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秦始皇将方孔圆钱作为统一货币的原因有两种说法,一是钱铸成后要进行锉边等加工,把方形细木棍插入方孔,可以使钱固定不动,便于操作。方孔钱也便于钱上文字的定位。另一种说法被学界普遍认可,即秦始皇笃信当时极为流行的“天圆地方”的宇宙观。方与圆,象征着“万物周事”的自然;“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又象征“规矩”的权威、法的权威。《吕氏春秋》的解释可能最适合皇帝的口味:“天道圆,地道方,圣王法之,所以立上下。”故而有学者认为,秦始皇时,圆形方孔的“半两”钱体现了当时社会的文化信仰,已然是神权的象征了。
说到这儿,我们不能不感佩古代中国人的智慧。一枚钱币,竟能将春秋战国几百年间政治、哲学等诸多因素融合的文化核心体现出来。而古代希腊、罗马和波斯等国早期的钱币,仅为防伪而刻有帝王头像、复杂的纹章和印玺图案,比较起来,中国的圆形方孔钱体现了中国人对天地时空无限丰富的想象,承载了更为厚重的文化信息,要“神”得多。如果我们能从钱币本身的钻研中走出来,看一看它成长初期的社会背景,也许会对它身负“神力”的原因有更深刻的了解。
事实上,自春秋战国,一直到秦汉国家一统,中国各个区域的商业发展已经颇具规模。比如春秋五霸之首的齐国,商业已经相当发达,至战国后期,齐国的城市居民已有四百万以上,占到齐国总人口——据专家测算大概有五百万至七百万——的一半以上。至西汉初期,“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我们从《货殖列传》中看到的西汉社会,不但有富可敌国的大富豪,而且有倾郡、倾县、倾乡里的众多小富豪,可见西汉初期的社会,是一个经济蓬勃、百业兴隆的社会。
“无盐氏”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中国历史上较早的富翁之一。从他的发家史我们或许可以对西汉社会有个窥斑见豹的了解。西汉吴楚七国之乱时,京师长安的列侯封君从军,向当时的“子钱家”借贷。子钱家因成败未决,不肯借。无盐氏便以十倍的利息出千金借贷。不久,吴楚之乱平息,他得到十倍利息的还款,遂成关中巨富。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西汉社会借贷子钱这一行业的兴旺。经济史学专家、香港树仁学院经济系教授宋叙五先生甚至认为,从中可见当时政治上的有权者不会借着政治权力而欺压平民,强令子钱家借钱,也不会赖债。而平民有钱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商业行为,政权、兵权,完全不会干扰其商业行为。这是一种良好的政治气候及商业气候——可惜这样的“气候”自西汉初期以后,再也没有了。他认为胡适晚年的入室弟子、史学家唐德刚教授说西汉本来可以走上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诚为有据而言”。
我们暂不论西汉走上资本主义社会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这种社会形态的萌芽又如何被斩断,只看在当时的社会里,人们存有崇拜金钱财富的观念是太正常了。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有如下传世之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各任其能……以得所欲……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那么,利之所聚的“钱”、几乎能决定人的命运的“钱”、有着神圣血统且凝聚着天地伦理的“钱”又被推上“神坛”拜将起来,顺理成章。可以与此相呼应的是,恰在西汉时,被称为“摇钱树”的明器出现了。
如此看来,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钱”的身上具有超乎自然的神秘力量,可以战胜妖邪并寄托人间的祈愿,是可以理解的了。中国人的宗教观相当实用,神灵也比较分散、灵活,有学者略统计一下,就有三百余位,且不少神仙都有着助人为乐的情操。那么,在这大大小小的诸神中,会不会有一位“钱”的代表——“钱神”?
