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说勤奋
周泽雄
(1)一度,人们都喜欢引用托尔斯泰的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自以为能理解托翁的本意,但就这句话本身,我发现没有比它更荒谬的了。揣测托翁的意思,他无非是本着一颗俄罗斯民族的善良灵魂,试图向潜在的对手或读者表明:“我没什么了不起,我只是比你更勤奋一些而已。”
(2)这句话的不正确之处在于,它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勤奋较之灵感,是一种更加难得的天赋。说得更深一点,一个人偶尔获得一点所谓的创作灵感,并不是件多大的难事(再笨的人偶尔也会说句俏皮话),倒是让自己持之以恒地进入创作状态,要困难百倍不止。欲写作一部《战争与和平》,灵感没有多大用处,勤奋才至关重要。何况,创造心理学的研究证明,灵感不太容易催生勤奋,勤奋倒可能成为灵感的助产士。通常,一个越能体验创作之艰难的人,反而越容易笔下生花。
(3)但凡伟大的人,无不或多或少地具有一种名叫“勤奋”的天赋,该天赋是一切其他天赋的前提。人们的失败,往往不是智商太低或缺乏灵感,而仅仅是因为,他就是勤奋不起来。勤奋是变态家族中最伟大的一种。——不必说,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是,越来越习惯于将种种变态视为常态,以至“变态”完全不成其为贬义词。勤奋是一种最接近升华的变态,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奋者,都是当代社会的苦行僧,只是没有那身打扮而已,且不会敲开你的门,向你乞讨一碗稀粥。
(4)生命是尊奉快乐原则的,我们在动物界中知道的勤奋例子,都是由工蜂或蚂蚁之类小玩意提供的。在灵长类动物中,却罕有听闻,丛林之王狮子,最为人知晓的性格,恰恰是懒惰成性。我想,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何况,蚂蚁固然勤奋,却没有听说干出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它的勤奋与驴子推磨有点相似,都带有周而复始的特性。如果一定要与蚂蚁比较,则精神病院里那些将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人,无疑更加合适。托尔斯泰的勤奋,可不能这样理解。
(5)勤奋既然是一种天赋,那么具此天赋的人与不具此天赋的人,都会觉得对方不可理解。我想,爱因斯坦见到中国人能够把海量时间消耗在麻将桌上,肯定觉得不可理喻,虽然,他也未必认为自己非常勤奋。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喜欢睡觉。这附带引出勤奋者另一个特征:凡是在别人眼里非常勤奋的人,自己往往不这么认为。除非他像精通世故又心存仁厚的托尔斯泰那样,就想着多给别人一点面子。
(6)我们所说的勤奋,既然不是驴子推磨,就表明这种勤奋里,肯定有着让勤奋者心潮激荡的内涵。若试着进入勤奋者的内心,我们也许会意外地发现,世界上本无苦行僧,苦行僧之苦,只是局外人的错觉。说不定,当你觉得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不懂得享受之时,他同样认为麻将桌上的你,已经被麻将囚禁住了,焉有快乐可言。
(7)勤奋源自执著,执著来自信念。信念不等于理想,因为理想与幻想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树立某种远大的理想,从来不能确保一个人成为伟大的人。如果理想更像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话,信念则具有中产阶级般的殷实。理想是想想也不坏的,信念则除非付诸实施,不然分文不值。一个有信念的人,必然会伴生一种成就它的渴望,于是,勤奋则成了成就信念的最佳方式。一个为了信念而勤奋的人,几乎必然是快乐的。
(8)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篇幅惊人地浩繁,这需要何等的勤奋。妙的是,我们发现其中几乎没有冗词赘句,无论整体还是局部,都无一不体现出一种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他对每个字的负责态度,依我看只有钟表大师用锉刀打磨一个个小齿轮时,才可比拟。这种勤奋,只有结合了身心的陶醉,才能理解。所以,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选文1438字。选自《书屋》二〇〇二年第十二期)
