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是我们生命的阶梯
每一棵树都在奔跑。树叶在风雨里奔跑,枝丫在天空中奔跑,树根在大地深处奔跑。一个诗人能听见树奔跑的声音,在这声音里,有季节的更替和时间的流动。
一只老花猫在追一只小老鼠,追到树下,突然不追了。猫一看见树,洋洋得意,手舞足蹈。我一生最伟大的,就是教出了老虎这样的徒弟。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留了一手,没教它上树。否则,猫氏家族很可能灭门。老虎是山林之王,但从古到今,都属于猫科,在我门下。树是我们生命的阶梯。
要下雨了,一群蚂蚁排着队上树。它们要赶在洪水滔滔前,把自己的家安在高处。蚂蚁上树,是蚂蚁在逃难。人类应该为蚂蚁悲悯。在一家四川餐馆,我看到菜谱上写着蚂蚁上树,问服务员,得知这道菜就是肉沫粉丝,心想,好吃,把人类的想像力发挥到了极致,连一只蚂蚁也不放过。
一个饕餮之徒,看着一棵临风的玉树,说:这棵树能做多少根牙签。
在木匠眼里,没有树,只有一根根木条,一块块木板,一张张桌子椅子和凳子。木匠之于树,就像庖丁之于牛,屠夫之于猪。木匠开动锯子的时候,我听到的是树在哭泣。那纷纷扬扬的木屑,是树的眼泪在飞。
赌徒只剩一条裤衩,看到树叶在风中翻动,眼冒绿光。这多像自己曾经赢钱时数钞票,哗哗响。赢了,钱像数叶;输了,再好看的树叶,也变不成钱。不赌为赢,赌徒似乎懂了一代赌王在临终前为何只说了这一句话。但愿树能拯救赌徒。
乞丐躺在树下,树就是他梦中的屋檐;树叶盖在身上,像一张异乡的被子。树是乞丐在城市里惟一的亲戚。谁也不施舍时,树会施舍。
一个老人,看见一大群孩子在树下跳房子,其中有自己的孙子,脸上露出幸福吉祥的笑容。老人自言自语,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这棵树栽对了,一辈子也算没自活。落叶归根,我要回到五十年前的故乡,看看村头那棵苦楝树,是否还在春天开着忧伤的紫花。
秋风是树的剃须刀。一夜风过,树成了光头,站在街头,像行为艺术家。环卫工人及时赶到,将树叶打扫。铺满落叶的大街,这多么有诗意。秋风秋雨中的秋叶,这颓废之美,让人生的色彩丰富而凝重。是谁以所谓干净的名义,焚烧了这些树叶。树叶是树在春天向大地借来的,树承诺在秋天将树叶还给大地。大地的冬天因树叶而温暖。我从来也不会把树叶当作垃圾。这是我对环卫工人惟一有微词的地方。
一对恋人在树的簇拥下絮语。树上的鸟叫让他们心跳加快。多少年过去了,岁月的风雨刻在脸上,他们在彼此的皱纹里数着树的年轮。树记住了他们的誓言,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
圣诞节到了,商场、酒店的门口,都长着一棵圣诞树。这是近年来发生在中国很多城市的事。但我没看到有一棵圣诞树是有根的。没有根,也能疯长,这是全球化时代的奇观。
在沙漠,见到一棵树,比见到一个人,更让我惊喜。我在陌生的人群中和一棵树在浩渺的沙漠里,心境常常是相通的。我在人群中,一不留神就成了一个傻瓜。而面对一棵树时,我会发现我的机智。
树活着,我活着。我就思考这个问题。上帝和知识分子是否活着,这些问题还是留给尼采和福柯去思考。 (选自《羊城晚报》2006—03--16,卢卫平)
4、文章描写树的形象主要运用了哪两种表现手法?请举例说明其表达作用。
5、第二自然段写"老花猫"这一寓言故事有何用意?
