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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有人以为,只要拿起毛笔蘸了墨汁在宣纸上一挥,写上几个汉字就是书法了,甚至自称是书法艺术。其实,称得上“艺术”需要有“艺术性”,更需要有个性的创造力。若以现代的艺术概念来衡量,是应该对实用性的书写和艺术性的书写做点区别的。书法艺术是对书法的高要求,书法是对写字的规范化要求。书法艺术应体现书写者的人格和文化的双重魅力。而一般的书写者只是在写“字”——这是文字的功能。书法是以“法度”来规约书写者,而书法艺术则比法度的要求更高。显然,书写者(写字)不必具有书法和书艺的丰富因素,而书艺则必须包含书写和书法的因素。字外无字,写字匠所为;字外有人文,书法家所为。自古及今大量的书法作品严格说来只是“书法”和“写字”。好的书法艺术作品一定会集中透露书写者的生命感动与文化趣味以及书写习惯。
中国书法艺术在漫长发展过程中赖以生存的母体是汉文字,故人们往往将书写的内容当作书法艺术的内容,这是一个误会。书法艺术的内容在于书写的意与法的艺术性,要落实到“法”的美,而不是落实到“字”的是与非上。中国书法是形式上极为简约的艺术,它利用流字,寄生于汉字,但它有相对独立的生命。文字内容(文学性)可以引导和升华书写艺术,使意与法得到更完善的发挥,但从本质上而言,“字”的内容不是“书”的内容。“字”决定实用功能,“书”法(写意)决定欣赏功能。虽然历史上的书法存活常常两位一体,但是,在今天从学术立场不妨进行区别认定,不要混淆。从本质上说,艺术的精神含量决定了艺术品性。“字”“写”得好不好,标准可以不同,但“字”的“写”是书法之成为艺术的关键。因而,从传统的立场而言,理解书法的关键,在于理解书宽与性,理解对象何以“书写”和为何如此“书写”以及“书写”的如何。欣赏书法艺术,是一次生命节奏和文化程序的探索、体验;而创造书法艺术是一次不可重复的视觉心理运动。通过书法,我们可以感觉体验到不同的生命和文化力量,其中有无尽的活泼力量让人感动。书法和其他视觉造型艺术有个显著不同:它受制于一个母体——汉字。但是对艺术的书写而言,是不同的文化生命个体对汉字标准形态的不断“试对”和“试错”的过程。而书写本身就是一个对自我意思的“试对”和对他人规范的“试错”过程。其实,理解书法比理解绘画难多了。中国书法的美妙不是人人都能轻易体认的。
(摘自《光明日报》)
根据文意,下列对“书法艺术”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

A.书法艺术是对写字的高要求,需要有艺术性。
B.书法艺术应体现书写者的人格和文化的双重魅力。
C.书法艺术比“法度”的要求更高,更需要创造力。
D.书法艺术应集中体现书写者的文化情趣和书写习惯。

下列观点不属于作者着重表述的一项是       (   )

A.书法艺术应体现书写者的人格和文化的双重魅力。
B.人们往往将书写的内容当作书法艺术的内容,这是一个误会。
C.书法与其他视觉造型艺术有显著不同。
D.中国书法的美妙不是人人都能轻易体认的。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

A.在我国古代,对实用性书法和艺术性书法并没有明确的区别。
B.用今人的眼光来看,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国古代的书法作品并不能称得上是艺术。
C.为体现书写者的文化魅力和人格魅力,书写者可以不考虑书写的内容。
D.同一个书法家,在不同的场合可以创作出具有同样人格魅力和文化魅力的书法艺术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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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在地上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
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颗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爸爸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有了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计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要嚼它。不知是黄豆大硬还是爷爷老了,牙齿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找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
小说中画线的句子“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这一行为反映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说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说以“最后的黄豆”为标题,寓意何在?

