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我的早年生活        丘吉尔
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刚满12岁,我就步入了“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主考官们最心爱的科目,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喜爱历史、诗歌和写作,而主考官们却偏爱拉丁文和数学,而且他们的意愿总是占上风。不仅如此,我乐意别人问我所知道的东西,可他们却总是问我不知道的。我本来愿意显露一下自己的学识,而他们则千方百计地揭露我的无知。这样一来,只能出现一种结果:场场考试,场场失败。
我进入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是极其严格的。校长威尔登博士对我的拉丁文作文宽宏大量,证明他独具慧眼,能判断我全面的能力。这非常难得,因为拉丁文试卷上的问题我一个也答不上来。我在试卷上首先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写上试题的编号“1”,经过再三考虑,又在“1”的外面加上一个括号,因而成了“(1)”。但这以后,我就什么也不会了。我干瞪眼没办法,在这种惨境中整整熬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监考老师总算收去了我的考卷。正是从这些表明我的学识水平的蛛丝马迹中,威尔登博士断定我有资格进哈罗公学上学。这说明,他能通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他是一个不以卷面分数取人的人,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尊敬他。
结果,我当即被编到低年级最差的一个班里。实际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数第三。而最
令人遗憾的是,最后两位同学没上几天学,就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相继退学了。(A)
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我继续待了近一年。正是由于长期在差班里待着,我获得了比那些聪明的学生更多的优势。他们全都继续学习拉丁语、希腊语以及诸如此类的辉煌的学科,我则被看作是个只会学英语的笨学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牢记在心——这是光荣的事情。几年以后,当我的那些因创作优美的拉丁文诗歌和辛辣的希腊讽刺诗而获奖成名的同学,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语来谋生或者开拓事业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差。自然我倾向让孩子们学习英语。我会首先让他们都学英语,然后再让聪明些的孩子们学习拉丁语作为一种荣耀,学习希腊语作为一种享受。但只有一件事我会强迫他们去做,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语。
我一方面在最低年级停滞不前,而另一方面却能一字不漏地背诵麦考利的1200行史诗,并获得了全校的优胜奖。这着实让人觉得自相矛盾。我在几乎是全校最后一名的同时,却又成功地通过了军队的征兵考试。就我在学校的名次来看,这次考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因为许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败了。我也是碰巧遇到了好运——在考试中,将要凭记忆绘一张某个国家的地图。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将地球仪上所有国家的名字都写在纸条上放进帽子里,然后从中抽出了写有“新西兰”国名的纸条。接着我就大用其功,将这个国家的地理状况记得滚瓜烂熟。不料,第二天考试中的第一道题就是:“绘出新西兰地图。”
我开始了军旅生涯。这个选择完全是由于我收集玩具锡兵的结果。我有近1500个锡兵,组织得像一个步兵师,还下辖一个骑兵旅。我弟弟杰克统领的则是“敌军”。但是我们制定了条约,不许他发展炮兵。这非常重要!
一天,父亲亲自对“部队”进行了正式的视察。所有的“部队”都整装待发。父亲敏锐的目光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他花了20分钟的时间来研究“部队”的阵容。最后他问我想不想当个军人。我想统领一支部队一定很光彩,所以我马上回答:“想。”现在,我的话被当真了。多年来,我一直以为父亲发现了我具有天才军事家的素质。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只是断定我不具备当律师的聪慧。(B)他自己也只是最近才升到下议院议长和财政大臣的职位,而且一直处在政治的前沿。不管怎样,小锡兵改变了我的生活志向,从那时起,我的希望就是考入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再后来,就是学军事专业的各项技能。至于别的事情,那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实践和学习了。(节选自《丘吉尔自传》)
[补充介绍]温斯顿·丘吉尔(1874—1965)英国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生于牛津附近的布莱尼姆宫。祖父马博罗将军在战争中立有赫赫战功,父亲拉道尔夫勋爵曾任英国财政大臣。他从小便被送入寄宿学校学习,曾就读于著名的哈罗学校,但生性执拗,学习成绩不佳,只喜欢历史、文学和军事游戏。1893年勉强考入桑德斯特陆军军官学校后,由于志趣相投,毕业成绩名列前茅,获军官资格。战争期间,他还广泛阅读了历史、哲学、宗教和经济方面的著作,以弥补自己书本知识的不足。
1899年,丘吉尔退伍参政,1900年当选为下议院议员。1906年以自由党身份首次入阁担任殖民副大臣,后出任商务大臣、内政大臣,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担任海军大臣,战争期间担任过军需大臣。
20世纪30年代,由于法西斯势力的崛起,欧洲形势日益紧张,丘吉尔坚决反对英法等国的绥靖政策,成为强硬派领袖。他到处发表演说,揭露战争的危险。他的演说滔滔雄辩,警句迭出,被公认为出类拔萃的大演说家。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0年,他临危受命,出任首相,领导英国人民保卫英伦三岛,并积极展开外交活动,与美苏结盟,形成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为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重大贡献。
1.“考试”对12岁的丘吉尔来说,为什么是一块“冷漠的领地”?
                                                                                        