6、文章最后说:"树活着,我活着。"怎样理解这句话?联系树与生活,你有何感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老金的蝈蝈笼子何立伟
老金坐在我的办公桌对面,脑壳低垂,神情暖昧,手肯定忙着,却被桌子上厚厚的稿件所遮蔽,形容虽不可称鬼祟,但也算得上有几分诡秘。
惟有我晓得他在干什么。
老金的手机发出急促叫声,必是有短信来了。整天的,他的手机如一只装了蝈蝈的笼子,时不时地那么叫着。手机一叫,老金便把脑壳低下去,手指一阵忙乱,当然就是在那里回短信。中文输入用的是拼音。湖南人,NL不分,前后鼻音不分,拼起来麻烦。一二十字的短信,左摁右摁,一错再错,捉虫一般……
短信都是他女儿发来的。他女儿在北京念大一。很聪明的女孩子,但时常旷课,一个人坐在校园的草地上晒太阳,看闲书,听CD,然后,给老爸发短信。
聪明的女孩子大约都有点清高,一清高又有点孤独,一孤独就少朋友,少朋友就少沟通,于是愈加地清高,亦愈加地孤独。没有人好沟通,只好跟老爸说话,用滔滔不绝的手机短信。
“下午一个人跑到王府井,买了一件耐克T恤,还有一双阿迪达斯的鞋。哈,又放你的血啦。”
“在三联买了本昆德拉的《无知》。喜欢这个住在法国的捷克男人。和他比,周围全是傻子。”
老金的回复都是耐心细致苦口婆心的……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凡事都应当这样而不应当那样。有父亲兼党委书记的语重心长,亦有对年轻人的尽可能多的理解和报纸上说的与时俱进。
“我把她当朋友一样。”老金跟我说。
当然。我指出,这仅仅是一种姿态。实际上,父女的关系并不会像他想象的那样平等。
“怎么这样说呢?”老金不满道,“不平等,她能给我发那么多短信吗?能大事小事鸡零狗碎的事都跟我讲吗?能这么全方位全天候地沟通吗?”
“那是因为她不想跟她的同学讲,她看不起她的同学。她没有交谈者,只好来跟你说。人总是有倾诉欲的。”
“你打击我。”老金说,很不屑地白我一眼,“你心理不平衡,因为你儿子不给你发短信!”
他说的是。我儿子也是大一,但极少给我发来短信。而我晓得,他的快乐统统来自他的同辈,而不是我这样的“半老徐爷”。如果他有话只肯跟我讲,我反觉得有问题。
对于我的观点,老金很不以为然,摇着脑壳,声明道,他和他女儿没有代沟。他女儿心高气傲,是因为“哪个要她这样优秀”!
这时蝈蝈又叫了。老金低头看短信,脸上浮出极幸福的笑容。“念给你听啊,”他说,“‘你老是指责我旷课,给你个安慰吧。这次专业考试,我是全年级第一名。’你看你看,鬼家伙!”
