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特别的礼物
郁葱 译
早上,阿尔琼被收音机定时的7点新闻闹醒。他摸着旁边空空的枕头,才想起妻子出差了。
玛洛比此刻正在奥兰多,她早就起来了,但她怕打扰丈夫阿尔琼休息,一直等到7点才拨通家里的电话,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结婚27年了,她从未忘记过。不能与丈夫一起庆贺他的53岁生日,她感到很遗憾。好在今天晚上她就可以回家了。
电话响了,阿尔琼拿起听筒。“祝你生日快乐!”电话另一端唱道。“谢谢你,亲爱的。你还好吗?你什么时间回来?”所有的话都一下涌到阿尔琼的嘴边。
“我一切都好。我乘坐的航班晚上7点28分到菲尼克斯,八点半就可以到家了。记得给药店打电话给你送药,你的药明天就该吃完了。回家后,我与你一起到外面吃晚饭。”
“啊,太好了,”他说,“我一直想去昌德尔大街上新开的巴西餐馆品尝一下那里饭菜的味道呢。”
玛洛比最后还提醒他别忘了按时吃药,因为她仍然认为他什么都不能自理。
他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饭后就把药服了;他的心脏随时都会出问题。医生说他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而且越早越好。他已经在全国心脏移植登记名录上等待了两年。他每天都随身带着呼机,因为很快就该轮到他得到新的心脏了。很久以前,在一个要好的朋友因肾脏衰竭而死亡后,他和玛洛比就签约死后将器官捐献出来。
就在他要出门时,女儿希卡来电话祝他生日快乐。她现正在旧金山的大学学医,她是他的骄傲。下午,医院的一名护士来电话,说他们得到一个好消息——有心脏了,今天晚上就可以做移植手术。终于等到心脏了,他异常兴奋。护士告诉他,心脏正在送来的路上,他必须到医院办理入住手续。他赶紧给妻子打电话,可她的手机关机。可能正在回家的路上。于是他给她留了一条短信:“玛洛比,你一定不会相信,我得到了最好的生日礼物。医院说他们为我找到了一个心脏,并马上要做移植手术。晚上吃饭的事只好取消了,我们以后再吃。医院见。”
然后,阿尔琼又绘他最要好的朋友沙姆打了个电话,沙姆坚持放下工作陪阿尔琼去医院。阿尔琼住进医院之后,医院就为他开始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现在就等着心脏送到后就进手术室了。得知阿尔琼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消息之后,其他好几个朋友也都急忙赶到医院。沙姆也已去机场接玛洛比了。女儿明天上午就到。晚上7点45分,护士来说,心脏已经到了,正在送往医院的路上。
手术很成功。真是奇迹,他的身体对新心脏没有任何排斥。阿尔琼慢慢开始从手术的麻醉中醒过来。他睁开眼,感到嘴很干。
护士走到他跟前,问他需要什么。“水和我的妻子。”他艰难地用嘶哑的声音说。护士给他拿来一些冰沙,并把沙姆叫来。他用质问的眼光看着沙姆:“玛洛比在哪里?”“她很快就到,你现在应该好好休息。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祝贺你!”沙姆说。
两个星期后,阿尔琼回到家里。他的心脏手术恢复得很好,但他却闷闷不乐。家里没有玛洛比,显得很空。玛洛比再也没有回来,实际上,她已经部分回来。就在玛洛比回家去机场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一辆快速行驶的小轿车迎面与她相撞,她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已经无法抢救。她的大脑彻底受损。医院从她的驾驶执照上得知,她是器官捐献者。于是,他们把她的器官留了下来。阿尔琼正好是等待移植心脏名单的下一个——死者的血型等情况正好与他相匹配,所以。心脏便给阿尔琼送来。
得知这一切,阿尔琼悲痛欲绝。他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想起了30年前他们在加尔各答大学读书的时光。他们刚开始恋爱,就赶上他的生日。
她问他:“生日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的心。”他回答。
他还记得玛洛比在听到这句话时,羞怯地低着头笑的样子。她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
想到这里,眼泪不由自主地从他眼里流了下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