以下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认为托尔斯泰的格言是荒谬的,这是因为托翁过于谦虚而掩盖事实的真相,托翁真正伟大之处还是在于其天才。
B.《战争与和平》的创作表明,勤奋与灵感是同等重要的,只有不懈的努力加上适当的灵感,才能创造出伟大的作品。
C.狮子和灵长类都是懒惰成性的,而工蜂蚂蚁十分勤奋却无甚成就,这表明勤奋是违背生命快乐天性的无意义的行为。
D.爱因斯坦喜睡觉,并非说明他不勤奋,而是说明真正勤奋的人,只是依其勤奋的天赋行事,并不是刻意而为之。

E.科学家与麻将桌旁的人相互不理解,因为科学家找到的是让自己心潮激荡的内涵,而玩乐者追求的却是享乐。
F.普鲁斯特写作《追忆似水年华》表明,勤奋无不是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正因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以下属于作者所主张的勤奋的一项是(    )

A.文学家为了创作精品辛苦地做构思
B.学生为应付作业检查辛勤地做作业
C.驴子、牛、骡子等辛勤地拉磨耕地
D.精神病人辛勤地重复某些机械动作

为什么“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
通观全文,作者认为“勤奋才至关重要”的原因是什么?请概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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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想象鸟鸣的幸福
曾柱
①我一直认为,鸟声是一切声音里最美妙的一种,这缘于她们质朴的乡土味。鸟们是乡村的大使,是乡村用雨水和谷粒喂养出来的。它们总会在某个淅淅沥沥的早晨抑或夜晚,站在我的面前,说很多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话,一粒粒细小的鸟鸣,像赤脚农夫在软软的耕地上撒种时脱手而出的种籽,唤醒牛马,唤醒村庄,唤醒道路,唤醒树林,唤醒房屋。我知道好多人不知道应该把自己归到城市一族还是乡村一族,既渴望乡村的自然,也期盼城市的奢华,就是这样矛盾的统一体。在接近最乡村的人物或者物什时,我们会习惯地用城市的口吻说:那些乡村老大。
②春天来了,仿佛空气在燃烧。记得这是一部电影里的对白,这句话让我感动。我想到的不是春天,而是与乡村春天有关联的事物:鸟鸣。鸟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路口抵达另一个路口,从一家的房顶抵达另一家的房顶,从一方树丛到另一方树丛,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鸟的叫声也是这样,只要你认真倾听,你就会情不自禁地飞起来。鸟声透着细瓷的质感清清纯纯地传过来。我只闻鸟声,不见鸟影,我想象那么好听的声音是由树上的叶子发出的。记得看过这样一句诗:鸟声是树的花朵。多好,这样,满树叶子便变成了满树的鸟。这样想就有了一种隐隐的牵挂,隔着暮霭,似乎感觉那鸟鸣在夜风中微微摇动。
③依然回到乡村的视角上来。鸟声,这是个有着古典诗歌般美感的名称,充分体现出了汉语表达的简洁性和准确性,略带暖意的鸟声很快就雾一样地在乡村里弥漫开来,词语里暗含了一个多么生动的过程。对于村庄,我向来怀有这样一种诗意的构图:树荫丛中,国画简墨般的村庄在熹微的白光中显现出模糊的轮廓,四周雾霭萦绕,看不出一切具体的具象。一个农家小院木门轻掩,屋檐下半圆碗状的鸟窝里燕子在呢喃,院子里的树枝叶间,成群的麻雀跳跃啁啾,细碎的鸣叫声催醒了昨晚贪玩迟睡的顽皮儿郎……
④之所以是燕子和麻雀在村庄的清晨歌吟,是因为它们是中国古典乡间最常见的两种凡鸟。勤劳的燕子一身黛黑的羽翼,凛然、高贵,令不少孩子敬而远之。而体形更纤小、毛色更灰土、鸣声也更短促琐碎的麻雀,则极像一位调皮、可爱的灰姑娘,成了跟鸡、狗一样深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动物。一位作家这样说,麻雀是鸟类中的“贫民”。我深以为然。平常日子,麻雀在瓦楞、林间,或搭在墙洞里的草窝里,叽叽喳喳地像马路歌手一样地歌唱,单一的音调不停歇地平衡着乡村生活的动与静,它们是最能够与人一起和谐相处及至同存共荣的一种飞翔动物。这些对音乐充满好感的小生灵总能在起飞的瞬间听到树枝“嗡”地一声弹响。假若它们能有机会落在盛中国的那把小提琴的弦上,小爪子也那么划拉一下,我相信其中的美妙一定是不可言说的。
