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1题。
草木知音吴征镒
吴晶晶
如果世界上有人能说出每一种植物的名字,了解每一种植物的习性,那么吴征镒一定是其中一个。
如果世界上有人能听懂每一种植物的语言,理解每一种植物的情感,吴征镒也是其中一个。
结缘草木
这位一生研究植物的科学家家里什么植物也没有种,那些花草树叶都清清楚楚地记在他的脑子里。
“现在我的身体不行了,做不了什么事情了。我搞了一辈子植物学研究,仍感到学无止境。”这位老科学家说。
“原本山川,极命草木”,这句古话说的是要尽力探索草木的本源。吴征镒院士曾亲笔书写了这八个字,刻在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球场边的一块石头上。
他经常对年轻人讲述这八个字的意义,这也正是他一生的写照。
吴征镒和植物打交道,第一位启蒙老师竟是家里的后花园。五六岁的他最爱去花园里玩耍,千姿百态的花草树木让他领略到大自然的神奇。这个小时候喜欢琢磨花花草草的孩子,后来竟成了中国发现和命名植物最多的大植物学家。
从懵懂孩童到耄耋老者,吴征镒一辈子沉浸在他钟爱的植物学研究中,践行着“极命草木”的精神。
中国植物的“活词典”
吴征镒被称为中国植物的“活词典”。
这样的赞誉来自于吴征镒对植物学研究的热爱和数十年的潜心积累。不管是在战火纷飞的岁月,还是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的艰难,或是在动荡的“文革”时期,他从来没有放弃过植物学研究。
在西南联大任职期间,他创建了一间用破木箱和洋油筒建成的植物标本室,这个简陋的标本室竟然拥有2万多号标本;他在云南进行了大量的科考调查,和几个年轻教师在昆明郊区一个土地庙里自画自刻自印,历时3年,出版了石印版的《滇南本草图谱》。
他还用了整整10年时间,抄录和整理了我国高等植物各种属的文献记载,以及这些植物的分布,完成了一套3万多张的中国植物卡片,成为后来《中国植物志》最基本的资料之一。
“他是世界上最杰出的植物学家之一,是一位对中国乃至世界其他地方的植物有着广博知识的真正学者。”一位美国科学院院士这样评价吴征镒。
“摔跤冠军”
植物学研究离不开野外考察。吴征镒以花甲之龄,仍一次次到西藏、新疆等地考察。喜马拉雅山的雪峰上留下了他的足迹,塔什库尔干沙漠里的仙人掌与他说着只有他才懂的语言。
植物王国云南更是吴征镒考察最频繁的地区。每逢雨季,云南的红土地让这位植物学家可吃了不少苦头,因为吴征镒长了一双平脚板,走路不稳,经常摔跟头。
“大家给他送了个雅号叫‘摔跤冠军’,但是他满不在乎,因为摔跤还给他带来过意外收获。”昆明植物所原所长周俊院士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在文山考察,吴征镒在密林中摔了一跤,当他坐在地上的时候,发现了一棵白色寄生植物,仔细一看认出是“锡杖兰”,这是中国植物分布的新记录。
他总是自己做最基础的工作,从野外考察,到写出名录,再带领大家分科分属编写。除了植物的名称,科、属、种,定名人,发表日期,分布区及用途外,他还详细描述历代植物文献中的记载,一丝不苟。和吴征镒一起工作过的人都说,吴老是真正“沉在下面”做学问的科学家。
壮心不已
耄耋之年,吴征镒仍在关注着我国植物学研究的动态。
“这一年多来,他的眼睛不行了,耳朵背,行动不便,但他仍坚持每天工作3个小时。”他的秘书杨云珊说。
2003年、2004年、2006年,吴征镒作为主要执笔人完成了三部共计430余万字的专著;2007年,他在91岁高龄应邀出任《中华大典·生物学典》的主编。
当得知自己获得了国家最高科技奖的时候,这位一生淡泊名利的老科学家说:“我的工作是大家齐心协力做的居多,今天个人得到国家如此重大的褒奖,我只能尽有生之力,多带一些年轻人,带他们走到科学研究的正路上。我的能力有限,我愿意把我的肩膀给大家做垫脚石。”
92岁的吴征镒,爱着每一片绿叶,他的生命之树也因此而常青!
(摘自“新华网”2008年1月8日,题目有改动)
文章标题中为什么称吴征镒为“草木知音”?
