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5题。
也说“许霆案”的宣判
——与苟峥嵘先生商榷 (有删改)
作者:金亭
①有幸拜读了苟峥嵘先生《许霆案重审判决书的法律瑕疵》一文,对该文观点不敢苟同,特呈浅见,与苟先生商榷。
②苟先生的观点大致如此:“判决书的关键环节存在明显漏洞”,“最终被判处5年,那就说明本应判处5年”,“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有适用法律不当之嫌。“在核准的程序上存在问题”,“应是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然后再宣判”,有程序不合法之嫌。而且判决生效用词也有些不当。
③苟先生在文中引用了“许霆案”重审判决书的最后几句话:“被告人许霆盗窃罪名成立,且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但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对其减轻处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④笔者无缘得见判决书,记忆中好像有篇报道也曾引用过这段话,但该报道称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甘正培,在宣判时说的最后几句话,而报道中似乎也提及判决的最后几句话,好像是“鉴于……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第××杀及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之类的,可惜笔者未作摘录。退一步说,即便判决书的最后几句话真如苟文所说,我们如只看最后几句话就妄下结论,未免也有断章取义之嫌,何况仅就判决书这一法律文书而言,以盗窃金融机构定罪,以从轻情节量刑,肯定是没有差错的,最多只是法律文书不够严谨而已。
⑤至于苟先生在文中提到“许霆案”的重审程序不合法一说,笔者以为是很幼稚的观点。首先是苟文对适用程序叙述自相矛盾,摘录原文相关句子如下:“其次,在核准的程序上存在问题。此案的正常程序应是,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然后再宣判。事实上也是如此,此案早已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宣判本就是一种形式。”先是称核准程序不合法,后遂又认可“事实上也是如此”,岂不是自相矛盾?其次,苟先生似乎述说的是广州中院在未经最高院核准之前就宣判之程序是不合法的,这就更站不住脚了。所谓宣判,就是宣告判决,这个判决就是广州中院的判决,最高院能否核准都不影响宣判,对此,《刑诉法》162条、163条都作了明确规定,这种常识就不多说。
⑥苟先生的最后一个观点,则是针对“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这句话而议的,认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重审判决,即便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许霆也是可以上诉的,只有过了上诉期不上诉,判决才生效,而并非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就生效。”文中还称:“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并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判决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其实苟先生引用法律条文犯了常识性错误,《刑诉法》才有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刑法》则不会有。又,既然《刑诉法》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那么怎么又有“并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判决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之说呢?如果最高院的裁定就是终审裁定,那么“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就并无不对了。