(节选自《中华遗产》2009第1期)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概括不准确的一项是( )
A.古人“天圆地方”的宇宙观中的“方与圆”,象征着“万物周事”的自然;“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又象征“规矩”的权威、法的权威。 |
B.古代希腊、罗马和波斯等国早期的钱币,为防伪而刻有帝王头像、复杂的纹章和印玺图案,和中国的古钱币相比较,中国的古钱虽然体现了当时的文化核心和对天地时空的无限丰富的想象,但造型单一,其防伪性能自然就要降低许多。 |
C.战国后期的齐国,城市居民已超过四百万,占到齐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充分说明了当时齐国商业经济的发达和规模巨大。 |
D.“摇钱树”等明器的出现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西汉时期钱被推上了神坛,成为人们膜拜的对象。 |
以下各项对西汉经济发展的论述中,结论有误的一项是( )
A.西汉初期,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的描述让我们看到当时的社会是一个经济蓬勃、百业兴隆的社会。 |
B.西汉初期社会有良好的政治气候及商业气候,即使在动荡的时期也是如此,而这样的“气候”自西汉初期以后就没有了。 |
C.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的说法“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证明了钱有着神圣血统且凝聚着天地伦理这一观点。 |
D.当时的社会,因为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繁盛,人们存有崇拜金钱财富的观念是很正常的。 |
根据文章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圆形方孔的古钱体现了当时社会的文化信仰,体现了中国人对天地时空无限丰富的想象,承载了更为厚重的文化信息,因此显得“神”。 |
B.钱成为利之所聚、决定人的命运、有着神圣血统且凝聚着天地伦理的东西,也成为人们膜拜的对象。 |
C.根据“无盐氏”的发家史,我们可以了解到西汉社会平民有钱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商业行为,政权、兵权不会干扰。 |
D.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体现钱的神力,一是文化内涵,二是钱本身体现出来的商业价值。。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托尔斯泰灯
蒋子龙
最早这是一盏大号的煤油灯,吊挂在图拉州托尔斯泰故居(雅斯纳亚·波良纳庄园)的屋顶上。灯罩巨大,比灯罩更大的是下方一张直径近两米的圆桌,桌面上等距离地立着十几块隔板,隔板直接与灯罩连接,均匀地平分了灯光。
——这就是矗立在19世纪俄罗斯文学高峰上的巨人列夫·托尔斯泰的发明。
孩子长到三四岁就要开始识字读书,怎样培养孩子阅读的习惯,并从阅读中发现快乐?当了父亲的托尔斯泰就构思出这盏“连桌灯”,或者叫“桌连灯”。最初这张大桌子上只有三块隔板,宽宽敞敞地坐着他们夫妇和一个孩子。后来他的夫人陆续地为他生下了13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夭折,到最后这张大桌子上均匀地分布了13块隔板。
每到晚上,全家人都必须坐到这同一盏灯下开始阅读,可以读《圣经》,读课文或其他自己喜欢的书,找不到书读的孩子就得读托尔斯泰的手稿。教育的意义不全在内容,也包括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这捎带着也是一种测试,看哪些孩子或哪个年龄段的孩子,喜欢或不喜欢他的手稿,他的哪部小说的手稿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或者相反。
这一习惯一直延续下来,煤油灯曾改成汽油灯,再后来有了电,灯就更亮多了。即使托尔斯泰不在家的时候,孩子围着他们的母亲阅读,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孩子们自己围着灯读,他们“常常是充满期待地等着晚上的全家共同阅读”。
于是,久而久之便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了一盏灯。人不是由于决心才有毅力,应该是由于习惯而有毅力。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取决于他的阅读史。只有阅读能最有效地培养精神生活习惯,而好的习惯又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
