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草 木
韩少功
佛教慈悲一切有眼睛的生命,故没有“人”而只有“有情”的概念,把人与动物并置这一概念之内,一视同仁。这一来,只有植物降了等级,冷落在慈悲光圈之外,于是牛羊大嚼青草从来不被看作屠杀,工匠砍削竹木从来不被看作酷刑。
佛祖如果多一点现代科学知识,其实可知草木虽无心肝,却也有神经活动和精神反应,甚至还有心理记忆和面部表情——至少比网络上的电子虚拟宠物要“有情”得多。比如我家的葡萄就是小姐身子丫环命,脾气大得很,心眼小得很。有一天,一树葡萄叶突然只剩下光光的主杆,叶子全部脱落在地任人碾踏,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想了好一会,才记起来前一天给它修剪过三四片叶子,意在清除一些带虫眼的破叶,以便它更为靓丽清新。肯定是我这一剪子惹恼了它,让它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来个英勇地以死抗争。你小子剪什么剪?老娘躲不起,但死得起,不活了!
不仅是这一株,其它葡萄也不好惹,决不容我随意造次。又一次,我见另一株葡萄被风雨吹得歪歪斜斜,好心让它转了个身子,以便攀上新搭的棚架。我的手脚已经轻得不能再轻,态度已经和善得不能再和善,但还是再次逼出了惊天动地的自杀案,又是一次绿叶呼啦啦尽落,剩下光杆一根。直到两个多月后,自杀者出足了气,逞足了威风,枯杆上才绽出一芽新绿,算是气色缓和心回意转。
相比之下,姿质平平的梓树就淳厚得多。工匠们建房施工时,把一棵碍事的小梓树剁了,又在树根旁挖灶熬浆料,算是刀刑火刑无不用其极,足足让小树死了十几遍。不料工匠离开半年之后,这树蔸无怨无悔,从焦土里抽枝发叶,顽强地活了过来,为主人很快撑起了一片绿荫。在中国的文字里,木匠原名“梓匠”,故乡又名“桑梓”,可见这种树在历史上颇有年头。这与它的不屈不挠和任劳任怨一定不无关系。我只是觉得这种树稍稍有点蠢,比如初秋之际,寒暖不定,它们似乎是被气候信号搞糊涂了,不知眼下是什么季节,就又落叶又发芽的,如同连哭带笑,又加棉袄又摇扇,蠢得有点丢人现眼。
秋天来了!我忍不住冲着它们喝斥。
它们似乎听不懂,新芽还是冲着落叶往外窜。
草木的心性其实各各不一:牵牛花对光亮最敏感,每天早上速开速谢,只在朝霞泼地的那一刻爆出蓝花一串,相当于植物的鸡鸣,或者是色彩的早操。桂花最守团队纪律,金色或银白的花粒,说有就全树都有,说无就全树都无,变化只在瞬间,似有共同行动的准确时机和及时联系的局域网络,谁都不得自由主义地擅自进退。比较而言,只有月季花最为娇生惯养。它们享受了最肥沃的土壤,最敞亮的受阳区位,最频繁的喷药杀虫,但还是爱长不长,倦容满面,暮气沉沉。硬要长的话,突然窜出一根长枝,挂上一两朵孤零零的花,就把你给打发掉。
当一棵树开花的时候,谁说它就不是在微笑呢?当一片红叶飘落在地的时候,谁说它不是一口哀怨的咯血?当瓜叶枯黄甚至枯黑的时候,谁说这不是它们在咳嗽或者呻吟?有一些黄色的或紫色的小野花突然在院墙里满地开放,如同一些吵吵闹闹的来客。它们在随后的一两年里突然不见踪影,不知去了哪里,满园静寂无声。我只能把这事看作是客人的愤然而去和含怒绝交——但我在何事上得罪了它们?
再说我们同时栽下的一些桔树吧。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对它们同样地挖坑同样地修剪同样地追肥,但靠路边的三棵长得很快,眼看就要开花挂果,其它几株却无精打采,单薄瘦弱,长来长去还是侏儒,甚至叶子一片片在蜷缩。有一位农妇曾对我说:你要对它们多讲讲话么。你尤其不能分亲疏厚薄,要一碗水端平么——你对它们没好脸色,它们就活得更没有劲头了。
我对这个建议半信半疑:几棵树苗也能看得懂脸色?作者说他家的葡萄是“小姐身子丫环命,脾气大得很,心眼小得很”,从文中描写葡萄的内容看,作者这样说表达他什么样的感情?
