容易被人忽视的,却是他的做学问,是他对古典文献所做的考订工作。
闻一多的有趣,在于他做学问的极端。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是个地道的书虫,是在“故纸堆里讨生活”。抗战期间,西南联大的文学院落脚蒙自,闻一多在歌胪士洋行楼上埋头做学问,除了上课、吃饭,几乎不下楼,同事因此给他取名为“何妨一下楼主人”。按照我的想法:闻一多之所以会走做死学问这条路,多少和他赌气有关。
闻一多显然想让哪些老派的教授明白,新派出身的人研究古典文献不仅可能,而且会做得更出色。他身上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他认为中国的旧书中,压根儿就没有一点值得保留的东西,声称自己深入古典,是为了和革命的人里应外合,把传统杀个人仰马翻。但是,另一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又是那样让他如痴如醉,其痴迷程度和任何有考据癖的学者相比毫不逊色,他走的是最正统的学术道路,从训诂和史料考订下手,为一个字、一个词大坐冷板凳。
认真研究闻一多学术思想的人并不是很多,首先是个难度问题,没有点儿学问基础,根本不明白他说了些什么,考据文章对于外行来说犹如天书。今天的人性情大都浮躁,不可能像他那样陷进去。今天从事古典文献研究的人并不在少数,以研究条件而论,要比闻一多时代不知强多少倍,可惜多数人只是为研究而研究,为当教授而刻苦,学问成了吃饭的本钱,成了谋生的手段。
闻一多对神话的研究,对《诗经》《楚辞》的研究,对唐诗尤其是杜甫诗的研究,都达到了前人所未至的境界。这也许和他曾留学接受西方教育有关。他似乎一直在努力寻找蕴藏在传统中的现代根源。他计划写一本具有独到见解的《中国文学史稿》,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留下了许多未完稿的笔记。文学发展中的民间影响和外来影响,是闻一多关注的焦点,他不但研究文化人类学,而且还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论来研究中国的原始社会。在方法上,既有最地道的朴学传统,又不缺乏世界最新的人文研究成果。朱自清先生对闻一多的评价很高,认为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年龄相仿的专家学者,很少有人能与之相匹敌,可惜英年早逝,被暗杀时才48岁,正是最应该出成绩的年龄。
说闻一多是一名斗士,应该没有问题。他似乎对“死”有特殊的兴趣,做的是死学问,下的是死功夫,面对的是永恒的死亡。
闻一多一定非常喜欢“涅粲”这个词,在此境界,贪、嗔、痴,与以经验为根据的自我,都已灭尽,不复存在,于是达到了寂静、安稳和常在的状态。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一头扎进古典文献,在绝望中获得永生,在枯燥里获得快乐。他写诗、做学问,后来投身民主运动,都是为了获得爆发的能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闻一多始终是一名斗士,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李公仆被暗杀以后,很多人告诉闻一多,他已经被列入黑名单,形迹可疑的特务就在他家门前闲逛,而且派人送了恐吓信进来。闻一多如果理智一些,就不会出席李公朴的追悼大会。但是他并不承认这就是中国的铁定现实,不愿意在独裁者面前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在李公仆的追悼大会上,闻一多定有一种寂寞之感,他没有料到偌大的昆明,只有他一个教授来出席这样的纪念活动。
闻一多在会上的演讲成为民主的绝唱,他离开会场不久,就被暗杀在大街上。
文中说闻一多“在故纸堆里讨生活”,应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意?(4分)
闻一多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取得了很多年龄相仿的专家学者不能与之匹敌的成就,其成就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6分)
文章题目具有怎样的含义?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在谈及今天“认真研究闻一多学术思想的人并不是很多”时,作者深有感触: “今天的人性情大都浮躁,不可能像他那样陷进去。”请联系现实,结合文本,谈谈你自己的认识。(4分)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实用类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材料概括分析题
