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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记载武王克商的重要青铜器:“利簋(guǐ)”
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的利簋是目前所知时代最早的西周青铜器,为周武王时期的有司(官名)利(人名)所做的祭器,于1976年出土于陕西临潼。器高28厘米,口径22厘米,圆口,深鼓腹,腹壁两侧各有一兽形耳,耳下还有垂珥,圈足下附较高方座,整体造型端庄稳重。器腹部与方座四面均以云雷纹填底,其上装饰饕餮纹,圈足饰一周夔龙纹,方座四面四角饰蝉纹。
这件铜簋初看上去并不起眼,但考古学及古文字研究学看见它却大吃一惊。因为和簋腹内底部有古奥异常、带有典型商代风格的铭文4行,32字。别看铭文字数不多,然而由帮助今人解决了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个千古谜团,那就是牧野之战的确切日期。
根据史书记载,牧野之战是商朝末年,周武王率军在商都朝歌附近的牧野(今河南淇县以南卫河以北地区)大败商纣王军队的决定性战役,经此一役,纣王兵败自焚而死,商朝就此灭亡,周代替商统治中原。然而关于这场大战的具体日期,.千百年来,史学界多有纷争。因为我国古史的确切纪年仅从西周晚期的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开始,在此之前的朝代更替时间均为历代学者根据有关记载推算而得。由于推算依据不同,也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结果。为确定武王克商年,许多历史学家倾尽心血,贡献一生。东汉刘歆首开先河,此后古今中外学者纷纷考证再考证,直把武王克商之年“证”出了44种说法,最早的为公元前1127年,最晚的为公元前1018年,相差109年。   
利簋出土后,历史学家欣喜若狂,因为、利簋的铭文清楚记载了武王克商的史实,铭文大意为:“武王伐纣,在甲子日黎明,对伐纣能否取得胜利进行了。卜问,兆象很好。就在当天,周师一举打败了商军。到辛未这天,武王在驻军处,赐有司(官名)利以金(青铜),利觉得很荣耀,遂铸此簋以为纪念。”从铭文可知,武王克商就在“甲子日”,这让人看到了最终确定具体日期的曙光。   
1996年国家启动了夏商周断代工程,历史学、考古学、天文学和物理学家们通过分析研 究史料、对相关遗物进行碳14测定,同时根据天文现象推算等艰苦细致地考证研究之后,得出武王克商的确切年代是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而这一天正是甲手日,和利簋铭文的记载完美吻合,最终确定了这一重要史实发生的具体日期。
(摘自《广州日报》,作者:刘钧)
下列对“利簋”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利簋于1976年出土,是目前所知的时代最早的西周青铜器,是一位担任有司官职的、名叫利的人用周武王所赐的青铜制作的祭器。
B.利簋整体造型端庄稳重,高28厘米,圆口,口径22厘米,外侧有两只兽形耳,外观以云雷纹、饕餮纹、周夔龙纹、蝉纹等装饰。
C.利簋初看并不起眼,但考古学及古文字研究学家却为之惊喜若狂,因为利簋腹内底
部有典型商代风格的4行铭文做装饰。
D.利簋现珍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它帮助今天的有关学者推算出了牧野之战的确切日

期,从而解开了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个千古谜团。
下列对文段内容的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千百年来,为确定武王克商年,古今中外专家学者纷纷进行考证,首开考证先河的东汉刘歆为此倾尽了一生宝贵的心血。