作者说草木的心性各各不一,请根据原文有关内容说说梓树有什么样的心性。
简析这篇文章写“草木”时采用的艺术手法。
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下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
“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
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
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10月16日)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
B.门罗是加拿大文学圈一个“逃离者”,因为害怕听到她所不理解的谈话,失去自信;但她创作的许多素材又都是聆听来的,作者这样写有点前后矛盾。 |
C.门罗写作臻于完美,却不把写作当成一种职业。美国作家奥兹克认为她是当代短篇小说大师,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
D.门罗认为如果你遵守了你认为的好的规矩和习惯,那么你是在保护你自己,因为这样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
E. 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客观、直白、真实地讲述了加拿大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门罗的故事,语言朴实,同时引用了许多名家的评价,使文章更具说服力。门罗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她的作品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门罗成功的秘诀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门罗为什么说“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明月清泉自在怀(贾平凹)
读王维的《山居秋暝》时年龄还小,想象不来“松间明月”的高洁,也不懂得“泉流石上”是什么样。母亲说这是一幅很美很美的风景画,要我好好背,说背熟了就知道意思了。我虽将诗句背得滚瓜烂熟,其意义依然不懂。什么空山、清泉、渔舟这些田园风物也只是朦胧,而乡野情致则更模糊了。
后来上了大学,有了些古文功底,常常自豪于同窗学友。翻来覆去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也能时常获得师长赞许。再后来深入乡村,造访田园,登临名山,并且专在月夜听泉,古刹闻钟,乘江南渔舟,访溪边浣女,都为寻找王维《山居秋暝》的那种灿烂意境,都为了却“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那份执著情结。一段时间,于人世纷杂之中,自以为林泉在胸,甚至以渔樵野老自居,说和同事纠纷,劝解祸中难人。自以为心中有了王维,就了却了人间烦恼,看透了红尘纷争;更自以为一壶清茶,便可笑谈古今。
真正进入了人生的生存程序——结婚,生子,住房,柴米油盐,等等,才知道青年时代“明月松间照”式的“超脱”,只不过是少年 时代“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浮雕和顺延。真正对王维和他的诗的理解,是在经历了无数生命的体验和阅历的堆积之后。人之一生,苦也罢,乐也罢;得也罢,失也罢——要紧的是心间的一泓清潭里不能没有月辉。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顶上的松阴、足下的流泉以及坐下的磐石,何曾因宠辱得失而抛却自在?又何曾因风霜雨雪而易移萎缩?它们自我踏实,不变心性,才有了千年的阅历,万年的长久,也才有了诗人的神韵和学者的品性。我不止一次地造访过终南山翠华池边那棵苍松,也每年数次带外地朋友去观览黄帝陵下的汉武帝手植柏 ,还常常携着孩子在碑林前的唐槐边盘桓……这些木中的祖宗,旱天雷摧折过它们的骨干,三九冰冻裂过它们的树皮,甚至它们还挨过野樵顽童的斧斫和毛虫鸟雀的啮啄,然而它们全都无言地忍受了,它们默默地自我修复,自我完善。
相形之下,那些不惜以自己的尊严和人格与金钱地位、功名利禄作交换,最终腰缠万贯、飞黄腾达的小人的蝇营狗苟算得了什么?且让他暂时得逞又能怎样?
王维实在是唐朝的爱因斯坦,他把山水景物参悟得那么透彻,所谓穷根物理形而上学于他实在是储之心灵,口吐莲花!坦诚、执著、自识,使王维远离了贪婪、附庸、嫉妒的装饰,从而永葆了自身人品、诗品顽强的生命力。谁又能说不呢?的确,“空山”是一种胸襟,“新雨”是一种态度,“天气”是一种环境,“晚来”是瞬时的境遇。“竹喧”也罢,“莲动”也罢,“春芳”也罢,“王孙”也罢,生活中的诱惑实在太多太多,而物质的欲望则永无止境,什么都要的结果最终只能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唯有甘于清贫,甘于寂寞,自始至终保持独立的人格,这才是人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王维的人生态度正是因为有了太多的放弃,也便才有他“休阴无恶木,饮水必清源”的高洁情怀,也便才有了他哲悟金铂般的千古名篇。
“明月松间照”,照一片娴静淡泊寄寓我无所栖息的灵魂;“清泉石上流”,流一江春水细浪淘洗我劳累庸碌之身躯。浣女是个好,渔舟也是个好,好的质地在于劳作,在于独立,在于思想——这是物质的创造,更是精神的明月清泉。 (选自《人民日报》2000、2、25) 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5 分)
A.这篇散文旁征博引,古今中外的材料信手拈来,但始终以抨击“不惜以自己的尊严和 人格与金钱地位、 功名利禄作交换”的小人为线索,体现了散文“形散而神聚”的特点。 |
B.这是一篇托物言志的散文,作者托明月清泉,寄托自己对人生境界的追求。作者对自然景物的拟化和由此引发的议论,深化了文章内容和主题,语言典雅而含蓄,富有美感。 |
C.“要紧的是心间的一泓清泉里不能没有月辉”,这句话强调的是,人生在世,面对宠辱得失,要悠然淡泊;面对困难挫折,要坚持不懈。 |
D.王维哲悟金铂般的千古名篇,正是他放弃了太多的追求,甘于清贫、甘于寂寞,自始至终保持独立的人格的结果。 |
E.文章结尾写到了浣女和渔夫,目的是赞美他们辛勤的劳作,赞美他们远离红尘纷争、保持独立人格的精神,同时强调他们创造了物质财富,更创造了精神财富,从而使主题更加深刻。 作者读王维的《山居秋暝》 ,因阅历不同而感受不同,请整合文中的信息,简要概括作者 认识经历的几个阶段。(6分)