                                                                                        
                                                                                        
2.此文诙谐幽默,文中划横线的A、B两个句子读后令人忍俊不禁,试分别简析它们的意思和对表现传主个性的作用。
                                                                                       
                                                                                       
                                                                                       
3.丘吉尔在哈罗公学的成绩不佳,后来却成为著名的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请结合原文和“补充介绍”,分条简述你从中受到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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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近年来,“通俗历史热”不断出现于媒体的报道之中。作为一种关涉史学的文化现象,我们有必要从历史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
“通俗历史热”是商品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定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实际上通俗历史并非“新生事物”,它以讲说形式流传的历史已经相当久远了。它广泛流行于民间,是民众了解过去、熟悉历史、满足自身历史求知欲的主要途径。一般情况下,这种历史的口头讲说是以十分平静的方式存在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的,很少“走热”。但是,当商品经济趋于发达、文化教育发展迅速的时候,人们在从事赖以谋生的职业活动之外,带有文化色彩的业余需求会随之增长,对作为文化存在常见形态之一的历史知识,其“求解”欲望也会趋于强烈。这种社会需求的增长促使与时代发展息息相关的史学不得不进行必要的适对性调整,从而在隔尘绝俗的精英式研究之外,衍生出一种以满足公众意愿为基本出发点的通俗化的历史叙述——口头的或文字的,并作为用以“交换”的精神产品出现在市场之上而日益“走热”。两宋讲史及宋元平话的一度活跃便是其中典型的事例。在当今市场经济逐步成熟、文化教育普及程度大为提高、高等教育开始走向大众化的时代,人们的业余文化需求显着增长,久远的尘封旧事引起了人们日益浓厚的兴趣。这使通俗历史在当下有了“升温”的沃土,其“历史的贯性”开始充分显现出来。客观地说,对于广大民众而言,在古奥难懂的传统史着和“学术模式”的现代史书皆难“卒读”的情况下,通俗化的历史几乎成为他们“探寻过去”的唯一选择。
这种现象的出现,对史学终极功能的实现是非常有利的。史学的职任是记录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总结其发展规律,以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转,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终极追求”。这种目的追求决定了史学传播范围与学科效应的正比例关系,即传播范围愈广,对社会走向文明与进步、对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愈大。而在社会道德的层面上,长久以来,史学都带有浓厚的“天职文化”色彩,视道德教化为天然职任。它通过“贬恶扬善”以优化民风,激活有利于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向善意识,从而使俗静民和成为一种“常态”并最终惠及大众和社会。同时,历史知识的广泛传播,对社会整体智慧的提高也是不无裨益的。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很多具有普世性的行为规范与道义原则,只有用通俗的现代语言加以表达与阐释,才能使这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在今天最大限度地得到活化,成为社会道德与精神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通俗历史热”促进了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有效传承,对史学社会功能的实现,对社会的文明与进步,都是极为有利的。正因为如此,通俗历史的讲说与著述之“趋热”,应当受到欢迎和鼓励。
当然,历史的通俗化不等于低劣化、庸俗化或文化的退化,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通俗历史热”的深入发展,要求通俗历史在外在形式变化的基础上,走向记述内容与历史观念等核心部分的变化。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讲说与记述的重点,由“庙堂”转向民间,由官场转向社会。更多地关注下层、关注民众,以体现史家应有的现伐眼光,这才是更高层次的、成熟形态的通俗历史。
(摘编自李小树《关于“通俗历史热”的历史学考察》)
从原文看,下列关于“通俗历史热”在当今出现的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通俗历史以十分平静的讲说形式广泛流行于民间的历史已相当久远了。
B.市场经济和文化教育的迅速发展促使人们对业余文化的需求显着增长。
C.人们对久远的尘封旧事兴趣日益浓厚,对历史的“求解”欲望趋于强烈。
D.古奥难懂的传统史着和“学术模式”的现代史书,让广大民众难以“卒读”。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通俗历史以满足公众的意愿为基本出发点,作为一种用于“交换”的精神产品出现在市场之上,它的“走热”有着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
B.为适应时代发展,满足广大民众在业余文化方面的追切需求,史学不得不走出隔尘绝俗的精英式研究误区,适时调整了研究目的和方式。
C.通过“贬恶扬善”的方式以优化民风,激活有利于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向善意识,这是史学的“终极追求”在社会道德层面上的具体表现。
D.中国古代很多具有普世性的行为规范与道义原则,只有用通俗的现代语言加以表述与阐释,才能在今天得到最大限度的活化和有效传承。

