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本大题共3小题,共15分。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 Fan之为字,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细而轻,积少成多,飘而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治丝益焚,欲理而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其实如果知音寥寥,甚至迟迟不见,寸心的自信仍不免会动摇。所谓知音,其实就是“未来的回声”,预支晚年的甚至身后的掌声。梵谷生前只有两个知音:弟弟西奥和评论家奥里叶,死后的十年里只有一个:弟媳妇约翰娜。高更虽然是他的老友,本身还是一位大画家,却未能真正认定梵谷的天才。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的小说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但歌德一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歌德的预言要等很久才会兑现:寂寞的叔本华要等到六十六岁,才收到华格纳寄给他的歌剧《尼贝龙之指环》,附言中说对他的音乐见解十分欣赏。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而且不免加贬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全欧洲的剧坛都应加致敬。他不仅流行一时,而应传之百世!”其实当时盖棺也未必论定,尚待一代代文人学者的肯定,尤其是知音如本·约翰逊与米尔顿之类的推崇,才能完成“超凡入圣”(canonization)的封典。有时候这种封典要等上几百年才举行。
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左派肯定的“进步”作家,也非现代派标榜的“前卫”新锐;张爱玲更沾不上什么“进步”或“前卫”,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在“主流”以外的独创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真正的文学史,就是这些知音写出来的。有知音一槌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粉丝拥挤甚至尖叫的地方,知音是不会去的。知音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甚至隔代低首,对碑沉吟。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须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调整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粉丝对偶像的崇拜常因亲近无门而演变为“恋物癖”,表现于签名,握手,合影,甚至索取、夺取“及身”的纪念品。披头的粉丝曾分撕披头的床单留念;汤姆·琼斯的现场听众更送上手绢给他拭汗,并即将汗湿的手绢收回珍藏。据说小提琴手帕格尼尼的听众,也曾伸手去探摸他的躯体,求证他是否真如传说所云,乃魔鬼化身。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抑或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孔子对音乐非常讲究,曾告诫颜回说,郑声淫,不可听,应该听舜制的舞曲韶。可是《论语》又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说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声苦,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选自《青年文摘》2009年第18期,有删减)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粉丝”这个音译词不但表现出粉丝从者如云的声势,也能体现粉丝喜纠缠、善攀附的特性。
B.知音的出现,不是在天才成名之前,就是要等天才死了之后。前者如歌德,后者如本·约翰逊。
C.即便是杰出亲密的友人,也未必有看出天才的慧眼;就算互相竞争的对手,也有成为天才知音的可能性。
D.为扭转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的左倾风气,夏志清在其著作中充分肯定不受当时文坛重视的钱钟书与张爱玲。