A.小说标题“特别的礼物”的“特别”之处主要在于它是需要作心脏移植手术的生日者得到了可以移植的心脏,而且是他妻子捐献给他的。 |
B.小说有一些细节描写,比如阿尔琼身边空空的枕头,玛洛比为不打扰丈夫休息而推迟打电话的时间等等,这些细节描写很好地表现了他们夫妻之间的爱。 |
C.阿尔琼出院后回到家里,但“家里没有玛洛比,显得很空”。这个“空”字具有双关的意义,既是房间因没有妻子而显得空,又是阿尔琼因妻子去世而失落的心理。 |
D.小说对玛洛比遭遇车祸的情节没有按时间顺序来写,而是用补写的方法来写,这样就在前面设置了悬念,以便为后文给读者造成强烈心理震撼而蓄势。 |
E.小说也略写了一些次要人物,比如,阿尔琼的女儿,沙姆,以及阿尔琼的其他朋友。这些人物如果不写,对小说的情节和主题都没有丝毫影响。
(2)小说第四段,妻子玛洛比“记得给药店打电话给你送药,你的药明天就该吃完了”这句话是一个细节描写,请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分析这句话的作用。
(3)小说倒数第三段,作者设计了“我要你的心”这句话,它在全文中有何妙处?请分析。
(4)丈夫无意中移植了妻子的心脏,是巧合也不是巧合。请结合小说的情节,各写出两点偶然性与必然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后面小题。
在近代和当代作家里,我认为有两个女作家对生命科学最具洞察力。
一个是19世纪上半叶的玛丽•雪莱。当时科学初兴,但她已警觉到科学家可能走火入魔,因而写了《科学怪人》。一个科学家竟然东拼西凑做出了一个人造人。最后他后悔莫及,和他造的人一起自我灭亡。“科学怪人”这个名词现在已成了一个通用的隐喻,任何人类以科学手段创造出来的非自然食物,都叫做“科学怪食”。
另一个则是加拿大当代的女诗人和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前几年在基因改造问题闹得很厉害的时候,她以一本《末世男女》把基因移植科技所造成的可怕世界以科幻小说的方式尽现无遗。
对近代科学发展略有所知的都当知道,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乃是生命科学发展快速的阶段。随着1962年DNA双螺旋构造的被发现,基因科学进入了黄金时代。基因科技有利于遗传性疾病病因的寻找和诊断,基因研究也有利于对生命现象的理解,但科学从来就不是价值中性的事务,科学的使用者是人,而人是个有七情六欲的自私动物。科学发展后,它也会成为一个体制,一种权力体系。当科学成了一种权力,科学的滥用、误用甚至科学所造成的公害即难避免。
科学成了一种体制、一种商业、一种权力后,它的自闭和反动最好的例子即是卡逊女士的遭遇。当年她发表《寂静的春天》,指出除草剂等化学药物造成生态的破坏,于是美国的化学界包括著名的化学教授和化学工业界都对她发动排山倒海的围剿。幸而当时主政的是肯尼迪政府,至少还有知识和判断力,才对除草剂、杀虫剂等化学药物进行管理。这显示出,当科学成为一个庞大的商业和教育体制,它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一种特权,一个恶势力,并走到违反科学精神的方向。而当代基因科技发迹后所造成的“科学怪食”就是个新兴的话题和论争的焦点。
美国的“孟山都”公司乃是全球最大的基因工程农业公司,例如它可以将土壤中某种细菌的抗除草剂基因移植到玉米身上,形成基因被改造过的玉米新品种。种植这种玉米极为省事,可以大面积喷洒除草剂,少了许多经营成本。再例如为了发明一种抗虫害蕃茄,可以将某种深海比目鱼的基因接到蕃茄的基因上。这种基因工程的农业已成了美国农业的主流。
但欧洲以“英国医学会”为主的一大群生化专家反对这种农业,他们提出了“基因流动”和“基因污染”这两个核心概念,基因是会流动的,基因流来流去,接来接去,它的结果完全不可预测,最后可能造成“基因污染”。1999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团队发现,变种玉米的花粉会污染到乳草叶,美国的帝王蝗吃了这种被污染的叶子,百分之百会死亡,其他便会生长停滞,这项发现被登在《自然》杂志上,证实了“基因污染”和风险的存在。前述的作家阿特伍德大胆地认为基因科技发展到最后,会形成一种“基因定时炸弹”。它会隐藏不彰,等到其他条件配合,它的致命效果就会出现。