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通俗历史热”可以扩大史学传播范围,传播范围越广,就越有利于社会整体智慧的提高,从而完成史学学科的全面建设。
B.既然通俗化的历史已经成为广大民众“探寻过去”的唯一途径,通俗历史讲说与著述的“趋热”就应当受到欢迎和鼓励。
C.在商品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通俗历史就必然会“走热”,这种“走热”现象十分有利于史学终极功能的实现。
D.通俗历史应当由外在形式的变化走向记述内容与历史观念等核心部分的变化,以改变低劣化、庸俗化或文化退化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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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英雄
荆轲一生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行刺当时秦国的最高统治者秦王嬴政。这件事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人们却一直把荆轲看作一个英雄。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里描写了五个刺客:曹沫、专诸、聂政、豫让和荆轲。比较一下这5个人的业绩,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完全以失败告终,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损失惨重,除了自己被杀外,还搭上秦舞阳、樊於期的性命,失去了燕国督亢地区的地图,使燕遭秦的报复。但是,荆轲却成为这五个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
在《刺客列传》中,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他一个人的篇幅超过了其他4个人的总和。并且司马迁在描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司马迁又为什么要对荆轲如此偏重呢?因为荆轲比其他4个刺客高出一筹,而那又是因为秦王比其他刺客要谋刺的对手高出一筹。荆轲的分量之所以超过其他四个刺客的总和,是因为秦王的分量超过被谋刺的四个人的总和。况且,这个秦王后来横扫六国,统一天下,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君王。
两千年来,人们为荆轲失败扼腕叹息,纷纷分析失败原因。有人认为是荆轲进咸阳宫失去了帮手;有人认为荆轲剑术不精,武功欠佳,没有追杀到秦王;还有人认为荆轲有贪生心理,没有在“图穷匕见”的第一瞬间向秦王下手,他想抓活的,给自己生还的希望。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我不敢认同,说他想生擒秦王倒可能是事实。人们对“荆轲刺秦”一直有一个误会,以为荆轲来到咸阳宫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秦王。其实燕太子丹派荆轲到秦国,第一目的是想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的事件,荆轲最好也能挟持住秦王,逼他归还侵略燕国的土地;若不行,再刺杀秦王。但最终两个目的都没达到。
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他刺秦成功。然而,假如荆轲真刺死了秦王——那时候嬴政还只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而已,还没有变成后来的秦始皇——那么,荆轲的名声也就与《刺客列传》里其他的刺客一样了,而不会脱颖而出。所以,荆轲的英名,正在于他的“失败”。
荆轲的英名虽与成败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荆轲敢于越过易水,渡过黄河,来到强大的秦国,进入了它的心脏地带咸阳宫去单挑秦王;他遇到的对手比其他所有刺客遇到的对手都要强大,但他敢于向最强者挑战;他去赴死,高歌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那个号称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一进咸阳宫就被那种威严的气势吓得大惊失色时,他能谈笑自如;当他面对高高在上被文武百官簇拥着的秦王时,他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
荆轲在咸阳宫只战斗了几分钟,然而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荆轲是个流传千古,名气很大的刺客。作者开篇却从他的刺杀业绩写起,指出荆轲是刺杀最没成效的一个,这是欲扬先抑的写法。
B.作者认为荆轲未在“图穷匕见”的一瞬行刺,是想劫持秦王逼其归还侵略的燕地,这是有可能的,而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是一种误解。
C.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着荆轲刺秦成功,作者认为这种愿望可以理解,从文中看,作者也怀着同样的愿望。
D.文中写号称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在咸阳宫大惊失色的表现,是为反衬荆轲的镇定勇敢,从而佐证文中的观点——荆轲是一个失败的英雄。

