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文后各题。
细微之处(有删节)
詹克明
①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马连良与一般演员在演唱同一唱段时,他们唱词、曲牌、节拍、配器方面可以说绝大部分都相同,差别也许不足百分之一,但其艺术成就却是天差地别。
②人与大猩猩的DNA序列98%都相同,恰恰是这百分之一点几的微小差别决定了人类成为高于一切生灵的智慧生命。
③姑苏坊间的著名“苏绣”仕女图,以前的身体部分据说都是由雇佣女工完成,只是精绣眼睛部分必需拿入内府,由绣坊主人的媳妇女儿绣成。这占全像不足百分之一的部分对所绣人物是否传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④一座高标准的办公大楼,也许就因为楼梯上的斑斑痰痕,点点污渍,让人一下子就对它产生不信任感。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也许就因为满街乱丢的纸屑、饮料瓶,或是巴士一到蜂拥争抢上车等现象,让外人对此城市的市民素质看得很低。一位衣着华贵,满身珠光宝气的富婆也许就因为口吐脏言,一下子让人鄙视。
⑤事物最关键的差别常常就存在于这些细微之处。许多最高级的东西也通常会凝聚于此,例如,最高分辨率的分析仪器也无非是在第九位小数点之后再加一位有效数字。400万像素的高密度数码影像比起30万像素的VGA电子邮件影像,也不过是放大到A4尺寸才能在细微之处看出差别。世界级的百米赛跑,运动员也只是在0.01秒之内较量输赢。在事物最敏感的细微之处真可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⑥许多内行的有识之士都善于从精微处来把握事物的本质,所谓“见微而知著”,“细微之处见精神”是也。春秋时代的九方皋素以相马闻名于世。然而据《淮南子•道应训》记载,他为秦穆公相马竟然不辨颜色与雌雄,只注重观察马的内神,“略其玄黄而取其骏逸”,因此得天下良马。伯乐称他是“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罗丹艺术论》中记载了十九世纪法国著名雕塑大师罗丹对艺术品细微之处极致美的强烈感受。有一次他领着好友葛赛尔去观察古代雕像。在傍晚的幽暗中,他特意点起了一盏灯,并将灯从侧面逼近维纳斯雕像的腹部。顿时奇迹出现了,罗丹指着雕像说:“照!……照这些从腹部到大腿间的无穷的波纹,与臀部的富有肉感的曲折。还有,那边,腰部的可爱小窝。”他感叹地说:“这是真正的肉呢!……在抚摩这半身像时,竟觉得它的温暖。”面对这样一座冰冷的大理石雕像,他竟然能感受到皮肤的润泽。
⑦伟大的艺术作品是博大精深的,它总是经得起人们层层挖掘,而又永远是不可穷尽的。
⑧当细微处决定一种事物质的差异时,也许人们为着这百分之一的“细微”所付出的努力要远远超出此前那百分之九十九的宏观数量。这百分之一才是真正的“点睛”之笔!精微是不朽的,也是艰辛的,而且往往是深层的,不那么显扬于众的,但它却需要人们长久不懈的追求。那些心浮气粗,求胜心切的人,往往耐不住这落寞的清寂与漫长的等待,他们更喜欢那些急功近利的东西。而且快节奏、强竞争的生存环境也更加助长了整个社会的浮躁,一些渴求博取功名之辈更乐意避开艰深的“细微”,专爱在“数量”上做足表面文章,这样既省力又热闹,且有极高的“显示度”,实乃昭彰业绩之最佳捷径。前一阵子,许多地方忙于合校并院,把大学“做大”,难道这样做就能打造世界级名校了吗?千架钢琴广场大合奏,万人太极拳天安门大演练,大则大矣,效果究竟如何?几层楼高的一张大报纸,无非一幅现代化的大字报纸,又有何意义?最近又推出一支“高近三米,重近一吨”的牙膏,申报了吉尼斯世界纪录,据说它与实际牙膏产品“保持严格的外形比例”。呜呼!要想从数量上创造世界纪录简直是太容易了。不信,你把倒在路边的那根木头电线杆一头削尖,即可申报“巨型牙签”的世界纪录。好事者,胡不为?
⑨细微对质量的关键作用,不仅“积善”如此,“为恶”也同样显著,甚至更为立竿见影。例如饮用水源中一些极毒的重金属含量,其最高允许剂量都是以“微克”(百分之一克)量级来监测的,超出允许含量就不可饮用。没有哪一个敢放言:“有害物质只是极小极小一部分,占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水体本身还是好的。”同样,在“为政清廉”方面也同饮用水质有类似的现象。少数腐败官员对社会的毒害作用足以严重败坏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影响到公众对干部素质的整体评估。甚至歌颂多数人的“先进性”也难以抵偿少数人“腐败性”造成的恶劣影响。有道是,“一粒老鼠屎可坏一锅汤”,此时此地老鼠屎对判定汤的质量恰恰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尽管它微量,尽管它那么不值一提,但比起燕窝鱼翅海参鲍鱼这些名贵的上乘原料,比起精湛的烹调技艺,比起恰到的火候掌握,以及比起食具的精美、服务的周到等诸多因素,鼠屎是所有因素当中更具“质的决定性”的东西。⑩寄语众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文中能揭示全文中心论点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
2.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     )。(4分)