因此,基因科学家已成了新的上帝,把基因接来接去,要什么品质的作物,只要找到基因加以移植,就可以形成新的作物品种,甚至有可能培养出新的动物品种。但基因科技所造成的未必是个基因乐园,却反而因为基因科学家的走火入魔,而造成人类的恶梦。人们不敢预测基因的任意接植,最后会形成什么奇怪的品种,也无法预测它的运动会产生生态上什么难测的结果。科学的发展固然带来许多福祉,但也产生了许多恶梦。对大自然知所敬畏,对科学家自身职责和知识盲点多一点反省和警觉,或许才是科学家应有的谦虚吧!(选自《南风窗》2013年第24期)下列关于“对生命科学最具洞察力”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玛丽•雪莱在19世纪上半叶科学初兴的时候,已警觉到科学家定会走火入魔,因而写了《科学怪人》一书来警示世人。 |
B.前几年,加拿大当代的女诗人和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用一本科幻小说《末世男女》,把基因移植科技所造成的可怕世界尽现无遗。 |
C.美国化学界包括著名的化学教授和化学工业界,都对卡逊女士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发动了排山倒海的围剿。 |
D.基因科技有利于遗传性疾病病因的寻找和诊断,基因研究也有利于对生命现象的理解,基因科学必将造福人类。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肯尼迪政府对除草剂、杀虫剂等化学药物进行管理,显示出政府利用特权,走到违反科学精神的方向。 |
B.将土壤中某种细菌的抗除草剂基因移植到玉米身上,形成基因被改造过的玉米新品种,这种基因工程的农业已成了美国农业的主流,也将是今后世界农业发展的方向。 |
C.欧洲 “英国医学会”里的一大群生化专家提出了“基因流动”和“基因污染”这两个核心概念。 |
D.为了发明一种抗虫害的蕃茄,将某种深海比目鱼的基因接到蕃茄的基因上,这就是“基因流动”一种形式。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科学怪人”和“科学怪食”都是科学发展的产物,自私的使用者不可避免地造成其滥用、误用,科学所造成的公害即难避免。 |
B.1999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团队的发现——变种玉米的花粉会污染到乳草叶,证明基因污染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它是一种“基因定时炸弹”,其危害是致命的。 |
C.基因科技发展到今天,基因科学家通过基因流动,培植出新的作物品种甚至培养出新的动物品种都不是难事。 |
D.正确对待基因科技的态度应该是:对大自然要心存敬畏,对科学家自身职责和知识盲点多一点反省和警觉。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曹禺执教剧校
曹禺来到南京几天了,这正是1936年的初秋季节,他一正忙着整理行李,接待新的朋友。他作为国立南京戏剧学校的教授,应聘到这里来教书。虽然,很疲惫,但心情却有另一番新的滋味。
他在事业上是一个从来不敷衍的人,他的热情不但贯注在创作上,同样,也渗透在教学里。他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而且剧目也经过精心挑选。他从不做抽象的说教,而是采取边朗诵、边表演、边分析的方法,绘声绘色地把同学带入戏剧情境之中,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即使剧本上的一句台词、一个停顿,他都能讲出它内在的底蕴。他把渊博的知识、舞台的实践和具体入微的艺术感受融合在一起,这就把学生迷住了。每一堂课,对他们来说都是美不胜收。许多同学回忆说,万老师上课,可谓绝妙,他有学问,会表演,又有创作经验,因此,讲起课来就驾轻就熟,挥洒自如,加上他那口才,所以,每次上课,课堂里都挤得满满的,连外班的学生也来听他的课。他还有一套辅导方法,为了提高学生的欣赏和理解剧本的水平,除重点讲授一些剧目,还组织学生阅读世界名著。他不是一般地布置一下,任其自流,而是按照点名册,具体规定某某读哪本名著,并让每个人都要写出读书报告,或分析主题和人物,或分析戏剧结构和冲突,过一段时间,再根据每个同学的具体情况,更换新的阅读剧目。这样一种指导阅读的方法,使学生获益匪浅,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鉴赏能力。因为他所读中外戏剧名著较多,才能这样指导学生;同时,也因为他具有一种诲人不倦的精神,才能这样不怕麻烦,因材施教。