⑦正如苟先生所说的那样,重审作为“如此万众瞩目的案件”的“许霆案”,即便是广州中院的主审法官业务最差,或是广州中院的审判委员会业务最差,也不至于出现如此的常识性错误吧,何况还有全国各地如同苟先生之类的司法界的专家、学者盯着本案呢?
17、以下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苟先生认为广州中院在未经最高院核准之前就宣判之程序是不合法的。作者否定了这一观点,认为即使最高法院不核准,广州中院也可以宣判。
B作者认为法院量刑不要过重,以从轻情节量刑,肯定都是没有差错的,最多只是法律文书不够严谨而已。
C苟先生认为判决书上的“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用词不妥,因为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过了上诉期不上诉,判决才生效。
D苟先生认为广州中院的主审法官和广州中院的审判委员会业务水平不高,作者也同意这种看法。
E苟先生认为“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但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对其减轻处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这种判决是错误的,因为他认为“无期徒刑”、“死刑”与“5年有期徒刑”之间相差太远。
F本文作者认为此案早已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广州中院的宣判本就是一种形式。
18、作者引用记忆中某篇报道相关内容(即第4段画线部分)想说明的是
A苟先生用做论据的判决词可能引用有误。
B 自己最近读过的一篇报道,观点也与苟先生不同。
C 判决生效用词也有些不当。
D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也不同意苟文的说法。
19、苟文认为许霆案重审判决书不妥共有哪几方面?请简要概括。每点不超过10 个字。
20、本文作者为什么认为苟文的观点站不住脚?请综合全文分点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程万琦的爱国心
1992年8月28日,程万琦创建的世界华人协会在香港成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 协会会员已逾600万,分布在138个国家和地区,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华人社团。
程万琦祖籍广西,1940年生于越南,家中四个子女,名字中间的字分别为“世、泽、万、民”,以表爱国之心。程万琦的曾祖父程圆亮,是清朝刘永福“黑旗军”中的得力干将;祖父程璧金,曾任孙中山秘书,中国银行行长;父亲程成虹,1921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党早期党员。百年来,“民族大义”是程家祖上传下来的家规祖训之根本。
“有国才有家”,程万琦带着浓重的粤语口音屡次表达着他人生信念的核心。创建一个团结世界华人华侨组织的想法也随之在他心中萌生。中国本土上有13亿中国人,散居于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大约有4千多万。如此庞大的群体,要成立一个非政治、非牟利的团体,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是程万琦清楚:天下华人是一家,振兴中华,必须发动更多的华人参与,将华人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形成排山倒海之势。为了这个梦想,程万琦奔波了10多年,跑遍世界200多个国家,会晤了无数的华人组织,调解了无数组织间的纷争……
程万琦将世界华人协会的宗旨定为“团结全球华人,提高华人在当地社会中之地位和保障华人权益,弘扬中华文化和振兴中华”,多年来,世界华人协会正在这个宗旨的指导下为祖国的富强而贡献着力量。经世界华人协会牵线搭桥于内地成功兴建的外资、合资企业已近5000家。
1975年,程万琦第一次到内地,看到百姓生活与世界的距离明显拉大,心情沉重。1978年,程万琦见到邓小平,将中国非常有必要引用外资,增强国力,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想法讲了出来。一段时间后,中国坚定不移地推行了改革开放政策。
20多年,程万琦将自己的满腔热血都投入到祖国的复兴与富强中,而他本人从来没有从中拿过一分钱的报酬,也没有赚过国家的一分钱。他将自己的主要业务大都集中在海外,香港只占小部分,他的经商宗旨是不赚同胞的钱,所以未到内地投资。他说:“我即使是最初打工,也是给外国公司打工,赚外国老板的钱。”
