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2题。
死于美丽 中赋渔
谁能想到,忠贞于爱情的新西兰椋鸟竟会因一位风流成性的国王的垂青,而全族覆灭。
新西兰椋鸟的羽毛,绚丽多姿、流光溢彩,呜叫婉转缠绵、惹人爱怜。雄乌的喙像啄木鸟,可以啄开树皮,而雌鸟的喙细长弯曲,能够啄出藏在树缝里、雄鸟无法捕捉的小虫子。“夫妻”配合默契,形影不离。不知是因为它们的美丽,还是因为它们的如胶似漆,新西兰的土著毛利人把它们当做心中的神物。毛利人中还流行着这样的说法:知果新婚的男子梦到椋鸟,妻子就会怀孕,并且会生个女孩。在举行一些盛大仪式时,部落的酋长会用椋鸟来祭祀他们的神灵。
毛利人与椋鸟相依相存。从公元950年他们的祖先库珀乘着独木舟来到新西兰起,到1840年英国殖民者到来之前的这900年时间里,部落的祭祀并没有减少椋鸟的数量。可是——1840年,英国海军军官豪伯森率领舰队,耀武扬威来到了新西兰。英国人迫使毛利人酋长签下《威坦奇条约》,把这片土地并入大英帝国的版图。
蜂拥而至的欧洲人焚烧森林,抢夺土地。失去了安身之地的椋鸟们盘旋在昔日的栖所,一时间一片悲鸣……
然而健壮威武的毛利人是天生的战士,他们操起长矛,甚至用牙齿,向英国人发起攻击。毛利人前赴后继,到1872年战争结束,20多万毛利人剩下不到4万。而他们的神鸟,就只能默默承受自己的命运了。20世纪初一个英国国王的来访,终于给了新西兰椋鸟最后一击。
声名狼藉的爱德华是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的长子,他继承王位不久,就访问了新西兰。欢迎他的人们,送给他一支美丽的椋鸟羽毛。这个风流的浪荡子,随手把羽毛插在了自己的帽子上。意想不到的是,用椋鸟羽毛装饰帽手,立刻成为风靡欧洲的时尚。
1907年12月28日,生物学家在森林里发现了最后一只已经死去的新西兰椋鸟,有人在它的尸骨旁立了一块纸板,上面写着:再见,新西兰。
与椋鸟同时告别新西兰的,还有一种名叫垂耳鸦的鸟。不过,椋鸟是因为它的美丽而死,垂耳鸦却是死于它的“丑陋”。和椋鸟一样,垂耳鸦的雄鸟也有像啄木鸟一样的喙,雌鸟的嘴也是细长而弯曲,它们同样形影不离地分工合作,只有在一只死后,另一只才会另觅配偶。可是垂耳鸦羽毛灰黑,“哇、哇”的呜叫令人毛骨悚然,人们往往把它视作不祥之兆。人们讨厌它,只要看到,便立即猎杀。垂耳鸦东躲西藏,远离人类,可是随着森林被毁,垂耳鸦无处藏身,纷纷饿死。1907年,最后一只垂耳鸦在孤独中死去。
一种物种因为美丽而消亡,另一种物种却因为丑陋而灭绝,这个地球,是人类主宰的地球,动物的生与死似乎一直由人类来定夺。
更让人感慨的是,曾经用长矛、牙齿对抗异族入侵的毛利人,也有可能在本世纪末消亡。
这一次,杀害他们的凶手不是西方的枪支弹药,而是西方的饮食及生活方法。面对这次入侵,毛利人毫无抗拒。医学专家分析说,一只汉堡包对毛利人的伤害要远比对白人大得多。日渐肥胖的,毛利人普遍患上了糖尿病。如果找不到有效解决糖尿病的办法,如果不能回到自己的生活方式,一个民族就可能面临消亡的境地。
毛利人以入梦的椋鸟来预兆生命的繁衍,椋鸟消失了,毛利人也会消失吗?
(选自《人与自然》2009年12期,略有改动)文中第二自然段写新西兰椋鸟的美丽有何作用?
本文写了死于美丽的椋鸟,为何还要写死于“丑陋”的垂耳鸦?
“面对这次人侵,毛利人毫无抗拒”,作者为什么要这么说?