A.人与大猩猩的DNA序列98%都相同,说明人类的智慧仅仅比大猩猩高一点。
B.姑苏坊间的著名“苏绣”仕女图的制作过程说明制作优秀的工艺品需要更好的合作。
C.九方皋素相马的故事证明许多内行的有识之士都善于从精微处把握事物的本质。
D.许多地方忙于合校并院,把大学“做大”,这样做绝不可能打造出世界级名校。

E.细微对质量的关键作用,在“积善”方面与“为恶”方面效果是同样的,只是后者往往反应更快。
3.        ①~④段都是列举事例,试简要分析这一组事例的特点以及它们在全文的作用。(3分)
4.      第⑩段是全文的结束语。请根据你对全文的理解,将该结束语补充完整。(不超过15字) (2分)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论述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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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文言之现代生命
21世纪,社会发展之迅猛令我们应接不暇。在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学习文言是否有必要的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而且这一问题在今天越加凸显出来。很多人并不否认学习文言对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但认为只要培养少数专业人员。让他们去整理、翻译、介绍文言典籍就可以了,在任何事情都要讲“效益”“速成”的今天,学习文言得不偿失……
其实,文言不是已经“死亡”了的语言,而是从台前隐退到了幕后,或者说它是改头换面,戴了现代面具而隐身其后;或者说它是体匿而性存。而且文言是现代汉语的源头,语言的更新发展是无法脱离母体、阻断泉源的。“总而言之”“闻过则喜”“反之”“上善若水,厚德载物”这些文言的词汇、语法、典故、成语还活在我们的现代汉语中。
中国近三千年的典籍,都是用文言写成的。在这些典籍的滋养下,我们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思维方式,审美习惯得以形成,我们的面颊上深深刻印上了“中国”的印记。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其文明一直延续没有断绝的就是中华文明,它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文言功不可没。文言跨越时间、空间,具有相对的规范性和凝固性,使地域辽阔、方言差异巨大、民族众多的中华大家庭薪火相传,代代不绝。
文言以它无尽的表达手段和方式,让古人贴切入微地表达了他们希望表达的一切。几乎达到了无不尽意的地步。它的短小、凝练、意博、理奥、趣深,都是白话文望尘莫及的。文言是现代汉语的府库。一个人拥有深厚的文言修养就可以使他的现代白话凝练、纯熟。毛泽东、鲁迅、周作人、胡适、朱自清等一批大家的白话文成就就是最好的说明。没有文言,现代汉语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信息时代,我们所缺失的不是科学知识、专业技能,而是传统文化、人文精神。文言的学习恰是医治现代社会人文精神、传统文化缺失症的良药。中小学阶段是一个人记忆的黄金时期,借鉴我国古代熟读精思之方法,大量积累,二百篇经典文言烂熟于心,由易到难,由少而多,循序渐进,不仅能得到民族文化的滋养,得到审美的陶冶,奠定人文精神的底色,而且可以提升现代汉语的表达水平,获得文言阅读的能力。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看似耗时多,效率低,实则事半功倍!而错过了诵读记忆的最佳时期,就将事倍功半,到那时文言的学习就真的会“时不我待”了!
下列对文言之“现代生命”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很多人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学习文言,只要培养少数专业人员,使之去整理、翻译、介绍文言典籍就可以了。
B 文言并非已经死亡了的语言,而是现代汉语的源头,它体匿而性存。
C 中国近三千年的文言典籍,滋养着我们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而且薪火相传,代代不绝。
D 信息时代,学习文文言恰是医治现代社会人文精神、传统文化缺失症的良药,尤其对中小学生现代汉语表达水平的提高、文言阅读能力的形成至关重要。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文明的传承和延续,主要是文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B 文言以它特有的表达手段和方式,让古人贴切入微地表达了他们希望表达的一切,几乎达到了无不尽意的程度。
