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7—10题。
高等教育
司玉笙
强高考落榜后就随本家哥去沿海的一个港口城市打工。
那城市很美,强的眼睛就不够用了。本家哥说,不赖吧?强说,不赖。本家哥说,不赖是不赖,可总归不是自个儿的家,人家瞧不起咱。强说,自个儿瞧得起自个就行。
强和本家哥在码头的一个仓库给人家缝补篷布。强很能干,做的活儿精细,看到丢弃的线头碎布也拾起来,留作备用。
那夜暴风雨骤起,强从床上爬起来,冲到雨帘中。本家哥劝不住他,骂他是个傻蛋。
在露天仓垛里,强查看了一垛又一垛加固被掀起的篷布,待老板驾车来过,他已成了个水人儿。老板见所储物资丝毫未损,当场要给他加薪,他就说,不啦,我只是看看我修补的篷布牢不牢。老板见他如此诚实,就想把另一个公司交给他,让他当经理。强说,我不行,让文化高的人干吧,老板说,我看你行——比文化高的是人身上的那种东西!
强就当了经理。
公司需要招聘几个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人当业务员,就在报纸上做了广告。本家哥闻讯跑来,说给我弄个美差干干。强说,你不行。本家哥说,看大门也不行吗?强说,不行,你不会把这里当成自个儿的家。本家哥脸涨得紫红,骂道,你真没良心。强说,把自个儿的事干好才算有良心。
公司进了几个有文凭的年轻人,业务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过了些日子,那几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知道了强的底细,心里就起毛说,凭我们的学历,怎能窝在他手下?强知道了并不恼,说,我们既然在一起共事,就把事办好吧,这个经理的帽儿谁都可以戴,可有价值的并不在这顶帽上……
那几个大学生面面相觑,就不吭声了。
一外商听说这个公司很有发展前途,想洽淡一项合作项目。强的助手说,这可是条大鱼啊,咱得好好接待。强说,对头。
外商来了,是位外籍华人,还带着翻译、秘书一行。
强用英语问,先生会汉语吗?
那外商一愣,说,会的。强就说我们用母语谈好吗?
外商就道了一声“0K”。谈完了,强说,我们共进晚餐怎么样?外商迟疑地点了点头。
晚餐很简单,但有特色。所有盘子都尽了,只剩下两个小笼包子。强对服务小姐说,请把这两个包子装进食品袋里,我带走。
虽说这话很自然,他的助手却紧张起来,不住地看那外商。那外商站起来,抓住强的手紧握着,说,OK,明天我们就签合同。
事成之后,老板设宴招待外商,强和他的助手都去了。
席间,外商轻声问强,你受过什么高等教育?为什么能做得这么好?
强说,我家很穷,父母不识字,可他们对我的教育是从一粒米、一根线开始的。后来我父亲去世,母亲辛辛苦苦地供我上学。她说,俺不指望你高人一等,你能做好你自个儿的事就中……
在一旁的老板眼里渗出亮亮的液体,他端起一杯酒,说,我提议敬她老人家一杯——你受过人生最好的教育——把你母亲接来吧!本文主要写了强的三件事,请概括这三件事。
(1)
(2)
(3)
本文写高考落榜生强的成功经历,题目却为“高等教育”。通观全文,作者用此题目的作用在于。
(1)
(2)
(3) 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下列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对强的外貌、心理未作描摹,对话采用他人讲述的方式来间接表达,去掉了一切虚饰,只留人生的本真,较好地表现了人性的本质。 |
B.本家哥所说的“良心”和强所说的“良心”,他俩说的意思是一样的,都是指人应该做好自己应做的事。 |
C.强拒绝了带他进城的本家哥求职的要求,体现了他不徇私情。 |
D.小说立意新奇,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强,总是记住妈妈的教导,力争做好自己的事,赢得人们的一致称赞,说他受过最好的教育。 |
E.谈判之后,强邀请外商共进晚餐,外商为什么“迟疑”呢?他是怕吃了人家的嘴软,中了强的圈套。后来看到强的晚餐简单,不像套他的样子,就高兴地签了合同。第5节中,老板让强管理一个公司,他认
为“比文化高的是人身上的那种东西”。请写出“那种东西”所指的具体内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提 琴
[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小说以提琴为题,有什么作用?
