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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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登滕王阁
熊召政
登高骋目,总以晴好的天气为宜。遗憾的是,此刻我登滕王阁,周遭是一片淅沥沥的雨声。5月下旬,江南开始进入梅雨季节,站在滕王阁的七层之上,但见槛外浩茫的赣江,罩在濛濛的烟雨之中,虽然胭脂色的波浪显得湿润,但江的对面已是模糊一片,而飞阁之下车水马龙的十里长街,除了喇叭声的清脆,一切,也都幻化为浮动的剪影。
但我仍觉得,眼下这雨中的凭栏,乃是别一番感受。虽然见不到落霞孤鹜、秋水长天,但雨来风掠,雾卷云飞,更平添了登临者怅然怀古的思绪。
在滕王阁的楼下,正准备登临时,有人说“这是一个假古董”。言下之意,既为赝品,你何必登上这水泥浇铸的楼梯?
是的,昔日的滕王阁早已倾圮,眼前的这一座,是1989年动工修建,历时三年而成。比之旧制,它更加峭拔,也更加壮丽。珠帘晃动在天阙,檐马叮咚于青空。置身其中,哪怕是烟雨如潮飞云似梦,你依然会有那种望尽中原百万山的感觉。
中国的古建筑,都是砖木结构。它的好处是质朴、浑厚,沉静中透出空灵的禅意。人住在里面,若饮酒,则窗牖的花影可以助兴;若弹琴,则木质的板壁可以让弦音更加柔和。但是,砖木结构的建筑,特别是使用了太多的木材后,不但易燃,而且耐腐性也很差。那些著名的亭台楼阁,保存百年尚且不易,何况它们的建筑年代,非唐即宋,都在历史的烟雨中浸泡了千年呢!就说这座滕王阁吧,自公元653年即唐永徽四年建成以来,已经历了将近14个世纪。无论是霜天画角下的铁骑,还是暗夜秋风中的野火,都不可避免地一次次侵蚀它、焚毁它。所有香艳的记忆,其尽头都不可避免是一把劫灰。滕王阁首建至今,已经历了数十次的毁灭与兴建。除了初唐的王勃,登临层榭并为之留下千古美文,是正宗的滕王版的楼阁之外,自他之后的韩愈,自韩愈之后所有的文人骚客,所吟咏的滕王阁,都是在歌颂赝品。
这些年来,各地的名胜古迹都在恢复,这是民族复兴的特征。大至一个国家,小至一个人,若只能“苟全性命于乱世”,则哪里还有可能恢复名胜呢?乱世逃命,盛世建楼,这都是历史的必然。眼前的滕王阁,虽然是假的古董,但却是真的名胜。王勃的美文已经成了千古绝唱,我们岂能让他的满纸珠玑无法印证,让后来人徒生惆怅呢?因此,南昌不能没有滕王阁。它的千百年来的每一种版本,都不是赝品,都是南昌人在不同时代的不同机缘以及不同风情的真实写照。
如今,我站在最新版的滕王阁上,在枇杷黄连叶青的季节,眺望变幻不定的江山风雨图,沐浴天地间流动的勃勃生机,心情便如茶烟深处的月色,那份诗意,那份惬意,想压抑都压抑不住了。
滕王阁留给我的记忆,一直与歌舞有关。盖因修建此阁的李元婴,是唐高祖李渊的第二十二个儿子,唐太宗李世民的弟弟。生长于钟鸣鼎食的帝王之家,李元婴的手不必磨剑,却可以捉捏彩笔,绘出人间的富贵。据传,李元婴擅画蛱蝶,阁中留有他的《滕王蛱蝶图》,满眼风华、一片缤纷。当然,李元婴的耳,也听不到杀伐之声,他生命中的岁月,被一场又一场的歌舞填满,脂粉气、楚腰身、霓裳曲,使他贪欢、使他迷醉、更使他对国计民生了无兴趣。
据说,李元婴从苏州刺史的任上迁转洪洲都督,就因为任职不专,或可套用近时语,即因为执政能力的低下。在南昌,他又因“数犯宪章”再次被贬,谪置滁州。看来,称他风流王爷完全称职,若以官身评判,他恐怕只沾得上一个“庸”字儿了。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南唐李后主,论当皇帝,他只是庸君,论诗人,他却高居上游。这李元婴同样如此,他若不当官,而专心致志当一名歌舞团的导演,必定完全称职。
李元婴自苏州迁来南昌,走的虽是贬谪之路,仍不忘声色。他从苏州带了一班伎会前来,于是,这赣江边上的南昌故郡,平添了夜夜笙歌。
李元婴好游冶,莱日来到章江门外的荒阜,面对茫茫江水,他突发奇想,让随从在榛莽中治酒席,起歌舞。燕麦兔葵之中,离草荆棘之上,怎搁得住弱不禁风的舞衣?于是,诌其事者,投李元婴所好,在这岗峦之上建起一座高阁,这便是滕王阁的由来。登临送目俯瞰江山,只是它的附属功能,开绮筵,演歌舞,才是建阁者最初的动机。
于今,风流的滕王早已灰飞烟灭,但阁上的歌舞却一直不曾消歇。远古的吴趋曲,盛唐的柘枝舞,虽然不再演绎,但我在这阁上,却听到更为古老的编钟,以及渗透了赣南风情的《十送红军》,这熟稔的旋律,立刻让我想到这槛外的苍茫河山,曾经是红旗漫卷的苏区。更由此感叹,没有这一片土地,没有这一片土地上浴血奋战的人民,今天,我们就不能在这滕王阁上,欣赏到令人陶醉的盛世歌舞。
13.文章第3段,从全文看,在结构上起什么作用?
14.“眼前的滕王阁,虽然是假的古董,但却是真的名胜。”结合上下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15.“雨中登滕王阁”,作者的感情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请概括作者的感情变化脉络。为什么说“南昌不能没有滕王阁”?
16.文中用较大篇幅追述滕王李元婴建造滕王阁的历史,作者的目的是什么?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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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商:幸福者的必备