老金的欢乐、担忧、欣慰、郁闷,全部来自他女儿的短信,这是老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但我担心这亦是他女儿的最大乐趣。我们彼此争论,但是没有结果。老金的生活,按照老金理解的那样自得其乐地过着。
到了大二的下学期,忽然,老金的蝈蝈笼子不怎么叫了。办公室一下子变得寂静,亦变得空虚。老金的脸有些灰白。我这个人有些麻木,刚开始尚没觉察到这是什么原因,只感到空气里似乎缺少了什么东西。后来一想,哦,原来是老金的女儿很少来短信了。
我问老金怎么回事。老金叹了口气,说:“她可能找了男朋友了,她现在不和我沟通了。”
我说好哇老金,祝贺祝贺哇,早就应当是这样子哇。
老金点了支烟,深吸一口,望着窗外,一脸怅然,说:“你又打击我。”
(选自《小小说精选》)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通过老金和女儿短信沟通从多到少的经过,让读者看到了年轻人从青涩到成熟的人际交往过程的转变,也有父母对子女的关爱。 |
B.文中的“有父亲兼党委书记的语重心长,亦有对年轻人的尽可能多的理解和报纸上说的与时俱进”,表现出老金作为父亲对女儿生活与学习极为关心,也希望能与女儿建立平等的朋友般的关系。 |
C.文章里作者的儿子上大一,很少给作者发短信,觉得作者的言论是“半老徐爷”,说明作者的儿子人际关系好,朋友多。不屑于和作者交谈,说明作者是个老古董,不懂与时俱进。 |
D.老金的女儿专业课考了第一,说明她每天心无旁骛的学习,所以才会缺乏与人交往的时间;而老金对女儿的成绩非常骄傲,说明家长往往把孩子的学习成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
E.在结尾,老金的女儿找到男朋友,于是就不再勤于给父亲发短信了,老金对此大受打击,表现出老金对女儿找到异性朋友后疏远父亲而表示不满。
(2)请对小说中老金的女儿这一人物形象做简要分析。
(3)文中有多处对比写法,请找出三处,并简要指出其作用。
(4)有人说小说的标题应该改成“转变”,你认为哪个标题更好。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新诗的“变”与“常”吕进
新诗是中国诗歌的现代形态。几千年的中国古典诗歌到了现代发生了巨变,所以“变”是新诗的根本。对新诗的“新”的误读,造成了新诗百年发展道路的曲折,造成了在新文学中充当先锋和旗帜的新诗至今还处在现代文学的边缘,还在大多数国人的艺术鉴赏视野之外。在一些论者那里,新诗似乎是一种没有根基、不拘形式、随意涂鸦、自由放任的艺术。
其实,“变”中还有一个“常”的问题。“变”就是“常”,而且是一种永恒的“常”。中国新诗的繁荣程度取决于它对新的时代精神和审美精神的适应程度,新诗的“变”又和中国诗歌的“常”联系在一起。诗既然是诗,就有它的一些“常态”的美学元素。无论怎么变,这些“常”总是存在的,它是新诗之为诗的资格证书。重新认领这些“常”,是当下新诗振衰起弊的前提。
中国诗歌的“常”来源于又外在于古典诗歌,活跃于又隐形于现代诗歌当中。也就是说,“常”不是诗体,不是古典诗歌本身,“常”是诗歌精神,是审美精神。
在诗歌精神上,中国诗歌从来崇尚家国为上。气不可御的李白,沉郁顿挫的杜甫,虽然他们的艺术个性相距甚远,但是他们的诗词总是以家国为本位的。他们对个人命运的咏叹和同情,常常是和对家国的兴衰的关注联系在一起的。“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是古诗发展的一个规律。在创作过程中,诗人必然寻求审美静观,他走出世界以观照世界,走出人生以观照人生。没有“走出”,没有审美距离,就没有诗美体验,也就没有诗。但这是创作状态。玩世玩诗、个人哀愁之作在中国不被看重,中国诗歌的评价标准从来讲究“有第一等襟抱,才有第一等真诗”,以匡时济世、同情草根的诗人为大手笔。这是中国诗歌的一种“常”。
新诗可以不都写现代格律诗。但是,中国古典诗歌是格律诗传统,而格律诗的要义就是诗对形式和音乐性的寻求。注重听觉,注重吟诵,因而注重格律,这是中国古诗的“常”。用心从诗质上去捕捉诗情的音乐性,用耳从形式上去捕捉诗的音乐性,这是中国诗歌为读者造就的审美习惯和审美标准。许多新诗人对此有所感悟。徐志摩在《翡冷翠的一夜》的创作中加强了音乐性,闻一多说,这是徐诗“一个绝大的进步”。从“感情泛滥”到“情感羁勒”,说明徐志摩的形式感和音乐感的加强。没有形式感和音乐感的人绝对称不上是诗人。
中国诗歌在传播上也有“常”。在诗歌创作寻言的时候,总是尽量用最浅显的语言来构成诗的言说方式。“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诸如此类的诗章在我们民族中流传千年,和言说方式非常有关。重建写诗的难度,重建读诗的易度,这是新诗必须注意的我们民族诗歌之“常”。