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城市化的中国式歧义
秋风
城市化就是人口集中到城市居住,这似乎已成为常识。大量农民工因经济衰退失去在城镇的工作岗位,返回乡村,生活将陷入困境,于是,很多人提出,政府应当更为积极地推进城市化,“人口必须大规模集中在城市”。但是,这很可能是一个错误,一个已经造成巨大经济社会问题的错误。
城市化是什么?稍微观察一下当下中国就会发现,城市与乡村的最大区别是,城市存在较为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乡村则没有。人们之所以愿意生活在城市,就是看中了这些公共设施带给自己的收益。它意味着生活的便利、高效,也意味着文雅。这是城市对人们的吸引力所在。依据这一观察,人们当然可以说,要满足人们过上现代化生活的要求,就必须让人们集中到城市居住。
但是,如果考察一下其他国家,就会发现,其实,这些公共设施在乡村同样存在。即使稍微差一些,也不会差太多。这样的事实足以让人们反思关于城市化的理念。
确实,城市化意味着一系列现代公共品。它可以区分为有形的、无形的两大类。无形的公共品就是较为合理的治理制度安排,有形的公共品就是公用基础设施。它们共同支持了城市较为高效、便利的生产和生活网络。
从历史演化的角度看,在欧洲,这些公共品最早出现、发育并完备于城市。现代城市形成于中世纪,当时的城市是广袤的封建制网络中的孤岛。与当时的乡村地区相比,城市更为自由,较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治制度,当时有“城市的空气让人自由”一语。同时,城市因为聚集了商业、工业,并卷入更大范围的交易网络中,因而,财富的生产效率更高,因而也就更有能力建设便利的基础设施。这样,城市就率先“现代化”起来,城市也就成为现代文明的发育点,伦敦、巴黎、纽约等现代化的城市后来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
然而,只要政府没有对知识、人力、资源的流动施加人为的法律与政治限制,则形成于城市的现代文明元素,必然逐渐扩展到乡村地区。如哈耶克所说,现代文明的特性就是具有“可扩展性”。这也正是欧美各国历史上所发生的故事。
确实,在这些国家,大量人口聚集到城市居住了,国民的城市化率相当高。但另一方面,乡村地区的人口并未继续生活在原来比较低劣的环境。相反,乡村地区也引入了城市的制度,建立了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
换言之,乡村也城市化了。乡村人口不必迁徙到城市,同样也能够享有现代的各种基础设施。这样一来,一个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生活,基本上不再是在幸福与痛苦、机会与困顿之间进行选择,不是全有或全无的选择——这其实根本不是选择。
相反,只有当城市与乡村的公共基础相近的时候,才有选择可言。城市与乡村自然地形成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它们各有优劣,当其基础设施相近的时候,人们方可各依性情进行权衡抉择。因而,人们看到,在乡村城市化的国家,既有人从乡村迁居城市,但也有人从城市迁居乡村。同一个人,一生也可以在城乡之间多次来回迁徙,因为人生不同阶段的追求不同。
城市化不等于人口大规模迁居城市。当然,在城市化发展之初,会有人口迁居城市的大趋势,但在中国,制度的不健全却使这种流动变成畸形的单向流动。户籍制度既限制人口从乡村流入城市,也限制人口从城市流向乡村。政府则基于现代化就等于城市化的理念,只在城市建设现代基础设施,基本遗忘了乡村。于是,在中国,现代化就只是城市的现代化。
长期实行这种城乡歧视政策的结果是,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城市永远是公共品供应充分的城市,乡村永远是公共品恶劣的乡村。
这样,乡村人口——尤其是其精英——被诱导长期地、大规模地迁入城市,哪怕他们在城市享受的公共品大打折扣。城市不断筛选、抽取乡村的精英,由此导致一个可怕后果:乡村丧失了自我发展的主体。
专家们说,进入城市就是乡村人口享受幸福的前提。就当下的现实而言,这说法完全正确。问题是,我们能够设想一个全部人口都迁入城市集中居住、从而根本就不再存在乡村的中国吗?乡村人口到城市谋求幸福的自由权利,城市和政府理当尊重。但与此同时,政府与整个社会恐怕也该反省,什么是城市化?乡村是否可以并且有权具备城市的那些公共品?