镇上的人们也仍然叫她祥林嫂,但音调和先前很不同;也还和她讲话,但笑容却冷冷的了。她全不理会那些事,只是直着眼睛,和大家讲她自己日夜不忘的故事:
“我真傻,真的,”她说,“我单知道雪天是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我一大早起来就开了门,拿小篮盛了一篮豆,叫我们的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去。他是很听话的孩子,我的话句句听;他就出去了。我就在屋后劈柴,淘米,米下了锅,打算蒸豆。我叫,‘阿毛!’没有应。出去一看,只见豆撒得满地,没有我们的阿毛了。各处去一问,都没有。我急了,央人去寻去。直到下半天,几个人寻到山坳里,看见刺柴上挂着一只他的小鞋。大家都说,完了,怕是遭了狼了;再进去;果然,他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脏已经都给吃空了,可怜他手里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呢。……”她于是淌下眼泪来,声音也呜咽了。
这故事倒颇有效,男人听到这里,往往敛起笑容,没趣的走了开去;女人们却不独宽恕了她似的,脸上立刻改换了鄙薄的神气,还要陪出许多眼泪来。有些老女人没有在街头听到她的话,便特意寻来,要听她这一段悲惨的故事。直到她说到呜咽,她们也就一齐流下那停在眼角上的眼泪,叹息一番,满足的去了,一面还纷纷的评论着。
她就只是反复的向人说她悲惨的故事,常常引住了三五个人来听她。但不久,大家也都听得纯熟了,便是最慈悲的念佛的老太太们,眼里也再不见有一点泪的痕迹。后来全镇的人们几乎都能背诵她的话,一听到就烦厌得头痛。
“我真傻,真的,”她开首说。
“是的,你是单知道雪天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才会到村里来的。”他们立即打断她的话,走开去了。
她张着口怔怔的站着,直着眼睛看他们,接着也就走了,似乎自己也觉得没趣。但她还妄想,希图从别的事,如小篮,豆,别人的孩子上,引出她的阿毛的故事来。倘一看见两三岁的小孩子,她就说:
“唉唉,我们的阿毛如果还在,也就有这么大了……”
孩子看见她的眼光就吃惊,牵着母亲的衣襟催她走。于是又只剩下她一个,终于没趣的也走了,后来大家又都知道了她的脾气,只要有孩子在眼前,便似笑非笑的先问她,道:
“祥林嫂,你们的阿毛如果还在,不是也就有这么大了么?”
她未必知道她的悲哀经大家咀嚼赏鉴了许多天,早已成为渣滓,只值得烦厌和唾弃;但从人们的笑影上,也仿佛觉得这又冷又尖,自己再没有开口的必要了。她单是一瞥他们,并不回答一句话。节选自《祝福》
(二)
但对面走来了静修庵里的小尼姑。阿Q便在平时,看见伊也一定要唾骂,而况在屈辱之后呢?他于是发生了回忆,又发生了敌忾了。
“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他想。
他迎上去,大声的吐一口唾沫:
“咳,呸!”
小尼姑全不睬,低了头只是走。阿Q走近伊身旁,突然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呆笑着,说:
“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
“你怎么动手动脚……”尼姑满脸通红的说,一面赶快走。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看见自己的勋业得了赏识,便愈加兴高采烈起来:
“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他扭住伊的面颊。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更得意,而且为了满足那些赏鉴家起见,再用力的一拧,才放手。
他这一战,早忘却了王胡,也忘却了假洋鬼子,似乎对于今天的一切“晦气”都报了仇;而且奇怪,又仿佛全身比拍拍的响了之后轻松,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去了。
“这断子绝孙的阿Q!”远远地听得小尼姑的带哭的声音。
“哈哈哈!”阿Q十分得意的笑。
“哈哈哈!”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
理解下列加点的词语在句中的作用。
(1)她全不理会那些事,只是直着眼睛……

(2)他这一战,早忘却了王胡,也忘却了假洋鬼子,似乎对于今天的一切“晦气”都报了仇;