教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性格的培养。
这需要有“长性”。而托尔斯泰正好是个有“长性”的人,他从12岁开始写日记,直到82岁去世,没有一天中断过。他的后人因得益于他的教育,至今还兴旺发达地生活在俄罗斯和欧洲其它地方。
(《读者》2008年第10期)“托尔斯泰灯”有过怎样的演变过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托尔斯泰灯”具有怎样丰富的寓意?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答。
文章说“阅读培养精神生活习惯,好的习惯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文中有哪些内容可以印证作者的这个感悟,试作简要阐述。
作者认为孩子性格的培养需要“长性”,这种“长性”在文章中体现在哪些地方?你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6~19题。
燕子张羊羊
外祖母活着,并未远去
燕子还在为我的记忆衔泥
我掉落的第一颗牙齿,在哪片瓦下
硌痛岁月的青苔
——寒烟《庭院》
①眉清目秀的苏南平原几乎没有大起大落的地理构造,这柔情缀以轻盈的燕子甚为贴切:一对恩爱伉俪“颉之颃之”,穿过数千年的时光从《诗经》里翩然飞出,以“双双燕”这样令人艳羡的词牌,映入水墨江南“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的素雅纱帘。
②脑海里浮出一个清晰的画面:乡村小学,孩子们双手背立,随着幼儿园阿姨踩着老式脚踏风琴的节奏,摇晃着小脑袋一扬一顿地唱着“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接着第二遍。那声音纯净、清爽,如果是三月,你偶尔瞅一眼窗外,两只燕子正柔声细语呢喃不休,仿佛听懂了儿歌里的对话,沾沾自喜。
③“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似乎应于某种召唤,万物此刻赶集似的奔赴一场生命的盛宴。燕子与人就有这样一个约定:秋去春回。人们开始念叨它们时,耳边分明响起那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它们回来了并致以舒心的问候,人们才充分信赖进行农事活动的物候。乌黑滑亮的燕子多像天空的一双眼睛啊,它们毫不张扬的飞翔,线条简洁柔和,却不失妩媚,行云流水间尾巴剪裁着春风。
④我并不确切知道燕子飞去哪过冬了,我只知道往南。南方是一个过于辽阔的概念,镶有温暖的色调。燕子之所以“游牧”并不纯粹是追逐阳光去的,它们喜欢在空中捕食飞虫,边飞边张着嘴优雅地把蚊、蝇之类的小型昆虫迎入嘴里。为此习惯它们不得不跋山涉水去南方越冬以适应食物的供给。不过燕子有着惊人的记忆力,无论飞多远,它们也能够靠着这份惊人的记忆力返回故乡。“有言燕今年巢在此,明年故复来者。其将逝,剪爪识之,其后来至焉”,晋人傅咸试过,果然。燕子喜欢在农家屋檐下筑窝,有的干脆就垒在堂屋的大梁下。它们衔来泥和草茎,用唾液粘结,半碗型的窝上留有一口一口劳作的艰辛痕迹。窝内铺以细软杂草、羽毛、碎布等。燕子是有灵性的,它们最初敢于与人类共居一室实在是一个冒险的赌注。窝里的雏燕整天“唧唧”叫个不停,会引来不时举起的好奇的竹竿,还有“喵喵”不止的贪婪的目光,而大人有效的谎言和呵斥回报了它们的信任。乡下人有时出两天远门,会把窗户和卧室通堂屋的门打开,以便它们喂食儿女。“钩帘归乳燕,穴纸出痴蝇。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人们的怜悯之心对后三者来说近乎奢望,却惟独赋予了燕子。然后,两只燕子形影不离的温情,伴随繁殖结束,在第一次寒潮到来前带着孩子随群南迁,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再由南方返回出生地生儿育女。
⑤面对祖屋里残留的泥痕,我未来生活的场景势必陷入想像力匮乏的窘境。我的孩子可能还会学唱这首儿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这里的春天最美丽吗?孩子肯定没有我小时候唱得投入了,她理解不了这门功课里音乐老师对童年记忆的深情迷恋,我深为惋惜的是他们错过了另一个物种演习亲情教育的生动一幕——当燕子归巢、数张嫩黄的小嘴叽啾着张开时,一送一接的动作里包含着万物最神圣的关键词:哺育。
(选自《散文》2008年第5期,有删节)作者在文章开头引用寒烟《庭院》中的诗句有何用意?