(选自《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第11期,有改动)
12-13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12题选对两项给5分,选对一项给2分,多选不给分)下列的说法,与文章内容不相符的两项是()
A.在当下中国,是否存在较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城市与乡村的最大区别。 |
B.便利、高效、文雅的城市生活,使城市对人们具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 |
C.就算城乡公共基础相近,城乡生活方式仍各有优劣,人们仍需权衡抉择。 |
D.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乡村的公共设施均稍差于城市,尽管差别不大。 |
E.要满足现代人过上现代化生活的要求,就必须让人们集中到城市居住。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论据证明“现代文明具有可扩展性”的一项是( )
A.乡村建立了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 |
B.乡村连通了城市的交易网络。 |
C.乡村精英大规模地迁入城市。 |
D.乡村地区引入了城市的制度。 |
“城市化的中国式歧义”, “歧义” 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问题上,政府要怎样做才能解决好城市和乡村两方面的关系?请概括作者的认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试题。
读 书 苦 乐
杨绛
①读书钻研学问,当然得下苦功夫。为应考试、为写论文、为求学位,大概都得苦读。陶渊明好读书。如果他生于当今之世,要去考大学,或考研究院,或考什么“托福儿”,难免会有些困难吧?我只愁他政治经济学不能及格呢,这还不是因为他“不求甚解”。
②我曾挨过几下“棍子”,说我读书“追求精神享受”。我当时只好低头认罪。我也承认自己确实不是苦读。不过,“乐在其中”并不等于追求享受。这话可为知者言,不足为外人道也。
③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不问我们要拜见的主人住在国内国外,不问他属于现代古代,不问他什么专业,不问他讲正经大道理或聊天说笑,都可以挨近前去听个足够。我们可以恭恭敬敬旁听孔门弟子追述夫子遗言,也不妨淘气地笑问“言必称‘亦曰仁义而已矣’的孟夫子”,他如果生在我们同一个时代,会不会是一位马列主义老先生呀?我们可以在苏格拉底临刑前守在他身边,听他和一位朋友谈话;也可以对斯多葛派伊匹克悌忒斯(Epictetus)的《金玉良言》思考怀疑。我们可以倾听前朝列代的遗闻逸事,也可以领教当代最奥妙的创新理论或有意惊人的故作高论。反正话不投机或言不入耳,不妨抽身退场,甚至砰一下推上大门——就是说,啪地合上书面——谁也不会嗔怪。这是书以外的世界里难得的自由!
④壶公悬挂的一把壶里,别有天地日月。每一本书——不论小说、戏剧、传记、游记、日记,以至散文诗词,都别有天地,别有日月星辰,而且还有生存其间的人物。我们很不必巴巴地赶赴某地,花钱买门票去看些仿造的赝品或“栩栩如生”的替身,只要翻开一页书,走入真境,遇见真人,就可以亲亲切切地观赏一番。
⑤说什么“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们连脚底下地球的那一面都看得见,而且顷刻可到。尽管古人把书说成“浩如烟海”,书的世界却真正的“天涯若比邻”,这话绝不是唯心的比拟。世界再大也没有阻隔。佛说“三千大千世界”,可算大极了。书的境地呢,“现在界”还加上“过去界”,也带上“未来界”,实在是包罗万象,贯通三界。而我们却可以足不出户,在这里随意阅历,可认识各时各地、各种各样的人。经常在书里“串门儿”,至少也可以脱去几分愚昧,多长几个心眼儿吧?我们看到道貌岸然、满口豪言壮语的大人先生,不必气馁胆怯,因为他们本人家里尽管没开放门户,没让人闯入,他们的亲友家我们总到过,自会认识他们虚架子后面的真嘴脸。一次我乘汽车驰过巴黎塞纳河上宏伟的大桥,我看到了栖息在大桥底下那群捡垃圾为生、盖报纸取暖的穷苦人。不是我眼睛能拐弯儿,只因为我曾到那个地带去串过门儿啊。
⑥可惜我们“串门”时“隐”而犹存“身”,毕竟只是凡胎俗骨。我们没有如来佛的慧眼,把人世间几千年积累的智慧一览无余,只好时刻记住庄子“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名言。我们只是朝生暮死的虫豸(还不是孙大圣毫毛变成的虫儿),钻入书中世界,这边爬爬,那边停停,有时遇到心仪的人,听到惬意的话,或者对心上悬挂的问题偶有所得,就好比开了心窍,乐以忘言。这个“乐”和“追求享受”该不是一回事吧?第①段中作者认为,为了实用的读书“当然得下苦功夫”。(1)陶渊明的“好读书,不求甚解”属于“苦读”吗?(2)作者对陶渊明的读书态度是赞成的,还是不赞成的?