智商IQ和情商EQ早已为人们所熟知,近年来又流行一个新概念AQ,它是Adversicy Quotient的缩写,指人们面对逆境的反应能力,即面对挫折、摆脱困境和超越困难的能力,通常译为“挫折商”或“逆(境)商”。IQ、EQ和AQ并称3Q,成为人们获取成功必备的不二法宝。有专家甚至断言:100%的成功等于20%的IQ加80%的EQ和AQ。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这种说法毫不夸张。
逆商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情商的一部分,但由于它在人生事业成功中的特殊地位,美国职业培训师保罗·斯托茨提出了“逆商”这一概念。他认为逆商包括四部分:控制感、起因和责任归属、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控制感”指人们对周围环境的主观控制能力。面对逆境,控制感强的人会尽力改变环境,控制感弱的人则只会逆来顺受,信天由命。“起因和责任归属”指造成我们陷入困境的原因。高逆商者往往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使自己陷入逆境的原因,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积极采取有效行动,痛定思痛,在跌倒处尽快爬起来。“影响范围”指困境的负面影响对我们生活的影响面有多大。高逆商者通常能够将某方面逆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降至最小程度,他们不会因为工作中的逆境而影响家庭生活。“持续时间”指我们主观上认为逆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所持续的时间。高逆商者往往相信困难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过去;低逆商者则会认为逆境将长时间持续,他们甚至会因此丧失努力改变的希望。
例如,被领导批评恐怕每个职场人都会遇到,对任何人来说这都是一种挫折。但是,同样的打击,逆商高的人产生的挫折感低,逆商低的人就会产生强烈的挫折感;逆商高的人会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逆商低的人则会怨天尤人,哀叹自己生不逢时怀才不遇。
智商、情商和逆商这3Q在整个人生中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只是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和各种情况下,三者的重要性不同。有人认为,20岁前,智商显得最重要,情商和逆商作用一般;20—30岁,智商作用一般,情商很重要;30—40岁,智商作用一般,情商最重要,逆商很重要;40岁以上,智商作用一般,情商很重要,逆商最重要。可见,除了在校学习期间,在我们大部分人生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情商和逆商。情商让我们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智商和情商共同帮助我们一步步迈向自己的目标,逆商让我们在摔倒时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继续前进。这三者,少了谁恐怕都很难幸福。
有言道:成功没有尽头,生活没有尽头,生活中的艰难困苦对我们的考验没有尽头,在艰苦奋斗后我们所得到的收获和喜悦也没有尽头。当你完全懂得了“成功永远没有尽头”这句话的含义时,幸福的生活也就向你绽开了她迷人的笑容。
下列对逆商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逆商即AQ(Adversicy Quotient),指人们面对逆境的反应方式,面对挫折、摆脱困境和超越困难的能力,通常译为“挫折商”或“逆(境)商”。
B.逆商是人们获取成功的重要因素,逆商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情商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获取成功既要有IQ,又要有EQ和AQ。
C.逆商主要表现在对被领导批评的反应上,逆商高的人被批评时产生的挫折感低,逆商低的人被批评时产生的挫折感强烈。
D.逆商的概念是由美国职业培训师保罗·斯托茨提出的,他将逆商分为控制感、起因和责任归属、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等四部分。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控制感强弱不同的人在对周围环境的主观控制能力上有着不同的表现,有的会尽力改变环境,而有的只会逆来顺受,听天由命。
B.影响范围指困境的负面影响对我们生活的影响面的大小,高逆商者通常能够消除某方面逆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他们不会因为工作中的逆境而影响家庭生活。
