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树
⑴如果你的生活中周围没有伟大的人、高贵的人和有智慧的人怎么办?请不要变得麻木,不要随波逐流,不要放弃向生活学习的机会。因为至少在你生活的周围还有树——特别是大树,它会教会你许多东西。一棵大树,那就是人的亲人和老师,而且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就是伟大、高贵和智慧。
⑵更早发现这一点的,是托尔斯泰。他在《战争与和平》这部巨著中,有一段保尔康斯基公爵与老橡树的对话,就体现了树的生命对人的生命所产生的不可忽视的影响。
⑶再早些,中国历史上也有人流露过这种意思,叹息过“树犹如此,人何以堪”!这证明,树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长久,从“阅世”的意义上看,人是比不过树的。所以,你若是到十三陵,看到周围静立在那里的松柏,尤其是看到那种虎卧龙盘的老柏,会不由得生出某种敬畏和感动——有什么办法,帝王们全都死了,它们却依然活着,默默地居高临下地看着人间的兴衰更迭、生死荣辱。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就是历史,它们就是帝王。
⑷我甚至觉得没有什么哲学比一棵不朽的千年老树给人的启示和教益更多。同样是生命,树以静以不言而寿,它让自己根扎大地并伸出枝叶去拥抱天空,尽得天地风云之气。相比之下,人愚蠢而又浅薄,人一生都在说话,声嘶力竭,奔走呼号,没有人肯静下来想一想,没有人想到向树学习点什么,在人的心目中,树是傻瓜。那么在树的心目中人是什么东西呢?不清楚。能够清楚的是,树的存在为人们贡献了自己的全部,从枝叶到花果根干,却从未向人们索取过什么。许多家畜供人驱使食用,但同时也靠人喂养照料;树却是用不着人养的,它在大自然中间活得好好的,姿态优美,出神入化。那些绝崖石缝中斜逸而出的美松树是靠人养活栽种的吗?谁敢到那种险处去呢?树甚至连恳求人们不要砍伐它的意思都不曾流露——那是锯子在尖叫而不是树在尖叫。
⑸等到大树被伐倒了,人们看到了它的心——年轮,一圈一圈,岁月的波纹荡漾,生命的记忆永存。这时候,略有悟性和良知的人就全明白了:树绝不是麻木的,而恰恰是有灵有智的。它虽不语不行,心里面却比谁都清楚。它与山河大地、飞禽走兽、风云雨雪雷电雾的关系,比人更深入、更和谐。它是处理这些复杂关系的大师。
⑹它不靠捕杀谁猎获谁而生存,但它活得最长久。这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它连草也不吃,连一只小虫子的肉也不吃,但它却能长得最高大、最粗壮、最漂亮。这才是奇迹呢,树不用吃饭。真正有生命活力的大树全都已经与天地风云融为一体了,它与山河共呼吸,取万物之精气,反过来又养育万物;得日月之灵华,结果又陪衬日月。若是说什么气功,树才是真懂气功的大师。要说什么“天人合一”,人类不过从树那儿学了一点皮毛。
⑺我在塔克拉玛干边缘的墨玉县见到过一棵八百年的梧桐树王,那样干旱的沙漠边缘,它得有多么大的道行才能活过来呀!何况它不仅活着,而且枝叶繁茂,生机勃勃,它像一个巨人一样健康地屹立着,襟怀博大,人和梯子在它脚下显得极其可笑。
⑻它的王者风范不是靠什么前呼后拥的声势造就的,它靠它的阅历、它的顽强生命力、它的光辉的生命形态,使人望之而生敬仰之心、爱慕之情,使人认识到伟大、高贵、智慧这些词语从人类头脑中产生时的本义。
⑼我还见到过五百年高龄的无花果王,这件事我也在《和田行吟》一文中描述过。它占地数亩,落地的无花果使它周围散发着甜腻的腐败味儿和幽深的清香,它的枝干如同无数巨蟒纠缠盘绕,四处爬伸。它达到了它这种植物的极致,造就成、编织成一座自己的宫殿。
⑽但是树和人一样,同样有各式各样的苦难伴随,除了被砍伐之外,还有各种艰难。在天山南麓温暖干燥的农村,白杨是路边、渠旁、屋后、田畔常栽的树,它绿叶飒飒直耸高天。可是有一年冬天,南疆奇冷,这些适应了温暖干燥气候的白杨遭受了打击。有些已经非常粗壮高大的白杨被生生从中间冻出一条裂缝,裂缝一指宽,从树这边透过裂缝可以一眼看到那边的农田。
