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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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之歌
伊莎朵拉·邓肯
小时候,我的母亲相当贫困,她无法为我们请仆人或家庭教师,这种情况便赋予我一种自然发展的生命,使我能表露童稚之情且永保赤子之心。每次看见那些老是有保姆跟家庭教师随待在侧,一举一动都被保护、照顾的孩子们,就觉得他们十分可怜,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因为的确是肆无忌惮、不受拘束的童年生活激发了我的舞蹈创作灵感,即表现纯粹的、不受任何干扰的自由。
母亲出生于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家庭,原来是个虔敬的天主教徒。她离婚后,就抛弃了天主教信仰,转为一个十足的无神论者。在我小时候,母亲就向我们揭发了圣诞老人的不存在。有次在学校圣诞晚会上,老师边发蛋糕和糖果边说: “孩子们,你们看!圣诞老公公带什么东西给你们啊!”我站起来很严肃地说: “我不信,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圣诞老公公!一切都是骗人的。”这下可把老师给气坏了。她说: “只有相信圣诞老公公的同学才有糖果!”我说: “那我情愿不要你的糖果!”
我真正的教育是从晚上开始,母亲会为我们弹奏贝多芬、舒伯特、肖邦等大音乐家的作品,或大声为我们朗读莎士比亚、雪莱、济慈的诗篇。这些时光总让我们心驰神往。在一次校庆上,6岁的我当众朗读了威廉·莱托的《安东尼致克娄巴特拉》,满座皆惊。
我6岁的时候,有一天母亲回家,发现我聚集了一大帮连走路都还不太稳的邻居小孩儿坐在地板上,而我则站在房间前面教他们做出各种舞蹈的姿势。母亲觉得很奇怪,我告诉她这是我开设的舞蹈学校。她十分高兴,并坐在钢琴前为我们的舞蹈伴奏。学校就这样办了下来且大受欢迎。后来邻近的小女孩也进了我的学校,我10岁的时候,这些舞蹈课已经排得满满的。
我们教舞的名气越传越远。一位曾住在维也纳的女长辈要母亲带我去跟旧金山一位著名的老师学芭蕾舞,但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的教学。他要我踮起脚尖站着,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回答说: “因为这姿态很美。”我认为这种姿态不但五而且违反自然,在上到第三堂课
时我就走了,再也溲有回去。他称之为舞蹈的那种僵硬陈腐的体操徒然破坏了我的梦想。我所梦想的是一种与之有天壤之别的舞蹈。我当时还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样子,只是摸索着向一个看不见的世界前进,直觉告诉我,只要找到了那把钥匙,我就能登堂入室。
受所读书籍的影响,我决定离开旧金山到外地寻求发展。我就去找当时正在旧全山巡回演出的剧团经理,要求在他面前跳舞。考核在一个空荡的黑色大舞台上开始,母亲为我伴奏。我一身白色装束,随着孟德尔颂的《无言歌》翩翩起舞。音乐接近尾声,经理沉默了半晌后转身对母亲说: “这种东西不适合剧场,我看你还是带你的小女儿回家吧!”
在一个炎热的夏季,我们来到了芝加哥,所有的行囊只有一个小皮箱、一些姐姐留下来的珠宝首饰和25块钱。我带着我的白色舞服四处奔走,拜访了一个又一个剧场经理,一次又一次地在他们面前舞蹈,但是他们的回答全是一模一样: “很可爱,不过并不适合剧场。”
几个星期后,我们终于到了身无分文的地步,只好流落街头。失望再次笼罩了我,有一天我试着向神殿大楼屋顶花园的经理求职。他叼着根巨大的雪茄,高高在上地看着我跳舞,瞧着我伴着孟德尔颂《春之歌》的旋律飘过来又舞过去。
“噢,你的确漂亮,”他说, “也很优雅。如果你愿意抛掉现在这种舞蹈方式,改跳另一种更具活力的,我就雇佣你。”
想到母亲在家里饿得快要昏倒,靠着最后一颗西红柿维生的情景,第二天,我带着褶边裙去见屋顶花园经理,经理十分周到地预付了我当周的50块薪水。
我以艺名在这个屋顶花园迅速走红,可是所有的这一切都让我厌恶至极。因此当这个星期结束,经理要跟我续聘,并承诺让我巡回演出时,我想也没想便拒绝了。我们虽然因此而脱离了饥饿,但我也受够了这种以违反自己理想的舞蹈讨好观众的日子——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做。
(节选自《舞者之歌》第一、二、三章)
注:邓肯,曾在舞蹈艺术领域掀起了一场划时代的革命,是现代舞蹈的创始人,被誉为“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
 邓肯被誉为“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请根据文本,分点概述邓肯作为一位“伟大艺术家”所具有的特质。      .