E.知音对于天才而言十分重要,天才要有知己的一锤定音,才会有众多如蝴蝶般纷纷飞来的粉丝。
粉丝与知音有何不同?请结合文本分条概述。
作者为什么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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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鞋之歌
叶梓
(1)天水谣曰:秦安褐子清水麻。
(2)清水,多美妙的名字,多美妙的地方!这样的地方,的确如其所名,有一条碧波荡漾的河,曰牛头河;这样的地方,因为有清清的河水,自然就有上好的麻——如果说清水是深藏于秦州大地东北角的一块绿松石,那遍及四野的麻就是这块绿松石上一簇簇鲜嫩的绒毛。其实,早在久远的《诗经》年代,麻作为一种传统种植作物,就已经成为人们衣着的原料了。这种远至《诗经》年代的植物,至今还在清水一带广泛种植,想想,这是一件多么诗意的事。
(3) 就像小麦呀玉米呀洋芋呀一样,麻乃生灵饮食之需。而麻鞋,显然是饮食之需的一次延伸了,但亦隐隐显现出沉淀在天水人身上深沉的文化情趣。几乎每年夏天,天一热起来,就能看到天水人会穿一双精致的麻鞋出门。当然,那些所谓的爱美的女子,已经不穿了,宁愿去穿一双走起来咣当作响的高跟鞋。你穿你的高跟鞋,我穿我的清水麻鞋——盛载着时光痕迹的麻鞋,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年代里大抵属于那些老年人和中年人了。像我这种刚过而立之年却喜欢穿麻鞋的人,常常被别人视为神经质。其实,燠热的夏天,穿一双麻鞋,有什么不好呢!防潮防滑又透气,脚下风声习习,医学上有按摩之功效,美学上还有鞋帮上的种种变化万千的图案。
(4)况且,一双麻鞋的诞生,是真正来自于双手,不似流水线上出来的皮鞋、运动鞋那么枯燥和乏味。它沉浸着手艺的光芒,是农业文明的一则注脚,是一段固定下来的美好时光。
(5)有一年夏天,我在清水县草川乡的一户贫寒人家,见到了一双麻鞋成为鞋的漫长过程。主人五十开外,憨厚,本分。他每年都种麻,不是为了食麻籽油,而是穿麻鞋。秋天的阳光照在这家的院落里,安静,美好。他在门外大树过滤后的点点阳光里,埋头,认真地做一双麻鞋。先把早就编成的麻辫置于一平案上,盘成底,复用麻绳左右穿紧。这时,他抬头,有点木讷地说:“这就叫千层底。这样,走的路长,脚也舒服。”然后,像栽秧苗一样,在鞋底的边上栽上稍粗一些的麻绳,做成鞋帮,一一串起来,再做成鼻梁。这时,就得用一种清水人名曰楦头的工具,把鞋鼓起来——一双麻鞋的雏形,大抵就出来了——但还远远不够,如同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需要不断地打磨一样,麻鞋亦然。老人找出一种专门用来编织的钩针,钩出麻花辫鞋面和鞋耳,做工前备染。鞋遂成。
(6)老人老了,但眼睛不花,有着和女人一样的精巧的手。他说,做惯了,手哪会生呢!那双有着刀刻般纹理的双手,一挑一钩地完成这些动作时,额角都流出点点汗水。他用袖口一擦,讪讪一笑:“太紧张啦!”
(7) 平常,他一定是一个人在院落里做的。那一定会更加自如,得心应手。
(8) 他还拿出家里攒下来的几双麻鞋。有脚尖顶端是红色麻穗的“慈母思亲”,有“单鞭救主”。每种样式,各有寓意,有的甚至还藏着一个远古的故事或者传说呢。想想,古人真含蓄,把所思所想,隐藏在一双鞋里。这时候,再看它,就会发现,最伟大的文化常常深藏在遥远僻深的民间。我不知道,公元759年流落天水且留下“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之佳句的大诗人杜甫,到底是穿一双什么样的麻鞋踟蹰在秦州大地。但在他诗句的背后,我看出了一个诗人的伤感和无奈。莫非,正是一双产自清水的麻鞋,陪着他从天水到陇南,从陇南再南下成都。
(9)我想,古人既有“革皮之良,莫贵于麻”之说,这就是对麻的一种尊重,是对一种手艺的尊重,更是对大地恩情的尊重。我们善于忘记的现代人,真应该学会尊重手艺和大地。所幸的是,至今,在夏天的清水,尚能看到一双双走在大街上的麻鞋,散发着自然的本质之美,如同一场大自然移动的展览。
(10)但我更想穿上一双清水麻鞋,流浪在祖国西北的土地上
文章第一节为什么引用天水谣?
作者说麻鞋“隐隐显现出沉淀在天水人身上深沉的文化情趣”,请简要分析麻鞋显现出哪些“文化情趣”。
文中老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作品描写这一形象有什么作用?
阅读全文,探究“麻鞋之歌”的内涵。

