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远来的和尚……
冰心
我叫钱清,他叫钱宓,我们是三十多年前在美国认识的。
如今他就坐在我的对面,一身笔挺的藏青色西装,皮鞋擦得锃亮,却戴着一条黄色绣着金龙的缎子领带,似乎显得俗气,这就是钱宓。他也许看着我这一身褪了色的蓝布中山装觉得寒伧呢。
我是四十年代末期在国内一所名牌大学得了生物学的学士学位,又得了美国东部一所名牌大学的奖学金去进修的。因为成绩还不错,得到了系主任威尔逊博士的欣赏,我跟他写了硕士和博士论文。得到博士学位后,他又留我在系里当了他的助手。
也就在这时,我认识了我的妻子艾帼。她是台湾人,可是对于大陆祖国的一切,十分向往。她学的也是生物,和我接触很多,又知道我是从北京来的,总是追着我问关于北京的名胜古迹,说是“要能回去看一看多好!”她还说:她的名字本来叫“帼英”,因为热爱祖国,自己把“英”字去掉了,因为“艾帼”,叫上去就是“爱国”。那时台湾和大陆还绝对不能来往,我本来就从心里喜欢她,就和她开玩笑说:“除非你和我结婚,我就能把你带回去。”她红着脸打了我胳臂一下,她一向很拘谨,这种表示是她从来没有过的。我就大着胆子,拉着她的手说:“你如和我结婚,回到大陆,就不能回台湾去了。”她还是红着脸,低下头去说:“我台湾家里,上有兄姐,下有弟妹,我的父母是不会太想我的。”就这样,我们在美国结了婚,一年后我们有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一个叫“纪中”,一个叫“念华”,也是艾帼给她们起的名字。
也就是这时,钱宓从国内来了,他是自费留学的,也想学生物,知道系里有中国老师,便来找我,拉起同胞的关系来,亲热得了不得!但是他的英文程度很差,我就推荐一个急于找工作的女生,帮他补习。这个女生叫琳达(她的母亲是个黑人,她长得却完全是白种人的样子,白皮肤,蓝眼睛,一头浅黄的卷发,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父亲,也不知道他的姓名,她便姓了母亲的姓),钱宓和她不久就恋爱上了,钱宓家里大概很有钱,因为我们看见琳达戴上了一只很大的钻石戒指。(他们结婚后,钱宓还花了一大笔钱,把琳达的母亲送到芝加哥她的兄弟处去,因为他怕朋友看见他有个黑人的“丈母娘”。)
钱宓结婚后,两年中间也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叫琳达,一个叫露西,她们常到我们家来玩。我们在家里都说中国话,琳达和露西都听不懂,因为她们的父亲,从来不教她们说中国话,哪怕是简单的一两个字!但是纪中和念华上的都是美国小学,她们可以用英语交谈。
在美国的十几年,匆匆过去了,在威尔逊博士的苦留和祖国母校的敦促下,我还是选择了回国的道路。这时钱宓又来找我,问我能不能在我任教的这所大学里替他找个位置,他笑着说:“我听他们都亲昵地叫你‘钱’、‘钱’的,也许他们会让我这个姓‘钱’的顶了你的缺。”
我腻烦地看了他一眼,说:“你自己去同威尔逊主任说说看。”我们一家就忙着收拾回国了。
这都是许多年前的事了。这二十年来,他回国来了好几次,在蒋介石未死之前,他是回大陆一次,也必到台湾一次,也都说是探亲访友,也想法到各大学去演讲。蒋介石死后,他就不去台湾了,专跑大陆。据我在美国的中国朋友信中说,他自称是国内大学请他回去讲学的。他每次回来总要通过外事部门以美籍华人教授的身分请见政府领导,于是报纸和电视上,也有政府领导接见他的短短报道和镜头……
他对我倒是很殷勤的,这时正问着我们的近况,我说:“我还是教我的书,艾帼在生物试验室里当了个副教授。纪中是个北师大的毕业生,现在正教着中学。念华是医科大学毕业了,正在大学的附属医院里实习。”同时我也问他,他笑说:“琳达是个地道的美国式的贤妻良母,我的两个女儿都和美国人结了婚,对方都是商业界人士,至于他们做什么买卖,我也没有细问,反正她们都过得不错,因为她们都不必出去工作。”
艾帼把整治好的茶点端了出来,放在茶几上,我们正要开始吃茶,外面的汽车喇叭响了,钱宓赶紧扔下茶巾,站了起来说:“对不起,我要去受领导的接见了……你见过这几位领导没有?”