为什么在《史记•刺客列传》记载的5位刺客中,荆轲却成为名气最大的一个?
“荆轲在咸阳宫只战斗了几分钟,然而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这句话如何理解?这句话在文章中起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歌在人民最需要时出现
诗歌总在人民最需要时出现。或是因为召唤,或是因为期待,更多的时候是因为悲哀。人民需要诗歌宣泄苦难,人民更需要诗歌安慰心灵。
记得那年,那个寒雪凝冰的冬天,人民的心头压抑了过多的悲愤和苦难,终于找到了诗歌这个喷火口,爆发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悲壮的抗议。那次诗歌集会,因为促使并最终宣告了一个动乱时代的终结,从而成为20世纪中国不泯的记忆。
这次则是由于一场千年不遇的空前的灾难。人们永远记住那个可怕的时刻——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突然的天崩地裂,造成了波及川、渝、陕、甘、滇几个省区数十万人伤亡、数千万人流离失所的大惨剧。一时间举世悲痛,哀歌动地!
诗歌在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了,它在第一时间里传达了旷世的悲情。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我们在一起”以及为数众多的、以汶川大地震为主题的诗歌作品和诗集。地震发生之初,当时的焦点是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灾区,并在废墟中抢救生命。人们的心头只有一句话: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而这就是那首瞬间传遍中国的《生死不离》中的动人的诗句。
与此同时,一首题为《孩子,快抓紧妈妈的手》的诗歌,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也在亿万人群中流传,人们泪眼模糊地互相传递着那令人悲痛的母子对话——
孩子,快抓紧妈妈的手,去天堂的路太黑了,妈妈陪你走。
妈妈,你别哭,泪光照不了我们的路,让我们自己慢慢走。
即使是此刻,当我在复述这些诗句时,我还是忍不住哀伤的泪水。我们流泪,是因为这些诗句表达了我们内心的痛楚和悲情。我们感动,是因为这些诗歌重新走向了广大的人群,走向了人们共有的关怀、友爱和同情。灾难使诗歌重温了人性与亲情这些永恒的话题,当然也有政治,而政治正是由于完整而鲜明地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性的关怀而显得崇高了。
灾难也唤起了人们对已经变得陌生了的诗歌使命的记忆:传单,号角,警世钟,甚至止疼药。诗人说,在巨大的灾难面前,一己的悲欢变得虚弱而且渺小了。诗人还说,以往我们太注意怎么写,而不太注意写什么了。当然,怎么写是诗学的,而写什么是伦理的,但要是写什么出了误差,怎么写最后也要失去意义。这话看来有些陈旧,而陈旧未必就错。
国家的不幸和人民的苦难为诗人提供了调整写作姿态和重新体认诗歌使命的契机,于是,在地震的废墟上绽开了感天动地的诗之花。诗歌总在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这给我们以极大的欣慰。(选自《新民晚报》)
下列对“诗歌总在人民最需要时出现”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们可以借诗歌来振奋精神,鼓舞士气,表达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B.诗歌可以用来宣泄人的情感,人们也需要诗歌来抚慰心灵的创伤。
C.诗歌不能脱离人民,不能脱离现实生活,它要走向大众的心灵。
D.灾难悲情中,人民才需要诗歌,而在和平安定的时代则不需要。