B.对武王克商年,史学界之所以多有纷争,是因为在我国古史的确切纪年之前,朝代更替的时间只能依据各种不同的有关记载推算。
C.60年一个甲子,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根据利簋铭文的清楚记载,“武王伐纣,在甲子日黎明”,有关学者推算出了武王克商年。
D.在发动牧野之战前,周武王对伐纣能否取得胜利进行卜问,兆象对周师极为有利。到辛未这天,武王一举打败商军,商朝就此灭亡。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武王克商年是商周的分界,对夏商周断代工程极为重要,所以相关学者对此格外重视,不惜为此殚精竭虑。
B.多年来,对武王克商确切日期的考证,竟“证”出了44种结果,现在可以肯定,其中只有一种结果是正确的。
C.人打仗往往根据天象决定是否兴兵,所以考证武王克商确切日期的工程,离不开天
艰苦努力。
D.考证武王克商年的专家学者们,有的已去世,有的还健在,利簋的出土,埋葬了许多专家学者苦心经营多年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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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儿子的旋律
徐平
儿子下班了,父亲紧张地数着儿子的脚步声。果然儿子“啪”地开了门。父亲默默地看着他。儿子没有看父亲,似乎点了点头,往自己卧室边走边脱外套。
收录机又响了。儿子!①
两人面对面准备吃饭。儿子在撬午餐肉。父亲从儿子脸上看不出什么异常。
父亲一字一句:
“我被免职了。明天宣布。”
儿子猛地扬起脸。父亲没有在这稍纵即逝的惊讶里看到别的什么。没有怜悯没有安慰也没有懊恼。儿子手不停:“你也需要休息了。”
父亲感到胸闷气短。他盯着儿子。儿子的手健美粗大,血管里青春在跃动。
儿子一声不吭。父亲没有说话也不再盯着儿子。他感到儿子匆匆搁筷,找衣服,又跨进卫生间。马上,水声“哗啦哗啦”,跟着儿子的歌声高高扬起,声音温存自信,旋律跳荡。
儿子!儿子!儿子!②
儿子你在想什么?你大了不再崇拜父亲,你越来越沉默,你不再抱怨父亲呆板僵化,不再为各种政治问题与父亲争论不休,也不再说父亲刚愎自用。儿子,你甚至看不起父亲。可父亲这样了你还是无动于衷吗?
这就是这一代的冷漠理智?你匆匆吃饭洗澡是因为那打字员在等你去看歌剧?可是儿子,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你啊。我的官龄比你年龄还大一圈……
电视在播相声。父亲茫然四顾时才发现儿子并未出门,而是坐在他身后看书。父亲不由纳闷:打字员前天就订了票,还兴冲冲问他是否同去。
父亲彻夜来回踱步,儿子也辗转反侧。父亲老了,他的一切都老了。曾和父亲这辈很协调的背景已走向薄暮黄昏。这是变幻莫测的时代,不是仅仅需要热血赤诚的岁月。
早上儿子起得很早,父亲晨练回来,儿子已准备好早餐。收录机照样开着,而且旋律明亮欢跃。
父子俩依然沉默着洗漱用餐。儿子几次似乎要开口,父亲沉下心微颤地期待着,儿子却什么也没有说。
父亲佝偻着进卧室更衣。儿子不知什么时候在身后捧着一套西装。
“穿这精神。——是去开宣布会吗?”儿子又拿过领带走到父亲眼前。父亲迟疑着。
“我给你打。”儿子看着父亲。温柔的手像父亲过世的妻子。父亲心紧成一团。
“行吗?”儿子侧侧身。
父亲和儿子一起看着穿衣镜,沉默着。父亲凝视儿子的眼睛,儿子也凝视着父亲。儿子对着镜子:
“一夜之间你衰老许多,”儿子声音低沉、温柔,“可我一直为你感到骄傲,为你一辈子正直无私,一辈子对信仰的忠诚。你尽力了。”
父亲心潮翻涌,肩头上儿子的手十分有力。他感到心中自信像空气注入瘪气球一样迅速饱满地回归。
最后接送父亲的小汽车在笛笛呼唤,父亲走到门口又折回头:“昨晚干嘛不去找她?”
儿子沉默了一会,“分手了。”
“因为……我下台?”
“大概——但这没关系。”
儿子!儿子!儿子!③
父亲老泪闪烁。儿子把双手搭在父亲肩上,笑道:“结束,意味着新的开始,我很高兴不再有你的耀目光环笼罩我的光彩——你说呢?”