C 许多文言词汇、语法、典故、成语,还在现代汉语中大量运用,所以文言是现代汉语的府库。
D 现代社会,人们所缺失的不是科学知识、专业技能,而是民族文化的滋养。
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言戴上了现代社会的面具隐身其后,并不是说汉语言的更新发展已脱离了其母体。
B 中华大家庭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方言差距巨大,因而文言跨越的时间、空间缺少相对的规范性和稳固性。
C 文言的短小、凝练、意博、理奥、趣深,都是白话文望尘莫及的。可以说,没有文言,现代汉语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D 借鉴我国古代熟读精思之方法,大量积累文言诗文,可以得到审美的陶冶,奠定人文精神的底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错位
他是电视台的一名优秀通讯员。
夏天的一个傍晚,他接到电话,说一辆轿车,从桥上“跳”到人工湖“冲凉”了。当他赶到事发现场时,120急救车,“呜哇呜哇”,从他面前驶过。护堤上围观的人群,依然不肯散去。一台大吊臂,将一辆白色轿车缓缓拎出水面。
他一边打开DV,一边向旁边的人打听详情。得知:车里的人,全被好心人救了上来,没什么大碍。这就好,这就好。他嘀咕着,站到高处,将DV对着吊车、人群、湖面……
晚间本地电视新闻,播报了这条片子。但随后,播音员说:那些救人不留名的“雷锋”,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然而,现场围观群众和救援人员的财物,严重遭遇失窃,折射出我们城市道德文明素质的缺失。
居然有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真是太可耻了!他有些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决定将这些蟊贼揪出来,将他们的面目、丑行,公布于众。于是,一连几天,他猫在房间里,反复回放DV录像,仔细观察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人的举动、表情。
最终,他将目标锁定在三个“下里巴人”身上。他们无一例外打着赤膊、神情萎顿、眼光迷离,泥鳅似的穿梭在人群里。其中一个,还抱着婴儿,大概是用来打掩护的。他将三个疑似的贼特写,放大,印成相片,揣在随身背包里。
经过缜密推断,他认为这三个人,很可能是在现场附近干活的民工。于是,他决定顺藤摸瓜。果然,没费多大周折,他在人工湖对面的一个小饭馆,逮到一张熟悉的脸:小眼睛,黑皮肤,蛤蟆嘴,一看就不是好鸟——这人是小饭馆老板。
他走进饭馆,要了一碗凉面,借故和老板搭讪,问这问那。
他突然话锋一转:“上星期,这边发生车祸,你晓得不?”
“晓得呀,我还去看了的。”
“我听说许多人丢了钱包、手机、衣服、你有没有丢?”
“大哥,我都不好意思说。那天出事的时候,我这里里外外二三十个客人吃晚饭。最后,一些人不但没结帐,还顺手拿走了不少碗、碟、勺。”
他眼光咄咄:“那你就墙内损失墙外补?”
“啥嘛?我本来打算看一眼就回来。谁知道,车里头女人叫,娃娃哭,就赶快下水捞人吧。”
他愕然。他思忖片刻,觉得这些人,满心满眼都是钱,连做带偷,满嘴谎话。于是,不动声色,拿出抱孩子男人的照片,说认识不?老板一看,说在门口见过,好像在前头工地上工。他黑着脸,付账,出门。
在一垛两米高的红砖墙上,他找到那人。开门见山:“那天车祸你在现场不?”
“是啊。”
“丢东西没?”
他苦恼地说:“我婆娘到现在还跟我打架。那天,他给我二百块钱,让我带儿子去买辆婴儿车。后来,我给娃买了辆旧车。余下的钱,买了洗澡盆、玩具、奶粉,还有一件汗衫穿在身上。回来的路上,有人掉湖里了,我就把娃和东西放岸边,脱下衬衫,搭车把上,下水救人。好家伙,上来后,我娃被人抱着,车和东西全不见了。我只好打赤膊,抱起娃喽。”
他举起DV将他和他的话拍了下来。那人就顿了顿说:“我现在只能多加班,到下月发工资,再给娃买车。我那个老乡更倒霉,脱下来的裤子、皮鞋,兜里的手机、现金,全让人抱跑了。结果,穿个裤衩,光脚在大街上跑……”
他招招手,请他下来,拿出最后一张照片说:“你说的是他不?”
“就是他。”
他问了他的小灵通号,将三个疑似的贼约到小饭馆,吩咐老板整几个菜,喝酒。“和俺们?”三个人脸上写满受宠若惊的疑虑。他点头,说:“我得跟你们郑重其事的赔个不是……”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突发车祸时,很多人围观,还有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折射出我们城市道德文明素质的缺失。
B.小饭馆的老板虽然救了人,但对自己的损失斤斤计较,俨然一副小商人的嘴脸。
C.小说题为“错位”,意为“下里巴人”在灾祸面前奋不顾身救助他人却遭怀疑,表现了作者的不平之气。
D.农民工在关键时刻勇于救人,而且不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精神可贵;但他们不太注意自己的形象,这也是他们遭人怀疑的原因。