指导学生排戏,他基本上是运用他的实践经验,也可以说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他首先发动学生讨论剧本,从主题、人物到台词,让学生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务求理解透彻。具体排练时,又指导得十分细致。每句台词,为什么这样写,它的含义是什么,该怎么念,又该怎样动作,几乎等于他把每个角色都演一遍。学生们说:“万老师是编剧、导演、演员三位一体的老师。他写的剧本处处体现出他的艺术匠心,写得那么细致,连动作都写出来了,他指导学生排戏,也是这样,独具一格,犹如中国的工笔画。”他的教学和他的日常生活风度迥然不同,他为人比较谨慎,沉默寡言,但又很马虎、不拘小节,不会料理生活,他给学生的印象是很随便的,从不摆老师的架子,但是,在排演场上,却挺较真,连一个动作都不准错。一旦进入创作领域.他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曹禺来南京不久,便同马彦祥、戴涯等一起组织起“中国戏剧学会”,他们“为适应新兴演剧艺术职业化的要求”,组织了这个学会,强调通过演剧来研究话剧艺术。他们第一次便筹备了《雷雨》的演出,由曹禺扮演周朴园,马彦祥扮演鲁贵,戴涯扮演周萍,郑艳梅扮演繁漪,李虹扮演四凤。这是曹禺第一次扮演自己剧本中的角色,他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入这次演出之中。当《雷雨》在南京世界大戏院公演时,一下子便打响了,可以说轰动了南京城。特别是剧校的同学看到老师们的示范演出,真使他们大开眼界。马彦祥后来回忆说:我看过不下十几个周朴园,但曹禺演得最好。这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己的人物,他是个好演员,他懂得生活,不是那种空中楼阁式的。我觉得演周朴园没有比他演得更好的了。
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只有一年的时间,而这一年也可以说是他享受创作的愉悦和欢欣的一年。
(节选自田本相《曹禺传》)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曹禺在南京剧校执教年,虽然身心疲惫,但因为到一个新的地方,从事一份新的职业,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也另有一番新滋味。 |
B.曹禺是一位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他有学问,会表演,创作经验丰富,口才又好,因此,讲起课来挥洒自如,让同学们感到美不胜收。 |
C.曹禺指导学生排戏的方法,就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完全依靠自己的实践经验,对学生进行非常具体非常细致的指导。 |
D.周朴园是曹禺第一次扮演的戏剧角色,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已的人物,是个好演员,懂得生活,因而演出很成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
E.本文主要从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指导学生排戏、组织“中国戏剧学会”三方面叙述传主在南京剧校执教的事迹,首尾呼应,语言平实。曹禺在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时,教学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文章重点写曹禺在剧校的执教情况,第三自然段结尾提到他的日常生活风度,有何用意?
曹禺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的教学虽然只有短短一年时间,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其主要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无言的骡子
相裕亭
冬日黄昏,太阳像个霜打的红柿子,软蔫蔫地落下了。可那会儿万顺大叔正起劲地赶着他的骡子,从村东的水泥制板场又拉来满当当的一车水泥板子,精神抖擞地奔着这边公路赶来。他的儿子——一个长着小黑胡子、个头儿比万顺大叔还要高出一头的大小伙子,这阵子可能还在为刚才与父亲的争执而不快——远远地跟在后面,好像前面的车和车上的水泥板子与他无关。
万顺大叔看儿子那副熊样,不想搭理他。万顺大叔想拉完这一趟,返回来再跑一趟。可儿子不那样想,儿子想拉完这一趟,就收工回家。他和西巷的三华子约好,晚饭后要去城关找朋友玩。
可父亲不让,父亲说:“今晚得把九更家的楼板送齐了。”
儿子说:“明天再送不行吗?”
父亲说:“明天还有吉庆家的、小套家的等着哩!”