中国离“发达”尚有大距离
文/沈丁立
①随着中国锐意改革和参与国际合作,我国的国民经济产出已进入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也有相当提升。世界对此有目共睹,各方朋友对中国发展所取得的进步也都给予善意肯定。
②但中国的发展还很不平衡,整体发展水平依然有限,中国,仍旧是发展中国家。从三个方面,可以对此予以认识。首先,以中国的人口规模为背景,我国发展的体量仍相当不足。其次,中国的人均发展指数在整体上尚处世界中下地位。再次,我国内部的区域发展差别较大,经济社会同人文环保发展的错位更为显著。我国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尚需在这些领域做出艰苦努力。
③就我国巨量的人口规模而言,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仍然处在发展中国家行列。考察我国的国际竞争力,需要考虑合适的参考系。从纵向看,同我国落后的过去相比,在新中国建立的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确实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从横向看,同与我国经济规模类似的日本比,日本以我国1/10不到的人口、1/25不到的陆地面积,其经济产出总量曾长期领先中国。而美国人口数量迄今只有我国的22%,但其经济规模超过我国140%。可见我国的经济水平,不仅远未达到发达行列,而且还差距明显。
④在全球范围,我国以世界约20%的人口,所产出的国民财富尚不足世界的1/10。我国人均产出更是不到世界人均的50%。与世界中位水平尚有如此差距,只能说明我国在现阶段仍具相当的发展中国家特征。只有当我国人均产出超过世界均值,我国民众的生活水准才会进入世界中游。此外,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差异,环保生态与经济发展尚不同步,收入分配仍多有失衡,这些也都是发展中国家的典型特征。
⑤然而,中国由于独特的超大规模,尤其是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所以,在局部发展上可能显得较为耀眼。譬如,经过引进创新,中国的高铁技术已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奇葩,甚至因此成为美国自我激励的创新标杆。但中国高铁的发展并未解决我国春运的传统难题,也不可能迅速解决其他经济社会问题。
⑥只有认识到中国发展的进步与不足,人们对中国现阶段的国力才会有更为理性的判断。由于开放合作,中国的竞争力确有增强,但我国的人均发展指数仍显著滞后。这种反差,还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伴随我国。由于中国仍属发展中国家,仍常感资源与能力短缺。中国面临着占世界二成人口的大国的人均发展水平仍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事实,我们的发展还面临诸多瓶颈,需要与国际社会继续合作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⑦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的总体能力虽然有限,但它确实在以令西方人惊异的速度增长。我们愿尽己所能,回报国际社会对我国进步所给予的支持,支持与我国同处发展中水平的其他国家。我们相信,通过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中国与世界将更为谐调均衡地向前发展。(文章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下列不属于我国离“发达”尚有大距离的具体表现的一项是()

A.日本人口不到我国的1/10、陆地面积不到我国的1/25,其经济产出总量曾长期领先中国;美国人口数量迄今只有我国的22%,但其经济规模超过我国140%。
B.在全球范围,我国有占世界约20%的人口,所产出的国民财富尚不足世界的1/10。我国人均产出更是不到世界人均的50%。
C.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差异,环保生态与经济发展尚不同步,资源与能力仍显短缺,收入分配仍多有失衡。
D.随着中国锐意改革和参与国际合作,我国的国民经济产出已进入世界前列,但我们的发展还面临诸多瓶颈,需要与国际社会继续合作。

下列关于原文有关内容的解说,符合原文意思的的一项是()

A.我国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尚需在发展的体量、人均发展指数、内部的区域发展三个领域做出些许努力。
B.就我国巨量的人口规模而言,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已处在发展中国家前列。但我国的经济水平,还远未达到发达行列。
C.美国将中国的高铁技术水平作为自我激励的创新标杆,因为,经过引进创新,中国的高铁技术已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奇葩。
D.由于开放合作,中国的竞争力确有增强,但我国的人均发展指数仍显著滞后。这种反差,还将在未来一直与我国的发展相伴随。

下列根据原文信息所进行的推断,准确的一项是()

A.随着中国锐意改革和参与国际合作,我国的国民经济产出已进入世界前列,可见,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已进入世界前列。
B.只要当我国人均产出超过世界均值,我国民众的生活水准就会进入世界中游,我国也就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
C.中国的经济虽迅速发展,但仍属发展中国家。因此,只有对中国现阶段的国力有更为理性的判断,才会认识到中国发展的进步与不足。
D.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确实在以令西方人惊异的速度发展。我们相信,通过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中国与世界将会更为谐调均衡地向前发展。