E、作者写“通讯员”经历的对农民工“怀疑——调查——愧疚——尊敬”的过程,意在表达农民工值得尊重,社会应尊重农民工的愿望。
分析下列①②句的作用并解释③句的含意。
①他是电视台的一名优秀通讯员。
②小眼睛,黑皮肤,蛤蟆嘴,一看就不是好鸟。
③三个人脸上写满受宠若惊的疑虑。
请简要分析三个“下里巴人”的共同的性格特征。
小说描写了三个“下里巴人”在轿车“跳”进人工湖后,奋力勇救落水者却被人们怀疑为蟊贼的故事,最后误解虽被解除,但仍给人留下深深的思索。请你谈一谈他们有如此遭遇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亦雅亦俗汪曾祺
黄波
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都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在汪氏逝世后出版的,一为《文与画》,收录其关于国画的文字,并配有他自作的画;二为《五味》,均为谈吃的美文。其实汪氏小说集散文集舍中均有购藏,这次再度解囊,实在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在开始回暖的阳光下,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随便翻翻,我突然想起,汪先生的诞辰(3月5日)就要到了。
我不懂文学,当代作家作品寓目者极少,而汪曾祺是这极少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可是说到喜欢的理由,一时又无从置答。喜欢其文字的清和雅?喜欢他于文字中透露的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好像是,又好像不完全是。这回重读的汪曾祺作品,均非其专攻所在,不过是其创作之余事,居然对上面这个连自己也茫然的问题若有所悟。
汪曾祺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拌菠菜、干丝、豆汁儿、芸豆……都是家常物什。他自己婉辞“美食家”的桂冠时,即以此为谦谢的理由,说“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不喜“大菜”,只好“小菜”,这本系文人故习,犹如作诗不能露出富贵气一样。著有《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一封书信中就说:“饮食之道不可以随众,尤不可以务名。燕窝、海参,虚名之士也,盗他味以为己味。”他讥讽为世人所艳称的“燕窝、海参”为“虚名之士”,正和汪曾祺把“鱼翅”轻轻抛在一边如出一辙。不过,文人的这种习性也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行,否则,过犹不及,容易显出几分矫饰的味道,像袁枚就多少有一点,因为我们很难想象,时不时要在显贵府上打秋风的他,会一心把那张馋嘴放在家常小菜上。而汪曾祺不同,他一下笔,我们就知道,这些小东西,他是真喜欢。饮食一道,汪曾祺嗜好从选料、收拾到调配、下厨,都不假手外人,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享受到的不仅是食之味,更是食之趣,而他通过那些淡淡的文字,又把这种趣味传递给了我们。