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本大题共3小题,共15分。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 Fan之为字,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细而轻,积少成多,飘而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治丝益焚,欲理而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其实如果知音寥寥,甚至迟迟不见,寸心的自信仍不免会动摇。所谓知音,其实就是“未来的回声”,预支晚年的甚至身后的掌声。梵谷生前只有两个知音:弟弟西奥和评论家奥里叶,死后的十年里只有一个:弟媳妇约翰娜。高更虽然是他的老友,本身还是一位大画家,却未能真正认定梵谷的天才。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的小说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但歌德一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歌德的预言要等很久才会兑现:寂寞的叔本华要等到六十六岁,才收到华格纳寄给他的歌剧《尼贝龙之指环》,附言中说对他的音乐见解十分欣赏。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而且不免加贬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全欧洲的剧坛都应加致敬。他不仅流行一时,而应传之百世!”其实当时盖棺也未必论定,尚待一代代文人学者的肯定,尤其是知音如本·约翰逊与米尔顿之类的推崇,才能完成“超凡入圣”(canonization)的封典。有时候这种封典要等上几百年才举行。
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左派肯定的“进步”作家,也非现代派标榜的“前卫”新锐;张爱玲更沾不上什么“进步”或“前卫”,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在“主流”以外的独创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真正的文学史,就是这些知音写出来的。有知音一槌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粉丝拥挤甚至尖叫的地方,知音是不会去的。知音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甚至隔代低首,对碑沉吟。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须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调整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粉丝对偶像的崇拜常因亲近无门而演变为“恋物癖”,表现于签名,握手,合影,甚至索取、夺取“及身”的纪念品。披头的粉丝曾分撕披头的床单留念;汤姆·琼斯的现场听众更送上手绢给他拭汗,并即将汗湿的手绢收回珍藏。据说小提琴手帕格尼尼的听众,也曾伸手去探摸他的躯体,求证他是否真如传说所云,乃魔鬼化身。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抑或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孔子对音乐非常讲究,曾告诫颜回说,郑声淫,不可听,应该听舜制的舞曲韶。可是《论语》又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说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声苦,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选自《青年文摘》2009年第18期,有删减)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粉丝”这个音译词不但表现出粉丝从者如云的声势,也能体现粉丝喜纠缠、善攀附的特性。
B.知音的出现,不是在天才成名之前,就是要等天才死了之后。前者如歌德,后者如本·约翰逊。
C.即便是杰出亲密的友人,也未必有看出天才的慧眼;就算互相竞争的对手,也有成为天才知音的可能性。
D.为扭转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的左倾风气,夏志清在其著作中充分肯定不受当时文坛重视的钱钟书与张爱玲。