儿子!儿子!④你可以把收录机再开大点。
阅读全文,分析小说的题目“儿子的旋律”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答:
联系全文内容回答:
(1)小说结尾处,儿子笑着说“结束,意味着新的开始”,对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答:
(2)小说刻画父子二人的性格,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请简要分析父子二人各自的性格特点。
答:
“儿子!”这一独词感叹句在文中反复出现,表现了父亲不同的心情,请具体分析。
答:第①处:
第②处:
第③处:
第④处:
小说整个故事情节是以“父亲被免职”为核心展开的,但文中却始终没有明确指出父亲被免职的原因。请你依据小说内容,探究父亲被免职的主要原因。
答:

本大题共4小题,共26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6~19题。
催魂铃
⑴电话之来,总是从颤颤的铃声开始,那精确而间歇的发作,那一叠连声的催促,凡有耳神经的人,没有谁不悚然惊魂,一跃而起的。最吓人的,该是深夜空宅,万籁齐寂,正自杯弓蛇影之际,忽然电话铃声大作,像恐怖电影里那样。旧小说的所谓“催魂铃”,想来也不过如此了。王维的辋川别墅里,要是装了一架电话,他那些静绝清绝的五言绝句,只怕一句也吟不出了。电话,真是现代生活的催魂铃。
⑵古人鱼雁往返,今人铃声相迫。鱼来雁去,一个回合短则旬月,长则经年,那天地似乎广阔许多。“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那时如果已有电话,一个电话刘十九就来了,结果我们也就读不到这样的佳句了。
⑶而活在当世,催魂的铃声一响,没有人不条件反射地一跃而起,赶快去接,要是不接,它就跟你没了没完,那高亢而密集的声浪,锲而不舍,就像一排排嚣张的惊叹号一样,滔滔向你卷来。
⑷我家的电话,像一切深入敌阵患在心腹的奸细,竟装在我的书房里,注定我一夕数惊,不,数十惊。四个女儿全长大了,连最小的一个竟也超过了“边城”里翠翠的年龄。每天晚上,面对书桌,正要开始我的文化活动,她们的男友们也纷纷出动了。四个女儿加上一个太太,每人晚上四五个电话,催魂铃声便不绝于耳。
⑸绝望之余,不禁悠然怀古,想没有电话的时代,这世界多么单纯,家庭生活又多么安静,至少房门一关,外面的世界就闯不进来了。哪像现代人的家里,肘边永远伏着这么一枚不定时的炸弹。那时候,要通消息,写信便是。比起电话来,书信的好处太多了。首先,写信阅信都安安静静,不像电话那么吵人。其次,书信有耐性和长性,收到时不必即拆即读,以后也可以随时展阅,从容观赏,不像电话那样即呼即应,一问一答,咄咄逼人。书信往还,中间有绿衣人作为缓冲,可以慢慢考虑,转肘的空间宽得多了。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穿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谁也抗拒不了那催魂铃武断而坚持的命令,谁没有过从浴室里气急败坏地裸奔出来,一手提裤,一手去抢听筒的经历呢?
⑹电话动口,书信动手,其实写信更见君子之风。我觉得还是老派的书信既古典又浪漫:古人“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的优雅形象不用说了,就连现代通信所见的邮差、邮筒、邮票、邮戳之类,也都有情有韵,动人心目。在高人雅士的手里,书信成了绝佳的作品,进则可以辉照一代文坛,退则可以怡悦二三知已,所以中国人说它是“心声之献酬”,西洋人说它是“最温柔的艺术”。但自电话普及以后,朋友之间要互酬心声,久已勤于动口而懒于动手,眼看这种温柔的艺术已经日渐没落了。电话来得快,消失得也快,不像文字可以永垂后世,向一代代的痴顽去求印证。我想情书的时代是一去不返了,即使如徐志摩和郁达夫的多情,恐也难再。
⑺有人会说:“电话难道就一无好处吗?遇到急事,一通电话可以立刻解决。”这我当然承认。可是我也要问,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你可以用电话去救人,匪徒也可以用电话去害人,大家都快了,快,又有什么意义?在高速紧张的年代,一切都即生即灭,随荣随枯,爱情和友情,一切的区区与耿耿,都被机器吞进又吐出,成了车载斗量的消耗品了。电话和电视的恢恢天网,使五洲七海千城万邑缩小成一个“地球村”,几十亿兆民都迫到你肘边成了近邻。人类愈“进步”,这大千世界便愈加缩小。
⑻野心勃勃的科学家认为,有一天我们甚至可能探访太阳以外的太阳。长空万古,渺渺星辉,让一切都保持点距离和神秘,可望而不可即,不是更有情吗?留一点余地给神话吧,何必赶得嫦娥仙女都走投无路,如此“逼神太甚”呢?