所以,简直没有资格上餐桌的拌萝卜丝,在他手里和眼里竟是这般精致,“小红水萝卜,南方叫‘杨花萝卜’,因为是杨花飘时上市的。洗净,去根须,不可去皮。斜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愈细愈好。加少糖,略腌,即可装盘,轻红嫩白,颜色可爱。”黄瓜皮在他那里也是下酒的佳品,“黄瓜切成寸断,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有瓜香。此法得之海拉尔一曾治过国宴的厨师。一盘瓜皮,所费不过四五角钱耳。”“嚼之有声”四字真是妙极!世间老饕甚多,不知道有多少还会于大快朵颐中细品那一记脆声?
汪曾祺作画,他自己说“无师法”,只是“瞎抹”,也许近于事实,因为他原无意在画家中争一席地。汪氏之画是真正的“写意”,略有一点构思,便信手挥洒,不过事经营,不刻意求工,逸笔草草,以抒其意。这也不算稀奇,大体还是传统文人画的路子。值得注意的,是其入画的对象,大蒜,红萝卜,扁豆花,盘中的一尾鱼,完全的生活化平民化。齐白石的画,间有乡野小品,但像汪曾祺这样主要地、大规模地以日常物事入画,似不多见。
汪曾祺文与人的风格还是他自己的文字说得最为到位。“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有不喜欢汪曾祺的人讥讽他像遗老,可谁曾见过“爱逛菜市”、在买菜中体味“生之喜悦”的遗老?是的,汪曾祺雅,但他更是俗的,他对世俗生活的热爱,装是装不出来的。
汪曾祺让我想起两个古代文人,就是陶渊明和苏东坡。他们身上的一个共同点,我以为可用一句话概括,即“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陶、苏的风雅自不消说得,而同时他们与世俗的亲近也是真诚的。邻居杀只鸡邀陶渊明同享,他会乐不可支地写一首赴席的好诗;坡翁街头听人谈鬼,说咱们姑妄谈之姑妄听之。这样的文人,既耿介清高,又让我辈平民可亲可感。汪曾祺继承的,正是陶渊明和苏东坡的余韵。我们看他的小说和散文,抒情节制,也不刻画大奸大恶,更不以污秽的东西入文,其矜持颇近于传统美学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典型的士大夫的审美趣味,而现在我们通过《文与画》和《五味》所看到的,则是一个世俗化、平民化的汪曾祺。“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这可说是中国文人的一种很好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想一想,应该如何使这样的传统不致消失了。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一为《文与画》,二为《五味》。原因是二者均为谈吃的美文,同时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
B.作者喜欢汪曾祺是缘于他文与人的风格:其文字清新,且透露出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其人雅,但更是俗——真正热爱世俗生活。
C.汪曾祺喜欢从菜市选料如萝卜、黄瓜、鱼翅类,一直到调配、下厨的全过程都独自完成,从中享受做菜的趣味和菜的滋味。
D.汪曾祺自称作画“无师法”,只是“瞎抹”,但从他化的对象和“写意”的风格来看,他的画是雅致的,其创意似不多见 。

