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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大众与小众    吕进
  诗是大众化还是小众化,从新诗诞生起,就一直在争论中。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平民化还是贵族化。
  对同一位诗人来说,大众化倾向和小众化倾向也常常是“并存”的。李白有《静夜思》,也有《蜀道难》;老杜有三吏三别,也有《北征》。推出大众化的《死水》的闻一多,也出版过小众化的《红烛》;写过小众化的《雨巷》的戴望舒,也写过大众化的《元日祝福》。朦胧诗似乎是小众的,但是诸如“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之类的名句却得到广泛流传。当然,一位诗人总有他的主要审美倾向。另外,在一些诗人那里,主要审美倾向还会发生变化。
  诗终究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大众化和小众化倾向还与诗的外在环境密切相关。当生存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发生战争、革命、灾难的年代,大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当生命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和平、和谐、安定的年代,小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
  大众化和小众化的诗都各有其美学价值,不必也不可能取消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但是,艺术总是有媒介化倾向,诗终究以广泛传播为旨归。大众传播有两个向度:空间与时间。不仅“传之四海”的空间普及,“流芳千古”的时间普及也是大众化的表现。李贺、李商隐生前少知音,但他们的诗歌几千年持续流传,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诗歌的这种隔世效应也是一种常见的大众化现象。唐诗宋词是中国古典诗歌的高峰,也是大众化程度最高的诗歌时代,只要是中国人,大多能背出几首佳作。唐诗宋词成了中国人文化身份之一。白居易和柳永是很值得后世研究的代表。
  胡适倡导新诗时,就很推崇白居易和他领军的新乐府。“但伤民病痛”的白居易推进了杜甫开辟的现实主义,“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 从《赋得古原草送别》到《长恨歌》,再到贬居江州的《琵琶行》,白居易有明确的大众化艺术追求,他的不少诗篇也最大限度地产生了大众化效应。白居易的诗广布民间,传入深宫,当时凡乡校、佛寺、通旅、行舟之中,到处题有白诗,有些歌妓因能诵《长恨歌》而“增价”。元稹为《白氏长庆集》写的序言里有这样的叙述:“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新乐府用口语,但徒有乐府之名,实际和音乐没有多少干系,而柳永的词却充分运用音乐作为传播手段。他熟悉坊曲,和歌伶乐伎合作,使词插上音乐的翅膀。叶梦得说:“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
  新诗拥有唐诗宋词时代没有的现代传播手段,像诗的网络生存,就是古人远远不具备的条件。但是,新诗实际上很小众。和唐诗宋词相比,新诗的大众化存在诸多困难。一、年轻的新诗不成熟,甚至迄今没有形成公认的审美标准,诗人难写,读者难记,没有像唐诗宋词那样化为民族文化传统,至今游离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文化生活之外;二、新诗的发生更多地取法外国,不来自民间,不来自传统,也不来自音乐,主要借助默读,与朗诵尤其与音乐的脱节成为传播的大难题,把声音还给诗歌乃当务之急;三、和白居易的“为时而著”,“为事而作”不一样,当下有些诗人信服“私语化”倾向,使得公众远离诗歌。高尔基有句话还是有道理的:“诗人是世界的回声,而不仅仅是自己灵魂的保姆”。
  无论是小众还是大众,新诗都需不断继承创新,在多样化格局中努力争取传播的大众化效应。
(《人民日报》2009年5月21日16版,有改动)
根据文意,下面的说法错误的两项是

A.对同一位诗人来说,大众化倾向和小众化倾向“并存”于一人是不足为奇的,但一位诗人总有他的主要审美倾向。
B.当生命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大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当生存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小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
C.有的诗人生前知音少,如李贺、李商隐等,但不影响其诗作因隔世效应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即大众化。
D.大众化和小众化的诗都各有其美学价值,但诗终究以广泛传播为旨归,因此大众化的诗作美学价值更高。

E.只要是中国人,大多能背出几首唐诗宋词,因为唐诗宋词是中国古典诗歌的高峰,也是大众化程度最高的诗歌时代。
根据文章观点,下面的诗句不属于大众化的一项是

A.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登高》杜甫)
B.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锦瑟》李商隐)
C.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琵琶行》白居易)
D.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蜀道难》李白)