E.知音对于天才而言十分重要,天才要有知己的一锤定音,才会有众多如蝴蝶般纷纷飞来的粉丝。
粉丝与知音有何不同?请结合文本分条概述。
作者为什么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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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时尚浅说
黄毓璜
辞典上"时尚"直白的释义就是一时风尚。作为社会流变、生活迁移、价值更迭驱动下的潮汐式性相【注】,主要是审美旨意、心理趋向在公众与日常的表征。其公众性、盲动性、愉悦性以及可仿效性的自身特质,决定了它浪打浪般的生长,成就其推进演化的广度、强度和速率;还不妨说,时尚作为时代的情感表征,乃是一个时代的种种合力使然。虽然其行也不远,此起彼落,时有变更,却不随一己好恶而兴废,不因拒之纳之而行止,称得上是一位无翼而飞、天生天杀的主儿。
同时,时尚也并非可以简单地一面而论。其本身也具备种种包容的可能:既可孕育诞生之契机,亦可成为溃靡之温床,事情确实存在两面性。"因势利导"因而成为可能,"圣者时也"的名言,"我行我素"的标榜,也因而都在大本大宗的道理之内,是从不同侧面说明了人在"自然化"了的客体面前的主观选择和临世态度。
不妨说,"趋时"是人类的天性,要不然"ok"、"bye bye"也不至于那么频频挂到男男女女的嘴边。这一方面说明人的"顺变"能力,另一方面呢,也说明了人的"从众"心理--他那样说的时候,未见得自己多么酷爱英语。可见,"趋时"大体指向外部关涉,关涉"面子"上的事,跟自己内心的好恶关系不是太大的。这原本毋庸置疑,须得一议的是:这里的时尚很可能成为一种压力,压迫人们划一了心志和产生超水平的企求。诸如就业上某些职岗的过冷过热,诸如婚嫁时房子、车子被列为必要前提--面对种种时尚如骛趋之或心理失衡,人们有理由拒绝"安分守己"、"安贫乐道"的慰勉,也同样有必要顾及具体的现实条件和属于自己的选择。
如果说人除了是一种"物质"存在还分明是一种"精神"存在,那么,"与时俱进"跟"顺时迁变"就不能是一回事。而且,执著于精神性的人还往往抱持跟时尚"对视"的姿态,所谓"不随俗沉浮",大体描述了在物性和物化了的时尚面前保持一份心灵的高傲。
"不合时宜"归根结底是一种精神境界,是"抗尘走俗"与"超尘脱俗"的起始点。我们无法在普遍的层面上要求人们都成就为精神上的"庞然大物",可以肯定的则是:一个精神强健的人,一个有作为的人,一个不失尊严的人,无论是在春风得意中走马,还是在艰难困顿中蹒跚,都不能是一个失落自我而为时尚左右的人。(摘编自《啄木鸟》)
【注】性相:梵语,"性"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相"是事物外观的表相。
下列对文章所说的"时尚"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是一个时代的种种合力所形成的一时风尚,主要是审美旨意、心理趋向在公众与日常的表征。
B. 其公众性、盲动性、愉悦性和可仿效性特质,决定了其演化的广度、强度和速率的不断推进。
C. 流行时间虽然不长,但不管人们是喜欢、接纳,还是厌恶、拒绝,也只能追随它的发展方向。
D. 存在两面性,既可以成为淘汰旧事物、孕育新生事物的契机,也会成为酿造腐朽奢靡的温床。
2.

文章说,"'趋时'是人类的天性"。请简要阐述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应如何正确面对"时尚"?请简要概括文章的观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冬天搬来曼哈顿,与林肯中心几乎接邻,听歌剧,看芭蕾,自是方便,却也难得去购票。
开窗,就可望见林肯中心露天剧场之一的贝壳形演奏台,那里每天下午、晚上,各有一场演出。废了室内的自备音响,乐得享受那大贝壳中传来的精神海鲜。节目是每天和每晚更换的:铜管乐、摇滚乐、歌剧清唱、重奏,还有时髦得名称也来不及定妥又变了花样的什么音乐。我躺着听,边吃边喝听,比罗马贵族还惬意。但夏季没过完,我已经非常厌恶那大贝壳中发出来的声音了:不想"古典"的日子,偏偏是柔肠百转地惹人腻烦;不想摩登的夜晚,硬是以火爆的节奏乱撞耳膜。不花钱买票,就这样受罚了。所以每当雷声起,电光闪,阵雨沛然而下,我开心,看你们还演奏不。
可惜不是天天都有大雷雨,只能时候一到,关紧窗子。如果还是隐隐传来,便开动自己的音响与之抗衡,奇怪的是,但凡抱着这样心态的当儿,就也听不进自选的音乐。可见行事必得出自真心,强求是不会快乐的。
某夜晚,灯下写信,那大贝壳里的频率叉发作了,看看窗外的天,不可能下雨,窗是关紧的,别无良策,管自己继续写吧……乐器不多,鼓、圆号、低音提琴,不三不四的配器……管自己写吧……
写不下去了--鼓声,单是鼓声,由徐而疾,疾更疾,忽沉忽昂,渐渐消失,突然又起翻腾,恣肆癫狂,破石惊天,戛然而止。再从极慢极慢的节奏开始,一程一程,稳稳地进展……终于加快……又回复严峻的持续,不徐不疾,永远这样敲下去,永远这样敲下去了,不求加快,不求减慢,不求升强降弱,唯一的节奏,唯一的音量……其中似乎有微茫的变化,变化太难辨识,却使听觉出奇地敏感,出奇的敏感的绝望者才能感觉到它。之后鼓声似乎有所加快,有所升强……后又加快升强,渐快,更快,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快到不像是人力击鼓,但机械的鼓声绝不会有这"人"味,是人在击鼓,是个非凡的人,否定了旋律、调性、音色,各种记谱符号。这鼓声引醒的因素,它们一直沉睡着,淤积着,荒芜着,原始而古老。在尚无管乐、弦乐、声乐伴随时,这些因素出现于打击乐,在漫长的遗弃废置后,被今晚的鼓声所引醒, 显得陌生新鲜。这非音乐的鼓声使我回到古老的蛮荒状态,更接近宇宙的本质。这鼓声接近于无声,最后放佛只剩下鼓手一个人,而这人必定是遒强美貌、粗犷与秀丽浑然一体的无年龄的人--真奇怪,单单鼓声就可以这样顺遂地把一切欲望击退,把一切观念敲碎,不容旁骜,不可方物,把它们粉碎得像基本粒子一样分裂飞扬在宇宙中……
我扑向窗口,猛开窗子,鼓声已经在圆号和低音提琴的抚慰中作激战后的喘息,低音提琴为英雄拭汗,圆号捧上了桂冠,鼓声也就息去--我心里发急,鼓掌呀!为什么不鼓掌,涌上去,把鼓手抬起来,抛向空中,摔死也活该,谁叫他击得这样好啊!
我激动过分,听众是在剧烈鼓掌,尖叫……我望不见那鼓手,只听得他在扬声致谢……掌声不停……但鼓声不起,他一再致谢,终于道晚安了,明亮的大贝壳也转为暗蓝,人影幢幢,无疑是散场。
我懊丧地伏在窗口,开窗太迟,没有全部听清楚,还能到什么地方去听他击鼓,冒着大雨我也步行而去的。
我不能荏弱得像个被遗弃的人
又不是从来没有听见过鼓声,我是向来注意各种鼓手的,非洲的,印度的,中国的……然而这个鼓手怎么啦,单凭一只鼓就使人迷乱得如此可怜!我承认他是个幸福的人,我分不到他的幸福