答: 作者写终南山的松、黄帝陵的柏和碑林前的槐,有什么作用?(6分)
答: 简要分析作者赋予“明月清泉自在怀”什么内涵,谈谈你的看法。(8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准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段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簪献曲”或者“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提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段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和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晨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歌,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晨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
B.《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
C.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
D.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
C.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风雨中忆萧红
丁玲
①一块肮脏的云成天盖在头上,微微地下着一点看不见的细雨,打湿了地面,那轻柔的柳絮和蒲公英都飘舞不起而沾在泥土上了。本来就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一下雨便更觉得闷在窑洞里的日子太长。
②就在这样的风雨中,我想起了天涯的故人,那些死去的或是正受着难的。前天我想起了雪峰,昨天我又苦苦地想起秋白,今天我想起了刚逝世不久的萧红。
③萧红和我认识的时候,是在一九三八年春初。初次见她,她的苍白的脸,紧紧闭着的嘴唇,敏捷的动作和神经质的笑声,使我觉得很特别,而唤起许多回忆,但她的说话是很自然而真率的。我很奇怪作为一个作家的她,为什么会那样少于世故,大概女人都容易保有纯洁和幻想吧。
④我们相处了一个春天,彼此都很亲切,并不感觉到有什么孤僻的性格。我们尽情地在一块儿唱歌,每夜谈到很晚才睡觉。当然我们在思想上、感情上、性格上不是没有差异。然而彼此都能理解,并不会因为不同意见或不同嗜好而争吵,而揶揄。我们痛饮过,我们也曾在风雨之夕互相倾诉。然而现在想来,我们谈得是多么的少啊!我们似乎从没有谈到过自己,尤其是我。然而我却以为她从没有一句话是失去了自己的,因为我们实在都太真实,太爱在朋友的面前赤裸自己的精神。但我仍会觉得我们是谈得太少的,因为,像这样无妨嫌、无拘束、不须警惕着谈话的人是太少了啊!
⑤抗战开始后,劳累奔波使她迷茫,不知在何处安顿自己的生活。延安虽不够作为一个写作的百年长计之处,然在抗战中,可以使一个人少顾虑于日常琐碎,或者会使她能更健康些。但萧红却南去了。
⑥我们分手后,就没有通过一封信。端未曾来过几次信,在最后的一封信上(香港失陷约一星期前收到)告诉我,萧红因病由皇后医院迁出。不知为什么我就有一种预感,觉得有种可怕的东西会来似的。有一次我同白朗说:"萧红绝不会长寿的。"当我说这话的时候,我是曾把眼睛扫遍了中国我所认识的或知道的女性朋友,而感到一种无言的寂寞。能够耐苦的,不依赖于别的力量,有才智、有气节而从事写作的女友,是如此寥寥啊!
⑦不幸的是我的杞忧竟成了现实,当我昂头望着天的那边,或低头细数脚底的泥沙,我都不能压制我丧去一个真实的同伴的叹息。
⑧生在现在的世界上,死对于自己也是莫大的损失。因为这世界上有的是戮尸的遗法,从此你的话语和文学将更被歪曲,被侮辱:听说连未死的胡风都有人证明他是汉奸,那么对于已死的人,当然更不必贿买这种无耻的人证了。鲁迅先生的"阿Q"曾被那批御用文人歪曲地诠释。那么《生死场》的命运也就难免于这种灾难。
⑨只要我活着,朋友的噩耗一定将陆续地压住我沉闷的呼吸。尤其是在这风雨的日子里,我会更感到我的重荷,但我一定可以支持下去的。我将压榨我生命所有的余剩,为着你们的安慰和光荣。哪怕就仅仅为着你们也好,因为你们是受苦难的劳动者,你们的理想就是真理。
⑩风雨已停,朦朦的月亮浮在西边的山头上,明天将有一个晴天。我为着明天的胜利而微笑,为着永生而休息。我吹熄了灯,平静地躺到床上。
一九四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文章有删减)
1. |
文章第一段中有关"风雨"的描写有何作用? |
2. |
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萧红的性格特点。 |
3. |
赏析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 |
4. |
结合文章对萧红的回忆,探究作者蕴含其中的丰富的思想感情。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来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来,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来,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
(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
B.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
C.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
D.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
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
周汝昌步入“研红”道路,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
周汝昌被称为“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当代“红学泰斗”。为什么他能在红学研究上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