新诗,新其形式需是诗。新诗在“变”中就有时时回望“故乡”的必要。在 “变”中继承“常”是非常重要的。(选自《人民日报》2010年3月15日)下列关于中国诗歌的“常”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诗歌在精神上从来崇尚家国为上,以匡时济世、同情草根的诗人为大手笔。 |
B.新诗无论怎么变,“常”都是存在的,它是新诗之为诗的资格证书,所以新诗有的时候要在“变”中继承“常”。 |
C.在传播上,尽量用最清晰的语言来构成诗的言说方式,并且要注重听觉,注重吟诵。 |
D.中国诗歌的“常” 来源于又隐形于古典诗歌,活跃于又外在于现代诗歌当中。“常”是诗歌的精神,是审美精神。 |
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诗歌一直讲究以“有第一等襟抱,才有第一等真诗”为评价标准,而玩世玩诗,个人哀愁之作在中国不被看重。 |
B.中国诗歌为读者造就的审美习惯和审美标准是用心从诗质上去捕捉诗情的音乐性,用耳从形式上去捕捉诗的音乐性。 |
C.在创作过程中,诗人必然寻求审美静观,他走出世界以观照世界,走出人生以观照人生。这便是创作的境界。 |
D.当徐志摩的诗从“情感泛滥”到“情感羁勒”时,证明了他在诗歌创作上形式感和音乐感的加强。 |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合理的一项是()
A.变是新诗的根本,作者认为新诗似乎是一种没有根基,不拘形式,随意涂鸦、自由放任的艺术。 |
B.重建写诗的难度,重建读诗的易度是民族诗歌之“常”,在新诗未来发展创作过程中也同样值得我们重视。 |
C.现今中国新诗的繁荣程度彰显了新诗对新时代精神和审美精神的适应程度。 |
D.在“变”中继承“常”,在“变”中时时回望“故乡”,新诗就会在未来文学中充任先锋和旗帜的作用,就一定可以进入国人艺术鉴赏的视野之内了。 |
现代文(文学类文章)阅读
乡下人哪儿去了王开岭
我以为,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是草木味,一是荤腥味。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乡村的年代,草木味浓郁;城市的年代,荤腥味呛鼻。心灵也一样,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
沈从文叹息:乡下人太少了。是啊,他们哪儿去了呢?
何谓乡下人?显然非地理之意。说说我儿时的乡下。
70年代,随父母住在沂蒙山区一个公社,逢开春,山谷间就荡起“赊小鸡哎赊小鸡”的吆喝声,悠荡,拖长,像歌。所谓赊小鸡,也就是用先欠后还的方式买新孵的鸡崽,卖家是游贩,挑着担子翻山越岭,你赊多少鸡崽,他记在小本子上,来年开春他再来时,你用鸡蛋顶账。当时,我小脑袋瓜还琢磨,你说,要是赊鸡的人搬了家或死了,或那小本子丢了,咋办?那岂不冤大头?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乡下人”。
来春见。来春见。没有弯曲的逻辑,用最简单的约定,做最天真的生意。他们把能省的心思全省了。
如今,恐怕再没有赊小鸡的了。
原本只有乡下人。城市人——这个新品种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他们擅长算术、崇尚精明,每次打交道,乡下人总吃亏。于是,羡慕和投奔城市的人越来越多。
山烧成了水泥、劈成了石材,树削成了板块、熬成了纸浆……田野的膘,源源往城里走。
城市一天天肥起来,乡村一天天瘪下去,瘦瘦的,像芝麻粒。
城门内的,未必是城市人。
城市人,即高度“市”化、以复杂和谋略为能、以搏弈和争夺见长的人。
20世纪前,虽早早有了城墙,有了集市,但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骨子里仍住着草木味儿。
古代商铺,大清早就挂出两面幌子,一书“童叟无欺”,一撰“言不二价”。
一热一冷。我尤喜第二幅的脾气,有点牛,但以货真价实自居。它严厉得让人信任,傲慢得给人以安全感。
如今,大街上到处跌水促销、跳楼甩卖,到处喜笑颜开的优惠卡、打折券,反让人觉得笑里藏刀、不怀好意。
前者是草木味,后者是荤腥味。
老北京一酱肉铺子,名“月盛斋”,尤其“五香酱羊肉”,火了近两百年。它有俩规矩:羊须是内蒙草原的上等羊,为保质量,每天仅炖两锅。
有一年,张中行去天津,路过杨村,闻一家糕点有名,兴冲冲赶去,答无卖,为什么?没收上来好大米。张先生纳闷,普通米不也成吗,总比歇业强啊?伙计很干脆,不成,祖上有规矩。
我想,这祖上规矩,这死心眼的犟,就是“乡下人”的涵义。
重温以上旧事,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草木味。
想想乡下人的绝迹,大概就这几十年间的事罢。盛夏之夜,我再也没遇见过萤火虫,也是近几十年的事。它们都哪儿去了呢,露珠一样蒸发了?