现代传播手段远比古代先进快捷得多,为什么作者却说“新诗实际上很小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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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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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约翰与清华体育
①从1914年到文革前这段漫长的岁月里,凡在清华读过书的学生都会在操场上看到一个惹人注意的身影,他金发黄眼、高鼻梁、深眼窝,脖子上扎着领结,下身无论冬夏都穿着一条短裤,他总是不停地奔跑并大声喊着:“干!干!干!”他就是体育教授马约翰。
②马约翰在清华服务长达52年之久,一生从事他所热爱的体育事业。他培养和造就了清华师生热爱体育锻炼的风气,树立了良好的体育传统,使清华体育长足发展。许多老师称他是学生健康的原动力,是清华生气勃勃的一个象征。
③他是清华体育的倡导者。过去,各大学都不设体育课,至今西方许多名牌大学亦没有体育课程。而清华却从建校初始就把体育课摆在重要位置。那时,清华全校的中国教师、外国教师和校长都因为学生不肯出来运动,而主张采用强迫锻炼的方式:每天下午四点到五点钟,学校就将图书馆、教室、宿舍都锁起来,让学生出来活动,出来玩。但有一些学生仍躲在树底下看书,马约翰就东跑西跑去说服他们,他要学生们主动、活泼、自由地玩儿,自己去活动。不会活动不会玩儿的,他就耐心教,渐渐地学生们习惯于体育活动,对他也有了很深的感情。清华体育的普及,都是由他倡导起来的,学生们深受其益。
④马约翰认为体育能增进国人的民族自尊、自强意识。有一次,他跟校长周诒春谈到“清华每年要送出一百学生到美国去,送出的学生,总要像样一点,不能送去‘东亚病夫’”。若干年后陈省身曾回忆到学生中有一个说法:“北大有胡适之,清华有体育馆。”
⑤马约翰一向不把获得健康的肌体看作体育教育的主要的、唯一的目的,他认为“体育的功效,最重要在培养人格,补充教育的不足”。在训练学校的体育代表时,他特别强调运动员的体育道德。他说:“球可输;运动道德可不能输。运动员不能说假话,不许欺骗,不许踢人、压人、打人。”当时华北各校,都愿意同清华比赛,通过这种具有良好体育风尚、秩序井然的比赛,各校成绩都提高了。
⑥马约翰不但是体育的实践者,而且有一整套的体育理论。早在1928年暑期,他就与学校其他体育教师举办过“清华暑假体育学校",结合教学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体育理论的研究。在从50年代到60年代这段时间里,他在多年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写出了多篇关于体育理论研究的文章,发表在《新体育》和《新清华》等报刊上。他还提出了一整套关于体育教育工作的论述,其中许多已经成为至理名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清华人。例如“运动是生命和健康的源泉”“体育是养成健全人格的重要手段,体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身心健康;因而必须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体育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美术、音乐等均有广泛的和内在的科学联系”等,这些名言无一不闪烁着智慧与真理的光芒。
⑦马约翰热爱体育教育工作,只为了自己的信念,从不计较名誉、地位与得失。罗家伦来做校长以后,他瞧不上体育,认为体育部还有教授,不成体统。于是他将马约翰降职降薪,改为教员。马约翰没有理睬他。对于罗家伦的这种做法,教授们都看不过去,劝马约翰辞职。马约翰婉谢了他们的好意。不久,他带了清华足球队到天津去参加华北足球赛,赢得了华北冠军。回校时,学生燃放爆竹,热烈地欢迎马约翰,把他从西校门抬了进来。罗家伦一看体育也能为学校争光,马上就升他做了教授,恢复原职原薪,而且还送他一个银杯。马约翰对此却认为:“他们其实是完全不重视体育的。他们把体育只是当作一个沽名钓誉的工具,当做一块招牌。”
⑧马约翰经历了清华几个不同的时代,历尽艰难曲折,但始终勤勤恳恳、一心一意地工作在清华的岗位上,成为一名著名的体育教育家。同时,他还担任过国家运动队总教练、全国运动会总裁判等,他不仅受到清华师生的尊重,也受到了全国体育界的敬重。今日,马约翰先生的塑像耸立在西区体育馆南侧,只见他眼睛注视着前方的西大操场,露出慈祥的笑容,像是仍在关注着操场上正在锻炼的学子们。
(选自齐家莹《清华人物》,文章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马约翰为清华体育事业奋斗52年,因为他的倡导,而有了清华体育运动的普及,他曾被称为清华生气勃勃的一个象征。
B.对不爱运动的学生,学校采用强迫的简单办法,马约翰则与此不同,他对体育样样精通,能够积极劝导,耐心教授。
C.学生把清华的体育馆与北大的胡适之相提并论,说明清华学生高度认同马约翰,认为马约翰的魅力与胡适之的魅力不相上下。
D.由于马约翰强调体育道德,华北各校都愿同清华竞技,成绩普遍提升,说明优秀的体育成绩要源于良好的体育道德。