⑾还有一年八月北疆下大雨,下着下着,变成了大雪。大雪里饱含水汽,落在仍然枝叶翠绿茂密的树上,积成很厚、很重的银冠。第二天阳光一照,十分奇丽壮观。但是不少树承受不了了,枝丫被压得劈开。银雪、绿叶之下,被劈折后露出的白生生的枝丫的内质,望过去就像人的白骨被折断后的模样,一样的惊心动魄。树无声,可是你完全可以感受到它的疼痛。
⑿一棵树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灾难,但它要是都挺过去了,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它就会成为一棵大树。这样的大树会引起人们特殊的敬意。比如在哈密,就有一些幸存下来的百年老柳树。它们的形态确实不同寻常,一看就知道,是具有特殊生命力和特殊经历的树。它们身上都有编号挂牌,就像勋章一样,代表着特殊的荣誉。这些柳树就是大名鼎鼎的“左公柳”——左宗棠平阿古柏后沿途栽下的柳树。可是当年“遍栽杨柳三千里”,能活到今天的,就只有这些了。
⒀你细细端详这些巨大的柳树,会从它们每一棵树的神态雄姿上,找到左宗棠的神韵。一派大人物风范。我当时就颇觉疑惑,心想,难道树也会遗传栽树人的风貌吗?要是果然如此,那树就是通神通灵的生物了。
⒁看来我们对它们了解得还远远不够。 文中第4段中说“在人的心目中,树是傻瓜”,作者为什么这样讲?请分点回答。
作者在文中列举了哪些地方的树?又用这些树说明了哪些观点或见解?请分点回答。
文章开头就说大树“就是伟人、高贵和智慧”,“ 它会教会你许多东西”,阅读了这一篇文章,你觉得大树的哪些东西值得你学习?
这篇散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这样写有哪些好处?请分点回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高原,我的中国色
乔 良
东亚细亚的腹地,一派空旷辽远,触目惊心的苍黄。连那条从巴颜喀拉的山岩间夺路而来的大河,也暴烈地流泻着一川黏稠的黄色!这就是高原。黄土高原。
浑黄的天地间,走来一个黄皮肤的老者。看不清他的面孔,听不清他的声音,只有那被黄土染成褐色的长髯在被太阳喷成紫色的浮尘中飘拂……老者身后,逶迤着长长、长长一列只在身体的隐秘处裹着兽皮的男人和女人。
一棵巨大的柏树,便在这人群中生下根来。所有黄皮肤的男人女人和他们的后人,都把这巨树唤作轩辕柏。它的根须像无数手指抠进黄土,扎向地心,用力合抱住整个儿的高原。
始皇帝横扫六合的战车,汉高祖豪唱大风的猛士,倚在驼峰上西出阳关的商旅,打着呼哨、浑身酒气的成吉思汗的铁骑,和五午年的岁月一道,从这金子样的高原上骄傲地走过去,走过去,直到……
暮云垂落下来,低矮的天地尽头,走来一个小小的黑点。一个军人。
他站在一架冲沟纵横、褶皱斑驳的山梁上。残阳把他周身涂成一色金黄。他伸出手臂,出神地欣赏着自己的皮肤。金黄的晖光从手臂上滑落下去,掉在高原上。一样的颜色。他想,我的肤色和高原一样。
豪迈的西风从长空飒然而至。他的衣襟和裤角同时低唱起暗哑而粗犷的古歌。刹那间,他获得了人与天地自然,与遥远的初民时代那种无缝无隙的交合。是一种虚空又充实,疏朗又密集,渺小又雄大的感觉。
他不禁微微一笑。然而,只一笑,那难以言喻的快感消退了。渐渐塞满胸壑的,是无边的冷寞,莫名的苍凉。竟然没有一只飞鸟,竟然没有一丛绿草。只有我,他想。我和高原。于是他又想,这冷漠、这苍凉不仅仅属于我,还属于遗落在高原上的千年长史。
畏惧盗寇的商贾们抛离了驼队踩出的丝绸古道。面对异族的武夫们丢弃了千里烽燧和兵刃甲胃。一路凄惶,簇拥着玉辇华盖,偏安向丰盈又富庶的南方。那叫人柔肠寸断的杏花雨呵,竟把炎黄子民们孔武剽悍的魂魄和膂力一并溶化!而历史,却在某个迷茫的黄昏,被埋进深深的黄土。
他感到胸口有一团东西被揪得发疼。他想喊。他想站到最高的那架山梁上去,对着苍茫的穹窿嘶喊:难道华夏民族所有的武士,都走进了始皇陵兵马俑的行列?