欣赏中国书法,意义存在于忘言之境。在这种纯粹线条美与结构美的魔力的教养领悟中,中国人可有绝对自由以贯注全神于形式美而无庸顾及其内容。在这片绝对自由的园地上,各式各样的韵律的变化,与各种不同的结构形态都经尝试而有新的发现。中国之毛笔,具有传达韵律变动形式之特殊效能;而中国的字体,以千变万化的结构布置,留待书家自己去决定创造。如是,中国文人从书法修炼中渐渐认识线条上之美质,像笔力、笔趣、蕴蓄、精密、遒劲、简洁、厚重、波磔、谨严、洒脱;又认识结体上之美质,如长短错综、左右相让、疏密相间、计白当黑、条畅茂密、矫变飞动;有时甚至可由特意的萎颓与不整齐的姿态中显出美质。因是,书法艺术齐备了全部完美观念的条件。
中国书法探索了每一种可能出现的韵律和形式,这是从大自然中捕捉艺术灵感的结果,尤其是来自动植物。每种动物都有其运动机能的和谐,每种植物都有其美的素质。中国文人接触了这些,把其神韵融会于自己的书法中。自然界的美是动态的美。中国书法的美是动的,它表现生动的美,具有生气,同时也千变万化无止境。这种运动的美正是理解中国书法的钥匙。运动的动态原理生发出一种结构原理,这是理解中国书法的要旨。
现代艺术为寻求韵律而试创结构上新的型体,然至今尚无所获。现代艺术家们,如果你研究下中国书法,也许能够获得新的启示。
(节选自林语堂《中国书法》,有删改)
为什么说中国“书法艺术齐备了全部完美观念的条件”?请分点概括。
根据文意,概括中国书法中所融会的“神韵”的具体内涵。
在作者看来,中国书法可以给志在创新但迄今尚无所获的现代艺术家们以怎样的启示?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甜蜜的事业
1930年,吴明珠出生在湖北武汉一个教育世家。昊明珠从小就立下了报国之志,上初中时,她在作文中写道:“长大要为人类作贡献。”父亲启发她:“你靠什么为人类作贡献?要作贡献,首先要学有所长,第二做事要脚踏实地。”父亲的话像一粒种子,落在她的一心里。上大学后,21岁生日那天,她在日记中郑重写道:“人生最美好的是,你创造出的一切都能为人民服务。”
1953年,吴明珠从西南农学院园艺系果蔬专业毕业,她要求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边疆地区。作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的她,却被选送到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但吴明珠心里总有一个念头在涌动:应该到一线搞科研、作贡献。1955年,正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急需各娄科研人才、技术骨干,自治区向中央寻求支援,请求借调一批干部。经过几番软磨硬泡,昊明珠终于从首都北京来到了新疆。到了乌鲁木齐,她不满足于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又是一番软磨硬泡,一头扎进了条件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鄯善县。从此吴明珠就成了鄯善人,在火焰山脚下开始了她毕生为之奋斗的西瓜、甜瓜育种事业。
育种是一项艰苦的连续性工作,摸清家底,是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它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就是收集地方品种。从1958年开始,吴明珠就带着一壶水和一块馕,顶着风沙烈日,长年奔波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沙漠里。她常常要穿过火焰山和大戈壁,到百里以外的地方去收集品种。尤其在夏季,那一望无际的大戈壁,像炼丹炉一样,烫得连毛驴都不敢下蹄子。吴明珠不顾艰辛,一块地一块地普查,一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地跑,整整用了3年时间,她走遍了300多个生产队,将全地区的甜瓜资源分类整理成44个品种。从此,吐鲁番的甜瓜有了基本档案。吴明珠坚信这是一个物种宝库,一定可以从中选育出优质新种!从收集的优良材料中,她系统选育提纯了缸,心脆、香梨黄、小青皮等品种,这些品种后来都成为最佳育种亲本。她所做的这项基础工作,使哈密瓜从小农经济走向商品化,为新疆甜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吴明珠也被誉为新疆甜瓜品种改良的创始人、奠基者。