北京国子监胡同,新开了一家怀旧物件店,叫“失物招领”,名起得真好。
我们远去的草木,失踪的夏夜和萤火,又到哪去招领呢?
谁捡到了?
我也幻想开间铺子,就叫“寻人启事”。
或许有一天,我正坐在铺子里昏昏欲睡,门帘一挑——一位乡下人挑着担子走进来。
满筐的嘤嘤鸡崽。
(选自王开岭《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消逝的美》)联系全文,理解文中句子的含义:“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
“山烧成了水泥、劈成了石材,树削成了板块、熬成了纸浆……田野的膘,源源往城里走。城市一天天肥起来,乡村一天天瘪下去,瘦瘦的,像芝麻粒。”这一段文字运用了什么样的表现手法?试析其表达效果。
文中写老北京的“酱油铺子”和天津杨村的一家糕点铺这两则“旧闻”有何作用?
试探究作品最后一段文字的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谁是谁的痛
①几年来,父亲从没到过儿子所在的城市。因为去一次需步行好几里的山路,然后坐几个小时的汽车,再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父亲老了,不舍得花钱,况且还有严重的晕车毛病。当儿子打电话来问能否去参加他的婚礼时,父亲骂道:“浑小子,订日子了才给我说,这样的事就是出国我也得去啊!”
②父亲穿上了那件笔挺的西装,把皮鞋擦了一遍又一遍,看着鞋面上映出的他满是皱纹的脸,嘿嘿地笑。儿子是这个小山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了城里,并且很快成了单位的领导,又找了一个天仙一样的城里媳妇。
③当父亲赶到时,宾馆里早已宾朋满座。儿子亲自开车从火车站把他接来,迅速穿过出出进进的人群,安排他到了一间安静的小屋里,说:“爸,你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也累了,就在这里歇歇吧。”父亲连连说:“我大老远来了,应该见见你的朋友啊!”“今天太忙,以后再说吧!”儿子说着,走了出去,随手把门给关上了。忽然门又开了,儿子探出一个脑袋:“ 爸,你别乱跑。”紧接着又是关门声。
④婚礼在一片祝贺声中进行着,伴随着一阵喧天的锣鼓,司仪走到前面,宣布所有的亲友就位。然后主婚人证婚人等在接连不断的掌声中送出了自己的祝福。忽然听到一声:“请新郎父亲讲话!”