程万琦出生在一个祖国积贫积弱的年代,“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屈辱,让程万琦从内心里发誓要挺直腰板,在所谓“西方人的领域”做出中国人自己的一番事业来。
1980年,程万琦在纽约创建了东方银行并任行长,同时在世界各大城市开设金融公司,从事金融投资业务及国际贸易。
2002年,他以亚洲篮协代表的身份竞选国际篮联主席获胜,代表13亿中国人,走上了有212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世界级第一大体育总会主席的位置,成为亚洲有史以来进入国际篮联第一人。此前,程万琦曾任亚洲跆拳道协会会长,亚洲篮球联会会长等职,是第一个身兼两个洲际体育组织会长的华人。他代表祖国作为一个体育大国在国际场合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很多人试图描绘程万琦的一生,却因他的经历太丰富而罢手。唯有“传奇”是对程万琦一生最准确的概括。而他缔造这个属于中华民族的传奇,除了与生俱来的坚韧和豪爽,家族的传承与教育,赋予他超乎常人的魅力与魄力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深入骨髓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与血脉。 (摘自《中华儿女》作者:华南 孙聚成 有删节)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世界华人协会是程万琦创建的非牟利的政治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全球华人,提高华人在当地社会中之地位和保障华人权益,弘扬中华文化和振兴中华”。 |
B.程万琦的家族有着悠久而优良的爱国传统,家族的传承与教育,以及与生俱来的坚韧豪爽的性格,使他魅力超群,魄力非凡,这是他事业成功的重要原因。 |
C.为了祖国的复兴与富强,程万琦不惜抛洒满腔热血却从不拿一分钱的报酬,他从没赚过自己国家和自己同胞的一分钱,即使最初打工,也是赚外国老板的钱。 |
D.程万琦的经历太丰富,使许多试图为他立传的人感到难以下手。唯有“传奇”一词,是对程万琦一生最准确的概括。他缔造的这个传奇是属于中华民族的。 |
E、这篇文艺性较强的人物通讯,是一篇对广大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优秀教材。作者以细腻的描写、丰富的事例,从多个侧面记叙了程万琦的爱国事迹。从第③段开始,作者从哪些方面记叙了程万琦的爱国事迹?请分条简要概述。
有人认为,第⑨自然段与振兴祖国经济建设没有关系,应将其删除。你同意这个看法吗?说说你的理由。
文中说:程万琦“缔造这个属于中华民族的传奇,除了与生俱来的坚韧和豪爽,家族的传承与教育,赋予他超乎常人的魅力与魄力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深入骨髓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与血脉。”这句话给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心与手
[美]欧·亨利
在丹佛车站,一帮旅客拥进开往东部方向的BM公司的快车车厢。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她身边摆满了有经验的旅行者才会携带的豪华物品。在新上车的旅客中走来了两个人。一位年轻英俊,神态举止显得果敢而又坦率;另一位则脸色阴沉,行动拖沓。他们被手铐铐在一起。
两个人穿过车厢过道,一张背向的位子是唯一空着的,而且正对着那位迷人的女人。
他们就在这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年轻的女子看到他们,脸上即刻浮现出妩媚的笑容,圆润的双颊也有些发红。接着只见她伸出那戴着灰色手套的手与来客握手。她开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甜美而又舒缓,让人感到她是一位爱好交谈的人。
她说道:“噢,埃斯顿先生,怎么,他乡异地,连老朋友也不认识了?”
年轻英俊的那位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强烈地一怔,显得局促不安起来,然后他用左手握住了她的手。
“费尔吉德小姐,”他笑着说,“我请求您原谅我不能用另一只手来握手,因为它现在正派用场呢。”