真实性是新闻的基本特征,这篇人物通讯是如何体现这一点的?请结合具体内容简析。
吴征镒从事植物学研究的事迹能给我们哪些启发?请结合文章内容探究。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文化散文的关键
①新时期散文出现“文化散文”之谓,这种观念是从余秋雨的散文出现以后才明确起来的。而台湾地区作家柏杨、李敖他们的写法虽不像余秋雨散文那么文气典雅,但从取材、意旨、内涵、观念等都非常“文化”来看,他们的散文与杂文其实都是很地道的“文化散文”。
②文化散文所写对象本身就是文化意味很突出、文化含量很丰富的社会人事现象和自然景观。如《大唐蒲东》一共描述了蒲州文化的好几个方面:与唐朝一起辉煌的蒲州古城,唐代经典传奇《莺莺传》的诞生地普救寺,晚唐衰落的象征王宫谷等等。这些是蒲州文化甚至于大唐文化的物质性代表。
③文化散文的“文化”,决不仅仅在取材方面走了“文化旅程”,写了浸润着文化韵味的寺庙楼阁秋水长天,或文化名人的风流诗文轶事趣闻;其灵魂应当是作者显示的文化态度、文化观念如何。这里面,就有保守与变革、陈腐与新生、愚昧与智慧、小器与大气的差异。作家们写作《河东文化丛书》是明确地从文化的角度以文化的意识来表现描写对象的。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种鲜明的文化态度,那就是作家们不光深情地热爱河东文化,而且能够以学者的眼光来审视河东文化,将河东文化的内涵准确地阐述出来,并进行了理性的分析。
④《大唐蒲东》写蒲州古城时,将它定位成李唐王朝起跑与终点的战略中间站,讲述了李渊和李世民与蒲州古城的解不开、割不断的情感,阐发了蒲州古城在战略上对于李唐王朝的重要性,这就决定了蒲州文化在整个大唐文化中的特殊意义,因此,也才有了之后不断出现的国家顶尖级别的文化景观,古城的价值也就在这种解剖与开掘中显现出来了。这些无不说明文化散文能够以独立的文化思考和深刻的文化思想,来解剖事物的特征和挖掘现象的本质。
⑤作为一部文化散文,在行文风格、叙述语言、描写手段、文史知识的运用等多方面,都富于文化韵味。虽然这些都是属于技术性层面,但是,却是整部作品成功的不可忽缺的环节。
⑥总的来说,文化散文是多种涵义的集合。
⑦但文化散文的灵魂是什么呢?“文化散文”固然与取材、定法、文笔等是否有文化性、文化色彩和文化韵味有关,但更重要的还是审美主体的文化观念、文化意识和文化情趣如何。秦砖汉瓦固然易于扬起文化的古老烟尘,唐朝的风、宋代的雨固然易于激发人们的文化情怀,但审美主体若没有深层的文化意识、深刻的文化思考、透彻的文化理解和阔大的文化视野,以投注和激活安睡的“文化”,以连接和穿透古今的“文化”,那读者还真不如到历史博物馆去看看发绿的器物生锈的历史。比如建国以来,我们写文化历史、文化陈迹的作品也不少,反映现实文化景观的作品也比比皆是,如杨朔的抒情散文和秦牧的知识散文,但为什么感觉不到“文化”的较突出的存在?谈起“文化散文”的文化观念和文化反思,不少作家作品是值得推崇的。比如,被称为“人生大书”的巴金的《随想录》五卷,就谈了许多文化问题。它们虽未被称为“文化散文”,但其文化反思还是比较深刻。而《丑陋的中国人》《传统下的独白》,更是以极为强烈的文化意识来集中反思和解剖中国传统文化。或许由于它们对社会现实问题的激愤批判,往往就被认为只是社会杂文。这其实是片面看法。事实上,它们既是社会杂文,同时也是文化意味很浓的“文化杂文”。或者说就是现实性和批判性突出的“文化散文”。
⑧八十年代中期,柏杨《丑陋的中国人》在大陆引起争论时,公刘发表了《丑陋的风波》一文,其间有些看法是令人深思的。公刘以此来批评我们为何会出现那么多只是一味盲目乐观、一味歌功颂德的肤浅散文,也就不言而喻了。我以为,余秋雨最初的“文化散文”,重古典主义而缺乏现代精神,多传统文人情怀而少现代知识分子的批判意识,多少也与这种文化背景和现实环境的制约有关。李敖的文化杂文,我们总觉有点“危言耸听”,但又不能不佩服其深刻。这种“危言”,行文还是比较稳重的余秋雨大约难以写出。我决不是赞成大家都来“危言耸听”,但我们是不是太四平八稳而太缺乏特立独行的思考了呢?