⑤ “来了!”一个声音传来。人们纷纷扭转头,只见一个乡下老头从后面正拨开人群急匆匆地往前面走来。这时,有的人已经忍不住笑出声来。只见他挽着西装的袖子,露出了黑黝黝的臂膀。
⑥新郎慌了,快步走到司仪跟前小声地说了什么。只听司仪道:“由于老爷子一路劳顿,嗓子变得沙哑,但他依然带来了对儿子儿媳最真诚的祝福……”儿子走到父亲跟前,皱着眉头小声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你不会讲话,心里就没数……”正说着,只听到司仪又高声宣布:“今天,公司的董事长梅先生也来到了我们的现场……”儿子赶紧离开父亲,笑容可掬地向梅先生迎去,赶到前面的父亲僵立在那里,在众人面前挤出了尴尬的笑……
⑦父亲回家了,他买了好多喜糖分给乡亲们。晚上,他把妻子的遗像又擦了一遍,说:“老婆子,你交给我的任务我完成了。我把咱们的儿子养大,供他上了大学,如今也娶媳妇了。”然后他后退了一步,整了整那身西装,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大声说:“请新郎的父亲讲话!”接着又向前迈了一步,朗声背出了自己的贺词。
⑧就在一个月前,父亲就打听到城里人结婚都要让父母讲话的。父亲是个文盲,从没到过隆重的场合。他发誓不能给儿子丢脸,便特意找到本乡最有名的教师,为他写了篇讲话稿,还让人家一句一句地教会他,每天都要背诵一遍。
⑨父亲对着妻子的遗像一口气背了几遍,背着背着,不觉泪流满面……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 分)()
A.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加之还要花钱,所以有严重晕车毛病的父亲几年来一直没有到过儿子所在的城市。 |
B.打电话问父亲“能否去参加”婚礼时,其实儿子的内心希望父亲最好不能参加,而父亲则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必须去。 |
C.从道理上讲,儿子觉得父亲应该参加自己的婚礼,但他又怕土气的父亲给自己丢脸,所以,他把父亲安排在小房间里,找借口不让父亲讲话。表现了他的虚荣。 |
D.第⑥段中,“皱着眉头小声说”这一语言描写,真实地表达出儿子对自己父亲此刻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尴尬、懊恼和愤怒。 |
E.这篇小说以婚礼为线索,深刻揭示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异,既赞美了农村人的淳朴善良,又流露出对他们缺乏文化的忧虑和无奈。文中第②段和第⑦段的内容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答:如何理解小说标题“谁是谁的痛”?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多选题5分,共19分)
一片赤心在丹青
韩小蕙
(D吴冠中的艺术生涯是一支射向靶心的箭——“开弓没有回头箭”的箭,一辈子不偏不移地、就奔着这一个目标的箭。
②他和绘画的关系,可说是生命里的基因,前生投缘的关系——绘画不是他的专业、职业、事业,而是他的呼吸、他的身家性命、他的存世意义。有三个细节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一是抗战时期在昆明,敌机来轰炸,全校师生都上山去躲避,只有吴冠中苦苦恳求图书馆管理员,让他将自己反锁在馆内,临摹古人画册。那独自对话经典的自在滋味,一辈子都在他心头畅快地荡漾着。二是上世纪60年代,一次南下广东写生回京,昊冠中将他画的一包画立在座位上,自己则站在旁边以手相扶。站了三天三夜,下火车时腿、脚都肿了,可是他心里高兴,庆幸作品们终于平安到家了。三是上世纪70年代,吴冠中的岳母在贵阳病危,他好不容易请下假来,携妻前往探视。途经阳朔时,他太想画桂林了,遂中途下车,盘桓一天。谁知天雨不停,他叫夫人打伞遮住画板,俩人则淋在雨中,任雨丝打湿衣衫。后来刮起大风,画架实在支不住了,怎么努力也画不成了,极度失望之下,吴冠中竞哭了起来!我理解,当时他浑身的血液已被艺术的激情点燃,陷入了“不能画,毋宁死”的冲动中,这种欲罢不能,连他自己也不能控制自己了。