这两段节选文字共同刻画了哪种群体的形象?请结合文本分析这个群体形象的特征。

鞋说
①我曾把鞋子说成是“臭脚的容器”,这看来是不对的。应该说,它是“人生的容器”,要知道除开睡眠时间,人剩下的时间大多是在鞋上度过的。随着昼夜交替,人交替着把自己搁在床上,装进鞋里。
②鞋子因脚与土地的长期较量而出现,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鞋”这个汉字造得有点意思,右边两个“土”相叠,鞋底是“土”,鞋面也是“土”,它真正是一路风尘。帽子虽高高地戴在头上,但它的重要性远不及鞋子。人可以不要帽子,却不可不穿鞋子。漫漫人生路上,会踏上多少刺脚的荆棘、硌脚的石块、烂脚的秽物?没有鞋子,人就是有一双铁打的脚板,也受不了刺、硌、蚀的摧残。鞋以自我牺牲为代价,帮助易伤的脚征服了路的漫长和崎岖。
③鞋子因实用而存在,但它的存在已不具有形而下的意义。
④对一个生命的祝福,往往少不了鞋子。乡村至今还有这样的风俗:凡小孩做满月、做周岁、做十岁,或是成人做寿等,送礼的至少要备一双鞋,那意思是祝福人家顺利、健康地走向新的人生里程。十岁那年的生日,我收到很多的礼物,但最中意的还是二娘送的一双黑帆布胶鞋。它是那么合脚、那么软和,穿着它走路,欢喜得让人连蹦带跳的。这让我今天想起来,还感到有一股生命祝福的深意在涌动。
⑤过去的女性精于女红,但只有与你最亲密的女性才会为你做鞋,她大多是母亲、妻子或情人。常忆起儿时的冬夜,母亲在油灯下纳鞋底。她用顶针使劲地将针顶过厚鞋底,再用钳子夹住那露出的针尖将它拔出来,随后用手拉着针眼后的白线不停地抽,抽一截刺啦一声响。我在这断断续续的响声中渐渐睡去。次日一早,枕畔或许就卧着一双新鞋,鞋里装满了母爱的温暖。
⑥“文革”时期,在村前那条碎石铺成的公路上,经常有所谓的黑帮分子被游斗。造反派不让他们穿鞋,让他们把两只鞋用绳子系了,挂在脖子上。扎脚的石粒刺得他们直蹦高,路上留下一串鲜红的血迹。那些造反派还一个劲地在他们身后面推搡。那是一种怎样的人间折磨!德国曾经有一个展览,里面有幅黑人抱着流血的赤脚痛苦万状的照片。一个叫弗里茨的人当众流下了眼泪,他办起修鞋店,建了捐鞋台---带动德国人逐年向非洲捐鞋。从对裸足受难人的不同态度,我们可以检测出这个人的善恶。要知道,鞋的有无关乎幸福与痛苦,鞋的予夺见出大爱与大恶。
⑦鞋与脚还有一个合与不合的问题。鞋子最重要的品质不在美观,不在耐穿,而在合脚。鞋子合脚,人才能在人生路上迈开大步。鞋松不得,松了会不跟脚;也紧不得,紧了会不养脚。跟脚,养脚,才算得合脚。脚与鞋要经过一个磨合过程,才能达到“合”的极致。乡下人常言,三天穿不上是一双好鞋,三天穿得上是一双草鞋。鞋子开始是要紧一些的,需用鞋拔子帮忙,才能勉强把人的脚装进鞋子里去,三天不舒服过后,就很跟脚、养脚了。现在不少城里女性只讲时髦、漂亮,不讲跟脚、养脚,彻底违背了人类穿鞋子的初衷,结果往往自虐如受刑,这真令人叹息。
⑧鞋子是否合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人穿有形的鞋,也穿无形的鞋,人与鞋的关系可以上升到哲学层次。
⑨当第一双鞋子穿在远古初民的脚上,人类就再也离不开鞋子了。从襁褓中那种底部塞满棉花的软鞋到能让人穿着行走的草鞋、布鞋、胶鞋、塑料鞋、皮鞋等样式的鞋,早已形成一个完整系列。鞋陪伴人的一生,陪伴每个人走过或平坦或泥泞的征程,走过希望的田野,也走过失败的麦城。各式各样的鞋负载着我们的生命,如同接力一般,把我们送抵一个个的人生驿站。“人生能著几两屐”是谢灵运说的话,意在劝导人们寄情山水。我们何尝不能把这句话视为对人生的警戒?流光不驻,生年有限,我们不能辜负了那些珍惜我们生命的鞋。
请结合全文分点概括文中所阐述的鞋的意义。
如何理解第一段中“人生的容器”这句话的含义?
第五段中写到了母亲在灯下纳鞋底的情景,请从描写手法的角度对画波浪线的部分进行具体分析。