C.逆商低的人往往不能很清楚地认识到使自己陷入逆境的原因,他们在承担责任以及采取有效行动上往往不积极。
D.对待困境,逆商低的人会认为逆境将长时间持续,由此甚至会丧失努力改变的希望,而逆商高的人往往相信困难很快就会过去。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从逆商的规律来看,挫折感低的人需要提高挫折感才能应对逆境,挫折感强的人则要降低挫折感,以利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B.智商、情商和逆商这3Q在整个人生中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在我们大部分人生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情商和逆商。
C.生活中的艰难困苦对我们的考验没有尽头,只有提高逆商,才会提高我们面对困难、挫折的承受力,这样在艰苦奋斗后我们所得到的收获和喜悦也就没有尽头。
D.保罗·斯托茨认为逆商包括四部分,在这几个方面,逆商高的人面对逆境都会从积极方面思考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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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杨绛亦芳华
著名作家、翻译家杨绛年满百岁了。杨绛先生富有“老派”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和魅力。我们习惯说杨绛是“钱钟书夫人”,很少有人会想到几十年前,人们是以“杨绛的丈夫”来称呼钱钟书的。
上世纪40年代在上海,杨绛涉足剧本,始因《称心如意》一炮走红,继因《弄真成假》、《风絮》而声名大噪。直到钱钟书写出《围城》,这一局面才得到根本改观。但即使如此,在1945年,夏衍看了杨绛的剧作,顿觉耳目一新——“你们都捧钱钟书,我却要捧杨绛!”
1958年,年已47岁的杨绛下决心“偷空自学西班牙语”,从原文翻译《堂吉诃德》。她无师自通,锲而不舍地完成了这项庞巨的翻译工作。未完译稿历尽磨难,“黑稿子”在“文革”中“被没收、丢弃在废纸堆里”,“九死一生”,总算逃过劫难。1978 年4月,杨绛翻译的《堂 吉诃德》出版,同年6月,西班牙国王和王后访华;她应邀参加国宴,邓小平惊讶道:“《堂 吉诃德》是什么时候翻译的?”此事一言难尽,杨绛忙于和西班牙皇室握手,无暇细谈,只好答非所问:“今年出版的。”1986年10月,西班牙国王向75岁的杨绛颁授“十字勋章”,表彰她对传播西班牙文化所作的贡献。
其后,从《洗澡》、《干校六记》,到2003年出版回忆一家三口风雨生活的《我们仨》,到96岁成书《走到人生边上》,杨绛的作品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
在许多朋友眼里,杨绛生活异常俭朴、为人低调。在杨绛先生住宅小区的几百户人家中,没有封闭阳台也没进行装修的,如今只有这一家。杨绛拒绝封起阳台:“为了坐在屋里能够看到一片蓝天。” 1977年春,钱钟书一家搬到此处新宅,这也是他人生中的最后居所。三十多年来,这是一个略显寂寞的地方,因为主人罕有的孤独;但它也不断迎来送往,因为主人稀世的分量。
“他们家不是一般的朴素啊!”很多人都为此感叹,素粉墙、水泥地,天花板上还有几个手印,据说,那是钱钟书活着时杨绛登着梯子换灯泡留下的。
家里一切都保持钱钟书在世时的旧样。客厅即书房,中间安放着一张大写字台,钱钟书过去坐这里,他走后杨绛继续在此伏案,坚韧地写出《我们仨》、《走到人生边上》等近作,百岁老人的她如今仍天天读书,笔耕不辍。
钱、杨二老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酝酿将他们的全部稿费收入捐献给母校。奖学金给谁呢?给考上清华的贫寒子弟。叫什么名儿呢?绝不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就叫“好读书奖学金”。女儿钱瑗和丈夫钱钟书相继去世后,2001年9月7日,杨绛以全家三人的名义,与清华大学签订了《信托协议书》。当时捐献的现金是72万元;到了2008年8月,已累计到630万元;到了2010年春,已是800万元出头了。
她和钱钟书的低调,一度被人误读作清高、孤芳。黄永玉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中披露:有权威人士年初二去拜年,钱家都在做事,放下事情去开门,来人说声“春节好”跨步正要进门,钱钟书只露出一隙门缝说:“谢谢!谢谢!我们很忙,谢谢!谢谢!”这让他很不高兴,说钱钟书伉俪不近人情。当然,更多的时候,这种拒绝别人的“苦差事”,还是由杨绛来做,她因此也自嘲是钱钟书的“拦路虎”。
在她自己,低调是自然而然的事。对待自己的作品,她也是如此。有一年,她的新著出版,出版社有意请她“出山”,召开作品研讨会。杨绛坦陈:“我把稿子交出去了,剩下怎么卖书的事情,就不是我该管的了。而且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所以开不开研讨会——其实应该叫做检讨会,也不是我的事情。读过我书的人都可以提意见的。”她谢绝出席研讨会。
事实上,杨绛的低调,也隐含了她独特的人生智慧。杨绛深知,上苍不会让所有幸福集中到某一个人身上,要学会享受做一滴清水的快乐。
