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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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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本身是最具经典性的艺 术。它不但是语言艺术的最高形式,还常常是社会变革的前驱,甚至是革命的“号角”。雪莱说:“诗人们是世界上未经公认的立法者。”诗在富有“诗教”传统的古代中国更具有经典性。很多中国文人都将曹丕的名言牢记于心:“盖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诗文通常是中国文人实现兼济天下理想的重要工具。由于新诗与现实过近的距离,在一个“革命”、“运动”和“改革”此起彼伏风云激荡的时代,许多新诗人争当时代的弄潮儿和政治思想文化改革的急先锋。这使新诗承担了很多诗歌以外的社会功能。而社会功能的过多承载往往伤及新诗的审美意蕴,而高度的严肃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新诗地经典意识。
经典常常与传统相依相存。新诗是以反对甚至彻底打倒崇尚经典的古代汉诗的“造反者”角色登上历史舞台的,坚持的是反传统立场。这种“出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诗是一种缺乏经典意识,甚至抵制经典化的特殊文体。新诗孕育诞生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中国全方位发生巨大变革的特殊时代。清末的“诗界革命”和民初“白话诗运动”要求打破包括汉诗格律传统在内的一切传统。新诗具有平民诗歌与通俗诗歌的性质,甚至过分强调通俗性和社会性。新诗革命的领袖们的理想是赋予普通人写诗的权利和能力。
新诗产量较高,最近20年产量最高。 不可否认,新诗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传统,一些新诗人也写出流芳千古的经典,甚至可以说产生了“经典诗人”、“经典诗派”、“经典诗体”和“经典写作”。新诗的诗体建设是最薄弱的,却也建立起了四种准定型诗体:现代格律诗、散文诗、小诗和长诗。诗作更多,仅在新诗草创期就有:胡适的《朋友》、刘半农的《晓》、沈尹默的《三弦》、郭沫若的《天狗》、闻一多的《死水》、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戴望舒的《雨巷》……但是总的说来,过去百年新诗严重缺乏经典意识甚至精品意识,有优秀诗人少诗歌大师,多庸品少精品,堪称经典的诗作更少。
新诗史上的一些经典作品与某种诗体的出现与成熟息息相关。如刘半农的《晓》标志着中国散文诗的问世,沈尹默的《三弦》则是这种诗体成熟的标志。再如冰心的《繁星》和《春水》,系新诗草创期“小诗运动”的代表作,具有相当重要的“历史价值”,所以通常情况下,新诗史只能称其为“经典”了。由此可以把新诗史的“经典”结论为四种产生方式的结果:著名文体造就的经典,著名诗人造就的经典,著名诗派造就的经典和优秀作品自成经典,前三者,特别是第二和第三者占大多数,却是最不可靠的,产生了很多伪经典。另外,新诗缺乏经典也是新诗没有地位甚至缺乏文体“合法性”的重要原因。网络诗歌的繁荣带来了新诗新一轮的世俗化和反经典化。很多诗人急于在网上发表,不愿意使用剪刀与磨石,更缺乏精品意识和经典意识,导致大量“垃圾诗歌”问世。(选自2009年7月28日《人民日报》,略有改动)
下列对“新诗”这一概念的有关说明,正确的一项是(   )