(选自《新华文摘》,有删改。)根据文意,以下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5分)
| A.散文与杂文都属于很地道的“文化散文”。 |
| B.巴金的文化散文《随想录》谈了许多文化问题,其文化反思比较深刻。 |
| C.文化散文所写对象本身就是文化意味很突出、文化含量很丰富的社会人事现象和自然景观。 |
| D.余秋雨的散文自始至终都是现实性和批判性突出的典型的“文化散文”。 |
E.一篇文章的取材、定法、文笔等是否有文化性、文化色彩和文化韵味决定了它能否成为“文化散文”。
F.文化散文中“文化”的灵魂应当是作者在文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态度、文化观念、文化意识和文化情趣等。下列能作为论据证明“我们太四平八稳而太缺乏特立独行的思考”的一项是(2分)
| A.李敖的文化杂文。 | B.柏杨《丑陋的中国人》。 |
| C.余秋雨最初的“文化散文”。 | D.公刘《丑陋的风波》。 |
文化散文是多种涵义的集合,请根据文本概括文化散文的特点。(4分)

本文第③段和第⑦段都谈到了“文化观念”问题,这是重复吗?为什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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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花
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朵月季花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摊儿,卖小炒。一小罐煤气,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摆放锅碗盘碟。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土豆丝炒鸡肉,土豆丝炒猪肉。
女人三十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服极干净,外面罩着白围裙。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她过一会儿,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必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盘子里,才好看。她说。
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饭时,女人的摊子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小炒,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炒,而后装在方便盒里,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素雅的萝卜花,就开到了人家的饭桌上。
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了她的故事。
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定摆摊儿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吧?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地坐在桌旁雕花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好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小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
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互相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儿前来了。
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多少钱?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了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算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大家提起萝卜花,都知道。
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来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文章用第三段浓墨重彩地描写女人的穿着打扮,这样写有何作用?
文中的女人是一个怎样的形象?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作者以“萝卜花”为题有什么妙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凝望红海滩
①早听说在双台河的入海口处,每当海潮退去之后,会出现一片奇异的景观——红海滩,只是很长一段时间,我并没有去理会。印象的底版中,它似乎只是近于夕阳之中的枫林或经霜之后的西山红叶吧。然而几年前,当我真的与红海滩晤面时才如梦方醒——A湛蓝湛蓝的天幕之下,那片坦荡无垠的玫瑰红,红得那么娇艳,那么剔透,那么珠光闪烁。放眼望去,那红还无休止地向着天边和大海延伸着。这生命之血的红啊,红出一种燃烧之美、青春之美、生命之美。刹那间,说不清我的心是收缩了还是放开了,我仿佛变得很小很小,像是变成了海滩嫣红之中的一个点,又仿佛变得很大很大,大到张开双臂就可将茫茫的红海滩拥抱。
②自从去了一次红海滩,冥冥之中似乎总有一种声音在耳畔滚动,它从遥远的天边注入我的灵魂深处——这是来自大自然的声息,是天籁之声,还是红海滩的呼唤?
③我曾向从事海洋科研的专家咨询过红海滩的成因,那是在海滩上大面积生长的一种植物,叫碱蓬草,经过含有大量盐分的海水日复一日的浸泡,才逐步变红的。在其他一些含碱量较大的地方,也零星生长有这种植物,只是没有形成这样大的规模又没有海潮浸泡的机遇,才没有形成这样的景观。B我也曾仔细地观察过这纤细的小草,它的根扎得并不很深,但须根极多,密密麻麻地紧紧抓住海滩的泥土,这样,大海无论是惊涛拍岸还是轻柔的摩挲,它都会紧贴在那里,待海潮退去后,继续从容娴静地显露出它的殷红。我还知道了这种植物既可食用,又可药用,20世纪60年代国家经济困难时朝,这碱蓬草不知拯救过多少人的性命呢!
④从此,我不再流连那夕阳下的枫林,也疏淡了那西山的红叶,每有机会,便到海边,凝望那一望无际的玫瑰红。经人指点我还惊喜地发现,不仅仅在水陆边缘有这诱人的景观,乘船出海,在双台河口与渤海湾间的潮间带上,也有大面积的嫣红。在那望不到尽头的嫣红之中,常有一条条纤细的小河,泛着金鳞汩汩流淌,恰似少女俊美的两道蛾眉,更烘托出整个脸部俊美的轮廓。C这一望无际的空旷之中没有花香,没有鸟语,只有点缀其间的簇簇芦苇在秋风之中诉说着它们苍凉的妩媚,就连不时掠空飞过的鸥鸟也是静静的,不出声响。极远处的海面,有三三两两的帆影缓缓驶过。与红海滩对峙的是海浪,它们喷着泡沫,绽放着朵朵银花。这一切,活脱脱是天神地母拣尽人间自然坦荡的情愫铺就而成,钟灵毓秀,风物绝顶。静静地站在它的前面,做作、矫揉、压力、限制和虚荣都会化为乌有,人变得更有生气与活力。人,更像一个人了。
⑤感谢博大精深的大海。亿万斯年,大海创造了无数奇迹,就连人类也是从大海中走来的。大海是历史的化身,力量的象征,是美的创造者。面对碧沉沉的大海和横无际涯的红海滩,我陡生负疚之感。在烦躁的城市喧嚣和高楼林立的“人化自然”中,红海滩啊,你给人以千金难买的心灵抚慰!我们该怎样回报呢?