E、,汪曾祺为文作画,体现出传统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趣味,其选材不写大奸大恶、污秽之物,抒情节制,而让平民可亲可感。汪氏如陶渊明、苏轼一样有“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
请你谈谈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理解。(6分)
文章将汪曾祺与袁枚比,以陶渊明与苏轼比,试说说这两处对比的异同
文章着重写“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作画,只是‘瞎抹’”皆属俗事,而文题是“亦俗亦雅”,结合原文,探究作者对“俗”、“雅”的处理是否得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春雨
[美国]伯纳德·马拉默德
乔治·费舍尔已经醒了,但仍然躺在床上,他想着白天目睹的那次车祸。一个年轻人被一辆汽车撞了。乔治深深地同情这个人,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八九岁,当时,他很想上前安慰他,可是就是不知该怎样说出来。乔治回家,心中一直还憋着这未说出口的话。
回到那间黑暗的屋子,躺在床上,听到女儿弗洛伦斯把钥匙插进锁里的声音。她悄声对人说:“你不进来呆一会儿吗?”
“不。我明天九点有课。”
乔治想,这个小伙子真是好孩子。弗洛伦斯和他在一起,一准叫人放心。她有点像她妈妈,不知道该怎样和好人相处。
一连不少天乔治都没有睡觉,这是因为他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他总是躺在那里想象着,这些事情都是冲着他发生的。在这些无眠的夜里乔治想着白天所发生的事,他对那个垂死的年轻人说“不要怕”,他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说“你理解我的孤独”。他告诉妻子和女儿他对她们是怎么想的。
“贝蒂,”他对妻子说,“有一回你让我说了话,但是那不是你,而是海,是那黑暗,还有那水拍打桥墩横梁的声音。这些富于诗意的东西让我感到了人是多么孤独……”
他对弗洛伦斯说:“你从小我就爱你,可自从你拒绝上大学,我对你就失去了最后一点点感情。你让我最满意的事情是常常把像保罗那样受过教育的小伙子带回家,但你却又和他们处不长久……”
乔治不断地向自己说这些事,直到黎明的第一抹灰白色的光溜进卧室,睡在另一张床上的贝蒂的侧影更清晰。
一天,门铃响了。来人是保罗,他戴一顶旧帽子,穿一件雨衣,肩上已淋湿了。
“保罗,下雨啦?”
“下点小雨。”
保罗进来了,但没有脱下雨衣,“弗洛伦斯呢?”
“她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了,她母亲到什么地方去打桥牌或玩麻将了。”
保罗有点失望,朝门口走去。
“哦,很抱歉。”乔治说,心里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待一会儿。
保罗到了门口又转过身来,“费舍尔先生。”
“嗯?”乔治应道。
“和我出去散散步怎么样?”
“你不是说在下雨吗?”
“只是春雨而已。”保罗说。
“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
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
整个天空都飘洒着白白的雾水,街灯上也挂满了水珠。充满水汽的风从新泽西州吹来,越过赫德森河,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有时,风把雾珠吹进乔治的眼里,使他好像触了电一般,身上一阵惊悸。他迈着大步跟上保罗。他很想喊出来,但他不想让保罗看出来。
保罗一直在讲话,他讲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们的故事,谈起这次战争,又谈论起了人民。乔治向这个孩子讲了在车祸中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故事,当他发现这个故事让保罗深受感动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后来他们就谈起了弗洛伦斯。乔治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
“弗洛伦斯挺漂亮,长着那么一头红发。”保罗说,他那个神态好像是在讲述自己。
乔治没有说什么。
“费舍尔先生,”保罗很认真地告诉他,“弗洛伦斯爱上我了,她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也想爱她,因为我很孤独,可我不知道——我对她爱不起来。我们在河滨路散步,她说我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她要去看电影。”
乔治感到自己心跳得很厉害。他感到他是在倾听他们的秘密,然而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因为他一生中早就知道这些。他想要说话——告诉保罗自己也和他一样。他想要告诉保罗他一生中是如何孤独,如何彻夜不眠,不是做梦就是想这想那直至东方发白。但是他没有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保罗。”他说。
他们冒着雨往回走,雨下得大起来……
进屋,乔治脱掉雨鞋,把淋湿的帽子和雨衣挂到了卫生间。他轻轻地从收音机里调出一些爵士音乐,点燃一支雪茄,然后关了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他来到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去。
春雨飘落着,落在一望无际黑黝黝的泽西河岸,落进奔腾流淌的河水。雨点拍打着高大的枫树的叶子,发出单调的声音。冷雨洒窗,乔治感到泪水已流到了腮边。
他内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他想要说他从来没有说出的话。他想要告诉她们他发现自己,而且再也不会失落,再也不会沉默。他爱保罗,他爱弗洛伦斯和贝蒂,他也爱那个在车祸中死去的年轻人。
“我必须告诉她们。”他想,他先推开了弗洛伦斯房间的门。
弗洛伦斯在睡觉。他能听到她那轻轻的呼吸声。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 (有删改)
当谈起弗洛伦斯时.乔治为什么会“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2分)
怎样理解乔治的两次激动?请作分析。(4分)
①“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
②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
小说多次写到车祸中的年轻人,有什么作用?(4分)
结合文意,赏析文中画线部分。(4分)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小说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从结构和主题的角度谈谈你的理解。(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图腾与社会制度的产生