⑤这些可爱的小鸟,在上个世纪50年代,曾被人为地列为“四个坏蛋”之一,几乎被人们赶尽杀绝。这让我想起《瓦尔登湖》中的一段话:“要是没有兔子和鹧鸪,一个田野还成什么田野呢?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与大自然同色彩,同性质,和树叶,和土地最亲密的联盟。”
⑥ 兔子也好,鹧鸪也罢,它们是自然的亲近者。仔细想想,在城市蛰居的人们又何尝有一只土拨鼠快乐呢?《幽梦影》言道:“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萧声,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方不虚生此耳。”此种情境,今天的我们已只可在诗中画中略见一二,又哪里还有心静听?因此,对于我来说,对于蛰居在钢筋水泥里的人来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
第①段中鸟鸣声“唤醒”牛马、村庄、道路、树林、房屋,无理而妙,请说说用“唤醒”一词的妙处。
答:

说说第④段中“单一的音调不停歇地平衡着乡村生活的动与静”一句所表达的意蕴。
答:

简要分析第⑤段在全文的作用。
答:

文章最后一句说“对于我来说,对于蛰居在钢筋水泥里的人来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作者为什么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又有何深意?请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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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内涵
季羡林
我曾经把文化分为两类:狭义的文化和广义的文化。狭义指的是哲学、宗教、文学、艺术、政治、经济、伦理、道德等等。广义指的是包括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所创造的一切东西,连汽车、飞机等等当然都包括在内。
周一良先生曾把文化分为三个层次:狭义的、广义的、深义的。对于深义的文化,周先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在狭义文化的某几个不同领域,或者在狭义和广义文化的某些互不相干的领域中,进一步综合、概括、集中、提炼、抽象、升华,得出一种较普遍地存在于这许多领域中的共同东西。这种东西可以称为深义的文化,亦即一个民族文化中最为本质或最具特征的东西。”他举日本文化为例,他认为日本深义的文化的特质是“苦涩”、“闲寂”。具体表现是简单、质朴、纤细、含蓄、古雅、引而不发、不事雕饰等。
我不想从民族心态上来探索,我想换一个角度,同样也能显示出中华文化的深层结构或者内涵。
中国哲学同外国哲学不同之处极多,其中最主要的差别之一就是,中国哲学喜欢谈论知行问题。我想按照知和行两个范畴,把中国文化分为两部分:—部分是认识、理解、欣赏等等,这属于知的范畴;一部分是纲纪伦常、社会道德等等,这属于行的范畴。在这两部分的后面存在着一个最为本质、最具有特征的深义的中华文化。
寅恪先生论中国思想史时指出:“南北朝时,即有儒释道三教之目。故自晋至今,言中国之思想,可以儒释道三教代表之。此虽通俗之谈,然稽之旧史之事实,验以今世之人情,则三教之说,要为不易之论。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
对中国思想史仔细分析,则不难发现,在行的方面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儒家,而在知的方面起决定作用的则是佛道二家。潜存于这二者背后那一个最具中国特色的深义文化是三纲六纪等伦理道德方面的东西。
专就佛教而言,它的学说与实践也有知行两个方面。原始佛教最根本的教义,如无常、无我、苦以及十二因缘等等,都属于知的方面。八正道、四圣谛等,则介于知行之间,其中既有知的因素,也有行的成分。与知密切联系的行,比如修行、膜拜,以及涅槃、跳出轮回,则完全没有伦理的色彩。传到中国以后,它那种无父无君的主张,与中国的三纲六纪等等,完全是对立的东西。在与中国文化的剧烈冲击中,佛教如果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必然不能在中国立定脚跟,于是佛教只能做出某一些伪装,以求得生存。早期佛典中有些地方特别强调“孝”字,就是歪曲原文含义以适应中国具有浓厚纲纪色彩文化的要求。由此也可见中国深义文化力量之大、之不可抗御了。
这一点,中国的学者是感觉到了的。