小村腊月,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好多人家都选这个时候盖新房。万顺大叔为了揽下这送楼板的差使,专门在水泥制板场请了酒席。这阵子正忙得不可开交,他巴不得眼前的骡子能变成一匹马,一匹能多拉快跑的骏马才好哩!可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正好与老子的想法相反。这小兔崽子,从小到大,一天力气活儿没干过,整天当个宝贝一样疼着他惯着他,把他惯坏了!而今,干什么都没有长进,见天就知道和三华子伙在一起四处疯玩。
万顺大叔不想跟他啰唆,套上骡子,如同身边没有这个儿子一样愤愤地赶着车,前头走了。儿子看父亲拿他无所谓,他本不想跟父亲走,可也不敢离去,就那么很无奈地跟在父亲后面,如同无事人似的。
眼看,前面就是村路与公路的交叉口。那儿,有一个看似很不起眼的陡坡。
但是装满水泥板子的骡子车爬上去很不容易,尤其是公路上浇灌了水泥板道以后,明显高于那条横向而来的乡间土道。
好在,万顺大叔的骡子爬过这个陡坡,知道在什么时候加劲,什么时候瞪起眼来爬坡。万顺大叔也相信他这老伙计有那个能耐。但他,在骡子加速的那一刻,还是下意识地回头瞥了儿子一眼,万顺大叔想让儿子快点儿赶过来,在后面用力推一把。看儿子那副蔫不唧的熊样,万顺大叔气不打一处来!他一咬牙,扬起鞭子,嘎,嘎!两声空响,给了骡子一个爬坡的信号,那骡子立马陡起耳朵,蹄下生风,扬起一片烟尘。万顺大叔在那烟尘中,随之弓下腰,一把拽住车子左边的护栏,瞪圆了眼睛,与骡子奋力冲向陡坡!
万顺大叔想在儿子面前显显他的能耐!他想正告儿子:你个小兔崽子,少在老子面前耍横,老子没有你来做帮手,照样能把这车水泥板子拉上坡去!往常,儿子不在的时候,万顺大叔与他的骡子确实那样爬过。
可今天,那头骡子跟万顺大叔跑了一整天。一天中,每一车的水泥板子都装成小山一般高。这会儿,那骡子可能是体力不支了,万顺大叔抓住护栏的那只胳膊已经帮骡子下足了力气!可那骡子,偏偏在前蹄踏上公路的一刹那,打了一个前踢,就听咔嚓一声脆响,双膝跪地了。随之,车上的水泥板子往前一倾.当即把骡子压趴在地上了。
万顺大叔扬起鞭子,想让骡子站起来,快站起来!万顺大叔猛抽了骡子一鞭,声嘶力竭地扯嗓高喊:“驾,驾!”
走在后面的儿子,看到前面发生了意外,一个箭步蹿上来,跳到车子的尾部,想以他身体的重量来平衡骡子背上的压力,企图帮父亲,或者说是帮骡子重新站起来。
父亲看到儿子的举动,心中虽有些暖意,可他仍旧面无表情。但,接下来,父子俩配合得十分默契。就在儿子纵身跳上水泥板车的一刹那,万顺大叔啪的一声鞭响,正抽在骡子的脖子上,给了骡子一个死命令,让它站起来!
骡子极有灵性,随之划动四蹄,想站起来,但它并没能站起来。这期间,万顺大叔又是重重一鞭,这一鞭,狠狠地抽在骡子的耳根部,这对于骡子来说,是无情的抽打,是凄惨的抽打!与此同时,就看那骡子瞪直了眼睛,从肚皮底下伸出一条后腿,划动了一下,没有找到支撑点,但它的两条前腿却神奇般地支撑起来,随之另一条后腿也颤悠悠地支撑住了。可,就在万顺大叔拽紧了缰绳,强迫骡子往前迈步时,就听扑通一声响,骡子再次重重地倒下了。
万顺大叔扬起鞭子,还想抽打它,只见那骡子脖子一软,鼻孔里呼出长长的一团热气,两行浑浊的泪水,如同两条蠕动的蚯蚓一样,顺着它眼窝的黑线汩汩地流下来——那骡子的一条后腿,被顺势而下的水泥板子给撞断了。但,骡子无言,无法诉说它的腿断了,辜负了主人的期望,它在主人的皮鞭下,深深地把头戳在地上了。
这时候,儿子从后面过来,想看看前头的骡子到底怎么了,没料到,此刻,正蹲在地上与骡子“对话”的万顺大叔,抹着骡子的热泪,莫名其妙地扬起鞭子,冲着儿子,劈头盖脸,噼啪噼啪地打来。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的景物描写,既是环境描写,又具有象征意味,为故事的展开营造氛围,“太阳软蔫蔫地落下了”也蕴含着小说的悲剧意义。 |
B.小说中多次写到万顺大叔的心理活动,一则丰富了主人公的形象,二则充分揭示了小说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推动了情节发展。 |
C.小说结尾写到骡子“两行浑浊的泪水……顺着它眼窝的黑线汩汩地流下来”,作者用拟人手法表现出骡子对自己命运的伤感。 |
D.父亲用鞭子抽打儿子的反常动作,突出了万顺大叔对相依为命的老伙计深厚的感情,骡子受伤了,他心疼。在艰难的生活中,畜生比儿子还要亲。 |
E.小说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场景,展示了转型期两代人价值观的矛盾交织,通过对一骡子命运的描写,表现出作者的悲悯情怀和强烈的人文关怀意识“骡子”在小说中起到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主人公万顺大叔这一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在艺术表现上重要的手法是对比,这种手法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韵”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指的是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那种无法用言语传达的、类似于诗的意味。 |
B.“韵”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可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有共同的审美心理,可以感受到它和物质一样存在着。 |
C.“韵”是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使艺术家对它痴迷癫狂地追求,它赋予古代经典之作令人神往的气息。 |
D.“韵”的意味从作品中显现出来,需要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和境界在他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 |
下列对“中国书法”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
B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使之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C.在中国,书法是书法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
D.中国书法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是书法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学者型书法家着眼于获取书法本体之外的韵,工匠型书法家着眼于书法本体,所以前者比后者更为世人所推崇。 |
B.古人先净手、屏息再欣赏作品,这样就可以在欣赏时,产生如对至尊的敬畏感,尽快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 |