⑼对无处不达的电话与关山阻隔的书信,我宁愿选择后者。在英文里,叫朋友打个电话来,是“给我一声铃”。催魂铃吗?不必了。不要给我一声铃,给我一封信吧。
(取材于余光中的同名散文)
【注】①鱼雁:代指书信。②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出自白居易的《问刘十九》。刘十九,即刘禹锡。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电话的普及给作者带来诸多烦恼,相比之下,作者更喜欢单纯而宁静的生活环境。
B.书信这种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通讯方式已经一去不返,作者对此充满遗憾和无奈。
C.快节奏的生活也给匪徒的作案提供了方便,但他们难以逃脱电话电视的恢恢天网。
D.作者对科学家探访遥远星球的设想难以认同,认为人类应与太空保持距离与神秘。

E.本文语言典雅而流畅,也不乏风趣幽默,尤其是几处比喻句的运用更是形象贴切。
本文表现手法多样,语言生动。请以第⑸段中画线句子为例,作简要赏析。
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穿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
联系全文,概括“催魂铃”的含意及作用。
第⑺段中说:“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生活态度?请联系现实,谈谈你对现代生活的“快”的认识和感悟。(不少于200字)

本大题共2小题,共7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⑴假设你有写日记的习惯,从五岁开始,每天写两千字的日记,一直写到一百零五岁,那么,你一共写了七千三百万字。一万三千本这样的日记,也只不过刚好能填满薄薄一片存储器。它只有指甲盖大小,只有半克重。如果有人想要在一百年内读完这片小小存储器中的文字,他需要不眠不休,并且每秒钟扫过三百字才行。
⑵我们用一个更轻飘飘的数字来描述它的容量,就是2TB。这个个位数的描述,却意味着五十万首MP3歌曲,或者六十七万张一千万像素的照片,这是五百年前最博学多识者也无法想象的庞大信息量。如此庞大的信息量却能轻轻地放在我们的指尖上,一不小心就可能乘风飞去。
⑶在这片数年之内即将面世的存储装置面前,浩如烟海算得了什么,汗牛充栋早已成笑谈。它足以记录几代人毕生的所学所想,并可以很容易地传诸后世。
⑷人们一直试图为后人留下些记忆。从公元前一万五千年的岩洞壁画开始,这种设想才逐渐成真。文字的发明是一大革命,它让人们可以将自己的经验与知识简单方便、明确快捷地置于身外,使之有机会代代传承。岩石、金属、泥陶、骨骼、皮革、布帛、竹木都曾被用于记忆的传递,而人们也一直在寻找更轻更快更好的载体,以便能够将所有在险恶生涯中艰难累积的智慧记录下来,不致遗失。
⑸从纸张、印刷术到磁、光、半导体存储设备,存储密度变得越来越高,存储设备也越来越复杂。今天的人们可以用很少的代价,将自己的记忆完全交给这些不会忘记的金属、半导体和塑料,解放自己的大脑,让它去做更擅长的工作。无论是对机器还是对人来说,这可能都是最好的分工。
⑹世界上数据存储量正在以每年40%的速度递增,几乎每两年就会翻一倍。在追求更高存储密度、更低能耗、更长久保存的存储设备上,人们似乎永不满足。这又是一个相互纠缠而发展的范例:当我们拥有更多存储设备的时候,就会发现有更多的内容需要存储;而这又使得我们不得不添置更多存储设备。这像是一条不归路,却也许正是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⑺虽然今天的存储设备已经能够达到惊人的效率,但是研究者们依然在不断努力,试图创造出堪称完美的存储设备。当这种介质被发明出来的那天,也就意味着人类的群体记忆,将会与人类这个物种延续最少同样长的时间。
(取材于科松《记忆传承,信息永生》)
下列对文章理解和推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我们现在使用的只有指甲盖大小的2TB存储设备,能存储古人无法想象的庞大信息量。
B.为了有效传承人类艰难累积下来的智慧,人们一直在努力地寻找更轻更快更好的载体。
C.存储设备的改进,让人们可以放心地把记忆置于身外,解放大脑让它去做更擅长的工作。
D.当完美的存储设备发明出来时,人类的群体记忆将可能保存到人类这个物种消亡之后。

根据文意,简要概括“堪称完美的存储设备”的特点。要求:分条概括,写序号。不超过10字。

本大题共4小题,共2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遗忘