在新疆的成功让吴明珠更加充满信心:“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吃到哈密瓜,要让哈密瓜走出新疆,走向全国!”1973年,43岁的吴明珠又踏上了自己的创新之路,像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样,选择了去海南“南繁”,进行甜瓜的南部育种工作。与此同时,有人开始发出质疑的声音,认为植物的生长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结果就如春秋时期齐国名相晏子所说的那样“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而吴明珠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利用海南秋冬季节气温暖湿、光照充足的特点进行种子繁衍、种质研究等方面的科学实验。最终她让南方长出了北方的瓜,实现了甜瓜一年三熟甚至四熟的梦想。
昊明珠不只是在实验室里搞研究,,从选种、播种、打埂、铺地膜、授粉,到考种、鉴定品样、测糖度,每道工序都亲自动手,样样都是行家。数十年的坚持和不懈努力,让她在这个行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在世界上首先转育成功单性花率100%的脆肉型哈密瓜优质自交系,创造出一种新的种质资源,把中国特色的甜瓜系列品种和完整的育种创新体系推向世界。
昊明珠把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和大半生的年华都奉献给了最甜蜜的事业,她开创的甜瓜育种事业,促进了哈密瓜优种的大面积种植,优质哈密瓜从此“飞入寻常百姓家”。回忆往昔,吴明珠总是淡淡地说:“这一生,就是一直没有背叛自己的理想。”
(摘编自《中国科学报》2013.08.26)
相关链接
①吴明珠(1930.1.3-)目艺学专家,新疆西甜瓜育种事业的开创者。选育出优质抗病的西甜瓜新品种,创造了一批新的种质资源。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摘自《中国工程院走近院士》)
②吴明珠对瓜几乎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她最爱做的事,就是到地里看瓜。在戈壁绿洲高温闷热的环境下,吴明珠常常从早晨五六点一直忙到中午十一二点。她培育的甜瓜新品种覆盖面积曾占新疆商品瓜区总面积的80%,涌现出一批甜瓜致富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用数字体现。(摘自《人民日报:新疆农科院西甜瓜育种专家吴明珠》2013.08.26
吴明珠从北京欣然来到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都善县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作为一位园艺学家,吴明珠的突出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吴明珠在为其“甜蜜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有哪些闪光的精神品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滇西北的鹰
杨春山
⑴ 在地处边地的滇西北,阳光不知疲倦地映照着红土高原,也映照着每一个村庄和山寨。有了明媚的阳光,红土高原的村庄和山寨就拥有了斑驳的色彩和浑厚的表情。碧蓝如洗的天际,是红土高原对外亮出的金字招牌,上面写满了“纯澈”“清新”“圣洁”这些词语。偶尔掠过的几丝浅云,仿佛是看到天空太寂寞,刻意为它增添的点缀,在游移之中,不经意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⑵ 鹰是高空的舞者。飞翔时,它有着优雅的身姿和从容的倩影。滇西北的天空,以特有的气度接纳了鹰的飞翔。这样洁净而开阔的天空,为鹰的飞翔提供了敞亮的舞台。而鹰也用锐利的目光守望着乡土,有了飞翔的鹰,红土高原的庄稼就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⑶ 滇西北的鹰是寂寞的。它们从不呼朋引伴,总是特立独行,有时俯冲,有时滑翔,用强健的翅膀为滇西北的天空增色。