没有风。没有声息。高原沉默着。
一块没有精壮和血性汉子的土地是悲哀的。
他想起了他那些戴着立体声耳机、抱着六弦琴横穿斑马线的兄弟们。他们全都身条瘦长,脸色煞白,像一根根垂在瓜架上的丝瓜。他们要去参加这一年中的第三百六十七次家庭舞会了吧?他们的迪斯科跳得真好。他们忧郁的歌声真动人。但,他们只从银幕上见过高原和黄土。他们不知道紫外线直射进皮肤和毛孔时的滋味,更不知道那黄土堆成的高原上埋着的古中国。
可那才是中国,那才叫中国。在病榻上呻吟了八百年,又被人凌辱了二百年的,不是真正的中国。真正的中国是闪着丝绸之光、敦煌之光、修筑起长城,开凿出运河,创造了道教,融合了佛教,同化了一支支异族入侵者的中国。
真正的中国是一条好汉。这裸着青筋、露着傲骨的高原也是一条好汉。
他想,我也该是这样的汉子。
他想,有了这样的男子汉,高原,这金子似的高原便不会死去。因为轩辕柏在这里扎着一根粗大的、深邃的根茎。
这个人,这个军人,就是我。这篇散文中作者设置的“轩辕柏”有什么象征意义?请结合阅读材料简要分析。
“是一种虚实又充实,疏朗又密集,渺小又雄大的感觉。”作者将褒贬之词同时用来描写这种感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他”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文章结尾说:“这个人,这个军人,就是我。”一句中与上文哪一句照应?怎样理解其中的“我”?请你谈谈作者在文中如何渲染与张扬着自己的情绪?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残阳把他周身涂成一色金黄”,他为自己有着与“金子样的高原”同样的颜色而自豪,就是他为做一个中国人而骄傲。 |
B.“他”站在黄土高原上,看到“竟然没有一只飞鸟,竟然没有一丛绿草”,深感植被破坏严重,内心无比冷寞,苍凉。 |
C.丰盈富庶的南方,柔肠寸断的杏花雨象征了温柔安逸、没有血性的土地,销磨了一代代中国人慷慨悲歌之气,积极进取之心。 |
D.“他”想呼喊,仅仅因为现代人的苍白无知,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所以他的大声呐喊是希望唤回高原的血性来。 |
E.全文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在凛然傲气中又渗透着无限的历史苍凉感,如同一幅黄昏时分的画卷,述说着遥远的历史又翘首期待着美好的明天。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鼎在中国由来已久。它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相当于现在的锅,用以炖煮和盛放食品。鼎有三足圆鼎,也有四足方鼎。最早的鼎是粘土烧制的陶鼎,后来又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传说夏禹曾收九牧之金铸九鼎于荆山之下,以象征九州。自从有了禹铸九鼎的传说,鼎就从一般的炊器演变为传国的重器了。国灭则鼎迁,夏朝灭,商朝兴,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商朝灭,周朝兴,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从商至周,都把定都或建立王朝称为“定鼎”。
鼎自从被视为传国重器、国家和权力的象征后,“鼎”字也被赋予了显赫、尊贵、盛大等政治引申意义。譬如一言九鼎、大名鼎鼎、三足鼎立等等。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是文明的见证,又是文化的载体。根据禹铸九鼎的传说,可以推想,我国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
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司母戊”大方鼎就是商代晚期的青铜鼎,它呈长方形、四足,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商代青铜器。鼎腹内有“司母戊”三字,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铸造的。清代出土的大盂鼎、大克鼎等都是西周时期的著名青铜器。鼎和其它青铜器上的铭文,记载了商周时代的典章制度和册封、祭祀、征伐等史实,而且还把西周时期的大篆文字传给了后世,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鼎也因此更加身价不凡。
美学家李泽厚认为,中国青铜器以其特有的三足器——鼎为主要代表,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是我国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最具审美价值的工艺品。现代汉字中的“鼎”字,虽然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等多次变化,但仍然保留着“鼎”这一事物的风范和形体特点,其物其字几乎融为一体,都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这种礼俗在我国已传承至今。
由于自古以来,鼎就是我国一种庄严的重要礼器,象征着祖国昌盛、稳固、团结、统一
和权威,亦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故在当今一些重大外交场合和国家的一些
重大政治活动中,都会由鼎来唱主角。
上世纪1995年10月2l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为庆贺联合国50华诞,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一尊青铜巨鼎——世纪宝鼎。该“世纪宝鼎”是具有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采用整体铸造,一次浇注成功。鼎身高2.1米,象征2l世纪。姿呈三足鼎立,双耳高耸,满身纹饰。有金文:“铸赠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五十华诞。”鼎底座高0.5米,2米见方,上铸56条夔龙纹饰,象征中华民族都是龙的传人。鼎的整个造型,雄伟祥和,气势宏大,古朴典雅,美观庄重。
2006年1月1日,我国以法律形式规定免征在我国已征收了2600年的农业税。同年9月29日,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的一尊“告别田赋鼎”问世了。这是一位普通农民用中华民族最古老、最庄重的方式来铭记这一千古盛事。下列对“鼎”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鼎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后演变为国家和权力的象征。 |
B.鼎最早是用粘土烧制,叫陶鼎,大约在4000多年前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 |
C.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见证了中华古代文明,又传承了中华悠久文化。 |
D.鼎作为传国重器,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 |
下列各项中不能表明“鼎是一种重要礼器”的一项是()
A.商灭夏,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周灭商,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 |
B.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 |
C.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了“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50华诞。 |
D.河北省灵寿县农民王三妮铸“告别田赋鼎”,铭记我国免征农业税这一盛事。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商周时代青铜器上的大篆铭文记载了当时的典章制度史实,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 |
B.“司母戊”大方鼎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商代青铜器,鼎腹内有“司母戊”三字,表明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造。 |