我也笑着站起来,说:“我一个普通的教授会有被召见的荣幸?只不过在开政协会议的时候,在台下静听他们的报告……”钱宓也不知听见没有,脚步早已跨出了门外。
我们把他送上了车,艾帼关上了院门,回头撇着嘴对我笑,“这真是远来的和尚好念经!”
1、对于钱宓这个人,作者写出了他性格的哪些方面,请结合文中内容内容进行分析。
                                                                                            
2、小说在塑造人物方面,除了运用细节描写,还运用了什么方法呢?试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可谓戛然而止,你认为有什么妙处?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后面问题。
加尔各答的天使
1997年9月10日,印度的加尔各答。一场隆重的葬礼正在举行,逝者的遗体被12个印度人高高地抬起来,所有在场的人全部下跪,包括印度总理。当逝者的遗体抬过大街时,两边大楼上的人全部下楼来,没有人觉得有资格比她站得更高。
这是印度各界人士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吊唁者为被称为“加尔各答的天使”的特蕾莎修女举行国葬。成千上万的人冒着倾盆大雨走上街头,为她的离去流下哀伤的眼泪。
1910年,特蕾莎修女出生在南斯拉夫联邦的马其顿共和国。12岁时,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她后来回忆说:“我那时就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15岁时,与姐姐一起来到印度接受传教士训练。18岁时,她来到了被尼赫鲁称为“噩梦之城”的加尔各答。
从1929年到1946年,特蕾莎修女在加尔各答的一所女子学校任教,事业虽然神圣,但学校里的女孩几乎都是出生于印度的上层社会。这个优越的环境与更加广大、更加真实的印度无关。1948年,她用仅有的一点积蓄,创办了一所露天学校,专门收留失学的流浪儿童。1950年,她创办了印度爱德修女会,并为它制订了教规,凡教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她解释说:“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
1952年,她在加尔各答的一座寺庙旁建起了“垂死贫民收容所”,让那些垂死的贫民在弥留之际享受一下人间的温暖。这一举动惹恼了寺庙的和尚,他们扬言要杀死这些垂死者。特蕾莎修女用身体挡住大门,大声地说:“你们要杀就杀死我吧。让这些垂死的人平静而尊严地去死吧。”说着,双手合十,双眼紧闭。她无所畏惧的气概震慑了闹事者,和尚们没趣地走了。到80年代末,大约有3万名身患不治之症而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度过最后的日子。当有人问“挽救这些患有不治之症的人是否值得”时,她很吃惊,因为这样的提问与她的人生观格格不入。
特蕾莎修女到处奔走呼号,并将教皇保罗六世访问印度期间赠给她的一部高级轿车卖掉,成立了加尔各答唯一的麻风病防治中心,开始大量收留麻风病人。在贝鲁特的战区,在埃塞俄比亚的饥民区、在非洲爱滋病蔓延区都留下了她衰弱而坚定的身影。她甚至只身到科索沃交战区解救被围的妇女儿童,交战双方听说特蕾莎修女进入战区,立即停火,待她带走妇女儿童,双方又马上开火。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听到消息后说:“连我也做不到的,她做到了。”
她创建的组织所有的钱物都是人们捐赠的,并无偿提供给贫病无力的人。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愿意把钱捐给她,到她逝世前,她的组织有四亿多美元的资产,有7000多名正式工作人员,还有数不清的追随者和义务工作者分布在115个国家,管理着543个收容站、孤儿院和爱滋病防治中心。可是,她住的地方唯一的电器是一部电话。她穿的衣服,一共只有三套,而且自己换洗……
1979年,特蕾莎修女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她在颁奖仪式上的即兴讲话中说:“这项荣誉我个人不配领受,我只是一个群体的代表,我不过是汪洋中的一滴水”,“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每一个人在我而言就是基督,她是那时那刻世上唯一的人……”
在颁奖仪式上,特蕾莎修女还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她对主持者发出了真诚的呼吁:客人们能否不享用例行的盛宴,把盛宴的费用捐给她的组织。因为这100多人享用的盛宴,可以让1500名加尔各答的穷人吃一天饱饭,结果出席颁奖仪式的人一致同意取消宴会,把节省出的1700美元赠给了特蕾莎修女,她所获得的奖金也全部做了慈善基金。