⑷ 滇西北的鹰是高傲的。它们栖居于峭壁,隐身于丛林,锐眼和利爪的完美结合,让它们能够坦然地享受生活中的美好。自食其力的飞鹰,也就拥有了在滇西北自由翱翔的底气。它们从不需要在污浊的尘世里,用哀怜的目光,去获得果腹的食物,这就成全了鹰的高贵。
⑸ 滇西北不缺乏陡峭的山岭。而鹰的一生,就是与峭壁互相依恋而又不停搏击的一生。从它们羽翼未丰之时起,就开始在悬崖边一次次地练习飞行。千摔万跌之后,才会拥有一对傲视蓝天的翅膀。滇西北不缺乏激情的江河。鹰用优雅的身姿,在浩渺的江面上纵横,用无尽的孤傲衬托着江的孤傲,一升一降,时缓时急之间,鹰用它的飞翔,诠释着生命的价值。
⑹滇西北的鹰,喜欢和乡村厮守在一起。在乡村上空飞翔的鹰,不时发出几声鸣唳,清越,苍劲。鹰的呼啸,经常穿越了时空,抵达了人们的内心。儿时,每当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就会赶快跑到后园里,去守护家里养着的那几只小雏鸡,生怕它们被凶猛的鹰抓到空中。多年之后,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仍然会对它产生一种敬畏。它的坚毅、勇猛、担当,让它在我眼中幻化为神灵的替身。鹰是离天最近的鸟,是红土高原上的精灵。
⑺看到飞鹰,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鹰猎。看到这些自然界中的骄子,在人类的驯养之下,消磨了锐气,涣散了眼神,无精打采地站在人们的手臂上,我的心里就会掠过几丝忧伤。鹰的舞台是天空和草原,鹰的战场是丛林和乡野,鹰的归宿是悬崖和峭壁,但人们的手臂,却囚禁了它们冲天的梦想,让它们的翅膀,紧紧收缩在了一块块肉食的诱惑之下。这是鹰的悲剧,也是飞翔的悲剧。很多民族都曾经驯养苍鹰,作为捕捉猎物的臂膀。而我认为,没有哪一只鹰不想拥有自由的飞翔。它们的呼吸和畅想,都只能在广阔的天空展现。被驯养得乖巧异常的鹰,已经丧失了空中勇者的称号。还是把自由还给飞鹰吧,“左牵黄,右擎苍”的场景,就让它深深的隐藏在典籍里。
⑻拥有了飞鹰的滇西北,让红土高原平添了几份狂野的气息。奔涌的江河,茂密的丛林,莽莽苍苍的横断山,只有接纳了飞鹰,才会变得更加完美。那些野向日葵灿然开放的山坡,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加斑斓的底色;那条曲折漫长的茶马古道,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为精彩的传奇。
⑼ 选择用文字来表达与诉说,就是为了把自己历练成一只飞鹰。在凶险的环境里千锤百炼,在寂寞的日子里自我折磨,从而获得一对矫健的翅膀。然后,在山崖之间,在乡野之上,以从容的心态翱翔。遇到不平之事,用劲利的俯冲,涤荡弥漫的雾霾;遇到可赞之景,用清越的鸣唳,唱出高亢的歌声。
⑽ 苍天眷恋着边地飞鹰。给它一对利眼,就是要让它用敏锐的目光,捕捉人间的卑污;给它一双利爪,就是要让它用冲天的豪情,撕裂尘世的丑恶;给它一个尖喙,就是要让它用无穷的力量,叼取世间的虚伪;给它两只翅膀,就是要让它用坚定的信心,搏击生命的极限。作为一只边地飞鹰,应该拒绝被奴役,拒绝被豢养。牧人的手臂,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舞台;喂来的肉块,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美食。
⑾ 边地飞鹰,只能以浩瀚的天空为背景,只能以苍茫的山岭为舞台,哪怕撞向山崖,也要用绝美的姿态,完成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冲刺,体现出生命的壮美与凄凉。在红土高原上盘旋的边地飞鹰,用真诚的守望,让这里的庄稼更加丰美;在红土高原上翱翔的边地飞鹰,用自由的舞姿,让这里的山河更加雄壮。
⑿ 在神秘的滇西北,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也愿意成为一只边地飞鹰,伴随着这里的山河、乡野、庄稼自由飞翔,摒弃丑恶与奴役,留下一地豪情一路高歌。
(选自2014年2月 22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请简要分析第(1)段在文中的作用。
请赏析文章第(10)段划线的句子。
文章第(12)段说“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请联系全文,分析边地飞鹰有怎样的情怀。
请结合文章,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

材料概括分析题