 邓肯在后来的回忆中谈起芝加哥的这段经历时说:“这个夏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时期之一。”在本文中,你看到她什么痛苦?她又是怎样面对的?
一个人事业的成功,有人认为天赋是关键,有人则认为后天的影响更重要。请以邓肯为例,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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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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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遇阿克哈巴河
王族
①怎么说呢,看到阿克哈巴河的那一刻,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它不是一条河。
②天慢慢地黑了。夜幕完全拉开的时候,一抬头就看见了挂在天边的月亮,新疆的地广,所以,经常能看见天上一边挂着太阳,一边挂着月亮。要是在白天,月亮就只能悄悄地在天上挂着,一般不会被轻易发现,而一旦太阳落山,天刚麻麻黑,你总能看见远处的天边先亮了起来,不一会儿,那片光亮越来越大,一直涌到你的眼前。
③此时,阿克哈巴河上游被一片月光照白。那片月光慢慢向下,几乎是顺着河道在移动。我看到在月光的移动中,河水变得更白了,由于月光在动,河水似乎也在向下汹涌,这种汹涌是一团白光的涌动,越来越快,似乎已经倾泻起来。
④月光顺着河道从我面前移动过去。在越过我的时候,我看见河水的内层被照亮,很深,也很厚重。月光移动过去之后,河面只有一层淡淡的亮光,仍让人觉得阿克哈巴河不是一条河,而是别的什么。
⑤这时候,一位哈萨克族牧民骑着马,一边往这边走,一边唱着歌。空旷的夜晚忽然有了他的歌声,宁静和孤独一下子就被打破了。他走到我跟前,从马上跳下来,愣愣地望着月光中的阿克哈巴河。我觉得他有点奇怪,怎么忽然瞅着阿克哈巴河就发起了呆。过了一会儿,他表情非常复杂地看了我一下,然后转过身去,准备牵马离去。
⑥“哎,佳克斯——”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和他说几句话,就使用了这句哈萨克语,叫了他一声。他听到我的叫声后,停了下来,准备去牵马的那只手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了回去。他走到我跟前,也像我一样说了一句“哎,佳克斯——”。他的声音很有磁性。
⑦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临河而立,望着月光中的阿克哈巴河,长久地沉默着。此时的阿克哈巴河河面仍旧是一片铁青,我仍然感觉它不是一条河。这时候,我发现他的右手上有血。再仔细一看,他的那只手正在流血,一滴一滴的鲜血从指缝里流出,滴在沙土中。此时月光正亮,因而他的那只手看上去黑乎乎的,可以肯定已经有大量的血流了出来。“你的手?你……”他把手伸到我跟前。我看见他的手心扎着一根筷子粗的骆驼刺。他把手翻过来,他的手让我触目惊心,那根骆驼刺刺穿了他的掌心,又露出手背两三寸。我知道紧挨着阿克哈巴河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着骆驼刺。骆驼刺较之于其他沙漠植物,似乎有着钢铁铸就的枝叶,其枝坚硬无比,其叶锋利如刃,人和动物一旦碰到骆驼刺,必然会被划破皮肤,如果碰得重了,则会被刺入肉中。
⑧“你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我的马看见阿克哈巴河被月光照亮,就狂跑起来,我不小心跌落在地上,这根骆驼刺就钻进了我手心。”“疼不疼?”“有一点点。”我扭头去看犯下错误的那匹马,它仍然在出神地望着阿克哈巴河。看它的样子,它很想向着阿克哈巴河一跃而入,但拴在它脖子上的那根缰绳却被它的主人紧紧地抓在手中。
⑨“我本来想在河水中把手上的血洗掉,但一看见阿克哈巴河,我从来都没有发现它在月光中会是这样。我不洗了。”说完,他翻身上马,两腿用力一夹马腹,那匹马就奔腾而起,驰向远处。不一会儿,远处传来了他的歌声。我知道,此时他跟刚才来阿克哈巴河边时一样,正高声唱着歌。而那些鲜血,伴着歌声,正从他的指缝里一滴一滴地落入沙漠。
⑩文章写到这里,我才记起,当时他面部的颜色和阿克哈巴河一样,都是铁青色的。
(选自2013年11月《散文(海外版)》,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

A.开头说“看到阿克哈巴河的那一刻,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它不是一条河”,是因为作者看到阿克哈巴河后产生了错觉。