结合全文,谈谈你对题目“死于美丽”的理解和思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生命赋
(1)我常常在大自然中看到种种生命的奇观。
(2)挺拔的巨树,葱茂的森林,绿色的草原,成熟的庄稼,盛开的鲜花,望着它们,或徜徉其中,那种洋溢着的博大的生命力,常常催发我爆发我的生命激情,在体内蔓延,奔涌,激荡。
(3)但是,有一些更细微更不显眼的现象,往往特别作用于我的心尖和神经末梢,引起我异常深刻的震颤。
(4)早春,当冰尚未完全消融、万物尚未苏醒的时候,柳树的枝条还是铁灰色,可如小米粒般的新芽已经顶着严寒冒出来。它就是报春的最早的使者,万木峥嵘的自然之春就是从它开始的。
(5)当柳芽发出不久,在棉花地里,可以看见棉芽冲破柔韧的壳子,一个个钻出地面,遍地都写着两个字:突破。
(6)麦收过后,麦地里新播种的大豆,不几天工夫,从薄薄的透明的外衣中露出茁壮的一点胚芽,探头顶破地表,满地像是用五线谱写成的生命第一乐章。它预示着,也开始演奏着一部生命交响乐:活泼泼的胖乎乎的豆苗,无边无际的宜人眼目的豆绿色波浪,成熟的金黄色的小山。
(7)我害怕见花蕾。特别是那种已露出一点亮色,将要绽开的花蕾。我一看见它,就如痴如醉,就完全被它吸引,不顾一切地去做生命瑰丽峰巅的想象:经过长久的默默经营、吮吸、积累,所蓄积的全部精华、神采、光辉,就要在一刹那间展现,这是怎样激动人心的时刻!恰如刚刚构思好一篇十分得意的文章,将要展纸挥笔的当口,也恰如自己崇拜的球员,在终场前得到一个绝佳的射门机会,即将起脚攻入致胜一球的那一刻,我有时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8)我还有个执拗的习惯:好在贫瘠的荒凉的山间沙漠流连。岩间石缝中生长的斑痕累累千扭百弯的怪柏奇松,荒漠中的一株或一丛“沙打旺”或骆驼草,石板上的一片黄绿浅灰的苔藓,我都向它们注目。这些景象剥落了我热烈的情感,凸现出严峻的理性,它们并不可怜,我是敬仰它们!
(9)这是怎样坚忍不拔的生命追求!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它们全都生长得很顽强,很自信,很精神!外在的温度、湿度、肥沃度等条件,对它们都不重要;它们几乎全靠自己内在的生命力。如果条件再恶劣一点,别的茂盛的生命可能化为死亡的尘埃,而它们却能依然故我,生机盎然;如果条件好一点,那它们该是一副怎样的葱茂!
(10)还有比生命现象更瑰丽更丰富的吗?
(11)有幸获得一次生命,就让生命庄严地展示吧。列举文章④至⑦段所写的“细微不显眼的事物”有哪些?
文章第⑦段“我害怕见花蕾”这句话中,“害怕”一词表现了作者怎样的心情?
第⑧段中,对怪柏奇松、苔藓、骆驼草等,作者为什么说“它们并不可怜,我应该敬仰它们”?
文末“有幸获得一次生命,就让生命庄严地展示吧”对你有什么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各题。
木鱼馄饨
林清玄
⑴深夜到临沂街去访友,偶然在巷子里遇见多年前旧识的卖馄饨的老人,他开朗依旧,风趣依旧,虽然抵不过岁月风霜而有一点佝偻了。
⑵四年多以前,我客居在临沂街,夜里时常工作到很晚,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一阵清越的木鱼声,总是响进我临街的窗口。那木鱼的声音非常准时,天天都在凌晨的时间敲响,即使在风雨来时也不间断。
⑶刚开始的时候,木鱼声带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往往令我停止工作,出神的望着窗外的长空,心里不断的想着:这深夜的木鱼声,到底是谁敲起的?它又象征了什么意义?难道有人每天凌晨一时在我住处附近念经吗?
