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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盲人可重见光明
今天的一项治疗失明的技术为更多的盲人带来了希望。
数十年来研究人员都在寻找一种能替代覆盖在眼睛后面视网膜上的感光细胞的方式。以治疗眼病,如视网膜色素变性和黄斑视力退化。方法之一就是寻找一种视细胞,移植进眼睛后,使其能正常感光。为了能找到这种类型的细胞,美国密执安大学的阿纳德·斯瓦鲁普和英国伦敦大学的罗宾·阿里等人进行了长期研究。他们在小鼠胚胎孕育和出生后能正常产生光受器的不同时期,从视网膜提取细胞,然后把这些细胞注入成年鼠的视网膜中,并计数有多少新的光感受器能够生长出来。
他们发现,把从出生后最初几天的小鼠提取的视网膜细胞移植到成年鼠后能产生最多的新的光感受器,而且能与视网膜正确的相连接。这些细胞最终注定要成为光感受器。但是还没有完全发育成视杆细胞,后者感知暗光。
随后,研究人员在眼科医院进行试验,把这些细胞移植进部分眼盲的成年鼠眼中,结果改善了这些盲鼠的视力,成年鼠的瞳孔对光有了反应。参与这次研究的眼科医生罗伯特·麦克拉伦认为这对于盲人和各种原因失明的人是一个极大的福音。因为,他们都有可能通过这样的方式重见光明。
不过,这项技术要从小鼠转移到人还存在很多因难。比如,很难获得相同的人的细胞供移植,因为这样的细胞需要从3—6月的胎儿身上提取。但是,研究人员认为,这个难题可以从两方面来解决。一是从人的成年干细胞培养适宜的视网膜细胞。二是从胚胎干细胞培养视网膜细胞。
在以前有过这方面的许多研究。一些研究人员还把动物胎儿的全部视网膜移植到成年动物眼中。这种方法在对人的试验中有较好的结果。但是,移植完整的视网膜并不能恰当地融入到受者的破损的视网膜中。而移植干细胞也不能有效产生新的光感受器或恢复视力。所以,移植胎儿视网膜细胞可能是迄今所有这方面研究中最好的一种。
麦克拉伦认为新生儿或胎儿的视网膜细胞更适宜移植,因为他们刚刚从干细胞向前发育了一步,成为一种定型的细胞,因此能从一个眼睛移植到另一个眼睛。而且由于其新生的特点。可以在移植后继续生长为光感受器。
这一研究结果同时也为其他医疗项目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过去医学界曾认为干细胞移植才是最好的治疗方法,因为干细胞可以分化生成各类组织细胞。但是,这项研究证明新生成的细胞才是理想的移植细胞,因为它们已经长成某种类型,已经定性,而且又由于是新生成的,具有定向生长的能力,所以比干细胞移植更直接、更有效。
(选自《百科知识》2007.4)
下列属于美国的阿纳德·斯瓦鲁普和英国的罗宾·阿里等人研究内容的一项是

A.从人的成年干细胞和胚胎干细胞培养视网膜细胞。
B.把小鼠胎儿的视网膜全部移植到成年盲鼠眼中。
C.将小鼠的干细胞移植到成年盲鼠的视网膜中。
D.将新生小鼠的视网膜细胞移植进成年盲鼠眼中。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过去医学界认为移植干细胞才是最好的治疗疾病的方法,但目前这一观点受到了挑战。
B.几十年来研究人员都在寻找一种能替代视网膜上的感光细胞的方式,以治疗眼病,在所有这方面研究中,移植胎儿视网膜细胞是迄今最好的一种。
C.视网膜细胞移植成功至少应具备两点:一是能产生新的光感受器,二是能与视网膜正确的相连接。
D.经过试验,把胎儿完整的视网膜移植到成年盲人的眼中尽管结果不错,但也存在着不能恰当地融人等问题。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根据本文理论,对于治疗脊髓损伤疾病而言,把新生儿刚长成的脊髓神经细胞,移植到病人的脊柱中,比移植干细胞更直接和更有效。
B.目前,运用视网膜细胞移植的技术,可以使失明的盲鼠完全恢复原来的视力。
C.只要解决了如何获得人的相同的可供移植的细胞问题,通过移植视网膜细胞使盲鼠重见光明的技术就可以成功地运用于人类了。
D.新的研究已充分证明,移植胎儿的细胞治疗疾病,比移植新生儿的细胞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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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娓娓与喋喋
余光中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电脑可以统计,像日行万步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尽在不言之中。有人说话如嘶蝉,并不一定要说什么,只是无意识的口腔运动而已。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耶纳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艺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族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有口才,甚至也不必都能健谈:往往一个健谈,一个善听,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贵的在于共鸣,不,在于默契。这世界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健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自然拥有发言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是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做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扰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去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而能免于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可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惟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惟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文中分析了哪几种谈话?请简要概括。(不超过15字)
请分别解释“娓娓”与“喋喋”在文中的含义。
文章结尾所引卡莱尔的话,如何理解?有何作用?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问题。
琴声缉凶
[美]约翰·弗洛赫蒂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口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
“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日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一看就知道已经在山上藏了好几天。他们正朝司法长官办公室走去。
克里斯正在等候着他们。
“警官先生,”帕皮说道,“这是卡尔,我的儿子。”
(庞启帆译)
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
帕皮说“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请概括克里斯说话方式的特点。
“老人”这一形象是如何逐步推动情节发展的?