B.文章第③④段中,对月光的描写很有意味。作者描写了月光和河水的动态,月光之“动"与河水之“动”相映成趣,给人特美的感觉。
C.文中多处写到了马,牧民说“我的马看见阿克哈巴河被月光照亮,就狂跑起来”,侧面烘托了阿克哈巴河的奇异之美。
D.写牧民“当时他面部的颜色……都是铁青色的”,突出表现了新疆的哈萨克族人受当地自然风物的影响,脸色都为铁青色。

E.本文融叙事、描写、抒情为一炉,作者巧妙地把自然景象与个人情思结合起来,使文章生动形象,意蕴深远,读后回味无穷。
作者用较多篇幅写牧民“手上有血”,那“鲜血一滴一滴地落入沙漠”,这样写有何用意?
联系全文,简要分析阿克哈巴河在文中的作用。
从景和人的关系方面,选取一个角度,探究本文的深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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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人
朱光潜
世间事物最复杂、最难懂的莫过人,懂得人就会懂得你自己。希腊人把“懂得你自己”看做是人生最高的智慧。人不像木石只有物质,而且还有意识,有情感,有意志,总而言之,有心灵。西方有一句古谚:“人有一半是魔鬼,一半是仙子。”魔鬼固诡诈多端,而仙子也缥缈难测。
作为一种动物,人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他经过无数亿万年才由单细胞生物发展到类人猿,又经过无数亿万年才由类人猿发展到人。正如人的面貌还有类人猿的遗迹,人的习性中也还保留着一些兽性,即心理学家所说的“本能”。
我们这些文明人是由原始人或野蛮人演变来的,除兽性之外还保留着原始人的一些习性。要了解现代社会中的人,还需要了解我们的原始祖先。所以马克思特别重视摩根的《古代社会》,把它细读过并且加过评注。恩格斯也根据古代社会的资料写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恩格斯还详细论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谈到了人手的演变、进化的历史,这对研究美学是特别重要的。古代不仅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政权的摇篮,而且也是宗教、神话和艺术的发祥地。数典不能忘祖,这笔账不能不算。
从人类学和古代社会的研究来看,艺术和美并不是起源于抽象概念,而是起源于吃饭穿衣、男婚女嫁、猎获野兽、打群仗来劫掠食物和女俘等日常生活实践中极平凡卑微的活动。中国的儒家有一句老话“食、色,性也”。“食”是保持个体生命的经济基础,“色”是延续种族生命的男女配合。艺术和美也最先见于食色。汉文“美”字就起源于羊羹的味道,中外都用“趣味”来指“审美力”。原始民族很早就讲究美,从事艺术活动。他们用发亮耀眼的颜料把身体涂得漆黑或绯红,用唱歌和跳舞来吸引情侣,或庆祝狩猎、战争的胜利。
在近代,人是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一个活人时时刻刻都要和外界事物(自然和社会)打交道,这就是生活。生活是人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不断反复流转的发展过程。因为生活的需要,人在不断地改造自然和社会,同时也不断地改造自己。心理学把这种复杂过程简化为从刺激到反应往而复返的循环弧。外界事物刺激人的各种感觉神经,把映像传到脑神经中枢,在脑里引起对映像的初步感性认识,激发了伏根很深的本能和情感(如快感、痛感以及较复杂的情绪和情操),发动了采取行动来应付当前局面的思考和意志,于是脑中枢把感觉神经拨转到运动神经,把意志转达到相应的运动器官,如手足肩背等类,使它实现行动。哲学和心理学一向把整个运动分为知(认知)、情(情感)和意(意志)这三种活动,大体上是正确的。
(选自《谈美书简》,有删改)
关于“人”的理解,下列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懂得你自己”是人类的最高智慧,人类只有能够懂得自己,也就能懂得人。
B.人是由单细胞生物发展到类人猿再由类人猿发展到原始人进而发展到文明人的。
C.进化过程中遗留在人类身上的一部分“兽性”和原始人的一些特点构成了人的“本能”。
D.人的所谓“生活”就是时时刻刻地在和外界打交道,不断地认识和适应外部世界。

关于“艺术”和“美”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艺术和美并不是起源于抽象的概念,而是起源于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实践中极其平凡卑微的事物。