E.本文用朴实无华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一位卓越的体育教育家的风采,表达了作者对传主的由衷敬意。
马约翰“受到清华师生的尊重,也受到了全国体育界的敬重”的原因是什么?请简要概括并分析。
文章第⑦段记述马约翰与罗家伦之间的事,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马约翰在体育教育中给予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热爱体育事业,重视体育道德,致力于体育普及。请就其中一点,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阿庆基“造反”
[芬兰]本蒂·韩佩
一条板凳安放在路旁,只要行人累了,就可坐下来休息。累了!是的,难道这还有什么奇怪的吗?一个人在七十年岁月里要跨出多少步子啊——短的,长的,急的,慢的。板凳被发明和制造出来正是为了人们能够坐它。或许这条板凳放在这里还有别的目的,因为冷饮亭就在它的旁边……
托比亚斯·阿庆基多次感到奇怪,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人们仅仅是在散步途中想让腿脚歇上一歇时,才意识到它的存在。
托比亚斯·阿庆基坐在板凳上,他的头发斑白,但精神却很矍铄,他用大拇指托着烟斗,完全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没过多久,越来越近的歌声唤醒了他,立刻使他想起,现在是生活在动乱时期。罢工、骚乱……打吧!吵吧!有的是理由……可是这么干难道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如果像被拴着鼻子的小牛犊那样发疯似的挣扎,能行吗?托比亚斯·阿庆基已经七十岁了,现在世道是不是变了?也许是吧,也许人们的眼界有所不同。可是生活是不是好过些了?嗯,他们应当尽可能过得更好些。这就有足够理由去进行斗争……
他听见一个过路人说,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
游行示威吧!他——托比亚斯·阿庆基,已上了年纪,只能坐在板凳上观望。在这种时期,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
游行队伍过来了,人不少,除了两旁土路,整个街道都挤满了人群。
他们唱的歌中有激烈的词句:“法律骗人,政府压人。”
“到了明天,普天之下皆兄弟……”
游行队伍过去了,托比亚斯·阿庆基朦胧地感觉到,他们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向着遥远的未来走去……他们在前进,先头部队消失在转弯处的建筑物后面。后来那里发生了阻塞,尽管后面的队伍还在前进,突然“砰”的一声枪响,划破了夏末晴朗的天空。托比亚斯·阿庆基被子弹的呼啸声惊呆了。这似乎是不应该的……然而后来他还是平静下来,觉得自己反正是坐在板凳上的旁观者。
游行队伍一下子散了,犹如受到旋风袭击似的扬起了满天尘土,人们掉转头纷纷跑了。托比亚斯·阿庆基看到警察握着步枪和皮鞭,正在寻找示威的人,可是游行示威者都跑散了。这时,警察突然发现坐在板凳上发呆的托比亚斯·阿庆基。
“你放什么哨?”警察大喝一声。
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仅仅是坐在板凳上休息的旁观者,皮鞭已抽到了他的身上。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不可解脱的困境,不禁顿时火冒三丈。这怎么可能呢!要知道他只不过坐在板凳上……可是愤怒只是再次招致皮鞭的抽打,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得拔起僵硬的大腿一逃了之。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他确实陷入了解脱不了的困境。不久,他被捕了。受讯、受审,最后被带到被告席上受到了“参与造反罪”的控告。
托比亚斯·阿庆基怎么也不能理解,他仅仅是在板凳上坐一会儿而已。而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他对警察咆哮起来,他怎么也难以接受警察的指控,他难道会热昏了头脑干下这等事!可怜虫……怎么会想得出来:他是狡猾地假装坐在板凳上,企图逃过劫难,实际上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或者是工运首脑……
警察就是认定他有罪,一口咬定:你身上有紫血块,你就是参与了造反……
托比亚斯·阿庆基搔了搔头皮,觉悟过来:也许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为旁观者准备的板凳!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托比亚斯·阿庆基是一位七十岁的老人,他过着孤独而没有人理解的生活,性格懦弱胆小,每天坐在板凳上观望,成了他最大的生活乐趣。
B.“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看到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阿庆基这样想,可以看出他安分守己,也表明他对社会现实认识不深。
C.警察一口咬定阿庆基参与了造反,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或是工运首脑,这表明警察欺软怕硬,能力低下。
D.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阿庆基被刻画得个性鲜明,栩栩如生。作者主要是通过心理描写来刻画这一人物的。