⑥在熙熙利来、攘攘利往的世界里,也会有人对它无所用心,他们对宁静之美、自然之美不屑一顾,是因为他们早已丧失了精神家园。他们是永远也不会具有这份自然坦荡的心境的。第①段末尾,作者先说自己仿佛变得“很小很小”,后又说“很大很大”,前后矛盾吗?你是怎样理解的?
作者在第①段中说,红海滩在“印象的底版中,它似乎只是近于夕阳之中的枫林或经霜之后的西山红叶”,但第④段又说“不再流连那夕阳下的枫林,也疏淡了那西山的红叶”,为什么?请根据文意简要回答。
第④段末尾说“人,更像一个人了”,联系上下文,说说这句话的含义。
本文的作者对那一望无际的红海滩情有独钟,感慨良深。你认为他从中获得了怎样的人生感悟?你从中得到什么启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书趣
大二时我很欣赏一位老师说的一句话:“夜雨孤灯乱翻书。”
夜,不是黄昏,不是华灯初上,而是夜深人静,万籁俱寂。这时白天的喧嚣已经退去,而因为安静,因为清冷,人的思绪便格外纵横开阖,情感的神经末梢也格外丰富而敏感。虽说心远地自偏,然而若在人声鼎沸的菜市场读优雅的小品文,对于我们这些定力不够的年轻人来说,恐怕是有些为难的。
而又有雨。我一直怀疑许多人的灵性是不是都是雨滋养出来的。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虽然不为高见识的长者所推崇,可是我个人以为,一篇“粗头乱服,不掩国色”的文章当然很好,可是雕琢得有美感,那也不是什么坏事啊。至少我在读着的时候,便觉得有几丝凉沁沁的细雨落到发梢了。
少年听雨楼上,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各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因为有了雨声沙沙,外边便好像更加安静了。静得让人可以听见自己心灵的声音。
再是孤灯。可以想见古人的“夜阑犹剪灯花弄”。一灯如豆,照彻千年来无眠的人。
孤灯下,似乎总会伴着想象里红袖添香的故事。美丽的狐女,也是那些违心寒窗苦读的多情才子们想出来的。然而终不能实现,孤灯衬着孤人,益见其孤。
最妙的是乱。
我以为,书的乐趣实在不能说是在“汗牛充栋”或“读书破万卷”里。这样太过于注重数目或太注重效率,会坏了读书的美感。书趣,只在“乱”。
丘迟的《与陈伯之书》中,“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我便尤信爱这“杂”“乱”二字。
美的极致在于随性。书也是,不妨随地扔着几本。想起来了,拿起来翻翻,读了一句,觉得不错,就品一品。说不定竟品出会心一笑来。看得有点闷了,便换一本,或是干脆闲置不看。这和你要坚持的爱情不同,大可放宽心些。
如是,在风疏雨细的夜里,亮一灯,昏黄的光线染得雨丝也微亮。握一卷在手,时而定定地凝神细看,时而望着窗外发发呆,时而低笑,这时的心境,便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了。作者说年轻人无法“在人声鼎沸的菜市场读优雅的小品文”,又说“书趣,只在‘乱’”,请根据文意,说说你的理解。
联系语境,说说本文第三段中“可是雕琢得有美感,那也不是什么坏事啊”这句话的含义?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请用文中的语句概括作者所描述的“夜雨孤灯乱翻书”的情景。
说说“因为有了雨声沙沙,外边便好像更加安静了。”一句的表达效果。
“一灯如豆,照彻千年来无眠的人”一语双关,既表达了对读书人凭借一盏孤灯而彻夜不眠、寒窗苦读的感叹,又赞颂了书籍伴随一盏孤灯将历史上无数探索人类命运的人的思想照亮。结合你的读书生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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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的奢侈
林如求
近日夜雨,雨水顺着防盗网上的铁皮一层淌下一层,响声随着雨势,时骤时疏,时轻时重,朦胧之中陡生一种静谧、和谐、悠远的美妙情感。