B.儒家说:“食、色,性也。”在“食”和“色”这两大类本性的具体行为中便蕴藏着艺术的美。
C.“食”是保持个体生命的经济基础,“色”是延续种族生命的男女配合,它们都属于艺术美的范畴。
D.原始民族把身体涂得漆黑或绯红,用唱歌、跳舞来吸引情侣,或庆祝狩猎、战争的胜利,就是艺术活动。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不像木石只有物质,而且还有意识,有情感,有意志,有心灵,所以,人是世间万物中最难懂的。
B.西方有一句古谚:“人有一半是魔鬼,一半是仙子。”可见人的性格都是具有两面性的,不能把人简单分类。
C.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论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谈到了人手的演变、进化的历史,就是美的历史。
D.哲学和心理学把人们认识世界的整个运动分为知(认知)、情(情感)和意(意志)这三种活动,大体上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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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受压迫者,也解放压迫者
近日来,一位老人牵动了世人的心。岁月已留不住生命远去的脚步,但历史却永远记住了他的名字:纳尔逊·曼德拉。因为他数十年为南非摆脱种族隔离制度的执著努力,更因为他超越恩怨仇恨走向原谅和解的胸襟。
曼德拉,1918年7月18日出生在南非特兰斯凯一个部落酋长家庭。他早年就带着很强的反叛性格,被父亲称作是“招引麻烦”的人。1938年,他进入黑尔堡学院,他热衷政治辩论,深受印度民族运动领袖甘地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启发。也正是在此期间,他接触到了为南非黑人争取政治、经济权利的政党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后因为参加学生会活动,被校方勒令退学。此后不久,他又因为拒绝包办婚姻而离家出走,在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法学专业学习期间,他深刻体会到了种族隔离的社会现实,也接触到越来越多的黑人活动人士。
他投身黑人争取平等权利运动是从非暴力抗争开始的。1944年他加入主张非暴力斗争的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简称非国大),并与其他年轻人一道共同建立了非国大“青年联盟”。1948年,刚刚在立法选举中获胜的南非国民党将常年推行的种族隔离政策制度化,曼德拉很快成为黑人民族运动的重要领头人物,于1951年当选非国大德兰士瓦省主席和全国副主席,投入了反对不公正法令的不服从公民运动。
但和平的集会和罢工抗议活动不断遭到当局的镇压,曼德拉多次被捕,非国大遭到当局禁止,非暴力抵抗运动陷入困境,他开始尝试武装斗争,领导非国大军事组织“民族之矛”的活动。他因此而被当局称作是恐怖分子,于1964年被指控 “企图以暴力推翻政府”罪,判处终身监禁。
曼德拉开始了长达27年的铁窗生活,其中18年都是在被称作是“活地狱”的罗本岛监狱度过的。酷暑烈日下采石场的艰苦劳作侵蚀了他的肺脏,但没能摧毁他的意志,他始终是狱外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尊崇的领袖。在狱中,他学习南非白人的语言,阅读他们的书著,借此深入他所面对的敌人的心灵,也因此而学会了包容对手。迫于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南非执政当局最终于1990年2月11日释放他。此时的曼德拉已经72岁。
刚刚获得自由的曼德拉立即开始了与德克拉克领导的南非政府的对话谈判。1991年,南非议会投票废除了一系列作为种族隔离制度重要基础的法律;同年,曼德拉当选非国大主席;1994年,南非首次组织不分种族的全国大选,非国大获胜,曼德拉以62.2%的支持率,当选为南非首位民选黑人总统。