答:文章第三段划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有什么样的表达效果?请结合文意作简要分析。
答:文章第二段和最后一段都写到“小燕子穿花衣”的童谣,分别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现代散文讲究以实带虚、虚实结合,请简析这篇文章中的“虚”和“实”。
答:
(6分,每小题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8题。
重视新诗的语言形式
在语言文学中,没有一种文体比诗歌更富有形式感。离开诗体语言,何以言诗?衡量一个诗人造诣的高低,首先要看他对诗体语言的创造能力。诗人的人格魅力,只有通过语言形式的艺术表现力,包含于诗美的魅力之中,才具有诗的价值。我们不能认同关于新诗的“裸体美人”论、“散文美”论,就是因为它们抹煞了诗歌形式自身的特性,忽略了诗体语言所独具的诗美能量生成的艺术转化。诗的意义和本质,总是包含于语言形式之中。新诗应是诗意本体与形式本体的真正融合。
新诗的形式要素,包括内形式(隐喻结构、情绪节奏、心理逻辑等)与外形式(词语、体式、音节、韵律、色彩等)。实际上,诗的外形式与内形式是不可分的。新时期诗歌向内心的突入,促成了“内形式”建构,而对“外形式”的轻视甚至抛弃,造成了诗形的严重缺失和诗美的消减。“外形式”是对诗人的基本技艺和语言智性的验示,形成汉语诗歌特有的形式美,凸现出诗的表征,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没有“外形式”,“内形式”就失去了依托。同样,“内形式”是对诗人的灵魂和生命体验的显影,没有“内形式”,“外形式”也成了空壳。20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的半自由体、民歌体,因缺乏内形式(也有诗情虚假的原因),导致诗意肤浅或空泛。一首优秀的诗歌,总是内外形式健全完美,高度融一。
新文学诞生近一个世纪以来,为什么新诗未能取得像小说、散文那样长足的发展?新诗语言形式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大概是其主要原因。
新诗语言形式的生命力,在于发挥现代汉语的特色。既要顺应中国人的现代生活节奏,从大众口语和民歌民谣中汲取活力,又要善于从优秀的古典诗词中汲取艺术营养,接通新旧诗之间的血脉联系;既要从寻根探源中发掘汉语诗意(诗性)的闪光点,在打破和摆脱诗体语言的束缚中建立新诗体格式,又要将汉语诗歌艺术置于世界诗歌艺术的潮流中,从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诗歌语言艺术的对话中显示出新异感和光色。
新诗语言的规则性与心灵抒发的自由性,是一组矛盾。诗人的本领就在于能够在二者的对立统一中获取诗创造的自由。亦如跳舞,一旦谙熟舞步,即可从别扭进入自由的状态。确立新诗的形式本体意识,就是要实现新诗创作从“走路”进入“跳舞”的艺术转变。
(节选自《人民日报》1999年1月9日)下列关于“新诗的形式”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20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的半自由体、民歌体,就是因缺乏内形式而导致诗意肤浅或空泛。 |
B.诗的“内形式”,是对诗人的灵魂和生命体验的显影,而“外形式”,则是对诗人的基本技艺和语言素养的验示,因此诗的内形式要比外形式重要一些。 |
C.新诗的内形式包括体式、音节、韵律等;新诗的外形式则包括情绪节奏、心理逻辑等。 |
D.诗歌“外形式”形成了汉语诗歌特有的形式美,凸现出诗的表征,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新诗形式欲有生命力,则应顺应中国人的生命节奏,从口语及民歌中汲取活力,又从优秀古典诗词中汲取营养,接通新、旧诗体之间的血脉联系。 |
B.诗人的本领在于:能够从新诗语言的规则性和心灵抒发的自由性中获取诗歌创作的自由。 |
C.新时期诗歌向内心的突入,促成了“外形式”建构,而对“内形式”的轻视甚至抛弃,造成了诗形的严重缺失和诗美的消减。 |
D.新文学诞生近一个世纪以来,新诗未能取得像小说、散文那样长足的发展,可能是因为新诗语言形式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是
A.“裸体美人”论、“散文美”论抹煞了诗歌形式自身的特性,忽略了诗体语言所独具的诗美能量生成的艺术转化,没有达到新诗的诗意本体与形式本体的融合。 |
B.诗的意义和本质总是寄寓于诗歌的语言形式之中,只有能把握住诗的语言形式,你才能够理解诗歌的意义和本质。 |
C.诗人的人格魅力,只要通过语言形式的艺术表现力,包含于诗美的魅力之中,就具有诗的价值。 |
D.我国的新诗要形成自己的特点,要得到长足发展,在改掉缺乏“内形式”这个问题的同时,还必须重视诗歌“外形式”,因为外形式是汉语诗歌特有的形式美。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项羽何以输给刘邦?