他微微地提起右手,只见一副闪亮的“手镯”正把他的右手腕和同伴的左手腕扣在一起。年轻姑娘眼中的兴奋神情渐渐地变成一种惶惑的恐惧。脸颊上的红色也消退了。
她不解地张开双唇,力图缓解难过的心情。埃斯顿微微一笑,好像是这位小姐的样子使他发笑一样。他刚要开口解释,他的同伴抢先说话了。这位脸色阴沉的人一直用他那锐利机敏的眼睛偷偷地察看着姑娘的表情。
“请允许我说话,小姐。我看得出您和这位警长一定很熟悉,如果您让他在判罪的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那我的处境一定会好多了。他正送我去内森维茨监狱,我将因伪造罪在那儿被判处7年徒刑。”
“噢,”姑娘舒了口气,脸色恢复了自然,“那么这就是你现在做的差事,当个警长。”
“亲爱的费尔吉德小姐,”埃斯顿平静地说道,“我不得不找个差事来做。钱总是生翅而飞的。你也清楚在华盛顿是要有钱才能和别人一样地生活。我发现西部是赚钱的好去处,所以——”姑娘的眼光再次被吸引到了那副亮闪闪的手铐上,她睁大了眼睛。
“请别在意,小姐,”另外那位来客又说道,“为了不让犯人逃跑,所有的警长都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埃斯顿先生是懂得这一点的。”
“要过多久我们才能在华盛顿见面?”姑娘问。
“我想不会是马上,”埃斯顿回答,“我想恐怕我是不会有轻松自在的日子过了。”
“我喜爱西部,”姑娘不在意地说着,眼光温柔地闪动着。看着车窗外,她坦率自然,毫不掩饰地告诉他说:“妈妈和我在西部度过了整个夏天,因为父亲生病,她一星期前回去了。我在西部过得很愉快。金钱可代表不了一切,但人们常在这点上出差错,并执迷不悟地——”
“我说警长先生,”脸色阴沉的那位粗声地说道,“这太不公平了,我需要喝点酒,我一天没抽烟了。你们谈够了吗?现在带我去抽烟室好吗?我真想过过瘾。”
这两位系在一起的旅行者站起身来,埃斯顿脸上依旧挂着迟钝的微笑。
“我可不能拒绝一个抽烟的请求,”他轻声说,“这是一位不走运的朋友。再见,费尔吉德小姐,工作需要,你能理解。”他伸手来握别。
两位来客小心翼翼地穿过车厢过道进入吸烟室。
另外两个坐在一旁的旅客几乎听到了他们的全部谈话,其中一个说道:“那个警长真是条好汉,很多西部人都这样棒。”
“如此年轻的小伙子就担任一个这么大的职务,是吗?”另一个问道。
“年轻!”第一个人大叫道,“为什么——噢!你真的看准了吗?我是说——你见过把犯人铐在自己右手上的警官吗?”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小说开头男女主人公依次出场,只介绍人物的外貌神态,并不点明人物的具体身份,目的是设置悬念,推动情节发展。 |
B.这篇小说讲述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读后给人带来一种悬疑得到解决的刺激,这也是这篇小说最大的魅力。 |
C.欧·亨利的小说一般具有讽刺的味道,这篇小说实际上是在嘲笑这个罪犯装得像真警察一样,讽刺了装腔作势的人。 |
D.欧·亨利的这篇小说技巧性很强,埋下伏笔,作好铺垫,勾勒矛盾,而情节的设置显得有些逊色,缺乏戏剧性。 |
E.本文的结尾显示了欧·亨利的小说独特的艺术魅力,让读者感到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请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费尔吉德小姐的形象特点。
这篇小说结尾暗示了什么?前文对这一结尾作了哪些铺垫?
小说的题目是“心与手”,请从情节和主题的角度探究以此为题的理由。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大自然向人类传授灵感
余家驹
事实证明,作为自然界高等智能动物的人类并非万能,人类的许多创造和设计灵感来自自然界的其它生物。100年前飞机的诞生来自于人类幻想能像鸟类那样翱翔于蓝天的灵感;汽车诞生后。为了改善其外型,提高其性能,早在上世纪50年代,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设计师们就曾借助潜水艇潜到加勒比海中,观察鱼儿游过舷窗时留下的优美曲线寻找设计灵感。当时风靡一时的福特雷鸟敞篷轿车的设计灵感说不定就是来自某一种深海鲨鱼。随后出现的奔驰SECcoupe、雷诺Twingo及马自达121等也都具备某种动物的神态。