冯友兰先生说:“基督教文化重的是天,讲的是‘天学’;佛教讲的大部分是人死后的事。如地狱、轮回等。这是‘鬼学’,讲的是鬼;中国的文化讲的是‘人学’,注重的是人。”事实上,孔子就是这种意见的代表者。“子不语怪、力、乱、神”,就是证明。他自己还说过:“未知生,焉知死。”
我认为,中国文化的特性最明显地表现在或者可以称为深义的文化上,这就是它的伦理色彩,它所张扬的三纲六纪以及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精神。
(节选自季羡林《陈寅恪先生的道德文章》)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狭义的文化包含于广义的文化中,深义的文化则是普遍地存在于狭义和广义文化的领域中的共同的东西。
B.中国文化的内涵可以从民族心态或哲学范畴去探究,作者认为深义的中华文化存在于“知”与“行”两部分文化的后面。
C.简单、质朴、纤细、含蓄、古雅、引而不发、不事雕饰等民族文化中最本质的东西,正是日本深义文化的特质。
D.最具中国特色的深义文化是潜存于佛道二家背后的三纲六纪等伦理道德方面的

下列对佛教文化所作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佛教文化中也有“知”与“行”两个方面,其中“修行、膜拜,以及涅槃、跳出轮回”等是与“知”密切联系的“行”,这些“行”不带伦理色彩。
B.原始佛教并不强调“孝”,而是特别强调无常、无我、苦以及十二因缘等等教义,而后在中国纲纪文化冲击下,不得不歪曲原义以求得生存。
C.佛教文化传入中国后为求生存而做出某些伪装,披上伦理的外衣,这显示了中国纲纪伦常等传统道德的力量之大,之不可抗御。
D.佛教虽然讲的大多是地狱、轮回等所谓的“鬼学”,但自古以来对中国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绝不亚于传统的儒学。

大量的引用是本文的特色,请简要说明引用周一良的论述所起的作用。

本文题为“中国文化的内涵”,请结合全文,概括作者关于“中国文化的内涵”的观点。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各题。
一方阳光
⑴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的门窗都朝着天井。从外面看,厚墙高檐密不通风。我是在这样关防严密的“碉堡”里出生的。这碉堡用青砖砌成,黑瓦盖顶,灰砖铺地,墙壁、窗棂、门板,没有一点儿鲜艳的颜色。即使天气晴朗,室内的角落里也黯淡阴冷。
⑵四合房的主房,门窗向南。中午的阳光越过南房,倾泻下来,泼在主房的墙上。开在这面墙上的窗子,用一层棉纸糊得严丝合缝,阳光只能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这是一片光明温暖的租界,像一块发亮的地毯。
⑶然后,一只用麦秆编成的坐墩,摆在阳光里。一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脚边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狸猫,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玩弄针线筐里的古铜顶针。这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⑷如果有人问母亲:你最喜欢什么?她的答复,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我清楚记得一股暖流缓缓充进我的棉衣,我的毛孔张开,承受热絮的轻烫。血液把这种快乐传遍内脏,最后在脸颊上留下红润。
⑸在那一方阳光里,我持一本《三国演义》或《精忠说岳》,念给母亲听。渐渐地,我发现,母亲的兴趣仿佛并不在乎重温那些早已熟知的故事。每逢故事告一段落,我替母亲把绣线穿进针孔,让她的眼睛休息一下。大概是暖流作怪,母亲嚷着:“我的头皮好痒!”我就攀着她的肩膀,向她的发根里找虱子,找白头发。
⑹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冬天,母亲也总要抱怨她的脚痛。
⑺她的脚是冻伤的。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劳作。寒凛凛的水气,从地下冒上来,首先侵害她的脚,使之永远冰冷。冬天乍到,她的脚面和脚跟立即有了反应:看得见的,是肌肉变色、浮肿;看不见的,是隐隐刺骨的疼痛。
⑻分了家,有自己的主房,可是年年脚痛依然。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左足的伤害没有复原,右足受到的摧残反而加重了。母亲不时皱起眉头,咬一咬牙。尽管只是身体轻轻地震动,不论我在做什么,那猫睡得多甜,我们都能感觉出来。