E.作者没有用更多笔墨正面去写警察与罢工工人的冲突,这就使得阿庆基老人的被捕情节更加突出,有力地彰显了主题。
阿庆基的心理活动前后经历了哪些变化?请作简要分析概括。
小说前后两次写道“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结尾处的画线句有什么含义?你从中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小说内容,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改编】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9分,共3小题,每小题3分)
《红楼梦》的开篇神话
《红楼梦》是由一个神话故事开端的。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下,有一块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幻化为神瑛侍者,每天用甘露浇灌三生石畔上的一颗绛珠仙草,后来仙草修成女身,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的情。因此一事,便引出一部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来。
故事虽然说来荒唐无稽,但是任何神话都有其尘根俗缘。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毫无疑问也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红楼梦》中的这块顽石,到底生于何方何地呢?作者说是本于“大荒山,无稽崖”,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荒唐也,无稽也”,亦即是无可稽考之处。在我看来,这是作者和批者有意让人处于扑朔迷离之中,它应当是真有其处的。依据相关材料揆情度理,我认为,它应当是我国东北部的长白山。在远古时代,人们便称此为“大荒山”。我国第一部地理学著作《山海经》中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不咸,在肃慎之国。”肃慎,位于我国东北的东北部;不咸,蒙语即神仙的意思;不咸山,即仙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一天豁峰,山峰形状奇特。山石巨大,其中最大的一块,便名曰“补天石”。
“绛珠仙草”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它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人参。人参常被称它为“神草”或“仙草”,长着对生的绿叶,绿叶中间挺立着一株长长的花柱,柱上的结着一串串红宝石似的珠果,颜色绛红绚丽,形状如同南国红豆,晶莹剔透。这样看来,这个“绛珠仙草”不是人参又是什么呢?
“神瑛侍者”呢?他似是“神鹰”的谐音。很早以前,满人中间流传一个神话:有三个仙女在长白山天池里洗澡,有一只神鸟(也有称说神鹰的)噙来一颗绛红的仙果放到最小的仙女佛库伦的衣服上,仙女吞下红果后生个男孩,便是清世祖先布库里雍顺。因此,神鸟(或神鹰)与绛红朱果的兰因絮果,恩恩怨怨,早就缔结在三生石畔了,曹雪芹只不过是将其巧妙地改造了一番,且完全不露一点痕迹。
为什么曹雪芹要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来牵引出这部百年望族的兴衰史呢?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他们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因此曹雪芹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开篇,这与他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恋有着直接的关系。曹雪芹生于末世,当年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唯独他结庐在荒凉的西郊荒野村,穷困潦倒,怎能不产生“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的慨叹呢?
曹雪芹在一首《画中诗》中说:“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不求邀众赏,潇洒做顽仙。”这里明明点出这块顽石的来历,它的根源本来尊贵,详溯其源当是出自太古的大荒山(即长白山)山巅,遥想当年是何等的荣耀,只是今日才蒙蔽尘埃,埋没于蓬蒿之中。现虽欲返璞归真,但又不能去攀结那些豪门权贵,只能是“自怨自愧,日夜悲哀”而已!并与万般无奈之中,才求诸于笔墨文字,冀图得到诸如空空道人之类的人去传述其一番历历可数的心迹罢了。
下列说法不符合本文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绛珠仙草”, 本文作者认为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被人们称为神草或仙草的人参。
B.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红楼梦》的开篇神话故事表现了曹雪芹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念。
C.《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神瑛侍者”,本文作者认为“神瑛”似是“神鹰”的谐音。贾宝玉的爷爷即清室祖先布库里雍顺。
D.《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曹雪芹说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出自大荒山无稽崖下,本文作者认为大荒山应当是长白山。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满人神话中神鸟(或神鹰)与绛红珠果的兰因絮果缔结在三生石畔的故事,被曹雪芹妙若无痕地运用到了《红楼梦》中。
B.曹雪芹说“大荒山,无稽崖”,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荒唐也,无稽也”。在本文作者看来,这是他们躲避文字狱的无奈之举。
C.在远古时代,人们称此长白山为“大荒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块巨大山石名为“补天石”。
D.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唯独曹雪芹结庐在荒凉的西郊荒村穷困潦倒,所以让他产生“单单剩下一块未用” 的慨叹。