下列不属于汶川抗震诗歌感人肺腑的原因的一项是()

A.抗震诗歌表达了人民的呼唤、呐喊和悲情,体现了骨肉同胞的手足深情和分离的痛楚。
B.抗震诗歌题材内容丰富,表现手法多样,语言质朴率直,并且涌现出大量的优秀诗歌。
C.抗震诗歌表达了人性与亲情、友情这些永恒的话题,传达了人们的关怀、友爱和同情。
D.抗震诗歌鲜明而质朴地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性的关怀,表达了民族的共同情感。

根据文意,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一些诗人在创作时,往往更多的关注的是诗歌“怎么写”的问题,而不注意诗歌“写什么”的问题,导致诗歌创作“形式大于内容”。
B.抗震诗歌中的许多优秀诗篇,并非来自从事“专业”创作的诗人,可见,只要有了生活,有了真情,就能创作出优秀的诗歌作品。
C.国家的不幸和人民的苦难往往能唤醒诗歌所承载的使命,诗歌不仅是表达一己的悲欢,它更要表达人类民族的共同情感和价值观。
D.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抗震诗歌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现代多媒体手段进行传播,因此,抗震诗歌更能被广大的民众所接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迟子建
①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②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③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④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⑤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⑥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从文中来看,故乡的“生活显得格外有韵致”表现在哪些方面?
作者文中第④段叙写了香港之行的经历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
(2)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
联系全文,请简要探究作者说的“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具体缘由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自我矮化可以休矣
12月2日《人民日报》评论
“吊丝”一词已成为很多年轻人的自我标注。它是和各种“二代”比时的自称,也是和小伙伴们的互称,同时还可能被用在自谦上,被夸赞时怯怯地说一句“我就是一枚吊丝”。不论男女,不论是小有成就还是慵懒颓废,都有意无意地争领这一称号——仿佛不自领就是脱离群众。
有人给吊丝画了像,比如在长相、卫生、内在、情怀、经济条件、生活方式、恋人伴侣等方面符合标准,便是入伙了。以这个词命名的亚文化流行,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心理因素。但对其中隐含的自我矮化,则必须予以批判与摒弃,它对青年精神的破坏力不可不察。
当然这种自我矮化,动机很复杂,不是一句“爱谁谁”就可以收尾的。有人以此为吐槽工具,标示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愤怒;有人把贴标签当成一种个性,真正有别于他人的奇异;也有人用这一标签自我麻醉,降低标准,用一种自我设障的方式拉低期望、舒缓压力;有人则用这一标签进行掩饰,认为这是互联网世界中的不可或缺——在众人都自认草根的虚拟空间中,有了“吊丝”的外膜便有了自我保护的可能;还有些人自以为很谦虚谨慎,领了称号便是不张扬,也是不把自我与他人刻意割裂的策略选择。
这里边有个常识:社会很少会把一种称谓强加于人,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自我”认定,然后在更大范围内形成集体有意识的认同,进而扩散成“像者为之,不像者亦为之”的格局。拿“吊丝”这个词来说,一类是表面上把自己矮化、心里却未必这么想;一类是内外皆把自己矮化并真心认同;第三类是内外皆矮化并对认同与否无感。第一类是在降低姿态,第二类是矮化心态,而后一类则是麻痹状态。不管是哪一类,吊丝文化的存在,即使是主观意图彰显对抗主流的勇气,或是当成接地气的互联网精神,从客观效果看,这也并没有让年轻人更特立独行,更没有向社会传递出多少正气。
尤其是在无数“逆袭”案例出现的当今时代中,这种文化的不合理性就显得有些荒诞。我们可以观察到完全逆反的两种情形,有人把本是外在的嘲弄或自嘲内化成了心理垢污,自我设限,直至“不能直立行走”;而有的人却在用内心的坚定祛除外在卑庸的“鱼鳞”,并终于学会了奔跑与飞行。
从这个角度讲,逆袭,何止是一种行动上的升级,更是一种心态提挡的超越。只有在价值上把自己真正矮化的人,才会被边缘化,而那些在充实自己价值的人终将迈入核心。这足以说明,你怎么自称并不重要,关键是用什么心态来认同之并选择怎么行动——低姿态没问题,千万别矮心态!
人人都可以调侃说自己获过的最大的奖是“雪碧再来一瓶奖”,但有些人会在日后的人生简历里写满成绩,有些人则连多一瓶雪碧的可能性都没有了。只是想说,这绝不是精神胜利,矮了姿态不会比他人真正矮,矮了心态可真就长不“高”了。
下列关于“吊丝”一词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不论男女,不论是小有成就还是慵懒颓废的年轻人,都有意无意地争领“吊丝”这一称号, 这说明“吊丝”一词已成为年轻人的自我标注。
B.“吊丝”一词是年轻人和“富二代”“官二代”相比时的自称,是被人夸赞时的自谦,也是和小伙伴们的互称。
C.自称“吊丝”的动机很复杂 ,有人借此吐槽,有人借此标榜个性,有人借此自我麻醉,有人借此进行自我掩饰,不一而足。
D.“像”还是“不像”真正的“吊丝”不重要,自称还是不自称“吊丝”也不重要,关键是用什么心态来认同自己并选择怎么行动,矮了姿态不会比他人真正矮,矮了心态可真就长不“高”了。