就像“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一样,古时的雨与今时的雨自然无太大的区别,今时的雨点拍打树叶、细润花草、敲击河滩、筛落水面的声音与古时也绝无二致,所不同的只是对雨声的感受会因人因时因境因情而异。例如。同样是春雨。忧国忧民的诗人杜甫高兴地放声高歌:“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而晚唐的李建勋对春雨的感受就要复杂得多:“春霖未免妨游赏,唯到诗家自有情。……闲忆昔年为客处,闷留山馆阻行行。”春雨所引发的是诗人对过往岁月的一种深情的怀念和咀嚼。南宋词人蒋捷写的那首《虞美人·听雨》对雨从感怀到慨叹,更是把人生的悲凉况味传达至今,简直痛入心髓。
我没有经历过历史上山河破碎、家破人亡那样凄风苦雨的日子,自然也就没有如古人那般“秋来叶上无情雨,白了人头是此声”,对雨声会那么的百感交集和痛彻心髓,可在物质生活匮乏和丰裕时的感受却迥然不同。
回想小时住在乡下,最恼的就是雨天。雷鸣电闪风狂雨骤,令我惶恐万分。因此,每逢雷雨夜,我常龟缩在被窝里,以幼稚的心灵感受大自然的神经,带着惊恐惶惑,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即令是和风细雨,我也不大喜欢。因为我家离学校有好长一段路程。那时,家里穷,没有雨伞,只有一个锅盖大的大竹笠,以它遮阳尚可,遮雨则只遮个头脸,衣裤难免要淋湿。冬春时节,没有雨鞋的我雨天赤脚踩在凉冰冰的地上,更难受!所以那时夜半听到嗒嗒的雨声,在我绝不是一首抒情诗,它带给我的是一种湿漉漉的难受和一层苦涩涩的无奈。
长大以后,我读了许多书,特别是参加工作后,生活渐渐好起来,渐渐地喜欢起雨来了,不仅喜欢和风细雨,而且更喜欢狂风骤雨。因为此时在我看来,只有雨,没有雷电,也就缺乏了震撼心灵的力度。别的无庸赘言,在中国文学史上,要是只有狂风骤雨,而无雷鸣电闪,恐怕屈原就写不出那奇谲瑰丽的杰作《天问》。正是大自然的雷电风雨触动了大诗人心灵深处的冤屈、激愤、忧虑、沉痛、苦闷、彷徨、坚贞、无畏……才有了这篇流传千古的杰作。由此我也悟出了后世许多大文学家如莎士比亚、巴金、曹禺等所以喜欢写雷写电写风写雨的真谛。
身居闹市多年,已经难得再见山村那种雷鸣电闪的豪雨,除了台风登陆,也少见那种狂风拔树的骤雨和暴雨;水泥屋顶也使夜雨没了那种“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韵致。因此每逢下雨,我常会因此生出一种遗憾。但我还是喜欢雨,不论是“细声巧作蝇触纸”,还是“大声铿若山落泉”,自是一种难逢的天籁,宁心静气地倾听那淅沥的雨声,对当今污染严重,整日笼罩在电视卡拉OK歌吟声和汽车摩托喧嚣声中的城市人来说,不啻是一种休息,一种调节,一种陶冶,一种享受。那雨声是大自然与你的絮语。它轻轻地搓揉着你的心,消去你因忙忙碌碌争名夺利而生的郁闷和烦乱、疲惫和冷漠,唤醒你回归大自然的亲情,找回你那颗失落的平常心,带给你一份平和的心态,让你变得更加青春妩媚、安详可人,从此迈向生命的圆满。因此,每当久晴不雨时,我就特别盼望着下雨。这时,不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听到那呼呼的风声,就好像在倾听大幕揭开的前奏;听到那嗒嗒的雨声,仿佛是在欣赏一首大自然的赞美诗;而此时的闪电犹如闪烁变幻的舞台灯光,隆隆的雷声自然就是高亢激越的黄钟大吕了……
如是,我把听雨说成是一场难得的奢侈,你也就不会觉得无稽和过分了。文中第③段说:“我”对雨的好恶也因时因景而殊,联系全文,简要回答,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里“我”对雨的好恶有哪些不同?
仔细品味加点的词语在句子中的作用。
春雨所引发的对诗人过往岁月的一种深情怀念和咀嚼结合全文,说说作者为什么把听雨说成是“一场难得的奢侈”?
同样是春雨,杜甫和李建勋的感受迥然不同。同样是明月,古代诗人也因时因境不同而感受也不同,请你举一例印证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