经过数百万年的进化,自然界中的许多物种不仅能让我们从其外型获得某种创作上的灵感,而且还能向我们提供一些今天我们在各工程领域内所遇难题的解决方案,正如有的科学家所说的那样,我们人类应该向这些聪明的生物学习。举例来说,蚂蚁有助于解决交通模式问题,蜜蜂可让你借鉴到空气动力学上的诀窍。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的生物学家弗朗西斯-拉特尼克思曾撰文引用厨蚁觅食来说明这一观点。他说,从这些觅食的厨蚁极有效率地来来往往运送食品的实践中,他找到了一个被他称为“说来容易解决难”的问题。这些厨蚁设计了一个化学路径模式,在这个模式中三条路径的结合点形成了一个Y。Y的茎干或是通向它的巢穴或是离开它的巢穴,这条茎干也与两条手臂在一个广角上相交,而两条手臂构成了一个大约60度的小内角,厨蚁有着很强的几何本能,它能够感觉出多个角度间的差异而选择一条正确的路径。他认为,小昆虫很有可能已经设计出了很多种解决觅食问题的方案,我们应该关注它们,因为“人的生活越来越依赖工程系统,必须使我们的工程系统有效地运行以解决类似的问题”。
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也发表研究报告指出,蜜蜂与大黄蜂有一些可供人类分享的智能。这些振翅飞行的小昆虫把空气动力学带入了一个传统理论无法触及的领域。科学家们发现,这些小蜂设计了一套不同于大多数飞虫的飞行系统。一些小昆虫靠大弧度地摆动翅膀来飞行,而蜜蜂的双翅活动的弧度要小得多但振动的频率相当高。这种小弧度高速度的翼动赋予这些蜜蜂一个更宽广的力度,这是其它昆虫无法享受到的。当这类灵感被用于军事上的时候,军事科技便会产生日新月异的进步。比如,乌贼体内有能分泌黑色液体的囊状物,遇到攻击者便会释放出黑色液体,诱使攻击者上当。据此,潜艇设计者们就设计出一种酷似袖珍潜艇的鱼雷诱饵,既可保持原潜艇的航向和航速继续航行,也可模拟噪音、螺旋桨节拍、声信号和多普勒音调变化,令敌方潜艇或攻击中的鱼雷真假难辨。
为解决超高速歼击机驾驶员在突然加速爬升时因脑部缺血而引起的痛苦,航空设计师从长颈鹿身上获得灵感,设计出了抗荷服。众所周知,长颈鹿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动物,大脑和心脏的距离约为3米,完全是靠高达160~260毫米汞柱的血压把血液送到大脑的。奇怪的是,长颈鹿在饮水时就不会因大量血液涌上大脑而发生脑充血或血管破裂的问题呢?科学家们研究发现,原来是长颈鹿身上的一层厚厚的皮箍住了血管,从而控制了它的血压。根据这一原理,设计师们便设计出这种新颖的“抗荷服”,当飞机加速时,“抗荷服”既可自动压缩空气,还能对飞行员的血管产生相应的压力。
你是否想到,人造卫星的控温系统的设计灵感竟是来自小小的蝴蝶?当受到阳光强烈辐射时,卫星表面的温度会高达2000℃;而在阴影区域,卫星表面的温度会下降到零下200℃左右,这对卫星上的精密仪器仪表的危害极大。人们发现,蝴蝶身体表面生长着一层细小的鳞片,这些鳞片有调节体温的作用。每当气温上升、阳光直射时,鳞片自动张开,以减少阳光的辐射角度,从而减少对阳光热能的吸收;当外界气温下降时,鳞片自动闭合,紧贴体表,让阳光直射鳞片,从而把体温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科学家据此为人造地球卫星设计了一种犹如蝴蝶鳞片的控温系统。“作为高等智能动物的人类并非万能”的依据,最准确的一项是()
A.人类早就有像鸟类那样翱翔蓝天的远大梦想。 |
B.自然界中的许多物种经历了数百万年的进化,显然要比人反应灵敏。 |
C.大自然的其它生物为人类提供许多创造和设计的灵感。 |
D.人的生活越来越依赖工程系统,必须使我们的工程系统有效地运行以解决类似的问题。 |
各项中,不属于“大自然向人类传授灵感”的一项是()
A.鱼儿游过舷窗时留下的优美曲线帮助设计师找到设计灵感。 |
B.小小的蝴蝶帮助科学家设计出了人造地球卫星的控温系统。 |
C.潜艇设计者受乌贼受到攻击时释放黑色液体的启示,设计出鱼雷诱饵,用于迷惑敌方。 |
D.长颈鹿的大脑与心脏的间距约为3米,完全是靠高达160—260毫米汞柱的血压把血液送进大脑的。 |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上世纪50年代,美国福特公司设计师改善汽车外型时,确信无疑地受了某种深海鲨鱼的启示,设计出了福特雷鸟敞逢轿车。 |
B.厨蚁能感觉出某个角度间的差异而选择一条正确的路径,这是它几何本能的显现。 |
C.蝴蝶鳞片的开合,有利于调节体温。气温上升、阳光直射时,鳞片张开,可通过减少阳光的辐射角度来减少对阳光热能的吸收;温度下降时,鳞片闭合,借阳光的直射把体温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
D.小弧度高速度的翼动赋予小昆虫一个更宽广的力度,当这类灵感被用于军事上的时候,军事科技便会产生日新月异的进步。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
解读毕加索
①面对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强悍茁壮、伟大狂放的艺术家,我们常常只有惊叹。其他都是惊叹之余或曲终之后的惋惜与回味,或许还有细细地咀嚼——品咂其中的苦味和甘甜,以及咸涩。