⑷在民间,过去曾有敲木鱼为人报晓的僧侣,每日黎明将晓,他们就穿着袈裟草鞋,在街巷里穿梭,手里端着木鱼滴滴笃笃的敲出低量雄长的声音,一来叫人省睡,珍惜光阴;二来叫人在心神最为清明的五更起来读经念佛,以求精神的净化;三来僧侣借木鱼报晓来布施化缘,得些斋衬钱。我一直觉得这种敲木鱼报佛音的事情,是中国佛教与民间生活相契一种极好的佐证。
⑸但是,我对于这种失传于阎巷很久的传统,却出现在台北的临沂街感到迷惑。因而每当夜里在小楼上听到木鱼敲响,我都有按捺不住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⑹冬季里有一天,天空中落着无力的飘闪的小雨,我正读着一册印刷极为精美的金刚经,读到最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段,木鱼声恰好从远处的巷口传来,格外使人觉得昊天无极,我披衣坐起,撑着一把伞,决心去找木鱼声音的来处。
⑺那木鱼敲得十分沉重着力,从满天的雨丝里穿扬开来,它敲敲停停,忽远忽近,完全不像是寺庙里读经时急落的木鱼。我追踪着声音的轨迹,匆匆的穿过巷子,远远的,看到一个披着宽大布衣,戴着毡帽的小老头子,他推着一辆老旧的摊车,正摇摇摆摆的从巷子那一头走来。摊车上挂着一盏四十烛光的灯泡,随着道路的颠踬,在微雨的暗道里飘摇。一直迷惑我的木鱼声,就是那位老头所敲出来的。
⑻一走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个寻常卖馄饨的摊子,我问老人为什么选择了木鱼的敲奏,他的回答竟是十分简单,他说:“喜欢吃我的馄饨的老顾客,一听到我的木鱼声,他们就会跑出来买馄饨了。”我不禁哑然,原来木鱼在他,就像乡下卖豆花的人摇动的铃铛,或者是卖冰水的小贩手中吸引小孩的喇叭,只是一种再也简单不过的信号。
⑼是我自己把木鱼联想得太远了,其实它有时候仅仅是一种劳苦生活的工具。
⑽老人也看出了我的失望,他说:“先生,你吃一碗我的馄饨吧,完全是用精肉做成的,不加一点葱菜,连大饭店的厨师都爱吃我的馄饨呢。”我于是丢弃了自己对木鱼的魔障,撑着伞,站立在一座红门前,就着老人摊子上的小灯,吃了一碗馄饨。在风雨中,我品出了老人的馄饨,确是人间的美味,不下于他手中敲的木鱼。
⑾后来,我也慢慢成为老人忠实的顾客,每天工作到凌晨的段落,远远听到他的木鱼,就在巷口里候他,吃完一碗馄饨,才开始继续我一天未完的工作。
⑿和老人熟了以后,才知道他选择木鱼作为馄饨的讯号有他独特的匠心。他说因为他的生意在深夜,实在想不出一种可以让远近都听闻而不致于吵醒熟睡人们的工具,而且深夜里像卖粽子的人大声叫嚷,是他觉得有失尊严而有所不为的,最后他选择了木鱼——让清醒者可以听到他的叫唤,却不至于中断了熟睡者的美梦。
⒀木鱼总是木鱼,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它,它仍旧有它的可爱处,即使用在一个馄饨摊子上。
⒁我吃老人的馄饨吃了一年多,直到后来迁居,才失去联系,但每当在静夜里工作,我仍时常怀念着他和他的馄饨。
⒂老人是我们社会角落里一个平凡的人,他在临沂街一带卖了三十年馄饨,已经成为那一带夜生活里人尽皆知的人,他固然对自己亲手烹调后小心翼翼装在铁盒的馄饨很有信心,他用木鱼声传递的馄饨也成为那一带的金字招牌。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⒃那一天遇到老人,他还是一袭布衣、还是敲着那个敲了三十年的木鱼,可是老人已经完全忘记我了,我想,岁月在他只是云淡风清的一串声音吧。我站在巷口,看他缓缓推走小小的摊车消失在巷子的转角,一直到很远了,我还可以听见木鱼声从黑夜的空中穿过,温暖着迟睡者的心灵。
⒄木鱼在馄饨摊子里真是美,充满了生活的美,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结合散文内容,简要分析“老人”这一人物形象。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2)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第四、五两段写僧侣敲木鱼为人报晓已经失传,有何作用?