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屡次当选。2009年10月,特蕾莎修女被诺贝尔基金会评为“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共3位,另外两位是马丁·路德·金和爱因斯坦)。
大地上远处有个修女,
她穿梭于又臭又脏的废墟,
与那四季踏遍天涯海角,
含泪说着爱要爱到心痛。
…… ……
香港歌手郑秀文的名曲《加尔各答的天使》,将特蕾莎修女平凡而伟大的形象永远定格在了道德的天空……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特蕾莎修女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从小就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12岁时她就说过:“我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
B.特蕾莎修女之所以建立“垂死贫民收容所”,是因为在她的价值观里,每一个人的每时每刻都应该拥有人的尊严。
C.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且是诺贝尔基金会评出的“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
D.爱德修女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拒绝出身富有的人加入,因为“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

E.特蕾莎修女认为“爱要爱到心痛”,这表明特蕾莎修女的所作所为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悲悯情怀,而不仅仅是出于觉悟和理念。
特蕾莎修女为什么被称为“天使”?请根据文本从她的行为、思想以及影响等方面分析说明。
特蕾莎修女身上有哪些优秀品格?请根据文本概括说明。
“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对特蕾莎修女的这一观点你怎样理解,有怎样的看法,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阐述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死 鸟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格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
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B.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地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E.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分析作者的用意。
小说结尾处八哥语出惊人,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找出三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主人公为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该小说的主人公不是八哥,而是贺道台,请结合文本分析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夏商周三朝,被中国传统史学家称为“三代时期”。商人性格活泼,注重感官享受,殷墟妇好墓挖掘出的210件礼器中,仅酒器就有方彝、尊、献、壶、爵等15种175件,占全部礼器74%,酒器在墓葬中的批量摆置反映了商人重酒的风气。
《诗•商颂•烈祖》中强调祭祖时美酒的重要性“既载清酤,赉我思成”。张光直在《商代的巫与巫术》中提出:“酒是一方面供祖先神祇享用,一方面也可能是供巫师饮用以达到通神的精神状态。”可见早期的祭祀离不开酒,而祭祀时候的饮酒也有特别的规定,一般先由巫师或祭司饮酒,传达神灵的旨意。
上世纪80年代出土的平民墓葬中,有随葬品的均为爵、觚等酒器。商代酒器最简单的组合是一爵一觚。现代考古学家认为,这种酒器之所以命名为“爵”,是由于它的造型像一只雀鸟,前面有流,好像雀啄,后面有尾,腹下还有细长的足,而古代爵与雀同音通用。宾主酒酣耳热之时,乐舞表演将把宴会的气氛推向高潮。根据《商颂》中的描述,重要的祭礼都以舞队的“万舞”开始,伴随着鼓、管、钟、磬等乐器的伴奏,最后在盛大的宴飨中结束。被总称为“万舞”的舞蹈包括舞者手持马辔的武舞,以及脚踩双杆,类似高跷的林舞。