⑼“妈,我把你的座位搬到另一边来好不好?让右脚也多晒一点太阳。”我站起来,推她的肩。母亲低头含笑,摇摇头。
⑽座位终于搬到对面去了。狸猫受了惊,跳到院子里去。母亲连声呼唤,我去捉它,连我自己也没有回到母亲身边。
⑾以后,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
⑿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说过许多梦。
⒀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一双赤足埋在几寸厚的碎琉璃碴儿里面,无法举步。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碎片最薄最锋利的地方有一层青光,纯钢打造的刀尖才有那种锋芒。梦中的我躺在母亲怀里,光着身体睡得很熟。母亲独立苍茫,汗流满面,觉得我的身体愈来愈重,渐似下坠……想到这里,她的心立即先被琉璃碎片刺穿了。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
⒁就在近乎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像是一个又陡又长的滑梯,没有尽头。我飞似地滑下去,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⒂在难测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地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⒃于是,她有了混和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⒄当时,我唯一的远行经验是到外婆家。外婆家很好玩,每一次都在父母逼迫下不情愿地回来。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⒅跃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他的母亲。
⒆母亲放开手凝视我:“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选自王鼎钧散文《风雨阴晴》,有删改)
(1)文章首段写了四合房怎样的特点?(不超过10个字)
(2)从全文来看,首段文字有何作用?
品味文中加点的动词,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母亲怎样的心理。
(1)含笑:
(2)凝视:
母亲对我讲了一个梦,这个梦包含了母亲对我的哪些情感?
本文中母爱的表现有哪些?联系全文,分条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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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
①人们总是把乡愁简单地理解为对家的依恋或对故地的追忆,其实这样的理解未免太偏狭具体了,我此刻体会出了那种滋味,并非那么简单。乡愁不是空间的,而是时间的,它的方向是遥远的过去;乡愁不是恋物,而是自恋,它所牵挂的不是那片事实上常常显得很抽象的祖居之地,而是悲悼自己的生命与韶光。古往今来的那么多思乡的诗篇,细细想来,原都是对自我的悲怜: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歌者哀叹的是岁月的逝水对自己无情的抛掷。海德格尔说,“故乡处于大地的中央”,看起来这是一个空间的理念,但细想这故乡仍不过是指人“长大的地方”,因为那里印下了稚儿的足迹,他的生命中最初和最美的部分抛洒在了那里。生命的家宅,记忆的归宿,稚儿离开那里,是因为童年那美好的时光已挥手远去,他已踏上被命运抛离的注定远游他乡的不归途!这真真正正永世的分离,便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情景,一旦你回来追寻,也早已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伤心之地。所以,乡愁是一种真正的绝望,一种生命里同来俱在的愁思。