C.李泽厚认为,鼎以其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成为我国最具审美价值的青铜工艺品。 |
D.“世纪宝鼎”是体现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其夔龙纹饰、三足鼎立造型均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 |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吟
上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朋友写信:“我拼命工作,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却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一位以“面壁写书”为誓志的世界文豪,一个如此吝啬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看“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晨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做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它像一盆水泼醒了我,浑身打个激灵。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起”和“伊始”,是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日出”是艺术,是大自然最重视的一幅杰作。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增添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梦想、光明、生机和道路……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场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种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透过那橘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的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对自然又抱怎样的态度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仔细想想,也许确定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一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惺忪,满脸疲态的你,被浩荡人流推搡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挤出车站。踏上站前广场的一刹,一束极细的猩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拂了你一下,吹在你脸上——你倏地意识到:日出了!然而这一闪念并没打动你,你早被沉重的身体击垮,眼皮浮肿,头昏脑胀,除了赶紧找地方睡一觉,你什么也不想,一刻也不愿意再多呆……当然,也曾有过对“光明”超强重视的时刻。不知谁发明了“新世纪第一缕曙光”这个诗化概念,再经吸引投资和权威论证,竟打造出一个诱人的旅游品牌。一时间,媒体喧哗,山票陡涨,那峦顶便成了寸土寸金的摇钱树……
其实,大自然从无等级之别。而看日出,本是一种私人性极强、朴素而平静的生命美学行为,对一个习惯了对自然的漠视、又素无美学心理积淀的人来说,即使那一刻,你花大钱购下了山的制高点,你又能领略到什么呢?又能比别人多争取到什么呢?
爱默生在《论自然》中道:“实际上,很少有成年人能真正看到自然,多数人不会仔细地观察太阳,至多他们只是一掠而过。太阳只会照亮成年人的眼睛,却会通过眼睛照进孩子的心灵”。
值得尊敬的成年人,一定是那种“直至成年依然童心未泯的人”。 文章开头部分说,我被“每天看日出”这句话“猝然绊倒”,又说“浑身打个激灵”,根据文意解释“猝然绊倒”和“打个激灵”的含义。
猝然绊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个激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把福楼拜“按时看日出”,看作是“精神明亮”的标志,为什么这样说?请分条简述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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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末尾引用了爱默生的话:“太阳只会照亮成年人的眼睛,却会通过眼睛照进孩子的心灵。”请简要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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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列对文章的评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A.在作者看来,福楼拜“按时看日出”,不仅是一种生活姿态.更是一种生活理念,一种生命哲学,一种精神美学。 |
B.作者认为普通人对晨曦对日出的麻木、混沌是因为他们为生活所迫,应该同情他们才对。 |
C.“透过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的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这句话是对福楼拜“按时看日出”的生命哲学、精神美学意义的形象概括。 |
D.作者认为类似“新世纪第一缕曙光”的炒作,不是真正的热爱生活、体悟自然,而是精神贫乏的表现。 |
E.作者把福楼拜和生活中的某些人对自然的态度作对比.是为了说明欣赏自然必须具有美学心理积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B、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生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李济改学人类学是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因为当年美国人十分歧视中国人。 |
B.由于李济原来学习的并非人类学,因此他不得不复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理想。 |
C.在虎藤老师的帮助和鼓励下,李济顺利地写出了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离实现他的理想越来越近了。 |
D.李济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历时三年多,是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第一部著作,李济也凭借它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
E.本文运用平时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李济再哈佛求学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的人格魅力和他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
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李济的这段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保护雨声
郁小萍
近年回多雨的家乡,总觉得雨声变味了。一点小雨,声音都凶巴巴急哼哼的,仿佛一个脾气极好的人,突然变得火气十足,吵架的欲望和架势格外强烈。一个雨天,我到阳台上细细地听,想知道少小时悦耳的雨声,如今为什么会这样粗暴地硌心?