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标题“木鱼馄饨”的好处。
材料概括分析题
习见的环境都已变成实用的工具。比如我久住在一个城市里面,出门看见一条街就想到朝某方向走是某家酒店,朝某方向走是某家银行。这样,我的注意力就迁到别的事物上去,不能专心致志地看这条街或是这座房子究竟像个什么样子。而游历新境时最容易见出事物的美,因为在崭新的环境中,我还没有认识事物的实用的意义,事物还没有变成实用的工具,一条街还只是一条街而不是到某银行或某酒店的指路标,所以我能见出它们本身的美。
一件本来惹人嫌恶的事情,如果你推远一点看,往往可以成为很美的意象。袁子才尝刻一方“钱塘苏小是乡亲”的印,看他的口吻是多么自豪!但是钱塘苏小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伟人?她原来不过是南朝的一个妓女。和这个妓女同时的人谁肯攀她做“乡亲”呢?当时的人受实际问题的牵绊,不能把这些人物的行为从极繁复的社会信仰和利害观念的圈套中划出来,当作美丽的意象来观赏。我们在时过境迁之后,不受当时的实际问题的牵绊,所以能把它们当作有趣的故事来谈。它们好比经过一些年代的老酒,已失去它的原来的辣性,只留下纯淡的滋味。
一般人迫于实际生活的需要,都把利害认得太真,不能站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人生世相,于是这丰富华严的世界,除了可效用于饮食男女的营求之外,便无其他意义。花长在园里何尝不可以供欣赏?他们却欢喜把它摘下来挂在自己的襟上或是插在自己的瓶里。许多人如果不知道周鼎汉瓶是很值钱的古董,宁愿要一个不易打烂的铁锅或瓷罐,不愿要那些不能煮饭藏菜的破铜破铁。这些人都是不能在艺术品或自然美和实际人生之中维持一种适当的距离。艺术家和审美者的本领就在能不拿盛酒盛菜的标准去估定周鼎汉瓶的价值,知道在美的事物和实际人生之中维持一种适当的距离。
(选自朱光潜《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有删改)前两段分别从哪两个角度阐明距离与审美的关系?请加以概括。
“它们好比经过一些年代的老酒,已失去它的原来的辣性,只留下纯淡的滋味。”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据报道,从前有一个乡下人看戏,看到演曹操的角色扮老奸巨猾的样子惟妙惟肖,不觉义愤填胸,提刀跳上舞台,把他杀了。请结合本文观点,对乡下人的行为表明你的态度并作出简单评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以下小题。
至少还有记忆
刘瑜
最近,看了一部话剧《弗罗斯特》。该剧是对1977年一场电视访谈半写实、半虚构的舞台重构,访谈者是英国脱口秀主持人弗罗斯特,被访谈者是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虽然当时水门事件已经过去了5年,尼克松也下台了3年,但是尼克松从来没有真正承认过错误。弗罗斯特雄心勃勃地想迫使尼克松在访谈中认错,而尼克松步步为营,将弗罗斯特咄咄逼人的提问转化为自我辩护,但最终还是“战败”了,在亿万电视观众面前出尽洋相,不得不缴械投降。
这个故事的主题,用最简洁的话说就是:不忘记,不原谅。
尼克松30年前的错误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在公众的记忆中消失,西方文化中公众对政治家过错“耿耿于怀”的态度令我感慨。虽然尼克松在世时就受到了政治的、舆论的惩罚,但他并没有因此得到救赎,几十年来人们从没有忘记向已经落入“井底”的他扔“石头”。要许多习惯领导特权的人来说,美国总统对竞选对手进行窃听,好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丑闻。但是美国社会没有这种“宽容”,支持率的自由落体、弹劾的压力、甚至入狱的威胁,迅速将尼克松抛入历史的垃圾堆。
“不忘记、不原谅”的表现,就是各类文化产品中反思主题反反复复的出现。拿水门事件来说,电影《尼克松》《迪克》《所有总统的人》都有对水门事件的再现和反思,电视片《辛普森》《X档案》《福图拉马》中也都有反映水门事件的剧情。当然,文化产业对政治错误最不依不饶的典型,还是越战的“文化工业”。且不说书籍、电视、歌曲、漫画等,就拿电影一项来说,作品就已经汗牛充栋,如奥利弗•斯通的越战三部曲。
可以看出,在人类天生的健忘倾向面前,文化产业主动承担了守护记忆、背负记忆、传载记忆的责任。面对权力社会可能手无寸铁,但是至少还有记忆。相比之下,中国有多少文艺作品在守护我们的集体记忆呢?“三年自然灾害”死亡成千上百万,我们有几部电影反映那些苦难?面对血流成河的土改、镇反、文革、四清,我们的奥利弗·斯通在哪里?在《大话西游》里?在《无极》和《遍城尽带黄金甲》里?权力固然封锁了记忆,但是社会本身、公众本身又有多少回忆的冲动、诉说的冲动、用历史的火炬去照亮未来的黑暗的冲动?
对于历史的伤痛,我们习惯于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何必揭历史的伤疤”;对于哪怕映射这一伤疤的文艺作品,我们涂抹着西方解构主义、荒诞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口红的嘴巴又说,“这种宏大叙事是多么的土气”。但是,如果对生命和痛苦的漠视可以体现在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里,它同样可以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事实上,当我们的文艺作品用五光十色的豁达、诗意、颓废、华丽、放荡、恶搞去包裹怯懦时,它正在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
当然,《弗罗斯特》这样的作品集中出现在这几年,绝非巧合。显然,这些作品的编剧导演都或多或少有影射当代政治尤其是伊战的意图。也许,历史的妙处正在于此: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
(选自《民主的细节》,有删改)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作者认为“不忘记,不原谅”在中国鲜有表现的原因有哪些?