与商代不同,周代的酒成为了王室弘扬“礼制”与仪典的载体,饮酒聚宴往往只是繁琐而庄重的祭祀典礼结束后的附属程序。对于饮宴具体制度,《礼记》记载了很多严格要求,比如参与祭祀宴会者的身份不同,其使用的酒器也有所差异:“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祭祀之时,酒之种类不同,摆放位置也有严格繁琐的规定,比如明确要求祭典时,淡薄的酒放置于内室,甜酒在门边,浅红色的清酒在堂上,清酒在堂下。周平王东迁洛邑后,周王室对诸侯国的控制能力一落千丈,随之的春秋战国时代 “礼崩乐坏”,个人生活自由化,诸子百家兴盛。春秋战国时代的饮宴突破了拘谨死板的周代礼仪,《晏子春秋》就记载了齐景公在饮宴中公开表示“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请无为礼”。
汉代宫室朝堂典章制度沿袭秦代,大大简化。从今天来看,唐、宋可称中国古代历史中的“第二帝国”时代,其强大壮盛,对外开放与交流程度较秦汉“第一帝国”,犹为过之。盛唐时的宫廷宴乐活动,较之秦汉魏晋,富于堂皇奢侈之象。到了元代,中原酒风为之骤然一变,由赵宋王朝时期的文弱细致,变得粗犷豪放。取代元帝国,复兴中原的明代从诞生伊始,就带有拘谨繁琐的作风,明太祖朱元璋极为推崇程朱理学。宴席开始,宫廷教坊司需跪奏一曲,这时所有预宴官皆跪,待皇帝饮毕,文武百官四拜而起,回到座位,各序班官员方进群臣酒盏。从第二爵酒开始,皇帝饮酒时群臣不必下跪,但需候皇帝举饮后,群臣才可自饮。(节选自2012.3《三联生活周刊》朱步冲《中国酒史:文化的脉络》)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殷墟妇好墓出土的礼器中,大多数都是酒器,而且种类也多;可见酒器最初是一种礼器,而且商代人对酒的重视俨然已成风气。
B.据《诗•商颂•烈祖》记载,酒在当时的祭祀中是十分重要的,“既载清酤,赉我思成。”只有斟上清酒,才能与祖宗神灵沟通。
C.考古学家张光直认为商代的酒在祭祀中作用有二:其一,供祖先神祇享用;其二,巫师们饮酒达到一定的精神状态方可通神。
D.作者认为,商代祭祀时候的饮酒是有特别规定的,通常先由巫师或者是主持宗教祭祀活动的人饮酒,以传达神灵的旨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现代考古学家认为,商代酒器最简单的组合是一爵一觚。“爵”的造型像一只鸟雀,而古代“爵”与“雀”同音通用,因此名“爵”。
B.据《诗经•颂》描述,商朝重要的祭礼都以舞队的“万舞”开始,随着鼓、管、钟、磬等乐器的伴奏,最后在盛大的宴飨中结束。
C.周代饮宴制度有严格的要求,据《礼记》记载,参与祭祀宴会者的身份不同,所用的酒器也不同;酒的种类不同,摆放位臵也不同。
D.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的现实,宴饮可见一斑:《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在饮宴中公开表示“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请无为礼”。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饮酒从“三代”开始延至今日,虽各个朝代宴饮制度有所不同,但无不锚定并传承着中华民族的礼制与传统酒文化。
B.酒在商代主要用于祭祀;而到周代则成为王室弘扬“礼制”与仪典的载体,饮酒聚宴往往只是祭祀典礼结束后的附属程序。
C.酒作为宫廷宴乐品,在“第一帝国”和“第二帝国”时代,呈现出强大壮盛和堂皇奢侈之象;缘于汉唐的对外开放与交流。
D.宋代酒风文弱细腻,元代酒风粗犷豪放;而明代由于明太祖朱元璋极为推崇程朱理学,致使酒文化带有拘谨繁琐的作风。
评卷人
得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唐朝的韭菜
李汉荣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一千多年前,那个雨夜里的春韭,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至今仍散发着清香。
诗为五言,句子精短,与韭菜精致的模样很般配。
我觉得,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我读过的唐诗,涉及写蔬菜或韭菜的,几乎都是五言,很少有七言或更长的句式。这很可能是因为,面对这娇小、精致的可爱植物,唤起了诗人们细腻、爱怜的情思,用五言这精致的样式,表现这精美的植物,是很相宜的。
这也似乎说明,在唐朝,韭菜,以及众多蔬菜,都是天然、本来的长相和品性。
蔬菜嘛,就该是朴素本分的样子,安静单纯的样子,露水盈盈的样子。这样子,才叫蔬菜。
假若杜甫老哥来到现代,来到我们的蔬菜地里,他一定十分惊讶:这是蔬菜吗?这不是一片杂木林吗?芹菜已疯长成灌木;莴苣正演化成芭蕉;葱虽然暂时还没变成芦苇,但已有了芦苇的个头;土豆已膨胀成杜甫喝汤用过的大土瓷碗;韭菜呢,五言诗的韭菜哪去了呢?这又高又胖、模样粗糙、神情张狂的另类灌木,是韭菜吗?一千多年没见,出落成这样子了?