A.新诗诞生于中国全方位发生巨大变革的特殊时代,带有鲜明的“革命”、“运动”和“改革”的标志。
B.新诗虽然产量高,但严重缺乏经典意识,有优秀诗人少诗歌大师,多庸品少精品,没有流芳千古的经典作品。
C.在百年左右的新诗史上,最为薄弱的环节当属诗体建设,只建立起了区区四种定型的诗体。
D.新诗的一些代表作品,如刘半农的《晓》、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冰心的《繁星》均是“小诗运动”的代表作。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诗人们是世界上未经公认的立法者”,雪莱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诗人的作品具有法则的意义。
B.诗歌在中国古代更具有经典型,更多的是因为它富有无可替代的教化功能。
C.文章引用曹丕“盖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名言,是为了说明诗歌对语言形式具有特殊要求。
D.由于过重的使命感,使得许多新诗人在创作实践中淡化了经典意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歌地经典性往往表现在它对优秀创作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失掉传统必然会丧失经典。
B.新诗对社会功能的担当使得它丧失了审美意蕴,要增强审美意蕴就必须减少社会担当。
C.在产生过程中即否定汉诗的创作传统,这是造成新诗缺乏真正经典的先天原因。
D.创作的普及与提高往往是一对矛盾,强调诗歌创作的大众化必然伤及诗歌的经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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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祖先
马国福
①祖先的坟静静地卧在山坡上、河滩旁。白云从头顶掠过,向大地微笑致意,他们看不见;飞鸟从旁边飞过,翅膀划过气流的声音,他们听不见;风在草尖上奔跑,脚步轻柔,仪态万方,他们感受不到;野花藏在草丛问悄悄私语,释放出一缕淡淡的芬芳,他们闻不见。祖先是寂寞的。
②祖先们活着的时候,彼此牵连在血缘的纽带下,像一棵藤蔓上的瓜,沿着家族的根系,分享不同屋檐下有着相同温度的阳光,也承担着屋檐外不同方向吹来的风风雨雨。他们曾经荣耀,也曾经坎坷,曾经争斗,也曾经和睦。他们老了,累了,病了,一个个最后或安顺或无奈地辞别人世,谁也没能走出生命无常、枯荣自守、顺道而去的宿命。
③祖先们走了,(1)从此,家族的家谱上多了一个亡者的姓名以及他在村庄里的功过口碑;从此,家族的饭桌上少了一副碗筷和一串串断断续续的咳嗽;从此,村庄的土地上,少了一个俯向大地劳作的身影。他们把所有的恩怨情仇风光荣辱全部带到了土里,带进时间深处,最终成为泥土的一部分;生前的种种如意、不是、斗争和计较,统统化为尘埃,化为子孙后代奠念他们时的一把把香火、一场场祭祀。
④在传统的节日里,尤其是家族里举办红白喜事的时候,当后代们把一炷炷香裱在坟前点燃,当一缕缕青烟从坟茔升起,一滴滴酒水、奠茶瞬间渗入泥土,一张张燃尽的纸灰随风飘远,当感恩的叩拜、祈求风调雨顺人丁兴旺的祷词自心间涌起,祖先们复活了。祖先们不再寂寞。
⑤一系列奠祭仪式结束后,子孙们从坟头经过田头,最后回到自家的檐头。或许,祖先们思谋着,以何种方式沿着子孙白天留下的脚印回家。白天,祖先们幻化为一只鸟,回到曾经的家门前,站在高高的大树上,俯视曾经居住了一辈子的房子,哪里少了一片瓦,哪里多了一块砖;晚上,祖先们幻化成一阵风,乘着夜色,潜入依旧留有自己气息的院落里,抚摸曾经烙有自己掌纹的农具,哪里多了一片锈,哪里多了一个豁口,心微微作痛。乘着后代们熟睡的时候,祖先们悄悄从窗缝里潜入粮仓,巡视粮仓是否盈实。清晨,当晨曦穿过林梢,撒在庭院里,他们已经把每个角角落落看了个遍。当看到一处处变化以实物的形式呈现生活逐渐美好的样子,他们方才安心离去。
⑥这些年来,每逢重大传统节日的夜晚,我常常独坐一隅,反思我们的祖先。尽管祖先不可能幻化成风抚摸后代所使用的工具,也不可能幻化成鸟飞到阳台看我们的粮仓,但我一直觉得祖先并没有远离我们。他们如同脚下一粒粒泥沙,翻滚着,流淌着,翻滚到他们曾经走过的田间小路,流淌进他们曾经含辛茹苦劳动过的麦田。以他们灵魂的磷、腐朽肉体的肥,滋养生于斯安于斯的土地、河流、山川及其子孙。
⑦前不久,我到祖先的坟上烧纸。简短的仪式结束后,我坐在坟前的一道田埂上,静静地看着香火缭绕四散。坟头上一棵棵枸杞树蓬勃如华盖,挂满了红红的果实。这串串枸杞像一盏盏小小的红灯笼。莫不是它们在每个夜晚悄然亮起,给潜入村庄的祖先们照明?架在枸杞树上的鸟巢偶有鸟雀飞来飞去,是不是为了慰藉地下的祖先,在这远山远野间,还有家的气息?那叶齿锋利俗名叫冰草的青草,长得茂盛无比,像是守护要地的卫士,个个英姿飒爽,士气十足。(2)难道它们也在冥冥之中听从祖先的召唤,护佑祖先在大地上永久的家园?我们的祖先以生命的另一种方式存活着,成为大地的一部分。
⑧小小的坟头是一个个路标,祖先在那头,我们在这头。祖先是我们生命的源头,我们是一条条游走远方的支流。祖先已经不在世了,但那一抔抔黄土垒就的坟头,如同静放在大地上的一部久远发黄的教科书,支撑着我们生命的走向。
(选自《沙地》2009年第l期,有删改)
开头一节对文章内容的表达有什么作用?(4分)

文章开头说“祖先是寂寞的”,第④段又说“祖先们不再寂寞”,如何理解?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6分)