“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这句话包含了哪些深意?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以下小题。
蝉声
郭枫
⑴我爱听蝉,打从很小的时候起。
⑵夏来了,蝉声呼唤着绿阴,绿阴涨满了黄河两岸。
⑶夏,丰富着哪!在黄河两岸,那大平原,可真是正正式式的大平原,那么平整!那么辽阔!让你张大了眼睛看也看不到边。平原没有边,翻滚在平原上的麦浪也没有边。麦浪,像浩瀚的海洋,摇荡啊摇荡,摇荡着那些庄稼汉的欢笑,摇荡着那些青布包头的大姑娘们的希望,摇荡着那些像石头一样的孩子们傻傻的梦想。麦浪,在六月的阳光下,闪烁着无边无际的金黄。不,闪烁着的是遍地的黄金。
⑷太阳可厉害着哪!它不许人们躺在床上做梦。太阳,漫天地撒下了毒花花的火,燃烧着大地,燃烧着夏天。而蝉儿们是太阳的号手,一大清早,当地面开始蒸腾起热雾,它们便大声地嘶喊:起来,属于土地的人,到田间去。去啊!去收获那满地的黄金,去收获你一年的辛勤。
⑸庄稼汉成群的像一阵风似的出发。麦田活动了,那些牛一样的汉子,收割的镰刀比着快,飞扬的山歌比着响。太阳,把兴奋搽在他们的脸上,蝉声起劲地作着拉拉队。
⑹谁能忘记那一片蝉声呢?在太阳能把人烤焦的三伏天,看哪!那一树青条的老柳,垂挂着多少殷勤。赶着路的,做够了活儿的,来吧!到绿阴里来,到柳丝中来,到蝉声里来。这里有的是成缸的绿豆汤或大麦茶,别问是谁家的,你只管喝吧!喝着凉茶,听着蝉声。蝉声在枝头,蝉声在心头,撒给你满身的清爽。
⑺谁能忘记那一片蝉声呢?日正当中,老牛在树下嚼沫,老人在树下打盹,上半天忙累的人,用斗笠盖着脸,东倒一个,西歪一个,各自去寻梦。麦场上,曝晒着新收的小麦,黄澄澄的,每一个颗粒都散放着希望的光彩。心房中,存放着祖传的敦厚,傻乎乎的,每一张脸,都流露着自得的颜色。那一片恬静,一片安详!谁都知道:啄食着的小鸡知道,散步着的小猫知道,连呆模呆样在一旁喘着气的小花狗也知道。可是,谁也无法说得出来,谁也无法描画得出来,只有蝉,才会高踞枝头,吟着赞美的诗篇。
⑻谁能忘记那一片蝉声呢?当小麦收割之后,高粱便连天地扯起了“青纱帐”,青纱帐是孩子们的儿童乐园,他们的儿童乐园不要票,不要票却送给人大把大把的快乐。孩子们在青纱帐里追逐、打滚、采食甜甜的野甘蔗。热了,累了,跑向那古老的黄河,开始另一场战争,然后转移阵地,大伙儿呼啸着去进攻果林或瓜园,蹲在那种很原始的瓜棚下,随便地去享受瓜的甜美。一切都满足了,才班师回家。沿着高榆老柳的浓阴,一路追逐着蝉声;而蝉声,却又一路追逐着他们。
⑼那一片蝉声,真美。 那一片蝉声是图画,那一片蝉声是音乐;画许多绿色的记忆,谱无数优美的灵魂。
⑽那蝉声也是我们生活的课本。
⑾读着蝉的歌唱,吮着泥土的乳汁,快乐而又痛苦地成长起来的人们,都喜爱那一片泥土的芳香,懂得蝉声中那种潇洒、低回、激越的感情。
⑿在黄河两岸,那些褪了色的城,那些灰黯黯的村落,那些泥土路,那些守信用的花朵……都像课本,都像蝉声,向我们述说同样的故事:生活,应该恬淡、勤恳和拙朴。而那无边的大平原,那浩浩荡荡的黄河,那飞扬着的黄沙,狂舞着的白雪,和突然而来突然而去的风暴,却又教给我们另一种榜样:人啊,应该活得爽快,死得坚强。那些把根扎在黄土地的人们,生与死,都有着绚丽的光彩,如这热切的蝉声。
(1968年写于台湾)第一段在文中起怎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第七段的画线语句描写了夏日正午蝉的鸣叫,请分析其表现特色。
“那蝉声也是我们生活的课本。”请分析这句话的含意。
本文不仅写了蝉声,还写了与蝉声相关的人事,请探究“蝉声”中蕴含了哪些丰富的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