从历史上各民族的图腾崇拜来看,图腾是某种社会组织或个人的象征物。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图腾制度,是规范人行为层次的社会组织系统。正如英国学者里弗斯所说,图腾制度是一种社会组织制度。拉德克利夫也认为图腾制度为有关社会提供了一种基本的组织原则。

图腾制度是图腾文化的一个方面,它不仅是一种社会组织制度,而且是最早的社会组织制度。

图腾产生之前的原始群尚处在自然状态中,各群体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因此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组织原则。图腾产生之后,每一个群体以一种图腾作为名称和标志,而且同一部落的各群体的图腾互相不重复。这是当时约定俗成的社会组织原则。法国学者倍松说,图腾制度"把各个'个人'都区分属类,造成一种'图腾的户籍制',所以这种制度是一种真正的社会组织制度,而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的维持为基础"。所以,图腾制度可以说是最早的社会组织制度。
斯库耳克拉夫特用"图腾制度"来表示氏族制度。对此,摩尔根认为:"倘若我们在拉丁语和希腊语中都找不到一个术语来表达这种历史上已经出现过的制度的一切特征和性质,那么,'图腾制度'这一术语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而且使用这个术语亦自有其便利之处。"在这里,斯库耳克拉夫特和摩尔根都认为图腾制度就是氏族组织制度。其实,两者之间是不能画等号的。图腾制度产生于氏族之前,而氏族形成后,继续沿用过去形成的图腾制度。所以在氏族社会,尤其是母系氏族社会,普遍实行图腾制度。

图腾制度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每一个社会组织都以图腾--动物、植物、无生命的自然物或自然现象--作为名称和标志。第二,同一部落的各个群体,图腾互相不重复。如印第安人波塔瓦塔米部落有十五个氏族,其图腾分别为十五种不同的动物。第三,同图腾者皆为亲属。根据图腾组织制度,一个部落内各群体的图腾各不相同,但不同部落的群体,图腾允许重复。在约四十个印第安部落中,以熊和狼为图腾的氏族分别有三十多个。这些部落不同而图腾相同的氏族,不管是否有血缘关系,彼此都视为亲属,认为同出于一个图腾祖先,相互间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我国白族虎氏族成员也认为同图腾者皆为亲属,如出门在外,虽素不相识,但只要是以虎为图腾的,便亲如兄弟,生死与共。

图腾制度在形成之后,随着图腾文化的发展而日臻完善,并随着图腾文化的衰亡而为其他社会组织制度代替。

1.

本文认为图腾制度是最早的社会组织制度,以下不属于其依据的一项是(

A. 拉德克利夫认为图腾制度为有关社会提供了一种基本的组织原则。
B. 图腾产生之后,处在自然状态中的原始群的每一个群体以一种图腾作为名称和标志,形成了当时的社会组织原则。
C. 图腾制度把处于自然状态的原始群中的各个"个人"都区分属类,造成一种"图腾的户籍制"。
D. 图腾制度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的维持为基础,是一种真正的社会组织制度。
2.

下列对图腾制度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A. 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制度,图腾制度产生于氏族制度之前,是当时用来规范人行为层次的社会组织系统。
B. 每一个社会组织都以动物、植物、无生命的自然物等实物为图腾作为自己的名称和标志。
C. 同一氏族的各个部落的图腾不能互相重复,是图腾制度约定俗成的社会组织原则。
D. 部落不同而图腾相同的群体,同出于一个祖先,彼此都视为亲属,相互间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3.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图腾制度是图腾文化的一个方面,整个图腾体系就是一种社会组织制度。
B. 摩尔根认为,倘若在拉丁语和希腊语中都找不到一个术语来表达氏族组织制度的一切特征和性质,用"图腾制度"这一术语也是可以的。
C. 氏族形成后,继续沿用图腾制度,所以在氏族社会全都实行图腾制度。
D. 图腾制度形成之后,随着图腾文化的发展而日臻完善,但随即为其他社会组织制度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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