吴冠中
①除了“文革”期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我几乎天天作油画,每天必将当天用过的油画笔洗得干干净净,用肥皂洗,用手指甲使劲捏笔毛根部的残余颜料,务必洗得像新笔一样,保持笔毛的柔软与弹性,工欲善其事,第二天用的是利器。每次洗大大小小一把脏笔,至少要花三四十分钟以上,我的手指永远是那么粗糙,且从不擦任何润肤剂,保留了老树根的本色。画得精疲力竭了,还必须干这种苦事,如果哪天因故不洗笔,便感到分外的轻松。人家介绍用煤油等等溶剂代替肥皂,但我这个手工艺人还是保守着手工方法,只是用洗衣粉先粗粗洗一遍,最后还得用肥皂和手指甲擦捏。七十年代中期后,兼作水墨,作油画的光阴被分去一半,不再天天洗笔了,而将用过的油画笔泡在小水桶里,保持不干,以便随时取用,泡坏了的就扔掉,换新的,似乎我阔气了。
②有时几个月断了油画,那一桶笔被遗忘了,发硬变形了,泡的水虽也换,亦发臭了。拣能用的使劲清洗,不行的便只好淘汰,故再作油画时,有重操旧业之感。过一时期,当我又回头作水墨,墨汁和颜料有的亦干涸了,尘封的工具、宣纸等需打扫清理一番,其间不少有关材料找不见,遗忘了。
③没有画意时,也偶然写些文章,吐露情思。有些发表了,有些不满意的,搁置一边,当我又投入绘画时,这些文稿就被遗忘了。数十年来积累的画作不少,油画、墨彩、速写,较佳的拍了反转片,大堆反转片无人整理,往往为找几件反转片翻遍书柜书架,而在无意中却发现一些难得的照片、信件及文稿,“遗忘”成了我生活中的障碍和内容
④数十年江湖生涯,不采珠宝,我也取过一些喜爱的什物,如西藏的牦牛角、高山溪流中纹样别致的石头、印尼的民间木雕、鱼化石、鹰的标本、树根……这些从远地带回的被宠之物早都遗忘在角角落落,屋里无余地,它们便被遗弃在阳台上。其实阳台也不是它们的归宿,书籍、画册都往阳台挤,一些盆花也只是过客,阳台的正业不变:晾晒衣裳。
⑤是食物,是垃圾,很分明,但有时也不分明,有些宝贝往往被遗忘在垃圾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用之物与无用的垃圾还往往相互转化,许多事物该遗忘,但遗忘中也偏偏遗忘了不该遗忘的重大事物。十七世纪荷兰画家费尔美(1632—1675)只留下三十余件作品,而且尺幅均甚小,属今日世界珍品,但他曾被长期遗忘,今被誉为被遗忘而被重新发现的画家。
⑥奔忙、欢乐、苦难、遗憾、恩怨……随着生命的发展发生一轮又一轮新的转变,往事日渐被遗忘。年轻时精力旺,欲望盛,什么都想抓,现在进入老年,像爬上遗忘之岭,回顾来路,是一片茫茫的远景,不辨哪里遗留着油彩、墨汁、文稿……曾为遗忘而苦,而遗忘其实倒是一种解脱。缘此,我作了一幅抽象水墨“遗忘之河”,是依据传说,认为人死后必经一道河,口渴,喝一口水,于是生前之事统统忘光,此即遗忘之河。我的画面表现无形状无阴晴无方向的河,近乎忘却的境界了,却又洒落几个彩点,终于还是留下了忘却的记忆。
⑦日月如梭,新陈代谢,岁月如像人一样会老,她将遗忘的事真是浩如烟海,但不会的,她永远年轻,她铭记着古往今来一切的一切,“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随着科学的发展,历史老人将返老还童。
⑧方生方死,看来庄子是不怕死,不怕被遗忘的。但该被遗忘的却不肯被遗忘。曾经自己为自己建造纪念碑的为数当不少,毕竟大都还是被推倒了,被遗忘了。而倒掉了的雷峰塔却并未被遗忘,因那个美丽的故事反映了人间真情,雷峰塔今日又被重建于山色湖光间。推倒的贞节牌坊决不会重建,即使不被完全遗忘,但将永远被诅咒。儿女为父母树墓碑,缘于家庭孝心,但儿女的儿女的儿女的墓碑都树起来时,将是什么景象呢?该遗忘的遗忘掉吧,因有永不会被遗忘的:屈原、居里夫人、孙中山、鲁迅……谁必被遗忘,谁决不会被遗忘,其实都毋须自己操心。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语言质朴无华,但情感真挚,字里行间蕴涵作者对生活的感悟,哲思深远。
B.本文起笔闲散,缓缓道出自己画后手工洗笔的习惯,意在突出作者对画笔的爱护。
C.作者以弗尔美画作曾被遗忘之例,揭示出遗忘之于社会损失巨大,我们不该遗忘。
D.作者引用诗句含蓄表明人生或历史中有些记忆会被忘却一时,却终将被岁月铭记。

E.“方生方死”,庄子不怕死,也不怕被遗忘,事实上他不该被遗忘,也没有被遗忘。
2.简要分析“遗忘’成了我生活中的障碍和内容”这句话在文中所起的作用。
3.阅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①说出“曾为遗忘而苦,而遗忘其实倒是一种解脱”这句话的含义。
②在画面上,作者为何“却又洒落几个彩点”?