②在人类的历史上,有一些艺术家是难以超越的,他们本来就是这样一些强大特异的生命。这些生命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创造力,一生可以纵横涂抹而不知疲倦。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拥有一个长长的生命、漫漫地创造历史:从很早即开始起步,直到最后才缓缓终止。毕加索最早的作品是十岁左右画出的,如十四岁的《裸脚女孩》、《老渔民》等杰出的作品——仅此一条就决定了这是一个非凡的绘画天才。
③纵观他一生的无数作品,可以从中找到各种风格倾向各种情绪,这些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它们本身即组成一个宇宙,其中繁星闪烁,风云变幻,既有风和日丽也有雷鸣电闪,更有惊涛骇浪,那种动人的美,让人过目不忘的最为独到的呈现与表达,简直比比皆是。我们可以一口气列举出《站在球上的孩子》《特技表演者的家庭与孩子》《奥尔喜肖像》《持扇的女子》……多到一时难以穷尽。最伟大的艺术家,他们的心底从来都是充斥了不安:怀疑自己的意义、自己的创造、自己的人生道路,这种怀疑的结果就是艺术生涯中的无数次激变,是无头无尾的探求,大嬉戏和大玩笑,包括大绝望大痛苦;还有恶作剧,装傻与佯疯,傲世与自卑,欺世与自欺……这一切综合一起,让后来人去清理和辨析,去极为困难地分拣。后来人常常是不知所措的,在这亘古未见的一大堆斑驳灿烂面前,大半只有叹息,而没有能力去鉴别——他们甚至在这样的生命面前连起码的冷静都要丧失,视听失灵,这就是艺术家和受众的双重悲剧。
④有人不止一次指出他是现代绘画史上的“巨灵”,除了“野兽派”以外,几乎开创了所有潮流的先河。它们使当时和后来的艺术处于激活状态,它们也使各种尝试变得可信和可能。但当我们面对一大堆千奇百怪、巧思百出,有时直接就是丑陋怪异到目不忍睹的东西时,难道不应该产生一些怀疑吗?是我们错了还是当年的大师错了?追问的结果是:大概谁都没错,是时代错了。在一个人类正被物化、异化,正在走入失去自我的现代荒漠的时代,作为个体,一个生命,你尽可以呼号,但没有回音,更没有应答……至此,我们或许可以稍稍窥见毕加索当年的伤痛。面对那样的时代,人们所能做到的大概也就是像当时的大师那样,做下这疯癫无忌的大喧哗和大游戏了。他要可意地尽情地嘲讽一番,既嘲讽自己,又嘲讽时代;既嘲讽去者又嘲讽来者。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表达心中的全部感触、百缠纠结无从摆脱的矛盾与痛苦。
⑤不仅如此,他还要面对一个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时代,特别是一个虚荣的时代。看来一个艺术家被逼到了尽头,就偏要穿上皇帝的新衣,偏要以此为乐——他与另一些人的不同就在于他的自觉与清醒。毕加索兴之所至任意涂抹,像儿童一样嬉戏不休,上下游荡,四方徘徊,进入化境般的流畅自如,实际上却是隐含了一个生命的全部悲凉无告。这儿有泪水,有傻笑,更有绝境的哀求,在他这儿等于是以歌当哭。⑥就最后而言,就其背后的意义来说,毕加索是消极的。
⑦他没有将一个人追求完美的努力、将这种生命的搏斗进行到最后。他以另一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屈服。我每一次看到他的不可征服的创造,就在心里悄悄发出叹息:伟大的毕加索,屈服的毕加索。
注:毕加索(1881~1973年)西班牙画家,法国现代派主要代表,一生画法和风格迭变。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文章第三段说“这些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其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能力鉴别,只有叹息。 |
B.第三段中“其中繁星闪烁……更有惊涛骇浪”一句以多种自然现象作比喻,形象地表现了毕加索作品多样化的风格和种种复杂的情绪。 |
C.人类被物化异化,正走入失去自我的现代荒漠时代,而个人的呼号又无回音,这使毕加索心中有着“无从摆脱的矛盾与痛苦”。 |
D.“自觉与清醒”是毕加索与其他艺术家的不同之处,他的“自觉与清醒”表现为借助作品长歌当哭。 |
E.本文开篇以“惊叹”和“惋惜”总领下文,然后先对应“惊叹”突出毕加索的“伟大”,再对应“惋惜”表现其“屈服”,最后以“伟大的毕加索,屈服的毕加索”作结。文章开头说,毕加索是一个“伟大狂放的艺术家”,毕加索的“伟大”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说明。
从全文内容看,作者为什么称毕加索是“屈服的毕加索”?