下列关于“吊丝”心态中的“低姿态”与“ 矮心态”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 矮心态”的“吊丝”在价值上把自己真正矮化,最终被边缘化;“低姿态”的“吊丝”充实自己的价值,最终迈入核心。
B.说自己获过的最大的奖是“雪碧再来一瓶奖”的,是“ 矮心态”的“吊丝”;在日后的人生简历里写满成绩的,是“低姿态”的“吊丝”。
C.“ 矮心态”的“吊丝”,是不能成功逆袭的;低姿态”的“吊丝”是能成功逆袭的。
D.表面上把自己矮化、心里却未必这么想的“吊丝”是“低姿态”的;内外皆把自己矮化并真心认同的“吊丝”是“ 矮心态”的。

下列说法,符合文章观点的一项是()

A.“吊丝”文化的不合理性的荒诞之处在于:一方面有人自我设限,直至“不能直立行走”;另一方面有人祛除了外在卑庸的“鱼鳞”,并终于学会了奔跑与飞行。
B.在众人都自认草根的虚拟空间中,有人给自己贴上“吊丝”的标签,借这个标签来掩饰自己的个性,以为有了“吊丝”的外膜便有了自我保护的可能。
C.“吊丝”一词流行,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心理因素,隐含着自我的矮化,它对青年精神的破坏力不可不察,必须予以批判与摒弃。
D.吊丝文化的存在,从主观意图看,其对抗主流的勇气、接地气的精神等,不能说没有积极的一面,但从客观效果看,这也并没有让年轻人更特立独行,更没有向社会传递出多少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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