1.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我不能荏弱得像个被遗弃的人。
(2)我承认他是个幸福的人,我分不到他的幸福。

2.

文章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来描写鼓声?请简要分析。

3.

林肯中心的鼓声唤起了"我"的哪些感性?请简要分析。

4.

对林肯中心的演出,"我"表现出哪些情感变化?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大多数环境学论著认为,人类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温上升,而全球变暖将使地球两极的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进而给人类的生存造成威胁。但是,荷兰学者克罗宁博格所著的《人类尺度:一万年后的地球》一书中的观点,似乎可以让人稍稍缓解一下在气候变暖问题上的紧张感。作者的基本观点是:当下发生的所有气候变化,从地球的立场出发,都是"正常运作"。大自然的变化类似与四季交替,只不过是它的时间尺度要长得多。根据作者的描述,大自然"春天"是在一万年以前开始的,那时,天气已开始转暖,曾经覆盖了当今人类广泛活动区域的冰层逐渐在阳光下融化,海平面上升,而人类祖先的生活方式则开始从渔猎转向定居农业。到现在,人类已经处于"夏季,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担心气温上升可能会带来的危害"。"夏季"终将过去,这也是自然规律,只不过是要再等待一段漫长的时间,"秋季"才会来临。那时海平面将会下降,而今天人们因为气温上升所引发的讨论也将随之结束。
克罗宁博格面对当前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以及由此造成的极端天气频繁、荒漠化加重、物种灭绝加速等情况,之所以显得十分淡定,在于他看待这一问题时使用了与众不同的时间尺度。通常人们只考虑几十年或几百年的事情,并且一直在用这种人类的尺度去衡量大自然,结果每个人都为现在的气候最大值紧张不已。其实,这在克罗宁博格看来只不过是大自然循环中出现的"一丝波纹而已"。
如果我们超越现阶段人类思考问题的尺度,观察一个漫长的周期,情形也许就不会那么令人沮丧了--那就是一万年的时间尺度,为什么要一万年的时间尺度?因为人类现在所处的地质时代开始于一万年以前;地质学的只是也告诉我们,类似月我们现在所处的温暖期一般不会超过一万年;大约一万年前爆发的火山目前都处在活动期等等。与地质学应用的时间尺度相比,人类的尺度就不那么适用了。这也难怪他要嘲讽因为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而变得异常焦虑的人民,"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围着小周期内出现的现象团团转"?
《人类尺度:一万年后的地球》这本书的观点有助于提升人类面对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所带来的挑战的勇气,正像作者所说的那样:穿着熊皮、拿着石斧的石器时代的人类尚且知道如何在冰期生存下来,我们难道无法运用现代高科技去解决海平面上升一米带来的后果吗?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即使人类的活动对于全球气候变暖的作用微不足道,我们也不能从此以后就不加节制地区排放温室气候,大量地消耗资源和排放二氧化碳已经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和人类的生存环境,所以克罗宁博格也表示,"我们应该节约能源"一保护有限的资源。