4.文章结尾说“该遗忘的遗忘掉吧,因有永不会被遗忘的”,“谁必被遗忘,谁决不会被遗忘,其实都毋须自己操心”,这表明了作者对“遗忘”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你的生活或阅读经历,谈谈自己对这一认识的感受。(不少于200字)

本大题共2小题,共8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①一直以来,人们就试图解释音乐对人类的影响。从上帝的礼物到魔鬼的工具,从数学的延伸到语言处理的副产品,人们给音乐贴上了各种标签。达尔文在《人类的演化》一书中提到,人类对音乐的偏爱“是与生俱来的,这一点最为神秘”。
②上世纪中叶以来,许多心理学家比较了音乐鉴赏能力和语言能力,试图以此来解释音乐的魅力所在。毕竟,不论是欣赏音乐还是理解语言,最基本的要求都是要具有辨识声音的能力。大脑的听觉皮层专注于听觉信号,现在已知这一部位负责处理基本的音乐要素,例如音调和音量;位于听觉皮层旁边的次级听觉部位负责理解更为复杂的音乐模式,例如和声和旋律等。专家们已经发现,音乐可以激活负责理解和产生语言的部位,其中包括布洛卡区和韦尼克区。它们都位于大脑左半球的表面。因此,音乐语法有可能是在总结和理解语言语法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而来的。
③但是对旋律的感知还要涉及其他一些大脑系统,尤其是控制喜怒哀乐等情绪的部位。例如;大脑的恐惧中枢杏仁核如果受到损害,将会削弱一个人感知恐惧的能力。一些研究显示,这个损伤还会削弱人们对音乐中悲伤元素的感知能力。许多现代研究人员因此推测,大脑中负责语言、感觉和其他功能的部位独特地组合在一起,音乐就是在此基础上进化出现的。
④那么在大脑中除了利用其他系统之外,音乐有自己的专属区域吗?劳伦斯·弗里德曼在一次自行车事故引发的脑震荡过后,他仍旧能够分辨出此前曾热爱过的古典作品,且依旧能为视觉艺术和其他一些体验所感动,但他再也无法从音乐中获得任何乐趣。据推测,弗里德曼大脑中专门负责音乐爱好的区域可能已被损坏。尽管没人确切地知道这一区域究竟在哪里,但研究者认为它的存在与音乐的发展有着某种特殊联系。
⑤此外,人们还发现婴儿常常会全神贯注地聆听音乐,对音乐的热爱似乎超出了对语言的爱好。专家们认为,婴儿对音乐与生俱来的反应与“母亲语”现象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们本能地会使用这种特别的哼唱方式与婴儿交流。一些专家由此推测,音乐和语言可能都来源于此。英国雷丁大学认知考古学家史蒂芬·米森创立的理论认为,语言和音乐都进化自人类史前祖先所使用的音乐式原始母语。
⑥尽管人们的研究很丰富,但要验证进化理论非常困难,人们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音乐为什么会存在。
下列理解或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关于音乐对人类的影响,有魔鬼的工具、教学的延伸、语言处理的副产品等多种解释,对此作者并不认同。
B.大脑的听觉皮层负责处理基本的音乐要素,而控制喜怒哀乐等情绪的部位,对人们感知音乐旋律是至关重要的。
C.受伤后的劳伦斯·弗里德曼仍能听音乐却不知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可他能够正常感知其他事物所传递的情感。
D.有专家认为,婴儿对音乐与生俱来的反应与人们本能地使用哼唱方式与婴儿交流这一现象,是联系在一起的。

简要说明人们研究出的音乐进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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