③吴冠中一辈子不停地追求创新,这是他血液中固有的基因,他说:“不能创新,我的生命就停止了。”“我绝不能侮辱过去的作品,一定要超过过去,给后人新的启发。”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只能往前走,停下来不好活,后退更没余地。”有关风格的问题,他说:“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见。”
④2009年2月26日是一个卓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耕耘与奉献——吴冠中捐赠作品展”在中国美术界的最高殿堂——北京中国美术馆隆重开幕。
⑤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吴先生的作品在中国美术馆展出不知几次,专题的吴冠中个展也有过数次。但意义不同的是,这次展出的180多幅作品,全部是吴先生的无偿捐赠之作,囊括了这位为艺术辛勤了一生的绘画大师所有的重要作品。换句话说,吴冠中把他一辈子的耕耘成果,悉数奉献给了社会。昊冠中说:“作品是艺术品,属于国家,属于人民,不属于个人。”“艺术是珍贵的,了不起的,一定要把艺术留下,留给将来人们再认识。”在他的晚年,吴冠中开始捐出自己的画作,大批量捐献给国家美术馆中国美术馆。而在此前的捐献,已包括全世界各大博物馆,还有国内的许多博物馆、艺术馆和重要场所,更为赈济水灾、救助残疾人等公益事业捐献过多幅作品,前后捐出的共有300来幅。
⑥吴先生早就告诉家人:“搞艺术不赚钱,爸爸如果单为了供养你们就不搞画了。房产、现金,可以留给你们,但爸爸的画是社会公产,应该还给社会。”
⑦凡是跟吴冠中接触的人都会强烈地感觉到,他的血液里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叫做“不安宁粒子”。他当了一辈子美术教师,从第一天做助教开始,直到耄耋之年的最后~次登台,其特色始终没有变,这就是,一上讲台就激动,越讲越兴奋,就像陷在恋爱中,不能自拔。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一直持续了一辈子,他作画,往往早餐后即开始,一直画到下午、傍晚、深夜,其间不间歇,不休息,也不吃饭喝水,何时画完何时才回到“人间烟火”。艺术是他永远的新娘,初恋的狂热一直持续到黄昏恋,始终恋不够。
⑧91个春秋飞渡,昊冠中早就做成了国际知名的大画家,他已在世界各大博物馆举办个展数十次,还获得了很多荣誉和头衔。但他认为,做成“家”不是目的,做成“大家”也不是人生理想。他说:“画家走到艺术家的很少,大部分是画匠,可以发表作品,为了名利,忙于生存,已经不做学问了,像大家那样下苦功夫的人越来越少。整个社会都浮躁,刊物、报纸、书籍,打开看看,面目皆是浮躁;画廊济济,展览密集,与其说这是文化繁荣,实质是为争饭碗而标新立异,哗众唬人,与有感而发的艺术创作之朴素心灵不可同日而语。艺术发自心灵与灵感,心灵与灵感无处买卖,艺术家本无职业。”吴冠中也不是一个耽于昨天的人。他甚至说过:“明年怎么样?顺其自然。”这意思是说,艺海无涯,长征无尽头,个人只管一心一意地探索下去,其他都无须计较——是非曲直,功劳功绩,由别人去说吧。他是艺术的赤子,他的心中只有艺术,装不下别的了。
(节选自《一片赤心在丹青:追念艺术大师吴冠中先生》)下面是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在谈到吴冠中与绘画的关系时说“绘画是他生命里的基因”,是在揭示绘画在吴冠中~生中的重要性,可以说,没有绘画,就不会有吴冠中。 |
B.吴冠中说“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到”,是在强调画家的风格是自己的艺术实践的反映,有什么样的创作实践就会形成相应的风格,域家只管做好自己就行,不必计较成败得失,功过是非由别人去评价。 |
C.吴冠中晚年举办的捐赠作品展,囊括了他为艺术辛勤一生的所有作品,他将自己一辈子的耕耘成果全部奉献给了社会。 |
D.吴冠中热爱艺术,为艺术奉献了毕生的心血,他认为艺术不能沾染上金钱的气息,不能和金钱有任何关系,所以他捐出的画作不会带来任何利益。 |
E.本文多处引用吴冠中的话,展示了他深刻的思想和高尚的品德。这样的写法能够更真切生动地表现人物,比单纯的记叙和纯粹的评议更令人信服。本文第二段记述了吴冠中视绘画为身家性命的三件事,请分别概括。
吴冠中说:“艺术发自心灵与灵感,心灵与灵感无处买卖,艺术家本无职业。”这句话包含了怎样的思想?请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此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