根据文章内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所有古代文学作品中的神话也应该是有其尘根俗缘的。
B.作者对《红楼梦》的开篇神话中的主要事物一一作了考证,说明作者对满族历史及满族风情非常熟悉。
C.本文作者认为《山海经》中的不咸山即长白山,说明《山海经》中的地名有的是少数民族语言的音译。
D.作者在《画中诗》中,点出这块顽石的来历,详溯其源,当是出自太古的大荒山山巅,与《红楼梦》中的补天石有内在的联系。

【改编】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9分,共3小题,每小题3分)
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恒星即使在两个旋臂之间,也像流水一样漂浮在我们的四周——气势磅礴的自身发光的星球,有些虽然象肥皂泡一样脆弱,却又大得可以容得1万个太阳或1万亿个地球;有些小如一座城池,但密度却比铅大100万亿倍。有些恒星跟太阳一样是孤独的;多数恒星有伴侣,通常是成双成对,互相环绕。但是那些星团不断地从三星系逐渐转化成由数十个恒星组成的松散的星团,再转化成由百万个恒星组成的璀璨夺目的大球状星团。有些双星紧靠在一起,星体物质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多数双星都象木星与太阳一样分离开来。有些恒星——超新星——的亮度跟它们所在的整个星系的亮度一样;有些恒星——黑洞——在几公里以外就看不见了。有些恒星的光彩长年不减;有些恒星闪烁不定,或以匀称的节奏闪烁着。有些恒星稳重端庄的转动着,有些恒星狂热的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成了扁圆形。多数恒星主要是以可见光或红外光放出光芒;其他恒星也是X光或射电波的光源。发蓝光的恒星是年轻的星,会发热;发黄光的恒星是常见的星,它们已经到了中年;发红光的恒星常常是垂亡的老年星;而发白光或黑光的恒星则已奄奄一息。银河里大约有4000亿个各种各样的恒星,它们的运转既复杂又巧妙 。对于所有这些恒星,地球上的居民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却只有一个。
每个星系都是太空中的一个岛屿,它们与其邻居隔光年之距遥遥相望,我可以想象,在无数星球上的生物对宇宙的模糊认识是如何产生的:它们在开始的时候都以为,除了它们自己小小的行星以及他们周围的那些区区可数的恒星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星星了。我们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对宇宙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节选自《宇宙的边疆》)
下面对“恒星”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有些恒星是一个能自身发光的星球,它像流水一样漂浮在我们的四周。
B.恒星自成体系,在太空之中,跟太阳一样是孤独的。
C.多数恒星有伴侣,通常是成双成对,互相环绕,有些双星甚至紧靠在一起。
D.和地球相比,恒星体积非常庞大,但像肥皂泡一样脆弱。

对文段中恒星发光情况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些恒星会发黄光,据此可以断定,它到了中年。
B.如果恒星发白光或黑光,它就到了奄奄一息的时候了。
C.恒星是以可见光或红外光放出光芒,光彩长年不减。
D.有些恒星发蓝光,据此我们可以断定它是年轻的星。