阅读下面的小说
我心如秤
从前的秤十六两一斤,因此有半斤八两之说。
还在十六两一斤的年代,县城南街开着两家米店,一家字号“永昌”,另一家叫“丰裕”。
“丰裕”米店的老掌柜眼看兵荒马乱生意不好做,就想出个多赚钱的主意。这一天,他把星秤师傅请到家里,避开众人,对星秤师傅说:“麻烦师傅给星一杆十五两半一斤的秤,我多加一串钱。”
星秤师傅为了多得一串钱,就忘掉了行德,满口答应下来。老掌柜吩咐完毕,留下星秤师傅在院里星秤,自己就踱进米店料理生意去了。
米店老掌柜有四个儿子,都帮他料理米店。最小的儿子两个月前娶一塾师的女儿为妻。
新媳妇正在屋里做针线,爹吩咐星秤师傅的话被她听见了,老掌柜离开后,新媳妇沉思了一会儿,走出新房对星秤师傅说:“俺爹年纪大了,有些糊涂,刚才一定是把话讲错了。请师傅星一杆十六两半一斤的秤,我再送您两串钱。不过,千万不能让俺爹知道。”星秤师傅为了再多得两串钱,就答应了。一杆十六两半一斤的秤很快制成,星秤师傅果真没把秤的变化告诉老掌柜。老掌柜曾多次请他星秤,对他的手艺信得过,当天就把新秤拿到米店使用了。
一段时间后,“丰裕”米店的生意兴旺起来,“永昌”米店的老主顾也赶热闹,纷纷转到“丰裕”买米。又一段时间后,县城东街、西街的人也舍近求远,穿街走巷来“丰裕”买米,而斜对门的“永昌”米店简直门可罗雀。
到了年底,“丰裕”米店发了财,“永昌”米店没法开张了,把米店让给了“丰裕”,年三十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饺子。老掌柜心里高兴,出了个题目让大家猜,看谁猜得出自家发财的奥秘,大家七嘴八舌,有说老天爷保佑的,有说老掌柜管理有方的,有说米店位置好的,也有说是全家人齐心合力的……掌柜嘿嘿一笑,说:“你们说的都不对。咱靠啥发的财?是靠咱的秤!咱的秤十五两半一斤,每卖一斤米,就少付半两,每天卖几百几千斤,就多赚几百几千个钱,日积月累,咱就发财了。”接着,他把年初多掏一串钱星十五两半一斤秤的经过说了一遍。
儿孙们一听,都惊讶得忘了吃饺子。惊讶过后,大家都说他不显山不露水的,连自家人都没察觉,就把钱赚了,老人家实在高明。老掌柜高兴极了,把胡子捋了一遍又一遍。这时,新媳妇从座位上慢慢站起来,对老掌柜说:“我有一件事要告诉爹,在没告诉爹以前,希望您老人家答应原谅我的过失。”待老掌柜点头后,新媳妇不慌不忙,把年初多掏两串钱星十六两半一斤秤的经过讲给大家听。她说:“爹说得对,咱是靠秤发的财。咱的秤每斤多半两,顾客就知道咱做买卖实在,就愿买咱的米,咱的生意就兴旺。尽管每一斤米少获了一点利,可卖的多了获利就大了。咱是靠诚实发的财呀。”大家更是一阵惊讶,一个个张大了嘴巴。老掌柜不相信这是真的,拿来每日卖米的秤一校,果然每斤十六两半,老掌柜呆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慢慢地走进自己的卧室。
第二天吃过年初一早饭,老掌柜把全家人召集到一块儿,从腰里解下账房钥匙说:“我老了,不中用了。我昨晚琢磨了一夜,决定从今天起,把掌柜让给老四媳妇,往后,咱都听她的!”
众人为秤,半两之差,心明如镜。做生意,讲究“诚”,做人岂不如此?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四媳妇无意中偷听到了公公与星秤师傅的对话后,并采取了补救措施,使得“丰裕”米店在与“永昌”米店的竞争中能立于不败之地。
B.老掌柜为多赚钱请人星十五两半一斤的秤,星秤师傅为多得钱而星不合标准的秤,这些现象说明了当时的社会风气恶劣,人们为赚钱而不择手段。这样写也反衬出新媳妇行为的难能可贵。
C.米店老掌柜有四个儿子,都帮他料理米店。这四个儿子与老四媳妇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突出了老四媳妇的性格特征。
D.老掌柜将账房钥匙交给老四媳妇,说明老掌柜最终理解了老四媳妇的良苦用心,并诚心让老四媳妇来经营米店。