刘邦战胜项羽,常常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项羽是个贵族,是个英雄;刘邦是个贫民,是个流氓。项羽的出身是相当高贵的,他的祖父是楚国名将,到了项羽父亲他们这一代,这个家族就开始破落了,不过破落也还是贵族。刘邦是没有名也没有字的,他被唤做刘季,就是刘小的意思;项羽可是正儿八经有名字的,叫做项籍,也是有字的,叫项羽。
楚汉战争中,刘邦手下有一个神箭手楼烦一箭就把项羽那边的一个人给射死了。项羽大怒,出来往那儿一站大吼一声,楼烦被吓得屁滚尿流。在灭秦和楚汉战争中,项羽几乎是每战必胜。而刘邦的本事就是司马迁说的“好酒及色”。在整个战争中,没有一场战争是刘邦指挥的。刘邦的本事只有一句话一一为之奈何?问张良,问陈平,问韩信。
但是我们如果冷静地分析,就会发现刘邦的胜利是有道理的。刘邦攻进了关中,后来项羽也进入了咸阳,他们获得了推翻秦王朝的胜利。在这场胜利面前,刘邦和项羽的表现完全不同。刘邦不杀子婴,约法三章,秋毫无犯。这是一个了不得的举动。范增对项羽说,项王,刘邦这个人可不能小看。但项羽听不进去,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项羽完全不动脑筋。有人劝说项羽,说咸阳这个地方是帝王之都,您应该定都咸阳。但是,这个时候秦宫已经被项羽烧光了,也没地方住了,项羽又一门心思想回老家去。于是就说了这样的话:“富贵而不还乡,如衣锦夜行。"
到了楚汉战争的最后关头,刘邦准备和项羽在垓下会战,这时韩信、彭越和英布都按兵不动。这时候刘邦就问张良说,子房啊,我准备胜利以后把天下给分了,你看分给哪些人比较合适呢?张良说,彭越和英布本来是在楚汉之间摇摆的,现在倾向于汉;韩信现在独当一面,如果你愿意把土地分给他们的话,他们一定会来帮助你合围项羽的。刘邦说行,就这么跟他们约定了。结果这几支军队全都来了,把项羽团团围住,予以消灭。
韩信说,项王这个人婆婆妈妈的,将士有谁受了伤,他会亲自拎着饭篮去探视,流着眼泪拉着你的手,说长道短。可是我们有了战功,他要封一个官爵,一颗印捏在手上,磨过来磨过去,直到方的变成圆的,他都不给人。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刘邦是英雄,项羽是英雄,只不过他们是不同的英雄而已。项羽是本色英雄,他所表现的是自己的英雄本色,是没有遮掩顾忌、不计利害成败地把它表现出来,因此在“成者王败者寇”这样一种历史传统中,项羽依然能得到人们的凭吊和同情。
(节选自《易中天品读汉代风云人物》,有删改)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围绕“项羽何以输给刘邦”这一话题,结合刘邦项羽的所作所为,联系史实, 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论述。 |
B.刘邦知人善任,麾下群臣才华横溢,他们君臣携手,最终打败了兵多将广、不可 一世的项羽。 |
C.作者认为项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他鲁莽骄横,文章由此对项羽这一形象的分析递 进到对本色英雄失败的反思。 |
D.作者认为冷静地做一个分析,就会发现刘邦的胜利是有道理的。刘邦和项羽两个 |
人有着完全不同的性格,正是这些性格的差别决定了他们的命运。本文作者认为项羽输给刘邦是有道理的,作者运用对比手法从哪几个方面论述理由的?(6分)
从上文内容来看,项羽进入咸阳后说了句“富贵而不还乡,如衣锦夜行。”如何理解评价他此时所讲的这句话?(6分)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1)北京很大,不敢说就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很小,仅北京城之一角,方圆大约二里,东和北曾经是城墙现在是二环路。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
(2)二里方圆,上百条胡同密如罗网,我在其中活到四十岁。编辑约我写写那些胡同,以为简单,答应了,之后发现这岂非是要写我的全部生命?办不到。但我的心神便又走进那些胡同,看它们一条一条怎样延伸怎样连接,怎样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怎样曲曲弯弯地隐没。我才醒悟,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密如罗网,每一条胡同都是我的一段历史、一种心绪。
(3)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4)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陶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5)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6)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7)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来源、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推倒。那时,寺庙多也消失或改作它用。
(8)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9)十八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美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10)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魂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11)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不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胡同给作者带来了阳光与温情,也带来了难以抹去的忧郁,这“阳光与温情”“难以磨灭的忧郁”指的是哪些事情?请概括回答。
作者为什么说“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
请分析“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这句话的含义。
文章最后作者在设想自己是一只俯瞰胡同的鸟儿中结尾,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样的写法有什么表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