1.

下列关于本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是导致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这已经成为大多数环境学论著的观点,但是克罗宁博格对此并不认同。
B. 温室气体使全球变暖,并由此造成地球两极冰川融化的现象,从地球的立场出发,这实际上属于大自然的"正常运作"。
C. 全球变暖会导致一系列灾难性的后果,例如极端天气频发、荒漠化加重、物种灭绝加速,这给人类的生存造成了威胁。
D. 面对当前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克罗宁博格并没有使用"人类的尺度"来衡量这一问题,所以他显得十分淡定。
2.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克罗宁博格对地球的未来做出了预测,并以此为基础,从地质史上的火山爆发以及气候变化等自然进程的角度进行了论证。

B.

克罗宁博格认为,如果我们超越现阶段人类思考的尺度,从一个漫长的周期来观察温室效应的话,那么可能就不会如此焦虑了。

C.

C《人类尺度:一万年后的地球》向二氧化碳排放与气候变暖二者密切相关的观点提出了挑战,为我们思考气候的变化提供了新的角度。

D.

大量地消耗自然资源会严重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所以克罗宁博格也表示"我们应该节约能源"。

3.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在大自然的"春天"降临之前的远古时期,气候异常寒冷,广大区域都覆盖着冰层,因此人类的祖先当时并没有采取定居农业的生活方式。
B. 通常人们只考虑几十年或几百年的事情,克罗宁博格却改变了研究的视野:他不考虑明年,也不考虑一百年后的事,而是将目光投向了一万年以后。
C. 克罗宁博格采取一万年的时间尺度来观察、分析地球气候变暖的问题,这并不意味着地质学上的时间尺度都是以一万年为单位的。
D. 石器时代的人类能在冰期中生存下来,与今天我们试图解决海平面上升带来的问题相比,虽然形式不同,实质都是积极利用知识应对危机的表现。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

浙江的感兴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之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蚌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咸亨酒店里喝了加饭酒,并且站在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年涂了厚厚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严谨、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件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尺,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在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

水是浙江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是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有事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有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乌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儿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年少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店,面前时一条长长的洗的白白的木柜台,上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虽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的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白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是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列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描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那抹青色。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的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江的另一面:水固然使它灵秀,山却给于它骨气。

(取材于王佐良的同名散文)

1.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

饮食在作者关于故乡的感性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源于作者无法追怀的童年。

B.

作者书写的是对故乡的追忆和游历,感物寄兴,表达了对浙江性格的体悟。

C.

作者插叙初次游览杭州的经过,揭示了这座城市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特征。

D.

"水"既是浙江灵秀风景的精髓,也是本文组织结构展开叙述的核心线索。

E.

文章勾勒出一副融汇了自然山水、风土人情、历史传承等因素的江南图景。

2.

文中说:"看看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多一点了解了。"结合原文,回答下面问题

①作者从鲁迅的故乡环境中看出了哪些特色?

②作者对鲁迅又多了那些了解?

3.

作者从湖光山色中感受到西湖哪些特点?

4.