通观全文,分析新媳妇的人物形象。
答:
小说写了两家米店,详写“丰裕”,略写“永昌”,这样安排情节有什么好处?
答:
试结合小说内容探究:你觉得文章最后一段结尾有没有必要写?为什么?
答:

阅读下面文字
冷眼看“热词”
“热词”是指来源于突发事件或社会现象,经过形象、鲜明和恰当的隐喻性总结,让人们更深刻地记住关键信息的公共焦点词语。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上流行的“热词”已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新潮网络语言。“打酱油”、“俯卧撑”乃至“被××”之类的热词从词语本身找不到任何流行的理由,而且这些词语往往不是逐渐扩散,而是瞬间的爆发。显然这类热词不是像以往的许多网络语言那样因词语本身的娱乐性导致了流行,大多是因突发的社会事件传播得以派生,而且这类热词几乎无一例外具有较多的政治讽刺意味,反映的是社会“杯具”何其多,人们认为这是中国政治走向民主的一种方式,是中国网络政治化的一种体现。
中国的改革开放自90年代末以来进入了深水区,政治改革尤其步履维艰。在这种现实状态下,网络的政治化可以说是公众表达的常规通道堰塞而造成的政治话语溢出现象。而网络的确为当代中国民众提供了一种新的政治表达可能,有人因此而乐观地预言网络将成为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建设进程的重要力量。可实际上,人们上网发表意见可能是自由的,但信息如何传播却完全由不得自己,各类网络运营者操控着网络信息的传播。
热词的出现使网络传播形势有了一些改观。一个本来难以扩大影响的社会信息,由于被人从中提炼出具有讽刺性乃至黑色幽默意味的隐喻词语而产生了“陌生化”的情景效果,随即因为网上读者的关注和分享而成为口头禅并被强力传播,进而迅速走红成为热词。显然,热词热起来的社会学原因在于网民自发形成的积极介入态度。在网络日益被运营者操控的形势下,这种对传播的主动介入可以说是普通网民对“被传播”现实的一种反抗。
热词之所以会“热”,也和它的接受环境分不开。在媒体自身权威性不够却又面对公众质疑时,许多“专家”和“权威机构”常常会冒出来强化信息的权威性。弱势的普通民众当然无法与“专家”、“权威机构”对抗,但一些陌生词语“被××”——“被就业”、“被代表”、“被平均”等等,却凭着机智的反讽破坏了媒体操控者的意图。
普通民众对媒体操控者和所谓“权威”的不信任是热词走红的社会环境,但热词并非只是消极的拒绝。许多因热词而“热”并最终引起社会重视的案例显示,网民传播热词的热情让人感受到的是一种社会关怀的激情。这种激情来自每个网民个人的直觉和判断,来自一个人内在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当然,信息的不对称使网民个人的判断无法完全避免错误和偏见,但这并不影响这种社会关怀的舆论价值。这种激情的存在证明,社会上尽管充斥着欲望和不公正,但人们的心灵深处仍然有良知。
无论如何,热词的大量出现已成为中国式网络的特色景观,热词将作为有影响力的社会表情符号构成我们这个时代的记忆。
下列关于“热词”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网络“热词”是一种新潮网络语言,它的出现被认为与中国政治走向民主有关。
B.“热词”往往不是逐渐扩散,而是瞬间爆发,这与现今社会的传播媒介无关。
C.“打酱油”、“被××”之类“热词”的流行,与词语本身是否有娱乐性无关。
D.一个社会信息被人有意加工而产生“陌生化”的情景效果后,才会成为“热词”。