不过,曼德拉之所以今日赢得世人的崇敬与爱戴更在于他宽容、和解的胸襟。数十年反抗白人压迫的抗争记录着无数的血泪,27年的牢狱生活也留下了无数虐待的印记,他从未放弃抗争,或偏离争取权利平等的目标,但他也表示,在走出牢房、迈向自由的那一刻,他的使命就是既解放受压迫者,也解放压迫者。在他看来,一个剥夺他人自由的人,自身也成了心中仇恨的囚徒,禁锢在偏见的铁栅之后。他后来回忆获释出狱当天的心情时说:“当我走出囚室、迈过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1994年5月,曼德拉在总统就职仪式上,恭敬地向三位曾经在罗本岛监狱看守他的狱卒致敬。他后来解释说,正是在狱中学会了控制情绪才活了下来。他说,感恩与宽容经常是源自痛苦与磨难的,必须以极大的毅力来训练。如果说曼德拉由此表现出的宽容大度令世界为之动容的话,曼德拉也正是凭借他如此宽容的心胸,推动饱经种族压迫之苦的南非,超越仇恨,走向和解,和平实现了民主过渡。1995年,他签署《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解法》,宣布成立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抚平南非人心中的怨恨,为南非此后的稳定与和解奠定了基础。
告别了种族隔离制度的南非今天也许尚没有摆脱不平等的社会现实,但南非民族和解的模式也超越了国界,而成为世界各地社会从对立、分裂走向和解的典范。曼德拉以它的实践,使得原谅、宽容、和解这些词语不再是可望不可即的理想,正如南非大主教、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图图所说,曼德拉如今已经成为象征和解的全球偶像。1993年,曼德拉与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时期最后一位白人总统德克拉克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曼德拉在获奖感言中说,原谅可以让灵魂解放,让恐惧消失,这就是为什么原谅是如此锋利的武器。
200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7月18日,他的生日,定为国际曼德拉日,以表彰他为和平与自由作出的贡献。“生命的意义不仅是活着,而是我们给别人的生命带来了何种不同。这决定了我们人生的意义。”曼德拉说。
(节选自迪瑞的同名文章,有删改)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第一段从曼德拉的不幸离世而牵扯动了世界人民的心下笔,不仅在内容上概括了曼德拉高尚品行,领起全文,而且在结构上很自然地引起了下文对曼德拉具体事迹的回忆,行文自然得体。
B.曼德拉早年就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人,一是源泉于他的家庭——部落酋长家庭的特权地位,二是源于他所接受的教育,黑尔堡学院学习期间,印度民族运动领袖甘地非暴力不合作理念对他影响很大。
C.在曼德拉95年的人生中,有长达27年是在铁窗里度过的,而且有18年是在被称作是“活地狱”的罗本岛监狱度过的,残酷的狱中生活迫使他重新思考斗争方式——与其强斗不如妥协宽容。
D.曼德拉以他的实践,使得原谅、宽容、和解等不再是可望不可即的理想,曼德拉如今已经成为象征和解的偶像,在他的努力下,南非告别了种族隔离制度和摆脱了不平等的社会现实。

E.文章通过一系列事件,将曼德拉描绘得有血有肉,不仅展现了一个反抗种族隔离制度的斗士形象,更再现了一个与敌斗争中那种宽容对手、超越恩怨仇恨走向原谅和解的胸襟。
曼德拉表示在他迈向自由的那一刻,他的使命就是“既解放受压迫者,也解放压迫者”,为什么这样说?请简要分析。
曼德拉的人格魅力也是他被称颂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曼德拉说:“生命的意义不仅是活着,而是我们给别人的生命带来了何种不同。这决定了我们人生的意义。”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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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C.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D.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E.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
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从思想史而言,先秦儒家中,孔孟虽然很少论及“情”本身,但其伦理道德本体的建构却根源于人的自然情感。孔子讨论的一些核心问题,如孝、仁、礼、仁政、道等观念,是以人们日常的世俗情感为关切点,直接从世俗之“情”中加以引申。《论语·阳货》章关于“孝”的讨论,即以亲子之情来说明“三年之丧”的合理性,表明孔子已经注意到“情”和“礼”之间的渊源。同样,在孟子那里,其仁义礼智普遍道德本性的确立,也是通过人自然情感的端绪扩充完成的,从而将人的自然情感作为道德建立的前提和因缘。虽然孔孟思想中没有涉及对人性自然情感的直接讨论,但在我们今天发现的处于孔孟之间的儒家文献郭店楚简中,却集中探讨了性情问题,并且明确将“情”视作“礼”的内在根据,使得孔子与孟子之间从世俗情感到道德情感建立的内在理路线索得以清晰呈现。楚简里的好多篇章表明竹简所代表的原始儒家对人的情感是持积极肯定的态度,“情”作为“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展示,和心性本体相即不二,同时还作为现实社会中善、恶、忠、信的依据和尺度,被赋予了很高的地位,成为社会秩序“礼”的起点。