答:(1)(2)在作者读书的过程中的“乐在其中”包含那些方面?请用原文分条回答。
答:(1)第④段中,“走入真境,遇见真人”的含义是什么?
答:
(2)第⑥段中,“而犹存‘身’”的含义是什么?
答:请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书以外的世界里难得的自由”包含的内容。
答:(1)文中作者认为的读书之“苦”指什么?(2)作者认为的读书之“乐”指什么?
答:(1)
(2)
阅读下面的课文片段,回答试题。
, 鲁侍萍(至大海前)走吧,别说了。
鲁大海哼,你的来历我都知道,你从前在哈尔滨包修江桥,故意叫江堤出险,——
周朴园(厉声)下去!
仆人们(拉大海)走!走!
鲁大海你故意淹死了两千二百个小工,每一个小工的性命你扣三百块钱!姓周的,你发的是绝子绝孙的昧心财!你现在还——
周萍(冲向大海,打了他两个嘴巴)你这种混账东西!
大海还手,被仆人们拉住。
周萍打他!
鲁大海(向周萍)你!
仆人一起打大海。大海头流了血。
周朴园(厉声)不要打人!
仆人们住手,仍拉住大海。
鲁大海(挣扎)放开我,你们这一群强盗!
周萍(向仆人们)把他拉下去!
鲁侍萍(大哭)这真是一群强盗!(走至周萍面前)你是萍……凭——凭什么打我的儿子?
周萍你是谁?
鲁侍萍我是你的——你打的这个人的妈。
鲁大海妈,别理这东西,您小心吃了他们的亏。
鲁侍萍(呆呆地看着周萍的脸,又哭起来)大海,走吧,我们走吧!
大海为仆人们拥下,侍萍随下。上文括号内的“至大海前”“厉声”等,属于戏剧语言中的哪一类?
A.人物语言(对话、独白、旁白等) B.舞台说明() 本片段中揭示的本质性矛盾冲突是什么?
答:联系上下文,“你是萍……”里省略号省略的意思,应该是以下哪一项?
A.萍儿,你是我日夜思念的亲骨肉! |
B.你,你和你父亲一样丧尽天良。 |
C.你是我的儿子,大海的哥哥,你不应该打自己的同胞兄弟。 |
D.没料到你竟连母亲也不认了。()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怀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出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节选自《你的微笑》)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叔同先生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于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 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上海一等的花花公子。 |
B.李叔同先生满怀爱国热情,奔赴日本留学,他全面钻研西洋艺术,绘画、音乐、 文学、戏剧都研究;介绍西洋文明,亲自主演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目的是 学成以后报效祖国。 |
C.李叔同先生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 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这一变,表明他与西方思 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 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
D.李叔同先生的特性就是“认真”:认真做人,认真学道,认真学佛。即使在出家为 |
僧之后,生活做事依然非常认真,如“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
如何处置?”
E.作者对李叔同先生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
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
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非常失望,无比痛心。文中说:“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请结合实例加以说明。
李叔同人物性格的突出特征是什么?文章分哪几个阶段论述的?
李叔同早年曾是热血的爱国青年,后来却出家为僧。对李先生出家的选择,请发表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