而今,自称已经走到了人生边缘的杨绛,愈加通透。她说:“年轻时曾和费孝通讨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不懂,有一天忽然明白了,时间跑,地球在转,即使同样的地点也没有一天是完全相同的。现在我也这样,感觉每一天都是新的。”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上世纪40年代,杨绛创作的《称心如意》等剧本的艺术成就和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相比,还是要略逊一筹的。
B.杨绛凭借着非凡的毅力和聪颖,历经20年翻译并最终出版了《堂 吉诃德》这一外国鸿篇巨制,其面对磨难的隐忍与顽强,令人敬佩。
C.文中划线句表面上是以“居所”为陈述主体,实则是点明了居所的主人孤傲没有朋友却拥有着极高的文学成就和地位。
D.钱、杨二老酝酿设立的奖学金时“不用自己的名字命名”,杨绛以全家三人的名义与清华大学签订《信托协议书》,捐献巨额现金,都体现了杨绛淡泊的人生追求和充满大爱的人生境界。

E.本文通过对杨绛先生的治学、为人、处世等经历片段的记述,展现出了老一辈大师级学者们自强求索、勤勉钻研且低调淡泊的共同精神面貌。
(2)请简要概括杨绛才华横溢的具体体现。
(3)文章中说道,杨绛先生富有“老派”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和魅力,请结合全文内容,对这句话进行简要阐述。
(4)杨绛的低调,的确隐含了她独特的人生智慧,彰显着她所秉承的人生哲学,请结合文章内容和社会现实,谈谈你对这种“智慧”或“哲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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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赋
张晓风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地丑。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她的一张皱巴巴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己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的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的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的某个深深的巷底。
糯糬车
喜欢“糯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我喜欢“糯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糯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密、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糯糬似乎只卖给孩子,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糯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糯糬车都用他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蕃薯的摇竹筒,都备有一种单调而粗糙的美感。糯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跟着糯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
滴答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糯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只浑圆柔润的橘子。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全文描写、抒情、议论有机融合,文字优美,画面感极强,带给读者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并让读者从中感悟生活。
B.作者几近夸张的笔调描写出祖母的丑陋和邪恶,目的是在对比中强化小女孩稚拙的美和生活的艰辛,极富感染力。
C.从糯糬的可口,到带给孩子的欢乐,到糯糬车的节奏,层层铺垫,自然引出作者对生活的反思,激发读者的共鸣。
D.作者用特写镜头细细描摹老人剥橘的过程,突显出老人的专心和认真,他身上的玄学家格物精神。

E.文章三个部分的顺序体现了作者对生活层层深入的感悟和思考,这种结构更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和回味。
(2)为什么“看到糯糬车”,作者“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3)作者描写老人食橘的过程采用了什么手法?有什么作用?