请结合文章探究“活着的祖先”这一标题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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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写出人物鲜明的个性
①无论是小说中的林黛玉,还是现实生活中的车夫老王和哲学家金岳霖,都是因为是独有的“这一个”才让人们牢记的,这就是个性。所谓人物的个性,是指一个人在思想、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异于他人的特征。
②那么,如何在文章中写出人物鲜明的个性呢?
③要学会感受,感受生活的酸甜苦辣,感受人物的喜怒哀乐。了解人物的生活与情感,是写好人物的基础。高尔斯华绥《品质》中的坚守制靴和做人品质而最后被饿死的靴匠,杨绛《老王》中身处困境却同情关心遭受迫害的知识分子的三轮车夫,个性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品中的这些底层人物能如此真实感人,原因之一就在于作者对生活中这类小人物的命运充满了同情、尊重和爱。缺少这样的眼光和胸怀,就无法认识人物,更无法写好人物。
④要写出人物生存的环境,换句话说,就是作者要熟悉生活。杨绛不熟悉生活是写不出老王来的,哪怕老王天天在她面前转悠;高尔斯华绥不熟悉生活是写不出格斯拉兄弟的,哪怕格斯拉兄弟整天坐在他面前。注意观察和思考生活是写出鲜明人物个性的必备条件。
⑤个性体现在人物的方方面面,人物的言行都是个性化的,是他人无可替代的。写出鲜明的人物个性,就要写出能体现人物鲜明个性的言行。它体现一个人物的身份、地位、年龄、职业、性格、文化教养等诸多方面的东西。人物的言行中往往有很多细节,这些细节最能传神地表达出人物的个性,细节描写是刻画人物形象、描绘人物个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比如杨绛写老王送钱钟书去医院后,面对杨绛坚决给钱的举动,哑着嗓子悄悄地问:“你还有钱吗?”这一细节就非常传神地把一个善良人的复杂心态呈现在读者面前。一方面,老王得收车资,他是靠这个来维持生活的,为雇主干活当然得拿报酬;另一方面,老王又不忍心收钱,因为老王知道对面的好人正在落难之中。“你还有钱吗”一句,就把一个好人对另一个好人的同情准确地表达出来,写出了人物的性格。人物的生活细节可能很多,但并非所有细节都有价值,要注意选材,保留能体现人物鲜明个性的材料。《品质》、《老王》、《金岳霖先生》等文章都是这方面的样板,要仔细体味作者在细节选材上处理的妙处。
⑥还有,要注意描写手法的综合运用。孤立地描写人物肖像不是不可以,但不如抓住记忆中最深刻的印象,把肖像描写与语言、动作描写结合起来,这样给人的感觉更立体更逼真;静态地描写人物心理固然好,但通过人物的动作、语言可能更能丰富而生动地表现人物的心理世界,刻画出人物的个性。
⑦当然,写出人物鲜明的个性还有其他一些艺术手法,通过阅读与写作实践,你自然会慢慢体会到。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6 分)


本文在论证上主要采用了什么方法?有什么特点? (6 分)


综观全文,如何写出人物鲜明的个性? 请概括说明。(6 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题目。
相片
孙犁
正月里我常替抗属写信。那些青年妇女们总是在口袋里带来一个信封两张信纸。如果她们是有孩子的,就拿在孩子的手里。信封信纸使起来并不方便,纸多半是她们剪鞋样或是糊窗户剩下来的,信封是她们亲手折叠成的。可是她们看得非常珍贵,非叫我使这个写不可。
这是因为觉得只有这样,才真正完全地表达了她们的心意。那天,一个远房嫂子来叫我给她的丈夫写信。信封信纸以外,还有一张小小的相片。
这是她的照片,是一张旧的、残破了的照片。照片上的光线那么暗,在一旁还有半个“验讫”字样的戳记。我看了看照片,又望了望她,为什么这样一个活泼好笑的人,照出相来,竟这么呆板阴沉!我说:“这相片照得不像!”
她斜坐在炕沿上笑着说:
“比我年轻?那是我二十一岁上照的!”
“不是年轻,是比你现在还老!”
“你是说哭丧着脸?”她嘻嘻地笑了,“那是敌人在的时候照的,心里害怕得不行,哪里还顾得笑!那时候,几千几万的人都照了相,在那些相片里拣不出一个有笑模样的来!”
她这是从敌人的“良民证”上撕下来的相片。敌人败退了,老百姓焚烧了代表一个艰难时代的良民证,出于忌讳,撕下了自己的照片。
“可是,”我好奇地问,“你不会另照一张给他寄去吗?”
“就给他寄这个去!”她郑重地说,“叫他看一看,有敌人在,我们在家里受的什么苦楚,是什么容影!你看这里!”
她过来指着相片角上的一点白光:“这是敌人的刺刀,我们哆哩哆嗦在那里照相,他们站在后面拿枪刺逼着哩!”
“叫他看看这个!”她退回去,又抬高声音说,“叫他坚决勇敢地打仗,保护着老百姓,打退蒋介石的进攻。那样受苦受难的日子,再也不要来了!现在自由幸福的生活,永远过下去吧!”
这就是一个青年妇女,在新年正月,给她那在前方炮火里打仗的丈夫的信的主要内容。如果人类的德行能够比较,我觉得只有这种崇高的心意,才能和那为人民的战士的英雄气概相当。
1947年2月
孙犁是“写对话的巧匠”,请简析本文对话描写的主要作用。


远房嫂子的性格特点有哪些?


末段有什么作用?


本文以“相片”为题,请探究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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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12年第12期,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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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了些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
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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