有评论者曾用"一切景语皆情语"来概括本文带给读者的艺术感受,请谈谈你对"一切景语皆情语"的理解,并结合本文进行具体阐述。(不少于200字)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3

当你在花园里驻足观察那些胖胖的蜜蜂在花丛中起起落落,或者在厨房手拿苍蝇拍对着狡猾的苍蝇无可奈何时,你一定认同以下观点:把"飞行家"这个名词冠于昆虫身上是恰如其分的,昆虫不仅是地球上规模最大的飞行家族,也是最早掌握这项技术的先驱者。地球上的第一次飞行是个什么场景?这一历史性的是时刻早已消失在岩层之中。不过,当年第一批飞行者的后代仍然活跃在我们的星球上,他们就是蜉蝣。

蜉蝣这种生物大多数时间生活在水中,以藻类为食,当它们准备好繁殖,便爬出水面,在水边的植物上蜕皮,成为有翅的成虫。这些获得新生的小虫子并不急于飞行,多数时候会聚集在水面上,伸展双翅,在微风的吹拂下于水面上滑行。当时机成熟,便风中舞动,在空中完成婚配。不久,雌虫产卵,刚刚脱离水面不过几十小时的蜉蝣们再次回落水中,这也意味着它们个体生命的终结。目前,多数昆虫学家认为,最早的昆虫也像蜉蝣一样,是从水面滑行演化到飞行的,最早的翅应该是"风帆",而非"机翼"。

昆虫的翅是一个工程学奇迹:一片丁质的薄层,没有任何骨骼和肌肉的支撑。几丁质这种物质本身柔软而坚韧,就连碳纤维复合材料都无法与之相比。几丁质中贯穿着翅脉,它们是液压管道,正是这些液压管道让昆虫的翅膀有了足够的刚性来应对飞行是巨大的应力考验。与鸟、蝙蝠翅膀一样,昆虫翅膀的剖面上端弯曲,下端平直,这使得空气流过翼面时产生升力。

昆虫与其他其他飞行动物的标志性区别,在于它们扇动翅膀时高得惊人的速度--蜻蜓一般为每秒200次,而蚊子和马蜂则能高达每秒1000次。不仅如此,如果逐格回放高速摄像机拍摄的昆虫飞行影像,你会惊奇地发现,昆虫扑翼飞行可不简单是上下运动,从侧面观察,昆虫的翅膀其实是在画八字形。直到最近,人们把昆虫放进风洞好好研究了一番才发现,其实这些小家伙的翅膀是在空气中制造涡流,依靠这些可控的涡流,它们的翅膀在向下和向上拍动时都能产生升力,这是鸟与蝙蝠绝对无法做到的,一只小蜜蜂借助这些涡流,产生达到其体重3倍的开力,而向前的推力则是体重的8倍之多,与之相比,一架战斗机的推力与重力大小之比能达到2就可以"笑傲江湖"了,这样你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苍蝇能在空中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急转弯了。

当然,这一切代价也相当高昂,飞行是件十分费力的活儿,一只果蝇飞行1小时就要消耗掉体重的10%,果蝇使用碳水化合物作为动力来源,这有点不太划算,其他很多昆虫直接利用脂肪作为"燃烧",便让飞行的"经济性"大为改观。所以你绝对不能小看昆虫的能力,一直小小黑脉金斑蝶能以每天150公里的速度连续飞行3000公里,完成冲北美到中美洲的长途迁徙。

(取材于王冬《御风飞行》)

1.

根据文意,下列说话不支持"昆虫的翅膀是一个工程学奇迹"的一项是(

A. 薄薄的翅由几丁质构成
B. 不需要脊髓肌肉的支撑
C. 柔韧性可比碳纤维的复合材料
D. 翅脉增强了昆虫翅膀的刚性
2.

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

昆虫最初驾驭"风帆"在水面上滑行。后来逐步从滑行演变到在空中飞行。

B.

蜉蝣有翅后即升空飞行。虽然飞行时间不长,但由此实现了生命的延续。

C.

昆虫的剖面,上端弯曲,下端平直,这可以使空气滤过翼面时产生升力。

D.

昆虫利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作为"燃料",从而大大提高了飞行的"经济性"。

E.

昆虫是地球上规模最为庞大的飞行家族,很多昆虫都具有长途迁徙的能力。

3.

根据本文和下列材料,说明苍蝇的飞行和鹏鸟翱翔有哪些不同

《逍遥游》中"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绝云天,负青天。然后图南"这几句话。是对鹏鸟翱翔九天的精彩描述,生物学家认为。鹏鸟翱翔是要借助上升气流,翅膀就像固定的机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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