杜甫老哥啊,你少见多怪了。一切都在变,菜地如何不变?假如你走进我们的文化菜地看看,你又如何不被惊呆?别摇头嘛,老哥。别的,你暂且别看,就看看那被你视为“文章千古事”的文章,就看看你一生钟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吧。如今,一个写手随便就日产万言,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长篇不过月,一年制造十几部长篇,不难嘛,只需喝几杯咖啡,吸几口香烟,猛敲键盘,快速码字,滚滚泡沫就席卷世界的沙滩;写诗,稀松平常事,手起键响,键响诗成,一日千行,何难?回车键频频按,诗,就像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滔滔滚滚源源不断,注入我们古老的奄奄一息的江河荒滩。你语不惊人死不休,呕心沥血一生,才写了一千来首,字数不够一个中篇,还不及写手们一天的产量。杜老啊。你太低产了。
这下,我得赶快告诉杜甫原委,不然老先生会被吓傻的。就这么一个诗圣,被我们吓傻了,我们对不起万古千秋。
是这样的,杜甫老哥:你在蔬菜地里看见的那颠大的、张狂的、疯长的、妖艳的、粗壮的灌木形状的蔬菜,都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催生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毒性很大,垃圾食物而已。
你在文化菜地(其实那是文化工业流水线)看见的那泡沫翻腾的泡沫文化,那废水汹涌的废诗,也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大批量疯长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基本是废物。垃圾食物而已。
杜甫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
和杜甫一样,唐朝的韭菜,包括那雨夜里的韭菜,没见过的世面太多了,没见过农药,没见过化肥,没见过增红素、增绿素、增白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只见过露水、月光、荷锄的农人,见过蜜蜂、蝴蝶、毛毛虫,见过低飞的燕子和菜地上空款款飞过的黄鹂、喜鹊、斑鸠、白鹭。
韭菜何其有幸,在那个温暖的春夜,韭菜,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唐朝的土地上,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蔬菜,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诗。
你且看那韭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从文中看,作者为什么说“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指出下面句子中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具体说明这些修辞手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结合全文,探讨作者的写作意图。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一句中,“保鲜”一词形象生动,说明了杜甫的诗歌流传一千多年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B.韭菜娇小、精致,能唤起诗人细腻、爱怜的情感,而五言诗是精致的诗歌形式,用五言诗描写精美的韭菜,是非常合适的。
C.唐朝的韭菜是不幸的,因为它有太多的世面没有见过;唐朝的韭菜又是幸运的,因为它“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D.杜甫之所以“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是因为他理解不了现在的人们创作速度为什么这么快。

E.文章运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直接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新型的暴力行为。就形态而言,它多局限于舆论范围,主要以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形式呈现,并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不确定性。基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网络空间往往聚集着非组织化、陌生化的群体,因此,在多主体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一般很难确定具体行为主体。(2)过程的易操作性。随着“复制”、“粘贴”等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数字化形式实施网络暴力。(3)后果的实在性和难控性。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导致非虚拟性的后果。同时,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网络信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其影响范围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
网络暴力的产生,根源于多种风险的交叠和共振。一方面,在互联网上,既有基于职业、籍贯等联系纽带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更有基于生活娱乐、资源共享等个体偏好而形成的趣缘群体。他们借助网络交互空间(QQ、Blog等),可以随性发出自己的声音,犹如置身于一个个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同时,互联网本身繁杂难辨的海量信息强化了网络受众的风险感知度,加之信息内容的易编辑性以及信息散播的可操控性,网络信息质量往往参差不齐、真伪难辨。
另一方面,当下中国网络暴力的频发,其背后大都潜藏着“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并涌向网络空间。再加上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普遍嵌入,催生了数量庞大的“网络推手”,他们以广告收入为经济来源,以“点击为王”作营销规则,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对他们而言,“网络暴力”往往就是“网络暴利”。
另外,网民群体突出表现出年轻化的特点。青少年由于心理品性尚未成熟,社会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较低,而且,传统中国是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对弱者的同情往往占据社会舆论的制高点;而在青年网民身上,则体现为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他们以“道德审判”为武器,以伸张正义为目标,渴望获得充满认同的“网络回音”,又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一旦嫉妒、怨恨与公愤等在网络上无序宣泄,网络空间就处于“多数人的暴政”之下。
应对网络暴力,釜底抽薪之策便是通过减少风险交叠频率,以散化风险。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以技术创新规避网络技术风险仍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当然,社会转型风险是网络暴力产生的现实根源,我们应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网民自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结构加以应对。
下列关于“网络暴力”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由于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因此,网络暴力事件目前还无法确定具体的行为主体。
B.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带来实质性损害。
C.随着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暴力成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数字化形式实施的行为。
D.网络暴力的行为主体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这是由网络交往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决定的。

下列对网络暴力产生根源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网民群体年轻化的特点和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使他们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是催生网络暴力的重要因素。
B.大量的“网络推手”为获取更多的广告收入,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成为网络暴力的助燃剂。
C.开放的网络交互空间,犹如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由网络技术本身所带来的风险特性成为催生网络暴力的技术根源.
D.“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成为网络暴力现象在中国频发的现实动因。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互联网上,基于多种联系纽带或个体偏好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和趣缘群体往往都具有非组织化和陌生化的特点。
B.只要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网民自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结构,就能规避网络技术风险,应对网络暴力现象。
C.网络空间的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都属于舆论范围,不会直接对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构成侵害。
D.面对质量参差不齐、真伪难辨的网络信息,年轻化的网民群体很可能成为信息风险的接受者,同时也可能成为信息风险的传播者。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