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内心往往充满了痛苦甚至绝望,你怎么看待这种痛苦和绝望?请结合文章内容和你的鉴赏经验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漫议中国“鼎”
鼎在中国由来已久。它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相当于现在的锅,用以炖煮和盛放食品。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记述:“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鼎有三足圆鼎,也有四足方鼎。最早的鼎是粘土烧制的陶鼎,后来又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传说夏禹曾收九牧之金铸九鼎于荆山之下,以象征九州。自从有了禹铸九鼎的传说,鼎就从一般的炊器演变为传国的重器了。国灭则鼎迁,夏朝灭,商朝兴,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商朝灭,周朝兴,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从商至周,都把定都或建立王朝称为“定鼎”。
鼎自从被视为传国重器、国家和权力的象征后,“鼎”字也被赋予了显赫、尊贵、盛大等政治引申意义。譬如一言九鼎、大名鼎鼎、鼎盛时期、鼎力相助、三足鼎立、问鼎等等。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是文明的见证,又是文化的载体。根据禹铸九鼎的传说,可以推想,我国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
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后母戊”大方鼎就是商代晚期的青铜鼎,它呈长方形,四足,高133厘米,重875公斤,是我国现存最大的青铜器。鼎腹内有“后母戊”三字,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铸造的。清代出土的大盂鼎、大克鼎、毛公鼎和颂鼎等都是西周时期的著名青铜器。鼎和其他青铜器上的铭文,记载了商周时代的典章制度和册封、祭祀、征伐等史实,而且还把西周时期的大篆文字传给了后世,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
美学家李泽厚认为,中国青铜器以其特有的三足器--鼎为主要代表,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是我国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最具审美价值的工艺品。现代汉字中的“鼎”字,虽然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等多次变化,但仍然保留着“鼎”这一事物的风范和形体特点,其物其字几乎融为一体,都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这种礼俗在我国已传承至今。
由于自古以来,鼎就是我国一种庄严的重要礼器,象征着祖国昌盛、稳固、团结、统一和权威,亦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故在当今一些重大外交场合和国家一些重大政治活动中,都会由鼎来唱主角。
上世纪1995年10月21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为庆贺联合国50华诞,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一尊青铜巨鼎—“世纪宝鼎”。该“世纪宝鼎”是具有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采用整体铸造,一次浇注成功。鼎身高2.1米,象征21世纪。姿呈三足鼎立,双耳高耸,满身纹饰。有金文:“铸赠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五十华诞。”鼎底座高0.5米,2米见方,上铸56条夔龙纹饰,象征中华民族都是龙的传人。鼎的整个造型,雄伟祥和,气势宏大,古朴典型,美观庄重。
2006年1月1日,我国以法律形式规定免征在我国已征收了2600年的农业税。同年9月29日,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的一尊“告别田赋鼎”问世了。这是一位普通农民用中华民族最古老、最庄重的方式来铭记这一千古盛事。下列对“鼎”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鼎最初是古代炖煮和盛放食物的烹饪之器,后演变为国家和权力的象征。 |
B.鼎上的铭文极具史料价值和艺术价值,所以“鼎”是比其它青铜器更为重要的历史文物。 |
C.鼎最早是用粘土烧制的陶鼎,大约在4000多年前发展为青铜器铸造的铜鼎。 |
D.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见证了中华古代文明,又传承了中华悠久文化。 |
下列各项中不能表明鼎是一种“重要礼器”的一项是()
A.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 |
B.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了“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50华诞。 |
C.商灭夏,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周灭商,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 |
D.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的铸“告别田赋鼎”,铭记我国免征农业税这一盛事。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商周时代青铜器上的大篆铭文记载了当时的典章制度史实,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 |
B.“鼎”作为象形字,其物其字几乎融为一体,又被赋予了显赫、尊贵、盛大等诸多意义,因而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
C.三足两耳是鼎的一种形态,方鼎的数量相对较少,但现存古代最大的青铜器却是“后母戊”大方鼎。 |
D.“世纪宝鼎”以其特有的姿形、纹饰、金文而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同时作为礼器又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