探究小说题目“琴声缉凶”的妙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论自然美
李泽厚
①就美的本质说,自然美是美学的难题。各派不是认为自然无美,美只是人类主观意识加上去的,便是认为自然美在其本身的自然条件,与人类无关。对这个问题,我当年提出了“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相统一”亦即“自然的人化”说。
②但“自然的人化”说却一直遭到误解和反对。它常常被人们从字面含义上肤浅地理解为被人力开发了的自然对象。其实,“自然的人化”可以分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通过劳动、技术去改造自然事物,这是狭义的自然人化。而我所说的,是广义的概念。天空、大海、沙漠、荒山野林,没有经人去改造,但也是“自然的人化”。因为“自然的人化”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整个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
③“自然的人化”不能仅仅从狭义上去理解。人所培植的花草等,也确乎是美的,但社会越发展,人们便越要也越能欣赏暴风骤雨、沙漠、荒凉的风景等等没有改造的自然,越要也越能欣赏像昆明石林这样似乎是杂乱无章的奇特美景,这些东西对人有害或为敌的内容已消失,而愈以其感性形式吸引着人们。人在欣赏这些表面上似乎与人抗争的感性自然形式中,得到一种高昂的美感愉快。所以应该站在一种广阔的历史视野上理解“自然的人化”。此外,还有人经常把“自然的人化’解释为比拟性的,将自然对象赋予人的想象、情感、意会,如把松、竹、梅比作人的清风亮节,将自然对象作为人格的理想等等。这是康德讲的“道德的象征”。这样理解“自然的人化”只能是种借用。
④社会美有历史尺度问题,自然美亦然。那么,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变的历史尺度,又如何理解和计算呢?这个广义的“自然的人化”大体从何时开始的呢?
⑤首先要指出,狭义的“自然的人化”是广义的“自然的人化”的基础,是使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改变的根本原因。原始人为什么不能欣赏山水花鸟,就是因为当时狭义的自然人化水平即生产力水平,使他跟自然的关系不存在那广义的自然的人化。在狩猎的时代或狩猎的原始民族中,大概只有某些种类的动物成为人类活动和意识的对象,其他的自然事物不是与人无关,便是与人敌对。农业社会之所以是人类历史的最大进展也正在于它使人类安居,并循天时、地利而延续着巩固着秩序化的生活,众多自然事物和整个大自然逐渐成为人类生活活动的真正的客观环境、条件、资源、工具,从而成为对象。这虽然还不是审美对象,却是它们日后成为个人审美对象的前提基础和根源,即是说,它们开始获有了美的本质,具有了审美性质。可见,“自然的人化”作为哲学美学概念,只涉及美的本质,它是山水花鸟、自然景物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的最后根源和前提条件。至于具体的自然景物如何和何时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则属于历史具体地逐一研讨的实证科学问题。
(选自李泽厚《美学三书》,有删改)
作者认为自然事物怎样才可能成为审美的对象?请简要说明
请简要分析文章的论述层次。
根据文意,作者的“自然的人化”说该如何理解?请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2~15题。
窗外
(墨西哥)奥克塔维奥·帕斯
①在我的窗外大约三百米外的地方,有一座墨绿色的高树林: 树叶和树枝形成的高山摇来晃去,好像随时都会倾倒下来。众多的高树,它们的树冠都倒垂向地面,形成一大片“液体”,仿佛不断波动的浪脊。狂风撼动着它们,吹打着它们,把它们折腾得大吼小叫。树林左右扭动,上下弯曲,然后带着高亢的呼啸声重新挺直身躯,接着又伸展肢体,仿佛要连根拔起,逃离原地。不,它们不会示弱。倘若这些大树开步走的话,它们一定会摧毁阻碍它们前进的一切东西。但是它们宁愿立在原地不动。
②天空布满钢铁色的云,远方的云几乎是白色的,靠近中心的地方即树林的上空就发黑了:那里聚集着深紫色的暴怒的云团。在这种虎视眈眈的云团下,树林不停地叫喊。
③树林的右翼,两棵连接在一起的山毛榉的枝叶形成一座阴暗的拱门。拱门下面有一块空地,那里异常平静,像一个明晃晃的小湖。从这里看得不完全清楚,因为中间被邻居家的墙头苫盖物隔断了。那个墙头不高,顶上覆盖着冰冷的绿玫瑰。玫瑰有一些部位没有叶子,只长着许多疙瘩的枝干和交叉在一起的、竖着尖刺的长枝条。它有许多手臂、螯足、爪子和装备着尖刺的其他肢体:我从没有想到,玫瑰竟像一只巨大的螃蟹。庭院大概有四十平方米;地面是水泥的。在一个墙角上有一张黑木小桌子,已经散架。在最里的角落里还有一个垃圾桶。桌子和垃圾桶,砖墙和水泥地,封闭着那个空间。它们封闭着空间呢还是它们是它的门呢?