根据文章内容,下面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些恒星成了扁圆形是因为它们在稳重端庄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
B.因为各个星系之间相隔遥远,所以我们对相邻星系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C.恒星是气势磅礴的自身能发光的天体,太阳也是恒星。
D.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对恒星的了解远远不够,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却只有一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晚清名臣沈葆桢
沈葆桢的故居在福州城区宫巷11号。这是一幢建于明天启年间的大宅,面积达1500平方米。当年的沈宅布局严谨,装饰富丽。1936年,客居福州的郁达夫,曾对这条巷子有这样一番描写:走过宫巷,见毗连的大宅,都是钟鸣鼎食之家……两旁进士匾额,多如市上招牌。
沈葆桢有三个身份: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大清船政大臣兼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兼管台湾。这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也勾勒出他非凡的一生。
沈葆桢的母亲林蕙芳是林则徐的六妹。沈林两家既是近邻又是近亲。沈葆桢长相一般,个子不高,少时多病。他从小就受到经世致用思想的熏陶,聪慧好学,林则徐早早看好了这个外甥,将自己最疼爱的二女儿林普晴嫁给他。姨表亲通婚,在当时是亲上加亲的大喜事。沈葆桢与妻子感情非常好,两人还曾相伴赴京赶考。
沈家并不怎么有钱,因为沈葆桢是个著名的清官。他先是中进士,入翰林院,后又外放九江知府,仕途更迭,唯一不变的是贫穷的生活。当时,将要到省城赴任的沈葆桢身无分文,还曾向人“挪川费百金”作为盘缠。到了省城,他租了二进三间排的房子,“每月租足纹十一两五钱”,为此他还发出了“屋价之贵,可谓极矣”的感叹。1855年,35岁的沈葆桢刚刚被破格提升为九江知府,举债购买了这个宅院。沈葆桢装修好房子,安顿好父母妻儿,自己就安心到江西任职去了。第二年,江西闹起了太平天国运动,沈葆桢采取攻其不备、袭扰辎重的战术,七战七捷,扬名官场。此后,平叛太平天国运动,成为沈葆桢的主要工作。
1865年,沈葆桢的母亲过世,朝廷终于给了他27个月的假,沈葆桢回到这里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在他留下的大量家书中,几乎每封信都要嘱咐子女读书,并告诉他们,读书主要为了立品做人,做官倒是其次。可惜那时中国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困境,无法让人有一丝的安宁。1866年,沈葆桢接到熟人左宗棠的邀请,出任福建船政大臣,这时他还重孝在身。
左宗棠请沈葆桢出山并非一帆风顺,也曾三顾茅庐,二人在这个古香古色的小院里畅谈了很久,左宗棠准备打造中国自己的海军,而沈葆桢是他心中的不二人选。左宗棠第一次来到沈宅,恳请沈葆桢出山继承船政事业,沈葆桢婉言拒绝。左宗棠保证在接管之初,由他和沈葆桢联名署签奏折,并给他推荐著名商人胡雪岩相助,所有人马,归其调遣。沈葆桢还是犹豫不决,左宗棠干脆上疏,推荐沈葆桢主持船政。清廷降旨,署沈葆桢“先行接办”,“不准固辞”。本无心官场的沈葆桢,还是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出任福建船政大臣的沈葆桢,将办公的地点设在了自己的宅子里。宫巷11号这个普通的民宅成了中国近代船政工业的思想发源地。沈葆桢建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船厂,8年时间,造出了5艘商船和11艘兵舰,而就是这些轮船,后来装备起中国第一代海军舰队。沈葆桢还创办了“近代中国船舶工业与海军人才的摇篮”——福建船政学堂,培养出一大批叱咤风云的人物:甲午海战中牺牲的刘步蟾和林永升、清海军总长刘冠雄、中国海军元老萨镇冰……
沈葆桢虽多受林则徐儒雅之风的熏陶,但是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他果断宣称“铁甲舰不可不造,日本不可不防”!于小事方面,有部下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认为此事有辱国格,将此人斩首示众。
1874年,日本进犯台湾后,沈葆桢被派往台湾加强防务。此后,他兴建台南的亿载金城和台湾最南端的恒春城,建设苏花公路前身、新中横公路前身等,废除渡台禁令,鼓励民众到台湾开垦,促成了台湾政经中心由南部转移到北部。2009年,台北市府为了纪念沈葆桢,将市府大厅命名为“沈葆桢厅”。
1879年7月,久受病痛折磨的沈葆桢在南京与世长辞。他告诉儿孙“究竟笔墨是稳善生涯,勿嫌其淡”。
(节选自《文史参考》2011年总第44期)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则徐不以貌取人,而是早早看好了从小就遵奉经世致用思想又聪慧好学的沈葆桢,后将自己的二女儿嫁给了他。
B.沈葆桢的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从家庭成员和朝廷官员两方面,表现出了他的不平凡,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C.沈葆桢赴省城担任九江知府时身无分文,只好向别人借钱作盘缠,后来还为了能到江西去安心任职而举债买房。
D.沈葆桢的部下有人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一怒之下将此人斩首示众,这样的小事表现了他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

E.左宗棠为请沈葆桢出山而三顾茅庐,第一次来恳请,第二次作出保证,第三次后则上疏推荐,终于实现了心愿。
作为“晚清名臣”,沈葆桢有哪些主要功绩?请简要概括。
本文第一段引用郁达夫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成就沈葆桢“名臣”声誉的原因有很多,请就你对“出身”、“读书”、“无私”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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