人们常以没时间为由不读书。然而,孩子读图文、漫画的,成人读盗墓、穿越的却越来越多。这些读物不仅释放出缺乏维生素和蛋白质的“空热量”,还产生干扰素,不断输送继续摄入的错误信号,让人生出上瘾般的依赖。为防止这种“浅阅读”导致的杰出头脑离开思想,叔本华峻刻地指出,“凡为傻瓜写作的人,总会有一大群读者”。经典阅读则全然不同,它是“心灵的探险”“灵魂的壮游”,能让自感处处受限的我们在身心解放中拓展视野,能助人疏浚心源,检点小我,滋生出宽广的社会关怀。诚如罗曼·罗兰所说“从来没有人为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经典阅读要祛除功利的考量,事实上,朱自清在《经典常谈》中强调的“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的道理,仍未被人理解。现在有人提倡“慢读”,主张不仅在时间上,更在心态上保持清静闲适走进经典。其实,中国古人自来就多闲来读经。如今社会浮躁,阅读之风在沦丧,但经典的魅力从未因此而消退。只有悠闲淡泊之人,才能保持最高尚的阅读品质,才能体会到“至乐莫过读书”。
(选自汪涌豪《经典阅读的当下意义》,有删改)
请依据材料,为“浅阅读”下一个定义。
请用自己的话概括说明“经典阅读”的意义。
结合材料,说说怎样才能让“经典阅读”落到实处。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王剑冰
(1)瓦是屋子上面的田地,一垄一垄,长满了我的怀想。离开好久了,怀想还在上面摇曳着
(2)我不能进入瓦的内部,不知道瓦为什么是那种颜色。在中原,最黄最黄的土烧成的瓦,也还是瓦的颜色。
(3)瓦完成了我们的先人对于土与火的最本质的认知。
(4)当你对瓦有了依赖的时候,你便对它有了敬畏。在高处看,瓦是一本打开的书。我拆过瓦,屋顶搭下来的长板上,瓦像流水一样滑落,手不敢怠慢,一块块像码字样将它们码在一起。
(5)屋子一直在漏。雨从瓦的缝上淌下来,娘要上到屋子上面去。娘说,我上去看看,肯定是瓦的事。雨下了一个星期了,城外已成泽国,人们涌到城里,挤满了街道的屋檐和学校走廊,后来学校也停课了,水漫进了院子。我说娘你要小心。娘哗哗地踏着积水走到房基角,从一个墙头上到房上去。我站在屋子里,看到一片瓦在移动,又一片瓦动过之后,屋子里的“雨”停止了,那一刻我感到了瓦的力量。
(6)鳞是鱼的瓦,甲是兵的瓦,娘是我们家的瓦。
(7)风撞在瓦上,跌跌撞撞地发出怪怪的声音。那是风与瓦语言上的障碍。风改变不了瓦的方向,风只能改变自己。瓦的翅膀在晚间巨大的空间飞翔。
(8)屋不嫌瓦丑,屋子实在支撑不住了,将瓦卸下,做好下面的东西再将卸下的瓦盖上去。瓦是最慢的事物,从第一片瓦盖上屋顶起,瓦就一直保持了它的形态,到机器瓦的出现,已经过去了两千年时光。
(9)我一直不知道由土而成为瓦,是物理变化还是化学变化,叫做瓦的物质,竟然那么坚硬,能够抵挡上百年岁月。瓦最终从颓朽的屋顶上滑落,在地上落成一抔土,那土便又回到田地去,重新培养一株小苗。瓦的意义合并着物理和化学双重的意义。
(10)在人们走入钢筋水泥的生活前,瓦坚持了很久,瓦最终受到了史无前例的伤害。
(11)一个孤寡老人走了,仅有的财产是茅屋旁的一堆瓦,那是他多年的积蓄,每捡回一片较为完整的瓦,他都要摆放在那里,他对瓦有着什么情结或是寄望?他走了,那堆瓦还在那里等着他,瓦知道老人的心思。
(12)邻家在瓦上焙鸡胗,瓦的温度在上升,鸡胗的香味浮上来,钻进我的嗅觉,我的胃里发出阵阵声响,鸡胗越发黄了起来,而瓦却没有改变颜色。瓦的忍耐力很强。
(13)下雨了,我顶着一片瓦跑回家去,雨在地上冒起了泡泡,那片瓦给了我巨大的信心,我快速地跑着,我的头上起了白烟,闪电闪在身后。
(14)瓦藏在草中。一坡萎顿又复生的草,一片不再完整的瓦,不知道谁将它遗失,它一定承受过很长的岁月,没有可去处,不在这里又会去哪里呢?草里埋着各种形态的瓦。这是一个废墟。我看到了瓦下面的时光、欢乐甚至痛苦。
(15)一片瓦在湖上飞。水上起了波澜,波澜变成花朵,瓦沉在花朵下面,等待重新开花。
(16)一条狗衔着一片瓦跑过来。不知道狗对这片瓦有什么情愫,难道它认得这瓦或这瓦的主人?
(17)我不知道瓦的发音是如何出现的。瓦——,我感到那般亲切。好久听不到这种亲切了,或以后愈加听不到这种亲切了。
(摘编自《人民日报》
在作者笔下,瓦有哪些品性?请结合文本分条概述。
“鳞是鱼的瓦,甲是兵的瓦,娘是我们家的瓦”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原创】请赏析文章第一段划线的句子。
请根据文本,探析“我看到了瓦下面的时光、欢乐甚至痛苦”这句话的涵义。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