(范)君讳端,字思道,江州德化人也。君聚书万余卷,强力笃学,为人恭逊质俭,能自修饬,门内之治肃如也。及施于为政,以谨法能持廉名于世,而世之能观其内者亦少也。始为江都,会岁旱,张若谷为扬州,遣吏数人与君皆出视民田,他使还者白岁善,君还独白田实旱。若谷初不是之也,君持旱苗力争,乃卒是君所白。吴遵路、蒋堂为淮南转运使,使君护河役,君往视之,还言河不可为,遂罢君,用他吏护役。而河果不可为。二人者,其初皆怒,已乃感寤。共荐之。而当是时,天下之主财利者,方务于急聚敛;治民者以立声威为贤;交四方之宾客者,又往往向意于卑辞貌、烦飨燕赠送之礼。以其故能倾士大夫,以干天下之誉。君乃独推息发教化之意,以简易自守。故为云安主盐利,而议蠲盐课以数万。为临江,以兴学教人为先,而厨传宾客之奉,十去其七八。四方之往来者,或出语讪君,君不为之动也。其正行直道如此。
凡君之所既立,可谓有士君子之行非邪?自不遵先王养士用人之法,而士在闾巷之间者,用力于空文;居朝廷者,驰骋于虚名,以哗世取宠。士之能修其内、洁身累行者,非自好之笃,莫能至,而世亦罕能知之也。故君之事予喜为之见于文使后之君子得览焉君于文章尤长于诗有集三卷藏于家。其铭曰:君性温温好退持卑及其临事择义而为一世之弃君独从之一世之慕君独违之。行己有常,在官无疵。曷以知之?视此铭诗。(节选自曾巩《库部员外郎知临江军范君墓志铭》)
【注】①肃如:肃然,恭敬整饬貌。②飨:用酒食款待。燕:通“宴”,宴会,以酒食待客。③干:求。
④蠲:juān,减免。⑤厨传:供应过客食宿、车马的驿站。
对下列句子中加线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若谷初不之也是:认为正确,肯定
B.驰骋于虚名驰骋:追逐,追求
C.以其故能士大夫倾:使倾慕,使钦佩
D.或出语君讪:羞愧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线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

A.以干天下誉君不为动也
B.二人,其初皆怒而士在闾巷之间
C.谨法能持廉名于世其故能倾士大夫
D.十去七八正行直道如此

对末段划线句子的断句,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故君之事 / 予喜为之见于文 / 使后之君子得览焉。
B.君于文/章尤长 / 于诗有集 / 三卷藏于家。
C.君性温温 / 好退持卑 / 及其临事 / 择义而为。
D.一世之弃 / 君独从之 / 一世之慕/ 君独违之。

与“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一句的句式相同的一项是

A.君讳端,字思道,江州德化人也
B.士之能修其内、洁身累行者
C.曷以知之
D.天下之主财利者,方务于急聚敛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范端好学,为人恭逊质检,能自修饬,管理家事很严谨,治理政事严谨执法而能保持廉洁之名,然而世上能真正了解他的不多。
B.范端在江都为官时,实事求是向上级报告旱情,认为淮河不能兴劳役治理,上级长官先是不满,后来了解了实情就共同推荐他。
C.当时官吏有的聚敛于民,有的治民立声威,有的千方百计讨好结交宾客,范端坚决反对这些人的做法,博得了天下的称誉。
D.范端任云安官时,提议免除百姓数万钱的盐税,任临江地方官时,重视兴学教人,对用于招待宾客的供给,则减掉了十分之七八。