④在山毛榉构成的拱门下,光线已经深入进来。它那种被树枝的颤抖的影子包围着的稳定状态几乎是绝对的。看到它后,我的心情也平静了。更确切地说,是我的思绪收拢了。这种平静是阻止树木逃走、驱散天上的乌云的力量吗?是的,我已经知道,大自然是包围着我们、既产生又吞噬我们的万物与过程的总和,不是我们的同谋也不是我们的心腹。无论把我们的感情寄予万物还是把我们的感觉和激情赋予它们,都是不合理的。把万物看做生活的向导、生活的学说不更合理吗?学会在激荡的旋风中保持平静,变得像在发疯摇动的树枝中间保持稳定的光线那样透明,可以成为生活的一种日程表。
⑤但是空地已经不是一个椭圆形的小湖,而是一个白热的、布满了极其纤细的阴影纹络的三角形。三角形难以察觉地摇动着,直到渐渐地产生一种明亮的沸腾现象,首先是在外部地区,然后是在火红的中心,力量愈来愈强大,仿佛所有的液体光线都变成了一种沸腾的、愈来愈黄的物质。天空愈来愈暗,那一片光线的空地也愈来愈亮、闪烁得愈厉害,几乎像一盏在动荡的黑暗中随时会熄灭的灯。树林依然挺立在那里,只是沐浴着另一种光辉。
⑥稳定总是暂时的,是一种既不稳又完美的平衡,它持续的时间只是一瞬间:只要光线一波动,一朵云一消失或者温度稍微发生变化,平静的契约就会被撕毁,就会爆发一系列变形。每一次变形都是一个稳定的新时刻,接着又是一次新的变化和另一次异常的平衡。是的,什么也不固定:变化变成稳定,稳定是暂时的协议。高明不在于稳定也不在于变化,而在于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永恒的来与往:高明之处在于瞬间性。这是中间站。但是我刚刚说到中间站,巫术就破灭了。中间站并非高明,而是简单的走向……中间站消失了:中间站不过如此而已。(选自《20世纪世界散文精选》,有删节)
窗外的景象有怎样的特征?请简要概括。
第①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的含意。
⑴我从没有想到,玫瑰竟像一只巨大的螃蟹。
⑵大自然是包围着我们、既产生又吞噬我们的万物与过程的总和,不是我们的同谋也不是我们的心腹。
作者借对窗外景象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思考,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红学泰斗”周汝昌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的信函,说他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在《民国日报》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从那时起,周汝昌开始了长达60来年的“红楼”之旅,因痴迷《红楼梦》,他的书斋就叫脂雪轩。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和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曹雪芹当年创作用了10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则用了近60年。有两句诗为证:“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几十年下来,研究硕果累累,著述等身: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
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年周汝昌35岁。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先生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相关链接】
① 周汝昌读中学时研习宋词。在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锺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幼年时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② 周汝昌大学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后来,他成为被燕大中文系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因为年轻时支持著名学者胡适的观点,并得到胡适的赏识,所以周汝昌走上了研究《红楼梦》的路。当然兄长周祜昌的指点也很重要。
B.周汝昌研究“红楼”和“曹学”时, 崇尚实证和实录,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
C.作为中华文化学家,作为红学家,周汝昌喜欢民族风俗、民族建筑,喜好作诗和书法,因而有些人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D.周汝昌生长于乱世,身体多病,晚年双耳失聪,两眼近乎失明,生活简朴不富裕,但他不以为苦,因为他有追求,有目标。

E.《石头记会真》是周汝昌历经50多年的研究而完成的《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他也凭借众多的研究成果成为中国的“红学泰斗”。
红学家梁归智用“痴人”形容周汝昌,他对红学研究的“痴迷”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
周汝昌一生硕果累累,被誉为“泰斗”的他在学术研究方面上取得了那些成就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
周汝昌先生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纵观他的一生,这位大家的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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