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在网上能自由地发表意见,但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受各类网络运营者的操控,这些意见的传播是不自由的。
B.具有讽刺意味的“被传播”,表现出了主动介入传播的普通网民对网络运营者操控网络信息传播的一种反抗。
C.网民传播热词的热情,能使某些案例因热词而“热”并最终引起社会的重视,相关问题最终得到彻底解决,并使人感受到网民社会关怀的激情。
D.传播热词的网民所展现的社会关怀,主要来自个人直觉和判断,其舆论价值容易因个人判断出现错误和偏见而受到影响。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热词的出现和流行表明,政治改革进入深水区和网络为中国民众提供一种政治表达可能之间存在着联系。
B.从热词的接受环境看,某些媒体操纵者强化信息权威性的意图,常常会被随后出现的热词凭着机智的反讽破坏。
C.热词的出现和流行说明人心深处仍存社会良知,但其讽刺意味削弱了反映社会“杯具”现实的力量。
D.热词在中国互联网上的流行有着中国特色,是网络政治化的具体体现,可能会促进政治民主的发展。

根据文意推断,热词如何逐渐转“凉”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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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语
莫 言
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来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大影子,宛如一堵厚重的黑墙。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我猛然惊醒,身后的现代生活背景悄然退去,阳光灿烂,照耀着三十多年前那堵枯黄的土墙。墙头上枯草瑟瑟,一只羽毛灿烂的公鸡站在上边引吭高歌,墙前有一个倾颓的麦草垛,一群母鸡在散草中刨食。还有一群牛在墙前的柱子上拴着,都垂着头反刍,看样子好像是在沉思默想。弯曲的木柱子上沾满了牛毛,土墙上涂满了牛屎。我坐在草垛前,伸手就可触摸到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到那些牛。我没有摸鸡也没有摸牛,我仰脸望着它——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心事重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来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的老马。
“马,原来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我心潮起伏,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地坐着,听我跟你说话。”它晃了一下脖子,我的身体就轻如鸿毛般地脱离了地面,然后就跌坐在麦草垛边,伸手就可触摸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那些牛。
我端详着这个三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的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我曾经多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默肃立,犹如一堵墙。我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多少次对邻村的小孩子炫耀它,编造它的光荣的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多少次向村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没人告诉我。我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问,亲爱的马,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啄瞎的?——任我千遍万遍地问,它不回答。
“我现在回答你。”马说。马说话时柔软的嘴唇笨拙地翻动着,不时地显露出被谷草磨损了的雪白的大牙。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来的。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悚,令我如闻天籁,不敢不认真听讲。
马说:“日本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徒弟也是她的情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逃避,为了占有,为了完美,为了惩罚,是心甘情愿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这个话题勾起了它无限辛酸的往事
马说:“几十年前,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掀了下来。军官用皮鞭抽打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原来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不,我瞎了……”马说着,掉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以“我”与马的重逢为线索,主要描写了两个场面:一是久别重逢时的情景,一是重逢后马的自述。
B.小说以马开口向人倾诉这一荒诞手法写“我”和马重逢,写人与马的情感交流,蕴含着深刻哲理,给人以启示。
C.小说通过写马对主人“一往情深”而主人却因女人被摔而打马、骂马,谴责了那些背信弃义不顾友情的人。
D.小说巧设悬念,反复渲染“我”“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有效地增强了作品的吸引力。

E.马是装瞎的,可文章结尾说“不,我瞎了……”,这里写出了马因一件小事败坏了自己之后的沉痛懊悔。
小说多处描写了马的形象,同时也描写了鸡和牛,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马因为主人的一句谩骂,就自己后半生“装瞎”。你认为它这样做值得吗?请依据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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