翻译下面的文言句子。
(1)他使还者白岁善,君还独白田实旱。
(2)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程砚秋:一曲清歌动九城
章诒和
①程砚秋有几个嗜好。
②他喜欢酒,也爱抽烟。前面说,他是酒嗓,所以他不忌酒。导演吴祖光曾说:“唱了一辈子旦角的程砚秋却有着典型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派。这也表现在他的日常生活和嗜好方面。譬如他抽烟抽的是粗大的烈性雪茄烟,喝酒也喝烈性的白酒,而且酒量很大,饮必豪饮。”
③程砚秋最喜欢看电影,凡有名片上演,他是从不错过。他外出喜欢穿中国长袍,这与经常西服笔挺的梅兰芳,大不相同。所以,人们看见他是长袍一袭,手提一只公文包进电影院。程砚秋多半是坐在楼上后排,有人怀疑他是远视,也有人认为他是怕别人认出自己。
④程砚秋的另一个爱好是打太极拳。他不但打得好,功夫了得,且极有研究。看过《春闺梦》的观众,就能从那段表现梦中情景的动作里,领略他的太极功夫。举手投足之妙,与今天电影的“慢镜头”一般无二。再加上且歌且舞,居然能唱完这一段[南梆子]之后,神色自如,不喘气,不出汗。这凭什么呀?就是凭他的唱工、做工和太极功力了。
⑤说到程砚秋的男子汉血性,就一定要讲他和日本人的斗争。1937年,日军进城,北平沦陷。日本人找北平梨园公会,要其组织艺人为捐献飞机唱义务戏。程砚秋:“我不能给日本人唱义务戏,叫他们买飞机去炸中国人。我一个人不唱,难道就有死的罪过?谁愿意去唱谁就去唱,我管不了。”第二年,梅兰芳隐居香港,余叔岩沉疴难挽,杨小楼病逝。程砚秋继续支撑着舞台直到1942年,他不与伪政权合作,不唱义务戏,不去满洲国,剧场不留“官座”,这引起了当局的不满,迫害也就接踵而至了。程砚秋聪颖过人,也坚毅过人。1943年的8月,当得知金仲荪夫妻患病又遇房东催逼搬家的消息,他在电话里劝金先生不要太悲观,说:“好戏还在后头,墨索里尼暂时休息,希特勒唱累了休息为时恐也不远了。”
⑥面对种种非难,他决定息影务农。1943年3月,程砚秋先后在北京海淀、青龙桥物色乡居房屋,弃艺务农。紧张耕作,闲来读史临帖,这是程砚秋务农时期的日常生活内容。应该说归隐西山,在程砚秋是蓄志已久的。早年他在上海演戏的时候,就曾请老画师汤定之作《御霜图》,预示着入山隐退之意。诗人周今觉为《御霜图》题诗四首。其中的一首是这样写的:“一曲清歌动九城,红氍毹衬舞身轻。铅华洗尽君知否?枯木寒岩了此生。”在他心里,息影舞台、安于农事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归宿。用他自己话来说,就是:“所谓好花看到半开时,何况是快落之花呢。”但人又是复杂的,在以耕读为业的同时,他并未忘怀舞台。“不唱可惜呀!”这话传到程砚秋耳朵,又颇感欣慰,觉得不枉自己多年苦练习。他时常对梨园界朋友折简相召,大家天南地北地纵谈艺术,其乐陶陶。剧作家翁偶虹是他乡村居所的常客。程砚秋不止一次地提醒翁先生请多留心,遇到适合于自己演唱的材料,希望仍能编写为剧。为此,他解释道:“我现在虽然不登舞台,但是仓库里的后备物资,不能漠然视之。有朝一日,阴云消尽,我还是要为京剧服务。”
⑦程砚秋归隐西山时,曾将自己喂养的鸽子分赠好友,一年后,一只鸽子忽然飞回程家,这令他惊喜又感慨。有朋友说:鸽子归巢,说明他谢绝舞台的日子快结束了。果然,日本投降后他搬回城里,立刻着手恢复演出的事宜。选自《中华读书报•伶人往事》
作者为什么从程砚秋的几个嗜好写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一曲清歌”既写出了程砚秋动人的歌声,也写出了他如歌的人生。请结合全文,概括程砚秋这位艺术家的特点。(5分)
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程砚秋等老一辈艺术家给你的人生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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