姐姐家在一幢L形楼房横竖两笔交接处,一座半弧的小坡联围起一横一竖另外两点,上面耸立着划地为界的院墙。院墙外有一幢充满叽喳声和管教声的小学校。土地金贵,小学旁又钻出一幢高层住宅,站在阳台上看不见它的顶。稍远些,学校和高楼之间再横生出一幢看得见顶又看不见底的楼房。齐心合力的建筑们,就只给我们的眼睛留下了很少一点天空。
在狭小空间里生活的人们喜欢仿效别人的生活方式。建房时,窗户上都修了挡雨的水泥棚板,但每家每户支出宽宽的防盗栏时,又悉数架上一张阔阔的防雨棚,绿色蓝色白色蓝白相间的条格……塑料雨棚分量轻薄,却因为身份时尚时髦而内心骄傲,对外界有一种夸张到变形的反应。很轻很轻的雨丝,哪怕一缕缕,一线线,都被迅速扩大成“嗒嗒嗒”、“啪啪啪”的喧闹,温顺变成粗暴,柔情化为无情。大雨更被夸张为无边的喧嚣,狂烈,肆无忌惮,目中无人,显现出不摧毁人的睡眠、心情、意志,就决不收兵的顽劣。
雨声曾被优美地描写成心跳,如今,这健康的心跳变成心脏病人狂暴无序的胡蹦乱跳。雨声曾被抒情地描写为天的眼泪,现在,却毫无美感地像一群骂街泼妇横飞的口沫……虽然一样能把大地冲洗得干净,却带着“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感觉。不是空灵,是空荡。不是希望,是绝望。不是力量,是暴力。那种慢慢而来的意蕴没有了。说来就来,没有浪漫的前曲。那种欲说还休的缱绻没有了,说走就走,一点柔情的回味都不留。
雨声,这大自然的精灵,就这样变质了,另类了。在这个连闪电也变得瘦小的狭窄空间里,人类视觉的享受被剥夺了,听觉的享受,也被剥夺了。
其实雨是委屈的。当它从天而至,它本来纯净,原生态,可爱可贵。我们在无际的绿野听雨,在雄壮或细柔的河流听雨,在高山、森林听雨,我们听到的雨声就是雨声。哗哗哗,沙沙沙,或者淅淅沥沥,无言无声。即使我们的城市不再有能把雨声变得乐音般叮叮当当的瓦屋,但这座水泥森林也只是让雨的嗓音变得有点儿像感冒而已。但当雨来到这个像“瓮”的地方,它被人类无限度密集的生活形态、被人类用现代工艺合成的物质,亵渎了,歪曲了。
雨原来有着和人相通的心性!正如一个优秀的人必得有另一个优秀的人才会理解、相知、相惜、相爱,雨也喜欢优秀的质感,本真的质感,自然的质感。当细细柔柔的雨无声地洇入幽绿的草地,它会像一个乖女子用目光表示淅沥绵长的爱。当大雨落到山野、高山,那种豪气的声音像一个女子让激情汹涌地勃发……
只是雨无法挑选同自己共鸣的物质。雨要靠我们来保护,靠我们为它择侣而居。如此,人在雨天的家中,才会觉得亲切,安稳,不躁,不急。有感谢,有感慨。有希望。有情调。有情意。有寄托。有向往。有信心。我们会同雨对话。会在绵长的雨声中,作温情的念想和回忆。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以“保护雨声”为题,不仅点明主旨,表明文本要谈的是“保护雨声”这一内容,同时也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作者开头以拟人的手法写家乡雨声的变味,很自然低引出下文对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的探求。 |
C.文中将雨声比喻成“一群骂街泼妇横飞的口沫”,生动形象地表明了由于城市污染严重,雨声变得难听,雨水也变得肮脏不堪。 |
D.作者认为,雨声变味是人类无限度密集的生活形态,人类用现代工艺合成的物质造成的。 |
E.文章用诗意的语言告诉读者:保护好我们生存的魂精,才是保护好雨声的最佳办法,否则我们只能告别雨声。“雨声,这大自然的精灵,就这样变质了,另类了”中的“这样”包含哪些内容?请结合文意分条概述。
在作者看来,“雨”原来有什么样的特点?现在“雨声”与过去的“雨声”有什么不同?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去掉。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