C.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可以让欣赏者在瞬间的感悟中超脱世俗,得到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 |
D.艺术家只是关心人生在世的快慰和满足,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这就造成了他们创造的艺术很少具有批判性的特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最近,“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既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对于选手身份、经历等方面的争议。好评和争议交错,热播和分歧共存,这其实是中国近年来选秀文化发展变化状况的折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新的变化的投影。
“中国好声音”之所以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力求超越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也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力图回到尽可能纯粹的音乐的本质,力图让“好声音”成为唯才是举最重要的砝码。让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来指点新人,依据好声音来收徒,而选手也可以选择导师,进入音乐专业领域深造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既不同于让年轻人成为粉丝热捧的超级明星,也不同于让普通人在舞台上一展即毕的走过场。这其实是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得以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让选秀不再是一下子就实现梦想,也不是仅仅展现梦想,而是让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将梦想的实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节目正是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公众。
今天的“80后”、“90后”处在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而自身的适应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之中。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如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路径,正是青年一代的焦虑所在。选秀节目尚未从这一方面加以具体的指点,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在“中国好声音”中却得到了展现。这很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对于激励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更艰苦地磨练,给他们提供更加积极向上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这里不是梦想止步之处,也不是梦想瞬间实现的地方,而是一个走向梦想实现的起点,一个修业和锻炼的开始。幸福感来自奋斗和梦想的力量,而这一切都在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中进行,这是节目具有魅力的地方。
但这个节目引起的质疑也值得反思。尤其是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引发了一些争议,这其实说明,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也要求电视节目应该有更严格的自律,使得出现在屏幕上的选手更为真实。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胡乱编造情节的状况,因为大家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只有诚信,社会才能向更高处进发。年轻一代所需要的是更真实的人生的反映,而不是戏剧化的表演。这其实也给这个优秀的节目一个更为苛刻的要求。只有更加真实,让每一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节目才可能赢得更多的观众。因为只有真实的人的努力和梦想才有价值,这是对“纯粹”的另一意义指向,也凸显了今天社会的必然要求。下列关于“中国好声音”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好声音”的出现赢得了诸多人的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公众的这些争议值得反思,引起争议之处需要改进。 |
B.“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是因为它邀请了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参与到节目中来。 |
C.“中国好声音”让年轻人能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的梦想能够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因而赢得了公众。 |
D.选秀节目对“80后”、“90后”青年一代的焦虑未加具体的指点,“中国好声音”展现了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与众不同,它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 |
B.“中国好声音”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 |
C.“中国好声音“里的选手们一旦凭借舞台上优异的综合表现成为刘欢、那英的学生,就为他们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D.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因此“中国好声音”中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因不够真实就引发了一些争议。 |
划线句中的“纯粹”一词在文章中有哪两个意义指向?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