②我便想像那位初唐的诗人陈子昂,在登上幽州古台时的悲叹,“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原曾觉得他的悲号未免有些夸张,但今想来,那命运对每个生为凡胎的肉身不过就是这样的设定,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任凭你把酒问天,悲呼浩叹,天道总不会屈就人道,肯给你些许丝毫的通融怜悯。因了这个宿命,中国的诗人骚客们,自汉以后便都变成了唯美的感伤主义者,他们是文人,同时又是哲人,我想中国的文学中之所以有一个很特殊很强烈的乡愁的传统,恐怕与这种生命本体论的哲学,和他们悲剧论的人生观念不无关系。他们像戴望舒笔下的那只乐园鸟,带着对往事和故园的永恒的相思,顾念而行,划成一道血痕斑斑的生命的彩虹。
③一个人在冰雨中独立前行。便是把你想象成那行列中的来者,你终究也只是你自己。来者和去者,在那永恒的天道中相差多少?想到此,剩下的便只是释然。感伤主义并不见得就是只懂得颓伤,如果是导向对生命的深在和洞悉的认识的话,感伤当然也包含了真正的感悟和坚强。因为一切并未缘此而中辍,生生不息,代代相接,因了那永远的乡愁,他们去那不断的远游。因为真正的家乡是没有人能够回去的,你看见了苍茫的来路,但循着那布满荆棘的路途回去时,看到的无非是一个愁字,就像鲁迅在他的小说里描绘的一样,你看到的是变了的一切,而别人看到的则是变了的你,月光下的故事已然变成了永久追忆,童年时的伙伴促膝而坐也如不曾相识,这就是故乡——鲁迅小说中的诗。没有人像他那样明白,即便是置身于故地和亲人中间,也仍有一种命定的深深的孤独。更不用说在脉脉温情之外,还布满着温柔的陷阱,在那缱绻的话语中间,也还响着令人心寒的弦外之音。然而这也终究改不了那份执著的强烈的向往与追怀。你知道,那些忧愤与不平,实际上早已经与那份情感的执拗断了关系,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可救药者,纵然那故地已是泥泞的陷阱和煎熬的火坑,你也跳定了。
④永世的来路,无悔的方向,暮雨中思乡的旅人,故乡正离你越来越远,也离你越来越近。
请指出第①段“乡愁不是恋物,而是自恋”一句中“恋物”“自恋”在文中的具体含义。
第②段中引用陈子昂《登幽州台》一诗有什么作用?
作者说“真正的家乡是没有人能够返回去的”,为什么?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有人认为作者表达的情感是消沉的,你同意这种观点吗?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我为什么而活着
英罗素
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这三种纯洁但无比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这三种激情,就像飓风一样,在深深的苦海上,肆意地把我吹来吹去,吹到濒临绝望的边缘。
我寻求爱情,首先因为爱情给我带来狂喜,它如此强烈以致我经常愿意为了几小时的欢愉而牺牲生命中的其它一切。我寻求爱情,其次是因为爱情可以解除孤寂——那是一颗震颤的心,在世界的边缘,俯瞰那冰冷死寂、深不可测的深渊。我寻求爱情,最后是因为在爱情的结合中,我看到圣徒和诗人们所想象的天堂景象的神秘缩影。这就是我所寻求的,虽然它对人生似乎过于美好,然而最终我还是得到了它。
我以同样的热情寻求知识,我希望了解人的心灵。我希望知道星星为什么闪闪发光,我试图理解毕达哥拉斯的思想威力,即数字支配着万物流转。这方面我获得一些成就,然而并不多。
爱情和知识,尽其可能地把我引上天堂,但是同情心总把我带回尘世。痛苦的呼号的回声在我心中回荡,饥饿的儿童,被压迫者折磨的受害者,被儿女视为可厌负担的无助的老人以及充满孤寂、贫穷和痛苦的整个世界,都是对人类应有生活的嘲讽。我渴望减轻这些不幸,但是我无能为力,而且我自己也深受其害。
这就是我的一生,我觉得它值得活。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乐意再活一次。
文中罗素说:“爱情和知识,尽其可能地把我引上天堂,但是同情心总把我带回尘世。”这里的“天堂”与“尘世”分别指什么?
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技巧及内涵。
①这三种激情,就像飓风一样,在深深的苦海上,肆意地把我吹来吹去,吹到濒临绝望的边缘。
②我寻求爱情,其次是因为爱情可以解除孤寂——那是一颗震颤的心,在世界的边缘,俯瞰那冰冷死寂、深不可测的深渊。
下面是本文另一版本译文的最后一段,你认为那一种更好?请简要陈述理由。
这就是我的一生,我发现人是值得活的。如果有谁再给我一次生活的机会,我将欣然接受这难得的赐予。(孟宪忠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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