但遗憾的是,孔孟以及竹简这一尚情思想在后来的儒家思想中一直隐而不彰,取而代之的是对“情”贬抑和改写的历史。从荀子开始,“情”站在了“礼”的对立面,被赋予了否定的意义。虽然在“情”和“礼”的关系上,荀子同样主张“礼”因人情而设定,但由于他是持“性恶论”者,认为“礼”是为了对治人情的恶而出现,“礼”和“情性”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的冲突与矛盾:“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情性矣。”汉代的董仲舒将阴阳五行说引入儒学,以阴阳说性情。人有性有情视如天之有阴有阳,而性情之有善有恶,正是由于禀阴阳二气所致,而“阳气爱而阴气恶”,由“性阳情阴”引申出的却是“性善情恶”论。唐代的李翱,吸收佛教的“一心二门”对立转换的结构,提出“灭情复性”的理论:“情者,妄也,邪也,邪与妄则无所因矣。妄情灭息,本性清明。”这一理论直接成为程朱理学贬抑情感的理论先导。到了宋代理学家那里,“性静情动”、“性明情暗”、“性善情恶”成为普遍接受的观念,并以“存天理,灭人欲”这种情理尖锐对峙的极端方式表达出来。
虽然在思想领域,情感几乎无容身之地,但在中国诗学中,却给予了情感自由表达足够的空间。以“言志”与“缘情”为标志的诗学纲领确立了情在诗学中的本体地位。“诗道性情”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原则,情是诗发生的动因,也是诗的基本内容,也当然构成诗的本质规定。尽管不同历史时期诗文在“载道”与“言情”之间存在一定的消长起伏,但却始终不能背离情这个根基。
(摘自洪涛《晚明文学主情思潮的情感逻辑与思想症状》,有删节)
下列有关“情”和“礼”关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汉代的董仲舒将阴阳五行说引入儒学,认为人有性情犹如天有阴阳,而性情有善有恶,从而由“阳气爱而阴气恶”得出了“性善情恶”论。
B.孔孟虽然很少论及“情”本身,但他们所倡导的一些核心问题却根源于人的自然情感,这说明在孔孟思想中“情”和“礼”有一定的渊源。
C.今天发现的处于孔孟之间的儒家文献郭店楚简集中探讨了性情问题,其中有诸多篇章明确将“情”视作“礼”的内在根据。
D.荀子持“性恶论”,他认为,“礼”是为了对治人情的恶而出现,“礼”和“情性”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的冲突和矛盾。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孔孟思想虽然没有涉及对人性自然情感的直接讨论,但从其不少著作中可以看出,人的自然情感是道德建立的前提和因缘。
B.在原始儒家思想中,“情”作为现实社会中善、恶、忠、信的依据和尺度,被赋予了很高的地位,成为社会秩序的起点。
C.在中国诗学中,“情”得以尽情表达,是诗发生的动因,也是诗的基本内容,构成了诗的本质规定。
D.唐代的李翱继承并发扬了董仲舒的思想,认为“情者,妄也,邪也,邪与妄则无所因矣。妄情灭息,本性清明。”

下列推断,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孔孟有关仁义礼智等观念,是以人们日常的世俗情感为关切点,直接从世俗之“情”中加以引申的,这说明他们平时注重人情世故,世俗之“情”。
B.儒家文献郭店楚简中诸多篇章的内容都说明原始儒家对人的情感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这表明至少在儒家思想中“情”占有一定的地位。
C.倘若没有唐代李翱“灭情复性”的理论,宋代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就不会出现,因为李翱的理论是程朱理学贬抑情感的理论先导。
D.从中国诗学的角度看,以“言志”与“缘情”为标志的诗学纲领确立了情在诗学中的本体地位。可以想见,诗歌常常充满了作者自由表达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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