(4)作者感悟到哪些“生活赋”的内涵?就其中一点,联系文本内容和生活体验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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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在中国文学中的地位和发展变化真可以称得上是波澜起伏、一波三折。
据说,在人类还处于蒙昧阶段的时候,唱歌就作为一种本能的娱乐方式出现了。千辛万苦弄到只小野猪大野牛,终于有肉吃了,别急,篝火晚会先。《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篇》: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
歌词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劳动监督。《淮南子》中称: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大家一起抬一块巨大无比的木头,前面的人有节奏地喊着
号子“嗨哟”,后面的也紧跟着喊“嗨哟”。大家一起用力,发扬蚂蚁搬山的精神,同时谁也别想偷懒。
歌词与诗最早是难以区分的,但是,当“诗”明明白白还是“歌”的时候,它的地位绝对是高得让人没话说。所以孔夫子就教导人们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诗礼并举可见其意义重大,不掌握两首流行歌词,就没法开口与人交流,那也就没法在社会上混了。
歌词发展史上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是由政府出面正式成立了皇家音乐学院——乐府。有人将其归功于那位会唱歌的皇帝——汉武帝,他创作的《秋风辞》“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在当年也是唱红大江南北的。但乐府的首创权确实不属于他,出土的秦朝乐器上就已经刻有乐府字样。只是汉武帝的乐府正式明确了它作为歌词收集兼创作中心的职业化趋势。
后世皇帝中“最佳歌词创作者”的桂冠恐怕非南唐后主李煜莫属了,现今传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数十篇歌词,可以称得上篇篇佳作,字字珠玑。
到了宋代,歌词创作更是盛极一时。但不知怎么回事,它怎么搞都弄得不像正经行当。词甚至一度沦落为厕所文学,据说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宋初有个叫钱惟演的人只有在如厕时才读词。显而易见,这词的地位眼看着是每况愈下了。至于作者,柳永因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而被皇上赐了“且去填词”,不得不去当了专业的歌词创作者。黄庭坚的“淫词艳曲”被人责为要下“阿鼻地狱”,秦观的小词被讥讽为“娘娘腔”。到了清代,受乾嘉考据派的影响,这种小词也被人赋予了“微言大义”,把宋人好不容易找出来的一块轻松地弄得又紧张起来,把好端端一个可以自由自在地高唱“我爱你,你爱我”的场所政治化了。
今天的宋词读者绝大多数正是冲着宋词那副“不正经”的腔调去的,而那些“不正经”的腔调,上有《诗经》的“郑卫之风”顶着,下有元曲垫着,倒是那位“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他的那句“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真正说出了宋词的关键——风情。如果没有了风情,宋词的吸引力恐怕要大打折扣了。
(选自侯皓元《宋词是黄昏的窗棂》)
下列关于“歌词”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孔子的“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说明了诗礼并举的重大意义
在劳动的时候,歌词还有一项特别重要的职能,就是劳动监督。
C.在歌词发展史上,最重要的阶段是由政府出面正式成立了皇家音乐学院——乐府。
D.唱歌作为一种本能的娱乐方式,在人类还处于蒙昧阶段的时候就出现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南唐后主李煜可谓是皇帝中的“最佳歌词创作者”,其词称得上篇篇佳作,字字珠玑。
B.宋词最吸引人的是风情,如果没有风情,那宋词的吸引力恐怕就要另当别论了。
C.欧阳修在《归田录》中记载的钱惟演如厕读词的故事,说明了人们对词的喜爱。
D.到了清代,轻松的小词被赋予了“微言大义”,变成了“政治化的场所”。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乐府作为歌词收集兼创作中心的职业化趋势,在汉武帝的乐府之前就开始了。
B.乐府的首创权不属于汉武帝,但他创作的《秋风辞》在当年却唱红了大江南北。
C.在宋代,歌词创作盛极一时,词的地位却是每况愈下,甚至一度沦为厕所文学。
D.柳永、黄庭坚、秦观都为后人留下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但在当时却都不被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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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仅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皮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给游客指路的机会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做铺垫。
B.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C.“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她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D.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E.小说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沾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
小说中“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
你怎样看待“好心的约翰逊被偷、被误会、被殴打”这一事件?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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